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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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2、设计文件的分类及组成
2.1设计文件的分类
2.2各种设计文件的说明
2.3设计文件的组成
3、图样)
3.1 制图
3.2 图纸幅面
3.3 图样在图纸上的安排原则
3.4 图样上的文字、符号及代号
3.5 不需单独绘制图样的原则
3.6 需单独绘制部件图的原则
3.7 图样的比例
3.8 图样上尺寸标注的补充规定
3.9 零件、部件的件号
3.10 技术特性表
3.11 管口表
3.12 明细栏
3.13 标题栏
3.14 大、小主标题栏
3.15 简单标题栏
3.16 附注
3.17 设备净重
3.18 技术要求和技术条件
3.19底图的描、校签字栏及选用表
3.20 图样的简化画法
4、技术文件
4.1 幅面
4.2 文字、符合及代号
4.3 章、条、款、项的划分、编号和排列格式
4.4 “注”及脚注
4.5 图及表的编排方法
4.6 文件号的编排方法
4.7 编写方法及内容
5 设计文件的修改
5.1 修改原则
5.2 修改方法
1 总则
1.0.1本规定适用于压力容器产品(以下称设备)设计文件的编制。
1.0.2设计文件应按每个设备、通用部件和标准部件单独成套。
1.0.3使用本规定时,必须同时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及各级标准的管理办法。
1.0.4 与国外发生联系的设备设计文件的编制办法,除参照本规定执行外,可另行规定。
2 设计文件的分类及组成
2.1 设计文件的分类
初步设计文件
按设计阶段分工程图
施工图设计文件通用图
标准图
总图
装配图
设部件图
计零件图
文图样表格图
件特殊工具图
的管口方位图
分预焊件图
类按文件内容分
图纸目录
技术文件技术条件
计算书
说明书
原图及原稿
按使用目的和性质分底图
复印图(蓝图)
2.2 各种设计文件的说明
2.2.1初步设计文件:对设备制造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其内容主要有总图或装配图(复杂设备还应包括主要部件图),以及必要的技术条件、计算书、说明书等。
2.2.2 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的全套设计文件。
2.2.3 工程图:为某项工程所需设备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注:其它工程选用时,或选用其它部门的工程图时,选用人应负技术责任。
2.2.4 通用图:通过生产考验或设备结构成熟,能重复使用,并经设计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工程图或系列化的设备、部件或零件的设计文件。
2.2.5 标准图: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系列化的设备、部件或零件的设计文件。
注:选用时,选用人仅对选用的正确性负责。
2.2.6 总图:表示设备的全貌、组成和特性的图样。它应表达设备各主要部分的结构特征、装配和连接关系,注有主要特征尺寸、外形尺寸,并写明技术特性、技术要求等内容。
注:当装配图能体现总图所应表示的内容,而又不影响装配图的清晰时,可不绘制总图。
2.2.7 装配图:表示设备的结构、尺寸、各零部件之间的装配和连接关系、技术特性和技术要求等内容的图样。
对于不绘制总图的设备,其装配图必须包括总图应表示的内容。
2.2.8 部件图:表示可拆或不可拆部件的结构、尺寸,所属零部件之间的关系、技术特性和技术要求等内容的图样。
2.2.9 零件图:表示零件的形状、尺寸以及加工、热处理和检验等内容的图样。
2.2.10 表格图:用综合图表表示多个形状相同,尺寸不一的零件、部件或设备的图样。2.2.11 特殊工具图:表示设备安装、试验和维修时使用的特殊工具的图样。
2.2.12 预焊件图:表示供设备保温或设置平台等需要,在制造厂预先焊制的零、部件的图样。该图一般根据设备安装需要确定,其图号编入设备安装图中。
2.2.13 管口方位图:为了提供设计文件再次选用的可能性,或由于绘制设备施工图时管口方位尚难确定,装配图上的管口方位可不定,此时,应在图纸的技术要求中注明“管口方位见管口方位图,图号见选用表”。根据工程配管需要,由工艺人员编制管口方位图,图号编入设备安装图中。但设备制造时,应根据提供的管口方位图进行制造,该图样只表示设备的管口方位及管口与支座、地脚螺栓等的相对位置(指在垂直于设备主轴线的视图上的位置),其管口的符号、大小、数量等均应与装配图上管口表中所示的一致,且必须注明设备名称、设备装配图图号,以及该设备在使用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图中的位号。
管口方位图须经设备设计人员会签。
对无再次选用可能,且管口方位在绘制施工图时已能确定的设备,不必另绘管口方位图。此时,在图纸的技术要求中注明“管口方位按本图”。
2.2.14 图纸目录:表示每个设备(包括通用部件或标准部件)全套设计文件的清单。
2.2.15 技术要求:包括设备(或零部件)在制造、试验和验收时应遵循的规范或规定,以及对于材料、表面处理及涂饰、润滑、包装、保管和运输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2.17 说明书:关于设备的结构原理、技术特性、制造、安装、运输、使用、维护、检修及其它必须说明的文件。
2.2.18 原图及原稿:供描绘底图或CAD制图以及复制打字用的原始设计文件。
2.2.19 底图:是经描绘或打印而成的设计文件的基本凭证,是复制设计文件的底版。
2.2.20 复印图:用底图以晒制、复印或洗印等方法复制而成的,它是用于设备制造和对外发送的设计文件。
2.3 设计文件的组成
不同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组成亦不同,每个设备(包括通用部件或标准部件)整套设计文件的组成应符合下表规定:
3 图样
3.1 制图
制图方法按国家标准“机械制图”及本规定。
3.2 图纸幅面
3.2.1 图纸幅面应按GB4457.1《机械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的规定。
3.2.2 在一张图纸上绘制若干图样时,可以如图3-1A所示,其中每个幅面尺寸应符合
GB4457.1《机械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的规定,亦可如图3-1B所示,以内边框为准,用细实线划分为接近标准幅面尺寸的图样幅面。
3.2.3 必要时,标题栏的位置亦可按图3-1c、图3-1d所示的方式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