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务印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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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印章管理规定

财务部印章管理规定

财务部印章管理办法一、财务部印章包括:1、财务部部门章2、分公司法人代表章3、财务专用章二、印章用途1、部门章主要用于向外单位或系统内其他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报告或证明;2、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银行账户的设立、变更、销户以及资金支付;三、印章的保管1、财务部部门章、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分别设第一保管人和第二保管人,并签署印章管理责任书;财务部经理为印章管理负责人;2、银行预留印鉴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3、印章保管人应建立“财务部印章管理登记表”,注明印章启用信息;4、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印章交给保管人之外的任何人使用或保管;5、印章保管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必须将印章锁好,节假日期间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将印章封存;6、印章保管人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岗位,必须在部门内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离开财务部时,应查验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四、印章的遗失及处理发现印章丢失,印章保管人应立即向印章管理负责人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后申请重新刻制;财务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保管人作出处理;五、印章使用管理1、使用部门章,经办人必须在“财务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方可加盖印章;2、银行付款票据银行支票、银行电汇单等加盖印章须有分公司有权签字人在相关支付凭证的签批,并登记银行凭证使用登记簿;3、印章管理责任书由印章保管人和印章管理责任人保管,所有印章使用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备查,印章管理登记表及临时移交登记表由印章保管人保管;4、不得在各类担保证明上加盖印章;5、不得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或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6、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在与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相违背的文件、证明上加盖印章;7、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使用印章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印章管理责任书一、印章名称加盖印模:二、印章管理负责人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印章使用、保管人:第一保管人:第二保管人:四、正常情况下一律由第一保管人保管,第一保管人外出时,移交第二保管人使用并保管,并填写“印章保管人临时移交登记表”;五、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六、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凭证上加印;七、严禁对外担保;八、所有印章使用情况须全部登记;九、如出现丢失印章或违章使用印章情况,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及印章管理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印章第一保管人、第二保管人、印章管理负责人有一方变动,应报集团相关部门,并重新签署印章管理责任书,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十一、以上未尽事项,均由印章管理负责人确定;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印章保管人保存,另一份由印章管理负责人保管;印章管理负责人签名:签署日期:第一保管人签名:签署日期:第二保管人签名:签署日期:财务部印章管理登记表印章保管人临时移交登记表。

银行印件管理制度

银行印件管理制度

银行印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印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印件管理工作,包括印章、票据、文件等。

第三条银行印件管理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规原则,加强风险意识,保护印件安全。

第四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严格保密,确保印件使用合规。

第五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建立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六条银行印章应当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确保印章使用安全。

第七条银行印章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印章完整无损,严禁私自修改。

第八条银行印章应当根据具体使用需求设置权限等级,实行审批制度,杜绝滥用印章。

第九条银行印章使用记录应当详实,涉及重要事项须有相关文件证明。

第十条银行印章一经遗失,应当及时报备,立即停止使用,补办手续。

第三章票据管理第十一条银行票据管理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票据真实合法。

第十二条银行票据应当统一编号,防止重号重号开票,保证票据安全。

第十三条银行票据应当严格审核开具,确保金额无误,签字齐全。

第十四条银行票据应当及时归档,备份妥善,防止遗失或篡改。

第十五条银行票据审计应当定期开展,确保票据使用符合规定。

第四章文件管理第十六条银行文件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明确文件分类与保管要求。

第十七条银行文件应当按照保密等级划分,实行定期清理与归档。

第十八条银行文件应当设置权限访问,严禁私自查阅或外传文件信息。

第十九条银行文件应当严格控制印刷与复印,审核开具,防止文件被篡改。

第二十条银行文件应当制定文件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文件利用情况可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实行定期检查,明确检查内容与方式。

第二十二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建立制度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银行印件管理应当及时反馈问题与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024年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2024年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7条、企业总裁可以使用企业的所有印章。
第8条、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行政处,由行政部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条、财务部编制财务方面的印章登记簿,说明印章的制作时间、内容、发放时间、保管人等。
第10条、出纳人员要将与财务有关的`印鉴簿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鉴簿。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条、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第12条、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13条、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中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4.印章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4

银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

目的在于规范银行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印章种类及管理部门1. 银行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信贷专用章等。

2. 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统一制作、颁发、回收和销毁印章,并建立印章管理台账。

三、印章刻制与启用1. 新设立部门或因业务需要新增印章时,需提交书面申请,由行政管理部审核后报行长批准。

2. 刻制完成的印章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人验收,并办理启用登记手续。

四、印章保管与使用1. 各类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 使用印章须严格遵守审批流程,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3. 印章使用时,应在指定的用印登记簿上记录用印时间、用途、用印人等信息。

4. 严禁在空白文件上盖印,特殊情况下需预盖印章的,必须经过特别审批程序。

五、印章遗失与损坏1. 发现印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2. 行政管理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媒体上公告作废。

3. 对因印章遗失或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印章的回收与销毁1. 部门撤销或印章不再使用时,应及时交回行政管理部。

2. 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回收的印章进行登记备案,并安排销毁工作。

3. 销毁印章应有两人以上共同见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七、监督与考核1. 行政管理部定期对印章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2. 对于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银行预留印鉴的刻制、使用、保管、变更和注销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印鉴的安全,防止遗失、被盗、滥用等风险;(二)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印鉴管理责任,落实相关人员职责;(三)审批规范原则:印鉴使用、变更、注销等环节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四)监督制约原则:加强对印鉴管理的监督,确保印鉴使用的合规性。

第二章印鉴种类及用途第四条公司银行预留印鉴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等。

第五条各类印鉴的用途如下:(一)公章: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二)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财务收支、资金调拨、税务申报等财务活动;(三)法人代表章: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职权、签署文件等。

第三章印鉴的刻制、启用及保管第六条印鉴刻制:(一)公司需向具有资质的刻章单位申请刻制印鉴,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二)刻章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核实申请人身份和公司资质,确保印鉴刻制的准确性;(三)刻制完成的印鉴,由公司指定人员领取。

第七条印鉴启用:(一)公司应将印鉴启用通知报送给开户银行;(二)开户银行在收到通知后,对印鉴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启用。

第八条印鉴保管:(一)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保管工作,并设立专门的印鉴保管室;(二)印鉴保管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设施;(三)印鉴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将印鉴带出保管室。

第四章印鉴的使用及审批第九条印鉴使用:(一)印鉴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二)印鉴使用前,需填写《印鉴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三)使用印鉴时,应确保印鉴的完整性,不得损坏、涂改、伪造。

第十条印鉴审批:(一)印鉴使用审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二)审批过程中,财务部门应核实印鉴使用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确保印鉴使用的合规性;(三)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印鉴使用审批表》交由印鉴保管人员执行。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印章指经过合法程序刻制的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业务章、内部审核专用章等。

原有印章发生破损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旧印章并刻制新印章的,由财务负责人按刻章程序提出申请,经终极权限人批准后刻章。

重新刻制的印章文字字体应有异于原印章,以资区别。

原有印章发生遗失或被抢、被盗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同时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声明生效时财务管理处依据上述程序申请财务印章的刻制、注销和备案手续。

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过审批权限人的批准结果使用,不得滥用财务印章。

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章)用于办理有关的银行业务,如:银行开户与销户、背书银行票据、银行贷款的借据单、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范围内使用。

但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清单等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事项,应通过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方能使用。

发票专用章用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开据的发票。

财务专用章用于以收据收回员工各类的欠款、关联公司往来款等。

刻有公司名称的收讫、付讫章用于各类的收、付款业务。

内部审核专用章用于内部审核流程财务鉴定业务。

财务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管理规定:财务印鉴实行分开保管的原则:法人代表章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保管,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其余印章的保管人员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授权。

当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出差、休假等情况临时离岗时,应填写《财务印章保管授权移交表》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共同指定临时印章(含印鉴)保管员,在前一天提前做好临时性交接工作。

财务印章临时保管员在保管印章期间与财务印章保管人员负有同等责任;财务印章保管员回到岗位后立即做好交接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的,应填写《财务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部门的两名人员分别携带,监督使用。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一、财务印鉴范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预留银行印鉴(法人、会计主管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

二、财务印章管理1、刻章项目部成立,基本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刻制,后交由项目综合科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保管财务印鉴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单位或项目法人章)由专人或委托授权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会计主管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私章由财务人员自行保管。

3、使用财务部门所使用的银行汇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财务专用收据及上报税金、银行等部门文件资料需要盖章使用时,由财务经理或负责人审批后,并登记《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后方可盖章使用。

财务人员私章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加盖处。

4、废止、更换废止或缴销的财务印鉴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交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遗失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调谐《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财务印鉴时必须登报申明。

更换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以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需要填写《财务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财务印鉴。

5、责任(1)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权私自使用,但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利,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而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保管负责人付部分责任。

(2)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的保管着者本人或委托授权人。

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是单位或项目银行支付印鉴,本人或委托人无用作其他用途的权利,须依据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负责负全部责任。

(3)项目严禁个人将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独立带离项目部使用,如遇需要带出办公使用,需保管人与办事人一同前往监督使用。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印鉴的管理和使用,保障银行财产安全,保护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员工的印鉴管理工作。

第三条银行印鉴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印鉴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银行印鉴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业务章等。

第五条印鉴使用人员应加强对印鉴的保管,并依法规管理和使用印鉴。

第六条银行印鉴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禁止私刻、涂改、乱用印鉴。

第七条银行应对印鉴使用人员进行相关的管理培训,提高印鉴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印鉴管理责任第八条银行印鉴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印鉴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九条银行领导应加强对印鉴管理的领导,推动印鉴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银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明确印鉴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并落实印鉴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印鉴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印鉴管理制度履行印鉴管理职责,保证印鉴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业务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印鉴,并严格履行印鉴使用程序。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应对印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印鉴使用程序第十四条银行印鉴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印鉴使用程序,确保印鉴使用的合法性。

第十五条业务人员在使用印鉴前应进行身份验证,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印鉴。

第十六条在执行银行业务时需要使用印鉴的,应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和程序使用印鉴。

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印鉴使用记录制度,对印鉴使用情况进行明细记录。

第四章印鉴管理安全第十八条银行印鉴应统一存放,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保证印鉴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银行印鉴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防止盗窃或损毁。

第二十条银行领导应关注印鉴的安全情况,定期对印鉴存放点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丢失印鉴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印鉴使用安全意识,加强印鉴的保密意识和安全培训。

单位银行印鉴管理制度

单位银行印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单位银行印鉴管理,确保银行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银行印鉴管理,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等。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印鉴的申请、保管、使用和注销等工作。

2. 出纳人员负责印鉴的日常使用和保管。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印鉴的审批和监督。

四、印鉴申请1. 需要申请银行印鉴的单位,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财务部门根据申请,审查相关资料,确定印鉴种类和数量。

3. 审查合格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审批意见。

五、印鉴保管1. 印鉴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印鉴保管登记簿。

2. 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鉴,确保印鉴的安全。

3. 印鉴保管室应配备安全设施,如保险柜、监控设备等。

六、印鉴使用1. 印鉴使用前,必须填写《印鉴使用审批单》,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审批。

2. 出纳人员根据审批单,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3. 印鉴使用后,应立即收回,并填写《印鉴使用登记簿》。

七、印鉴变更1. 因法定代表人变更、授权代理人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印鉴的,应重新申请。

2. 原印鉴作废,新印鉴经审批后生效。

八、印鉴注销1. 单位撤销、破产等原因,需要注销印鉴的,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

2. 财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办理印鉴注销手续。

3. 注销的印鉴应妥善保管,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印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出纳人员应遵守印鉴使用规定,不得私自使用印鉴。

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应加强对印鉴使用的监督。

十、奖惩1. 对遵守印鉴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印鉴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_印鉴保管

财务管理制度_印鉴保管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印章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鉴分类1. 财务专用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

2. 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

3. 会计人员人名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印鉴保管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印章。

2. 指挥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

3. 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四、印鉴保管要求1. 印鉴应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

2. 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3.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五、印鉴使用规定1. 印鉴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进行。

2. 不得乱用、错用印鉴。

3. 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

4. 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印鉴时,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印鉴管理处罚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鉴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印鉴保管不善,造成公司权益受损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责任。

3. 擅自将印鉴外借、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4. 因印鉴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公司财务印章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司财务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财务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公司印章管理,保障印章安全,提高财务公司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公司内部所有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印章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务公司印章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得擅自私用。

第五条财务公司领导班子是印章的主要管理者,负有印章的整体管理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根据职责和权限,配备和使用印章。

第七条印章管理包括印章使用、印章保管、印章监督等内容。

第八条财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记录,确保印章使用合法合规。

第二章印章使用第九条印章应当用于法定事务、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和其他必要事务。

第十条印章的使用应符合相应权限,并经过相应批准程序。

第十一条印章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严禁私用印章,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或私自取用。

第十三条印章使用失效或者用途终止时,应按规定及时停止使用,并报请主管领导处理。

第三章印章保管第十四条印章保管人应当将印章安全、妥善地保管在指定的位置。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清点,确保印章的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将印章保管情况记入印章保管台账,确保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员因私护短损毁印章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印章监督第十八条印章监督应当由公司内部专门的机构或者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印章使用单位应当向公司内部机构或专门的监督人员提交印章使用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印章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私用印章、超越权限使用印章、损毁印章等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财务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地方,请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印鉴管理制度_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集团资金安全使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规范集团财务印鉴的管理,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印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印鉴的定义财务印鉴指集团财务专用章、集团法定代表人印章、出纳印章,以及其他财务预留印鉴。

二、财务印鉴的保管集团财务印鉴实行分置保管办法: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集团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综合办公室保管;其他预留银行印鉴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保管。

财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临时保管人管理。

财务印鉴必须存置于有安全措施的环境中,保证只有印鉴保管人本人才能随时取用。

如有遗失或被盗,责任人要及时报告。

银行印鉴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印鉴外借。

财务印鉴保管人严禁私自携带印鉴离岗,因公需携带外出时,必须请示财务负责人,并指定一人及以上人员随同,并将财务印鉴分开携带。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集团财务印鉴用于各银行结算业务,集团所有银行票据必须加盖集团财务印鉴。

集团印鉴用印时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

(一)履行财务印鉴签章手续的审核人为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复核人为指定会计人员。

(二)办理收支业务必须严格履行集团收支审批制度,不符合审批规定的支出一律不得办理加盖财务印鉴。

(三)银行预留财务印鉴用于非银行业务时,必须经计财部主任审批同意。

(四)各类银行借款、票据或其他向外报送的材料,若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除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外,还需报总经理审批。

(五)严禁领用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领用需层层报批。

严禁在空白支票和其他空白文件上加盖财务印鉴。

(六)集团财务印鉴具体使用流程为:出纳人员根据会计凭证或核准的支付凭据开具支付票据,加盖出纳印鉴,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后,将支付票据及相关支付证明文件交相关指定会计人员审核。

会计人员对支票类型、编码、金额、用途及相关证明文件复核无误后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再交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认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人员必须在财务公章审核加盖后,再加盖其他银行印鉴,到综合办公室加盖法人印章。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5篇)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5篇)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会计人员人名章。

(2)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公司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公司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3)财务印章是公司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4)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5)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6)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7)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

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8)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办理各项收入业务A.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B.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C.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D.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A.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B.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C.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D.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管理和使用,维护金融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及其分支机构所有账户的印章印鉴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严谨高效、安全可靠、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应当具备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有力的内部控制和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持。

第五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应当具有严格追溯的制度要求,对印章印鉴使用的流程、时间、人员、事由等进行全程记录并留存。

第六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行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印章印鉴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等。

第八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自评、内审和外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印章印鉴的种类和用途第九条银行账户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印章、办公章等。

第十条银行账户印鉴包括行领导印鉴、柜员印鉴、财务专用印鉴、对账专用印鉴等。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印章和印鉴的使用要根据其种类和用途进行严格管理,不得私自挪用和擅自变更。

第三章印章印鉴的制作、保管和使用第十二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制作应当交由指定的专业印章印鉴制作单位进行,制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应当专人专用专存,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印章印鉴保管室,配备相应的保险设施和技术设备。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和授权。

第十五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在使用中应当遵循合规操作,不得私自挪作他用,不得越级使用。

第十六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第四章印章印鉴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管理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银行账户印章印鉴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律,对工作不力、违规操作等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为规范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印章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务印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财务印章的管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明确责任,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主办会计个人印章、报账员个人印章、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或转账收(付)讫章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南山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四条刻制财务专用章,须由各核算单位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提出刻制印章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刻印事宜;刻印完成后,核算单位与中心办理印章交接手续。

第五条收付专用章、主办会计个人印章由中心行政科办理刻印相关事宜。

第六条法人代表印章、报账员个人印章、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或转账收(付)讫章等印章由各核算单位自行办理刻印事宜。

第七条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刻制其他财务印章,如确因工作需要须使用其他财务印章的,由印章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后,方能办理刻印事宜。

第八条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法人代表印章、主办会计个人印章、报账员个人印章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在中心行政科备案。

第三章开户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第九条单位的开户银行预留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印章(含报账员个人印章)、收付专用章(仅限中心使用)。

第十条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按照相关规定分设专人保管。

主办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收付专用章,法人授权人保管单位法人或其授权人个人印章,主办会计、报账员保管本人印章。

第十一条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设立银行账户,办理日常会计收、付款,以及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

第十二条收付专用章主要用于中心主办会计办理驻点银行收、付款业务。

第十三条法人代表印章(或报账员个人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结算业务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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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务印鉴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财务印鉴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确保公司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东区域事业部及下属项目公司。

3.术语和定义:
财务印鉴:指用于确认企业财务行为效力的依据,主要表现为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

4.职责:
4.1 财务印鉴的刻制及启用
财务印鉴的刻制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管理部将刻制完成的印鉴交财务部启用,印鉴章启用后,各个印鉴保管人应对印鉴的使用行为负责。

4.2 财务印保管
财务印鉴需分别保管并登记保管人员备案表。

4.3 财务印鉴的更换或废止
财务印鉴需更换或废止,应及时将旧印鉴交还给公司行政部统一保管。

5.作业流程:
5.1 资金调度及付款业务
采取转账支票方式调度资金的,出纳凭经OA审核批准后的《资金
调拨审批单》开立转账支票,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5.1.2 付款业务
5.1.2.1 转账付款业务
采取转账支票方式付款单的,出纳凭手续齐全的付款单开立转账支票,按顺序在转账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的, 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5.1.2.2 应付票据的开立(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开立)
出纳凭手续齐全的付款单开立银票或商票保证金金额,开立转账支票,按顺序在转账支票、《承兑汇票申请、审批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协议书》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在取得银票或商票后,按顺序在银票或商票正面出票人签章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5.2 应收票据的使用(包括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
5.2.1 应收票据的背书及到期进账
5.2.1.1应收票据的背书
出纳凭手续齐全的付款单,按顺序在银行或商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5.2.1.2 应收票据到期进账
银票或商票到期前3天,出纳凭银票或商票,按顺序在托收凭证、银票或商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5.2.2 应收票据的贴现
出纳应根据经资金主管、财务(副)总监审核确认的《贴现比价表》,按顺序在《承兑汇票贴现申请、审批表》、《票据贴现协议书》、贴现凭证及银票或商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总监印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5.3 银行对账单回执业务
出纳凭经财务负责人审核通过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银行对账单回执,按顺序在银行对账单回执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各印鉴保管人在盖章时应对该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5.4 其他业务
银行业务办理过程中其他需要加盖财务印鉴的事项,需填写《公司印章申请表》经财务总监签字批准后,由各个财务印鉴保管人分别加盖印鉴章。

5.5工作要求
5.5.1任何人不得在空白支票和其他银行结算单据上加盖财务印鉴。

5.5.2 各种印鉴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分别锁入保
险柜。

5.5.3 印鉴必须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及印鉴名章应由两个以上人员分别保管,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鉴被滥用和盗用。

5.5.4 印鉴一般不得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并向各保管人员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

5.5.5 因保管不善或未经批准擅自用印造成不良后果的,印鉴保管人员应负全部责任。

5、6 本制度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5、7本制度未尽事项,按集团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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