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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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 第一,关税同盟的建立会形成大市场效应(或规模经 济效应); 第二,关税同盟的建立促进成员国之间企业的竞争; 第三,关税同盟的建立有助于吸引外部投资(建立关 税工厂)。 关税同盟的建立的负面影响: 促成新的垄断的形成,严重阻碍技术进步; 可能拉大成员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第十章 多边贸易体制与 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一节 多边贸易体制及其发展

关贸总协定(简称GATT)的产生与发展
关贸总协定的宗旨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自由贸易原则 规定:“缔约国应该是市场经济国家,并以市场经 济的竞争为基础,开展自由贸易。” 非歧视原则
最惠国待遇 ,即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个缔约国 的一切贸易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应同样无条件地给予其 他缔约方。 国民待遇,即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民、企业、船舶 及产品在本国境内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船舶、产品的 同等待遇。
(二)关税同盟 主要特征:成员国在相互取消进口关税的同时,设 立共同对外关税,成员经济体之间的产品流动无须 再附加原产地证明。 存在问题: 鼓励成员国增加更加隐蔽的非关税壁垒; 成员国的国内限制措施仍然构成了相互之间自由贸 易的障碍。 (三)共同市场 主要特征:各成员国之间不仅实现了商品的自由流 动、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还实现了生产要素和服 务的自由流动。
关税减让原则

关税保护原则 关税逐步降低原则 关税稳定原则
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存在例外情况) 公平贸易原则(反对倾销和补贴 ) 自我保护原则 因为加入关贸总协定、执行关贸总协定的各项条 款和原则,给它们带来损失,可以实施自我保护。 可实施自我保护的三种情况: 保护幼稚工业 利用保障条款 利用关贸总协定中规定的各种例外条款,如国 际收支平衡例外;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 安全例外等等。 透明度原则 磋商调解原则


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
就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而言,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以关税减让为主的阶段(前六轮); 以非关税壁垒谈判为主的阶段 (东京回合); 一揽子解决多边贸易体制问题阶段(乌拉圭回 合)。 关贸总协定下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成就 各缔约国的进口关税水平都有明显的下降。 创造了良好的国际贸易秩序 。 影响力大增(缔约国数从最初的23个增加到1994 年底的128个)。
PC
DA Q
O
图9-1
(二)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
1、福利效应 关税同盟对A国的净福利效应=(a+b+c+d)-a(c+e)=(b+d)- e。 其中(a+b+c+d)为消费者剩余增加, a为生产者剩 余减少,(c+e)为关税收入丧失; (b+d)为贸易创造的福利效应;e则表示贸易转 移的负的福利效应,原因是进口来源由低成本的C 国转向高成本的成员国B国。 对B国而言,组成关税同盟后,出口增加,生产扩 张,所以对B国有利;对C国来说,因贸易转移, 其出口减少,所以C国福利必然因其贸易规模缩减 而下降。
发展中国家之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存在与发展需 要具备的条件: 各成员国经济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一体化组织内部市场不断扩大和经济互补性的不断 增强; 一体化组织模式的选择要有助于各国经济的工业化。 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优势: 发达国家可充分利用发展中成员国廉价的劳动力和 商品的销售市场,提高国家竞争力。重新配置资源, 将资本投向能够最有效使用的地区; 发展中国家可获得较有保证的劳动密集性产品的市 场,同时在引进外资的竞争中,取得了一定的优势 地位。相应地也创造了一系列产业部门的就业机会。 顺便还可以获得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从而有利于 这些国家的工业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验与教训
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功的原因: 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小; 各成员国对内部市场的依赖性的强; 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总是从市场一体化入手。 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缓慢的原因: 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因而缺乏进行贸易合作 的物质基础; 当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没能给各国带来足够的市场规 模时,一些成员国就需要在共同体以外寻找出路, 由此造成一体化组织内部凝聚力的减弱; 发达国家市场的吸引力导致一体化成员国的离心倾 向。
SA
PA
PB+t
a
PB
bE H Q3 Q1
c e
PC+t Fd G Q2 Q4
SA表示A国的供给曲线, DA表示其需求曲线; PB、PC两条直线分别表 示B、C两国的生产成本, 且 PB> PC。
结论:
如果AB两国结盟,则对A 国而言,贸易转移效应 =Q1Q2;而贸易创造效应 为Q3Q1+Q2Q4 。



成员国承担的义务不同 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不同。 世界贸易组织在解决贸易纠纷的速度上 更快,且内在机制运行运行比较顺畅,特别 是,其纠纷解决的最终判决具有权威性,在 很大程度上要强制执行。关贸总协定没有强 大的约束力,且争端解决颇费时日。 对参加者的称谓不同。 关贸总协定的签字国被称为缔约国,而 其实体被称为“缔约国全体”。而世界贸易 组织的成员被称为“成员国”,其实体是 “世界贸易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 帮助和培训
从静态利益看,加入关税同盟的利弊取决于贸 易创造的福利效应和贸易转移的福利效应的对比, 若前者大于后者,关税同盟可改善成员国的福利和 世界福利,但因贸易转移的存在对非成员的福利则 有不利的影响。现实中,加入关税同盟对一些国内 市场狭小的国家来说,可利用同盟内的统一市场, 达到扩大出口,增加国民收入的目的。此外,关税 同盟对成员国的经济增长还会带来很多好处,这种 动态利益主要包括市场扩大效应(或规模经济效 应)、竞争效应以及外来投资促进效应等。
(四)经济联盟 主要特征:成员国之间在形成共同市场的基础上, 进一步协调它们之间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 政策。 (五)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主要特征:在实现了经济联盟目标的基础上,进一 步实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协 调、乃至统一的经济一体化形式,逐步实现经济及 其他方面制度的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的最终阶段。 小结:这五种一体化形式是处在不同层次上的国际 经济一体化组织;一体化从低级向高级升级的过程, 也是成员国不断让渡国家主权的过程。
三 关税同盟理论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创造: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所带来的贸易规模的扩大。 贸易转移:建立关税同盟之后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 易代替了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从而造成 贸易方向的转移。
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效应的图示分析: 前提: P
非歧视原则 贸易自由化原则 可预见性原则 鼓励公平竞争的原则 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原则
WTO的组织结构
最高层:部长级会议 由各成员国部长级代表组成 第二层:常务理事会 所有成员国的常驻代表组成 第三层:货物、服务和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理 事会
第四层:由三个专门理事会根据需要建立起来的 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另外,世贸组织还设有秘书处,总干事由部长级 会议任命 。


世界贸易组织与关贸总协定的区别
它们的性质不同。 关贸总协定是一个多边的国际协定,而 世界贸易组织则是一个合法的国际经济组织 它们各自约束的范围不同。 关贸总协定只约束缔约国之间的商品贸 易,而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范围不仅包括成 员国的商品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及与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二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1960年,英国、奥地利、丹麦、挪威、葡萄牙、瑞 典、瑞士 1961年,芬兰加入 1967年,实现区域内工业品的自由贸易 1973年,英国、丹麦退出,+爱尔兰并入欧盟 1986年,葡萄牙退出 1994年1月1日,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加入欧洲联盟 例外,瑞士1992年否决了《马约》,不加入欧盟
第二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经济体 通过达成某种协议所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一)优惠贸易安排 (二)自由贸易区

主要特征: 在该一体化组织参加者之间相互取消了商品贸易的障碍,成 员经济体内的厂商可以将商品自由地输出和输入。 成员经济体之间没有共同对外关税。 实践中通常采取“原产地原则”以区分来自成员国与非成员 国的商品。
2、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的影响因素 : A国的供需弹性越大,贸易创造的福利效应就越明显。 组成关税同盟前,A国的关税水平越高,则组成同盟后贸 易创造的福利效应就越大,而贸易转移的福利效应就越小; B、C两国的成本越接近,则贸易转移的福利损失就越小。 成员国之间的地理位置越接近,贸易创造越多 3、其他静态福利效应 减少反走私费用(eg.远华特大走私案) 贸易条件可能改善(通过减少对盟员国之外的世界上其他 国家的进口需求和出口供给) 增强谈判力量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 一体化组织
北美自由贸易区。开创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 国家之间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先例。 1989年1月1日生效《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1994年1月1日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3.6亿人口、每年国民生 产总值达6万多亿美元。 北美贸易区的目标:从1994年1月1日起,经 过15年的过渡,美、加、墨三国相互取消关 税,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

发达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一 欧洲联盟的一体化进程: 1950年代初,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六国 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1957年5月8日,六国签订《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六国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 1968年,欧洲共同体实现了设置共同对外关税; 1973年,英国、爱尔兰、丹麦加入 1979年,欧洲共同体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 1981年,希腊加入 1986年,西班牙、葡萄牙加入 1992年2月7日,成员国签定《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3年1月1日,形成欧洲统一大市场; 1995年,瑞典、奥地利、挪威加入 1999年1月1日,欧洲统一货币开始启动; 2002年3月1日,“欧元”投入流通,代替各成员国的货币; 2004年5月1日,欧盟东扩,东欧十国加入 目前,欧盟扩大到25国,面积达到400万平方公里,人口增至4.5 亿,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万亿美元。

第三节 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最早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要追溯到1241年成 立的“汉撒同盟”。 现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 以后逐步兴起的。 根据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一体化组 织分为

发达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区域一体化的新模式—开放的地区主义
开放性指成员间的所有优惠性的措施或安排,也适 用于非成员成员经济体。这一点与传统的区域一体 化组织的排他性有本质上的差异。 其典型形式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于1989年11月,其成员已由最初 的12个扩展到21个,其中发达成员有5个,发展中成 员有16个,中国是在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的。 从成员间的差距来看,该组织是差异最大的区域一 体化组织。 开放的地区主义与GATT/WTO的基本原则——非歧视 原则是一致的,它标志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上的 一次创新,同时也是对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的一次挑战。 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与经济技术合作通常被称 为APEC运行的两个“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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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中美洲共同市场(1950年,美洲) 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1960年,美洲) 安第斯集团(1969年,美洲) 南方共同市场(1994年,美洲) 东南亚国家联盟(1967年,亚洲)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非关税同盟(1967年,非洲) 西非经济共同体(1972年,非洲) 马拉加斯经济联盟(1974年,非洲) 阿拉伯共同市场(1964年,阿拉伯)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

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于1995年1月1日,其机构 设在日内瓦,现有成员国153个(2011年)。 世界贸易组织是约束各成员国之间贸易规范 和贸易政策的国际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种协定是国际贸易制度运 行和各成员国贸易政策制订的法律基础。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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