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柔廖成长三角区—东盟次区域经济合作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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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柔廖成长三角
一、新柔廖成长三角基本情况
东盟南成长三角发起之始,其合作主要集中于新加坡和印尼廖内群岛中的巴淡岛以及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因而曾被称为“新加坡柔佛巴淡成长三角”,或是“新柔廖成长三角”(Sijori,Singapore的Si,Johor的jo和Riau的ri)。随着合作的不断推进,1996年扩大到包括马来西亚南部4个州和和1997年印尼的6个省,故后来又称为“新马印尼成长三角”,有时也称为“东盟南部成长三角”。新柔廖成长三角作为东盟区域内进行经济合作的重要试验地,已经成为东盟次区域经济合作最成功的典范。
二、新柔廖成长三角成立情况和次区域合作的进展
南成长三角是东盟最早出现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形式,它是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于1989年12月首先提出的,当时仅仅是发展“新加坡-柔佛(马来西亚)-巴淡岛(印尼廖内群岛的一个岛屿)成长三角”的构想。1990年,这一构想得到印尼总统苏哈托和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的积极响应,印尼将合作范围扩展到廖内群岛的其他岛屿,故被称作是“新柔廖成长三角”。1996年和1997年,该成长三角又被扩大到马来西亚南部的马六甲、森美兰、彭亨州和印尼的西苏门答腊、南苏门答腊、占碑、明古鲁、西加里曼丹等省。
(一)新加坡—柔佛州之间的双边合作
新加坡与柔佛州的关系历来很密切。自70年代末,新加坡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的压力,它把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工序转移到柔佛州,从而促进了柔佛州的经济快速发展。成长三角计划实施前,新在柔总投资额为7.94亿马元(1981—1990年),约占柔外资的20%,位居第二;到1991年则上升为14.3亿马元(约合5.8亿美元),占23%,上升到第一位;1993年第一季度批准外来投资额1.19亿马元,其中新加坡为0.476亿马元,占40%,比重继续增大。”
(二)新加坡—廖内群岛之间的合作
印度尼西亚政府为吸引外资流入,采取工业园和工业区的形式进行成片开发,外资可在岛上的投资项目持有100%股权。自1978年以来的20多年来,巴淡岛一直是免税的保税区,这是巴淡岛招商引资最大的优势。截至2004年9月,巴淡岛上共有17个园区,在巴淡岛投资的外商企业共有735家,分别来自34个国家,实际利用外资总额34亿美元。目前,新加坡工业园是巴淡岛最大的工业园,另外还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园和工业区,包括:台湾在巴淡岛设有“光华工业区”,占地340公顷;巴淡岛东岸的卡比(Kabil Industrial Estate)工业区,占地180公顷。民丹岛的开发形式也是发展工业园。民丹工业园,占地4000公顷,至1998年初期,已有29家公司安家落户,已投入生产的17家公司租户在1997
年度的出口总额达9500万新元。
新—廖经济合作的另一个重要领域就是旅游业。巴淡岛已发展成为印度尼西亚仅次于雅加达和巴厘岛的第三大旅游胜地。到巴淡岛的游客中,以新加坡人为最多。新加坡的码头每天都设有到廖内群岛的巴淡岛和民丹岛的定期轮渡。
(三)柔佛州—廖内群岛之间的双边合作
柔佛州与廖内群岛之间在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上比较接近。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方面,柔佛州优于廖内群岛;但在劳动力成本和土地租金方面,廖内群岛则低于柔佛州。双方都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相互间争夺资金的竞争性。而且,双方在供水方面也是竞争者。印尼于1995年底在马来西亚柔佛州设立了领事馆,以协调廖内群岛同柔佛州的经济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双方之间的经济合作比较有限。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成长三角”,实际上只有新—柔、新—廖这两条边。
总的来说,新—柔—廖成长三角作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事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绩效。1995-2003年间,东盟南成长三角共吸收外资达579.53亿美元,是同期新、马、印尼三国吸收外资总额的38.89%,其中,新加坡吸引的外资最多,达364.32亿美元,占南成长三角吸收外资总额的62.86%,其次是印尼的各省区,共吸收128.89亿美元,比重为22.24%,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居第三,引进外资86.33亿
美元,比重14.90%。
从外资来源国看,南成长三角既吸引着东盟区域内的投资者,也吸引了大量区域外的投资者,而且,区域外的资本是主要的外资来源。其中,美国、日本、欧盟是最大的投资者,分别占南成长三角吸收外资总额的29.63%、17.85%、16.87%。但是,美国、日本、欧盟的投资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将资本大部分都投向了新加坡。亚洲“四小”(新加坡除外)中,中国台湾对南成长三角的投资金额最多,为避开同美、欧、日资本的竞争,台湾的中小企业资本主要投向了印尼的廖内省和马来西亚的柔佛州。
区域内的资本也是南成长三角的一个重要来源,1995-2003年,东盟共向该成长三角投资43.90亿美元,占南成长三角吸收外资总额的7.57%,是第四大投资来源地,其中,95.90%的资本来自新加坡。这也进一步表明新加坡的支持态度及其提供的强大动力在南成长三角经济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新柔廖成长三角合作机制
新、马、印尼三国政府为推动新—柔—廖成长三角的合作进程,建立了操作具体事务的协调机制。
1994年12月17日,三国政府签署了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对今后该成长三角的合作思想和合作框架做了明确的规定。谅解备忘录认为,该成长三角的发展应该是私人部门导
向的和市场驱动的,私人部门应该是成长三角的“发动机”;政府的作用将是支持、鼓励和协助谅解备忘录下合作项目的成功实施,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推动成长三角区域内商品、服务、人员和投资的迅速自由的流动。
谅解备忘录还规定了部长级会议(Ministerial Meeting)、高官会议(Senior Officials Meeting)、工作小组(Working Groups)、工商会议和工商理事会(Business Meetings and Business Council)等不同层次的具体协调机制的工作任务和程序,例如,规定部长级会议应该一年至少召开一次。
四、新柔廖成长三角成功所具备的因素
新柔廖成长三角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经济互补性强。新加坡拥有先进的技术,完善的通讯、港口设施、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充足的资金,但缺乏劳动力和市场,而柔佛州与廖内群岛有着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丰富在自然资源和的庞大的市场,但缺乏开发的资金和技术,三者的结合达到了取长补短,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第二,各国之间有着广泛的政策协调,整个三角区的发展计划从一开始就得到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从人力、财力到政策上的支持,政府间有专门的协定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国都有专门政府机构来筹划、协调三角区的发展;第三,实行完全开放的政策,有将近30%的新加坡厂商在柔佛州或廖内群岛设厂,三角区的建立不但吸引了三角区成员国内部的投资,也吸引了包括日本、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