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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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促进全院教师敬业精业,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拟采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短期改进与长期改善相结合,学院布置与教师自觉行动相结合,提高教学成效与争取社会美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教学督导制”、“课程建设制”、“指导教师制”“教务管理制”、“检查评议制”、“教师进修制”、“教学团队制”、“教学激励制”等八项措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一、教学督导制

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拟从以下三方面完善教学督导工作。

(一)组建教学督导委员会并开展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1、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为加强和改进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管理,健全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建立以评教、评学、评管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督导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工会、后勤等相关职能部处领导组成,下设听课组和教学秩序组两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制定《福建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附件2)

(二)、实施“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分三个等级共46条(详见附件3:福建教育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发生教学事故,不管是主观疏忽还是客观受限,都必须对当事人、责任人、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达到严谨教风,端正学风,汲取教训,改进工作的成效。为保障教师的正常权益和教学事故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规定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免责:第一,教学事故发生前(至少5分钟前),当事人已向各单位的分管领导作了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用手机或短信报告);第二,由于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第三,经院教学委员会仲裁认为可以免责的情形。

(三)、实施“课程评议办法”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评议教学过程和效果,拟对学历教育的教师的授课或讲座分四个等级进行评议,即优(90分以上)、良(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评议结果拟作为定岗、评优、评聘、晋级的依据;非学历教育的师训、干训采取学员评议和听课教师评议相结合的两种形式。(附件4:福建教育学院听课记录表)

二、课程建设制

(一)完善课程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培训行为

按课程教学质量的要求,承担学历教学的各部应认真制定教学实施计划,制定实践教学(考察、实训、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计划,并督促教师完善课程教学资料,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函授自学指导意见、课程教学改进意见、课程作业、课程实践环节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安排等)。

承担培训任务的各部,应制定各类培训方案与实施计划(课堂教学、小组讨论课、大班讨论课、学员论坛、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的组织安排),建设培训课程体系、编写课程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并督促教师完善培训资料,主要包括:培训教案、培训授课计划(专题讲座或系列讲座的开设要求、目的意义、讲授方式等)、参与式活动计划(方案)。

(二)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形成良好教研氛围

每个教师每学期至少须听课8节(4人次以上),各部每学期须组织全体教师听课评课2次(含公开课活动一次)。并填写听课评议表,对课程建议和授课内容方法进行评议;各部组织公开听课活动除了填写评议表外还要召集相关教师评课议课,提出改进意见,并经常性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

手段的研讨。院教学委员会每学期按计划对全院不同类型的课程组织专家听课,并分类写出鉴定意见。教务处对上述听课评课活动给予切实的协调、组织、指导。

(三)编写教材资料,强化实践教学

鼓励各单位教师自编教材和各种培训资料,力争做到授课的系统性、前沿性和学理性;特别要鼓励本院教师参与全国性、省级教材编写活动和“三级联盟”的教材统编工作,扩大教材的发行面和社会影响力;学院每年11月初接受教师教材出版资助申请,并根据专家评议和院教学委员会评选,对优秀教材加大奖励力度。

学历教育尤其是高职高专教育应严格按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30%,努力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动手能力,真正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师训、干训班在注重专家引领的同时,应注重同伴互助、参访观摩、经验分享、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实践研修方式,实践研修(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50%,努力解决学员在教学与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建设精品课程,推出精品讲座

建设优秀课程,推出精品讲座是课程建设的目标。建设主要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教师自评。每位教师对自己所开设的课程或讲座,按优秀、合格、整改三个档次做出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并予申报。第二步,专家评课。对自评的精品课程(讲座),由院督导组组织听课、评课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第三步,组织评选。对院督导组初步认定的精品课程(讲座),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产生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或院优秀精品讲座。第四步,建设验收。下达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经过一年建设,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检验合格,予以确认院精品课程,并组织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或省级精品课程。

对于合格课程(讲座)、整改课程和在培训班新开设讲座或新教师上课都要在部内先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上台;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要通过抽查听课、滚动听课的形式对全院合格与整改课程进行鉴别评议,争取在1-2年内对全院开设的课程(讲座)全听一遍,推动课程建设水平更快提高。

(五)组织网络课程建设

不论是函授教学,还是培训教学,都必须探讨运用现代化的远程教学手段来组织开展远程教学,努力建设网络平台、网络指导教师队伍及网络课程。现阶段应建设以任务为驱动的网络课程,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每一学科都开发2-3门网络课程,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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