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地方及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867-89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劳务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劳务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劳务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概述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在雇佣劳动关系中,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两种合同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
虽然两种合同都是为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一些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本文将对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进行详细介绍。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通常用于雇佣短期劳动力和特定专业技术人才。
劳务合同的特点如下:1. 灵活性:劳务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灵活的调整,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时间段,雇佣符合要求的劳动力。
2. 外包性质:劳务合同是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不直接雇佣劳动者,而是通过第三方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3. 经济性: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服务供应商一定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和相关福利,节约了用人单位的开支成本。
4. 专业性:劳务合同适用于一些专业领域,例如企业需要短期聘用某些特定技术人才,可以通过劳务合同实现这一需求。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用于规范劳动关系及双方权益。
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1. 稳定性: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通常涉及到正式的雇佣关系,对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有一定的保障。
2. 直接性: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的,不存在第三方机构的参与。
3. 全面性: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约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与福利等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方面。
4. 法律保护: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旦合同中的任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签订主体: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供应商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的。
2. 雇佣关系:劳务合同是以委托的形式雇佣劳动力,而劳动合同是直接雇佣劳动者。
3. 合同期限:劳务合同期限相对较短,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劳动合同一般为长期合同,用于稳定的雇佣关系。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地方及区别
相比之下内容简单的说: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一部法律的两个版本,就是两部法律,目前这两部法律都在执行中,事实上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统一的,实际操作中都可以作为依据,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到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平安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等。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
详细的说:首先是对两者的概念不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总称。
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平安技术规程;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方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
此外,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公布的。
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是标准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什么区别吗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什么区别吗劳动者在进⼊⽤⼈单位时,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们的⼀致认可。
那么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才算合法,我国有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两个关于劳动的规定,它们有什么不同,有什么区别呢?下⾯,店铺⼩编为你解答。
(⼀)劳动关系的建⽴1、《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2、《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劳动关系应当订⽴劳动合同。
”3、分析⽐较:(1)新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时间是“⽤⼯之⽇”;⽽劳动法则是“签订劳动合同之⽇”。
“⽤⼯之⽇”可能与“签订劳动合同之⽇”同⽇,也可能不同⽇。
(2)新法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只要单位⽤⼯,⽆论是签合同或是不签合同,也⽆论签试⽤期合同或是签正式劳动合同,⼀律从⽤⼯之⽇起确定已与⽤⼈单位建⽴了劳动关系。
劳动法及其他法规虽认可“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
(3)新法规定“⾃⽤⼯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中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试⽤期的规定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不得约定试⽤期。
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期的⼯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资的百分之⼋⼗,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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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 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 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 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 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 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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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医生是否适用《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教师、医生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 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又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这些人员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 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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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主体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 单位、学校。 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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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内容不同 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 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 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 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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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性质的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和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 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 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 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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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点是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也是不同的 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因劳动合 同发生的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新劳动法和旧劳动法的区别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法和旧劳动法的区别劳动合同法中国劳动法具有与其他国家劳动法相似的理念,但由于国别差异,我国劳动法有其自身特点。
下面是由WTT分享的新劳动法和旧劳动法的区别,希望对你有用。
新劳动法和旧劳动法的区别亮点一:新《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劳动法相比扩大了,尤其是将事业单位也纳入了新法的适用范围。
未来我国可能除了国家公务员、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农民、军人等,都将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范围。
亮点二: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还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还要要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亮点三: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主要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新旧区别
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08年将要施行的《2007年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区别?<<劳动合同法>>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
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多争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
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来讲,肯定将带来不少影响。
日前,记者就读者最为关注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经济补偿等常见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专家黄巧燕老师和亚洲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总监蓝国庆先生,请他们解读新旧法的不同。
招聘用工中的订立合同要求细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采取法律行动,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资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体现了立法者落实“书面合同”制度的决心。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问题,国家在劳动合同法中以更加详细和更加明确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使得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具有可诉性。
较高的“违法成本”将使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有所减少。
对比:在过去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往往只负行政责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及法律风险防范
陈 琼生
劳 动 合 同与 劳 务合 同 , 虽 只 有 一 字 之 差 , 但 是 其 内 在 内容 和 法 律 效 应 截 然 不 同 。 劳 动 合 同 是 劳 动 者 与 用 工 单 位 之 间 确 立 的 劳
海 南 电网公 司
动 关系 , 明确双 方权 利和 义 务 的协议 。劳 务 合 同则 属于 民事 合 同 ,是指 当事 人各 方在 平 等 协 商 的 情 况 下 达 成 的 协 议 。 随 着 我 国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的 改 革 和 企 业 劳 动 用 工 环 境 的 变 化 以及 劳动 法律 法 规 的 日趋 完 善 ,有 效 应 对 企业 劳动 用 工 合 同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 规 范签 订 劳 动 用 工 合 同 ,是 促 进 企 业 可 持 续 科 学 发展 的有力 保 障 。 劳动 合 同与 劳 务合 同 的主 要 区别 《 劳动合 同法》 ( 修 正案 )经2 0 】 2 年1 2 月全 国人 大常 委会 审议 通过 , 自2 0 1 3 年7 日1 日施 行 。 《 劳 务派 遣 暂行规 定 》经2 O l 3 年l 2 月经人 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 审议通 过 , 自2 O 1 4 年3 月1 日起施 行 。随 着 《 劳动 合 同法 》的颁 布 实 施 , 劳 务 派 遣 成 为 一 种 法 定 的 用 工 形 式 。由于 《 劳 动 合 同法》 以及 《 实施 条例 》 对 劳 务派 遣用 工 的规 定仅 有 的十六 条 ,并 不 能涵 盖在 实 际用 工过程 中所有 的法 律 问题 。 劳动 合 同与劳 务 合 同,其 对应 着 的是 劳动法 和 民事法 的两 种 法律 关系 。 《 劳动 合 同法 》 第6 6 条规 定 “ 劳 务派 遣~ 般在 临 时性 、辅 助 性或 者替 代性 的 工作 岗位 上实 施 ”。 目前所 谓临 时性 、辅 助 性 、 以及 替代 性 ,法律 并没 有做 出明确 的规定 。 劳动合 同与 劳务合 同的主要 区别在 于: ( 一 ) 适 用 范 围 不 同 。 劳 动 合 同 双 方 只 能 一 方 是 自然 人 , 另 一 方 是 法 人 或 非 法 人 单 位: 而 劳 务 合 同 双 方 有 可 能 是 自然 人 或 法 人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两种不同形式的合同,它们在性质、订立方式、内容和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劳务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是指由劳务发包方与劳务承包方所订立的以劳务为内容的合同。
劳务发包方将一定的工作任务或服务工作外包给劳务承包方,并支付一定的报酬。
劳务承包方在劳务发包方的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合同。
用人单位为了完成自己的经营目标,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双边合同。
二、订立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是由劳务发包方与劳务承包方直接商定订立的合同,需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约定劳务内容、报酬标准、工作时间等相关事项。
劳务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一般需要依法书面订立,即双方应就劳动关系的各项主要内容,如劳动方式、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订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便于调解和证明。
三、内容不同劳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及劳务报酬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劳务发包方通常需要提供具体的劳务要求和指引,劳务承包方按照约定完成工作。
劳务合同多用于特定项目或特定工作的外包。
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方式、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休假、保险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文件。
四、权利义务不同劳务合同的劳务发包方有权对劳务承包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支付约定的劳务报酬。
劳务承包方有义务按照劳务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有义务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管理。
五、解除方式不同劳务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内容进行解除,也可以达到约定的期限后自动解除。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五项区别7篇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五项区别7篇篇1一、前言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作用日益重要。
本文旨在明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以便企业和劳动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定义与性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
其主要特征在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从事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形成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则是指提供劳务方与接受劳务方为实现特定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
劳务合同主要体现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五项区别1.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需年满十六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无此限制。
2. 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而劳务合同形成的是平等主体的劳务关系,双方地位平等。
3. 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报酬、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而劳务合同的内容则侧重于工作成果的交付和报酬支付,较少涉及劳动保护等劳动者权益保障内容。
4.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而劳务合同则适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 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需先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劳务合同纠纷则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四、具体内容示例(一)劳动合同示例:1. 合同双方:用人单位(甲方)和劳动者(乙方)。
2. 合同内容:明确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同时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条件。
(二)劳务合同示例:1. 合同双方:接受劳务方(甲方)和提供劳务方(乙方)。
2. 合同内容:明确甲、乙双方的姓名、身份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成果交付标准、报酬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等。
实习生必备的劳动法规知识
实习生必备的劳动法规知识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劳动法规是你行走于职场时用来保护自己的必备武器。
也许你无法记住所有条款,但本文所例举的35条却是你不得不记住的。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1、集体合同对非工会会员也有效吗?答: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的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可见,在适用集体合同方面并没有工会会员与非工会会员之分。
2、实行晚婚晚育可享受哪些待遇?答:《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3、我国目前职业病有那些种类?答:我国目前公布的职业病主要包括以下十大类: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四是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是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六是职业性皮肤病;七是职业性眼病;八是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是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
4、职业病劳动者有权获得那些保障?答: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5、职工依法应当享有那些节假日?答:新年放假1天;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各放假3天;“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劳动法与劳动法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法与劳动法的联系与区别劳动法是一个关于劳动者和雇主之间权益关系的法律领域,它涉及了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条件、工时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获得公平对待和合理待遇。
与劳动法相联系的有劳动法规章、劳动法条例等,它们共同构成了劳动法体系。
然而,尽管劳动法和劳动法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关性,但它们在概念和适用范围等方面也存在一些显著的区别。
一、劳动法与劳动法的概念区别劳动法是指针对劳动关系所制定的具体法律规定,包括劳动法典、劳动法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
它针对的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关系,旨在平衡双方的利益,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而劳动法的概念更为广泛,它不仅包括了劳动法,还涵盖了劳动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规定,如社会保障法、劳动保护法等。
劳动法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劳动法覆盖了更广泛的劳动相关法律。
二、劳动法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区别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围绕着劳动关系展开,涉及到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雇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劳动者提供劳动力,雇主支付报酬。
因此,劳动法适用于工人、职员、雇员等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则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劳动关系,还包括了涉及劳动者利益的其他法律关系。
例如,劳动保护法适用于所有劳动者,不论其是否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
另外,社会保障法适用于全体劳动者,包括在职、离退休和失业人员等。
三、劳动法与劳动法的目的和原则区别劳动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确保合理的劳动报酬和良好的劳动条件。
在劳动法中,有一些基本原则被广泛应用,如平等原则、合理原则、自由原则等。
而劳动法的目的则更为广泛,它不仅关注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包括促进劳动力的合理配置、推动社会和谐与稳定发展等方面。
在劳动法中,还融入了一些其他法律原则,如社会保障原则、就业优先原则等。
综上所述,劳动法和劳动法在概念、适用范围、目的和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联系和区别。
劳动合同法新旧的区别
不是!《劳动法》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一般法与专门法的关系,或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法理上说,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所以在有冲突时适用《劳动合同法》。
以前只有《劳动法》没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的补充、完善和具体化,注意不是取代。
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什么联系?答:两部法律是特殊和一般、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劳动法》是一般法,综合性地对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在内的几乎所有劳动保障制度进行了概括或原则的规定,在劳动关系方面规定的主要是基础性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专门性地对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调整。
同时,《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制度上对《劳动法》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新的突破,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相同问题上有不一致的规定时,《劳动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劳动法》而优先适用。
答:首先,在立法原意上突显“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
该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该规定在《劳动法》突出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并前置立法本身要解决的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注重立法本身要完成的时代任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工作日趋科学理性、日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强烈体现。
第二,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有针对性地解决用工不签约和签约短期化的问题,以促进就业状态的稳定。
第三,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新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职工小张问:我们单位老是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答: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以加重用人单位管理责任和增加违法经济成本的方式设置了两项措施——根据该法第十四条三款和第八十二条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外,还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虽然这两个概念在实践中经常被混淆使用,但它们实际上具有一些明显的区别。
下面将对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定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详细解释。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它是通过劳动合同来建立和约定的,是劳动法中重要的法律概念。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产生的。
二、劳动合同关系的定义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合同所建立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
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是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的。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1. 定义不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抽象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具体法律关系,是一种具体的法律行为。
2. 属性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不一定需要通过劳动合同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一种具体约定,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来确立。
3. 内容不同:劳动关系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如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假等权益,用人单位有雇佣和管理职责等;劳动合同关系则是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具体确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4. 可变性不同: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因为合同的终止而消失;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劳动关系也会终止。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是紧密相关但又有区别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则是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
劳动关系是抽象的法律概念,而劳动合同关系是具体的法律行为。
劳动关系具有稳定性,而劳动合同关系在合同期满后会终止。
在理解和运用劳动法相关条款时,对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法律规定的精神和目的,并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的人都不清楚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知识包括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差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两者在逻辑关系上具有统一关系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劳动关系的确立开始更多地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达成一致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对于是否确立劳动关系、与谁确立劳动关系、确立怎样的劳动关系均只能由劳动者意思自治所以市场经济国家产生劳动关系的一般形式是劳动合同甚至可以说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二者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事实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劳动合同不仅包括书面劳动合同还包括口头等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二、两者在事实上的具有统一性劳动合同关系体现了一种意思自治的精神它已承认合同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意思自由为前提当劳动者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意味着他真正成为了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人同理当用人单位有权订立劳动合同时则意味着它真正实现了用人权(用工权)但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则并不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它只考察劳动者是否从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否获得了对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的支配权等事实上的因素所以在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并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但仍然会产生劳动关系我们认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确立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统一性是有重大意义的它体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确立劳动关系上的自觉精神是对二者独立人格的肯定1.主体资格的不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部分劳动者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的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主体资格的不同是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2.主体地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两者之间为强弱主体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雇佣合同的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的主体为平等主体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3.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雇佣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仅根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由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在集体合同生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如果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按劳动合同的标准执行在集体合同生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标准在集体合同失效后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已经修改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仍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集体合同的失效只对将来发生效力另外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4.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雇佣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条件的约定上亦有较大的自由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经常以强行法的形式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干预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当然劳动法的规定主要是半强行性规定所谓半强行性规定就是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条件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例如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也就是可以作出一些更有利于劳动者的约定5.法律渊源不同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等一般法调整自罗马法就已存在沿袭至今;劳动合同则是由劳动法这个特别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是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国家干预雇佣关系的结果劳动合同是一类特别的雇佣合同劳动法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但是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居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根据规范目的劳动法的规定不能适用于民法上的雇佣合同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猜你感兴趣:1.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2.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4.劳动关系终止和解除的区别5.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联系。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两种法律文件,它们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主体资格、法律性质、法律依据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资格不同1. 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个人。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劳动者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即不能两个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协议的主体资格劳动协议的主体双方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这意味着劳动协议的主体资格更加宽泛,既可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也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个体经营者之间、个体经营者之间等签订。
二、法律性质不同1. 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签订目的是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劳动协议的法律性质劳动协议的法律性质主要是民事、经济法律关系。
劳动协议的签订目的是明确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事项。
劳动协议既可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三、法律依据不同1.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劳动协议的法律依据劳动协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劳动协议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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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内容简单的说: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一部法律的两个版本,就是两部法律,目前这两部法律都在执行中,事实上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统一的,实际操作中都可以作为依据,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到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等。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
详细的说:首先是对两者的概念不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
此外,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
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
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
(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区别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名称不同。
前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在企业和劳动者中容易把劳动法称为劳动法,把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法。
二、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
《劳动法》是在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初步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逐渐成熟时期、劳动关系非常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20世纪劳动立法的标杆,《劳动合同法》则是20世纪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
三、两者的立法宗旨不完全相同。
《劳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明确把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而《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一次送审稿套用了《劳动法》,即“《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草案公布时则改为“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
最终变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前后言辞、次序之变,暗含了立法思路的调整。
四、调整对象区别(学理区别)。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
此外,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
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在条款上的不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两者在具体的条款上也存在很多不同,以下是几条较为有代表性的差别: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中从程序上予以严格规范,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
分为两个步骤: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即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
也就是:“先民主,后集中”。
这是不分所有制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仍应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则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建立了一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既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
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用工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的,以支付双倍工资予以惩罚;超过一年再不签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法》中规定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在必备条款方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已由法定且不能约定)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三项条款;在约定条款方面,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用期、培训、商业秘密以及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
四、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合同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合同期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合同期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关系重新作了规范;增加了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报酬的最低保护线;规定对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增加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程序。
同时规定最低工资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因为本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把最低工资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按80%折算后试用期的工资就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中对此方面的规定是: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等4类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同时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由“随时通知”改为“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增加了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也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满足用人单位工作交接的需要。
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对此条款的规定为: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则把劳动纪律并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增加了对保持双重以上劳动关系且情节严重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两种情形。
七、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情形《劳动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代通知金制度,即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形式代替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
代通知金制度可以使劳动者有较多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
八、非因劳动者过错或同意,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预防性保护和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老职工的保护。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法》中规定: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