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修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亿家天下国际建汇中心
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书编号:
甲方:成都亿家天下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亿家天下国际建汇中心市场(以下简称“本市场”)是一家经营装饰建材及相关商品的专业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本市场内商铺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章合同主体
第一条:甲方(成都亿家天下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市场的市场经营管理方,依法享有经营管理市场、物业管理及代理业主出租商铺的权利,并同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品经营者,是本市场内商铺的承租方,享有对其承租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并同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商铺租赁内容
第三条:租赁商铺的位置及面积
本合同所指乙方承租商铺位于本市场栋层号共间,计租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租赁的期限
本合同所指乙方承租商铺的有效期限为_____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从年月日正式起算。
第五条:商铺的租金
本合同项下商铺的租金为:
第一年度租金(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元/平米/月;即________元/年;
第二年度租金(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元/平米/月;即________元/年;
第三年度租金(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元/平米/月;即________元/年;
第六条:租赁商铺的用途
甲方对本市场进行了区域业态划分,乙方承租的商铺只能经营该区域内规定的商品。
按该商铺所处位置,乙方只能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经营品种。
第七条:租赁商铺的相关费用
乙方租赁该商铺应同时承担元/平米/月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照明费、电梯使用费、保安费、公共水费、清洁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
乙方租赁该商铺应同时承担元/平米/月的广告宣传费(该广告费用由甲方统一对本市场进行广告宣传)。
以上费用的计租面积平米计算。则:
物业管理费为元/年,(大写:)
物业管理费第一年按50%收取,第一年实际收取费用为元/
年
物业管理费第二年和第三年按100%收取。
广告宣传费为元/年,(大写:)
广告宣传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和第三年按100%收取。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应同时缴纳保证金元,本保证金用于乙方应缴各项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甲方对乙方所出售商品质量问题的先行赔付以及违约时的保证之用。本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保证金不足额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将在乙方结清所有欠款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三章费用支付方式
第八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每个月支付一次,每一次应缴纳费用应在上一次费用到期前30天全部缴清(首期缴费方式和时间见补充协议一)。
第九条: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电费、电话、宽带、光纤等)按有关单位要求及时支付。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商铺使用权。
(二)负责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符合约定用途;
(三)负责本市场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四)负责本市场公共场所的治安、防火、防盗、清洁、绿化、交
通等各项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市场对外的宣传推广及其它公共关系的协调;
(六)按本合同约定依法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
(七)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按制度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并有权
按相关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包括扣款处理系统)。
(八)乙方若在本市场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
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法享有对所承租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商铺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或出让给第三方使用(包括部分转租和出让),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将所承租商铺进行抵押或变相抵押,也不得将所承租商铺为第三方担保;
(五)乙方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改造和装修时须事先将有关方案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乙方不得在所承租商铺地面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
(七)为了维护市场的整体形象,乙方在本市场内悬挂含公司名称、商标的招牌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只能采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制作和悬挂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上;
(八)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商铺进行非法的以及对甲方或本市场
内其他合法经营者造成损害的活动;
(九)任何情况下,若非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
方名称或本市场名称(或名义)进行宣传或经营活动;
(十)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所承租商铺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十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和制度。
(十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及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将合同项下的商铺交给乙方,则每推迟一天按两天的租金减免。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乙方所承租的商铺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之管理职责,从而导致乙方不能经营时,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原因或过失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毁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时,则每推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六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费者、甲方或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七条如因乙方原因或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从而导致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讨。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谁违约谁承担责任。
第六章合同解除、终止及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