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几种具体行政行为介绍
第六章行政强制
三、行政强制执行
其特征主要有: 1.以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义务为前提。 2.拥有强制执行权的是有关国家机关。 3.目的在于强迫相对方履行行政义务。
二、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代执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若干概念的辨析
(四)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 1.执行主体不尽相同:前者的主体一般为人民法 院,也可以依法由行政机关执行。后者的主体只能是司 法机关。 2. 执行依据不同:前者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 后者的依据是已经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 3.执行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 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物。
留置盘问是行政强制措施 还是刑事侦查行为
三、若干概念的辨析
(三)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P192)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 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 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 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 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 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 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 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
2.行政法规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
尚未制定法律,而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和财物,扣押财物, 以及应当由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 涉及公民住宅和通信自由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 政法规可以设定法律保留事项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
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
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这是根据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原则、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行为方式、方法等则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量确定的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这是根据有无法定形式要求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具备法定形式即可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这是根据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应请求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这是根据有无限制条件对行政行为
所作的划分。
附款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附加了特定条件的行为。
无附款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附加任何特定条件的行为。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ppt课件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而 签订民事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2、目的不同: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 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 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
3、主体的地位不同:民事合同双方地位相同,而行政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完全平等的,行政合同的不平 等性表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对签订合同具有强制 性,行政主体具有单方面解除、变更合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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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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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 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 行政合同与民精品事课件合同的区别
【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 ,履行行政职能; 3、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以双方意思表示 一致为前提;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 体享有行政优越权。 5、行政合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 行救济。
4、救济方式不同:行政合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进行救济,而民事合同当事人则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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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 】
1、科研合同 2、国家订购合同
3、行政征收合同(城市建设、土地管 理、交通运输等领域)
4、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 5、公益事业建设投资合同 6、企业承包管理合同
问题:该街道办的做法合法吗? 精品课件
涉及的两大问题:
1、甘某可以不拆房屋吗?链接法律
2、在甘某不满意补偿标准的情况下,该街道 办可以对甘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吗?
相关法理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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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合同Biblioteka 概念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 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履行行政职 能,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 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 议。
行政伦理学第六章行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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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纪律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区别。 • 2001年7月7日海南省农科院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死亡5人,直接经 济损失345.47万元,大量重要课题的资料、实验数据也化为乌有。经查,事 故系由化学药品氯酸钾错误操作造成,而案件的审理工作却一波三折。 • 法院在案件的第一次审查过程中认为,事故的重要责任人——果树研究 所副所长林盛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负责人,开展课题研究首先是合法取得的。 其次,事故当日,林盛安排助手分装化学药品,并嘱咐了有关操作事项,然 而,当林盛因事离开后,助手找来的几名临时工却在操作时由于疏忽大意引 起爆炸。现场几名操作人员全部死亡,没有证据证明林盛逼迫操作人员危险 作业,且在当时氯酸钾还未被国家正式列为危险物品,因此,不存在刑法对 “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危险物品肇事罪”两项罪名的要件构成。 • 鉴于以上情况,检察院最后决定对林盛免予起诉。随后林盛又回到农科 院上班。农科院依据有关规定对林盛给予了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行政职务的 纪律处分。 • 2003年,检察院在对案件复审过程中认为此案后果特别严重,决定重新 立案,法院最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林盛有期徒刑三年。考虑到他是一名 科研工作者,为了使他能够对海南的农业科研做出贡献,决定缓期四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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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纪律规范与制度规范 • 1.制度规范的概念和作用 • 制度规范是指明确规定社会宏观整体及其社会成员必 须共同遵守或维护的规则、程序或体制。 • 制度规范在人们的整个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 位,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 (1)引导和保证社会的总体发展方向。 • (2)实现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 • (3)提供社会宏观整体或组织内部及其成员基本的行 为规范。 • 2.制度规范的特征 • (1)稳定性。 • (2)强制性。 • (3)合法性。 • (4)历史性。
第六章、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提出申请;
书面提出申请(不会书写的代填); 查自身个人信息的要带身份证件。
21 2、行政ຫໍສະໝຸດ 关15日内答复,经批准可延至30日,征求
第三人意见的时间不计; 3、答复的具体方式: (1)应当公开,告知如何获取; (2) 不应公开,告知并说明理由; (3)不由本机关公开 ,告知找其他机关; (4)信息不存在,告知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其补正。 4、申请人可以对公开的方式提出请求,但形式上需 变通的可变通提供 ;
法义务,由行政机关迫使义务人缴纳强制金以促使其 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制度。
《税收征管法》第3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 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的滞纳金。 《行政处罚法》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 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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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公共性之下,要求人民必须成为行政 活动的主人,使得公共性的具体内容得以公开而 且客观化。人民需要了解并且能够充分参与行政 过程。而这前提就在于公开原则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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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原则与表达自由
“表达自由”,指人们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自己内心 的精神作用公诸于外部的精神活动的自由,表达自 由不仅是保障公民免于国家对表达思想、意见的限 制,它的真正实现需要信息传达者和信息接收者的 相互作用。在国家职能不断增加,大量信息掌握和 集聚于国家之手时,如果这些信息不能公开,不能 够被公民有效的获取和利用,就无法让公民形成自 己的思想和意见,那么对表达自由的保障也就无从 实现。因此公开原则对表达自由的保障具有重要的 意义。美国的信息公开运动.doc
第六章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行政法课件
❖ 4.违法行为应达到依法该受处罚的程度。
(三)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
❖ 1.行政处罚与责令纠正并行原则。 ❖ 2.一事不两次以上罚款原则。 ❖ 3.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原则。T28 ❖4.行政处罚追责限时原则。 T29
❖ 第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四,行政处罚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行政制裁。
(三)行政处罚与相近概念的区别
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1)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外部相对人/内部工 作人员。
(2)制裁的依据、方法与手段不同。 (3)救济途径不同。即是否可诉。
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 (1)种类不同。罚款/罚金的区别。 ❖ (2)制裁权力的归属主体不同。 ❖ (3)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 ❖ (4)所依程序不同。 ❖ (5)性质不同。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行
为。
3.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制裁、 惩罚性的措施,针对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执 行是执行性、督促性的措施,针对没有按期 履行义务的行为。
❖ (五)执行程序 ❖ (六)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其法律责任
第三节 行政确认
一、行政确认的涵义
❖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 的法律事实、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进行 认定和证明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确认的特点
❖ 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 ❖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 ❖ 3.行政确认的内容具有中立性。 ❖ 4.行政确认是一种能影响相对人权利
❖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 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 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 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第六章行政许可行为
3更为广义上的行政许可
可以从最高法《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条、新行诉法第12条第(三)款来加以理解。
该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 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 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 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就向设计院发出了《关于开采地热,必须依法办 理采矿许可证的通知》,要求设计院携带有关资 料到该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设计 院对该通知未予理睬。
此后,地矿厅又向其发出了《限期办理采矿许 可证通知书》,限其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 向地质矿产厅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否则将 依法进行处理。设计院对该通知依旧不闻不问。 地质矿产厅就于1994年7月27日作出处罚决定, 对设计院处以5000元罚款。
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 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 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 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 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
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 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 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 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 加诉讼。
法院如何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 理?
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 和执行原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拒绝公开相关资料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 院应采用何种方式审理?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应当公开相关资 料,应如何判决?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二)
第二节 行政征收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地向行政相对人征缴一定 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特征: 1.公益性 2.法定性 3.强制性
第二节 行政征收
二、行政征收的分类 (一)普通征收 普通征收主要包括行政征税和费用征收,是一种无偿性的征收。 1.行政征税 2.费用征收 (二)特殊征收 这里的特殊征收是指土地征收,强调的是对土地强制性的取得, 有学者称之为公益(用)征收,它是一种有偿性的征收。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节 行政征收
(二)土地征收程序 1.拟定土地征收方案 2.审核批准 3.公告登记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给予补偿 5.实施征收 五、行政征收的补偿和救济
第三节 行政征用
一、行政征用的涵义 (一)行政征用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征用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第三节 行政征用
(一)行政命令的分类 在西方国家,有学者把行政命令分为四个种类,即执 行命令、委托命令、独立命令和紧急命令。但是,西 方国家的行政命令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 法规的职权,其与我们这里分析的涵义是不同的。我 国大陆行政法学界认为行政命令有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命令和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命令之分。
三、行政命令的功能
第二节 行政征收
三、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 (一)征收法定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保护相对人合法财产权原则
第二节 行政征收
四、行政征收的程序 (一)税费征收程序 我国税费征收程序主要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 报办法》(试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作了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事项登记 2.费用核算 3.款项征收
行政行为
第六章行政行为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4、行政行为的行为方式多样。
二、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1、主体——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2、本质——行政行为的本质是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3、客观——行政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行政行为所包含的意思及其要达到的目的。
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就在于设定、变更或消灭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其内容总是与权利、义务有关。
1、设定权利义务2、实现权利义务3、剥夺、限制权利和减、免义务4、确认和恢复权利、义务5、确认法律事实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分类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设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政活动。
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等。
抽象行政行为基本属于行政立法活动。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
包括针对具体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所作出的行政奖励、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基本上都属于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司法活动。
二、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本机关内部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也有抽象与具体之分。
前者如行政主体对内部工作纪律、工作程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后者如行政主体对某个公务人员实施的奖励、处罚、任免决定等。
•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管理社会事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外部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为。
或者说,行政主体正是通过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实现对社会事务的管理。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行政权—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P46)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P4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围调整的各种关系。
(P58)二、简答:行政法律关系特征P56(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司法终局)三、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P60地位:(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作用:(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行政法两方面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偏废。
过分强调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而忽视或轻视公民权的保护,或者过分强调保护公民权而忽视或轻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障,都是对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都会影响到有机、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指导
五、行政指导行为的救济与责任 承担
案例2
陕西省周至县富仁乡在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靠种苹果树走上 陕西省周至县富仁乡在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靠种苹果树走上 20世纪90 脱贫致富道路,农民受益甚多。因此, 脱贫致富道路,农民受益甚多。因此,受益的农民对大力发展苹 果树深信不疑,都欲对此加大投入。但是,通过专家咨询、 果树深信不疑,都欲对此加大投入。但是,通过专家咨询、行政 系统的有关会议信息、农技部门的研究、 系统的有关会议信息、农技部门的研究、全国市场的反馈信息等 渠道,乡的政府部门都预感到苹果市场前景不妙, 渠道,乡的政府部门都预感到苹果市场前景不妙,如果继续加大 或维持对发展苹果树的投入将会有灾难性后果, 或维持对发展苹果树的投入将会有灾难性后果,必须尽快调整产 品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还知道发展猕猴桃很有市场 品结构,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前景。 前景。由于当地农民群众对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新技术知识 的认识还不足,而且信息欠灵通,加之更看重眼前利益, 的认识还不足,而且信息欠灵通,加之更看重眼前利益,所以普 遍没有意识到继续发展苹果树的巨大风险性和尽快开发新产品的 紧迫性,仍一门心思全力以赴发展苹果树。富仁乡领导班子尽管 紧迫性,仍一门心思全力以赴发展苹果树。 也预见到了即将出现的危机,也有一些解决问题的想法, 也预见到了即将出现的危机,也有一些解决问题的想法,但由于 思想上存在某些误区,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政府不干预经济, 思想上存在某些误区,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政府不干预经济,担 心自己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来干预农民的生产活动会被指责为 又搞计划经济那一套” 于是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 “又搞计划经济那一套”,于是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任由农民 去继续大力发展苹果树。 1996年富仁乡的苹果园亩均收益仅 年富仁乡的苹果园亩均收益仅400 去继续大力发展苹果树。 1996年富仁乡的苹果园亩均收益仅400 农民叫苦不迭,许多农民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 元,农民叫苦不迭,许多农民陷入了困境甚至绝境。 请问:富仁乡政府及其领导班子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问:富仁乡政府及其领导班子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自考行政法学串讲笔记:第六章 行政强制执行
自考行政法学串讲笔记:第六章行政强制执行第六章行政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强制执行是使用强制办法实现行政法义务的国家执行制度。
这一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第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必需以法律、法规的具体授权为按照;第二,当事人没有充分及时履行行政法义务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第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义务被履行的同一状态,因此它不同于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是:第一,先动员后强制的原则;第二,优先选择轻微方式的原则。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1)行政机关。
少数情况下;(2)人民法院。
多数情况下。
限制人身的行政强制办法主要手段包罗:强制带离现场、盘问、强制传唤和讯问、强制约束、人身扣留、强制检疫检查、强制隔离治疗、强制戒毒;对财产的行政强制办法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
2、不断止执行的原则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断止执行;但是在几种情况下需停止执行。
在行政机关无强制执行权而由法院执行的情况下,当事人起诉的,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不断止执行:(1)涉及公共利益的;(2)行政给付。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行政强制执行分为间接执行和直接执行,间接强制包罗代履行和执行罚。
1、代履行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本身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
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强制拆除等。
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
典型:违章建筑。
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行政机关迫使义务人缴纳强制金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行政制度。
执行罚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不作为义务、不成由他人替代的义务。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回复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回复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时所采取的行为。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侧重点,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下面将从行政行为的性质、对象、目的及效力等方面一步一步回答,对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进行简述。
一、从性质上分类1. 法律性行政行为: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法性。
例如,行政机关依法签发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
2. 自由裁量性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具备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决策的行为。
例如,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一定自由裁量空间的政策、规划等。
3. 强制性行政行为:强制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强制手段迫使被行政对象履行义务或行政机关直接对被行政对象进行干预的行为。
例如,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限制自由等。
二、从对象上分类1. 个别行政行为:个别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个体或特定案件进行处理的行为。
例如,行政机关对某个企业的行政许可、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等。
2. 一般行政行为:一般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一类事物或广大公民进行普遍性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例如,制定和实施的一般性政策、规章和计划等。
三、从目的上分类1. 行政监督行为:行政监督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对象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
例如,行政机关对企业的财务、生产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2. 行政管理行为:行政管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对象进行管理和指导的行为,以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
例如,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农田进行规划、管理和调度。
四、从效力上分类1. 个别措施行政行为:个别措施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个别案件或个别行为采取的特殊行为,其效力通常仅对特定行为或特定人产生效果。
例如,行政机关对某个企业下达的具体处罚决定。
2. 一般措施行政行为:一般措施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一类事项或广大公民采取的普遍性的行为,其效力适用于一类事项或广大人群。
第六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第六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案例1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屯玉公司的代理人称,
屯玉7号玉米种子是在取得必要审批和许可后,
以自己的名称和品牌进行销售,既没用它种
种子的名称,也未用它种种子的标签、包装 等。“既然不是假种子,也不是劣质种子, 因此被告对本案无管辖权。其所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禾一号是同一品种,并非是自己制造的屯玉7号种
子。“这充分证明原告涉嫌销售假冒种子。”
第六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案例1
屯玉公司代理人反驳:即使屯玉7号和海禾一号 属于同一品种,这也仅仅是屯玉7号和海禾一号
有关植物新品种权的纷争,是知识产权问题而
不是假冒种子问题。因此被告对此无管辖权。
省工商局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案例1
2007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了《关
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
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其中规定“对有较大
社会影响的关联案件,审理法院之间要注意沟通
,统一案件审判标准,保证裁判结果的协调,发 现裁判结果可能发生冲突的,及时报请上级法院 予以指导和协调解决”。
第六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屯玉7号玉米种子共计934公斤。楚雄彝族自治 州种子公司是屯玉公司的经销商,查扣经销商 的商品等于查扣屯玉公司的产品。
第六章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案例1
屯玉公司不服处罚,于2007年3月5日向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的结
果是维持“原判”。屯玉公司还是不服,一
纸诉状将省工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
报,称屯玉公司下属经销商不经海禾公司允
第六章 行政征收等行为
第六章行政征收等行为•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定标准和条件,向公民、法人等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法定性和固定性•目前我国行政征收的种类主要由税收征收和行政收费组成。
•1、税收征收: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
•2、行政收费:国家为行政相对方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车辆通行费、港口建设费)或授予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而收取的代价。
•二、行政征用•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公益的需要,以补偿为前提,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或具有财产价值的其他权利收归国有,进行限制或利用的行为。
•既包括对动产的征用,也包括对不动产的征用。
•该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
•2.公益性。
•3.补偿性。
•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一)联系:基于公共利益•(二)区别:行政征收的实施应以下列哪一项内容为前提?( )A.行政相对人行为违法B.公共利益的需要C.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致D.行政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某省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并对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了安置。
省政府的此项行为属于:( )A.行政征用B.行政征收C.行政征购D.行政没收下列关于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是:( )A.都具有强制性B.都是无偿取得相对人的财产C.都是单方行政行为D.都是取得相对人财产的所有权•三、行政给付•行政给付是行政机关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为(非精神)。
•2.行政给付行为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3.行政给付是一种授益行为。
•行政给付的种类•1、抚恤金•2、特定人员的离退休金•3、社会救济、福利金•4、自然灾害救济金•我国行政给付主要采取如下几种方式:•1.发放现金。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包括以下几种:
1.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进行分类。
2. 约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法律是否对之严格拘束,是否给行政主体留有选择、裁量余地为标准进行分类。
3.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以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为标准进行分类。
4. 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以是否有附款为标准进行分类。
5. 授益行政行为和不利行政行为:以其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为标准进行分类。
6.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以其是否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
7. 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行为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进行分类。
8. 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依据是否需要其他行为作为补充为标准进行分类。
2024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
2024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信息:甲方:(全称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全称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行业类型)企业,乙方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行业类型)企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名称),具体数量、规格、质量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1.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价款。
二、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本合同标的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2.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
2.3 乙方剩余的合同总价款,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三、交货及验收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规格、质量,在本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3.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确认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本合同约定。
3.3 如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具体时间)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具体时间)内予以更换或补足。
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4.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规格、质量提供货物,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
4.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
五、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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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应行政相 对人申请或依职权依法处理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义务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收 (一)概念、特征 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 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人
民法院不能成为即时强制的主体。 2、基础行为与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本身结合在 一起,在时间上难以分离。 3、 行政强制措施是在出现紧急状态,且无 法期待相对人自动履行时采取的。 4、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有具体法律的 实体授权。
案例
胡甲是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1997年5月,胡 甲未经批准,擅自将座落在 城关镇北正街的临时营 业棚改建成两层楼房。在施工时,该县城区建设管理 所曾多次劝阻无效,胡甲终将楼房建成,并开始营业。 6月1日,县城区建设管理所依法对胡甲的违章建房行 为作出处理,责令胡甲在10日内拆除。胡甲在限期内 未执行这一决定。于是,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派人将胡 甲的违章建筑拆除。在拆房时,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未 通知胡甲或其成年家属到场,对室内物品也没有清点 保管,致使胡甲经营的部分商品受损。胡甲对县城区 建设管理所的强行拆除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问题: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胡甲的房屋是否 合法?
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给付的对象 是特定情况下的特定的 公民和组织。 3、行政给付的内容是对特定对象给予物质利 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 4、行政给付是授益性具体行政行为。
(二)种类
1、抚恤金
抚恤金是公民因公活的费用。 2、优待 3、安置
(3)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 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4)行政裁决程序通常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 以协商或调解为前置处理程序。
3、行政裁决的类型
(1)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2)侵权纠纷的裁决 (3)损害赔偿纠纷
六、行政强制
(一)
行政强制的内涵 所谓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为 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预防和制止违法 行为和危害事件发生,所实施的强行限制相 对人权利的行为。
案例3:重庆最牛钉子户.swf
案例4:一个德国钉子户的故事
当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
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 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 ,几次协商,许以高价, 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 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 给拆了 。
2、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
两者在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是相同的,都表
现为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人财产的所有 权,而且最终表现为实际取得了相对人财产 的所有权。但二者亦存在以下区别: ①行政征收是以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 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没收只能以相对人 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
②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征收属于一种独立的行政行 为;而没收则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 ③两者在行为的连续性上不同。征收只要据以征收 的事实依据存在,征收行为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往 往具有连续性;而对没收来说,对某一违法行为只 能给予一次性没收处罚。
前,因为自己勇擒歹徒只得到派出所300 元奖励,他感到不理解。他希望自己能评上 “见义勇为”,但他主动申请这项荣誉的事 经本报报道后,遭遇了巨大的压力,身边一 些不理解的人嘲笑他,挖苦他,甚至一些和 他有过类似经历的英雄也不理解他……
后来,市政法委有关领导给记者打来电话,
说杨华林主动申请认定“见义勇为”,已被 公安部门批准,思明区政府即将表彰他。
4、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我国行政法通常以强制执行是否由行政强制执行机 关直接实施为标准,分为间接强制和直接强制 A、间接强制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 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 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 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 的条件。 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 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 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 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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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民政部关于贯
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 的解释有关规定: “壮烈牺牲”是指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 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勇于献身,给人民群 众树立了堪为学习榜样的,都可批准为革命 烈士。
讨论 :英雄该不该索取回报
杨华林是思明区绿家园小区的保安。两个月
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讼把国家元首
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 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 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重新把那磨房 盖起来,以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 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 执行。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轮到小 磨房主想进城,希望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 个老买主,但他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 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 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仍 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3)证明。
(4)登记。 (5)批准。 (6)鉴证。
四、 行政奖励
(一)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
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 位和个人, 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 行为。
(二)行政奖励的构成要件 1、符合法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它是行政奖 励行为的客观要件。 2、符合法定的奖励形式。行政奖励应以一定 的奖励形式表现出来。 3、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 4符合法定的奖励程序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B、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C、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即强制实施某种行为。这种情况目前还较 为少见
(四)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又称行政即时强制,是指行
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 行为或在紧急、危险情况下,根据法律、法 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 暂时性控制的措施。如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它有以下法 律特征:
案例:4条生命换来“特别荣誉”
杨名胜妻子曾芹芹和另外3位同村村民为抢救集体 山林,同时葬身火海 。村民门一边给为抢救集体 财产而献身的4位“英雄”办理后事,一边打报告 向上级反映情况,要求给予适当赔偿,并追认4村 民为“革命烈士”。宜章县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认 为,曾芹芹等4人的事迹不符合评“革命烈士”的 条件。其原因是他们没有讲究救火的科学性,是盲 目救火,尤其是杨梅香,已是72岁高龄的老人,根 本没有能力扑救大规模的野外火。 民政局认为,曾芹芹等4人在扑火中‘壮烈牺牲的 情景无公安部门核实,无壮烈牺牲的证明材料。因 而造成了人员的重大伤亡,不符合“如果事迹特别 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的规定。
(三)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
1、行政奖励的内容 行政奖励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奖励 行为赋予受奖励者的权益。 行政奖励的内容由下列三方面组成: (1)物质 方面的权益; (2)精神方面的权益; (3)职务 方面的权益。 。
2、行政奖励的形式
行政奖励的形式主要有:(1)发给奖金或 奖品;(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 ; (5)授予荣誉称号;(6)晋级;(7)晋职
(二)种类
代执行 间接强制 执行罚 行政强制执行 人身强制 直接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七类 财产强制
(三)、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 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
法上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 者人民法院实施。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 。 (4) 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3、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1)行政性 (2)强制性 (3)执行性
②从行为的标的看,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
财产;而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 务。 ③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征收是无偿的;而 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 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案例1(视频)
案例2
英国某国有石油公司要铺设一条新的天然气地下输送管线, 最合理的设计方案是需要通过一个老太太私人地产的地下, 虽然管线是从地下十米处通过,但老太太坚决不同意。因为 英国法律对私人财产的保护非常严格;石油公司只能通过投 书报界,寻求舆论支持,说服老太太。此事在社会上产生争 议。来自中国的留学生认为老太太的“小我”应该服从“大 我”,服从国家利益,况且石油公司修建管线后会将地面恢 复原状,同时还会给老太太一笔补偿;但英美国家学生认为, 与法律的严肃性相比,任何所谓的国家利益都是小事,老太 太完全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三)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没收
1、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并给予补 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两者区别主要在于: ①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 相对人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 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 有权转移。 。
二、行政给付
(一)概念、特征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