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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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是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作品。在本书中,费先生立足于传统中国的乡村基底,以历史的视角审视社会,并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全书由十二章随笔组成,语言凝练,旁征博引,各章之间联系紧密,逻辑清晰,构建了完善的认识体系,读毕获益匪浅,感触深刻。
一、背景
1、社会背景
《乡土中国》的写作时间和出版发行时间是不同的,写作本书的内容时,费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彼时抗日战争还未结束,国内政治亦波诡云谲。作为爱国知识分子,费孝通先生力图通过对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基础——乡村的深入思考和挖掘,探寻中国发展的出路和未来。这种救亡的急迫在书中的表现便是少量内容的激进性。
文革进入尾声的1975年,中国的政治社会即将迎来巨大变革。这种变革的趋势同样影响到了学术界,于是在《世纪评论》的邀请下,费先生以“随写随寄,随寄随发”的方式讲授了自己关于“乡村社会学”的思考,并写成了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
2、写作初衷
正如书中所记,费先生写作该书内容的初衷并非著书立说,而重在理论探讨。彼时,费先生任西南联大教授,主讲“乡村社会学”,他并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是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他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在和青年学生们的交流之中,探讨崭新的理念,教学相长。而《乡土中国》不过“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而此书收集的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随讲随写,随写随寄,随寄随发”,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
二、主要内容
《乡土中国》的内容虽然涉及了乡土社会的众多方面,但是笔者认为本书的理论核心是“差序格局”,重点内容是“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
1、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是相对于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其内涵是:个人的一生是个圆,这个圆正像被石头荡出的波纹,这个石头就是个人的重量,个人对社会做出了多大的贡献或者说其本身的格局是怎样的,就决定了人生的这个圆有多大,这个圆也随其成长不断扩大,也就形成了差异格局。
“差序格局”之所以是本书理论体系的核心,是因为它具有基础性。“差序格局”的存在意味着“熟人”和“自家人”相较于“陌生人”拥有着某种含糊不
清的特权,因之,强调“别”的“礼”强于强调“同”的“法”,而为了维护这种礼治秩序,长老的统治便是逻辑和事实上的必要。
2、礼治秩序
在《乡土中国》里,费孝通先生引用了奥斯瓦德•斯宾格勒的思想,即现代的文化是浮士德式的,“冲突被看成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前途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改变”。而乡土社会却是阿波罗式的,“宇宙的安排被认定为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
从这段论述出发,我们可以深入到礼治秩序的本源。礼治并非同法治相对立,它们都体现了规范性,发挥了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但是,礼治服务的对象是阿波罗式的乡村社会,探索和创新的精神是淡漠的,安逸和平静的生活状态是持久的;礼治秩序之所以没有向成文的法过度,就在于矛盾冲突的化解往往趋向于“无讼”而非“救济”。乡土根基所赋予的忍耐坦然和听天由命,让模糊的礼比清晰的法更符合人们的心里和习惯,也就更具有普遍性。
3、长老统治
在本书中“长老统治”的根基是“远离了横暴权利却又不属于同意权利时社会维稳所需的来自长辈权威的长老权力”。笔者认为长老统治的根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血缘”。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它同地缘紧密结合,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姓氏是血缘的时间投影,籍贯是血缘的空间投影。血缘的纽带在有限的地域被大大加强,家族的尊长由于血缘的时间效力,也就自然的获得了管理的权力。
第二,“经验”。正如费孝通先生写到的“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乡土社会的重要特点就是世代的传承,阿波罗式的社会生活使得后辈几乎可以复刻前人的生活,掌握着众多经验的长者由于知识技能上的广博,毋庸置疑的会受到家族晚辈的尊重和敬仰。
第三,“礼俗”。礼强调“孝”,“孝”表现为“尊”和“亲”,在此基础上,长老的命令和要求被礼赋予了正当性和强制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构成了长老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三、意义
虽然《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但是基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以及费孝通先生论述的深刻性,它对于我们当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仍然具有重大意义。
1、乡村脱贫
当今之中国正在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化,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的城乡建设业已逐步深化。但是,随着脱贫攻坚任务进入最后的阶段,如何实现那些啃掉那些“硬骨头”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基层的脱贫攻坚建设者必须考虑到《乡土中国》里提及的“乡土本色”——一切以熟悉为基础。以现在的观点来看,年轻人可能无法理解老人为什么不愿意搬离那片穷山恶水,甚至只是将村子搬到山下也不能获得同意,但实际上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基于“土地带来的熟悉感”不愿意走出自己熟悉的环境,纵使这里被别人认为环境恶劣,他更倾向于倾听祖先的声音,祖辈的经验胜过他人未知的希望。
正如康德所言“人只能是目的而不能是手段”,乡村脱贫的过程不能以脱贫的指标为目的而是要以人为目的。例如,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修建便利交通或者借助于互联网,在最大限度得维系乡土社会的熟悉感的基础上实现脱贫。
2、法治下乡
时至今日,中国的普法进程依然长路漫漫。而阻碍普法的最大困难,就在于民众对于法的疏离。
乡土社会经历了长期的礼治统治,这种根基不可能在短期内移除,法律长期脱离百姓,而被认为是“政府的事”和“公家的事”。面对这种现实,普法者更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宣告法律的权威,这无疑会加深民众的厌恶,使得法律的疏离感大大增强。笔者认为,正确的做法是,从“礼”出发,以普遍认同的价值观为基础,辅以贴近乡村生活的案例,以平等交流的形式才能逐步拉近法律和民众的距离,进而弘扬法的精神。
四、总结
费孝通先生说:“回头看,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奉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这里所述的看法大可议论,但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
诚然,《乡土中国》一书中的观点有些尚待讨论,有些论述的也并非深刻全面,但是之于乡村社会学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科学来说,它仍然具有学术奠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