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槽)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土方开挖、降水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方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支撑系统高度5m及以上;(2)支撑系统跨度10m及以上;(3)板厚达到18cm及以上;(4)梁截面达到0.35㎡及以上;(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六、新老管线拆封碰接堵头工程七、其他(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或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土方开挖、降水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要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要点
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根据住建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理办法》定义的,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简称。
一、一般来说,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有: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的等。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等。
二、常规危大工程检查要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三条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 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 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5
发布背景
十九大报告强调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决ຫໍສະໝຸດ 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危大工程特点
• 数量多 • 分布广 • 管控难 • 危害大
国家 G H 行业
特点 T M 目标
建筑行业
近年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形势总 体稳定,但造成群死群伤的 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至于管理责任,则会根据平时的管理责任是否尽职来 确定,这里指的是事故发生后做好相关的记录(上报、 参与救援、事后分析)
第二十二条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 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规范界定参与各方主体责任
10
新旧条文解读 第一章 总则
过去有明显“规范专家论证程序”和“明确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现在淡化了这一管理 要求。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分部分项工程是工程项目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通常指项目按功能、空间位置等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程范围,每个工程范围都由一项或多项工程项目组成。
在建筑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通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单元,能够帮助项目管理人员分工明确、便于监理和验收等。
然而,并非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都一样,有些分项工程存在着较大的危险性,可能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汇总和分析。
1.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较为危险的工程之一。
电气工程中存在着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电缆敷设等工作,如果操作不慎或者存在设计缺陷,可能会造成电路短路、漏电、火灾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电气工程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2. 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具有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然而,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高空作业、吊装、焊接等高风险作业,一旦操作不慎可能会引发坠落、火灾、结构失稳等事故。
因此,在进行钢结构工程施工时,需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 高空作业工程高空作业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特殊作业,包括高空清洁、高空维修、高空安装等工作。
高空作业存在着坠落、物体抛掷、设备故障等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
因此,在进行高空作业工程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人员。
4. 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是在城市建设中常见的工程类型,包括地下室、地下管廊等工程。
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涉及排水、支护、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一旦存在设计缺陷或者施工操作不当,可能会引发坍塌、水灾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进行深基坑工程时,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加强监督管理。
总的来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需要引起项目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着许多分部分项工程,其中一些工程因为其特殊的性质或施工难度而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以下是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汇总。
1.土方工程:土方工程是建筑施工过程中最基本的工程之一,但由于其工作环境多变且工序复杂,使得土方工程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主要危险包括高边坡崩塌、挖掘机翻滚、土方切割或挖掘时坍塌等。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同时加强对工程环境的检查和控制,以确保施工安全。
2.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建筑物或其他高处进行操作的工程,如悬挑作业、外墙作业或钢结构安装等。
由于作业高度较高,存在跌落、坠物、失稳等危险,因此是较为危险的工程之一、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范,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和管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3.脚手架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工程,但也是较为危险的工程之一、不正确的搭设或拆除过程可能导致脚手架失稳或坍塌,从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搭设和拆除的技能和知识,并严格按照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脚手架的安全可靠。
4.高压电工程:高压电工程涉及到高电压的操作和施工,因此极其危险。
施工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知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在高压电工程中,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合适的防护措施,以防止电击和其他电击风险的发生。
5.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属于高强度结构工程,其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危险性。
主要危险包括钢材坠落、安装过程中的失稳和结构翻倒等。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建议和规范,使用专业工具和设备,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和管理,确保钢结构工程的安全进行。
6.施工机械操作:施工过程中,常会使用各种施工机械,如升降机、吊装机、混凝土泵等。
这些机械操作不当可能导致机械失控、翻车、坠落等事故。
施工人员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熟悉机械的使用和操作规程,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
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6]
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检测单位、评估单位等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复杂性、施工难度、环境影响等因素,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高层建筑、超限结构、特殊结构、地下结构等结构类工程;桥梁、隧道、高速公路、铁路、地铁等交通类工程;水利水电、石油化工、核电站、火电站等能源类工程;矿山、爆破、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等特殊作业类工程;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
本规定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人员、设备、材料、环境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控制,以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责任主体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并与其签订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管理经费的充足;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情况,按照规定履行安全信息公开和备案的义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形成安全管理报告,并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和奖惩。
住建部令2022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022年37号《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22年37号】《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的安全管理,具体工程划分和安全管理要求以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规范为准。
第三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建造耐火结构、大型设备安装、爆破拆除等。
具体范围由住建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规范,对工程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管理第七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标准,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工作安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预案。
第八条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安全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预案等。
评标时应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估,并赋予相应的权重。
第九条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安全预案,详细规定施工各阶段的安全措施、设备要求和应急预案等。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清单
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15─(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16─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总则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 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 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 项工程。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 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监 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
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22】37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文档模板范本】文件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2018-37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日期:2018年月日修订日期:年月日一、文件背景及目的为了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三、定义为了本规定的解释,下列名词应作如下解释: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具有一定危险因素或者可能对人员、财产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2. 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照工程结构、功能或者工艺要求,划分的相对独立的工程单位。
四、安全管理要求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管理:1.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性评估。
2.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指明危险区域,并进行足够的警示。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操作规范、安全。
4.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警示灯等,并经定期检查和维护。
5. 施工现场应实行日常巡查和安全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6. 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严禁无证人员参与施工作业。
7.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要求。
五、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案示例2. 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范本3.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清单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建筑行为的法律文件。
七、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施工现场存在隐患较多,难以及时排除。
解决办法: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高大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措施: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2、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安装、顶升、拆除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5、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
下列为大型脚手架、深基础土方工程、塔式起重机、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控制措施。
一、大型脚手架控制措施大型脚手架作为主体和装修施工的常用辅助设施,其危险性较大,并且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防范不慎极易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此对大型脚手架常见问题的防范做出如下规定(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详见P69):(一)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
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至变形区外排。
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二)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
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
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
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三)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
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二、深基础土方工程控制措施深基础土方工程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m (含)的土方工程。
(一)悬臂式支护结构过大,内倾变位。
可采用坡顶卸载,桩后适当挖土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撑、锚结构等方法处理。
为了减少桩后的地面荷载,基坑周边应严禁搭设施工临时用房,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土方,不得停放大型施工机具和车辆。
施工机具不得反向挖土,不得向基坑周边倾倒生活及生产用水。
(二)有内撑或锚杆支护的桩墙发生较大的内凸变位。
要在坡顶或桩墙后卸载,坑内停止挖土作业,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桩前堆筑砂石袋,严防锚杆失效或拔出。
(三)基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
应在有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四)未设止水幕墙或止水墙漏水、流土,坑内降水开挖造成坑周边地面或路面下陷和周边建筑物倾斜、地下管线断裂等。
应立刻停止坑内降水和施工开挖,迅速用堵漏材料处理止水墙的渗漏,坑外新设置若干口回灌井,高水位回灌,抢救断裂或渗漏管线,或重新设置止水墙,对已倾斜建筑物进行纠倾扶正和加固,防止其继续恶化。
同时要加强对坑周地面和建筑物的观测,以便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
坑外也可设回灌井、观察井,保护相邻建筑物。
(五)桩间距过大,发生流砂、流土,坑周地面开裂塌陷。
立即停止挖土,采取补桩、桩间加挡土板,利用桩后土体已形成的拱状断面,用水泥砂浆抹面(或挂铁丝网),有条件时可配合桩顶卸载、降水等措施。
(六)设计安全储备不足,桩入土深度不够,发生桩墙内倾或踢脚失稳。
应停止基坑开挖,在已开挖而尚未发生踢脚失稳段,在坑底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土料反压,同时对桩顶适当卸载,再根据失稳原因进行被动区土体加固(采用注浆、旋喷桩等),也可在原挡土桩内侧补打短桩。
(七)基坑内外水位差较大,桩墙未进入不透水层或嵌固深度不足,坑内降水引起土体失稳。
停止基坑开挖、降水,必要时进行灌水反压或堆料反压。
管涌、流砂停止后,应通过桩后压浆、补桩、堵漏、被动区土体加固等措施加固处理。
(八)基坑开挖后超固结土层反弹,或地下水浮力作用使基础底板上凸、开裂,甚至使整个箱基础上浮,工程桩随底板上拔而断裂以及柱子标高发生错位。
在基坑内或周边进行深层降水时,由于土体失水固结,桩周产生负摩擦下拉力,迫使桩下沉,同时降低底板下的水浮力,并将抽出的地下水回灌箱基内,对箱基底反压使其回落,首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要继续施工加载,待建筑物全部稳定后再从箱基内抽水,处理开裂的底板后方可停止基坑降水。
(九)在有较高地下水的场地,采用喷锚、土钉墙等护坡加固措施不力,基坑开挖后加固边坡大量滑塌破坏。
停止基坑开挖,有条件时应进行坑外降水。
无条件坑外降水时,应重新设计、施工支护结构(包括止水墙),然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十)因基坑土方超挖引起支护结构破坏。
应暂时停止施工,回填土或在桩前堆载,保持支护结构稳定,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模板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一、模板工程安全防护1.组装模板用脚手架支搭要求应符合结构用脚手架设计要求。
2.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模板工艺,必须通过试验,并培训操作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
4.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模板工程设计的材质,施工方案和工序进行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和防护措施,避免伤及行人。
7.作业人员不准攀登模板,不得在墙顶。
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8.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9.木模板应远离火源堆放。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10.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11.模板拆除时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置警戒区,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
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防止倾覆。
12.拆模时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
13.拆模人应站在模板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个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的安全距离,禁止抛掷模板。
14.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应严格遵守从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15.吊装模板时应有专人负责信号指挥,信号指挥人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6.模板的存放区必须设1.2m高围栏进行围档,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17.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cm。
18.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
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1.结构、装修用脚手架应按照相关规定支搭,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2.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横向水平杆间距(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间距(大横杆)不得大于1.8m,横向水平杆(小横)间距不得大于1.5m。
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脚手架施工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挡脚板5.脚手架施工层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必须在下方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无法防护时可铺脚手板。
6.整个架体应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7.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进行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为45~60度。
20m以上高大脚手架应有卸荷措施。
8.20m以上高大脚手架和特殊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有总工审批和验收手续。
9.结构用里、外承重用脚手架,使用使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平方米。
装修用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平方米。
10.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护线架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c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11.人行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m,斜道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读不得小于1.5m,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并按临边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cm。
12.用于临边、阳台、基坑防护的脚手架支搭要求参照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