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精选4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精选4篇)火灾事故篇1一、事故概况1、事故工程概况① 事故项目名称:② 施工内容:主体结构施工、内外墙装修等③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地下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由层非超限高层和超限高层组成。
2、事故再现描述经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证人证言得出事故发展概况:20xx年x 月x日上午x点x分左右,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凤凰美地x班组仓库发生火灾,随后火苗向临边房间蔓延,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仓库,发现仓库起火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总指挥,立即将灭火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马上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另一组立即启动路消防栓进行灭火。
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经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消防部门全力进行扑救,火灾持续二十分钟,至7:30分火灾全部扑灭。
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m²,直接经济损失约x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木工)早上七点进入仓库取工具准备去上班,进入仓库后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编织袋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仓库,离开仓库后编织袋开始起火,并蔓延至仓库夹芯板,导致仓库起火。
2、间接原因①作为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吃烟头未熄灭后就随手丢弃。
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疏于对班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识安全交底,仓库及仓库周围严禁携带火种。
三、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①尽管本次火灾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②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③由项目经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不留隐患死角,绝不能走过场。
④对生活区宿舍及库房进行全面排查,大功率电器一律没收,对使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四、事故处理建议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对其他班组及管理人员再一次敲响警钟,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儆效尤。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pptx
造成火势迅速 蔓延的
主要原因
2.起火点,衣服等可 燃性物品较多,且与
人员密集车间分割板
材为可燃 性材料 。
3.吊顶内的空间大部 分连通,火势由南
向北迅速蔓延。
4.燃烧高温导致 氨设备和氨管道 发生物理爆炸,
氨气泄漏, 介入燃烧 。
2019-7-1
谢谢观看
16
1.燃烧产生有毒烟气, 泄漏的氨气等毒害 物质
1.李云龙,德惠市米沙子镇经贸办主任兼安监站 长。未对宝源丰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 对宝源丰公司制冷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 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宝 源丰公司没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等问题的跟踪整 改不落实。因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
2019-7-1
谢谢观看
25
2.宋衍昌,德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 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专项整治期间包片负责米沙子镇。发现宝源丰公 司存储液氨后,未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进行检查;未要求液氨制冷工进行培训; 未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事故发生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 分。
2019-7-1
谢谢观看
26
3.李振伍。2003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德惠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科长,2013年5月至今任德 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对分 管范围内的项目底数不清;未督促对宝源丰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未认真开展相关安全生 产执法监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屠宰、分割、速冻、加工及销售。
图2
2019-7-1
谢谢观看
20130826-事故案例-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厂房内大量使用聚氨 酯泡沫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板(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 度极快,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二是一车 间女更衣室等附属区房间内的衣柜、衣物、办公用具等可燃物较 多,且与人员密集的主车间用聚苯乙烯夹芯板分隔。三是吊顶内 的空间大部分连通,火灾发生后,火势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四是 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 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5)未逐级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没有逐级签订包括消防在内 的安全责任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及车 间、班组负责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责任。
(6)企业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主厂房内电缆明敷, 二车间的电线未使用桥架、槽盒,也未穿安全防护管,埋下重大 事故隐患。
(7)未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对存在的重 大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2010年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后, 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彻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隐 患。
事故企业使用氨制冷系统,系统主要包括主厂房外东北部的 制冷机房内的制冷设备、布置在主厂房内的冷却设备、液氨输送 和氨气回收管线。
事故企业共先后购买液氨45吨。事故发生后,共从氨制冷系 统中导出液氨30吨,据此估算事故中液氨泄漏的最大可能量为15 吨。
制冷系统的设备及管线系事故企业自行购买,在未进行系统 工程设计的情况下,由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出借资质 给吕文成完成安装施工。安装完成后,由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原设计人员郭长勇、大连市化工设计院退休职工张幸祥 补充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大连市化工设计院办公室主任杨宪伟 未经单位批准,擅自加盖大连市化工设计院的出图章。
安监总局-中储粮林甸库火灾唯一消防车无水无油
安监总局:中储粮林甸库火灾唯一消防车无水无油近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挂牌跟踪督办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审核9【回放】5月31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造成80个粮囤、揽堆过火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
【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粮库作业过程中,皮带式输送机在振动状态下电电缆(线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经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对林甸直属库存在的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监督检查不力、管理严重缺失。
中储粮对其分公司及其直属库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和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林甸直属库存在的严重安全生产问题失察。
林甸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和监督检查不得力,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企业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追责】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鲍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1日通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审核批准,认定为责任事故,对涉嫌犯罪的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24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回放】6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近3(通报指出,管理原因包括:大连石化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员擅自涂改动火作业票证,现场动火监护不力。
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对工程承包商管理不力,非法转包、以包代管,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松懈,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过期失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中石油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分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分公司没有认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对下属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得力。
“6_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窗体底端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3年7月11日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深刻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6月3日下午,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国务委员郭声琨同志率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传达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指导人员搜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并慰问受伤人员。
6月4日,李克强总理通过视频系统对做好抢险救援、事故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期间,张高丽、马凯、孟建柱、杨晶、王勇等领导同志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现场情况,指导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6月5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国内消防、制冷、爆炸、特种设备、化工、材料、建筑、电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全程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
“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
安全监管二科 徐 璞 2016年元月15日
图1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 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 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 失1.82亿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况,介绍一下。
图3
(1)主厂房功能分区。主厂房内共有南、中、北 三条贯穿东西的主通道,将主厂房划分为四个区 域,由北向南依次为冷库、速冻车间、主车间
(东侧为一车间、西侧为二车间、中部为预冷池) 和附属区(更衣室、卫生间、办公室、配电室、 机修车间和化验室等)。
(2)生产工艺流程情况。一车间,又称脏区,宰 杀;二车间,又称净区,预冷(预冷池)、分割; 另外还有,速冻车间、包装间、储存(冷库)。
一、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三、事故原因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
理情况 五、从事故中应吸取的教训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宝源丰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肉鸡屠 宰、分割、速冻、加工及销售。
图2
2.主厂房建筑情况。 (1)主厂房功能分区。 (2)生产工艺流程情况。 (3)主厂房安全出口等情况。 (4)主厂房结构情况。 (5)厂房内的配电情况。 3.氨制冷系统情况。 4.特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下面结合图3,把主厂房建筑情况和氨制冷系统情
2.德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工作监管缺失;发现宝源丰公司使用存储 液氨后,未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进行检查和查处;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监管不 力;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消防部门落实吉林省、 长春市开展防火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 认真、不扎实;监督指导市属有关部门履行行业 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到位。
上海石化火灾调查总结汇报
上海石化火灾调查总结汇报2021年11月1日,上海石化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生命伤亡。
针对这次火灾,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以下是我们的调查总结汇报:一、火灾事故经过根据我们的调查,火灾发生在上海石化公司的一座炼油厂,起初是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了设备故障,产生了火源。
然而,在过程中的一系列因素的叠加下,火势迅速扩大,最终波及到周围的储存罐和设备,形成了大规模火灾。
事故发生后,上海石化公司迅速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调动了大量的人员和消防车辆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直到几个小时后才成功将火势控制住。
二、事故原因分析1.操作失误:调查发现,火灾的起因是由于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时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点,导致火源的产生。
2.安全措施不到位:调查发现,上海石化公司在火灾防控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消防设备维护不到位、消防员培训不充分等,这些因素造成了火灾事故的扩大。
3.应急响应不及时:调查发现,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上海石化公司的应急响应不够迅速,没有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导致火势失控的速度较快。
三、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1.强化安全管理:上海石化公司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力度,确保操作人员始终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减少操作失误的发生。
2.完善消防设施:上海石化公司应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及时控制火势扩大。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上海石化公司应增加应急救援人员的数量,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上海石化公司应制定和完善科学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计划,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及时性。
四、推进整改措施1.立即召开全员安全会议,向全体员工通报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并强调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对涉事操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和教育,以警示他人,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失火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失火案件调查报告范文案件简介:根据相关报告,本案于某年某月某日晚上10点左右发生在某市某小区。
失火发生在一栋六层高的住宅楼的五楼,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特派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调查过程:调查人员首先对失火现场进行了勘察。
发现失火的位置是一间卧室,火势较为猛烈,大部分家具已被烧毁。
根据居民的证言,当时卧室内只有一名住户姓刘,而刘先生在事发前已外出。
调查人员进一步了解到刘先生在离开家之前并未使用明火,且家中电器都已关闭。
据居民反映,失火前他们并未察觉到任何可疑情况。
调查人员随后对失火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
通过对残留物的采集和分析,发现失火的起因是一根电线短路。
调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刘先生的家庭用电情况,发现该住户的电线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本次失火案件系由住户刘先生家中电线老化引发的电线短路所致。
由于失火发生时刘先生已外出,他本人并无过错。
但考虑到他作为住户,应对家中电线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家庭安全,故对其存在管理疏忽的责任。
建议和预防措施:为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调查人员提出以下建议和预防措施:1. 居民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家庭电线,特别是老化情况较为严重的住户应及时更换电线。
2. 小区物业应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住户家庭电线安全隐患。
3. 小区应增加消防设备和安全宣传,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结论:本案是一起由电线老化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调查结果表明,尽管住户刘先生本人在事发时并不在家,但他作为住户,存在对家中电线的管理疏忽责任。
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建议居民定期检查和维护家庭电线,物业加强巡查和安全宣传,小区增加消防设备和安全宣传。
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确保社区的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特大火灾案例最新报道
广东特大火灾案例最新报道自2022年6月14日发生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的一场特大火灾以来,公众对此事最新进展一直关注不断。
该火灾起初是发生在一家草药加工厂内,后来燃烧蔓延至周边市场、商铺和住宅区域,导致至少35人死亡,另有多人失踪。
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对该事件做出了调查和处理,下面是关于此事的最新报道。
一、灾情概述据现场调查结果,这场广东特大火灾是在当地时间晚上9时左右爆发的,持续了近9个小时。
该火灾的燃烧面积瞬间扩大到4万平方米左右,引发了沿途多处篝火,直接影响到五层以下的所有建筑。
火灾事件造成当地35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住院。
在遇难者中,除了大量原本就在工作现场上的工人以外,还有一些旁观者、路人和第一时间赶来救火的志愿者。
二、调查结果接到调查组的任务,广东省公安厅和消防部门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工作。
经过多方调查,初步认定这场特大火灾的起因是一家有着悠久历史的草药加工厂内的火灾引发的。
在调查过程中,许多亲属和朋友曾拼命寻找失联的亲人和朋友,也有很多志愿者和救援队伍到现场提供帮助。
通过对各方面证据的整合和分析,调查组得出结论:广东特大火灾是由一家发生火灾的草药加工厂引起的。
据调查人员介绍,该草药加工厂自2000年开始营业,专门从事中草药的炮制和加工,属于高温高压工艺,易于发生火灾。
事故当时加工厂内的工人发现火情后,没有及时报警,而是试图自己扑灭火势,导致火势失控,从而引发了整个市场的火灾。
三、事件影响广东特大火灾的爆发对周围地区及全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
早些时候,有一些媒体报道称,当局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火灾规模,这导致火势无法得到迅速控制,导致火灾的死亡人数和财物损失都大幅增加。
然而,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和现场证据的收集,这些媒体对有关部门的指责逐渐减少,人们逐渐意识到,广东特大火灾是由于多种因素综合作用而造成的。
虽然事发几天后,疫情防控本就严峻的中国政府已调派大批救援人员和调派多家航空公司、铁路公司等物资支援,以帮助灾区尽快恢复正常。
最新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最新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近日,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发生。
这起火灾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切的哀悼,也引发了人们对火灾事故的反思和思考。
据报道,这起火灾事故发生在位于余杭区临平镇的一家化工厂。
事故导致4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万。
经过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由于厂房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先后爆炸,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反映出我国在消防安全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许多企事业单位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尤其是一些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更应该高度重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化学品火灾和爆炸。
其次,消防安全设施的更新换代和维护保养不够。
许多企业的消防设施已经过期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而在平时的维修和保养方面也存在很多疏忽和不规范的情况。
再次,一些教育单位和社会机构在消防安全教育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应该加强对消防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的有效性。
最后,应该不断加强对灾难发生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灾难无时无刻不会存在,应该注重平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的提升。
同时,还应该建立多种应急救援机制,做到应急处理及时、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总之,这起火灾事故案例的发生再次提醒人们要重视消防和安全生产问题,以更实际的行动,更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全方位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大业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报告
大业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报告一、事故概况经过初步调查和现场勘查,大业火灾事故发生在2021年6月23日晚上10点左右,发生地点位于大业商业中心B座23楼,火灾持续了约2个小时,并且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据初步统计,火灾事故共造成了20人死亡,60人受伤,财产损失估计高达1.5亿元。
事故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涉及层面非常广泛。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多方调查和分析,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建筑设计和材料选择不合理初步调查显示,大业商业中心B座建筑设计和材料选择存在一定问题。
建筑物的防火隔离措施不够完善,导致火灾蔓延速度较快。
部分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不佳,使得火灾扩散势头难以控制。
这些问题也暴露了在建筑施工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和漏洞。
2. 消防设施和设备不完备据消防部门调查,大业商业中心B座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够齐全和完备,尤其是在23楼处的灭火设备较为薄弱。
此外,在火灾发生时,部分楼层的疏散通道受到了堵塞,使得人员疏散难度加大,进一步加剧了伤亡情况。
3. 管理和监管不力火灾事故暴露了管理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据初步调查,大业商业中心B座在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不力、人员疏散救援计划不完善等。
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建筑的监管不够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4. 人为疏忽和违规行为事故调查还发现,火灾的起因可能与人为疏忽和违规行为有关。
初步判断火灾是由电气设备故障引起,而这一故障可能与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操作使用不当等因素有关。
综上所述,大业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多重原因共同作用所致。
建筑设计和建材选择存在问题,消防设施和设备不完备,管理和监管不力,以及人为疏忽和违规行为等因素的叠加作用,最终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恶化。
三、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各级救援力量迅速调动,对事故现场展开了全力的救援行动。
通过救援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将伤员全部转移到医院救治,并且控制了火势,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中牟最近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牟最近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中牟县是河南省郑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黄河南岸。
中牟县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增多的火灾安全隐患。
近期,中牟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火灾发生在中牟县某家工厂的厂房内,火势迅速扩散,造成了全厂大面积损毁。
在火灾中,有数十名工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不幸身亡。
火灾事故给当地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彻底查清火灾事故的原因,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特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成员包括中牟县消防大队的执法人员、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工商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等,共同对火灾事故展开了深入调查。
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我们不断收集了大量的线索和证据,对火灾事故的起因、原因和责任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究,最终形成了以下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二、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1. 施工工艺不规范调查发现,工厂厂房内存在大量未按规范进行安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且未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致使设备发生短路和过载现象的可能性增加。
这是火灾发生的诱因之一。
2. 消防设施不完善在火灾事故中,调查组发现工厂内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缺陷,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不齐全,甚至有些设备已经过期,无法正常使用。
这使得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从而增加了火灾事故的损失。
3. 安全管理不到位工厂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不够,从而导致了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慌乱和失控。
另外,工厂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对危险品的保管和管理不严格,也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4. 人为过失在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组还发现,工厂内存在人为疏忽和过失现象。
有员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未按规范操作,导致设备发生故障;有人在工作时抽烟和使用明火,增加了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施工工艺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人为过失等因素。
龙港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总结
龙港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总结一、背景2022年6月12日,中国龙港市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火灾事故,造成了数十人死亡和大量财产损失。
这次火灾事故在当地社会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也引起了政府和公众的高度关注。
为了深入了解火灾事故的原因及其影响,我们启动了龙港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调查过程1. 调查组成员根据龙港市政府的要求,我们组织了一支专门的调查组,其中包括了消防部门的专家、建筑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安全专家以及相关的法律和环保专家等。
调查组成员均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证了调查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性。
2. 调查范围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包括了从火灾发生前的预防措施、建筑结构、消防设备、管理制度以及监管部门的责任等方面,以确定火灾事故的原因及责任的所在。
同时,调查组还对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等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3. 调查方法调查组成员采用了多种方法进行调查,包括了实地勘察、相关人员的访谈、资料搜集和分析等。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调查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调查结果经过调查组的共同努力,我们对龙港火灾事故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初步的归纳和总结。
1. 火灾原因根据调查,龙港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建筑材料的易燃性和消防设备的缺乏。
火灾发生建筑物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以及装修材料均为易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易迅速蔓延并造成大面积的燃烧。
同时,火灾发生时,建筑内部的消防设备严重不足,导致了火灾起初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2. 责任归属在火灾事故的责任方面,我们认为主要责任应该由建筑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
据调查,火灾发生的建筑物是一处商业楼宇,其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在建筑的选材和设计中未考虑到火灾的风险,也未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
此外,监管部门在对该建筑的监管和检查方面存在失职的情况,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调查建议1. 加强建筑材料的环保性和消防安全性。
涟源最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涟源最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日期:2023年6月15日地点:湖南省涟源市调查组成员:张三、李四、王五摘要: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在涟源市某化工厂,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调查组在得到相关报告后,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通过对火灾发生的原因、过程、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得出了本次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一、火灾事故概况2023年6月10日下午3点左右,涟源市某化工厂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造成了化工厂一座厂房全面燃烧,大量化工原料和成品被烧毁,导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同时,火灾还造成了3名工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发生火灾的厂房内传出爆炸声,随后火势迅速蔓延开来。
由于当时工人较少,火灾扑救起来较为被动,最终导致了此次火灾事故。
二、可能的火灾原因1、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据初步了解,该化工厂的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缺陷。
工厂员工表示,平时对化工原料的储存、使用和处理并没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导致了事故发生后火势蔓延的速度较快。
2、厂房内部设施老化调查组发现,火灾发生的厂房内部设施存在一定老化现象,如电路老化、设备老化等,这也可能是火灾发生的原因之一。
3、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化工厂的管理人员表示,工厂一直在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但由于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员工的安全意识并不强,这也是火灾难以及时扑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火灾事故的影响1、经济损失严重火灾导致了该化工厂一座厂房全面烧毁,大量的化工原料和成品被烧毁,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据初步估算,此次火灾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达到了数千万元。
2、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造成了3名工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这不仅给受伤的工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环境污染火灾造成了大量有毒物质的排放,对附近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这不仅给周边居民带来了身体健康的威胁,也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典型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典型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全文一、基本情况1. 事故概述本火灾事故发生于2022年6月15日晚上9点,在某市某小区的一栋6层住宅楼内。
事故共致5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经初步调查,火灾起火原因为居民在家中使用明火烹饪时不慎引燃油烟机,导致油烟机及整个厨房起火。
2. 调查组成员本次调查调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住建局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共10人。
3. 调查过程调查组于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事故发生的楼层进行实地勘查和调查,了解事故相关情况以及嫌疑人和目击者证言。
随后,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楼层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勘验和取证。
二、起火原因分析1. 起火位置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在6层一居民家中的厨房,起火位置主要集中在油烟机和厨房用具区域。
2. 起火原因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居民在使用明火进行烹饪,并未及时清理厨房内的油渍,导致油渍堆积过多,加上油烟机未及时清洗,引燃了厨房内的油渍,导致火灾的发生。
3. 消防设施事故发生的住宅楼配备有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和喷淋系统等,但由于火灾发生时,居民未及时使用这些设施进行灭火,导致火势蔓延。
三、事故影响1. 人员伤亡本次火灾事故共导致5人死亡,其中包括3名儿童,10人受伤。
2. 经济损失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楼内多处房屋和物品被烧毁。
四、事故责任1. 个人责任事故发生的居民在明火烹饪时未及时清理厨房内的油渍,以及未及时检修保养油烟机等设备,属于个人责任范畴。
2. 管理责任本次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涉及到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因该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并未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相关小区管理层在居民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工作不到位也部分负有责任。
五、事故教训和相关建议1. 提升居民安全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用火和防火知识宣传,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住宅楼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和灵活使用。
故宫附近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故宫附近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2022年6月23日下午2点25分,北京故宫附近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扑救,并最终于下午6点将火扑灭。
火灾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对于火灾的原因、扑救过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和疑点。
鉴于此,我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对故宫附近火灾事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二、火灾原因调查1.火灾起因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初步推测火灾起因是由于附近商业建筑的电线短路引起的。
据目击者和现场视频显示,火灾起火点位于故宫北侧的一家大型商业综合体,火势迅速蔓延至周边建筑。
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短路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火灾扩散原因故宫附近的建筑密集,且大部分为古建筑,这种环境下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扩散和蔓延。
加之火场周边道路狭窄,消防车辆难以及时抵达现场,这些因素都为火灾的扩散提供了条件。
三、火灾扑救过程分析1.扑救时间故宫附近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队迅速接到报警并赶赴现场。
火灾发生后20分钟内,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已经到达现场。
随后,不断有更多的消防队员和消防车辆前来支援。
总体来看,消防部队的扑救速度还是很快的,为各方及时撤离和火灾扑救争取了宝贵时间。
2.扑救难度由于火灾地点位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周围建筑密集,道路狭窄,加之当时正值工作日下午,大量车辆和行人出现在周边,这给消防人员的扑救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消防车辆难以进入火场,消防人员难以快速展开扑救,这导致火灾扑救工作进展缓慢,火势得不到有效遏制。
四、应急处理情况1.疏散撤离火灾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和消防部队迅速进行了疏散和撤离工作。
疏散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秩序井然,全力保障周边居民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2.协调指挥整个火灾扑救过程中,相关部门协调指挥有序,消防人员与警方、医疗机构、城管等部门的协同作战高效有力,有效维护了火灾现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新疆火灾事件情况报告
新疆火灾事件情况报告最近发生在新疆地区的火灾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根据相关报道和最新消息,下面是对这起火灾事件的情况报告。
据了解,这起火灾事件发生在新疆某个县市,具体地点是位于该地区的一个森林保护区内。
火灾起因尚未确定,但据初步调查,可能与气候干燥、高温以及人为因素有关。
该火灾起初在某日的下午被发现,并迅速蔓延至周边区域。
由于火势猛烈且蔓延速度快,所以火灾很快被扩大成为一场规模较大的森林火灾。
由于火灾蔓延面积较大且岩石峡谷密布,扑救难度也相应加大。
当地政府立即启动了火灾应急预案,调派了大量消防人员以及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扑救工作。
同时,政府还呼吁周边居民撤离,以确保人员安全。
消防队和救援队全力以赴,如水源不足,还得依靠从空中空投水源来补给。
这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效果,火势得到了初步控制。
然而,由于火灾发生的地点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加上烟雾较大,视野受限,给扑救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同时,由于当地气温持续升高,干燥的气候条件也给扑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目前,火灾仍在蔓延中,扑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林业、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已经组成联合指挥部,全力以赴进行扑救工作。
同时,还请周边地区提供支持和援助,以加快灭火进度。
政府还向灾区居民提供了紧急救助物资,并组织了人员撤离和安置工作。
当前,新疆地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调动资源,全力以赴扑灭这场森林火灾。
他们不仅要尽力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也要切实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我们对灾情的发展保持着高度关注,并期待着扑救工作的成功。
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够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当地相关法规,共同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新疆的森林火灾事件将成为我们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教训,希望能够有效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类似事件。
6月3日松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6月3日松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况6月3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松江区一家餐厅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浓烟滚滚,火焰肆虐,不时传出呼救声和惨叫声,事故现场一片混乱。
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力量前往现场扑救,并迅速疏散人员。
经过消防人员的全力扑救,火势最终在凌晨5时30分左右被成功扑灭,但造成了10人死亡,20人受伤的悲剧。
同时火灾也造成了餐厅内大量的财产损失,对餐厅业主和员工造成了严重的创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1.电气设备老化据现场目击者称,火灾起火地点为餐厅内的一台老化不堪的油烟净化器。
由此推断,此起火灾的原因很可能与餐厅内的电气设备老化有关。
餐厅相对于居民楼是属于高功率的商业用电,如果在日常使用中没有得到及时的检查和维护,一旦出现老化和故障,很容易引起火灾。
2.安全隐患忽视在对餐厅进行调查时,发现其存在多处电气设备散热不良、线路老化、漏电严重等安全隐患,而餐厅管理方在发现这些问题后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整改。
与此同时,餐厅内的应急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消防器材不全,安全出口被堵塞等情况,在火灾发生后,给人员疏散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导致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员工应急处置不当在对事发餐厅的员工进行调查时,发现部分员工对消防设备的使用和逃生通道的位置并不清楚,对火灾突发情况的处置不当,造成了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在火灾发生后,部分员工受到惊吓或者焦虑,没有按照消防演习中的安全逃生程序进行逃生,而是一味的向着出口挤压,导致了进一步的混乱和伤亡。
三、事故救援处理情况1.在接到火灾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派出了10辆消防车、20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并迅速疏散了现场人员。
在扑救过程中,消防官兵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最终在凌晨5时30分左右扑灭了火势,成功控制了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2.同时,当地公安交警、医护人员、民兵等也迅速到达现场,对伤员和死者进行了救治和处理,并对事发路段进行了警戒和疏导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新网7月11日电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今天发布。
《报告》披露,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全文如下: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
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
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二)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
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
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
作为总经理,严重渎职。
未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对员工组织实施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6月14日被批准逮捕。
3.贾铁金,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2005年至2011年任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介绍宝源丰公司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施工资质办理建设手续;组织人员进行宝源丰公司项目钢构部分施工并指派其公司内部无资质人员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做了项目设计,违规挂靠到辽宁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并办理手续;参与宝源丰公司项目违规变更阻燃材料。
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4.刘升,长春建工集团职工。
联系经办与宝源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违规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为宝源丰公司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的事项,从中提取管理费。
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5.刘振江,中共党员,2005年7月任长春建工集团吉兴管理公司经理,2012年3月病休。
经刘振江同意,宝源丰公司项目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
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6.张新明,无业。
联系经办宝源丰公司违规挂靠瑞城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
代表瑞城监理公司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同时代表宝源丰公司进行技术管理,从双方领取报酬。
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7.姚改政,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生产工厂以外的消防、安全工作。
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未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安全管理混乱。
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8.冷雪飞,宝源丰公司保卫科长,已因涉嫌伪造证据罪,6月20日被批准逮捕。
9.吕彦东,中共党员,长春市消防支队净月消防大队大队长,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2013年6月24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德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报捕。
10.刘贵财,中共党员,长春市消防支队榆树大队参谋,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2013年6月2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德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报捕。
11.高伟,中共党员,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2013年6月24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德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报捕。
12.兰天,中共党员,长春市消防支队农安消防大队参谋,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2013年6月24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德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报捕。
13.赵震,中共党员,德惠市公安局米沙子镇派出所所长。
2013年6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德惠市检察院、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批准逮捕。
14.孙中光,中共党员,德惠市公安局米沙子镇派出所干警。
2013年6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德惠市检察院、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批准逮捕。
15.冯天明,中共党员,德惠市公安局米沙子镇派出所干警。
2013年6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德惠市检察院、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27日被批准逮捕。
16.宋立民,中共党员,德惠市米沙子镇建设分局局长。
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未能发现和纠正该公司项目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挂靠或借用资质建设的问题;在工程建设中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发现并查处宝源丰公司擅自更改建筑设计、更换建设材料等问题。
因涉嫌渎职犯罪,6月30日被检察机关立案。
17.刘树伟,中共党员,德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分管土建科、暖卫科和电气科并协助站长负责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未能发现和纠正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挂靠或借用资质等问题。
在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期间,抽查不认真,没有发现和查处工程监理人员没有资质、工程资料不全、建设施工方擅改建筑设计更换建筑材料等问题。
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监管工作严重失职,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因涉嫌渎职犯罪,6月30日被检察机关立案。
18.李云龙,中共党员,德惠市米沙子镇经贸办主任兼安监站站长。
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正确地开展米沙子镇安全监管工作;未对宝源丰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对宝源丰公司制冷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宝源丰公司没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等问题的跟踪整改不落实。
因涉嫌渎职犯罪,6月30日被检察机关立案。
19.刘真祥,德惠市米沙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甚至违法违规行政;对米沙子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不力;对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米沙子镇派出所、建设分局、安监站安全和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失察。
因涉嫌渎职犯罪,6月30日被检察机关立案。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除上述人员外,对其他涉及事故的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建议有关方面抓紧侦查调查,尽快公布结果。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滕继鹏,中共党员,德惠市米沙子镇派出所副所长。
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及工作部署要求;未认真组织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2.王卓,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贯彻《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力,未将宝源丰公司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指导米沙子镇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力;对宝源丰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失察。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宋振宇,中共党员,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宣传贯彻《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到位,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监督指导不力。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4.赵立志,中共党员,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分管防火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力;在担任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副支队长期间,对德惠市公安消防监督管理业务指导不力;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工作疏于管理;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有关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失察。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5.王喜春,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
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力;对德惠市消防监督管理业务指导不力;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工作疏于管理;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6.赵子魁,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
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教育和监督管理不力;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7.刘军,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分管防火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对下级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领导和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管理业务指导不得力。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8.李树田,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
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不正确执行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把关不严和消防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失察;在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督促干部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9.邹海春,德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宝源丰公司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挂靠或借用资质、违规设计变更、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的监管严重失职,致使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10.刘广春,中共党员,2005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德惠市住建局副局长,分管建设市场管理、市政工程建设、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2011年12月至今任吉林省德惠市经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