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新增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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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又是一年毕业季,近期,有不少刚刚离开校园的学生纷纷提出疑惑,很多问题围绕劳动合同展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大家一起来学习吧!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一,企业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信息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
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
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
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
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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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它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七项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劳动合同的基本信息,用以明确双方的合同主体。
用人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住所应注明省、市、县(区)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需注明姓名、职务。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是劳动合同的另一基本信息,用以明确合同相对人。
劳动者姓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住址应注明省、市、县(区)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是劳动者唯一的身份标识。
三、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它约定了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类型和具体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用以明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应详细描述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工作地点应具体到省、市、县(区)及单位内部具体部门。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等内容。
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休假待遇。
六、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报酬。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此外,还应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额外报酬的发放标准和办法。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内容。
同时,应约定福利待遇,如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取暖费、交通补贴等福利项目。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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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解读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第66条是关于劳动者实行休息、休假制度的规定。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第66条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
第66条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具体内容如下:1.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一般为星期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商定安排休息日;2.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3.年休假按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长度确定:-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为5天;-工作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工作满二十年的,年休假为15天;-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满五年增加5天;4.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工资相等的休假工资。
解读1.休息日的安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6条,劳动者每周有一天的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天。
然而,具体的休息日可以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来确定,这样能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需求。
例如,部分行业(如餐饮、零售)需要在周末提供服务,因此可以安排其他工作日作为休息日。
2.带薪年休假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了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将获得与其工资相等的休假工资。
年休假是劳动者享受休息、放松和调整工作状态的重要机会。
3.年休假的计算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年休假的长度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有关。
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劳动者,享有5天年休假;工作满十年但不满二十年的劳动者,享有10天年休假;工作满二十年的劳动者,享有15天年休假;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劳动者,每满五年增加5天。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长期为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的尊重和激励。
4.年休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66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工资相等的休假工资。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水平发放休假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劳动合同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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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务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务合同法第十七条](https://img.taocdn.com/s3/m/e8da8465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a0.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内容如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下是对第十七条的详细解读:1. 必备条款: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九个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这些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基础,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依据。
2. 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前,对双方是否适合对方岗位的一种考察期。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
3. 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培训事项,包括培训的内容、时间、费用等。
这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同时也有利于用人单位的长期发展。
4. 保密:保密条款主要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及终止后一定期限内,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秘密。
5.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这些条款主要是双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的,旨在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的设立,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不平等的劳动合同。
【复合详尽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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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请,双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1.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2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_职位,从事__________工作。
2.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3.2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劳动报酬4.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制度,按照乙方的岗位和实际工作业绩,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工资。
4.2乙方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4.3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5.1甲方依法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5.2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6.2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危害。
七、劳动纪律7.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8.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经济法基础》难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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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难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导读: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为帮助参加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备考,特推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章节重难点讲解及经典例题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难度:B(A.高频,简单。
B.高频,困难。
C.低频,简单。
D.低频,困难。
)考频:经常在真题中出现,难度高,难掌握【内容详解】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合同期限、休息休假与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意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针对已经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提示】连续工作满10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针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改制)①关于“满10年”: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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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1. 双方当事人信息,包括雇主和雇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
2. 工作职责和岗位,明确规定雇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3. 薪酬和福利,规定雇员的薪酬标准、支付方式、加班费、年假、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4. 工作期限,约定雇员的工作期限,包括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限。
5. 工作保密和竞业限制,规定雇员在工作期间和离职后对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以及离职后的竞业限制范围。
6. 终止合同条款,规定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通知期限、赔偿等终止事宜。
7.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约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8.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9.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保险责任、培训条款、工作规章等其他必要条款。
以上是劳动合同中必备的一些条款,具体合同范本还需根据雇主和雇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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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关键点解读:1. 合同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2. 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5. 加班与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6.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7.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过错外,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9.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解读: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劳动合同法》解读: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f5bd5cd8b9f3f90f76c61bcf.png)
《劳动合同法》解读: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在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方案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解读】本条是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的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
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要坚持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性的监督检查。
当某一时期,企业等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存在严重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这种问题的时候,可以组织力量进行突击性检查。
这种做法声势浩大,威慑力强,便于及时解决问题。
(3)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发生了伤亡事故,或者有关组织、劳动者检举控告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制度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派人对该企业进行调查,明辨是非,及时恰当地做出处理。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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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我们都知道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最重要的就是劳动合同,那么在我国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签署呢?现在一起来看看吧!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
住所,用人单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为其住所。
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劳动合同文本中要记载的用人单位的住所必须标明具体地址。
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标明。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负责人。
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符号。
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也即身份证上所载为准。
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号码。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载明期限。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任务等。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位置。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960a01f5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69.png)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I;(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如果有关必备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考虑到有的劳动者是外国公民,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也可以。
3.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最为重要的因素。
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90fce6be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10.png)
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需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假如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商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支配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
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
(三)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商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需供应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平安卫生爱护措施。
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平安健康爱护的基本要求。
包括劳动场所和设施、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
用人单位不仅必需为劳动者供应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而且必需供应符合我国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劳动爱护。
(四)劳动酬劳。
劳动酬劳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者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包括工资的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地点等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待遇ο劳动酬劳的内容和标准不得低于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规定。
(五)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需遵守的劳动规章,它是劳动者的行为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包括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厂规、厂纪、对劳动者的个人纪律要求等。
如上下班制度、工作制度、岗位纪律、嘉奖和惩戒的条件等。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客观要求,即劳动合同终止的事实理由。
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外,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特殊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商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解读劳动合同法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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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
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
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
浅谈《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紧迫性和试用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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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紧迫性和试用期角度第一篇:浅谈《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紧迫性和试用期角度一、《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分析当今社会,竞争激烈是一个鲜明的特点。
招聘会上人山人海、高学历失业现象频频。
现如今,人才及劳动力资源的供应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用人单位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劳动力资源的严重过剩,使得用人单位又大量的选择余地,竞争招聘比例奇高。
在这种严重失衡的就业环境中,劳动者根本没有资本去跟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只能听从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而有苦说不出,否则就只有落得个下岗待业的境地。
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其一,由于近年来国家重视教育建设,使得教育的发展速度已超过了国家经济与工业建设的速度,就业岗位的缓慢提升满足不了人才的大量输出。
其二,高科技的广泛应用使得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上从简从精。
最后,大量的农村低学历人员、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从一定程度上更是加剧了就业竞争的激烈程度。
诸因素共同导致了人才及劳动力的数量膨胀和过剩,价值贬低,形成一种用人单位主导的就业市场形势。
用人单位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来与劳动者协商,原有的平等协商畸形化,劳动者一方的权利无从谈起,为了生存只能委曲求全。
当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严重不平等,劳动者一方处于严重的劣势而成为弱势群体。
《劳动合同法》的推出正是针对这个社会问题,希望借此能平衡双方的地位,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成为可能,限制用人单位过分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劳动合同法》着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给予其更多的法律保护规范,在这一方面,我国的“倾斜保护”原则弥补了平等原则的不足,并通过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从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价值,在立法层面上对法律的双方利益保护惊醒重点,将劳动者的弱势利益加重保护,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维护事实平等和法制统一。
二、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的几点见解《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要规定有,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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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详解本文档旨在详解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为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权威、专业的指导。
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解释以我国法律规定为准。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地位平等,自愿协商。
- 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 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情况。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电子劳动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 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2.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劳动合同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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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动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第二条: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元/月,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业绩进行奖金评定和发放。
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三条:除基本工资外,乙方还有机会享受年终奖、加班工资、调休等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标准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四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如因工作需要,经协商,乙方需遵守加班制度。
第五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权利。
具体请假事宜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
四、培训及提升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乙方应积极参加。
第七条: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有能力提升,有机会获得晋升和调岗的机会。
五、保密及竞业限制第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具体期限根据岗位而定),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六、违约责任第十条: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七、其他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明确员工的工作期限以及所担任的职位和职责。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评定标准、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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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解读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既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流程1. 确定签订对象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首先要确定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等条件,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用人资格。
2. 准备合同文本双方应准备劳动合同文本,可以参考国家发布的劳动合同范本,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合同文本应包含以下内容:(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8)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 签订合同双方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后,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
4. 备案和送达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用人单位应将劳动合同副本送达劳动者,以便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解读:1. 劳动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2. 用人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
3.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国家规定,明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6.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7.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明确劳动者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
8. 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明确劳动者在工作中应享有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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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新增休息休假等必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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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17
10:2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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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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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刘铮姜雪丽)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防护……刚刚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多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7月1日解释说,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增加工作地点条款,这是因为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