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法律规定
饭店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饭店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饭店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统一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结合国际认可的模式和规范,用于费用分析和核算管理,以加强饭店的管理及信息的交流,使之与各地现代化管理饭店有较接近的比较依据。
第三条为节省人力,快捷及准确地记录饭店的经济业务,饭店将采用电子计算机作为账务管理和会计记账工具。
在使用电子计算机时,应依照财政部对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有关规定要求,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代替人力记账, 保证财务系统记录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饭店经营管理业绩的财务事项记录和会计核算业务受本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约和管理。
在业务上遇有本财务会计制度未明确规定的项目,由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财务部机构及会计人员第五条饭店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饭店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六条饭店设置财务部经理负责领导饭店的财务会计工作。
其它主要负责人有前厅部经理和后台财务主管,协助财务部经理负责审查、稽核饭店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七条饭店财务部和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第八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第九条饭店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饭店统一会计制度的标准办理.第十条饭店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一条本饭店采用权责发生制,借贷复式记账法,费用方面和实体记账则应参照饭店统一会计制度的规范.第十二条饭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内容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十三条饭店的一切自制凭证、账簿和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但上报的报表格式应按上级规定的会计制度模式.第十四条饭店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五条饭店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模板范本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制度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会计核算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会计核算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整体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设置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务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会计核算内容第七条会计核算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
第八条各单位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确保会计核算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会计核算程序第九条各单位在进行经济业务时,应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经济业务的合法性。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分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期限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度。
第一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第一条公司单独设置会计部门,配备会计人员。
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建立会计档案。
第二条公司会计期间分年度、季度、和月份。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牌价计算。
第四条公司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第五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六条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作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会计核算方法做到前后各项一致,不随意变动,如有必要变动,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七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公司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和费用记录在同一会计期内,严格执行配比原则。
第九条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
凡是当期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己在当期收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由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一)会计法律制度的定义: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二)会计关系的定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三)两者关系: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而处理会计关系,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来规范。
【例1-单选】会计关系是()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A.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B. 财政部门和被管理人员C.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D.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答案】D【例2-判断】会计法律制度就是指会计法律。
()【答案】错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重点)【例题3-多选】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有()。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答案】ABCD【例题4-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A.企业会计准则 B.会计基础工作规范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D.会计法【答案】ABC【例题5-单选】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
A.总会计师条例B.企业会计准则C.会计法D.会计规章【答案】C【例题6-多选】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注册会计师法》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C.《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答案】ABC【例题7-判断】《总会计师条例》的制定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
()【答案】错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调整)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题型:多选】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重点)(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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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核算(结合会计基础记忆)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 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三、会计凭证 四、会计账簿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档案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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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 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 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 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 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 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 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
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
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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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的作用: 1、可以及时正确地反映每一笔经济业 务的完成 情况; 2、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3、可以发挥会计事前控制的作用; 4、可以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经办人员 的经济 责任
• 【注意】 • 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 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 • 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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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错误的更正(★★★要求记忆)
(1)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注意:是
不得涂改,不是不得更正)
(2)记载内容有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
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
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金额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
单位重开;(陷阱:是金额不是单价)
(4)开具单位应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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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会计法&财会字[1996]19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基础工作实施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公司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设置会计账簿、记账、算账、对账、结账、查账、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
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四、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五、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六、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一、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包括:(一)会计法律:1、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制度的依据,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根本大法。
2、《会计法》制定的时间:1985年制定,1993和1999年修订,3、制定《会计法》的目的:①规范会计行为,②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③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单位都应遵循《会计法》。
5、注册会计师法:93年10月31日A公司投资者注册会计师(起鉴证作用)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申请为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二)会计行政法规制定者: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表现形式:《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①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成员(注:总会计师是一个行政领导职务),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直接对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②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
③担任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会计证+会计师证+主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④哪些单位必须要设置总会计师: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凡设置了总会计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⑤总会计师的任命程序: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分为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2、区别在于:3、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管理自律管理: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内的会计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 目录 第一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二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一节会计核算一般要求第二节填制会计凭证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第四节编制财务报告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模板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并报经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第五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不得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方法应当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和可靠性原则,对于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当详细核算,确保会计信息可靠。
第三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第八条企业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第十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二条企业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企业财务报告应当经过企业负责人审批,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章会计人员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确保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并定期参加会计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办理会计事务,执行本制度。
人民银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执行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 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二) 实施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三) 开展会计分析,披露会计信息。
(四) 提供金融会计服务,协调银行业的会计事务。
第四条人民银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
总行负责制订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总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制订辖区适用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上级行的会计部门对下级行的会计工作负有业务管理、检查、监督和辅导的责任,下级行的会计工作应执行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各级会计部门是本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总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接受总行会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
各级行的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人民银行的会计事务接受内审部门的审计,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七条各级行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部门。
第八条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
第九条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设置营业网点办理柜台业务;成立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全辖会计核算事项;成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营业网点、核算中心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
《经济法基础》-中职技工院校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本课程采用理论课教学模式)一、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是技工学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本课程的任务是讲述与会计工作有直接联系的会计、税收、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课程教学目标通过本次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法的基本知识和各种法律制度,做到知法、守法,并且能够在工作中熟练运用各种法律制度。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一)掌握法、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二)掌握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三)掌握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四)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五)了解法的本质、特征、形式和分类、法律体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一)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二)掌握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等法律规定(三)掌握单位负责人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等内容(四)熟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权限、代理记账、总会计师、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规定(五)熟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六)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第三节票据第四节银行卡第五节网上支付第六节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第七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一)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有关内容(二)掌握银行卡账户的使用、银行卡交易规定、银行卡计息和收费的有关规定(三)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四)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五)掌握支付结算的概念、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六)熟悉国内信用证的有关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七)熟悉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当事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签章、票据记载事项、票据丧失及补救的有关内容(八)熟悉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营业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关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值税纳税人;掌握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征收范围;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掌握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营业税征收范围;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关税纳税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华会计网校整理(五)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六)熟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七)了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了解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三)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六章其它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第二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印花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契税法律制度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第七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八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九节资源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印花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车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熟悉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八)熟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九)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第二节税务管理第三节税款征收第四节税务检查第五节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基本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账薄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四、学时分配建议五、说明1、教材选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的《经济法基础》,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专门用于考生备考初级会计师职称的教材。
会计核算方法范本
会计核算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财务行为,保证公司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那么?、?企业会计准那么?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整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局部。
第三条公司的财务数据、资料、方针等均属核心机密,未经授权,任何人员均不得对外提供、披露,也不得在公司内部散布、传播。
违者承当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章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与职责权限第四条公司的财务工作包含三方面内容,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工作原那么是:统一领导,统一监督,分级核算,分级管理。
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在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六条公司建立由预算中心、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本钱中心组成的财务核算体系。
1、预算中心:负责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方案,编制公司总体预算草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检查、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催促公司各层级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2、投资中心:负责批准并实施各项投资,对投资工程进行管理,核算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工程。
3、利润与本钱中心:按预算中心下达的财务预算指标进行核算;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决定内局部配、内部考核方法和内部核算体系。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那么?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公司及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违者承当全部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和本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保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学习与思考冯树清教授、硕士生导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一节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第二节会计凭证第三节会计账簿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第五节会计电算化第六节会计核算档案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总则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一、制定《细则》的背景二、二、《细则》主要框架第一章总则5条1-5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8条6-33第三章会计核算52条34-85第四章会计监督11条86-96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4条97-110第六章附则4条111-114三、制订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会计政策四、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五、责任主体《细则》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六、管理体制《细则》第五条: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所辖行政区域内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机构设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会计机构设置原则二、任职条件一般会计人员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其他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其他条件总会计师1.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其他条件三、总会计师的任免规定任免: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免;事业单位依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必须存在: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存在。
是行政领导:有总会计师就不能有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四、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收发核算、总账、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会计档案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系统管理、税收策划等。
(免费最新)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
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社会组织会计核算制度范本
社会组织会计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社会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五条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采用会计电算化等现代会计技术,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会计科目第六条社会组织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
第七条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第八条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应付福利费等。
第九条共同类会计科目包括: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专项储备等。
第十条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第十一条成本类会计科目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第十二条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确认收入和费用,准确反映经营成果。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七条社会组织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反映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等。
第十九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报告。
第五章会计监督与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完整。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 - 制度大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 -制度大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之相关制度和职责,qiquha小编整理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欢迎阅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qiquha小编整理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欢迎阅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本单位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六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九条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章填制会计凭证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编制记帐凭证.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X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XX 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XX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X》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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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于泰山,轻于鸿毛。01:33:4201: 33:42 01:33 Mond ay, March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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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麻痹大意,要防微杜渐。21.3.2 921.3. 2901: 33:42 01:33 :42M arch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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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 21年3 月29日 上午1 时33分 21.3.2 921.3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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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每一次机会不能轻易流失,这样 我们才 能真正 强大。 21.3.2 92021 年3月 29日星 期一1 时33分 42秒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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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部门。 ❖ (二)会计法与审计法
调整对象
法律关系主体
性质
会计监督内容
第二节 会计核算资料
❖ 二、会计法的作用
❖ (一)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合法 权益
❖ (二)调整会计关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各经济主体的 财产权益
❖ (三)确认新的会计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节 会计法的渊源体系
会计法律
会计法 渊源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地方法规
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会计法的渊源体系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基本规范
体系
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 会计监督的基本规范
会计法律责任的基本规范
第四节 会计法的原则
立法原则
政策性原则 会计效率原则 会计公平原则 会计诚信原则
第四节 会计法的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
具体原则
❖
踏实,奋斗,坚持,专业,努力成就 未来。 21.3.2 921.3. 29Mo nday, March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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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要不得,踏实肯干第一名。 01:33: 4201: 33:42 01:33 3/29/ 2021 1:33: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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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1 .3.290 1:33: 4201: 33Mar-2129 -Mar- 21
会计权利 会计义务
三、会计法律关系的运行
(一)会计法律关系运行的形式
产生
变更
消灭
(二)会计法律关系运行的原因
事件
行为
四、会计法律关系的保护
❖ (一)会计法律关系的保护意义 ❖ 维护经济秩序,保护会计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制裁和打击会计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社会主义 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二)会计法律关系保护的机构
第一章 会计法概述
【本章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会计法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和发 展现状;了解会计法的构成要素;认识会计法的作用和 功能;厘清会计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区别;了解会 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立法原则和具体原则。
本章内容概要
第一节 会计法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 会计法的地位作用 第三节 会计法的渊源体系 第四节 会计法的原则 第五节 会计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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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卓越,让自己更好,向上而生。 2021年 3月29 日星期 一上午 1时33 分42秒 01:33 :4221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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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控质量关,让生产更加有保障 。2021 年3月 上午1 时33分 21.3.2 901:3 3Marc h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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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规矩,严要求,少危险。2021年3 月29日 星期一 1时33 分42秒 01:33 :4229 March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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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1时3 3分42 秒上午 1时33 分01:3 3:422 1.3.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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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1.3 .2921. 3.290 1:330 1:33: 4201: 33:42 Mar-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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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奋斗,成就,成功。2021年3 月29日 星期一 1时33 分42秒 Mond ay, March 29, 2021
第一节 会计法的概念界定
一、会计法的调整对象 会计核算关系
会计关系 会计监督关系 会计内部监督关系 会计外部监督关系
二、会计法的法律规范 狭义 - 会计法 广义 – 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其他相关法律中的会计法规范 三、会计法的特征
技术性
协同性
选择性
第二节 会计法的地位作用
❖ 一、会计法的地位 ❖ (一)会计法与财政法 ❖ 观点一:会计法律制度是财政法律制度的一部分。 ❖ 观点二:会计法与财政法都是经济法中单独的一个法
重要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
第五节 会计法律关系
❖ 一、会计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一)会计法律关系的概念 ❖ 各会计法律关系主体在会计活动中,受会计法律规范确
认和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 (二)会计法律关系的特征
权责统一性
广泛性
经济型
二、会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主体: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
手段:强制履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
司法机关
❖ (三)会计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 奖励、惩罚
本章小结
会计法就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有技术性、协同性、选 择性等特征。会计法调整的是会计关系,既包括会计核算关系,又包括 会计管理关系和会计监督关系,应该是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会计法的作用主要是: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合法 权益;调整会计关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各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确认 新的会计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是以 专门的《会计法》为主,以相关经济法规中的会计规范为辅,以会计准 则、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为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法律体系。会计 法的基本原则分为两类,一类是会计法的立法原则,另一类是会计法的 具体原则。会计法律关系是各会计法律关系主体在会计活动中,受会计 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对会计法 律关系保护的基本要求是严格监督会计法主体,正确地行使权利和认真 全面地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