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1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一、背景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透明。
2. 多元评价:从多个维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专业发展、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 激励导向:注重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引导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 动态调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
三、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权重60%)(1)教学计划与实施: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课堂教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教学质量:学生成绩、学生满意度等指标综合评价。
2. 专业发展(权重20%)(1)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业务竞赛: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提升个人专业能力。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师德师风(权重20%)(1)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2)考勤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与协作。
四、考核流程1. 自评:教师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价。
2. 同行评价:教师相互之间进行评价,取平均分。
3. 学生评价:学生针对教师课堂教学、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4. 学校评价: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进行评价。
5. 综合评定:根据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学校评价结果,计算教师绩效工资。
五、考核结果应用1. 绩效工资分配:根据教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绩效工资。
2. 奖惩依据: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最新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细则
【教学过程】(15分)
依据《教师上课制度》、《备改量化细则》、《听课评课制度》、《校本培训制度》等要求进行评估:
1、严格按照学校《教师上课制度》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3分。没完成教材的,按每一课(节)扣1分计算。无案上课,坐着讲课,上课接打手机,歧视、谩骂、侮辱、驱赶学生的,一次扣0.5分。
2、小科教师以学生测评(10分),期末检测(20分)为依据结算。
①实行分组结算:
英语组(2人):李俊芬彭林涛
科学组(3人):饶开好吴和平刘兵
品德、健康组(4人):刘爱珍曾凡涛敖常发罗彩琼
体育组(4人):许义新蒋再喜李刚万里
音美组(2人):高丽君张春方杨怀洲
②“学生测评”以学生问卷调查和领导集体评议为依据确定等级。
2、严格按照学校《备改量化细则》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5分。备改月查受到通报表彰的一次加0.5分,受到中心学校通报表彰的一次加1分。备课缺一课时扣0.5分,教学反思缺一次扣0.5分,作业(不含大作文)缺一次扣0.5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上级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3、严格遵守学校《教育科研制度》,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圆满完成授课、听课、评课任务,并做好记录,记2分。无故缺席活动一次扣0.5分,听课节次(每周1节),缺一节扣0.2分。
4、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每月完成2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记2分。缺一次学习笔记扣0.5分。
5、全学期完成一篇优秀教学设计和一篇优秀论文,记2分,缺一项扣1分。
6、学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记1分,缺一次扣0.5分。
【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按期中(15分),期末(15分)分两次结算。计算公式为:科任教师积分=15×班级数÷班级积分之和×班级积分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 简介教师绩效工资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旨在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包括工资计算的要点、评价指标、激励机制及实施步骤等。
2. 工资计算要点教师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以下是教师绩效工资计算的要点:- **职务系数(C):** 职务系数反映教师在职位层次方面的贡献和能力水平,应根据教师的职务等级确定。
不同职务等级对应不同的系数,系数越高,工资水平越高。
- **基本工资(B):** 基本工资是教师职务系数与基础工资标准的乘积,是教师绩效工资的基础。
基础工资标准应随着教师职务等级的提高而递增。
- **绩效工资(P):** 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
绩效评价结果应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因素,评价结果越好,绩效工资越高。
- **总工资(T):** 总工资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和,是教师实际获得的绩效工资金额。
3. 评价指标为了确保教师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
以下是常用的教师绩效评价指标:- **教学质量:** 包括教师教学能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等方面的表现。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材料的质量、课堂教学效果等。
- **教学效果:** 包括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等。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等。
- **教育科研成果:** 包括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等。
- **师德师风:** 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风尚方面的表现。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师的教育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对学生的关爱等。
4. 激励机制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和提高职业素养,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应包括相应的激励机制。
以下是常用的教师绩效工资激励机制:- **奖励制度:** 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单项奖励和综合奖励。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实施方案背景及目的教育是国之根本,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关键。
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我们决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这个制度的背景是当前教育的发展需求,目的是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让教师的工作更加有成效。
二、绩效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保证教师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成果、学生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定。
3.津补贴:包括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三、绩效评定标准1.教学质量: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进步幅度等指标来衡量。
2.教学创新: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创新。
3.学生满意度:通过学生、家长的评价来衡量教师的工作效果。
4.教师成长:包括教师的继续教育、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
四、实施方案步骤1.制定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宣传解读: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绩效工资制度,让教师明白制度的初衷和具体操作流程。
3.实施操作:按照方案进行绩效评定和工资发放。
4.监督反馈:建立监督机制,及时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预期效果1.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工资制度,让教师的工作得到合理的回报,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
2.提升教学质量:绩效工资制度将教学质量作为重要的评定标准,有助于提升教学质量。
3.促进教师成长:绩效工资制度鼓励教师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和继续教育,有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
4.优化教师队伍:通过绩效工资制度,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六、注意事项1.公平公正: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时,要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2.动态调整: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绩效工资制度。
3.加强沟通:加强与教师的沟通,让教师了解制度的初衷和实施过程,减少误解和抵触情绪。
4.完善激励机制:除了经济激励外,还要关注教师的职业发展和精神需求,完善激励机制。
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一、考评指标的确定1.教学绩效考评指标: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和教学创新等方面。
教学效果主要考察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情况,教学质量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态度,教学创新主要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创新能力。
2.科研绩效考评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
科研项目考察教师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主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科研团队建设主要考察教师在科研团队中的担任角色和贡献度。
3.教育教学管理绩效考评指标:包括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主要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能力和成效,工作作风主要考察教师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二、考评权重的确定1.教学绩效权重: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需求,确定教学绩效在整体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可以根据不同学科的教学需求和特点,适当调整教学绩效的权重。
2.科研绩效权重:根据学校科研的重点和需求,确定科研绩效在整体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可以根据学科的科研需求和特点,适当调整科研绩效的权重。
3.教育教学管理绩效权重: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需求,确定教育教学管理绩效在整体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可以根据学校的管理需求和特点,适当调整教育教学管理绩效的权重。
三、考评流程的确定1.材料准备:教师需要准备相关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反思、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清单、教育教学管理报告等。
2.考评评审:由学校的考评委员会或专家组成,对教师的绩效资料进行评审,并按照考评指标和权重给出评分。
3.绩效工资分配:根据教师的绩效评分和权重,计算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并进行合理分配。
四、考评结果的公示和反馈1.考评结果公示:将教师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充分考虑教师的申诉时间,并公示在学校内部和相关教师工作区域。
2.反馈和申诉:教师可以对考评结果进行反馈和申诉,学校应设立申诉机构和相关程序,及时处理教师的反馈和申诉。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教师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教学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并推动学校的多元化发展,我们制定了实施高中教师绩效工资
的方案,具体如下:
1.实施对象
所有在我校任教,且已经签约的高中教师均为实施对象。
2.绩效评定标准
绩效评定标准分为基本工作表现和教学工作表现两部分,其中
基本工作表现占50%,教学工作表现占50%。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基本工作表现
优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超额完成任务。
良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担当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基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任务。
需要改进:完成任务不彻底,需要加强工作热情及工作能力。
(2)教学工作表现
优秀:教学质量达到优秀水平,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良好:教学质量达到良好水平,学生能力有明显提高。
基本:教学质量达到基本要求,学生能力有所提高。
需要改进:教学质量低于基本要求,学生能力提高不明显。
3.具体实施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每年度年末完成。
绩效考核结果,按
五级评定制度确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基本、需要改进和不合格。
按照评定结果,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
4.绩效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将根据教师所在岗位以及评定结果确定,于次年度1至2月发放。
5.方案监督
由教务处负责对本方案的推进与监督,依据教师教学工作及绩效考核结果,对教师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支持。
以上是我校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该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进一步激励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以规范教师考核和奖励的程序和标准,促进教师个人发展和学校整体提升。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教学质量:包括授课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设计和教学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2.教学态度:包括教学纪律、教学态度、对学生的关心和帮助等方面的评估。
3.教学研究:包括科研成果、教学论文、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评估。
4.教学组织:包括班级管理、课程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和教材教法使用等方面的评估。
5.师德师风:包括教师职责、教师形象、教师道德和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方法和流程1.自评:教师按照考核标准对自己进行评估,并提交自评报告。
2.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进行匿名评价,学校汇总评价结果。
3.同行评价:由学校教研组组织同学科或同一类型教师进行互评。
4.领导评价: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评价。
5.教务处评价:教务处对教师进行评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1.评定为优秀的教师,给予全年度绩效工资的10%的奖励。
2.评定为良好的教师,给予全年度绩效工资的7%的奖励。
3.评定为合格的教师,给予全年度绩效工资的5%的奖励。
4.评定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程序1.学校设立绩效工资发放专账,专门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2.学校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金额。
3.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折算为每个月的相应金额进行发放。
4.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和管理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
六、考核结果的公示和申诉1.考核结果经学校审核确认后,公示一周,接受公开评议和申诉。
2.教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递交申诉材料,并进行复核。
3.学校教务处根据申诉材料和复核情况,作出最终决定,并告知教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1.优秀教师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等优先支持政策。
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doc
2019年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更新:2018-12-11 09:04:02教师涨工资最新方案教师涨工资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教师涨工资的最新方案,教师涨工资具体细节如下:教师涨工资——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
(随国民经济增长)教师涨工资——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
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教师涨工资——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教师涨工资——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
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
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
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
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教师涨工资——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教师涨工资——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5%。
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分配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分配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全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我校成立“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对考核实施过程监督,领导组组成如下: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教师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坚持绩效优先,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
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制度要公开,实施过程要透明,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教职工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要切合学校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4.坚持“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原则。
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
四、绩效工资分配范围、对象1.发放范围:在岗教师2.发放月数:1月至12月。
3.系统内借用需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参加原学校考核,由用人单位考核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借用到外系统人员不参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离休、退休、离岗病养、不在岗人员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五、绩效工资考核程序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师德资料收集整理,教职工出勤情况资料收集整理;教导处负责教职工承担的工作量及教育教学成绩资料收集整理。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鸡西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5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人[2009]9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这次暂与义务教育教师一并实施绩效工资,待国家对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末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各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发放办法(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同类人员实行统一发放标准的原则确定。
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一般在学年度末一次性发放。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设立岗位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二、实施方案1.考核内容(1)教学能力:评价教师授课质量、教学效果和学生成绩提升情况等方面的能力成果。
(2)教育科研:评价教师对教学内容的深入研究和更新,教育教学的贡献。
(3)教学管理:评价教师管理学生、课堂、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果。
(4)师德师风: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考核人员(1)校内考核人员:由学校内部确定,职称较高的教师或相关管理人员。
(2)外部考核人员:由学校外部聘请,具有较高职称或相关专业背景的教育专家或教育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3.考核形式(1)综合评价:根据教师的考核内容,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考核人员进行评估,包括书面材料审核、个人述职报告、教学观摩、口头答辩等。
(2)课堂教学评估:通过班级学生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过程中的观察等方式,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3)专业技能考核:根据教师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要求,进行笔试或实践操作的考核,评估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
4.考核周期与频次(1)考核周期: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2)考核频次:综合评价每年一次,课堂教学评估每学期一次,专业技能考核因需要情况而定。
5.工资分配标准(1)分级标准:依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将教师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设置不同的绩效工资水平。
(2)奖惩机制:根据绩效工资标准,对绩效优秀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绩效不达标的教师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减少绩效工资。
三、考核细则1.教学能力考核细则:(1)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教师的教学态度、互动能力、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度等因素。
(2)教学效果评估:考核教师的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生能力的提升情况等因素。
(3)学生成绩评价:考核教师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进行评估,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2.教育科研考核细则:(1)科研成果:考核教师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科研项目、教材编写等。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为了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和教育改革创新等方面的绩效而给予的奖励。
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实施,激励教师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2. 原则:- 公正公平原则:考核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遵循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鼓励创新原则:注重对教师的教学改革和创新成果予以奖励,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突出质量导向原则:将教师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上,强调教学效果和学生发展。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设计1. 教学质量考核:-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来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能力。
- 教学观摩评估:教师之间互相观摩并进行评估,以提升教学质量和互相借鉴。
- 教学案例:评价教师编写的教学案例,反映其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设计能力。
2. 科研教改考核:- 科研成果:评价教师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 教改成果:评价教师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包括教学经验总结、优化教学方案等。
3. 教育管理考核:- 课堂管理:评价教师对课堂纪律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 班级管理:评价教师对班级学生的管理和指导能力。
- 学校业务:评价教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贡献和表现。
四、考核程序和权重分配1. 考核程序: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以教师个人自愿申报为基础,经过学校评审委员会初审,再由专家组进行评估,最后形成评价结果。
2. 权重分配:- 教学质量考核占40%:学生评价占15%,教学观摩评估占15%,教学案例评价占10%。
- 科研教改考核占30%:科研成果占15%,教改成果占15%。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鸡西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5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人[2009]9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这次暂与义务教育教师一并实施绩效工资,待国家对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末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各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发放办法(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同类人员实行统一发放标准的原则确定。
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一般在学年度末一次性发放。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设立岗位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
哈尔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印发的哈教发[2010]46号文件《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参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完善我校内部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实施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教师素质为核心,以提高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我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实施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动态管理的原则。
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待遇及时调整。
3、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考核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三、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石瑾娜副组长:隋致敏梁玉祯韩吉青组员:孙丽娟李梅张颖杨铁平韩雪杨传奇王青巍毛欣牛志刚谷丹王珊珊四、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市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见工资条)两项组成,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工资的来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市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工资条的前三项)总和;二是国家职称给的提高生活补贴工资(中高330元/月、小高300元/月、小一270元/月、无职称260元);三是与市公务员工资的差,每人3350元/年。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0年02月24日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实施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省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2)脱产学习的;(3)解除聘用合同的;(4)停发工资的;(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有原始依据印证.教育局人事科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3、各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七、纪律要求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2、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室的角落,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的框架。
教师绩效工资,这是个让人既兴奋又紧张的话题。
绩效,不仅仅是数字的堆砌,更是一种对教师工作的认可和激励。
一、方案目标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通过绩效工资的发放,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质量,最终达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简单来说,就是让老师们更有干劲,学生们更有收获。
二、评价体系1.教学成绩:这是最直接的衡量标准,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进步幅度等。
但要注意,不能只看分数,还要看学生的综合素质,比如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教学方法:鼓励老师们创新教学方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互动性。
这部分可以通过听课、问卷调查等方式来评价。
3.师德表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包括教师对学生的关爱、对工作的敬业精神等。
这部分可以通过学生、家长、同事的评价来衡量。
4.贡献度:除了教学,教师在学校其他方面的贡献也应该得到认可,比如参与学校管理、组织活动等。
三、实施步骤1.制定细则:根据上述评价体系,我们制定一套详细的评价细则,包括各项指标的权重、评价方法等。
2.数据收集:通过考试成绩、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等途径,收集相关数据。
3.绩效考核:根据细则,对每位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得出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
4.反馈调整: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并根据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
四、激励措施1.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金激励。
2.荣誉: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荣誉称号,比如“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等。
3.培训机会:为优秀老师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让他们不断提升自己。
4.晋升机会:在晋升方面,优先考虑绩效优秀的教师。
五、注意事项1.公平公正: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2.动态调整:随着教学环境的变化,评价体系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3.教师参与: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感。
黑龙江省xx中教师绩效改革方案(试行)
黑龙江省xx中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12年7月11日教代会讨论通过)为深化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参照国办发…2008‟133号文件、《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借鉴我市绩效工资改革经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科学、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现有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和重点岗位倾斜,同时兼顾公平,力求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改革内容(一)机构岗位设置依据压缩行政管理人员,改善教师结构比例的原则,对部分学科教师进行分流。
立足我校实际,共设置岗位180个。
其中管理岗位11个;教学岗位146个;教辅岗位18个;工勤岗位5个。
具体岗位设置如下:1.校级领导岗位设置5个:正校长岗位1个、副校长岗位2个、副书记岗位1个、工会主席岗位1个。
2.中层领导岗位设置6个:教务处主任岗位1个、教务处副主任岗位1个、政教处主任岗位1个、政教处副主任岗位1个、总务处主任岗位1个、团委书记岗位1个。
3.各处下设干事岗位23个⑴教务处岗位10个:教务干事岗位4个、物理实验员岗位1个、化学与生物实验员岗位1个、电教管理员岗位2个、图书与档案管理员岗位1个。
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实施方案教师绩效工资是对教师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绩效的一种经济激励措施,是教师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制定了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二、实施目标。
本方案的实施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工资评价体系,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是为了让教师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三、实施内容。
1. 制定教师绩效工资评价标准。
学校将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表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工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
2. 完善绩效工资发放机制。
学校将完善绩效工资的发放机制,确保绩效工资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给教师,让教师们能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回报。
3. 加强绩效工资管理和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绩效工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透明。
四、实施保障。
为了确保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学校将加大对教师绩效工资的宣传力度,让教师们充分了解到这一政策的重要性和意义。
同时也将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给予相应的惩罚。
五、总结。
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相信可以更好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同时也希望教师们能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回报,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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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0年02月24日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
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省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
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有原始依据印证.教育局人事科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
有误的,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
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
组成员,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七、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