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
西辽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计算方法
在进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时 , 生态环 境需 水 量是 其 中 的一 个 主 要 因素 。然 而 , 方 河 北
流 有一个 共 同 的特 点 , 是 冬 季 结 冰 。结 冰期 生 就 态 需水量 与 畅 流期 有 很 大 的不 同 , 般 的河 流 结 一
汛期 难 于控 制 利 用 的洪 水 量 , 最后 用 多 年 平 均 地 表 水资 源量 减 去 以上 两 项 , 出 多年 平 均 情 况 下 得 的地表 水 资源 可利 用量 。 1 1 河道 内生 态环 境 需水量 计算 . 河 道 内生态 环境 需 水量 主要 为维 持河 道基 本 功 能 的生态 环 境需 水 , 在维 持河 道 基 本 功 能 的需
水得到满足的情况下, 其它河道内用水也能满足。 采用 下 列几 种方 法计 算 :
() 1多年 平 均年 径流 量百 分数 法 。 以多年 平均 径 流量 的百分 数 作为 河流 最小 生 态 环境 需水 量 。西 辽 河 郑 家 屯 站 1 5 ~ 20 9 6 00年
1 计算方法 的探讨
作者简介 : 来 (96 )男 , 郭恩 15 一 , 高级 工程 师. 现从事 水文测验工作.
・
9 ・ 4 a 年径 流量 的 1 ) 0
气 象 水 文 海 洋 仪 器
12 汛期难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计算 .
汛期 难于 控制利 用洪 水量 是指在 可预期 的时 间 内 , 能 被 工 程 措 施 控 制 利 用 的汛 期 洪 水 量 。 不 汛期 水量 中除 一部 分 可 供 当时利 用 , 有 一部 分 还
第 4期
20 0 8年 1 月 2
气 象 水 文 海 洋 仪 器
M e e r l g c l Hy r l g c la d M a i e I s r me t to o o ia , d o o ia n rn n tu n s
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计算
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 可供水量与可利用量的区别
—可供水量:从供需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需 可供水量:从供需分析的角度出发, 可供水量 水要求, 水要求,既考虑通过工程措施所能提供的河道 外用水量,也考虑回归水的重复利用和非常规 外用水量, 水源的利用, 水源的利用,水量平衡的对象是用水量 —可利用量: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开发利 可利用量: 可利用量 用的量, 用的量,不考虑回归水和非常规水源的重复利 用量, 用量,水量平衡的对象是耗水量
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应按流域水系进 行分析计算, 以反映流域上下游、 行分析计算 , 以反映流域上下游 、 干 支流、左右岸之间的联系以及整体性 支流、 •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按独立流域或 自治区、 直辖市) 控制节点进行计算 • 流域机构按一级区协调汇总
三、水资源可利用量总量 水资源可利用量总量: 水资源可利用量总量:水资源可 利用总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 在统筹考虑生活、 ,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 环境用水的基础上, 环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 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当地水资 源中可资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
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 水资源量 、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 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可供水量的涵义 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一定区域内的水资源
最新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一、基本要求1、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分为地表水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利用量(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 。
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为扣除重复水量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
本补充细则仅针对地表水可利用量,本文所提到的可利用量一般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涉及到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及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将单独注明。
2、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其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水资源量。
3、水资源可利用量是反映宏观概念的数,是反映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最大极限值,在定性分析方面要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以求定性准确;在定量计算方面不宜过于繁杂,力求计算的内容简单明了,计算方法简捷可操作性强。
4、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以流域和水系为单元分析计算,以保持成果的独立性、完整性。
对于大江大河干流可按重要控制站点,分为若干区间段;控制站以下的三角洲地区和下游平原区,应单独进行分析。
各流域可根据资料条件和具体情况,确定计算的河流水系或区间,并选择控制节点,然后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还要对干流重要控制节点和主要二级支流进行可利用量计算。
大江大河又可分为上中游、下游,干、支流,并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依次逐级进行计算。
上游、支流汇入下游、干流的水量应扣除上游、支流计算出的可利用量,以避免重复计算。
全国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共分94个水系及区间,水系及区间划分详见附件2。
5.根据流域内的自然地理特点及水资源条件,划分相应的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
全国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大江大河、沿海独流入海诸河、内陆河及国际河流等4种类型。
6.本次只计算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可利用量。
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补充细则
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补充细则(试行)前言《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补充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补充细则》)是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和《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和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部分的要求,由我院组织编制的,目的是为《大纲》规定的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法,以补充所发《细则》的不足。
为叙述上的便利,本《补充细则》在六~九及十一各部分提供的技术方法除特别指明者外均是针对矿化度M≤1g/L和1g/L<M≤2g/L范围的浅层地下水。
本《补充细则》内容包括:有关地下水和地下水资源量及地下水可开采量等概念的界定;要求详细调查统计的基础资料;各级类型区的划分技术方法;各水文地质参数的影响因素及确定方法;各项补给量、排泄量、浅层地下水蓄变量、地下水资源量及地下水可开采量的计算方法;各成果图件的编图说明及参考图例;各成果表的表式样、填表要求及各量纲单位、精确位数、尾数取舍要求。
由于我国疆域辽阔,各地的自然条件和必要的资料条件差异都很大,本《补充细则》列举的技术方法难以充分满足各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因此,在不违背《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制订和采用其它技术方法。
此外,由于我们经验不足,《补充细则》中有些要求尚缺少充足的分析研究依据,有些方法应用还不广泛,还可能存在不当甚至错误之处,因此,希望各地将那些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我院,以便修改、补充、更正。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2年10月一、地下水和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的概念1.本次规划中的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表面以下岩土空隙中的饱和重力水。
赋存在包气带中非饱和状态的重力水(即土壤水)以及赋存在含水层中饱和状态的非重力水(如结合水等),都不属于本次规划界定的地下水。
2.地下水在垂向上分层发育。
赋存在地表面以下第一含水层组内、直接受当地降水和地表水体补给、具有自由水位的地下水,称为潜水;赋存在潜水以下、与当地降水和地表水体没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各含水层组的地下水,称为承压水。
地表水可利用量分析及计算
55 O . %。
1来水量分析 计算
1 1 降水 量近 年 对 比 .
笔 者 采用 有代 表 性 的丰 水 年2 0 年 资料 与2 0 年 进 行 降水 量 05 04 的对 比分 析计 算 ,2 0 年 降 水量 较 2 0 年 有 大 幅增 加 , 属丰 水 年 05 04
摘 要 : 本文 介 绍 源评 价 中的 计 算 方 法 ,对 四平 市地 表 水 资源 的 计 算成 果 与 近 年 资料 进 行 对 比 分析
后 ,做 出 了初 步 的合理 性 评 价 。 关 键词 :地 表 水; 来水量 ;分析 中图分 类号 :s 3 一
主 要 是 指 陆地 上 的淡 水 资源 ,如 河流 、淡水 、湖 泊 、地 下 水 和冰 在流 域 分 区 中 ,各条 江 河来 水 量均 比2 0年 较 大 幅度 增加 , 04 川等 。陆 地上 的淡 水 资源 只 占地球 上 的2 5% . 3 左右 , 目前 ,人 类 比 其 中伊 通 河 增2 3 5 5% 13 . 1 ,东 辽河 二 龙 山水 库 以下 增 22 17% 13 . 6 , 较 容 易利 用 的 淡水 资 源 主要 是 河 流水 、淡 水 、湖 泊水 以及 浅 层地 东 辽河 石 佛 寺 水库 以上增 加 8 . 3 ,增 加 最 少 的是 新 开河 ,增 加 70%
2蓄 水动态
2 1大 中 型水 库蓄 水 量 明显 增 加 。 .
四 平市 共 有大 中型 水库 l座 ,其 中 大型 水库 一 座 , 中型 水库 6 l座 。各 大 中型 水库 蓄 水 量均 有 不 同程 度 的增 加 ,其 中二 龙 山水 5 份 。2 0 年 四平 市平 均 降 水量 6 3 1 米 ,折 合年 降 水量 9 . 2 5 库 20 年末 蓄 水量 为 1. 72 05 4.毫 3 2 8 05 09 5 亿立 方米 ,年 蓄水 变 量为 16 7亿 立 .3 6 亿立 方米 , 比2 0 年 增2 4 . 9 , 比多 年平 均 值增 加 了2. 2 , 04 14 1% 17% 方 米 ,全市 各大 中型 水库 年末 总 蓄水 量9 37亿 立方 米 。 . 36 属丰 水年份 。六个 县市 区均 增2 3 % 5 % 右 。 1 5- 0左 2 2 浅层 地 下水 蓄 水 量较 上年 大 幅 增加 。 .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水利部文件)
全国⽔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利部⽂件)全国⽔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录⼀、总则 (1)(⼀)导⾔ (1)(⼆)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7)(四)⼯作要求 (8)(五)基本规定 (11)(六)进度安排 (12)⼆、⽔资源调查评价 (14)(⼀)基本要求 (14)(⼆)降⽔ (15)(三)蒸发能⼒及⼲旱指数 (17)(四)河流泥沙 (19)(五)地表⽔资源量 (19)(六)地下⽔资源量 (24)(七)地表⽔⽔质 (34)(⼋)地下⽔⽔质 (39)(九)⽔资源总量 (45)(⼗)⽔资源可利⽤量 (46)(⼗⼀)⽔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50)三、⽔资源开发利⽤情况调查评价 (52)(⼀)基本要求 (52)(⼆)经济社会资料分析整理 (53)(三)供⽔基础设施调查统计 (55)(四)供⽔量调查统计 (57)(五)供⽔⽔质调查分析 (58)(六)⽤⽔量调查统计 (59)(七)⽤⽔消耗量分析估算 (60)(⼋)废污⽔排放量调查分析 (61)(九)供、⽤、耗、排⽔成果合理性检查 (62)(⼗)⽤⽔⽔平及效率分析 (64)(⼗⼀)⽔资源开发利⽤程度分析 (66)(⼗⼆)河道内⽤⽔调查分析 (67)(⼗三)与⽔相关的⽣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67)(⼗四)现状⽔资源供需分析 (68)四、需⽔预测 (69)(⼀)基本要求 (69)(⼆)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74)(三)经济社会需⽔预测 (77)(四)⽣态环境需⽔预测 (82)(五)河道内其他需⽔预测 (83)(六)需⽔预测汇总 (83)(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83)五、节约⽤⽔ (85)(⼀)基本要求 (85)(⼆)现状⽤⽔⽔平分析 (86)(三)节⽔标准与指标 (89)(四)节⽔潜⼒分析 (90)(五)节⽔⽬标与节⽔措施 (91)(六)节⽔⽅案拟订 (94)六、⽔资源保护 (97)(⼀)基本要求 (97)(⼆)⽔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98)(三)⽔功能区⽔质⽬标拟定 (101)(四)⽔功能区纳污能⼒设计条件 (102)(五)纳污能⼒计算 (104)(六)污染物⼊河量估算 (105)(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07)(⼋)地表⽔⽔质保护措施 (108)(九)地下⽔保护 (110)(⼗)与⽔相关的⽣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11)七、供⽔预测 (113)(⼀)基本要求 (113)(⼆)地表⽔供⽔ (114)(三)地下⽔供⽔ (117)(四)其他⽔源开发利⽤ (119)(五)供⽔预测与供⽔⽅案 (121)⼋、⽔资源配置 (125)(⼀)基本要求 (125)(⼆)基准年供需分析 (127)(三)⽅案⽣成 (128)(四)规划⽔平年供需分析 (129)(五)⽅案⽐选与推荐⽅案评价 (132)(六)特殊⼲旱期应急对策 (134)九、总体布局与实施⽅案 (138)(⼀)基本要求 (138)(⼆)总体布局 (138)(三)⼯程实施⽅案 (140)(四)⾮⼯程措施 (143)⼗、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145)(⼀)基本要求 (145)(⼆)评价内容 (145)附录Ⅱ-1 河川年径流系列⼀致性处理办法 (148)附录Ⅱ-2 地表⽔化学类型阿廖⾦分类法 (155)附录Ⅱ-3 地表⽔⽔质趋势回归分析⽇历年与⼗进位年折算⽅法 (157)附录Ⅱ-4 地表⽔⽔质综合指数评价⽅法 (159)附录Ⅱ-5 地下⽔化学类型舒卡列夫分类法 (165)附录Ⅵ-1 ⽔功能区纳污能⼒及综合衰减系数计算⽅法 (167)附录Ⅷ-1 ⽔资源系统⽹络图制作要求 (172)附录Ⅷ-2 ⽔资源供需分析⽔量平衡公式 (174)附录Ⅷ-3 ⽔资源供需分析计算原则 (176)图表⽬录图1-1 全国⽔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意图 (3)图1-2 全国⽔资源综合规划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意图 (4)图1-3 ⽔资源配置思路⽰意图 (6)图5-1 节约⽤⽔各项内容相互关系框图 (96)表2-1 地下⽔资源评价类型区名称及划分依据⼀览表 (25)表2-2 地表⽔富营养化控制标准 (36)表4-1 国民经济和⽣产⽤⽔⾏业分类表 (70)表4-2 ⽤⽔户分类⼝径及其层次结构 (71)附件1 全国⽔资源综合规划附表式样及附图⽬录附件2 全国⽔资源分区附件3 全国⽔资源分区与⽔功能区划对照表⼀、总则(⼀)导⾔1.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治⽔的⽅针政策,全⾯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形势的变化,着⼒缓解⽔资源短缺、⽣态环境恶化等重⼤⽔问题,⽔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资源综合规划编制⼯作,并以⽔规计[2002]83号⽂批复了《全国⽔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利部以⽔规计[2002]330号⽂印发了《全国⽔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纲》。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一、基本要求1、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分为地表水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利用量(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 。
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为扣除重复水量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
本补充细则仅针对地表水可利用量,本文所提到的可利用量一般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涉及到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及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将单独注明。
2、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其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水资源量。
3、水资源可利用量是反映宏观概念的数,是反映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最大极限值,在定性分析方面要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以求定性准确;在定量计算方面不宜过于繁杂,力求计算的内容简单明了,计算方法简捷可操作性强。
4、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以流域和水系为单元分析计算,以保持成果的独立性、完整性。
对于大江大河干流可按重要控制站点,分为若干区间段;控制站以下的三角洲地区和下游平原区,应单独进行分析。
各流域可根据资料条件和具体情况,确定计算的河流水系或区间,并选择控制节点,然后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还要对干流重要控制节点和主要二级支流进行可利用量计算。
大江大河又可分为上中游、下游,干、支流,并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依次逐级进行计算。
上游、支流汇入下游、干流的水量应扣除上游、支流计算出的可利用量,以避免重复计算。
全国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共分94个水系及区间,水系及区间划分详见附件2。
5.根据流域内的自然地理特点及水资源条件,划分相应的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
全国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大江大河、沿海独流入海诸河、内陆河及国际河流等4种类型。
6.本次只计算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可利用量。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目录一、总则 (1)(一)导言 (1)(二)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8)(四)工作要求 (9)(五)基本规定 (12)(六)进度安排 (13)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5)(一)基本要求 (15)(二)降水 (16)(三)蒸发能力及干旱指数 (18)(四)河流泥沙 (20)(五)地表水资源量 (20)(六)地下水资源量 (25)(七)地表水水质 (35)(八)地下水水质 (40)(九)水资源总量 (46)(十)水资源可利用量 (47)(十一)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52)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53)(一)基本要求 (53)(二)经济社会资料分析整理 (54)(三)供水基础设施调查统计 (56)(四)供水量调查统计 (58)(五)供水水质调查分析 (59)(六)用水量调查统计 (60)(七)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 (61)(八)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 (62)(九)供、用、耗、排水成果合理性检查 (63)(十)用水水平及效率分析 (65)(十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67)(十二)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 (68)(十三)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68)(十四)现状水资源供需分析 (69)四、需水预测 (70)(一)基本要求 (70)(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75)(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78)(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83)(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84)(六)需水预测汇总 (84)(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85)五、节约用水 (86)(一)基本要求 (86)(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87)(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90)(四)节水潜力分析 (91)(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92)(六)节水方案拟订 (95)六、水资源保护 (99)(一)基本要求 (99)(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100)(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103)(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04)(五)纳污能力计算 (106)(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07)(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09)(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110)(九)地下水保护 (112)(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13)七、供水预测 (115)(一)基本要求 (115)(二)地表水供水 (116)(三)地下水供水 (119)(四)其他水源开发利用 (121)(五)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 (123)八、水资源配置 (127)(一)基本要求 (127)(二)基准年供需分析 (129)(三)方案生成 (130)(四)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 (131)(五)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 (134)(六)特殊干旱期应急对策 (136)九、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140)(一)基本要求 (140)(二)总体布局 (140)(三)工程实施方案 (142)(四)非工程措施 (145)十、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147)(一)基本要求 (147)(二)评价内容 (147)附录Ⅱ-1 河川年径流系列一致性处理办法 (150)附录Ⅱ-2 地表水化学类型阿廖金分类法 (157)附录Ⅱ-3 地表水水质趋势回归分析日历年与十进位年折算方法 (159)附录Ⅱ-4 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评价方法 (161)附录Ⅱ-5 地下水化学类型舒卡列夫分类法 (167)附录Ⅵ-1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综合衰减系数计算方法 (169)附录Ⅷ-1 水资源系统网络图制作要求 (174)附录Ⅷ-2 水资源供需分析水量平衡公式 (176)附录Ⅷ-3 水资源供需分析计算原则 (178)图表目录图1-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 (3)图1-2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示意图 (5)图1-3 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 (7)图5-1 节约用水各项内容相互关系框图 (98)表2-1 地下水资源评价类型区名称及划分依据一览表 (26)表2-2 地表水富营养化控制标准 (37)表4-1 国民经济和生产用水行业分类表 (71)表4-2 用水户分类口径及其层次结构 (72)附件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附表式样及附图目录附件2 全国水资源分区附件3 全国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划对照表一、总则(一)导言1.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治水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着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重大水问题,水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330号文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
钟华平;王建生;徐澎波;耿雷华
【期刊名称】《水利水电技术》
【年(卷),期】2004(035)002
【摘要】水资源可利用量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最大可利用阈值.研究水资源可利用量可以为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提供基础依据,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提供决策条件,从而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文中从讨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概念出发,着重研究分析了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特征和计算原则,并阐述了研究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意义.
【总页数】3页(P9-11)
【作者】钟华平;王建生;徐澎波;耿雷华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水资源环境学院,江苏,南京,210098;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29;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29;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29;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
【相关文献】
1.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计算方法探讨 [J], 杨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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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于荷载均衡的喀斯特地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研究
——以六冲河流域为例 [J], 赵礼涛;李析男;董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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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前言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是指用来规范地面水资源调查、开发和利用的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然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水资源问题的日益严重化,单凭规程本身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因此本文将对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一、实施细则1.1 水文地质调查为了更精准地掌握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水文地质调查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按照GB 50086的要求进行;•多角度进行地质资料、考古资料等的收集,以便于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对地质钻探资料进行仪器测定,结合实地数据进行经验调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 水文地质勘探水文地质勘探是收集、分析和处理地下水文地质资料的过程。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按照GB 50086的规定进行勘探,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使用专业的勘探仪器进行勘探,避免误差发生;•在交叉口、道路及工地周边等易受地下水影响的地方进行详细勘探,确保地下水资源的科学利用。
1.3 地下水动态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是对地下水位、地下水化学组成、水量、流速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以了解地下水系统的动态变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合理布置监测井,根据地质特点施工,并选择合适的测点;•严格按照监测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监测,数据的收集、整合和处理需保证严谨、准确和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和维护。
二、技术补充规定2.1 水文地质岩心分析水文地质岩心分析是对岩心样品进行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分析,以揭示岩层物化性质、水文地质特征和矿物成分等信息。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按照GB/T 7633的要求进行岩石样品的取样,避免取样中带有杂质;•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下处理,并对测试数据进行有效性评估和质量检验;•对水文地质岩心分析的结论进行相应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工程设计和建设实施。
《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资源评价导则A Guide To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SL/T238-1999主编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批准部门:1999年5月15日施行日期:1999年5月15日1999-04-09发布1999-05-15实施前言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计划,在总结全国第一次水资源调查评价以来实践的基础上,编制了《水资源评价导则》。
《水资源评价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则:对标准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技术原则作了说明。
一般规定:对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分区原则、资料收集及评价方法等作了说明。
水资源数量评价:对水汽输送、降水、蒸发、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总水资源的评价内容及要求作了说明。
水资源质量评价:对河流泥沙、天然水化学特征、水污染状况的评价内容及要求作了说明。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影响评价:对现状水资源供用水情况调查分析、存在问题、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水资源综合评价、水资源价值量评价等内容及要求作了说明。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海河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永基李砚阁王焕榜贺伟程王瑚金传良杨景斌石玉波目录1 总则2 一般规定3 水资源数量评价4 水资源质量评价5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影响评价条文说明1总则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查明水资源状况,必须进行水资源评价。
为适应水资源评价工作的需要,统一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质量,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和专项工作中的水资源评价。
1.0.3水资源评价内容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
1.0.4水资源评价工作要求客观、科学、系统、实用,并遵循以下技术原则:1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
地表水资源利用量的计算
地表水资源利用量的计算摘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其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有的措施,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关键词: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东辽河流域在进行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时,生态环境需水量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因素。
如果以此为基准确定全年各月的最小生态需不量,就会使确定的数值偏小,从而导致水资源可利用值估算过高,在畅流期根本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
因此,有必要对北方河流探索符合其特性的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的探讨北方河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一般采用倒算法,首先计算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和多年平均汛期难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最后用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减去以上两项,得出多年平均情况下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1.1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主要为维持河道基本功能的生态环境需水,在维持河道基本功能的需水量主要为维持河道基本功能的生态环境需水,在它河道内用水也能满足。
采用下列几种方法计算:(1)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百分数法以多年平均径流量的百分数作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
东辽河1956~2000年系列天然年径流量的多年平均值为7.6423×108m3,根据该河流的实际情况,取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的10%~15%作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
计算成果为:(a)年径流量的10%W生1=7.6423×0.10=7.642×108m3(b)年径流量的15%W生1=7.6423×0.15=7.643×108m3(2)长系列最小月径汉系列法选择王奔站为控制站,在1956~2000年天然月径流系列中,根据北方河流的特点,分封冻期和畅流期。
挑选每年封冻期和畅流期的最小月径流量,组成两个45年最小月径流量系列,对两个系列进行统计分析,取其封冻期和畅流期P=90%保证率的特征值,据此计算多年平均河道的最小生态年需水量。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地表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们是生命之源,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表水资源的遭受过度使用和污染,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给人类活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可持续利用地表水资源就成为当前重要的任务。
合理利用地表水资源,必须准确计算出可利用的量,了解遵守“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是很有必要的。
一、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划分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又称为“地表水可利用量”,是指可以从每一种地表水资源中取用的水量。
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可以分为“等效资源量”和“绝对资源量”两类。
效资源量是指可以实现均衡供水而无需加以调控用水的最大量,它适用于具有一定范围的流域或水库,也可以用于一般水域流域用水的计算。
对资源量是指实际可利用的总资源量,它包括等效资源量和潜在资源量。
在资源量是指可以被有效利用的未开发资源,如水文工程、水污染治理及水资源节约等技术改变可持续利用的资源量。
二、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计算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首先要考虑水量变化的原因以及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确定,包括水文、水质、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
1、水文因素:水量的大小是由上游的降水量和地表水的损失量共同决定的,所以要确定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首先要考虑水文因素,计算包括汛期降水量和透水量等。
2、水质因素:水质是指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可用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确定也要考虑水质的变化,具体包括水温、溶解氧、悬浮物、pH值、电导率和气味等污染物的含量。
3、社会经济因素: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还要考虑社会经济因素,特别是地表水资源用途、上游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
根据上述因素,可以采用水文模型、水质模型、社会经济模型等相应的理论和技术工具进行计算,得到每一种地表水资源的可利用量。
三、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管理地表水资源的可利用量计算确定后,还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确保更有效的利用地表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管理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采取有效的用水安排措施,科学合理地安排用水,达到最大限度利用地表水资源;二是加强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护上游水源,减少水源污染;三是实施水资源节约措施,通过降低水损失、降低用水量、优化用水结构,以节约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
一、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原则:
1.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包括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潜在地表水和地下水。
2.地下水的可利用量计算要考虑地下水的退化现象,不能按常规的同类地表水资源定额加以计算。
3.地下水的可利用量计算要结合多源资源的影响,合理反映影响深度及水源状态关系,充分利用同一水源的多源水分配问题,使计算结果可
无约束的拓展到多源水系统内。
4.影响可利用量的主要因素有气象因素、降水量和入渗损失、可靠量、利用情况、径流量。
5.可利用量计算要充分反映我国的水资源状况,结合可行的水利开发预期,加以考虑,确定水资源可利用量。
6.计算水资源可利用量,要充分反映实际可利用量及其调节因素,不能超过确定上限,有效避免水资源过度开发,合理满足水资源利用需求。
7.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模型要结合资源变化规律和特点,综合考虑降雨、入渗损失、可靠量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指出可用水量和合
理利用水量。
8.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法则计算结果应对现实的水资源变化有一定的预测性,而合理利用水量应作为水利资源系统优化运行的参考依据。
9.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应结合实际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水利资源变化,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检测机制,及时有效地发现水资源资源变化趋势,
并采取最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措施应对这种变化以保障水利资源的长
期可持续利用。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一、基本要求1、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分为地表水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利用量(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 。
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为扣除重复水量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
本补充细则仅针对地表水可利用量,本文所提到的可利用量一般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涉及到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及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将单独注明。
2、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其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水资源量。
3、水资源可利用量是反映宏观概念的数,是反映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最大极限值,在定性分析方面要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以求定性准确;在定量计算方面不宜过于繁杂,力求计算的内容简单明了,计算方法简捷可操作性强。
4、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以流域和水系为单元分析计算,以保持成果的独立性、完整性。
对于大江大河干流可按重要控制站点,分为若干区间段;控制站以下的三角洲地区和下游平原区,应单独进行分析。
各流域可根据资料条件和具体情况,确定计算的河流水系或区间,并选择控制节点,然后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还要对干流重要控制节点和主要二级支流进行可利用量计算。
大江大河又可分为上中游、下游,干、支流,并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依次逐级进行计算。
上游、支流汇入下游、干流的水量应扣除上游、支流计算出的可利用量,以避免重复计算。
全国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共分94个水系及区间,水系及区间划分详见附件2。
5.根据流域内的自然地理特点及水资源条件,划分相应的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
全国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大江大河、沿海独流入海诸河、内陆河及国际河流等4种类型。
6.本次只计算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可利用量。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工作组二○○三年七月目录前言 (1)一基本要求 (1)二工作程序 (3)三水功能区划复核补充与调整 (4)(一)水功能区复核 (4)(二)补充与调整 (6)(三)水质目标值拟定 (7)四污染源排放量调查与估算 (8)(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8)(二)污染源排放量估算 (8)(三)合理性分析 (9)五污染物入河量调查与估算 (10)(一)污染物入河量调查 (10)(二)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1)(三)污染物入河量统计 (12)六规划水平年污染源排放量预测 (12)(一)预测方法和步骤 (12)(二)生活污染源预测 (13)(三)工业污染源预测 (14)七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预测 (15)(一)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系数确定 (15)(二)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计算 (15)八水功能区纳污能力 (16)(一)基本概念界定 (16)(二)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7)(三)纳污能力计算 (18)九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9)(一)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和削减量 (19)(二)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和削减量 (19)十面源污染估算与控制 (20)(一)面源污染调查与估算 (20)(二)面源污染控制 (21)十一规划措施 (21)(一)保护措施 (21)(二)治理措施 (22)(三)保障措施 (23)十二投资匡算 (24)附表 (26)附录Ⅵ-1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参考计算方法 (30)(一)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方法 (30)1.一般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的一维模型 (30)2.感潮河段纳污能力计算的一维迁移方程 (30)3.均匀混合的湖(库)纳污能力计算的均匀混合模型 (31)4.非均匀混合湖(库)纳污能力计算的非均匀混合模型 (31)5.具有富营养化趋势的湖(库)纳污能力计算模型 (32)6.宽阔水域纳污能力计算的二维水质模型 (32)(二)主要参数估值 (33)1.综合衰减系数 (33)2.分散系数Ex、Ez (34)附录Ⅵ-2 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编码方法 (35)(一)编码说明 (35)(二)编码方法 (35)前言2002年8月,《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试行)》下发以来,经一年的试行,各地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也出现对细则中水资源保护内容理解上不一致、难以操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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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补充技术细则一、基本要求1、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分为地表水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利用量(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 。
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为扣除重复水量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
本补充细则仅针对地表水可利用量,本文所提到的可利用量一般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涉及到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及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将单独注明。
2、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考虑河道内生态环境和其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资源的角度分析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水资源量。
3、水资源可利用量是反映宏观概念的数,是反映可能被消耗利用的最大极限值,在定性分析方面要进行全面和综合的分析,以求定性准确;在定量计算方面不宜过于繁杂,力求计算的内容简单明了,计算方法简捷可操作性强。
4、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以流域和水系为单元分析计算,以保持成果的独立性、完整性。
对于大江大河干流可按重要控制站点,分为若干区间段;控制站以下的三角洲地区和下游平原区,应单独进行分析。
各流域可根据资料条件和具体情况,确定计算的河流水系或区间,并选择控制节点,然后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还要对干流重要控制节点和主要二级支流进行可利用量计算。
大江大河又可分为上中游、下游,干、支流,并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依次逐级进行计算。
上游、支流汇入下游、干流的水量应扣除上游、支流计算出的可利用量,以避免重复计算。
全国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共分94个水系及区间,水系及区间划分详见附件2。
5.根据流域内的自然地理特点及水资源条件,划分相应的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
全国地表水可利用量计算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大江大河、沿海独流入海诸河、内陆河及国际河流等4种类型。
6.本次只计算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可利用量。
这样可以减少工作难度,提高计算工作的可操作性,并便于进行汇总。
7.按照划分的河流水系,首先进行各河流水系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
在此基础上,汇总各流域和全国的可利用量成果。
同时要根据流域和全国汇总的情况,对水系的可利用量计算成果进行反馈和平衡协调。
对于河流水系全部或绝大部分在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其可利用量计算可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主进行,流域进行协调与汇总;对于涉及省际之间上下游关系的水系,应以流域机构为主,并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助下,进行全水系的可利用量计算。
有些地区需要计算在考虑水质条件影响下,可利用量中能满足水功能要求,可供利用的水量。
水污染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它主要涉及的是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问题。
这些地区应先进行不考虑水质影响下的可利用量计算,并满足流域和全国汇总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再提出为满足水功能要求,在不同水平年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要达到的目标和应采取的措施,计算不同水平年可供利用的水量。
这已超出本次水资源可利用量计算的基本要求。
8.水资源量包括不可以被利用水量和不可能被利用水量。
不可以被利用水量是指不允许利用的水量,以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及被破坏的严重后果,即必须满足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量。
不可能被利用水量是指受种种因素和条件的限制,无法被利用的水量。
主要包括:超出工程最大调蓄能力和供水能力的洪水量;在可预见时期内受工程经济技术性影响不可能被利用的水量;在可预见的时期内超出最大用水需求的水量。
9.倒算法与正算法(倒扣计算法与直接计算法)(1)倒算法是用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减去不可以被利用水量和不可能被利用水量中的汛期下泄洪水量的多年平均值,得出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
可用(1—1)式表示:W地表水可利用量=W地表水资源量-W河道内需水量外包-W洪水弃水 (1-1)倒算法一般用于北方水资源紧缺地区(2)正算法是根据工程最大供水能力或最大用水需求的分析成果,以用水消耗系数(耗水率)折算出相应的可供河道外一次性利用的水量。
可用(1-2)式或(1-3)表示:W 地表水可利用量=k 用水消耗系数×W 最大供水能力 (1-2)或 W 地表水可利用量=k 用水消耗系数×W 最大用水需求 (1-3)正算法用于南方水资源较丰沛的地区及沿海独流入海河流,其中(3-2)式一般用于大江大河上游或支流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的山区,以及沿海独流入海河流,(3-3)式一般用于大江大河下游地区。
二、各项水量计算可利用量计算涉及的各项水量包括: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河道内生产需水量、汛期下泄洪水量、工程最大供水能力相应的供水量和最大用水需求量等。
(一)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分类及其计算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主要包括下列需水量:河流维持河道基本功能的最小流量、改善城市景观河道内需水量、维持湖泊湿地生态功能的最小水量、保持一定水环境容量的水量、维持河湖水生生物生存的水量、河道冲沙输沙水量、冲淤保港水量、防止河口淤积、海水入侵、维系河口生态平衡的入海水量等。
各类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计算方法如下:1.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即维持河道基本功能(防止河道断流、保持水体一定的稀释能力与自净能力)的最小流量。
是指维系河流的最基本环境功能不受破坏所必须在河道中常年流动着的最小水量阈值。
需要考虑河流水体维持原有自然景观,使河流不萎缩断流,并能基本维持生态平衡。
通常采用的计算方法:(1)以多年平均径流量的百分数(北方地区一般取10~20%,南方地区一般取20~30%)作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
计算公式为:K W n W ni i r ⨯=∑=)(11(2-1)式中,W r 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W i 表示第i 年的径流量(水资源量);K 为选取的百分数;n 为统计年数。
(2)根据近10年最小月平均流量或90%保证率最小月平均流量,计算多年平均最小生产需水量。
计算公式为:W r =12×Min (W ij )=12×Min (W ij )P =90% (2—2)式中,W r 为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Min (W ij ) 表示近10年最小的月径流量;Min(W ij )P =90%表示90%保证率最小月径流量。
(3)典型年法选择满足河道基本功能、未断流,又未出现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某一年作为典型年,将典型年最小月平均流量或月径流量,作为满足年生态环境需水的平均流量或月平均的径流量。
公式为:W r =12×W 最小月径流量 = 365×0.000864×Q 最小月平均流量 (2-3)2.城市河湖景观需水量城市景观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是与水的流动有关联的穿城河道与通河湖泊,为改善城市景观需要保持河湖水体流动的河道内水量。
根据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水资源条件确定。
城市河湖景观需水量计算方法有:(1)城市水面面积比例法W 河湖=E S n ⨯⨯β (2-4)式中,W 河湖为城市河湖景观需水量;βn 为城市河湖水面面积占城市市区面积的比率;水面面积一般应占城市市区面积的1/6为宜,如果考虑城市绿地的效应,则该指标应适当降低,一般在5%~15%较为合适;S 为城市市区面积;E 为河湖水面蒸发量。
或者,W 河湖=E P S g ⨯⨯⨯λ (2-5)式中,λ为绿地折合成水面面积的折算系数,若按通常在计算绿化面积时将水面面积的一半计为绿化面积,则λ为2;S g 为城市市区人均绿地面积,我国推荐的城市绿地面积为7~11m 2/人;P 为城市(包括县级市)城镇人口;E 为河湖水面蒸发量;其它符号同前式。
(2)人均水量法根据城市河湖建设情况,为满足城市景观和娱乐休闲的需要,推算城市河湖景观需水量。
W河湖=Pα(2-6)⨯式中,α为人均城市河湖需水基准值,一般为20m3/人;P为城市(包括县级市)城镇人口,其它符号同前式。
城市河湖景观用水量计算,需要收集城市市区规划面积、城市人口、水面面积等资料,并根据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水资源条件来确定城市河湖景观最小需水量。
城市河湖景观需水应注意河道内与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的区别,一般情况下,为保持河湖一定的水面而补充被消耗的水量为河道外需水,为保持穿城河道和通河湖泊的流动性,而需要的水量为河道内需水。
有些城市利用处理后的污废水改善城市河湖水环境,这部分水量不是一次性用水,这些河湖可不计生态需水。
3.通河湿地恢复与保护需水量湿地生态环境需水一般为维持湿地生态和环境功能所消耗的、需补充的水量。
由于通河湿地这些水量是靠天然河道的水量自然补充的,可以作为河道内需水考虑。
湿地生态环境需水量包括湿地蒸发渗漏损失的补水量、湿地植物需水量、湿地土壤需水量、野生生物栖息地需水量等。
根据湿地、湖泊洼地的功能确定满足其生态功能的最低生态水位,具有多种功能的湿地需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据此确定相应的水面和容量,并推算出在维持最低生态水位情况下的水面蒸发耗水量(水面蒸发量与水面降水量之差值)及渗漏损失水量,确定湖泊、洼淀最小生态需水量。
在计算出湿地的各项需水量后,分析确定通河湿地恢复与保护需水量。
4.环境容量需水量环境容量需水量是维系和保护河流的最基本环境功能(保持水体一定的稀释能力、自净能力)不受破坏,所必须在河道中常年流动着的最小水量。
因人类活动影响所造成的水污染,导致河流的基本环境功能衰退,有些地区采取清水稀释的办法改善水环境状况,这不是倡导的办法,不在环境需水量的考虑范畴之列。
环境容量需水计算方法同河流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5.冲沙输沙及冲淤保港水量冲沙输沙水量是为了维持河流中下游冲刷与侵蚀的动态平衡,须在河道内保持的水量。
输沙需水量主要与输沙总量和水流的含沙量的大小有关。
水流的含沙量则取决于流域产沙量的多少、流量的大小以及水沙动力条件。
一般情况下,根据来水来沙条件,可将全年冲沙输沙需水分为汛期和非汛期输沙需水。
对于北方河流而言,汛期的输沙量约占全年输沙总量的80%左右。
但汛期含沙量大,输送单位泥沙的用水量比非汛期小得多。
根据对黄河的分析,汛期输送单位泥沙的用水量为30~40m 3/t ,非汛期为100m 3/t 。
汛期输沙需水量计算公式为:max 11/C S W m = (2-7)或 111ws m C S W ⨯= (2-8) 式中,W m1为汛期输沙需水量,S 1为多年平均汛期输沙量,C WS1为多年平均汛期输送单位泥沙用水量,C max 为多年最大月平均含沙量的平均值,可用下式计算:∑==N i ij CN C 1max )max (1 (2-9)式中,C ij 为第i 年j 月的平均含沙量,N 为统计年数。
非汛期输沙需水量计算公式为:222ws m C S W ⨯= (2-10)式中,W m2为非汛期输沙需水量,S 2为多年平均非汛期输沙量,C WS2为多年平均非汛期输送单位泥沙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