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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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3.5施工单位职责3.5.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3.5.2营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5.3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3.5.4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一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4.3施工资料管理4.3.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

4.3.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

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3.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一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

4.3.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4.3.5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4.3.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流程一、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4.3.7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5、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5.1分类原则5.1.1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5.1.2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5.1.3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参考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5.1.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UG北京市地方标准编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DB号:DB11/T695-2017备案号:J ×-2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2017-06-29 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017-10-01实施联合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编备案号:JXXXX-201X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7 年10 月01 日2017北京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5]22 号文要求,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依据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考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并与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等进行了协调。

本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对原规程第一、三、四章的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2、将原规程第五、六、七章合并为“工程资料”一章,并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3、根据管理规定,增加了工程质量承诺书等作为工程资料内容;4、根据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和推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理念,增加了电子资料和电子档案的要求;5、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对相应的资料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确保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以下是一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内容:1. 资料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2. 资料分类与归档:-对施工资料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材料报验记录等。

-制定统一的编号和命名规则,方便资料的查找和管理。

-建立资料归档库,按照一定的时间、项目和分类进行存档,并记录存档位置和归档人员信息。

3. 资料采集与整理:-确保准确获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包括技术交底记录、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

-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清晰记录资料的来源、时间和重要性。

4. 资料传递与使用:-确保施工资料的及时传递和使用,包括施工方案、工程变更通知等重要文件。

-确保相关人员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资料,并对使用过程进行记录。

5. 资料保密与备份:-对需要保密的资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

-定期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防止丢失或损坏。

6. 资料销毁与档案管理:-制定明确的资料销毁规则,包括销毁时间、方式和程序。

-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7. 相关纪律和处罚:-设定明确的资料管理纪律,包括违反资料管理规定的惩罚措施。

-强调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提高工作人员的资料管理意识。

以上仅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内容,具体规程还需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以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资料的可追溯性:所有资料应能够追溯到原始来源,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5. 资料的备份与恢复:资料管理员需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6.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资料的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资料管理评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评估。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监理抽查资料
1、如有怀疑时,随时进行抽检。 2、不合格项的处置记录
3、质量事故的处理资料
4、监理旁站记录 5、见证取样备案文件—取样原则、方式、应做 的试验、抽检的总数、见证次数等。
二、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单位)
1)施工管理资料 1、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1-1) 报总监审查批复结论 2、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报监理单位审核 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施工试验计划 见证记录(见附表F)
6)钢筋
1、场外加工(指加工厂) 加工厂保存进场原件质量证明、复试报告、接头连接试验报告,并保证可 追溯性,向施工使用单位提供(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表C4-5)使用方进 行进场外观检查,如怀疑或有其它约定可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
7)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1、商品混凝土需提供如下资料: 混凝土合比通知单(表C6-10) 混凝土运输单(表C5-9) 出厂合格证(表C4-8)32天内提供 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施工单位应形成的资料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表C5-8)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表C6-11)现场检验 抗渗试验报告(表C6-13)现场检验 混凝土试块温、湿度统计,评定记录(表C6-12)现场 收集和整理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运输单
9、进口材料的要求
1、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3C产品 除外) 2、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 3、性能检验报告 4、中文版的安全、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 术文件 以上物资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 1、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应对提供的原材质量证 明文件负责。 2、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并保存对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 件,并认真对进厂后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复试,并保存 资料,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 结果负责,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2建设单位3.3监理单位3.4施工单位3.5城建档案馆3.6其他4工程资料分类4.1分类要求4.2分类原则4.3施工资料编号5基本建设程序资料(A)5.1决策立项阶段文件(A1)5.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A2)5.3勘察、设计文件(A3)5.4招投标文件(A4)5.5工程质量监督文件(A5)5.6开工审批文件(A6)5.7财务文件(A7)5.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A8)6监理资料(B)6.1承包单位工作用表(B1)6.2监理单位工作用表(B2)6.3各方通用表(B3)7施工资料7.1施工管理资料(C1)7.2施工技术资料(C2)7.3工程测量记录(C3)7.4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C4)7.5施工记录(C5)7.6施工试验资料(C6)7.7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C7)7.8施工验收资料(C8)7.9其他文件(C9)8竣工图及其他归档资料(D)8.1综合竣工图(D1)8.2专业竣工图(D2)8.3声像、微缩、电子档案(D3)8.4其他文件(D4)9工程资料立卷与移交9.1工程文件归档范围9.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9.3立卷的原则和方法9.4卷内文件的排列9.5案卷的编目9.6案卷装订9.7卷盒、卷夹、案卷脊背9.8工程文件的归档9.9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1为了统一和规范新疆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给合新疆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3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建筑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二、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的工程资料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所需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规范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科学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3)综合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全面考虑各个环节的需求和关联性,形成闭环管理;(4)安全性原则:建立完善的资料备份和防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可靠;(5)便利性原则:提供便捷的资料检索和查询方式,方便各个参与方获取所需资料。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资料分类(1)施工图纸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2)合同文件资料:包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工程日志、施工报告、售后记录等;(4)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5)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质量追溯记录等;(6)材料报验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等。

2. 资料编号(1)图纸资料:按照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类别、图纸序号进行编号;(2)合同文件资料:按照合同编号、文件名称和版本号进行编号;(3)其他资料:按照资料类别、资料名称、版本号进行编号。

四、资料的收集、传递与保存1. 资料收集(1)图纸资料: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进行验收;(2)合同文件资料:由招标单位或业主提供,供各方核对和存档;(3)施工记录资料: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4)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报送给业主或相关部门;(5)质量检测资料:由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6)材料报验资料:由供应商提供,并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和存档。

2. 资料传递(1)内部传递:各责任单位间应及时传递所需资料,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外部传递:向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满足验收和监督要求。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一、前言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资料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必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项目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3.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规程要求将相关资料及时交接给资料管理员,并提供准确的资料信息。

四、资料整理与归档1.项目经理下发文件编号,对各项文件进行统一命名,并制定资料归档表;2.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件编号和资料归档表归档资料,确保文件资料完整即时。

五、资料保存与借阅1.资料管理员按照规定将归档的文件资料妥善保存在指定位置;2.凡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人员,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资料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借阅;3.借阅期限为不超过7天,逾期需归还,并填写归还单。

六、资料保密1.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拷贝和传播;2.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利益和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保密工作;3.凡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资料销毁1.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5年,过期后需要进行销毁;2.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文件资料的销毁,并建立相应的销毁记录。

八、附则1.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对于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工程项目方所有。

以上规程自2017年起生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2.1中规定的类 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4.3.5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 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 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4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 4.4.1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 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它单 位。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 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 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 合同中明确;
(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 归档应及时。(根据地方规定及合同要求)
3.0.3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 其责; (2)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 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 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 工程资料的、图表、印章应清晰.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 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 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5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 齐全。 3.0.6 工程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图A.1.1中主要步 骤形成。 3.0.7 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6)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 A.2.1的规定。
(7)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一、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方便项目参与方进行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二、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总体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传递等。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自己专业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资料管理制度、管理资料库、维护资料安全等。

三、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变更通知、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向相关人员索取,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清晰的标识和编号,方便后续查找和管理。

资料管理员要制定整理规范,如资料装订方式、文件夹标签的设置等。

3. 资料归档整理好的资料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建立资料库,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归档时要记录资料的存放位置,方便后续查找和借阅。

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参与方之间需要相互传递资料,如设计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检查报告等。

资料传递要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资料管理制度1. 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是规范资料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明确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制度中要包括资料管理的责任分工、资料的分类和编号规则、归档和传递的要求等。

2. 资料管理制度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安全管理1. 资料管理员要负责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资料不被丢失、损坏或泄露。

可以采取物理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的存储和备份,同时设置权限和密码保护,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和修改资料。

2. 资料管理员要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和处理,确保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概述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建筑工程在从设计阶段到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全过程的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所有技术性文件、图纸、规范、标准、报表、检测结果、设备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等非财务性、非处置性的管理资料。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的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技术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后期的运维和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工程技术资料。

二、管理职责1.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落实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2.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项管理任务。

3.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

4.技术人员负责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测和审查工作,确保资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三、收集与整理建筑工程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形式的技术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结果、验收报告等等。

按照项目时间进度和资料的重要性,应分类收集和整理。

设立资料科目、科目编号和资料维护制度,完整记录每一份资料内容等。

四、分类与存储根据资料不同的形式和存储介质,把技术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范围、专业分类、时间顺序、工作卷宗等。

针对不同类别应制定存储方式和规范文件。

五、保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除了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后期运维和管理的基础,因此资料的保管工作尤为重要。

对于机密、重要等资料,可以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每种形式的技术资料都应制定详细的保管制度,如防潮、防火、防盗、灾害预防等要求。

六、利用与传递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主要用于工程监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设备维护、工程备案、科研开发及投标、竞争性谈判等过程中的需要。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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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第一条定义建筑工程安全资料是指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培训资料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

第三条安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 文件齐备性原则: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备而准确地编制和保存建筑工程安全资料。

2. 数据安全原则:安全资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存和保护,防止遗失、泄露、损毁或篡改。

3. 时效性原则:各方应及时更新和归档安全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四条安全资料的内容和格式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巡查、自查、监督检查等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3. 事故调查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记录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损失情况及建议的预防措施等。

4. 培训资料:包括安全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内容应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

第五条安全资料的保存与归档1. 纸质文件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纸质文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虫的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内,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排序存放,并定期检查保存环境。

2. 电子档案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电子文件应备份保存,存储介质应选择稳定可靠的设备,并采取措施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3. 安全资料的归档:安全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期限进行归档,定期清理和整理已归档的资料,确保文件的整洁有序。

第六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和传递1. 安全资料的查阅:相关人员有安全资料查阅需求时,应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

2. 安全资料的传递:安全资料的传递应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使用时应注意保密,防止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料管理原则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的原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用是最新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施工资料,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开始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完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档案室,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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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2.1 基建文件2.1.1 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1.2基建文件的形成:形成施工图报审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施工图审查报告监理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形成形成施工招投标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形成办理开工手续合肥市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 工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报验文件工程报竣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规划、公安消防、人防验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 人防、消防验收意见工程档案预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城建档案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接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备案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备案文件形成形成形成 形成形成 形成形成形成形成2.2.1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2.2监理资料的形成: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A4监)1、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2、材料试验报告(通用)(表C4-2)3、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3)4、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表C4-4)5、物资进场复试报告(试验或检验单位提供) 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1、出厂合格证;2、厂家质量检验报告;3、厂家质量保证书;4、进口商品商检证明;5、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6、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

施工单位进行 工程物资进场验收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检验供应单位根据供货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场 工程使用退货或按合同 约定处理2.3.1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3.2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

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2.3.4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2.3.5 施工物资资料的形成:2.3.6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形成:下一循环不合格 不合格合格 报监理整 改合格形成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 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过程 质量控制检查、检验施工完成,施工 单位自检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检验批质量验收施工单位进入 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测量 施工记录 施工试验施工管理资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n个)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n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形成批准,形成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 审批,手续齐全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文件报审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与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进入施工质量验收 报验流程建设(监理)单位 批复意见未获批准补充修改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合同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形 成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方案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2、施工方案技术交底3、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形 成 形 成 合 格开箱检查审批签认 形 成建设(监理)单位报 送合 格抽样复试 不 合 格2.3.7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形成: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不合格不合格合 格合 格具备相应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 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竣工验收整改形 成形 成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全部分部工程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工程竣工备案1、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除具备上述工程文件外,还应有以下文件(主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审批文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 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A8监)4、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外报告5、系统节能检测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工程档案预验收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1个)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2个)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n 个)2.3.8 工程设计变更基本流程第三章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3.1分类3.1.1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竣工图(D类)。

3.1.2 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可参考工程资料分类表(表3.1.2)。

工程资料分类表表3.1.2类别编号工程资料名称资料来源表格编号备注A类基建文件A1决策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建设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咨询单位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文件有关主管部门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建设单位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建设单位A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和对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准意见政府有关部门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北京市规划委同意建设单位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北京市规划委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管理部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交易双方A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验线合格文件合肥市规划委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合肥市规划委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征求有关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和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有关部门初步设计图及说明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设计单位设计计算书设计单位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合肥市消防局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审查机构A4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勘察招投标文件建设、勘察单位设计招投标文件建设、设计单位施工招投标文件建设、施工单位监理招投标文件建设、监理单位勘察合同建设、勘察单位设计合同建设、设计单位施工合同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合同建设、监理单位A5工程开工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合肥市规划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机构A6商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文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施工单位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概况建设单位A7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由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技监、节能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施工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合肥市规划委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城建档案馆A8其他文件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报验文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总结建设单位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资料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或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建设单位含移交目录B类监理资料B1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监理月报监理单位监理会议纪要监理单位C4半钢筋出厂合格证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钢构件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计量设备(仪器仪表)检定证书供应单位提供CCC认证证书(国家规定的认证产品)供应单位提供砂石碱活性检测报告砼供应单位提供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机电通用)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机电通用)通用试验表格C5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应附图)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拆模申请单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附图)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附图)构件吊装记录焊接材料烘焙记录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二)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施工检查记录(通用)钢结构施工记录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幕墙注胶检查记录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专业施工单位提供桩(地)基施工记录专业施工单位提供C6施工试验资料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图)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钢筋连接工艺检验(评定)报告检测单位提供锚杆、土钉锁定力(抗拔力)试验报告检测单位提供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检测单位提供桩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提供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报告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检测单位提供高强螺栓抗滑移系数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提供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检测单位提供钢结构涂料厚度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提供幕墙双组份硅酮结构胶混匀性及拉断试验报告检测单位提供灌(满)水试验记录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通球试验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安全附件安装检查记录C7工程过程验收资料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执行GB 50300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C8竣工验收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提供工程节能效果检测报告检测单位提供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概况表D 竣工图编制单位提供3.2 编号原则3.2.1 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2.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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