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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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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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合理高效的资料管理可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后续的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依据。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资料管理流程

2.1. 资料收集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文件等。资料收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 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 -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 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2.2. 资料整理

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包括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标注等工作。这样可以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同时也可以避免资料的丢失和混淆。

2.3. 资料存储

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 安全可靠:建立规范的资料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方便查找:采用科学的资料分类和编号方式,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 防火防潮:选用防火防潮的资料存储设备和环境,避免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2.4. 资料传递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的传递通常需要遵循文件传递审批程序。传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传递的文件准确完整,避免遗漏和错漏。 - 注意传递方式的选择,可以通过邮件、电子文档等方式传递。 - 记录传递的时间和接收人,便于追溯和监督。

2.5. 资料保护

建筑工程资料的保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确保资料的机密性,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要特别注意保护。- 设立权限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人员,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 做好备份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以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

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

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

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

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

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

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内

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确保施

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

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

1.1 完整性原则:所有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

地保存,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1.2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任

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1.3 有效性原则: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存,并能

够随时取用,以满足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需要。

二、资料的分类

2.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勘测

报告等。

2.2 合同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租赁合同等。

2.3 材料资料: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测报告、供货单据等。

2.4 财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发票等。

2.5 安全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资料管理的步骤

3.1 录入资料:对各类资料进行编号、命名和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3.2 存储资料:将资料按照分类和归档的原则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3.3 查找资料:根据需要,及时查找和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更新资料:对于需要更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并更新到相应的存储位置。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

4.1 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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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内容: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 目的:

- 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 提供对工程资料的有效保存,为日后的查阅和维护提供便利;

- 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 原则:

- 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效率; -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 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需求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 - 严格保密,保护工程资料的机密性。

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责任与权限

- 建设单位:

- 负责制定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 组织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并定期评估和改进;

- 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 施工单位:

- 协助建设单位制定有关资料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及时记录和整理工作;

- 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资料归档和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

完整性。

- 监理单位:

- 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

- 对工程资料进行抽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工程资料的备份和归档信息。

3. 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

- 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类型,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资料的

安全保存;

- 工程资料的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 对于涉及机密的工程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

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本

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

如下:

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

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

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

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

要求;

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

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

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

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

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

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

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

规定归档保存;

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

完整和可靠;

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

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DB

号:DB11/T695-2017

备案号:J ×-2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2017-06-29 发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

2017-10-01实施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备案号:JXXXX-201X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 年10 月01 日

2017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5]22 号文要求,由北京

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

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工程资料管

理的经验,依据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考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

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

行了修订,并与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建设工程

监理规程》等进行了协调。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

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

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

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

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

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

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

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

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

(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

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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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管理。为

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建筑工程资料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最新版,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的有效控制。

二、资料管理目标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为项目各阶段的决策和工程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良好的

资料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并为后续工程的运维

和维护提供便利。

三、资料管理原则

1. 规范性原则:建立明确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所有

相关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资料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 及时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在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获取、更

新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以支持项目决策和进程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料齐全无遗漏,避免因错误或不全面的资

料而对工程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4. 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资料的历史可

追溯性,方便项目验收和后续工程的维护和升级。

5. 安全性原则:建立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

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资料管理流程

1. 资料采集: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制定明确的资料收集计划,包

括需要收集的资料类型、来源和采集方式,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资料归档: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3. 资料传递:根据工程进展和相关人员的需求,及时将所需的资

料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一、概述

建筑工程的安全是关乎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为了

有效管理建筑工程的安全资料,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与管理,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二、安全资料的管理责任

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本

规程,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

的安全。

2. 安全管理部门

建筑工程项目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监督各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三、安全资料的分类和存储

1. 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开始前的必备资料,包含施工单位、施工工程概

况等信息,需要妥善存放在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责任书

施工单位与工人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记录了施工单位对工人安全的

承诺与要求,需要保存在工人档案中,以备参考与管理。

3.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表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表是施工过程中记录安全事故、事故原因和处理

情况的重要资料,该表需定期整理并存放在安全管理部门,以备查阅

与分析。

4. 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需要及时编写安全事故报告,详细记录

事故经过、伤亡人员情况以及导致事故原因等,报告需存档并向上级

主管部门报备。

5.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种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通过交底记录可以确保

工人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了解与掌握,交底记录需妥善存放

在安全管理部门,并定期进行审查。

6.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是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的检查记录,该

记录需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第一条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是指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培训资料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

第三条安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文件齐备性原则: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备而准确地编制和保存建筑工程安全资料。

2. 数据安全原则:安全资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存和保护,防止遗失、泄露、损毁或篡改。

3. 时效性原则:各方应及时更新和归档安全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四条安全资料的内容和格式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巡查、自查、监督检查

等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3. 事故调查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记录事故发生

原因、责任人、损失情况及建议的预防措施等。

4. 培训资料:包括安全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内容应

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

第五条安全资料的保存与归档

1. 纸质文件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纸质文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

虫的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内,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排序存放,并定

期检查保存环境。

2. 电子档案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电子文件应备份保存,存储介质应

选择稳定可靠的设备,并采取措施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料管理原则

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的原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用是最新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施工资料,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开始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完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范

一、引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

重要组成部分。合理规范的资料管理能够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

并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进行深入探讨。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施工准备资料

施工准备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等。这

些资料应按照先后顺序,按类别归档存放,并进行标识和编号,以便

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2. 进度管理资料

进度管理资料包括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表、工期变更记录等。这些

资料应及时更新和保存,并定期进行复核和审查,以保证施工进度的

准确性和可控性。

3. 质量管理资料

质量管理资料包括质量检验记录、工艺控制记录、质量整改报告等。这些资料应按照工程各个部位和关键节点进行分类和存档,以备日后

的质量验收和问题追溯。

4. 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事故报告、安全巡查记录等。这

些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存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备份,以保障施

工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5. 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

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包括承包合同、付款证明、工程变更通知书等。这些资料应按照合同编号进行归档存放,并与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关联,以备日后的索赔或法律纠纷处理。

三、资料存储与传递

1. 存储方式

资料的存储方式可以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可以减少

存储空间和管理成本。电子化资料应保存在可靠的服务器中,并进行

定期的备份和恢复,以免数据丢失。

2. 传递要求

资料的传递应明确传递方和接收方,并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确认。对于重要的资料,可以采用专人送达或加密传输方式,以确保资

建筑类工程资料员规章制度

建筑类工程资料员规章制度

建筑类工程资料员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类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类工程项目资料员,旨在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资料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资料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保守秘密,不得违法违纪。

第五条资料员应当按照资料管理工作流程和项目需求,认真组织、管理和保存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资料员应当与项目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交流,确保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七条资料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第八条资料员应当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资料员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编制资料目录、存档管理、查询提供资料等。

第十条资料员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认真组织和管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资料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需求,制定并执行工程资料管理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进度控制。

第十二条资料员应当定期查阅和更新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传递性,为项目提供可靠的资料支持。

第十三条资料员应当配合工程项目的各个部门,保障资料的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协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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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

2.1 基建文件

2.1.1 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1.2基建文件的形成:

形成

施工图报审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施工图审查报告

监理招投标

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

形成

形成

施工招投标

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形成

办理开工手续

合肥市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 工

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报验文件

工程报竣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规划、公安消防、人防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 人防、消防验收意见

工程档案预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城建档案馆)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工程接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备案

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备案文件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2.2.1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2.2监理资料的形成: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A4监)

1、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

2、材料试验报告(通用)(表C4-2)

3、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3)

4、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表C4-4)

5、物资进场复试报告(试验或检验单位提供) 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1、出厂合格证;

2、厂家质量检验报告;

3、厂家质量保证书;

4、进口商品商检证明;

5、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6、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

施工单位进行 工程物资进场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物资

进场检验

供应单位根据供货合同

组织工程物资进场 工程使用

退货或按合同 约定处理

2.3.1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3.2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2.3.4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

2.3.5 施工物资资料的形成:

2.3.6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形成:

下一循环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报监理

整 改

合格

形成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 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过程 质量控制检查、检验

施工完成,施工 单位自检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

检验批质量验收

施工单位进入 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测量 施工记录 施工试验

施工管理资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n

个)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n个)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形成

批准,形成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 审批,手续齐全

施工单位进行

施工技术文件报审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与

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进入施工质量验收 报验流程

建设(监理)单位 批复意见

未获批准

补充修改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合同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形 成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方案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2、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3、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形 成 形 成 合 格

开箱检查

审批签认 形 成

建设(监理)单位

报 送

合 格

抽样复试 不 合 格

2.3.7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形成:

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

不合格

不合格

合 格

合 格

具备相应资料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 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

竣工验收

整改

形 成

形 成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

全部分部工程完成

施工单位自检

工程竣工备案

1、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除具备上述工程文件外,还应有以下文件(主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审批文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 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A8监)

4、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外报告

5、系统节能检测报告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

工程档案预验收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1个)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2个)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n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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