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收储程序
土地收购储备业务程序
土地收(征)购储备、交易业务流程及标准
天津市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二00 四年六月十六日
土地储备中心业务程序及标准
一、土地收购储备业务标准及业务程序
根据《塘沽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及《塘沽区地产开发中心工作章程》制订本标准。收购业务件由中心分管主任核准进件,经批准后转储备部,储备部部长分配办理。
一、土地收购报审标准
(1)报局审批资料及要求
1、土地收购补偿方案:格式规范,测算合理。
2、土地收购补偿协议(附收购范围图):格式规范。
3、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格式规范,测算合理。
(2)报件要求
1、报局审批前须先经中心业务会讨论通过。
2、经办人意见明确,签名必须手签,其他为电子文件,标点符号使用准确。签报要将收购地做简要说明,包括用地面积,坐落四至等情况,并注明建议收购补偿费金额及相关需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3)附件评判标准
1、土地收购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内容填写准确,申请单位须加盖公章,上级单位须有明确批示意见(并加盖上级公章)。无上级单位的须注明本单位可自行处置。
2、土地现状调查表:由经办人经现场调查后填写,明确意见。填写内容和现场情况必须一致,申请单位要加盖调查内容属实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有工商局防伪标志)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营业执照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土地开发补偿费审批表。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在有效期内。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内容齐全,加盖公章。
9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内容齐全,加盖公章。
收购国有土地流程
收购国有土地流程
一、申请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土地收购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有效的建筑手续(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4)单位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土地变现的书面意见;
(6)主管部门意见;
(7)航测图复印件(图上标注红线位置);
(8)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二、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申查上述资料后,委托土地评估
机构评估,测量定界。
三、洽谈收购,签订收购协议。
四、按照协议约定,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原土地使用者交付土地,办理土地和房屋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五、储备后的土地,按照出让计划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土地交易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国有土地收购程序
1、填写土地收购申请、提交土地收购相关资料原用地单位填写土地收购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土地收购相关资料(见附件)。
2、权属核查、现场踏勘、测量定界核对土地权属,调查土地使用现状,对拟收购宗地进行测量定界。
3、委托规划申报土地规划选址意见,委托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4、收购洽谈拟订收购方案土地收购洽谈,确定补偿方式,拟订收购方案。
5、收购方案报批收购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6、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双方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购方案签订收购合同。
7、办理土地证注销收购双方共同委托办理收购土地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8、交付土地支付补偿费依据收购合同约定,被收购方交付土地,收购方支付土地补偿费。
土地到期收回的流程
土地到期收回的流程如下:
将拟定的收回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
批准通过后,就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示。
相关部门作出收回决定。
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收储流程
土地收储流程
土地收储是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合法手段对特定土地进行征收并转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土地收储的一般流程。
首先,在土地收储的开始阶段,政府部门将制定相关政策和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政府将确定需要收储的土地范围、数量和时间等要求。政府还会制定征收标准和补偿政策,确保合理合法地进行土地征收。
然后,政府将对需要收储的土地进行初步调查和测量。这包括对土地权属、土地用途和土地价值等方面的调查,以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政府部门还会与土地使用者进行有效沟通,解释征收政策,并听取土地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
接下来,政府将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用途和补偿政策等。同时,政府部门还会向土地使用者发放征收通知书,通知土地使用者关于土地征收的具体要求和补偿政策,并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移交土地。
然后,政府将对收储土地进行征收谈判和协商。政府部门会与土地使用者进行详细的谈判,协商可能的补偿方案。在协商过程中,政府将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值,与土地使用者商定合理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签订土地收储协议。
然后,政府将进行土地征收手续的办理。土地使用者须办理土
地使用权注销手续,并办理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政府部门将对土地使用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征收手续和相关的土地证书转让手续。
最后,政府将完成土地收储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归档。政府部门将按照征收协议的约定,向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款项。收储完成后,政府将将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土地收储流程
土地收储流程
1. 背景介绍
在城市建设和国家发展规划中,土地收储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政府、
地产开发商和农民等多方利益。本文将介绍土地收储的流程和相关政策。
2. 政府规划
政府在进行土地收储前,首先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论证。这包括确定土地收储
的范围、用途和时限。政府还需要对可能受影响的农民进行调查和了解,保证在土地收储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 协商谈判
政府会与农民和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谈判。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尊重农民的
合法权益,与他们进行沟通,保证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地产开发商也需要与政府进行谈判,以确定土地收储的具体条件和用途。
4. 土地估价
土地收储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进行估价。这个过程一般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以
保证估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估价结果将成为对农民和地产开发商进行补偿的基础。
5. 赔偿补偿
在土地被征收后,政府会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对农民和地产开发商进行赔偿补偿。这包括土地的补偿、迁移费用、安置费用等。政府要确保赔偿补偿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6. 土地使用
土地被征收后,政府会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这可能包括城市建设、工业用地
或农业用地等。政府会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7. 监督检查
政府还会对土地收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监督检查是保证土地收储公平、合法进行的重要手段。
结语
土地收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方利益,需要政府、农民和地产开发商等各方共同努力,保证其顺利进行。只有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土地收储才能为城市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贡献。
土地收储程序
土地收储程序
一、申请收购。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土地收购条件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资料,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收购申请。
二、权属核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地上物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到有关权属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核实。
三、征询意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四、费用测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调查和征询意见结果,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测算,实行土地置换的,进行相应的土地费用测算。
五、方案报批。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收购费用测算的结果,提出土地收购的具体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批准。
六、签订合同。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七、收购补偿。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八、权属变更。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依法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涉及地上建筑物的,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九、交付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被收购的土地使用权一经交付,即纳入土地储备。
国有土地收回方案
国有土地收回方案
随着国土资源日益紧缺,土地使用权的激烈竞争和乱象屡屡发生,国家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管,也对国有土地的收回提出了新的规
定和要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收回方案。
定义
国有土地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在法定期限内
以履行公共权力、履行公益事业、保障公众利益为目的,依法处置的
土地,且其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
国有土地收回的程序
国有土地收回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收回前程序
在正式进行收回前,需要经过如下程序:
1.1 地方政府出具收回决定书
地方政府需要根据法律程序出具国有土地收回决定书,明确被收
回的土地范围、用途、收回原因以及政府对土地使用者所需进行的补
偿等事项。
1.2 宣传告知
政府需要通过媒体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并告知国有土地收回的相关
信息,确保公众知晓和理解收回的目的和合法性。
2. 实施收回程序
实施国有土地收回的程序如下:
2.1 收回通知书
政府需要出具收回通知书,并要求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政府的收回工作。
2.2 收回现场勘查
政府会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评估土地的价值和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为合理的征收做出准备。
2.3 确认土地的市场价值
根据土地使用规划和实际情况,政府会确定土地的市场价值,为这部分的征收做出准备。
3. 补偿
随着国有土地的收回,相关的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补偿事项包括:
3.1 经济补偿
政府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场价格,对土地原使用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用于调整其合法权益和保护其基本利益。
3.2 拆迁费
若土地的所有者和原使用者需要拆迁,政府需要支付相应的拆迁费用。
土地收储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收储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收储是指政府依法对符合征收条件的土地进行收购并提供补偿,为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土地收储整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征收范围确定、补偿标准制定、征收程序规定、监督评估安排。
一、征收范围确定
决定征收范围,首先要进行土地资源调查评估,确定征收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所有权等基本情况。其次,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收储目标进行界定。最后,要考虑征收对周边区域的影响,避免征收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二、补偿标准制定
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是土地收储整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首先要确定征收补偿的原则,包括公平合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等。其次,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补偿标准差异。最后,要综合考虑土地开发潜力、农民劳动力转移能力等因素,确定货币补偿与发展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征收程序规定
建立完善的征收程序,确保土地收储整理工作的合法、公正和高效进行。首先要公开征收政策和程序,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其次,要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和民意调查,听取农民意见,及时纠正错误。最后,要加强征收过程的监督和检验,保证征收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监督评估安排
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确保土地收储整理工作的规范执行和质量保障。首先要建立征收情况的档案,详细记录收储地块的信息和补偿情况。其次,要进行征收成本和效益分析,评估征收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后,要及时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征收工作的后续管理。
总之,土地收储整理工作是一项涉及政策、经济、社会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只有在合理确定征收范围、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规范征收程序和加强监督评估的基础上,才能够保证土地收储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土地收储入库出库流程
土地收储入库出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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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储工作流程图
土地收储程序
1、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
(1)权属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无争议、无抵押、无法院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声明);(类似于土地具结书)(3)地形现状图;
(4)主管部门意见。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
(5)国有土地收储申请书。
2、权属核实
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的权属、土地及地上物面积、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和审核,对权属无争议、事实清楚准确的地块,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测量定界,出具《拨地定桩报告》。
3、征询意见
审查并测量定界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将申请储备土地的有关资料送市规划、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对申请储备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1)项目建设规划条件要点;
(2)地价评估结果;
(3)综合开发费收取标准等。
4、评估测算
根据调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申请储备土地进行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预测出让底价、盈亏数额等。
5、报批
根据调查及测算情况,拟定收购储备方案,形成区政府同意收储会议纪要。
6、签订协议
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7、支付收购费用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定金或收购费用。完成拆迁成本审计报告与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并提供审计成本费用。
国有土地收储流程
国有土地收储流程
一、前言
国有土地收储是指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建设,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土地进行征收、购买、协议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本文将从国有土地收储的背景、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和建设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在中国,土地资源主要由国家所有,因此需要政府通过收储等方式来满足城市建设所需的土地资源。同时,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有土地收储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三、流程
1. 收储需求确认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确定城市规划和建设所需的土地面积和位置,并对符合条件的土地进行筛选。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相关环保、水利等因素对于该区域的影响。
2. 征询意见
政府部门会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征询意见,了解该区域内是否存在重要
文物古迹或其他特殊情况,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 收储协议签订
政府部门与土地所有者进行谈判,达成收储协议并签订。收储协议中应包含土地面积、补偿费用、使用年限等相关内容。
4. 征收决定
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进行征收。在征收前,政府部门需要向土地所有者发出征收通知,并进行公告。
5. 补偿费用支付
政府部门需要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评估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
6. 土地使用权转移
政府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将其转移给城市规划和建设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
四、注意事项
1. 收储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及方法课件
(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约定
❖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 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 ,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 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 《物权法》148条: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 地的,依法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
❖(5)签订协议 ❖(6)方案报批 ❖(7)权属变更 ❖(8)交付土地
(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
1、单位因拆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 或者其它原因,拟将原用地性质调整为商服、住宅等 的土地,由用地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政府提出改变用 途请示,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提出土 地收购或预购申报申请,土地储备机构函告规划部门, 规划部门确定规划用途及规划条件。 2、因实施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项目,政府指令 收购的土地,由市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向土地收 购储备机构提出收购或预购意见
❖ 第四条规定: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 %一定比例,受让人不得在受让 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 施。
❖ 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的约定。2000年《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了建设项 目的动工开发时间,但没有约定竣工时间。为了保证用地者及时开发利用土 地,防止囤积土地,2006《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时 间进行了约定,明确“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还 要明确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并在 第十条约定,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 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这一规定主要是为解决一些项目长期建设而 不竣工问题,防止开发商长期大量囤积土地,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得到及时
土地储备工作流程
土地储备工作流程
土地储备是指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不同形式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收购储备。
凡市区范围内符合《常德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国有土地,均可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其基本操作程序见下图:
→→
→
→
①受理申请:对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的收购申请,土地储备中心在认定符合收购条件后,正式予以受理。受理须要求申请人提交收购申请书、法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合法证明、房屋使用权合法凭证、宗地图纸、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等相关资料。
②前期调查: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后,搞好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与附着物权属、土地与房屋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现状及用途、收购所需费用等方面的调查。
③拟制方案:根据调查的情况,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在征
求规划部门意见并搞好评估测算的基础上,拟制收购方案。
④上报会审:将收购方案及土地收购审批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讨论通过。对特殊地块的收购,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
⑤测图确权:方案批准后,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进行实地勘测、绘图,明确土地权属。
⑥签订合同:在完成以上程序后,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交付土地的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等。
⑦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收购补偿费的支付,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权属的变更、土地交付等。
⑧入库管理: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交付后,土地储备中心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填写《储备土地入库登记表》,并按《储备土地地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土地储备管理操作规程
土地储备管理操作规程
《土地储备管理操作规程》
一、总则
土地储备是国家资源,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土地储备,制定土地储备管理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该规程旨在规范土地储备的管理操作,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储备管理机构
1. 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专门设置,具备专业化管理能力和技术支持,负责土地储备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
2. 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确保土地储备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三、土地储备保护
1. 土地储备保护是土地储备管理的首要任务。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土地储备的护卫工作,严禁非法侵占、破坏和占用土地储备。
2. 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对土地储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土地储备开发利用
1. 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在进行土地储备开发利用时,应当遵循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法律法规,确定合理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开发利用土地储备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确保开发利用活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五、土地储备的退出管理
1. 当土地储备不再符合储备用途时,土地储备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土地储备的退出程序,合法、合规地对土地储备进行处理。
2. 土地储备退出后,所得土地收益应当用于补充土地储备、土地环境治理和相关农村建设项目。
六、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1. 地方土地储备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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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
(1)法人代表证明;
(2)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
(4)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申报材料;
(5)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
(6)地形现状图;
(7)主管部门意见。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
2、权属核实
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的权属、土地及地上物面积、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和审核,对权属无争议、事实清楚准确的地块,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测量定界。
3、征询意见
审查并测量定界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将申请储备土地的有关资料送市规划、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对申请储备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1)规划设计要点;
(2)地价评估结果;
(3)综合开发费收取标准等。
4、评估测算
根据调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申请储备土地进行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预测出让底价、盈亏数额等。
5、报批
根据调查及测算情况,拟定收购储备方案,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6、签订协议
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7、支付收购费用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定金或收购费用。
8、权属变更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支付收购费用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向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申办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经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国有土地收储交易中
心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使用证(不含住宅房屋)同时予以注销。
9、交付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