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价与首日开盘价的探究
股票发行价与首日开盘价的探究
股票发行价与首日开盘价比较及其原因分析一基本概念:股票发行价格:以下简称为IPO价格。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首日开盘价:首日开盘价又称首日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第一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买卖成交价格。
二实际案例:三线性回归分析(数理统计意义分析):对于上面所述IPO价格与首日开盘价的初步比较,可以发现,首日开盘价在IPO 价格附近上下波动,有一定的相关性,于是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建立线性模型,用以揭示经济现象中的因果关系。
假设回归模型是正确设定的假设解释变量X是确定性变量假设随即误差项u具有给定X条件下的零均值、同方差以及不序列相关性。
Y = α+ βX + u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首日开盘价,X为解释变量IPO价格,α与β为待估参数,u为随机干扰项。
利用最小二乘法,被解释变量的估计值与实际观测值之差的平方和最小,即在给定以上样本观测值之下,选择α、β使各个Y的实际值与Y的估计值之差的平方和最小。
代入图表中数据:共30组(X,Y)得: α=7.125410931 β=0.9122762521即线性回归方程基本可以考虑为Y =7.125410931 + 0.9122762521 X 接下来,对一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统计检验: 1拟合优度检验:可决系数2R统计量,可决系数越接近1,说明检验模型对样本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越高。
222i 2i x y R β⎛⎫ ⎪= ⎪ ⎪⎝⎭∑∑2R =0.9090388034 , 基本可以认为拟合度良好。
2变量的显著性检验:应用数理统计中的假设检验,使用其中最普遍的t 检验。
给定一个显著性水平α,查t 分布表中自由度为28(在这个例子中30-2=28)时的临界值得t (28)=2.048另一方面t 统计量的计算结果分别为28.3452342与6.893216,均大于t (28) 因此,可以说明解释变量IPO 价格在95%的置信度下显著,即通过了变量显著性检验:同样地,拒绝截距项为零的假设。
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研究
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研究【摘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确定是投资银行业务的关键步骤。
文章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总结了首次公开发行从行政化定价方式到市场化定价方式的演变过程及理论依据,梳理出首次公开发行定价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首次公开发行;行政化定价;市场化定价;定价约束机制一、引言首次公开发行(inltial public offering,IPO)股票是公司从私有企业变为公众公司的重要步骤。
而价格的确定是公司股票发行能否成功的关键。
股票发行能否成功不仅关系到发行人与承销商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投资人的切身利益,乃至证券市场的兴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10]第69号)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一般是承销商根据市场的需求,与发行人协商后确定的。
市场需求是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的决定因素。
在此基础上,为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承销商需要对所承销的股票进行估值,提供定价的理论依据。
从理论上讲,估值方法可以分为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也称可比公司法,是指选取同一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公司,采用比率指标(市盈率、市净率等)进行比较,以确定被评估公司的价值。
绝对估值法,也称内在价值法,是指通过预测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出的公司价值。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常用的市盈率法和现金流量法等,有时还使用市净率法、经济增加值法、实物期权法等评估公司价值。
随着20世纪90年代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继设立,我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截止2011年底,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达2299家。
而首次公开发行的定价方式也经历了从行政化定价向市场化定价方式的过渡,再逐渐理性回归的一个过程。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行政化定价方式及理论依据(一)行政化定价背景及方式从1983年深宝安发行股票到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以前,首次公开发行采用了行政性固定价格公开认购方式。
【MBA教学案例】青山纸业盈余管理案例分析(下)
【MBA教学案例】青山纸业盈余管理案例分析(下)2020年06月17日(二)盈余管理的动机与手段盈余管理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动机,国外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关于盈余管理动机的研究。
总的来看,盈余管理动机可以分为三方面。
第一,资本市场的动机。
《公司法》对企业上市有着严格的规定,如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才能申请上市,为摆脱政策性限制达到上市的目的,许多企业采用盈余管理进行财务包装,从而合法地获得上市资格。
Lewis与Chanery(1998)实证分析了489家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研究发现公司确实利用操纵性应计利润来平滑收入,业绩较好的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幅度明显小于其他公司,意味着公司的收入平滑性与业绩呈正相关。
我国学者陈共荣和李琳研究了中国证券市场2000年〜2004年内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实证检验了盈余管理对股票发行价和首日价格变化的影响,得出结论是我国A股市场存在高抑价的现象,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第二,契约动机。
契约动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契约的双方是企业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等,前者提供会计信息,后者使用会计信息。
Sweeney(1994)对盈余管理的债务契约动机进行了研究,对于22家违反债务契约且具有强烈盈余管理动机的企业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企业管理当局会实施盈余管理,从而避免产生违约行为;企业的财务状况越接近于违反债务契约,经营者就越有可能调高报告利润。
关于公司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契约关系,Watts等(1986)提出公司股东通常会对管理层采用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公司业绩决定管理层报酬的方式,但是这种管理激励机制会产生负面效应:使经营者积极谋求任期内公司业绩的最大化从而使自身报酬最大化。
第三,政治成本动机。
政治成本是指某些企业面临着与会计行为相关联的严格管制和监控,一旦财务数据高于或低于一定界限,企业就会招致政府管制和惩罚,因此经营者通常会设法降低报告利润,以一个更加温和稳定的形象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新股第一天交易规则
新股第一天交易规则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新股上市是企业在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开始交易的过程。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和有效的市场交易,证券市场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措施来管理新股首日的交易活动。
以下是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1. 发行价确定:新股上市首日的发行价是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估值来确定的。
发行价一般由相关承销商或发行人与大股东商议确定,确保发行价格公开透明、符合市场规则。
2. 首日限制交易:为了避免价格大幅波动,证券交易所通常会在新股上市首日实行限制交易措施。
这可能包括固定涨跌幅限制或交易时间段限制,以防止过度波动和价格操纵。
3. 交易暂停:如果新股交易价格波动过大,证券交易所有权随时暂停交易,以便投资者有足够时间评估风险和做出决策。
交易暂停期间,市场监管机构可能会对市场进行调查和干预。
4. 配售对象优先交易:为了保护特定投资者的权益,新股可能在首日交易中优先配售给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或其他特定类型的投资者。
这样的优先交易规则确保了尽量公平和合理的交易。
5. 首日涨跌幅限制:为防控价格异常波动和损害投资者利益,证券交易所往往会设定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
通常情况下,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较为宽松,以保证市场的流动性。
6. 市场机制校准:若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活动与市场预期偏离较大,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市场机制进行调整。
这可能包括临时延长交易时间、增加参与人数或改变交易规则等措施,以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总结起来,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的目的是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减少操纵风险和价格异常波动。
通过限制交易、暂停交易、制定涨跌幅限制以及优化市场机制,证券市场努力为新股交易提供公正、透明的环境。
投资者在参与新股交易时,应该遵守相应的交易规则,并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举例讲解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举例讲解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是指新股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
下面以10个例子来详细讲解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 发行价和申购:新股上市首日交易前,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估值确定发行价,并向投资者发行股票。
投资者在新股发行前可以通过申购机构进行申购,申购数量和申购价格由投资者自主决定。
2. 上市仪式:新股上市首日,通常会举行上市仪式,公司高层和相关监管机构代表会出席仪式,宣布该股票正式上市交易。
3. 交易时间: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与其他股票一样,通常为早上9:30至下午3:00,共计半天时间。
4. 首发集中竞价: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即将所有买卖意愿集中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撮合交易。
在集中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报出买卖价和数量,交易所会根据报价进行撮合。
5. 停牌解禁:新股上市首日,如果公司的大股东或其他股东持有的股票在上市前被停牌,那么在首日交易开始前会解禁这些股票,使其可以进行交易。
6. 涨跌幅限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有一定限制。
通常情况下,涨幅不得超过股票发行价的20%,跌幅不得超过股票发行价的10%。
7. 特殊处理:如果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异常波动或其他情况,交易所可以采取特殊处理措施,如暂停交易、延长交易时间等,以维护市场稳定。
8. 买卖方式:新股上市首日的买卖方式与其他股票一样,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操作,也可以通过电话委托或前往营业部柜台进行交易。
9. 竞价规则:新股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与其他股票一样,买卖价格由投资者报出,交易所按照价格和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交易。
10. 交割和结算:新股上市首日的交割和结算流程与其他股票一样,买卖双方完成交易后,交易所会将买卖双方的资金和股票进行结算,并将股票划入买方的账户。
交割和结算通常在交易日结束后的T+1日完成。
通过以上10个例子,我们可以了解到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的一些基本情况。
中国股票发行市场IPO定价效率研究
中国股票发行市场IPO定价效率研究中国股票发行市场IPO定价效率研究1. 引言股票市场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尤其是初次公开发行(IPO)。
IPO定价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对于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研究中国股票发行市场IPO定价效率,是当前投资者和市场监管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2. IPO定价效率的概念与评价指标IPO定价效率是指新股的发行价格与其真实价值之间的接近程度。
通常用以下指标评价IPO定价效率:2.1 定价误差率定价误差率是新股发行价与其上市首日收盘价之间的差异。
较低的定价误差率表明IPO定价相对准确,市场对新股的定价反应较迅速,反之则表明IPO定价存在较大偏差。
2.2 首日交易表现首日交易表现是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情况,包括首日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和成交量等。
IPO定价越准确,首日交易表现越稳定,反之则可能出现较大波动。
3. 影响IPO定价效率的因素IPO定价效率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公司基本面公司基本面即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市场地位等。
对于具备良好基本面的公司,市场投资者更愿意为其支付较高的发行价格,因此这些公司的IPO定价相对更准确。
3.2 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包括整体市场的状况、市场的流动性以及市场参与者的风险偏好等因素。
市场环境良好时,新股IPO定价相对准确;当市场风险偏好较高时,IPO定价则可能偏低。
3.3 发行规模和需求情况发行规模和需求情况是决定IPO定价的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较小规模的IPO定价较准确,因为市场影响相对较小;而对于需求超过供给的热门新股,IPO定价可能被高估。
4. 中国股票发行市场IPO定价效率的实证研究4.1 数据来源和样本选择本研究使用中国股票市场上所有发行上市的IPO公司作为样本,收集其IPO发行价、首日交易情况和上市后的表现数据。
4.2 IPO定价误差率分析通过计算发行价与首日收盘价之间的差异,我们可以得到IPO定价误差率。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如何定的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如何定的?2007-07-25 12:36:57| 分类:股票知识|字号大中小订阅市场化定价方法的设计(一)以累计投标为主的市场化定价方法采用累计投标法,让机构投资者参与确定发行价格。
累计投标法源自美国证券市场,市场化的定价在累计投标法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其一般做法是,投资银行先与发行人商定一个定价区间,在招股说明书和分析报告完成以后,分析员和销售员通过逐个拜访、通讯等方式向其客户(主要是机构,如基金等)介绍发行公司的情况及股价定位,由此逐步积累定单,发现不同价格下的需求量。
路演结束后,投资银行就能根据定单确定一个基本反映供需关系的价格区间。
如果在价格区间范围内认购量很少,就调低发行价格或推迟发行;如果超额认购非常多,就调高发行价格。
价格确定后,投资银行在发行时把新股按确定的价格先配售给已订购的大机构,再留出一定比例向公众发售。
运用“回拨机制”让中小投资者间接参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
“回拨机制”最直接的好处是能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
这种关系除了有利于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以外,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因为如果机构投资者提出的新股发行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申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在事先制定的“回拨机制”的规则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量减小直至为零,这样就可以防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过低。
另一方面,如果机构投资者提出的股票发行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申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此时,机构投资者将不得不以较高价格购买股票,这样就可以避免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过高。
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回拨机制”能有效地约束机构投资者,使其在股票申购阶段给出相对理性的价格。
这种方式实际上间接给了一般投资者影响询价结果的权利。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对累计投标法加以改进,采用网上网下同时询价的方法。
累计投标法的询价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主要是网下询价。
北交所上市首日涨跌规则
北交所上市首日涨跌规则
北交所上市首日的涨跌规则如下:
1. 首发价格:北交所首日上市的股票会有一个首发价格,即初始公开发行价格。
2. 涨停和跌停限制:在北交所,个股股价涨幅超过10%时,将触发涨停板,即不再允许买入;同样地,个股股价跌幅超过10%时,将触发跌停板,即不再允许卖出。
这意味着在首日上市时,股票的价格波动范围受到了严格限制。
3. 集合竞价阶段:北交所上市首日早盘交易采用集合竞价方式进行,即投资者在开市前一段时间内提交买入和卖出的订单,以确定首个交易价格。
4. 交易时间:北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至15:00,与其他中国证券交易所相同。
5. 上市委员会监管:北交所上市的公司需要接受上市委员会的监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
上市委员会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上市批文。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市场的涨跌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情绪、供求关系、宏观经济等。
以上规则仅为北交所上市首日的基本涨跌规则,实际涨跌幅度可能会受到市场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应谨慎评估风险。
IPO溢价的影响因素研究
IPO溢价的影响因素研究IPO溢价的影响因素研究引言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公司首次将股票公开发行给广大投资者,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过程。
在IPO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IPO溢价,即发行价格与发行后第一天股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
IPO溢价是评估公司真实价值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对投资者、公司和市场均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研究影响IPO溢价的因素对于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司特征与IPO溢价1. 公司规模与IPO溢价公司规模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通常来说,规模越大的公司上市时溢价越低。
一方面,大型公司通常拥有更多资源和更强的实力,能够给予投资者更大的保证;另一方面,投资者对大型公司的信息更为丰富和透明,更容易评估其价值,从而减少IPO溢价的可能性。
2. 盈利能力与IPO溢价公司盈利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投资者对公司的估值。
盈利能力越强的公司通常具有更好的增长潜力,投资者更愿意为其支付更高的估值,因此IPO溢价会相对较低。
然而,有时一些公司可能通过高估自己的盈利能力来吸引投资者,从而导致较高的IPO溢价。
3. 公司成长性与IPO溢价公司成长性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
具有较高成长性的公司通常估值较高,因此其IPO溢价也相对较低。
相反,成长性较低的公司可能会面临更高的IPO溢价。
同时,若公司具备稳定可持续的成长能力,其IPO溢价也会相对较低。
二、市场环境与IPO溢价1. 市场整体情况与IPO溢价整体市场环境对于IPO溢价有着重要影响。
在牛市行情中,投资者对股票的热情高涨,更愿意购买新股,因此IPO溢价相对较高。
而在熊市行情或市场下行压力较大时,投资者参与IPO 的意愿降低,IPO溢价可能相对较低。
2. 市场竞争与IPO溢价市场竞争对于IPO溢价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如果市场上同期有多个类似公司的IPO,投资者选择面增加,这可能导致IPO溢价的降低。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我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承担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对于投资者而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尤为重要,因为这一天往往会影响到股价的波动和投资者的收益。
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1.申购与中签在新股上市前,首先会进行申购和中签的环节。
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进行申购,当申购的股票超出了发行量时,就要进行中签抽签。
中签后的投资者将会成为新股的持有者,并在首日上市后进行交易。
2.首日上市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为早上9:15开始,下午3:00结束,共计一个半小时的交易时间。
这段时间内,投资者可以进行买卖新股的交易。
3.首日交易价格限制在首日上市交易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了首日交易价格的涨跌幅限制。
具体来说,新股上市首日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为上市发行价的±44。
也就是说,新股在首日的价格涨跌幅不能超过其发行价的44。
4.停复牌规定在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中,如果出现了价格波动过大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会采取停牌或复牌的措施。
停牌意味着暂时暂停股票的交易,而复牌则表示重新开始交易。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保障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5.风险提示在新股上市交易中,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提示。
首日交易是股票公开市场上市后的首次交易,价格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市场波动较大,投资者需要理性看待行情,做好风险控制。
总结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
在首日交易中,投资者需要关注申购和中签、交易时间、交易价格限制以及停复牌规定等各项规则,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风险控制。
应该理性看待首日交易的波动,避免盲目跟风,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制度,投资者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的投资利益。
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首日交易的顺利进行,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全面理解新股发行规则及首日交易规则
新股重启交易规则研判解读证监会从5方面修改IPO发行及承销办法取消行政限价中证网讯证监会发言人邓舸13日表示,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改革与规范定价与配售方式,落实有关改革内容,进行了5个方面修改:取消行政限价手段;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回拨机制;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政处罚措施。
此外,证券业协会将发布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交易所将就网下发行等出台实施细则,证监会还将协调有关单位出台有关配套措施,建立承销商诚信档案;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交易所将开辟IPO专栏,让投资者第一时间阅读相关信息等。
本次发行上市改革不同以往的地方在于一、网下配售监管层首祭出网下配售6+1+1框架首度祭出网下配售“6+1+1”框架,监管层首次提出对网下配售“6+1+1”的框架布局。
“6”是过去划定的6类对象,两个“1”都是新增自主配售的表示,即1类为推荐的机构,1类为推荐的个人。
股民参与网下报价和申购须满五年投资经验,《办法》改革和规范了定价与配售方式,明确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报价和申购的投资者应为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的主体。
其中,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并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5年投资经验。
《办法》称,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单个投资者报价多于一个的,主承销商应当依据相关规则在发行公告中对其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价差作出限定。
同时,采用自主协商定价的应确定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的条件、有效报价条件、配售原则和配售方式,并按照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在有效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中选择配售股票的对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对网下投资者的资质、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发行应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参与申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浅谈A股定价及定价权问题
浅谈A股定价及定价权问题作者:林国涛邓星晨来源:《商业文化》2012年第01期摘要:股票市场的定价权一直以来是资本市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问题。
中国的股票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市场。
但是我国的股票市场仍然存在许多制度性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国内投资机构未能掌握我国A股股票市场的定价权。
定价权的缺失导致我国股票市场走势在关键时刻总是被外资所操控。
本文从微观和宏观层面浅谈A股定价权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定价权;微观层面;宏观层面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171-03中国股票市场从90年代初起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发展成为全球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2011年4月,沪市的总市值为187798亿,流通市值为151790亿,深市总市值为84158亿,流通市值为52150亿,沪深两市的总市值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在这20年中,中国股票市场的市场参与者和市场监管者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股市历来都有经济的晴雨表之称,一个成熟的股票市场应该能较好的反映经济发展的成果。
然而在2010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取得了全球第二的成绩,但中国A股市场的表现却在主要经济体市场中排名倒数第二。
2010年11月12日,国际投行高盛向其投资者发出一份关于看空新兴经济体的邮件,邮件建议投资者卖空新兴经济体的资产,进而导致沪指暴跌162点,跌幅达到5.16%,创造了当年A股指数的最大跌幅。
虽然此次高盛事件纯属个例,但该事件还是引发了国内各方的关注,而关注的焦点在于为什么一封普通的投资建议邮件就能导致大盘暴跌?中国A股的定价权到底在谁手里?本文认为,造成此次事件的一个原因是国内各方对A股市场缺乏定价权,长期以来国内的机构投资者也没有足够重视争夺A股市场的定价权。
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股票市场具有浓厚的投机氛围。
有学者(王国刚,2005)即直接指出,中国股市定价权不容外移。
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买卖规则
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买卖规则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注册制主板正式实施,首批新股陆续上市。
对于投资者而言,了解新股上市第一天的买卖规则很重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第一天的买卖规则,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参与新股交易。
一、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根据证监会的规定,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为上市首日收盘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价格的20,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20。
也就是说,新股在上市首日最多涨幅不能超过20,最多跌幅也不能超过20。
这一规定旨在稳定市场,避免出现剧烈的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上市首日交易注意事项1. 首日交易时间: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与一般股票一样,上午开盘竞价为9:15,收盘竞价为11:30;下午开盘竞价为13:00,收盘竞价为15:00。
2. 含量交易: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可以进行含量交易,即以涨跌停板价为基准,以一定的幅度进行交易。
含量交易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把握价格波动,降低交易风险。
3. 集中竞价: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即所有买卖委托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成交。
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委托价位。
三、首日投资策略1. 观望为主: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投资者宜观望为主,等待市场稳定后再考虑买入。
2. 控制仓位:如果投资者决定参与新股交易,应控制仓位,不宜将所有资金用于买入新股,以免过度投资带来风险。
3. 短期交易:对于有经验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短期交易策略,即在价格波动剧烈的首日买入低位,上涨后即时卖出。
四、风险提示尽管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规定了涨跌幅限制,并采取了一定的交易机制,但新股交易仍然存在较大的风险。
首日涨跌幅限制可能对价格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制,从而导致价格出现非理性波动。
投资者在参与新股交易时应谨慎对待,充分了解风险,做好交易计划和风险控制。
总结来说,注册制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买卖规则对投资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分析股票价格
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供求关系股票市场何以与经济学息息相关,无疑是其价格的升跌无不由市场力量所推动。
简单而言,即股票的价格是由供求关系的拉锯衍生而来,而买卖双方背后的理据,却无不环绕着大家各自对公司未来现金流的看法。
基本上来说,股票所能产生的现金流可由公司派发股息时出现,但由于上市公司股票是自由买卖的,因此当投资者沽出股票时,便可得到非股息所带来的现金流,即沽售股票时,所收回的款项,倘若股票的需求(买方)大于供应(卖方),股价便会水涨船高,反之当股票的供应(卖方)多于需求(买方),股价便会一沉百踩。
这个供求关系似是简单无比,但当中又有何许人能够准确预测这供求关系变化而获利呢?另外,坊间有不少投资者认为股价越大的公司,其规模就是越大,股价较小的公司,规模就越是细小,我可以在这里跟大家说:“这是错误的!”倘若甲公司发行股票100,000张,每股现值$20,即公司现时的市值为$2,000,000。
而乙公司发行股票达400,000张,而每股现值$10,即乙公司的市值则为$4,000,000,可见纵使乙公司的股价较甲公司小,其市值却较甲公司大!公司盈利纵使影响公司股价的因素有芸芸众多,但“公司盈利”的影响因素却是大家不会忘记的。
公司可以短期内出现亏损,但绝不可以长期如此,否则定以清盘结终。
所有上市公司均有责任定期向公众交代是年的财政状况,因此投资者不难掌握有关公司的盈利状况,作为投资股票的参考。
投资者的情绪大家可能主观认为只要公司盈利每年趋升,股价定必然会一起上扬,但事实往往是并非如此的,就算一间公司的盈利较往年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升幅,公司股价亦都有可能因为市场预期有百分之六十的盈利增长而下挫。
反之倘若市场认为公司亏损将会增加百分之八,但当出来的结果是亏损只拓阔百分之五(即每股盈利出现负数),公司股价亦可能会因为业绩较市场预期好而上升。
另外,只要市场憧憬公司前景秀丽,能够于将来为股东赚取大额回报,就算当刻公司每股盈利出现严重亏损(譬如上世纪末期的美国科网公司),股价亦有可能因为这一幅又一幅的美丽图像而冲上云霄。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导言新股上市是股票市场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于发行公司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被制定出来,以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对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概述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是指深交所为了保证新股上市交易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了交易时间、价格波动限制、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1 交易时间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与普通股票交易时间相同,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2 价格波动限制为了防止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异常的价格波动,深交所设定了价格波动限制。
具体规定如下: - 在首日上市的前五个交易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下10%。
- 在首日上市后的五个交易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下5%。
- 首日上市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价格波动限制与普通股票相同。
2.3 交易方式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方式与普通股票交易方式相同,即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三、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详解在前文中,我们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进行了概述,下面将对其中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解释和探讨。
3.1 交易时间的意义交易时间是指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活动发生的时间段。
交易时间的设定对于市场参与者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统一的交易时间能够提高市场的交易效率,使得买卖双方能够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交易。
其次,交易时间的设定也是为了保证市场的公平性,避免信息不对称对交易的影响。
3.2 价格波动限制的作用价格波动限制是为了防止新股上市首日出现异常的价格波动而设定的。
新股上市首日的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给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通过设定价格波动限制,可以有效地控制价格的波动范围,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稳定。
3.3 交易方式的选择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方式有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中竞价是指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投资者以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股票价格的形成
股票的价格是如何形成的举个例子,A公司发行股票,发行价是十元。
在开市前的十五分钟,几个大的投资者进入报价系统,报出自己的价格,让电脑来撮合配对。
买价是高的优先买入,卖价是低的优先卖出。
这时候他们的价格是按自己提出的价格买卖的。
没能买或卖的进入自由买卖的过程中。
这十五分钟形成的价格就是股票的开盘价。
自由买卖股票是在开市后进行的,早九点至下午三点,股民,小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股票的买卖,报出要买或卖的价格,等着有卖或买的人。
如果买的人多,价格会不断上涨,一直到有卖的人愿意卖为止。
反之,卖家也是这样卖股票的。
最后他们共同形成了股票的价格,就是收盘价。
开盘价高于收盘价就跌了,低于就涨了在每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段内(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称为集合竞价更详细:集合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1、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
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集合竞价后新的委托逐笔进入系统,与排队的委托进行连续竞价撮合股价受利多或利空影响后,出现较大幅度上下跳动的现象。
当股价受利多影响上涨时,交易所内当天的开盘价或最低价高于前一天收盘价两个申报单位以上。
当股价下跌时,当天的开盘价或最高价低于前一天收盘价在两个申报单位以上。
或在一天的交易中,上涨或下跌超过一个申报单位。
沪市主板新股上市首日规则
沪市主板新股上市首日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沪市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规则如下:
1.发行价:新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元,上限不得超过每股100元。
2.申购: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购网站进行申购,申购
截止时间一般为新股上市前两个交易日的下午。
3.中签率:中签率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通常在5%至20%之间。
中签后需要在新股上市当天支付申购金额。
4.上市交易:新股上市当天,交易时间为9:15至11:30和13:00至15:00,交易价格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是交易量有限制,一般为个人投资
者的申购数量的2倍至3倍。
5.交易费用: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费用为千分之三,最低收费5元。
此外,交易所还会收取买方过户费和卖方交易费,具体收费标准以交易所公
告为准。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新股上市成为各类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深交所作为我国主要的股票交易所之一,其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规则。
一、首日交易时间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一般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与其他交易日相比,首日交易时间较短,主要是为了照顾投资者对新股的热情和需求,同时也为了减少市场波动。
二、首日涨跌幅限制为了维护市场稳定,深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进行了限制。
根据规定,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上市价的±30%。
也就是说,新股首日的最高涨幅和最大跌幅均不得超过30%。
三、首日竞价方式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采用的是集合竞价方式,也就是投资者可以在开市前进行买卖委托,待开市后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匹配交易。
这种方式相比于连续竞价,更能保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四、首日交易风险提示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该充分了解并注意这些风险。
深交所会在上市前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新股交易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五、首日交易限额为了防止市场异常波动,深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量进行了限制。
根据规定,新股上市首日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限额不得超过其证券账户中上限的200倍,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限额不得超过其证券账户中上限的10倍。
六、首日交易机制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机制主要包括两个环节,即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在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求提交买卖委托,交易价格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匹配。
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实时的买卖交易。
七、首日交易特殊规定深交所对于新股上市首日还有一些特殊的交易规定。
例如,新股上市首日不得进行融资交易,不得进行卖空交易,不得进行资金划转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八、首日交易的影响因素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环境、市场情绪、公司基本面等。
新股上市首日买卖规则
新股上市首日买卖规则
新股上市首日的买卖规则可能因不同交易所和股票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则:
1.报价限制:新股上市首日,早盘竞价(9点15至9点25)不可高于发行价的120%,不可低于发行价的80%,早盘连续竞价(9点至11点30)不可高于发行价的144%,不能低于发行价的64%。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新股价格过高或过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最大委托数量:新股盘中单笔交易最大委托数量不超过10000股,报价方向只能是涨。
这一规定旨在控制交易量,防止市场过度投机。
3.买入总量限制:新股上市当天10:30至收盘前,每个会员每只新股的买入总量最多不超过其持有新股数量的20%,每次买入数量不超过会员持有新股数量的2%。
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市场供求,防止某些投资者过度控制新股。
4.涨跌幅度限制: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有一定限制,具体涨跌幅度限制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在A股市场,涨跌幅限制为±10%。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新股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如
果股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到30%、60%时,各停牌10分钟,复牌后就没有涨跌幅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会根据交易所和市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进行新股交易前,建议投资者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交易所的公告。
解读A股市场发行定价机制改革
解读A股市场发行定价机制改革【摘要】本文在回顾中国A股市场新股发行定价改革历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新股定价背后的深层次市场因素,提出了有效控制新股发行定价效率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新股定价改革证监会A股市场自2004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到2012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A股市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经8年,新股发行制度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对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股票上市首日收益率是衡量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定价均衡度的重要指标。
根据Wind资讯数据,上海证券交易所IPO上市首日收益率2007年平均为104.81%,2008年为35.31%,2009年为45.88%,2010年为31.57%,2011年为13.63%。
IPO上市首日收益率正逐步下降,与国际主要资本市场趋近。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2012年A股市场上仍然出现了浙江世宝和洛阳钼业两单典型的新股爆炒极端案例。
根据Wind资讯数据,浙江世宝IPO原计划发行65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5.10亿元人民币,但最终实际发行1500万股新股,募资资金总额仅为3870万元人民币。
由于缩减后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规模远低于市场预期,浙江世宝的“迷你”发行成为投机者爆炒的重要卖点,浙江世宝15.62元/股的上市首日开盘价较发行价上涨505.40%,较18.75元/股的收盘价格更是大涨626.70%。
这些现象显示了A股市场发行定价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不但需要完善微观机制,还需要更基础性的制度建设。
一、A股市场发行定价制度改革历程回顾1、2012年以前的改革历程回顾A股市场IPO发行定价机制始于2004年,在“新旧划断”后A股IPO开始实行询价制度,采用国际市场通行的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买卖双方的判断和意愿通过询价过程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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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价与首日开盘价比较及其原因分析
一基本概念:
股票发行价格:以下简称为IPO价格。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首日开盘价:首日开盘价又称首日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第一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买卖成交价格。
二实际案例:
三线性回归分析(数理统计意义分析):
对于上面所述IPO价格与首日开盘价的初步比较,可以发现,首日开盘价在IPO价格附近上下波动,有一定的相关性,于是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建立线性模型,用以揭示经济现象中的因果关系。
假设回归模型是正确设定的
假设解释变量X是确定性变量
假设随即误差项u具有给定X条件下的零均值、同方差以及不序列相关性。
Y = α+ βX + u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首日开盘价,X为解释变量IPO价格,α与β为待估参数,u为随机干扰项。
利用最小二乘法,被解释变量的估计值与实际观测值之差的平方和最小,即在给定以上样本观测值之下,选择α、β使各个Y的实际值与Y的估计值之差的
平方和最小。
代入图表中数据:共30组(X,Y)得: α=7.125410931 β=0.9122762521
即线性回归方程基本可以考虑为Y =7.125410931 + 0.9122762521 X 接下来,对一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统计检验:
1拟合优度检验:可决系数2
R 统计量,可决系数越接近1,说明检验模型对样本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越高。
22
2
i 2i x y R β
⎛⎫ ⎪= ⎪ ⎪⎝
⎭
∑∑
2R =0.9090388034 , 基本可以认为拟合度良好。
2变量的显著性检验:应用数理统计中的假设检验,使用其中最普遍的t 检验。
给定一个显著性水平α,查t 分布表中自由度为28(在这个例子中30-2=28)时的临界值得t (28)=2.048
另一方面t 统计量的计算结果分别为28.3452342与6.893216,均大于t (28) 因此,可以说明解释变量IPO 价格在95%的置信度下显著,即通过了变量显著性检验:同样地,拒绝截距项为零的假设。
3 X 与Y 价格高低相互关系检验:
根据Y =7.125410931 + 0.9122762521 X 公式,理解比较X 与Y 的大小关系, 一般情况下,当X>81.22556432时,Y<X,
即当IPO 价格低于80时,一般情况下首日开盘价会高于IPO 价格。
而IPO 价格一般低于80元,则大部分情况下首日开盘价会高于IPO 价格。
四 经济原理与意义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首日开盘价普遍高于IPO 价格的结论。
因此理解第一部分的基本概念,可以作出如下经济意义分析:
1 IPO 价格是根据公司业绩,每股的收益率,市场供求关系,发行成本,发行者与承销机构的信誉等因素计算IPO 价格,上报证券会,经批准后,发布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开盘价。
所以两者是不一样的,一般IPO 价格都会高于发行价,也有少数跌破发行价的。
可能是股市极度低迷,股票失去投资者的兴趣。
2 为了顺利发行股票,准备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对自己的股票IPO 价格都有所保留,也就是有一定程度的利润相让.所以比较优惠。
然而,为了在证券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形象,新发行的股票上市之前要进行大量的宣传活动,上市的
时候人们会对上市股票有较高的期望,所以多数上市的股票开盘后会出现一定
的抢购行为,股票会高出原始股价。
换句话说,股票发行公司与股票承销机构
会对股票的IPO价格进行协商,为了便于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可以适当压低价格,而由于股票承销机构专业的宣传和炒作,新发行的股票供大于求,首日开
盘价可能提高许多。
3 众多投资者抽签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中签几率万里挑一,因此,中签的投资者不会轻易以较低价格卖掉手中的新发行股票,又造成了首日开盘价的提升。
4 不排除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规章制度不健全,出现了不该有的问题,例如圈钱,使得金融市场出现了不该有的炒作现象,导致股民盲目跟风,所以首日开盘价
上升不足为怪。
201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