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家管理思想与西方法治精神的异同
法家“法治”与现代法治之比较
法家“法治”与现代法治之比较
【关键词】法家“法治”专制现代法治民主制度化
【摘要】
法家“法治”主张用“严刑酷罚”来统治社会,现代法治与其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特定的全新的内涵。法家“法治”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专制统治的工具,其目的在于维护权力,现代法治与民主紧密相联,目的在于保障权利,在罪与刑,法与德方面二者也有重要的区别。
【正文】
法家是产生于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主张“以法治国”的学派。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战国初期至战国中期,这一时期的法家可称为前期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等,第二阶段是战国末期,这一时期的法家可称为后期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韩非和李斯等。在学术上,前期法家代表人物各自主张的重心不同,分为“重势”派(如慎到)、“重术”派(如申不害)、“变法”派(如商鞅)等。后期法家则以韩非为代表,将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对后世影响较大。
法家是我国古代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个学派。法家主张“法治”,反对礼治,与儒家学派是根本对立的。现代法治有着特定的内涵,与我国古代法家的“法治”有本质的区别。本文就我国古代法家的“法治”和现代法治进行比较,以便批判继承我国古代法家的有益的法律文化和思想,从而深化对现代法治及其“依法治国”战略的认识。
一、法家“法治”与专制相联,现代法治与民主相联
何为法治?简单的说就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就是社会的各个领域的活动都有法可依,并且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如果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如何产生的?它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地主阶级、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斗争中产生的,其目的在于巩固革命斗争的胜利成果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都纷纷通过制定宪法和各种法律来限制王权,保障公民权,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把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把社会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都通过法律规定加以明确。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三权分离和相互制衡,以天赋人权为基础,宣称“主权在民”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作为1791年法国宪法序言的《人权宣言》明确规定:“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既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实行保护和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美国宪法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依靠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和“法治原则”是当今世界各国都普遍确认的宪法原则,这四大基本原则是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可见,现代法治是与民主紧密相联的。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社会主义的民主和资本主义的民主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法家的“法治”理论对于社会发
儒道法墨四家管理思想之比较
儒道法墨四家管理思想之比较
前言
在此学期学习了中外管理思想史这一门课程,对于古人的管理思想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于这种优秀的思想文化,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管理学科专业的学生而言有诸多借鉴之处;积极向学习,向前人学习,从古人的管理思想、管理实践上吸取智慧,丰富我们对管理实践的理解;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不断的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思想的同时,来进一步的研究我国古代的管理思想是很有必要的;但从辩证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在学习古人思想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在;希望在此期间了解不同学派,不同思想的优秀不足之处,以促进自身对管理思想的理解;
二儒、法、道、墨四家之管理思想
在我国丰富的古代管理思想中,儒、法、道、墨四家的思想毫无疑问的占据着主要的地位,无论是影响上还是实际的应用中,我们历史上无不是主要围绕着这四大家管理思想来进行的,可以说,我国的历史也是这四家思想相互竞争和应用的过程;
一:儒家管理思想:
儒家思想是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它深深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它
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
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自己的思想本色;
儒家哲学注重人的自身修养,要与身边的人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对待长辈要尊
中国传统管理思想及发展
2.事异备变的变革管理思想
“古今异俗,新故异备” 事异备变,实事求是。 要不要变革,归根结底要看旧有的管理是不
是还可行,且不切合现在的实际。
3.法、术、势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法是指健全法制; 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
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
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
儒家思想要点:三纲五常
三纲:上下尊卑的规定 五常:约束双方的行为准则 仁、义、礼、智、信
君子之道
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 平天下 管理好自己—管理好家庭---管理国家
修己——安人
儒家管理思想 仁政德治论 1. 仁政(信民、富民、爱民、教民)
(1)以民为本——信民 • 民本是核心 • 实质是主张“群体本位”, 重视团体利益
3.法、术、势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4.重利富国的经济管理思想
5.法规应当公开、平等
1.依法治国的行政管理思想
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冯
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组织的运行离不开严明的纪律和法制的保证 管理者能有有效的指挥和协调 强调对人的激励,主张用“赏罚”来激励成
员的士气,同时要求赏罚有度。
2.德 治
以德治心 以德防腐 以德选人 德治可以征服人心 德治可以防止社会堕 落和衰败
法律文化论文:中西法律文化差异探析
法律文化论文:中西法律文化差异探析
摘要:法律文化是共同制约法律制度并且决定法律制度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地位的价值和观念。它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是与整个文化具有有机联系的有血有肉的习惯,而不是某个社会可以选择或购买因而不具有任何特定社会遗传标志的中性人造品。法律文化是法治的支撑,中国和西方由于在国家的起源方式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中西法律文化传统具有诸多差异。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比较和探究中西法律文化之间的这种差异,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法律文化;法治;法律价值中一、法律文化的概念
法律文化既是一门新的法学理论,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法学概念。如何理解这个概念,各国学者众说纷纭。其见解不一而足。1969年,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在《法律与社会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文章,首次提出了“法律文化”这个概念。他认为“法律文化是共同制约法律制度并且决定法律制度在整个社会文化中地位的价值和观念。”弗里德曼将法律文化界定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在他看来法律文化是与整个文化具有有机联系的有血有肉的习惯,而不是某个社会可以选择或购买因而不具有任何特定社会遗传标志的中性人造品。所以,每个国家都有其各自与众不同的法律文化。没有两种法律文化完全相同,正如没有两个社会政治、社会结构和一般文化完全相同。虽然“法律文化”这个概念后来为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学者所接受,但在对“法律文化”的定义上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美国的另一位法学家梅里曼使用了与法律文化极其相似的概念——法律传统,即关于法律的性质、关于法律在社会与政治体中的地位、关于法律制度的专有组织和应用以及关于法律实际或应该被如何制定、适用、研究、完善及教授的一整套植根深远、并为历史条件所制约的观念。法律传统将法律制度与它只是其中一部分的文化联系起来。他认为法律文化是凝结在法律制度中的文化因素,是传递行为传统的重要工具,起着联系个体意愿和法律制度并使其发挥功效额定纽带作用。前苏联法学家阿列克谢耶夫则认为“法律文化是一种特殊的精神财富。它表现在法的调整素质。积累起来的法的价值以及法和法律技术中。法律文化属于社会精神文明。”叫也并没有对法律文化做具体描述,只是指出了法律文化是一种表现在与法有关的一系列事物之中的精神财富,把法律文化与对法的价值的描述,和法律价值的存在与发展联系起来。所以说,要想给“法律文化”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是很难的。既然法律文化是一种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文化景象,人们就有理由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标准去分辨它、理解它,用来说明自己想要说明的问题。在本文中,对于法律文化,我们用以指法律意识领域,即一般意义的法律文化观,不涉及属于法律制度、法律实践方面的内容,仅限于一个国家或民族受到历史条件制约的人们对法的性质、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他法律现象的看法和评价,是渗透到法律生活当中的思想传统、思维模式。
浅析中国古代管理思想
浅析中国古代管理思想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积淀了浩如烟海的治国、治生及修身的思想,形成了具有独特韵味的中国古代管理文化。中央集权的国家管理制度,财政赋税的管理、官吏的选拔与管理、人口田亩管理、市场与工商业管理、漕运驿递管理、文书与档案管理等方面,历朝历代都有新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杰出的管理人才,在军事、政治、财政、文化教育与外交等领域,显示了卓越的管理才能,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战国时期著名的“商鞅变法”是通过变法提高国家管理水平的一个范例;文景之治使国家出现了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的局面;万里长城的修建,充分反映了当时测量、规划设计、建筑和工程管理等的高超水平,体现了工程指挥者所具有的高度管理智慧;都江堰等大型水利工程,将防洪、排灌、航运综合规划,显示了我国古代工程建设与组织管理的高超水平;丁谓主持的“一举三得”皇宫修建工程堪称运用系统管理、统筹规划的范例。还有许多令人赞叹的管理实践都体现了中国古人高超的管理智慧。
综观中国古代管理实践可以看出,管理与行政基本融为一体。由于古代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经济,行政管理是社会管理最主要的模式,因此,任何一项工程,任何一项管理活动,无不以国家或官府的名义展开,管理实践也只有在和行政融合过程中才有表现的机会。实际上,我们所了解的中国古代管理实践,无一例外不是行政中的管理实践。中国古代的管理实践是一种经验管理。古代管理实践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管理者或决策者的素质高低。管理者的个人知识、能力和经验越丰富,越有可能进行卓有成效的管理活动,否则,管理就可能缺乏成效,甚至失败。因此,管理实践是和个人经验分不开的,是一种典型的经验管理。中华古典管理思想是积我国劳动人民5000年的实践经验形成的,它以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基本内涵。探索中国古代管理的思想流派和理论体系,古为今用,已成为当今世界管理学界研究的一个焦点。
古代中国的法家思想和政治理论
古代中国的法家思想和政治理论古代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其文化、哲学、政治等
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其中,法家思想和政治理论具有独特的魅力
和思考价值。本文将介绍古代中国法家思想和政治理论的主要内
容和影响。
一、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
法家思想起源于先秦时期,主要包括法家学派和兵家学派。法
家思想认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有一套严密的法制和强有力
的军事力量来维护。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法治思想:法家思想认为,人性本恶,如果没有规矩,人们
就会处于互相竞争的状态。因此,国家必须建立统一的法律规范,通过法律来管理人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2. 实用主义思想:法家思想鼓励实用主义,即注重实际效果,
强调务实。在国家治理方面,法家主张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手段,
以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3. 统一思想:法家思想认为,国家需要有一套统一的思想,来统一人民思想意识,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政治理论的主要内容
法家思想对古代中国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君主集权:法家思想主张君主集权,认为国家的统治需由一人或少数人来掌握,以保证国家的稳定和有序。君主应处于绝对的权威地位,以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
2. 重视军事:法家思想主张军事被视为国家的中坚力量,因此国家必须增强军事力量,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3. 改良政策:法家思想主张通过改良政策来促进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包括改善经济、加强教育、发展科技等。
三、影响和意义
法家思想的主要贡献在于对古代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和引领。它的主要影响和意义如下:
1. 加强国家的集权和规范:法家思想推动了中国古代政治的中央集权化,增强了国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中国古典管理思想
中庸之道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导致管理决策过 于保守、缺乏创新。
仁义礼智信
信
儒家主张诚信为本,认为诚信是建立良好 人际关系和社会信任的基石,也是提高管 理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仁
儒家认为仁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尊重 和帮助的美德,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基 础。
义
儒家主张义利合一,认为追求正当的利益 是符合道义的,但同时也要注重社会公义 和道德责任。
德治为先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以德治企,认为道德教化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 要手段,通过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来提高管理效率。
中庸之道
中庸思想的内涵
中庸之道是儒家管理思想的核心之一,强调适度、平衡和整体性, 主张在矛盾和差异中寻求和谐与统一。
中庸思想的应用
在管理中,中庸之道要求管理者把握适度的原则,既不过于激进, 也不过于保守,寻求最佳的平衡点,以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纪律严明
法家主张严格的纪律和惩 罚措施,以确保组织成员 的行为符合规章制度和组 织目标。
服从与忠诚
法家强调组织成员对上级 的服从和忠诚,认为这是 维护组织稳定和统一的关 键。
奖惩与激励
奖惩制度
01
法家主张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来激励和约束
组织成员的行为。
物质激励
中国传统的管理思想
中国早期管理思想
中国传统的管理思想,分为宏观管理的治国学和微观管理的治生学。治国学适宜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需要,包括财政赋税管理、人口田制管理、市场管理、货币管理以及国家行政管理等方面。治生学则是在生产发展和经济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官、民的实践逐步积累起来的,包括农副业、手工业、运输、建筑工程、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学问。这两方面的学问极其浩瀚,作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可以概括为如下要点:
一、顺道
“道”在汉语中有多种含义。属于主观范畴的“道”,主要指治国的理论;属于客观范畴的“道”,主要是指客观经济规律。这里用的是最后一种含义,指管理要顺应客观经济规律。比如,《管子》认为自然界和社会都有自身的运动规律,“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夏秋冬,不更其节”等等。
二、重人
“重人”是中国传统管理的一大要素。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人心向背;二是重人才归离。要夺取天下,办成事业,人是第一位的,故我国历来讲究得人之道、用人之道。《管子》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国家必须“令顺民心”,“从民所欲,去民所恶”,乃为“政之宝”。司马迁提倡“能巧致富”,他说“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三、人和
“和”就是调整人际关系,讲团结,上下和,左右和。对治国来说,和能兴邦;对治生来说,和气生财。故我国历来把天时、地利、人和作为事业成功的三大要素。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管子》说:“上下不和,虽安必危。”
近代成功的企业家也都注重人和,创办申新纱厂的大企业家荣德生治厂以“《大学》之‘明德’,《中庸》之‘明诚’”对待下属,“管人不严,以德报人”,“使其对工作不生心,存意外”,“自治有效”。
管理学:管理思想与管理理论
第一节 古代管理思想
(3认识到了管理的中心任务是加强人的管 理 (4)分析了分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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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管理思想
4.古罗马 (1首先意识到了现代企业的某些性质 发展了一些类似工厂的体制且用建立公路 体系的办法以保障军事调动和商品分配 第一个采取类似现代股份公司的形式向公 众出售股票 (2)在罗马帝国的建立过程中,罗马人具 有了集权、分权到再集权的实践经验
国无不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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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管理思想
人和:调整人际关系 守信:诚信 利器:技术 求实:实事求是 对策:预测、运筹 节俭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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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管理思想
二、西方古代的管理思想 1.古埃及 (1著名的管理活动:金字塔、兴修水利 (2)管理思想: A.分权:法老——神权、军权
宰相——司法、行政、经济 B.管理跨度的实践者——每一监督者大约管
第二章 管理思想与管理理论
第一节 古代管理思想 第二节 西方近代管理理论 第三节 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 第四节 组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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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管理思想
一、中国古代管理思想 二、西方古代管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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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传统管理思想
1.三大主流学派
儒家——王者之道仁政德治儒家提出人性善的人性假设, 依此相应提出施仁政,德治礼制的管理方式,用礼制规范 和道德感化的手段,实现治国的目的。 法家——霸者之道,法制刑治。法家与儒家相反,提出人 性恶的人性假设,因而力主推行法制,并以刑治为手段, 通过严刑重罚推法护法,实现治国的目的。 道家——王霸杂合之道,无为而治。道家提出人性自然的 假设,认为道法自然,“无为而万物化”,主张以弱小胜 刚强,以反求正,以实现至德之世的理想境界。
高考历史二轮复习第一部分古代篇高考聚焦中外关联专题4中国古代法学思想与罗马法学思想的异同
2.罗马法的历史特征 (1)从地位上看,罗马法是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欧洲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完备 的法律体系,是西方政治文明的起源之一。 (2)从形式上看,罗马法体现出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形势需要而演变的特点。 (3)从内容上看,罗马法维护了罗马公民和自由民的社会地位,调整了财产关系,规 定奴隶制度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具有时代性的特征;内容丰富、体系完善, 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等许多领域。 (4)从作用上看,罗马法是维系帝国和巩固统治的强有力工具,对后世影响深远。 (5)从局限上看,罗马法体现出帝国统治者的意志和要求,对于被统治者而言,不可 能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其实质是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 奴隶制法律体系。
3.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 中国古代法律维护等级制度,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西周法律有“凡命夫 命妇,不躬坐狱讼”的规定;汉代有“先请”之制,对犯罪的贵族官僚的审理, 要先奏请皇帝。魏律根据《周礼》的“八辟”规定了“八议”。至隋、唐,封 建特权法相因沿袭又不断发展,《 唐律》规定的 “议”“请”“减”“赎”“官当”等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 表现。唐之后,宋、元、明各代法典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肯定。 4.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 从战国李悝著《法经》始,至秦、汉、唐、宋、明、清诸律,都是以刑法为主, 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混合编纂形式,贯穿于封 建社会各朝代。
先秦法治与现代法治的比较
先秦法家的“法治”观念与现代法治观念的异同分析摘要:早在现代资产阶级提出“法治”的几千年前,先秦时期的法家前哲们就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并付诸于实践,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这种思想有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但是更重要的是,它对中国乃至东亚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近代欧美法系的入侵下才分崩离析。其作为人类文明优秀的法律成果,到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我们且从现代的认识观出发,对先秦法家的法治观念进行异同分析,体会先贤哲人们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所迸发出的思想火花。
关键词: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现代法治观念
不同的的分析
(1)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
先秦法家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战国时期是新兴地主阶级居社会主导地位的时代。自春秋以来,以血缘关系为依托的旧式贵族在激烈的竞争中日益丧失自己的特权地位和优势,不断落寞,逐渐被社会所淘汰,而一些与原政权没有太近血缘关系的阶层以其雄厚的经济、军事实力和政治才能成为强有力的政治力量。随着宗法制度的崩溃和激烈的政治军事竞争,这些阶层开始显示自己的强大实力和进取精神。他们从自己的利益和立场出发,并一定程度从顺应广大人民(平民和奴隶)的愿望出发,强烈反对旧式的不合理的统治秩序,而主张从政治、经济、法律各个方面推行新的制度。因此,在春秋中叶以后,他们便以推行封建制度为己任而活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到战国时期,这些新兴地主阶级则已开始运用政权的力量在各个社会领域发展封建制度,对各种不利于封建制度发展的社会制度进行改革。在长期的实践中,新兴地主阶级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形成一整套政治法律理论。这些法律理论集中体现在杰出的法家代表人物的李悝、吴起、商鞅、管仲、韩非子等人的理论著作和政治实践中。但是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法家也是百家之中的一朵奇芭,闪耀着古代法律思想的光辉,与法家相伴而生的还有儒家等思想,而法家的众多主张也是针对儒家的“礼治”、“人治”而提出的。
中国法家思想与西方法治思想的对比分析
中国法家思想与西方法治思想的对比分析
作者:张滨铄黄莹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03期
摘要:尽管在形成和演变的方式和道路上有所不同,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和西方法治观念仍存在相似之处:都主张用法律来管理和统治社会;都重视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与权威。但是,法家学派思想和西方法治观念到底有什么区别,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是我们应该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法家;以法治国;君主专制;法治
中图分类号:D9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3-0137-03
在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中,法家是比较显著的一家。法家学派提出了以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而且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和方法,是先秦时期对法律最重视的一家。我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西方文明发展的成果,是西方国家献给人类的一项有关法律的智慧果实,它提出的现代法治与民主成为人们普遍追求的目标。
一、中国法家的法治思想
法家学派对中国古代文学和思想发展史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是因为法家提出的“以法治国”“法自君出”“明法审令”等主张,适应了我国尤其是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的纷乱时期,对于之后秦统一六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法家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正经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巨变与重大变革,法家学派应运产生并得到良好发展。到了东周年代,常年征战使得社会经济面临崩溃的边缘,民不聊生,苦不堪言,社会矛盾极其尖锐,社会统治呈现出“礼乐征伐自侯出”的动乱局面。
这一阶段,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学派都纷纷对动乱的社会现实提出了自己的救世主张。儒家提倡“以礼治国、克己复礼”、道家倡导“无为而治”、墨家提出的“兼爱、非攻”的济世主张,他们的这些思想与主张都没有改变诸侯争霸、社会分崩离析的状况。
关于我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浅析
关于我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浅析
[论文关键词]法家古代法治现代法治
[论文摘要]法家的“法治”传统思想包含着以法为本、因时而制、明白易知、刑无等级、强国富民等内容,与现代法治具有一定意义的契合,对现代法治是有所助益的。但是我国古代法家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相距甚远,如治吏治民不治君、君主至上、重刑思想等很多封建性糟粕,也可能成为现代法治的障碍。因而对法家的思想必须进行批判和分析,做到古为今用。
我国古代法家是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的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慎到、商鞅、韩非、李斯等。“法治”是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他们主张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制定为“法”,以“法”作为治国和统一天下的主要方法,即所谓“以法治国”[1]P147、“垂法而治”[2]P163。法家的思想影响了我国古代整个封建社会,我国最早将“法律”二字连用是从法家开始的。自秦汉开始的封建统治者都在统治实践中一定程度上采纳了法家的主张,实行过一定程度的”法治”。然而,无论是从法治的主体、客体还是从其内涵、目的等方面来比较,法家的“法治”与我国现代法治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法家法治思想中的积极因素
1、法家的“明法论”思想。法家所主张的法治,是将法律公之于天下。“务明易”是指法令一定要明白易知,便于遵守。商鞅认为法令的对象是愚蠢的民众,如果太“微妙”,连聪明智慧的人都看不懂,怎么能让民众实行呢?因此他说:“圣人为法,必使明白易知。”[2]P423韩非也提出了“三易”:“易见”即容易使人看见;“易知”即容易使人懂得;“易为”即容易使人执行和遵守。作到了“三易”,就能确立起君主的信用,发挥出政令的效用,使法令得到贯彻。[3]P70法家还主张“以法为教”,官吏和人民都必须学习法律。尤其是向主管法令的官吏学习法律,由司法官员宣讲、解释法律,使天下的人都“知法”。这种使天下吏民知法不犯的思想,有助于增进国家的安定和统治秩序的稳定,一直为后来历朝历代所承袭,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传统管理思想及发展
②管理信息和指令以单向 直线传播为主要方式
③管理运作方式以长官意 志、行政手段为主导
④管理的首要价值目标 是追求政权的稳固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基本结构 ⑴经来自百度文库致用的价值观
⑵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 ⑶和合致中的管理策略
⑷德法结合的管理方法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逻辑体系 人性基本假设 基本的管理理念和宗旨 具体的管理方法 需要实现的管理目标
• 谁不了解此点,谁就不了解当今中国 • 以政治为主、经济效益为辅
• 建国后全面学习苏联管理模式 • (1953—1976)
• 社会主义管理体制改革时期 (1978---2006)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历史转轨
• 人性善——人格平等 • 德治——职业道德 • 信义——信用 • 群体价值——团队精神 • 智慧——系统思维 • 艺术——策略
风险意识
• 凡立于风险之地:战场以及商场 必须牢记:先保存自己、然后消灭敌人
生活中的案例
• 小偷拜师第一课
• 飞行员第一批科目
⒌ 中国古代的统御谋略
• 统御术内容: • 人性 • 正人先正己 • 识人 • 用人 • 制人
• 统御谋略释义: 五事七计——谋略的基础 审势攻心——谋略的核心 法、术、势——谋略的手段
⒈ 中西方管理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和管理对象不同
⑴时代背景不同: 农业文明与工业文
中西方古代管理实践活动和管理思想
2)道家管理思想
道家管理思想的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周等,其管理思想 的核心是围绕“道”展开的,老子主张“道生万物”、“无 为而治”、“谦逊低调”、“知人善任”等管理思想,对现 代管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庄周主张“登假于道”的管理 价值理论,提出“农夫无草莱之事则不比”的农业管理理论, 在人才管理上提出了“九征至”的原则。
3)兵家管理思想
兵家管理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孙武。兵家的管理思想阐述 了战争和军事管理的理论,并将其理论构成体系,自成一家。 兵家强调预谋,《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为其代表作。 《孙子兵法》是中国也是世界史上最古老的军事理论著作。 “未战先算”“知己知彼”等论断就是战略决策思想的具体 体现。
4)法家管理思想
护理管理学
1.1 中国古代管理实践活动和管理思想
1.中国古代管理实践活动
中国古代的管理实践活动具有悠久的历 史。公元前300—前250年,李冰父子修建都 江堰水利枢纽工程时,将灌溉、蓄水、排洪、 排沙融为一体,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古代 的系统管理实践活动。
1)儒家管理思想
2.中国古代的管理思想
儒家管理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代表人物有孔 子、孟子、荀子、董仲舒等。其主要管理思想观点为德治、 仁政和礼制。儒家管理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以“人”为中心, 主张“修身治国平天下”、“修己为人”、“为政以德”和 “正己正人”等,并在管理的载体、目的、手段、途径等各 个方面提供了先进的思想理念。讲究中庸、以人为本、人和、 家族人治而非法治等。儒家的管理思想经过董仲舒的发展确 立了其在国家管理思想上的主导地位,结束了管理思想百家 争鸣的局面。
中西法治之异同
一、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概述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年),马克思称他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的统治要通过法律来实现,法律是正义的体现,正义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是绝对的正义。所谓法律统治就是“上帝和理性来统治”。在他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理性,而依法办事是人的理性的要求,也才体现社会正义。
正义论是亚里士多德法治论的基础。亚里士多德把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假设为达到“善生活”的惟一可行的手段。他还宣称说:“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认为,由自然正义而产生了自然法,它是人类理性的体现,是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标准,也是国家制定实在法的依据。自然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是以正义为基础的,是存在于社会中的普遍原理,它对人们的行为有引导作用。自然法要求人们行善而去恶,它禁止人们的罪恶行为,如杀人、偷盗、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而允许从事善业。实在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实在法的性质由国家的性质来决定。亚里士多德把法分为良法和恶法。根据他的主张,凡是在正宗政体下制定的法律为良法,反之,凡是在变态政体下制定的法律为恶法。
在“人治”与“法治”问题上,亚里士多德坚持“法治”。他认为法治应包括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要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指出,以正当方式制定的法律应当具有终极性的最高权威,除非在法律未能作出一般规定从而允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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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家管理思想与西方法治精神的异同
[摘要]:中国古代法家在以“性恶论”的为前提的管理思想,与以人性假设中X理论重于Y理论为基础的西方法治精神存在着不谋而合的地方,然而由于地理位置、时代背景、民族情结和人文特点等的差异导致两者在内容实质上具有很大的差异。西方法治在对于全体民众更加的民主、平等,西方法治精神代表人类的正义、良知和文明,而法家通常不理会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伦理准则,法家管理思想在监督执行与考评环节存在问题。
[关键词]:法家管理思想;西方法治精神;人性假设;性恶论
中国式管理因中国经济的腾飞;因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全球经竞争并表现不俗而倍受关注,国人中早就有人清醒地意识到,厚重流长的中华文化,内藏至理哲学,在二十一世纪里,中国思想哲学逐渐将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中国哲学思想尤以先秦诸子为其根源。
在先秦诸子中,针对社会问题,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主张兼爱;而道家则认为,仁爱和兼爱都不能救世,唯一的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做,即“无为”的思想。三家激烈争论,但他们都主张回到过去。此时,主张面对未来的法家横空出世。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另类。在先秦诸子诸家当中,唯独法家的思想,是必须献出性命来实践,流出鲜血来祭奠,是血染的思想。这里面流血的、付出生命的,不但有当时许多有罪或者无辜的贵族和贫民,还有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比如商鞅和韩非。而这就是他们用生命来坚持、用鲜血来维护的——中国古代法家管理思想。
公元前353年古希腊哲学大师柏拉图晚年在其《法律国》中明确提出了法治国,作为一种未来国家理想方案之一。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其著述《政治学》中明确主张法治,并对法治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现代西方法治思想继承了古希腊古罗马的法治思想,又有进一步的发展。现代英国著名法学家威廉韦德从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角度,阐述了现代意义上法治的多层含义。
乃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西方法治思想各种流派:自然的法治理想、合法性的法治模式、全面正义的法治模式等等。纵观历史至今,西方有关法治的概念和学说,从多个角度描述了法治的含义。然而始终如一的是其所坚持的精神——西方法治精神。
比较两者,我们发现:法家的管理思想针对社会认识、人的认识、人的管理,与西方法治精神中的一些管理思想不谋而合。曾经有人说:倘若中国历史上不是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文化而是以法家的话,中国可能早就在十三、四世纪前就进入了工业革命。何来今日的西方文明,可历史终归是历史,不可逆转。
那有着不同历史渊源的两种管理思想又有着怎样的异同呢?下面将从人性假设和内容实质两方面进行比较:
一、人性假设
无论是中国古代法家管理思想,还是西方法治精神,它们同样都强调法治,然而他们所强调的法治的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之处。
中国古代法家管理思想是以“好利恶害”人性论为其思想根源。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西方法治的思想根源有二,其一是人性恶论,其二是天赋人权论。即人本质上都是自私的,都会倾向于满足自己而不顾及他人,这一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无论君主、总统与平民都是平等的,都是上帝的子民,人人都享有上天赋予的同样的权利。因此在一个人人自私同时也是人人平等的社会里,只能由全体民众意志统一形成的法律来治理社会,所以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它划分社会主体的权利界限,它授予和约束政府的权力。
可以得出,在人性论中两者都是以“性恶论”为其根源,在细微之处有所不同,西方法治精神更强调全体子民的平等,即使管理者也没有特权,强调人权,而中国古代法家管理思想更加强调管理者的权威。
二、内容实质
不同的地理位置、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民族情结和不同的人文特点,这些将注定了其内容实质上存在着差异。
法家管理思想的内容实质是:法家管理以“法”即管理制度为核心,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强调以奖惩的强制性来求得公平并以此实现最高的社会理想。
法家管理以“法”即管理制度为核心,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法家明确赞同“法治”而反对“人治”,主张时时事事都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法令、规则,而绝对不能只依赖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或个人好恶。法家相信,如果坚守法制,哪怕是平庸普通的人也能成功地进行管理;但若抛开法制,才能超卓的人也必然会面临失败。法家还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管理制度,没有强力、灵活的推行措施,也不行。所以,管理权威和管理技巧也是必须的。法家将管理权威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前者指管理者在既成条件下(如受委任)所获得的权威,后者指管理者利用各种资源自行创造的权威。法家尤其注重充分利用和强化“自然之势”,主动创设“人为之势”,并以此为后盾,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法家通常较少理会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伦理准则,往往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嫌,但其管理技巧却比其他各家都要丰富。法家思想重视实际的管理,反对依赖空洞、不切实际的所谓忠信概念,以及主观的道德规范。法家认为人不是靠自觉就可以遵守法律的,主张使用具体的、客观的、强制的法律,通过铁面无私的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的威严和检查的力量,以期确保每一个人在各自的工作位置上都必须达到最高的和最大限度的工作效率;同时对没有达到目标甚至消极怠工、腐败、浪费等现象进行最严厉的的惩罚。以法律高于一切为主旨,强调雷厉风行的作风与严肃无情、激烈强制的手段。这种管理思想的指导下,管理的核心是以奖惩的强制性来求得公平并以此实现最高的社会理想。
西方法治精神的内容实质是:在一个政府与个人平等的社会或者国家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人或者政府、组织都在法律之下遵照法律行事,而这个法律是全体民众的意思,是全体民众自由意志相互妥协的结果,代表人类的正义、良知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