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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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细则

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细则

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细则1. 引言地上结构超限模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模架超过设计荷载或者超过规定高度等情况的模架搭设。

超限模架的搭设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进行安全监理来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文档旨在提供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的细则,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模架搭设符合安全要求。

2. 安全监理原则2.1 安全第一:在地上结构超限模架的安全监理过程中,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原则。

监理人员应始终关注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2.2 预防为主:通过提前预防,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模架的结构及搭设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3 统一标准: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2.4 协同配合:监理人员需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机制。

3. 监理工作内容3.1 模架搭设前期准备3.1.1 审核设计方案:监理人员需仔细审核设计方案,确保超限模架的搭设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限制。

3.1.2 评估风险:对超限模架搭设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确定。

3.2 模架搭设过程监理3.2.1 检查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需定期巡查施工现场,检查模架的搭设情况,包括基础的牢固程度、材料的使用符合规定等。

3.2.2 监控施工进度: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监控模架搭设的进度,确保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3.2.3 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参与搭设超限模架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模架拆除过程监理3.3.1 安全指导:监理人员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模架拆除的安全指导和建议,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性。

3.3.2 监督拆除操作:监理人员需监督拆除作业的进行,确保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 安全事故处理4.1 事故报告:如发生超限模架搭设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做好事故归档工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

3基本规定3.0.1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0.2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

3.0.3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3.0.4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0.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0.6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1.1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4.1.2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4.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检查表》;7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 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农场03地块项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农场03地块项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农场03地块项目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 审核人: 二零壹零年四月、、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制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1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2、《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1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1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安全目标、施工安全控制程序及控制重点一、工程重点安全控制的分项工程(一)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监控(二)起重作业的安全监控(三)施工机械作业及相关防护(四)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五)施工现场安全用火管理(六)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管理(七)施工现场防尘、降噪和防光污染的控制。

第二节施工安全控制组织措施一、强化承包单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的其他安全法规,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监理部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报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的人员名单和责任分工。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组织机构形式有(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副经理和主要分包单位负责人。

成员:项目部安全员及分包单位安全员、老务队安全员。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组织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应急事件的救治组织指挥。

监理单位随时抽查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和组织健全情况。

(整理)六里屯安全监理细则.

(整理)六里屯安全监理细则.

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农民安置点定向安置房项目11t-04地块安全监理细则本监理细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规定和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编写。

(一)安全监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抽查,安全监理工作是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日常巡视检查,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安全防护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清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四)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表格上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上签字。

一、工程概况: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农民安置点定向安置房项目11t-04地块工程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六里屯村,北靠永丰工业路南街,南接规划六里屯东街。

结构为现浇剪力墙,地下为1层、地上为10层,由6个(301#楼~308#楼)独立栋号及一座独立地下车库组成。

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京交法字[2000]212号

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京交法字[2000]212号

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京交法字〔2000〕212号)局属各有关单位、各远郊区县交通局:为贯彻实施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加强我市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市交通局制定了《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维护路产路权的职责,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共同做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附:北京市交通局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北京市交通局二000年九月一日北京市交通局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以下简称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

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禁止进行超限运输。

第三条北京市交通局是本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主管机关,本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

受市交通局的委托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未经许可在本市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元(4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46吨)以上;(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6吨);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10吨);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10吨);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14吨);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18吨);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12吨);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22吨)。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试行)130917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试行)130917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试行)“★”为一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为二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为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本标准共计1000分。

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二、考评方式考评组实施考评可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与抽查等方式。

若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检测与测量。

抽样数量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决定,最低抽样数为3个,最大抽样数为被考评样本具有同类样本的基数开方。

三、扣分原则1.各项扣分均以本项分值为扣分上限。

不同考评员在几个部门考评,同一考评扣分项扣分不迭加,在考评组内部沟通时,以本项考评指标分值为上限扣分。

2.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发现不符合一次扣全分。

3.标为“★★★”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申报一、二、三级达标的企业考评不达标;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申请考评组验证合格,视同达标。

标为“★★”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申报一级、二级达标的企业考评不达标;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申请考评组验证合格,视同达标。

申报三级达标的企业,酌情扣分。

标为“★”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申报一级达标的企业考评不达标;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申请考评组验证合格,视同达标。

申报二级、三级达标的企业,视情况酌情扣分。

道路货物运输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考评组长(签名):考评员(签名):年月日自评通过与上述标准化各项条款进行比照自评,总体得分是772分。

本单位基本符合申报三级企业。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主要扣分是账册记录存在缺项。

我们将及时弥补、迅速整改。

在本月底前完善各项扣分项目。

完成整改工作。

早日成为达标运输企业。

北京大风天气安全监理细则

北京大风天气安全监理细则

北京大风天气安全监理细则
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是否戴好安全帽;是否接作业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施工时,是否系好安全带。

施工现场行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

定期检查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信号工、机动车辆司机是否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施工现场用火,应要求施工单位申请办理用火证。

用火前,要对易燃物清除,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用火证当日有效。

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
时消防车道。

扣件式钢管模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扣件式钢管模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扣件式钢管模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

项目监理部目录1、工程概况2、模架坍塌事故的原因分析3、模架构造与加强措施4、模架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模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和方法1、工程概况略2、模架坍塌事故的原因分析2.1 模架坍塌事故概况模架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中极易引发群体伤亡的危险源之一,尤其随着城市现代化和大型煤矿建设的发展,高大空间的公共建筑和厂房越来越多,一些高度大于8m、跨度大于18m,且仍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的模板工程频频发生坍塌事故,自2001年至2005年9月,共发生模架坍塌事故22起,其中死亡42人,受伤100多人;北京西单西西工程综合楼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死亡8人受伤20多人的恶性事故。

×年×月,一建筑工地正在浇筑混凝土的锅炉房屋面突然发生模架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年×月,某建筑工地正准备安装网架时,突然发生模架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恶性事故。

2.2模架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2.2.1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1、一些施工企业不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规定编制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应付性编制简单方案,也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或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搭设模板支撑体系。

2、监理单位现场监管不力,对方案编制不审核,或方案审核不认真,简单签同意两字,对模板支撑体系不严格验收。

3、建设主管部门对模板工程也顾不上监督管理。

2.2.2 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1、脚手架坍塌的主要原因是支撑失稳。

部分施工单位对模板支撑不进行设计和稳定性验算,凭经验布置,缺少垂直和水平剪刀撑、扫地杆、拉墙杆,使支撑体系的整体稳定性无法保证。

2、一些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人素质差,现场管理混乱,不严格按设计要求搭设、扣件不拧紧、支撑不牢固。

3、不重视立杆底部的构造处理,地基不夯实,垫木不平整,四周不设防水沟和排水措施,雨季施工地基产生明显的不均匀沉降,导致模板支撑产生较大次应力和失稳。

北京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北京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位于北京顺义区国门商务区内,东临六环路,西临机场东路,南临四纬路,北临龙塘路。

施工图文件设计正在进行,属于典型的三边工程,根据同类工程经验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本细则。

二、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3.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7、北京市混凝土工程验收规程8、相应的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9. 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令、文件10. 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三、理工作的要点及质量目标1、审查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

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

审定中要重点审定:(1)能否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关位置的正确,对结构节点及异型部位模板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专用模板);(2)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否可靠地承受新浇砼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3)模板接缝处理方案能否保证不漏浆;(4)模板及支架系统构造是否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按装、清理和混凝土的浇注、养护;(5)要求承包单位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模板平面图、分块图、组装图、节点大样图以及加工图);2、对进厂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质量(包括重复使用条件下的模板),外形尺寸、平整度、板面的洁净程度以及相应的附件(角膜、连接附件),以及支撑系统都应进行检查,并确定是否可用于工程,提出修整意见。

重要部位应要求承包单位按要求预拼装。

对承包单位采用的模板螺栓应在加工前提出予控意见,确保加工质量,确保模板连接后的牢固。

3、隔离剂(脱模剂)选用质地优良和价格适宜的隔离剂是提高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质量和降低模板工程费用的重要措施。

各种隔离剂都有一定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条件。

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模架工程)精品教案

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模架工程)精品教案

1总则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1.2《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于参与专项方案论证活动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

1.3专家应本着“确保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方案论证工作。

2程序2.1抽取专家论证组织单位从专家库(市建委网上公示)中,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

2.2方案预审论证组织单位应提前三天通过电子邮件或专递等方式,将拟论证专项方案送达专家,专家应会前审阅方案,为论证会做好准备。

2.3论证会及论证报告专家按确认的论证时间到达会议地点后,由组长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通过现场勘察、质疑和答辩,专家组独立编写和签署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2.4宣读并提交论证报告组长向与会各方宣读论证报告,并将报告(组长保留一份)提交给组织单位,按规定标准接受劳务咨询费。

论证流程图:抽取专家方案预审召开论证会并形成论证报告宣读并提交报告、接受劳务费3纪律3.1应诺参加某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应按约定时间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更改应诺。

若遇特殊情况,应在约定论证时间前24小时通知组织单位,经确认后方可不参加论证活动。

3.2专家不得参加本单位的论证活动。

发现论证项目为本单位项目时,应主动回避。

3.3专家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本细则及相关技术标准,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论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名,承担个人责任。

3.4专家在论证过程中应当做到:3.4.1应充分发表自己意见,有权坚持个人意见并写入论证报告;3.4.2不得在未填写论证意见的空白表格和文件上签名;3.4.3不得中途退出论证;3.4.4在论证过程中,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3.4.5专家组对论证结论和修改意见负责,专家对个人坚持的意见负责。

安全监理细则A楼及地库

安全监理细则A楼及地库

南苑镇棚户区改造二期A地块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编制:总监:北京市曙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南苑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部(2011 年 9月)目录1.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21.1.工程概况21.2.主要参建单位22.编制依据33.安全监理体系的建立3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4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44.2.第一次工地会议64.3.安全监理交底64.4.核查开工条件6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5.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75.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85.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95.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96.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06.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106.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06.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116.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27.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137.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137.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137.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138.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控制内容及程序141.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1.1.工程概况丰台区南苑镇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场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南2号路北。

A地块拟建工程有10~14层住宅(地下二层)5栋;配套商业1层(地下2层局部1层);独立地下车库(地下二层)上部覆土厚3m。

工程共包括二期A1~A5#楼及地下汽车库。

其中除A3、A4外,其余A1、A2、A5及车库地下二层战时均为五级二等人员掩蔽所。

地上均为住宅及住宅配套工程。

各楼基本情况1.2.主要参建单位1.2.1.工程项目全称: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1.2.2.建设单位:北京市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3.设计单位: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1.2.4.施工单位:A地块工程施工单位由两家施工单位施工,其中A-1#楼及A-1#配套公建-A、A-2#楼及A-1#配套公建-B、A-2#配套公建由江苏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A-3#楼、A-4#楼、A-5#楼、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由派力公司施工。

北京某大厦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某大厦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XXXX大厦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日期:2005年7月XXXX工程监理有限公司XXXX大厦工程项目监理部XXXX大厦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XXXX大厦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总建筑面积96518平方米,是一座高智能化的电信通讯及办公大楼,担负着实现“数字奥运”和保障2008年奥运会信息通讯的重要使命,属“08工程”,是北京市重点项目。

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设计,北京城建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地勘工作。

因此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其意义十分重大。

本工程建筑物最大高度56.35米,地上11层,地下2层。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平板式筏形基础。

建筑物±0.00标高相对于绝对标高45.90米。

基坑开挖面积12000平方米,土方开挖量24万立方米。

基础底板相对标高为-14.60米,基坑开挖深度为14.77米。

基坑开挖时预留80cm肥槽作为结构施工作业面。

为深基坑支护、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其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

本工程地基与基础施工正值雨季,基坑安全的监理工作十分艰巨。

本工程东侧紧邻拟建景观西路地下通道,并与景观西路地下通道同槽开挖,其土护降工程同时施工。

东侧围挡近邻国家体育馆施工场地,围挡距离基坑边只有0.8米。

西侧围挡外2.5米有10KV高压线。

南侧开挖线距规划成府路红线只有8.5米。

施工场地极为狭小。

本工程采取群塔作业,其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

其中3号塔吊与国家体育馆塔吊大臂回转半径交叉达40米,且同期施工。

塔吊作业成为本工程安全监理的要点之一。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生活就是这样,平淡而真实,虽然有时候觉得无聊,但仔细想想,也挺有意思的,不惧未来,珍惜当下,努力奋斗。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生活就是这样,平淡而真实,虽然有时候觉得无聊,但仔细想想,也挺有意思的,不惧未来,珍惜当下,努力奋斗。

北京首农安全农产品现代流通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100428.

北京首农安全农产品现代流通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100428.

北京首农安全农产品现代流通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农安全农产品现代流通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录1 项目背景 (5)1.1 项目名称 (5)1.2 项目宗旨 (5)1.3 项目单位 (5)2 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6)2.1 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6)2.1.1 符合国家“三农“政策 (6)2.1.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2.1.3 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7)2.1.4 符合“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构想 .. 72.1.5 符合城市应急保障需求 (7)2.1.6 符合首农集团的功能定位 (8)2.2 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8)2.2.1 社会可行性 (8)2.2.2 经济可行性 (9)2.2.3 技术可行性 (9)2.2.4 实施主体可行性 (9)3 项目实施方案 (11)3.1 项目定位分析 (11)3.1.1 土地资源定位分析 (11)3.1.2 建设目标定位与发展方向定位 (12)3.2 项目建设体系 (13)3.2.1 安全农产品交易中心 (15)3.2.2 安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21)3.2.3 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展示区 (22)3.2.4 安全农产品研发 (23)3.2.5 安全农产品终端 (24)3.2.6 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 (25)3.2.7 安全农产品供应链网(物联网) (25)3.3 项目实施措施 (27)3.3.1 组织架构及安全农产品平台 (27)3.3.2 应急保障流程 (29)3.3.3 项目规划数据分析 (30)3.3.4 品牌建设 (32)3.3.5 分步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32)4 项目合作及资金情况 (34)4.1 项目投资分析 (34)4.2 项目投资回收分析 (34)4.3 资金来源分析 (35)1项目背景1.1项目名称北京首农安全农产品现代流通及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行为,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及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对全市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各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安装和拆卸单位(以下简称拆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出租单位、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市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和自购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标准规范的要求;(四)按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严禁夜间保养起重机械。

(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起重机械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起重机械的状况完好,并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产权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交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备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公布日期】2011.09.14•【字号】京交路建发〔2011〕199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交路建发〔2011〕199号各道路建设养护从业单位,各公路分局、城养中心:为确保道路运行安全,按照《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方案》(市治超字〔2011〕10号)和《北京市路政行业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方案》(京交路公管发〔2011〕178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1年9月14日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确保道路运行安全,落实北京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方案》(市治超字[2011]10号)及《北京市路政行业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做好我市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载超限运输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我市所有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标准运输路用材料,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运输不可解体的构、配件等工程材料超过限载标准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后方可起运。

第三条各道路建设和养护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将路用材料严禁超限超载运输的条文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

第四条施工单位须在路用材料供应合同中明确不得超限超载运输的条款,并将合同向建设单位备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自动记录的称重设备进行查验,单车车货总重最高不得超过55吨(不同车型的具体标准见附件。

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地上结构超高限模方案专家论证专用

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地上结构超高限模方案专家论证专用

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工程项目部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1编制依据 (1)1.1施工图 (1)1.2相关规范、标准、图集 (1)1.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2)2工程概况 (3)2.1工程建设总体概况 (3)2.2工程设计概况 (3)2.3专项工程概况 (5)2.4施工平面布置 (5)2.5工程重点、难点 (6)3模架设计 (7)3.1工艺选型 (7)3.2设计方案 (7)4施工计划 (13)4.1施工进度计划 (13)4.2材料与设备供应计划 (14)5施工工艺技术 (16)5.1工艺流程 (16)5.2基础处理 (16)5.3定位测量 (17)5.4架体构造及搭设要求 (17)5.5模板施工 (18)5.6混凝土浇筑注意事项 (19)5.7模架拆除要求 (20)5.8安全防护要求 (21)5.9使用要求 (22)5.10检查与验收 (22)6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6)6.1组织保障措施 (26)6.2技术保证措施 (32)6.3安全保证措施 (32)6.4季节性保证措施 (32)6.5应急救援预案 (33)6.6监控监测要求 (39)7劳动力计划 (40)7.1管理层人员配置 (40)7.2劳务人员计划 (40)8计算书 (41)8.1 4m后浇带板模板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板厚300mm 支撑高度21.9m (41)8.2 4m后浇带梁模板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梁截面尺寸800*1800 (41)8.3采光井板模板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板厚150mm 支撑高度32m (41)8.4汽车坡道超限板模板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41)8.5汽车坡道超限梁模板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41)8.6梁模板碗扣钢管支撑架计算书截面尺寸800*1300 (42)8.7梁模板碗扣钢管支撑架计算书截面尺寸1000*1500 (42)8.8梁模板碗扣钢管支撑架计算书截面尺寸1200*2000 (42)8.9梁模板碗扣钢管支撑架计算书截面尺寸1500*2000 (42)8.10梁模板碗扣钢管支撑架计算书截面尺寸1650*2200 (42)1编制依据1.1施工图表1-11.2相关规范、标准、图集表1-21.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表1-32工程概况2.1工程建设总体概况表2-12.2工程设计概况2.2.1建筑设计概况表2-22.2.2结构设计概况2.3专项工程概况2.3.1模架用途模架用于超限梁、板模板支撑及梁、板混凝土浇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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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目录一、工程概况 (3)(一)工程建设总体概况 (3)(二)工程建设概况 (3)二、编制依据 (5)(一)监理规划 (5)(二)图纸及施工组织依据 (5)(三)主要规范、规程 (5)(四)主要法律法规 (5)三、监理工作流程 (6)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控制要点 (6)(一)事前控制 (6)(二)事中控制 (8)(三)事后控制 (10)(四)监理工作控制措施 (10)五、施工方法与要求 (10)(一)工艺选型 (10)(二)设计方案 (12)(三)施工过程中其他部位架体构造设置 (19)六、施工工艺技术 (24)(一)工艺流程 (24)(二)基础处理 (25)(三)定位测量 (25)(四)架体构造及搭设要求 (26)(五)模板施工 (28)(六)混凝土浇筑注意事项 (30)(七)模架拆除要求 (31)(八)安全防护要求 (32)(九)使用要求 (33)(十)监控检测要求 (33)(十一)模架支撑架的检测措施 (33)(十二)检查与验收 (34)七、雨季施工管理措施 (38)八、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39)1工程建设总体概况1.1工程概况表1-11.2工程设计概况1.2.1建筑设计概况表1--21.2.2结构设计概况表1-31.3专项工程概况1.3.1模架用途模架用于超限梁、板模板支撑及梁、板混凝土浇筑施工。

1.3.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施工部位及相关参数2 编制依据2.1监理规划2.2图纸及施工组织依据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施工图纸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2.3主要规范、规程、标准2.4主要法律法规3 监理工作流程44.14.1.2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地上超限模架的专项施工方案。

4.1.3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2工程概况:工程高大模板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3施工工艺技术:超新模架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4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地上结构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4.1.4地上结构超限模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1.5方案论证应符合下列要求:○1专家论证会应由下列人员应参加: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施工单位应在论证审查会召开之前7个工作日,将论证材料送达至专家,并由专家在《北京市区超限模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备案表》上签收。

专家在论证会召开前,应仔细审阅方案,提出书面的初步审查意见。

○3在论证会议召开之前3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将《北京市区超限模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备案表》报朝阳区建管处。

若论证审查会有外省市专家参加的,由施工单位将外省市专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家证明报朝阳区建管处备案。

○4召开论证会时,专家应踏勘施工现场,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5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4.1.6方案论证通过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并且,在方案实施之前,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一并报朝阳区建管处备案。

4.1.7审查排架搭设人员资格。

超限模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将搭设人员资格向监理组进行报审。

超限模架的搭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1.8材料的验收施工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进场钢管、扣件的质量。

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

钢管、扣件使用前按批次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并且方案中力学计算所有的钢管壁厚值必须与检测报告中钢管壁厚相吻合。

4.2事中控制4.2.1超限模架搭设前,应对模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验收。

超限模架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并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4.2.2超限模架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4.2.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4.2.4超限模架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4.2.5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2.6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4.2.7对于超限模架的钢管立柱顶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有关规定,采用可调顶托直接支顶在底模的主梁(主楞)上受力的构造形式,不得将立柱顶端与做主梁(主楞)的钢管用扣件连接,以免出现偏心荷载;4.2.8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时,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将进行抽查,抽查数量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将进行100%检查。

4.2.9超限模架搭设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2.10模板支撑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4.2.11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

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4.2.12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4.2.13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4.2.1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

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超限模架的失稳倾斜。

4.2.15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对松动、变形的模板支撑体系采取加固措施。

4.3事后控制4.3.1超限模架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4.3.2超限模架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

4.3.3超限模架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3.4超限模架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4.4监理工作控制措施针对本工程超限模架支撑体系特点,在安全监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4.4.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明确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人员的能力及责任心等,如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需要,及时通过公司进行人员调整。

4.4.2、技术措施:○1积极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本工程超限模架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向专家论证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2采用仪器测量、设备检验等技术手段对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复核,如梁底扣件的拧紧力矩的检查、立杆间距、步距、垂直度的检查等,确保方案实施过程中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5施工方法与要求5.1工艺选型本专项方案中所涉及的支撑部位,主要为结构梁板施工支撑架,所采用的支撑架体主要为碗扣式落地钢管支撑架和轮扣式落地钢管支撑架,局部不合模数施工部位配合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架。

汽车坡道、4m宽加强后浇带部位及采光井悬挑部位用扣件式钢管搭设。

其余各个区域按照施工流水段分区域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或轮扣式脚手架搭设。

根据所涉及区域的结构特点以及碗扣式支撑架和轮扣式支撑架的特点,梁板支撑架所采用钢管直径均为 48mm(材质Q235,壁厚≥3.2㎜)。

主龙骨采用100×100木方、次龙骨采用50×100木方。

模板采用15mm厚多层板,规格1220×2440和915×1830。

各区采用碗扣式脚手架搭配轮扣式脚手架配合钢管支撑架支撑。

由于轮扣式脚手架国家目前没有规范,本工程轮扣式脚手架参考山东专门出台的轮扣式脚手架的地方规范J125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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