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割电费中“转售电力”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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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售电费会计分录

转售电费会计分录

转售电费会计分录转售电费是一种电力企业适用的新型收费模式,它把电费的成本与价格分离开来,使得电力企业具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在转售电费模式下,电力企业需要将购进的电能进行实际消耗后,再通过转售电费的方式将实际消耗的电能的成本和价格分离开算出来,以此来计算电力企业的收益。

在这个过程中,转售电费会计分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转售电费会计分录是记录转售电费的一个简要过程。

它的作用是将实际消费的电能的成本记录下来,并将此成本与其售出的量相乘,得出售出的电力成本。

同时,还需要将电力价格记录下来,然后将该价格与售出电量相乘,得出售出电力的价格。

最终,将售出电力收益减去成本,就得到了电力企业的纯利润。

因此,转售电费会计分录是电力企业的一个重要财务管理工具。

转售电费会计分录的第一步是记录实际的电力消耗成本。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记录电能的来源、电能消耗的时间、电能的购进价格以及电能消耗的数量。

这些数据将在后面的计算中使用。

这一步骤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电费支出账户贷:现金/银行存款账户其中,电费支出账户是用于记录电能的购买成本。

现金/银行存款账户是用于记录电力公司付出的款项。

第二步是计算售出的电费成本。

根据实际消耗的电能的成本,再乘上售出电能的数量,就可以得出售出电能的成本。

这个成本将用于计算电力企业的收益。

这一步骤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售出电力成本账户贷:电费支出账户第三步是记录电力的销售价格。

在电力企业中,电力的价格通常是由政府或其他类型的机构制定,并且不会变动太频繁。

因此,每个月计算一次电力的销售价格就可以了。

这个价格将用于计算电力企业的收益。

这一步骤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账户贷:售出电力账户第四步是计算售出电力的价格。

根据售出的电能的数量,再乘上电力的销售价格,就可以得出售出电力的价格。

这个价格将用于计算电力企业的收益。

这一步骤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电费收入账户贷:售出电力账户第五步是计算电力企业的收益。

将售出电力的收益减去售出电力的成本,就可以得出电力企业的收益。

供电局电费相关业务会计处理

供电局电费相关业务会计处理

一、售电业务:1、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应收电费款-应收电费-电费款—应收农网还贷基金-应收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应收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应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贷:主营业务收入-售电收入-电费收入-电费-农网还贷基金-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电力销售—销项税—农网还贷基金—销项税-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销项税—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销项税-可再生能源附加-销项税2、收到电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应收电费款-应收电费—电费款—应收农网还贷基金—应收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应收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应收可再生能源附加3、上缴省公司电费时借:内部往来—应交电费-XX局(注:扣除基金部分)其他应付款—农网还贷基金-上交数—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上交数—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上交数—可再生能源附加—上交数贷:银行存款4、结转价外基金收入(不含税)借:主营业务收入-售电收入—农网还贷基金—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贷:其他应付款-农网还贷基金-XX局应交数-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XX局应交数—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XX局应交数—可再生能源附加—XX局应交数5、销项税转省公司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电力销售—转省公司销项税(注:扣除基金部分)贷: 内部往来—应交电费-XX局6、预征税转公司(2。

5%)借: 内部往来-生产经费—XX局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电力销售-应交税金7、转出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电力销售-转未交增值税(2.5%部分)—农网还贷基金—转未交增值税-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转未交增值税-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转未交增值税—可再生能源附加-转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电力销售—本年转入数(2.5%部分)-农网还贷基金-本年转入数-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本年转入数-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本年转入数—可再生能源附加-本年转入数8、计提电力产品附加税费(以预征税为计税基础)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电力销售—应交教育费附加—电力销售-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电力销售9、电力产品附加税费转省公司(以预征税为计税基础)贷: 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10、计提价外基金税费借:其他应付款-农网还贷基金-计提附加税费—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计提附加税费—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计提附加税费—可再生能源附加—计提附加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农网还贷基金-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教育费附加-农网还贷基金-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农网还贷基金—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11、价外基金税费转省公司(17%增值税+附加税费)贷:其他应付款-农网还贷基金—XX局应交数-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XX局应交数-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XX局应交数-可再生能源附加-XX局应交数二、月末结转成本1、生产成本转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购电成本—输电成本2、主营业务成本转省公司借:内部往来-生产经费—XX供电局上级拔入资金—折旧资金贷:主营业务成本三、其他业务收支(一)收入1、取得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2、收入转省公司时借:其他业务收入贷:内部往来-生产经费(二)支出1、发生时借:其他业务支出贷:银行存款2、支出转公司时借:内部往来-生产经费贷:其他业务支出四、购电业务1、确认购电费时借:生产成本-购电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应付购电费2、支付购电费时借:应付账款—应付购电费贷:银行存款五、月末将取得并认证的进项税额转省公司借:内部往来—生产经费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

记账实操-电费分割的会计分录

记账实操-电费分割的会计分录

记账实操-电费分割的会计分录
怎么做?
①电费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②会计分录要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产类和负债类。

凡是资产类的增加,就计在借方,凡是资产类的减少,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增加就计在贷方,凡是负债类的减少,就计在借方。

会计分录做时要遵循的原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把所有的会计科目分成“资金占用和支出类”和“资金来源和收入类”,前者增加计借方,减少计贷方;后者减少计借方,增加计贷方。

预交电费该怎样做会计分录?
预缴电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电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收到电费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或制造费用贷:其他应付款-电费。

转供电会计分录

转供电会计分录

转供电会计分录
转供电会计分录是指企业从市电转为自备电时所做的会计分录。

具体来说,就是当企业把自己建设的发电设备接入电网后,可以将自行消耗电力的部分减少,实现外购电转内购电的过程。

这样做有利于企业节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会计准则》,转供电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分别列示自备发电和外购电。

对此,我们需要对转供电进行会计分录。

具体的操作是:
1.如果设备投产后,企业按照自己的需要自行消耗电力,则该电力属于内部使用,记为自备发电消耗成本,账务分录如下:
科目借方贷方
自备发电消耗成本 1000元 -
电费/外购电消耗成本 - 1000元
2.如果设备投产后,企业将多余的电力卖给电网,得到的收入记为自备发电收入,账务分录如下:
科目借方贷方
银行存款 - 1000元
自备发电收入 1000元 -
3.如果设备建成后,既有内部自用电,又有向电网供电,需要对原来的电费/外购电消耗成本进行分拆,并记入自备发电消耗成本和自备发电收入两个账户。

具体账务分录如下:
科目借方贷方
自备发电消耗成本 500元 -
自备发电收入 - 500元
以上是转供电的会计分录,在实际操作中,还要注意当地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价格政策方面的规定,以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和财务风险。

总之,转供电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之一,需要进行会计分
录来记录其财务核算。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合理规划,确保合法
合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并提高效益。

出租仓库转售电费的会计处理

出租仓库转售电费的会计处理

出租仓库转售电费的会计处理
在处理出租仓库转售电费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这其中涉及到的会计要素和可能的经济活动。

出租仓库产生的收入属于企业的租金收入,而转售电费则涉及到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下面我们根据这些信息,制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流程。

第一步:确认收入
首先,当企业出租仓库时,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和租赁期限,确认租金收入。

这一步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收入
第二步:转售电费
当企业从外部购入电力并转售给租户时,应将电费的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同时确认相应的销售成本。

这一步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电费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电费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电力供应商
第三步:税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租金收入和电费销售收入均需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增值税等。

因此,在确认收入的同时,企业还需要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这一步的会计处理为:
借: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第四步:结转利润
在每个会计期末,企业需要将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进行结转,以计算当期利润。

这一步的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业务收入- 租金收入/电费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电费成本/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通过上述四个步骤,企业可以对出租仓库转售电费的会计处理进行系统地管理。

分割电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分割电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例:20XX年8月1日,出租方某某一公司收到供电局电费3390元,取得13%的增值税发票一张,其中1130元的电费是公司自用,2260元的电费发票为承租方某某二公司所有。

情形一:出租方某某一公司和承租方某某二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费分割单某某一公司账务处理①收到供电局发票时借:管理费用1000其他应收款——某某二公司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90贷:银行存款3390②收到某某二公司电费时借:银行存款2260贷:其他应收款——某某二公司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60某某二公司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60贷:银行存款2260情形二:出租方某某一公司和承租方某某二公司均为小规模纳税人所需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费分割单某某一公司账务处理①收到供电局发票时借:管理费用1130其他应收款——某某二公司2260贷:银行存款3390②收到某某二公司电费时借:银行存款2260贷:其他应收款——某某二公司2260某某二公司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2260贷:银行存款2260情形三:出租方某某一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某某二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费分割单某某一公司账务处理①收到供电局发票时借:管理费用1130其他应收款——某某二公司2260贷:银行存款3390②收到某某二公司电费时借:银行存款2260贷:其他应收款——某某二公司2260某某二公司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2260贷:银行存款2260那这时候对某某二公司一般纳税人其实是不太合理的,明明是一般纳税人却没办法抵税。

针对这个问题呢,河北税务局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那就是电力公司直接把发票开给实际使用方。

河北省出台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实际用电单位)通过经营场所出租方、经营场所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电能表总表单位)向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供电公司)代购电力产品取得进项抵扣问题,适用于电能表总表单位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实际用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联付运费、电费进项税分劈的账务处理

联付运费、电费进项税分劈的账务处理

联付运费、电费进项税分劈的账务处理企业计算抵扣进项税时,存在两个纠葛问题:第一是运费进项税的计算。

按税法规定一切进项税必须按索取规定的发票抵扣,复印件或自行分劈的发票不能抵扣。

所以,总公司对关联企业联购联销货物,由总公司支付的铁(公)路运费,按税法规定运费发票在那个企业,这个企业才可以计算进项税,关联公司不能计算进项税。

第二是两个企业共同用一个总电表,电业局对有总电表企业收取电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户企业分担的电费就得不到进项税。

对上述存在问题,要想既符合税法规定,又要使进项税抵扣合理(不重复抵扣)。

笔者根据客观实际谈谈个人意见:(一)对联购联销的运费进项税处理。

1、联购的运费进项税。

例如,市、县烟草公司共同从烟厂进卷烟200000元,税率17%,增值税34000元,运杂费7000元(其中运费及基金1、基金2计款6000元),这批商品,市、县公司各一半,但烟厂直接对市烟草公司销售结算货款,因此市公司以购进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县公司当销售处理,其运费的进项税就不便分劈了。

这样一来,县公司应得的运费进项税,就得从结算费用中扣除。

市公司的会计处理:(1)购入商品时:借记库存商品(商品已验收入库)20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600元(包括运费进项税6000×10%=600)、经营费用6400元(7000-600元),贷记银行存款241000元。

参考:(2)向县公司分劈商品和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120200元,贷记商品销售收入10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元、经营费用3200元(6400×5‰)。

2、联销商品的运费进项税的处理:例如县粮食局(粮贸总公司)下属各粮库,都是一般纳税人,在对出口或外省销售议价粮时(包干价)统一由粮贸总公司名义办理销售结算。

之后,各粮库按对外销售价给县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销售处理。

但调粮运杂费,县总公司采取把各粮库发粮的费用均集中到县总公司统一核算,然后按销售数量向各粮库分摊运杂费,这样一来,运费结算发票在县公司作了进项税抵扣,粮库无运费发票,应得的进项税,也得采取联购商品分劈运用进项税的办法。

转售水电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转售水电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转售水电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案例:自有办公楼部分出租乙公司与甲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乙公司作为单一承租方,向甲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用房。

由甲公司负责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甲公司采用公用水电表方式,与乙公司分摊其租赁合约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2019年8月,甲公司取得自来水公司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0元。

其中,自用水费含税价格6180元,承租方使用水费含税价格4120元。

取得电力公司按13%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2600元。

其中,自用电费含税价格13560元,承租方使用电费含税价格9040元。

那么,办公用房在2019年8月发生的水电费支出,甲公司应如何向乙公司收取?按照转售水电处理按照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销售水电费,可按规定自开或代开专票。

甲公司按照转售水电,向乙公司收取相应的水电费用,并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公司以此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相应处理。

其中,对向乙公司收取的价税合计4120元水费,甲公司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时,甲公司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转售水时,依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自用部分,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其他业务成本4120贷:银行存款103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0向乙公司收取水费,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4120贷:其他业务收入400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按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贷:其他业务成本120转售电力时,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扣除凭证,自用部分当月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做账实操-企业转售的电费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企业转售的电费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企业转售的电费会计处理
企业转售的电费是否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是否能作为业务招待费提取基数?
一、理应列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支付电费)
二、构成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基数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基数(之一)的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包括“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记账实操-分摊水电费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分摊水电费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分配水电费的会计处理支付并分配水电费的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电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借:制造费用—水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水电费销售费用--水电费制造费用--水电费生产成本--水电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制造费用科目是企业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

管理费用科目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销售费用科目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的会计分录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基本账务处理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借:其他应收款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贷:其他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单位使用的水电等费用,要区分用途来处理:1、如果是属于管理部门使用的,应计入管理费用-水电费;2、如果是属于销售部门使用的,计入销售费用-水电费;3、如果是车间单位·使用的,应计入制造费用,如果是车间生产使用,计分配入相关产品成产成本。

水电费就是因家庭或组织单位因用水用电所支出的费用,是“水费”和“电费”的合称。

水费是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的费用。

物业公司转售电费的财税处理-记账实操

物业公司转售电费的财税处理-记账实操

物业公司转售电费的财税处理-记账实操一、增值税1. 税率与征收率一般纳税人转售电适用税率为13%。

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电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电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售电征收率为3%。

2. 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从供电部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可以抵扣。

但如果选择简易计税,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纳税申报与发票开具物业公司需按照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准确填写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信息。

在转售电时,一般纳税人应根据不同计税方法开具相应税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1. 收入确认与成本扣除转售电取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

同时,购入电力的成本以及与转售电相关的费用(如设备维护费等)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税务处理与账务调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对转售电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准确核算和调整,确保符合税法规定。

如果账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三、其他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1. 印花税如果在转售电过程中签订了相关合同,可能涉及印花税的缴纳。

2. 附加税费物业公司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这些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物业公司转售电可以考虑以下税务筹划方法:一、合理选择计税方法1. 一般纳税人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且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电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的条件,即可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电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那么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能够取得足够的进项税额发票,一般计税方法下税率为13%,但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降低税负。

水电能源转售收入的财税处理规范

水电能源转售收入的财税处理规范

水电能源转售收入的财税处理规范一、全国股转公司暨北京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2年第1期(2022年11月)1.产业园区运营收取的水电费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案例:A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及其他综合服务。

A公司为产业园区提供水电运输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水电供应服务收取水电费。

A公司认为其业务模式不属于代收代付,因而将向客户收取的水电费全额确认收入。

A公司能否以总额法确认相关水电费收入?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本案例中,收取水电费能否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在于综合相关事实和情况判断A公司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一般来说,水电的提供方为水力公司和电力公司,产业园区不存在主导水力电力公司代表其提供服务的情况,亦不存在提供重大整合服务。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产业园区取得水电控制权?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从是否承担转让商品主要责任的角度考虑,产业园区仅提供水电运输的基础设施建设,水电直接从水力、电力公司转移至园区用户。

从是否承担存货风险的角度考虑,基于水电的供应模式与日常使用模式,水电直接被用户使用,产业园区不存在储存的情形。

从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价格的角度考虑,水电属于民生基本物资,相关价格均由物价局定价,即使园区或物业提供二次加压等额外服务,亦需遵循物价局确定的价格区间合理收取相关费用,无法自主定价。

关于分割电费中“转售电费”的账务处理

关于分割电费中“转售电费”的账务处理

关于分割电费中“转售电费”的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函[2009]537号(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及前期邮件发给大家的“关于共用水、电费分割的操作处理指南”,对于分割的电费按照“转售电费”分别计入收入,并结转成本处理,具体业务处理参照如下:
1、当月收到供电部门开具的电费发票时,应按照其他公司实际使用的电量所分摊的电费不含税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转售水电费”(需新增会计科目),以冲减后不含税金额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生产成本—成本要素—水电费
其他业务支出—转售水电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2、当月应根据分摊的电费进行开具发票时,应以分摊的电费不含税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转售水电费”(需新增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转售水电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以上业务处理仅限于有“转售电费”业务的单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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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编的理解看,转售水电费并不是真的“销售”,只是分摊费用方式更便于在利益上说得方便。

比如某公司发生如下的业务,水费100万元,进项是3万元,电费100万元,进项是17万元,该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分摊给租户是一半,此时如何进行账务与涉税处理呢?
首先水费我们是按照差额计算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若该公司是符合物业服务的前提,则我们来看其增值税的处理如下:
(51.5-51.5)/1.03*3%=0,这儿是要用含税价格进行计算差额的,同时这儿为什么是0呢?本来你一分钱没有挣到,还非要虚做一个利润?
此时的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51.50
贷:管理费用-水费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0
因为是差额计税,所以这儿是要把原来的进项税额转出来,同时还要跟对方分摊方要过钱了,要是只要50,那就赔本了,做了好事还赔上税款。

对于电费,这个转销的是58.5元,其中不含税金额是50,增值税额8.5,于是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8.5
贷:管理费用-电费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那这个情形是基于在增值税是收入不假,在会计上实际上就是有人承担费用,是分摊的性质,并不是购入存货销售的性质,不建议作其他业务收入之类。

电费 分摊 账务处理流程

电费 分摊 账务处理流程

电费分摊账务处理流程
电费分摊是指将整栋建筑物或者整个单位的电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给各个租户或者业主。

电费分摊的账务处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数据收集,首先需要收集整栋建筑物或者单位的电表读数,通常是每个月的开始和结束时读数。

这些数据可以从电表上直接读取,或者由物业管理人员定期抄录。

2. 计算分摊比例,根据每个租户或业主的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出各自应该分担的电费比例。

通常是根据房屋面积、使用电器数量和类型等因素来确定比例。

3. 账单生成,根据分摊比例,计算出每个租户或业主应该支付的电费金额,并生成相应的账单。

账单中应包括电费金额、分摊比例、计算依据等信息。

4. 通知发送,将生成的账单发送给各个租户或业主,通知他们应该支付的电费金额和缴费截止日期。

5. 缴费确认,租户或业主收到账单后,进行相应的缴费。

物业
管理人员需要及时确认收到的款项,并进行账务记录。

6. 结算处理,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对整个建筑物或单位的电费
进行结算处理,确保所有款项得到妥善处理和记录。

7. 监督审计,定期对电费分摊的账务处理流程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以上是电费分摊的账务处理流程,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步骤,可
以确保电费分摊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也能够有效管理和使用电
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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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割电费中“转售电费”的账务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9]537号规定,对于分割的电费按照“转售电费”分别计入收入,并结转成本处理,具体业务处理参照如下:
1、当月收到供电部门开具的电费发票时,应按照其他公司实际使用的电量所分摊的电费不含税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一转售水电费”(需新增会计科目),以冲减后不含税金额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一成本要素一水电费
其他业务支出一转售水电费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进顶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
2、当月应根据分摊的电费进行开具发票时,应以分摊的电费不含税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一转售水电费”(需新增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一转售水电费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销顶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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