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取向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2011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明确了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
为执行好《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通知》(黔国税函〔2012〕82号),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性问题。
为贯彻执行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现就相关政策及要求作如下解读:一、收入总额的计算口径上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政策文件,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规定:西部企业要享受低税率优惠,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具备前提条件,即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但该文件并未明确收入总额具体范围,而此次下发的《公告》对此进行了明确,即收入总额应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在此之前,各省市对该政策执行中各有差异,而《公告》的出台统一了政策的执行口径。
西部大开发中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研究
西部大开发中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研究西部大开发概述1999年,中国政府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旨在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差距,提高地区人民生活水平。
经过多年发展,西部地区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区域发展格局正在逐步重构。
然而,西部地区之所以发展落后,主要原因是资源禀赋不足和区域交通落后等因素所致。
中央政府为了促进西部大开发,实行了一系列稳定的财政政策,如财政资金增加、财税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将财政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分给地方政府,以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西部地区的经济困难和财政困难,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中央政府通过提高中央转移支付比例,减轻西部地区的财政压力,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2.增加对财政困难县市的支持。
中央政府向财政困难县市提供特别转移支付,以帮助这些县市解决财政困难,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3.改善地方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地方政府负担。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债务置换等方式,帮助地方政府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压力。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西部大开发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效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收入。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有效地增加了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升了地方政府的承载能力,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建设实力。
2.优化了地方政府财政结构。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通过债务置换等方式,为地方政府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3.促进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结构,有效地改善了西部地区的经济落后和财政困难等问题,促进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下阶段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取向分析——以贵州省为例
果 的同时 … , 一个尴 尬 的事实 却 是 十 年来 东 西 部 地 区之 间的绝 对 差 距 不 是 在 缩 小 而 是 在 不 断扩 大①,
中央高瞻远瞩 、 总揽全局 、 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 略决策。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 其中最引人
注 目的是税 收优 惠 政策 , 一 阶段 的 税 收优 惠政 策 第 从 20 0 1年开 始到 2 1 结束 。然 而在 肯定 政策 效 0 0年
—
Th s fGu z o o i c e Ca e o ih u Pr v n e
U n w n Ha — e
(c ol f u l iac n aa o , uzo nvrt o FnneadE oo is G i n , u h u50 0 C i ) Sho o P bi Fnn eadT xt n G i uU i s y f iac n cnm c , uy g G i o 5 04, hn c i h e i a z a
内容
( ) 一 国务 院的规 定
20 年, 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 国务 院西部 [0 1 7 ( 20 ] 3号) 的第七部 分 中, 规定 了 “ 实行 税 收优 惠 政 策 ” 内容 , 纳 起 来 , 括 以下 的 归 包
策研究。
①西部地 区与东部地区人 均 G P的绝对差距 1 9年为 72 元 ( 中 19 D 9 9 92 其 99年东 部地 区人均 G P为 138 , D 22 元 西部地 区为 40 ) 到 46元 ,
2 0 年 扩大为 29 3元( 中2 0 年 东部地 区人均 G P为 4 37元, 09 10 其 09 D 04 西部地 区为 14 4元) 从 西部大开发 以来 , 84 ; 西部地 区与东部地 区的绝对 差距呈不 断扩大趋势。( 数据来源 : 中国统计年鉴》 2 0 ) 《 (00 和各省 2 0 年 统计数据计算) 09 。
西部地区税收竞争特征及政策取向分析
等特 征 。本文 深入 分 析 了西 部地 区税 收竞 争 特征 并 提 出相 应政 策建 议 , 规 范税 收竞 争 , 强政 府 对 加 间税 收协 调 , 建 和谐税 收 具有 一定 的现 实意 义 。 构
一
2 .以国有 经 济 为 主 的 所 有 制 结 构 使 西部 地
区 被动参 与税 收竞争 。西部地 区具 有 国有 大 中型 企业 占绝 对 优 势 的 相 对 单 一 的所 有 制 结 构 。如
竞 争 , 么通 过 制定 更 优 惠 的 税 收政 策 也 加 入 其 要
中 。从 结果 看 , 前一 种 途 径 会 导致 该 地 区进 一 步
争 , 有 丰 富多 样 的制 度 外税 收竞 争 。税 收竞 争 也
客观 上要 求参 与 者必 须拥 有 丰富 的税 收资源 和 较 强 的财政 支付 能 力 才 能 具 有竞 争 优 势 , 无 论 是 但
有企业 总产 值 的百分 比 , 部 地 区为 6 . 2 , 西 2 9 % 而
与税 收竞 争 。改 革 以来从 东 向西 梯度 推进 的 区域
发 展 战略 , 在增 强 东 部 经 济 实力 的 同时 使 西 部 地 区在横 向竞 争 中处 于劣 势地 位 。梯 级税 收 优 惠政
策 使税 收 负担从 经 济特 区 、 海开 放城 市 、 沿 经济 技
・
税 收理论与实践 ・
< 新疆财经) o 8年第 5期 20
西部 地 区税 收竞 争特征 及政 策取向 分析
梁 红梅 . 杨 莉
( 西北 师 范大 学 经济 管理 学 院 , 肃 兰州 7 0 7 ) 甘 300 内容提 要 : 无论 是 自身 经济 实力还 是 财税 制度 安排都 使 西部地 区在 税收 竞争 中先 天不足 , 当 在
论西部大开发中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论西部大开发中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一、标题:西部大开发中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背景分析在全国经济发展中,西部地区一直是相对落后的地区。
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国政府于2000年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本篇论文将从政策制定背景、政策目的和政策对西部地区发展的影响三个方面对该政策进行分析。
首先,制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背景是中国政府希望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提升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以确保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西部大开发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则是为了满足地方政府财政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需求。
此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财政收支平衡、地方财政管理和公共资源的均衡利用。
其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向西部地区提供财政支持,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全国经济发展的均衡。
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注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建设,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模式的转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和谐发展。
最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西部地区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政策资金的注入推动了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的改善,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其次,政策资金的有力投入提升了西部地区的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了人民的民生保障感;最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也促进了西部地区和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互动,有利于全国经济的整体稳定和发展。
二、标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经济学分析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一种财政政策,也是一种宏观调控方式。
本篇论文将从财政政策的原理、政府支出的效应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内在逻辑三个方面,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进行经济学分析。
首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一个具体实践。
财政政策是指国家通过调节财政支出、税收收入和债务等手段,来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政策。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2007.202.47)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2007.202.47)第一篇: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2007.202.4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7]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按照国务院把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指示精神,观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在西部大开发地区的旅游景点和景区从事下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达到全部经营收入70%以上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1款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销售门票(包括景点和景区的大小门票、通票、月票、年票和门禁以内文艺、体育及其他综合艺术表演活动场所的门票)的经营活动;2.在景点和景区门禁以内区域提供导游服务的经营活动;3.在景点和景区门禁以内区域提供游客运输服务(包括利用各种车辆、游船、索道、滑道及其他交通工具向游客提供的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本通知所称旅游景点和景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景点和景区。
本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体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精神,现将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以下统称“西部地区”)。
加入WTO背景下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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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摘
要 :加 入 WT O将 对 我 国 经 济
产 生 巨 大 而深 远 的 影 响 , 一 影 响 不仅 这 对 不 同产 业 是 不 同 的 , 且 对 不 同地 区 而
特 别 是 对 东 西 部 地 区 也 将 是 有 差 异 的 。 本 文 就 我 国加 入 世 贸 背 景 下 , 西 从 部 大 开 发 的 视 角 出发 对 我 国 现 行 税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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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可 否 认 目前 我 国 税 收 政 策 在 各 地 执
优 惠 搬 到 了 西 部 , 多 只 是拉 平 ' 西 最 广 东 部 地 区 之 间 原 有 的 政 策 差 距 , 部原 有 东 的 一 系 列 区域 政 策 倾 斜 并 末 削 减 , 虑 考
到 西 部 基 础 设 施 、 府 效 率 、市 场 化 程 政 度 等 差 距 ,西 部 现 有 资 本 的 凝 聚 力 很 小 。 有 一 个有 利 于 西 部 地 区 的 较 为 明 没 显 的政 策 “ 差 ” 二 是 政 策 优 惠 主 要 局 落 。 限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其 力 度 较 小 , 际效 实 果 也并 不 太 明显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 部 西 九 省一 市 的 10多 家 上 市 公 司 , 8 只有 不 到3 0家 是 按 3 %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3
政 策 进 行 了 审视 ,并 就 利 用 WT O的 规
则 促 进 西部 大 开 发 的 税 收 政 策 取 向 提
出建 议 。 关 键 词 :WT 税 收 政 策 审视 O
取 向
中图 分 类 号 :80 4 2 F 1 .2
西部大开发: 需要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效应。
弓l 外 商投 资 西 部 的 政 策 ,也 不 内 能 不 说足 重 要 原 因之 一 。 从 目前 中 央 出 台 的 吸 引 内外 商 投 资西 部 的 五 大税 收优 惠政 策 来 看 , 与东
部 沿 海 经 济 特 区 相 比 ,并 没 有 多
篇 演 讲
{经 济 学 消 息报 》 《
维普资讯
乡镇 财 政
专 栏 XB U N A lI H A N L l Z L
西部大开发的宏伟战略 . 自 中 央 提 出 已 是一 年 有余 了 。到 目 前 为 止 ,外 商 和东 部 企业 家来 西 部 的投 资 仍 然 不 多 = 以 外商 投 资 为 例 ,9 O年代 所形 成 的 东 部 吸引 外 商 直 接 投 资 占我 国 的 外 商直 接 投 资 的 近 9 % , 而至今 西 部 只 吸 0 引 到 3 左 右 外 商 直 接 投 资 的格 %
局 并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问 题 出在 哪 里 呢 除 了 与 东 部 发 达 地 区 相 比
发 中 .对西 部 地 区 实 行 更 为 优惠 的税 收 和其 他 方 面 的 优 惠 政 策 , 会 破坏 公 平 竞争 ,扭 曲市场 机 制 , 不符合 的 规别 ,导 致税 收优 惠过 多过 滥 破 坏 税 制 的 统一 和
推 进 西 部 太 开 发 需 要 更 为优 惠 的 税 收 政 第
《 济学 消 息 报》曾刊 载 的美 经
国 著 名 经 济 学 家 萨 克 斯 在 北 大 的
一
韩 国 、 加坡 投资 。 甚至 提 出 , 新 即 便 是 其 它 条 件 相似 ,外 资也 愿 意 到距 离 西 欧较 近 的 波兰 、匈牙 利 、 捷 克 等 国 投 资 ,却 不 愿 意 到 距 离 西 欧 较 远 的 俄 罗斯 投 资 。而 且 刊 这 些 地 区 的 投 资 往往 还 具 有 聚 集
对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财税政策的思考
育、 才、 、 人 医疗 社会保障 、 扶贫开发等方面 已有 的专项 转
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行 了更加 优惠 的财税政 策 , 弱了 减 西部大开发财税政 策的优惠 优势 。新 出台的促 进新一轮 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 , 从其实质上说 , 只是对原政 策的
价格政策 、 生态补偿政 策、 人才政策和帮扶政 策等 。本文 仅就 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财政税 收政策 作一些思考和探讨 。
有较强针对性 、 务实性 和可操 作性 的区域 规划 和政 策文
件 。《 中共中央 、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 略的
能力不强的状况还 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 贫困面广量大 、 基
本公共服务能力薄 弱的问题仍然突 出 , 加强民族 团结、 维
●
锯 舀 考 0 年第5 期( 第2 9 . 考21 壬 宪 2 3 总 4 期) 6
置, 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基础地位 , 在实现可持续 发展 中具有特 殊地位。财政税收作为 国家参与再分 配的有效
手段和宏观调控的重要 工具 , 应该在 深入 实施西部 大开
发战略 ,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虽然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对促进西部经 济社会 的
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 但是 , 西部大开发 的财 税政 策与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长 期 “ 不适应 ” 是不争 的事 实。 也 当然 , 个 “ 适 应” 是主 流 , 是矛 盾 的 主要 方面 。 这 不 不 不 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 一是 西部大 开发税 收优惠政 策 涉及的主体税 种单 一 , 且主要是采取税 率式优惠 , 实行免
护社会稳定 的任 务仍 然 繁重 , 西部地 区仍 然是 我 国全面 建 设小康社会 的难 点和 重点 。 由此可 见 , 实 施新 一轮 ” 在 西部大开发战略 中 , 中央仍 然将 对 西部采 取倾 斜 的财政 税收政 策 , 继续利 用财政 税收 政 策调整 西 部地 区 的经济 结构 , 以缩小 西部 地区与东部地 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 其次 , 体现 了中央 主动承 担 支持 西部大 开发 的 责任
“十一五”时期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取向
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占各地区总额的比重为
17
5% ,
2004 年降为 16
9% ,比 1999 年降 低 了 0
6
个百分点,比 1995 年降低了 1
3 个百分点.从人均
GRP 相对 差 距 来 看,自 “九 五"时 期 以 来,西 部 地 区
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差距 一 直 在 趋 于 扩 大.2003 年,
4
东西差 距 扩 大 幅 度 减 缓.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以来,虽然我国东西部发展差距仍在进一步拉大,但
下,导致西部企业 劳 动 生 产 率 低,资 金 利 润 率 不 高,
古、四川 4 省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年 均 扩 大 幅 度 已 明 显 减 少. 在 “九 五 ”前 4 年
地方财力有限,加上“三乱”现象严重,目前西部地区
才高度集中在政府 部 门 和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文 史 哲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古、重庆、云南、甘肃 4 省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
高新技术人才则严重缺乏.西部地区现有的人才管
人才不单纯是总量 不 足 的 问 题,更 重 要 的 是 人 才 结
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若按算术平均值估算,
2004
构和人才体制问 题. 当 前,西 部 地 区 大 量 的 优 秀 人
2006 年第 1 期
于缩小.
表 1 中国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单位:%
GRP 相对水平以全国各地区平均水平为 100.
二、当前西部大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一项 长 期 的 艰 巨 任 务.5 年
多来,虽然我国西部大开发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解读2011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明确了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下简称《公告》)。
为执行好《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通知》(黔国税函〔2012〕82号),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性问题。
为贯彻执行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现就相关政策及要求作如下解读:一、收入总额的计算口径上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政策文件,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规定:西部企业要享受低税率优惠,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具备前提条件,即以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但该文件并未明确收入总额具体范围,而此次下发的《公告》对此进行了明确,即收入总额应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在此之前,各省市对该政策执行中各有差异,而《公告》的出台统一了政策的执行口径。
二、税务机关的审核(备案)权限及流程《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7-27字体: 【大】 【中】 【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
三、对西部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其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四、本通知所称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7]65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财税 (2001) 202号 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财税【2001】第202号发布时间:2001年12月30日状态:部分条款失效财税[2001]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体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精神,现将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以下统称“西部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二、具体内容1.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此条款已废止)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和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联合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第18号令)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
中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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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 3卷
第 1 期 1
西 南 民族 学 院 学报 ・ 学社 会 科 学版 哲
V 12 o I o.3 N .I
N v o.
20 0 2年 1 月 1
Jun f otw s U i r t f a oa t s P i sp yadSc c ne ora o uh et n e i r t nli . hl oh n i S i cs l S v s y o N i ie o o a l e
成 为 中 国经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瓶 颈 问题 、 国的 民族 中 问题 寻 找 途径 , 为使 中 国全 面融 人 世 界 经 济 创 造 条 件 。我 国是社 会 政 策 在经 济运 行 中发 挥 了重 大 的作 用 。 西 部 大 开发 的 财税 政策 必须 在 全 国 的税 制改 革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财 税 政 策 取 向
余 阳
( 四川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财 税 系 , 四川 成 都 6 06 ) 104
摘 要 : 税 政 策将 在 西 部 大开 发 中发 挥 至 关 重要 的作 用 。本 文 结 合 全 国税 制 改 革 及 西 部 地 区 的现 状 , 出制 定 西 部 大 开 财 提 发 税 收 政 策 的 思 路 , 望 能 对 相 关 部 门的 工 作 提 供 一 些 有 益 的 帮助 。 希
些地 区应 该 优 先 发 展 , 必 然 会 造 成 地 区 间 发 展 不 这
发 展 , 此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标 准 就 没 有 必 要 全 国 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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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东 部 地 区 的发展 很 大 程 度是 以牺 牲 西部 地 区 .
平 衡 和“ 二元 结 构” 。在 我 国就 表现 为 东部 发 展先 于
公 平 税 负是 市 场经 济对 税 收制 度 的一 个 基本 要 求, 而这 个 要 求 必 须 体 现在 整个 税 制 的 制 订 中 。 由 于 我 国经 济 发展 的 “ 非均 衡 发展 ” 战略 及历 史所 造 成 的原 因 , 得 东 西部 地 区的情 况 存在 很 大 的差 异 , 使 这
关 键 词 : 部 大 开 发 ; 移 支付 ; 权 ; 观 税 负 西 转 税 宏 中 图 分 类 号 :804 2 1 1 .2 7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4 3 2 ( 0 2 1 — 0 3 — o 10  ̄ 9 6 2 0 ) 1 o 9 4
我 国在经 济 发 展 上 采 取 的 是 “ 均 衡 发 展 战 略 非 模式 ” 它 强调 不 同 地 区有 不 同的 经 济 发 展 条 件 , , 一
西 部 , 西部 差距 扩 大 。西部 大 开 发战 略 的提 出 , 东 无
为 代价 的 ,非 均 衡 发 展 ” 战 略 形 成 了新 的 地 区 发 “ 的 展 的“ 二元 结构 ” 现 在 国家 提 出开 发 西 部 , 应 该 。 就 在 对东 部地 区影 响 最小 的 原 则 下 , 东部 “ 哺” 使 反 西 部 。体 现在 税 收 政 策 上 , 该 逐 步 清 理 和 取 消 东 部 应 地 区及对 外 资 企 业 的 一 些 优 惠政 策 , 加 大 对 西 部 而
地 区 的优 惠力 度 , 如 , 以在 所 得税 上 给予 西 部 较 例 可 东 部更 优 惠 的政 策 。 但 是 我 们 必 须 明确 的是 , 收政 策 只能 在 发 展 税 的初 期起 “ 导” “ 引 ” 引 和 吸 的作 用 , 部 发 展 最 终 起 西
疑是 为解 决 中国 东 西 部 地 区经 济 发 展 不 平 衡 、 部 西
的优惠 政 策 , 最终 减 少税 收对 经济 效 率 的影 响 , 现 实 真 正的 全 国税 制统 一 。
( ) 二 必须 合 理 划分 税权 实行 分 税 制 后 , 于税 收 立 法 权 、 释 权 、 免 由 解 减 权 等高度 集 中在 中央 , 方 政 府 无 权 决 定 开 征 新 税 地 停征 旧税 、 确定 税 收 减 免 , 因此 , 目前 省 级 政 府 没 有 制定 税法 ( 宰 税 、 席 税 除 外 ) 者 税 收 政 策 的权 屠 筵 或 力, 在运 用 税 收宏 观 调控 经 济运 行 方 面 , 地方 政 府 较
的大背 景 下进 行 , 绝不 能 孤立 地局 限 在 西 部 的 范 而
围之 内 。正 是在 这个 前 提下 , 者 提 出如 下 思路 : 笔
( )“ 一税 制” 制定 和“ 一 统 的 差别 税 率” 实施 的
根本 作 用 的还 应 该是 市 场 。随 着 西部 地 区 的发 展 和 全 国统 一 的大 市 场 的 形 成 , 同样 必 须 逐 步 减 少 西 部
之过 去受 到 了 很 大 制 约 , 以有 所 作 为 。尽 管 根 据 难
就决 定 了我 国税 收 制度 的制 订不 能 盲 目地 追 求绝 对 的统 一 , 应该 使 “ 件 相 同 的 纳 税 人 同 等课 税 , 而 条 条
件不 同 的 纳税 人 区别 课税 ” 。 1现 阶 段税 制 的统 一 , 要 应 当体 现 在 税 收 立 . 主 法、 管理 权 的统 一 , 现 在 主 要税 种 的 统 一 , 不 是 体 而 每一条 税 收政 策 的 绝 对 统 一 。 如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标 准, 一些 西 部 的 民族地 区 , 有不 少 县甚 至 没 有一 个 真 正 的一 般 纳 税人 , 由于 没有 一般 纳 税人 资格 , 得其 使 工商 业 在 竞 争 中处 于不 利 地 位 , 响 企 业 和地 区 的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