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侦查讯问中矛盾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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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策攻心策略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浅析政策攻心策略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浅析政策攻心策略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摘要:预审是一种司法程序,是刑事诉讼中审判前的程序。

在预审过程中,侦查人员利用审讯谋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同违法犯罪人员斗智斗勇。

预审人员通过对案件的具体分析和细致的研究发现犯罪线索,同时通过对犯罪人员的心理规律和个性特征进行分析。

本文通过对犯罪人个体特征和不同情境下犯罪人的心理分析,剖析了不同犯罪人所具有的不同特质,并阐述了如何运用政策攻心策略来达到揭露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讯问;侦查谋略;政策攻心一、预审学中关于心理学的描述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

人的心理活动都有一个发生、发展、消失的过程。

人们在活动的时候,通过各种感官认识外部世界事物,通过头脑的活动思考着事物的因果关系,并伴随着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等。

这折射着一系列心理现象的整个过程就是指心理过程。

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审讯是侦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使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斗争从隐蔽转入公开。

审讯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关于自己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为检验已取得的侦查成果及进一步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审讯过程又是审讯人员通过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地直接交往活动,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认识过程。

进行讯问要求侦查人员通晓心理学原理,以便识别被告人、嫌疑人和伪证者隐瞒真相的行为;选择有助于查明犯罪动机和目的,消除有碍于受讯问人供述真情的各种因素的策略手段;确定对待受讯问人的最佳行动方式。

预审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面对面的斗争,同时也是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利用唇枪舌剑同犯罪分子进行的短兵相接的说理斗争。

因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总是采取各种隐蔽方式和诡秘手段,妄图逃避侦查。

当他们被逮捕后,基于他们原来的犯罪立场和特殊的心理状态,绝不会轻易的缴械投降。

他们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总是极力掩盖事实真相,竭力摆脱罪责,往往用拒供或者伪供等手段对付审讯。

侦查讯问中若干矛盾之探析

侦查讯问中若干矛盾之探析
是 侦 查 讯 问理 论 及 实 务 研 究 的逻 辑 起 点 和 必 由路 径
【 关键 词 】 侦查讯 问; 矛盾 ; 无 罪推 定 ; 法 律 信 仰
【 中图分类 号 】 DF 7 9 3 【 文献标识 码 】 A 【 文章编 号 】 1 6 71 - 5 1 0 1 ( 2 0 1 3 ) 0 6 — 0 0 7 4 — 0 4
的其 中三个 主要 矛盾 。

侦 查 讯 问 是 侦 查 机 关 通 过 侦 查 人 员 以言 词 的方 式 从 讯 问 对 象 口 中获 取 信 息 与 情 报 .进 而 查 明 案 件

警 察 追 求 口供 与 犯 罪 嫌 疑 人 拒 供 之 矛 盾
事实 真相 的一种 侦查 手段 。 在侦 查实 务 中 , 如 果 能从
就是 我们 称谓 的“ 千古 之谜 ” 。 所 不 同 的是 . 侦查 与考 古相 比 , 这 种 认 识 行 为 处
于 一种 “ 有意识 对抗 ” 的情 境下 , 可 以说 , 任 何 一 起 罪
司 法 机 关 和 司 法 程 序 产 生 质 疑 和 不 信 任 感 ,大 大 弱
化 了法律 的公 正性及 权威性 。
童讯 中若 干矛局之探 衍
曹小 丽
( 西北政 法 大 学 公 安 学 院 , 陕 西 西安 7 1 0 0 6 5 )
【 摘 要 】 讯 问 犯 罪 嫌 疑 人 是 我 国刑 事 诉 讼 法规 定 的 几 种 侦 查 取 证 行 为 之 一 , 在 侦 查 实 践 中也 基 本 成 为 每 个 刑 事 案 件 的 必 经 阶 段 。 侦 查 讯 问 有 可 能 成 为 案 件 侦 破 的 有 效措 施 , 彰 显 法 律 的 正 义 和 建 塑 警 察 的 良- j f形 象 ;

论侦查讯问中的论说技巧

论侦查讯问中的论说技巧
收稿 日期 : 0 9 2 9 2 0 —1 —2
接 接受 的信 息 。… 主要 是 指 亲情 、 情” 爱情 、 情 和对 友 被 害人 以及 其家 属 的恻 隐 、怜 悯 之情 以及侦 查人 员 对犯 罪嫌 疑人 的 同情 、 理解 之情 亲情 包 括父母 子女 之情 、 孙 之情 、 祖 兄弟 姐妹 之 情等 ; 爱情 有 夫妻 情 、 恋
曹晓 宝
( 北警 官学 院 侦查 系, 湖 湖北 武汉 403 ) 3 0 5
摘 要 : 查 讯 问 中的论 说 是 是 一 种 攻 防 兼备 的 言 语 形 式 。论 说 的语 言应 合 法、 明 、 侦 文 策略 和 灵 活 , 说 的 方 式要 根 论
据 讯 问情 势 的 需要 选 择 , 说 的 内容和 形式 要 兼 具 逻 辑性 和 感 染 力 。侦 查 讯 问 中的 论说 技 巧 有 正 面 宣讲 式论 说 、 面 论 反 批 驳 式 论说 、 面 论据 论 说 与 双 面 论据 论 说 、 互式 论 说 、 辑 推 理 式 论说 和情 感 感 化 式 论说 等 。 单 交 逻
的法律 、 规 、 法 的精 神 和法 制 原则 等 , 侦查 讯 法 立 就 问而言 主要 是刑 法 、刑 事诉讼 法 以及 有 关 的司法 解 释 等 。“ ” 理 主要 是指 哲理 、 伦理 、 公理 、 理 以及科 学 常 的逻辑 推理 等 .它是 介 于法 与情 之 间 的相对 缓 和 的 沟 通 内容 .是一 般人 不需 要 有再 认识 过 程就 能够 直
要 在讯 问中审 时度 势 . 选择 恰 当的展 示 论据 的方 式 。 缺乏论 据 的论 说是 难 以让人 信 服 和接受 的 侦 查讯 问实践 中 , 以用来 作 为论说 的论据 很 多 . 可 有人 将其

反贪侦查讯问十法及运用

反贪侦查讯问十法及运用

反贪侦查讯问十法及运用反贪侦查讯问十法及运用一、直接告知侦查人员对经过法定程序立案后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口气坚决果断,直接告知:你是本案嫌疑犯,不容怀疑。

问后直视犯罪嫌疑人的反应,但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回答,如果其插话或表白应坚决制止。

其目的就是打消其侥幸心理,检察机关已掌握了其犯罪事实。

如问:“陈某某,检察机关已掌握了你受贿的事实和证据,你要如实回答问题。

”二、给其理由侦查讯问人员在基本掌握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原因后,给予其犯罪表示善意的理解或同情,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个可以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这是审讯的关键,讯问人员适时地表达出讯问主题,围绕主题展开情感启示和事实分析。

用情感和事实教育犯罪嫌疑人,使其认识到犯罪事实已被掌握,唯一的出路就是坦白交待问题。

三、强化主题侦查讯问人员在表述讯问主题时,犯罪嫌疑人大多会进行插话否认自己有罪,此时侦查讯问人员要区别情况,用不同语气坚决予以制止。

其目的让犯罪嫌疑人明白企图狡辩、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如义正言辞告知:“检察机关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狡辩抵赖是无用的,证据、事实胜于雄辩,你要老实回答问题。

”阻止后马上返回到审讯主题上,从另外角度或方式表述讯问主题、强化主题。

四、推翻辩解面对侦查讯问人员再次讯问主题,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会再次寻找一些事实上的依据、证据上的依据、借口上的依据或推理上的依据进行无罪理由的辩解。

如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辩解:“我是借王某的20万元钱,是要还给他的,怎么能说是受贿呢?”面对这种情况,侦查讯问人员要把握两点,1、对犯罪嫌疑人的否认及理由,要及时反驳、推翻,同时给予留有余地的机会;2、对事实和证据上的依据,运用已经查证事实和证据进行反驳。

五、钳限思维当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被一步步揭穿后,说与不说心理十分矛盾。

此时,侦查讯问人员应加大对其心理干预,钳制其注意力,限制其正常的思维,采用目光对视,敦促鼓励,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说服教育,促使其说出犯罪事实。

刑事侦查实战技巧

刑事侦查实战技巧

刑事侦查实战技巧刑事侦查是执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和证据搜集的重要环节,其技巧和方法的运用直接影响到案件的侦破效果。

本文将从现场勘查、讯问调查、物证鉴定等方面,介绍刑事侦查中的实战技巧。

一、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的第一步,它能够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在进行现场勘查时,刑警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几点技巧:1. 保护现场:刑事案件现场具有重要的物证价值,在勘查过程中,要做到人员严禁进入、勘查员不得随意触碰物品,确保现场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实施细致勘查:对现场进行细致、有条理的勘查,注意对各个物证进行拍摄、记录和标记,确保现场提供的信息尽可能完整和准确。

3. 与其他部门和专家协同工作:在需要对现场某些特殊区域或物件进行进一步研究和鉴定时,要与犯罪学、法医学等相关专家部门进行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讯问调查讯问调查是刑事侦查中获取嫌疑人和证人口供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刑警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巧和专业能力。

在进行讯问调查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技巧:1. 采用合适的讯问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对象,采用不同的讯问方式。

对于顽固的嫌疑人,可以采用逼供、收买等合法手段,而对于证人,则需要采用谈心、争取等方式来获取信息。

2. 运用有效的心理战术:刑警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观察被讯问人的言行举止,对其心理进行分析,从而找到突破口并施行一定的心理压力,让被讯问人产生内心的恐惧和无力感,进而获得真实的口供。

3. 熟悉案件细节:在进行讯问之前,刑警人员要对案件的细节进行充分了解,对嫌疑人或证人的背景、行为进行分析,以便在讯问过程中能够迅速反驳其矛盾之处。

三、物证鉴定物证是刑事侦查中的重要证据之一,对物证的鉴定和分析是侦查工作的一大难点。

在进行物证鉴定时,刑警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技巧:1. 现场保护与收集:对于现场发现的物证,应当及时进行保护、封存和收集。

要注意正确使用标识、封存袋等工具,避免对物证造成二次污染或破坏。

论侦查讯问中的模糊概念和模糊语言

论侦查讯问中的模糊概念和模糊语言
念和模 糊语 言 的应 用
政策 法 律 攻 心 就 是 运用 有 关 刑 事政 策 和法 律 规定 , 影 响 和瓦 解犯 罪嫌 疑人 的心 理 :在 这 一 谋 去 略 中侦查 人 员 大 量 运用 诸 如 “ 白从 宽 ,抗 拒 从 坦 严 ” 等模 糊概念 和模 糊语 言 等 例 如 , 2o 年 侦 破 的 南 京 栖 霞 区 “ ・5 在 o1 4 2 ”凶
维普资讯
20 06年 7月
第2卷 第3 8 期
新疆警 官高 Pl e O ies Jun lo ij n oi fc r ora fXni g 等专科学校学报 ae a e Acdmy
J! o 6 u.2 o
V 1 NO_ 0. 28 3
贾磊 : 侦查 讯 问 中的模 糊概 念和 模糊语 言 论 有 十分 重要 的作 用 : 在 侦查讯 问 的实践 中 , 们 总结 出 了许 多行 之 人
给 我 们讲 清事 实真 相 , 还是 让 我 们 收 回这个 机 会 以
证 据定 罪 的时候 , 者任你 选择 :” 两
有效 的讯 问谋 略 :下 面结 合侦查 讯 问谋 略和一些 案
【 侦查研究 】
论侦查讯问中的模糊概念和模糊语言
贾 磊 贝 希 石
( 疆警 官高 等专科 学校 基 础部 ,新疆 鸟鲁 木齐 80 1 ) 新 30 1
【 摘
要 】逻辑学要求使用的概念必须清楚、 明确 , 但在现实语境中也存在模糊概念。侦查机关的讯
问需 要事 实清 楚 、 据确 凿 , 也 离不 开模糊 概念 和模 糊 语言 。模 糊概念 和模 糊语 言 具有 抽 象性 、 惑 证 但 迷 性 、 慑性 和灵 活性 等特 点和优 势 , 当地 运用 于侦 查讯 问 中 , 达到 特殊 的效果 ; 在运 用 中应注 意其 威 恰 可 但 合法 性 , 有一 定 的证 据 基础 , 掌握时机 , 时运 用。 要 要 适

浅谈侦查讯问中“囚徒困境”的分析与运用

浅谈侦查讯问中“囚徒困境”的分析与运用

\\
行贿者
招供 拒供
\ 爱贿者 \\
优 ”㈣,在 “ 囚徒 困境 ” 中 , “ 累托 最优 ”是 不 帕
可能实现的 ,因为它不满足理性人的需求 。理性的 人会这样考虑 :假定A 选择招供 ,B 的最优策略也 是招供 ,因为B 招供判5 而拒供却要被判 1 年 ; 年 0 假定A 选择拒供 ,B 最好还是选择招供 ,因为B 招供 不判刑而拒供却要被判 1 年。所 以不管A 选择招供 还是拒供 ,B 的最佳策略都是招供。同样地 ,不管





蠢州■富职业 学院掌报 … … … … … … ・
JU_ FU HU OI Of 明VCT ¨ L L G O l儿OG I O PL E f C O ^ O C L E Z C l l O E
下的犯罪嫌疑人在被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之后 ,由于
缺乏 信 息来 源 ,一方 面担 心 侦查机 关对 自己 的罪行
可 以零 口供提 起 公诉 ,两人 将 分 别获 刑 1 年 和5 0 年
( 05)。 1,
的利 益所 在 ,有 时候 也并 非把 实现利 益最 大化作 为 唯一 追求 。 “ 囚徒 困境 ”之所 以有效 ,主要是 因为 人们 出于 自私 的天性 ,为 了实 现 自己的利 益而相 互 背叛 。尽管 趋利 避害 的 自私天 陡是人 的本 能 ,但 是
利的境况 ;另一方面又担心同案犯在利益诱惑面前 结果将会是 ( 招供,招供 ),fA 均被判刑5 l 和B D 年。

Hale Waihona Puke 嫌 B 犯 \ 招供 拒供

害。犯罪嫌疑人招也不是 ,拒也不是 ,从而陷入了 选择招供还是拒供的两难处境 。 “ 囚徒 困境”模型 最早 由塔 克 ( uk r T ce )在 15 年 给 出定 义 。【 “ 95 1 囚 ] 徒困境”是非合作博弈理论的经典模型 ,属于完全 信息静态博弈。 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 ,侦查讯 问

探析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提出对策

探析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提出对策

探析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提出对策刑事证据作为办案的基础和对被告人定罪的前提,是侦查、公诉、审判三个阶段工作的重要基石。

伴随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实施,刑事诉讼对公安机关及时、有效的收集、固定证据及提高证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德兴市院通过办理公诉案件发现,由于侦查取证中的一些问题,常常使得公诉人在指控犯罪时面临困难和尴尬的处境。

一、取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证据收集不全面、不及时。

一方面忽视对“量刑”或“情节”等无罪、罪轻证据的收集,如立功或自首证据、累犯证据、主从犯证据等,从而导致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工作中遇到困难。

另一方面忽视对有罪供述的补强工作,对于犯罪嫌疑人作有罪供述的,不注重收集可以印证犯罪嫌疑人供述真实性的物证、书证等。

被告人在法庭上一旦翻供,公诉指控将处于被动境地。

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注重对口供等直接证据的收集,对其它证据的收集却不及时。

容易发生基于如现场勘查不及时导致时过境迁证据原貌的缺失,或者证人记忆力变化、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干扰、证据保全不当等原因,而引起证据链条断裂或不完整,导致案件最终因一些关键证据不足,无法起诉。

2、证据形式不完备、收集程序不合法。

侦查人员在取证时责任心不强以及提供给检察机关的相关案卷材料出现纰漏导致证据在形式上的不完备。

如现场勘查笔录、扣押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字,复印件证据或者复制件证据未注明来源又无“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记载,提供鉴定意见的同时未附鉴定委托书等。

侦查人员在取证时一定程度上对犯罪嫌疑人、证人存在诱导性发问。

组织犯罪嫌疑人、证人辨认前,未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组织辨认时,辨认对象差别明显,如被辨认人与其他辨认对象外形差异较大或者年龄相差较大。

单人取证、同一侦查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取证的现象时有发生。

3、矛盾证据不排除。

收集的证据之间不应存在任何矛盾和“合理怀疑”,但是由于侦查条件所限,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讯问、询问内容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在笔录中重大问题、关键环节存在矛盾也时有发生。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在基层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中,嫌疑人审讯与讯问技巧是非常关键的。

只有运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才能够有效地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据,确保案件的顺利侦破。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基层民警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过程中的技巧。

一、正确运用非暴力沟通法非暴力沟通法是一种建立互信和有效沟通的技巧,对于嫌疑人审讯与讯问尤为重要。

在与嫌疑人交谈时,基层民警应该保持冷静并避免使用威胁、指责或恐吓等不适当的语言和行为,而是以平和、尊重的态度与其进行对话。

同时,要注重倾听对方的表达,理解其心理状态和隐含信息,以便更好地调动其积极配合的意愿。

二、运用开放性问题获取信息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中,基层民警要善于使用开放性问题,以便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和供述。

开放性问题通常以“为什么”、“怎么样”、“您觉得”等形式提出,能够激发嫌疑人自由表达,帮助民警深入了解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机。

同时,开放性问题也能够有效地迫使嫌疑人做出更为详细和准确的陈述,为案件侦破提供更多线索。

三、运用闭合性问题核实细节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过程中,基层民警还需要使用闭合性问题来核实嫌疑人的陈述和补充细节。

闭合性问题通常可以用“是不是”、“有没有”等形式提出,需要嫌疑人进行简短回答。

通过使用闭合性问题,可以确保嫌疑人在供述中没有矛盾和遗漏,提高案件调查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运用心理战术与交流技巧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中,基层民警还可以运用一些心理战术与交流技巧,以期达到更好的效果。

比如,可以使用耐心等待的战术,让嫌疑人在沉默中产生压力和不安,进而主动提供信息。

另外,基层民警还可以通过与嫌疑人建立互惠关系,给予适当的表扬和肯定,使嫌疑人产生合作的意愿。

总之,基层民警在嫌疑人审讯与讯问中的技巧至关重要。

通过正确运用非暴力沟通法、采用开放性问题、闭合性问题、心理战术和交流技巧,可以更加高效地获取嫌疑人的供述和证据。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审讯与讯问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侦查讯问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技巧来获取犯罪嫌疑人或相关人员的信息和证据。

正确的侦查讯问策略和技巧对于提高侦查工作的效果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侦查讯问策略和技巧:一、建立信任关系建立信任关系是成功讯问的基础。

侦查人员要尽量让被讯问者感到自己是一个有权威和可信赖的人,并且能够保证他们的言行不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二、选择合适的讯问环境讯问环境对于成功获取信息非常重要。

侦查人员应该选择一个安全、无外界干扰、保密性好的环境进行讯问。

同时,环境的温度、照明、气氛等也要舒适,以促进被讯问者的开放和配合。

三、有效运用沉默沉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讯问技巧。

当被讯问者对一些问题回答不确定、含糊或模糊时,侦查人员可以选择保持沉默,引导被讯问者继续表述,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

四、创造压力和焦虑有时候,为了让被讯问者透露真相,侦查人员可以创造一些压力和焦虑。

例如,暗示证据已经非常充分,可以迫使被讯问者透露更多信息。

但是要注意,创造的压力和焦虑不能过度,以免让被讯问者产生逃避的心理。

五、采用开放式提问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该尽量使用开放式提问,让被讯问者进行自由表述。

开放式提问可以帮助侦查人员获得更多的信息,而不受限于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

六、提供选择题有时候,为了更精确地获取目标信息,可以采用提供选择题的方式。

例如,“是A还是B?”、“是昨天晚上还是今天早上?”这样的问题可以迫使被讯问者在两个选项中选择,并通过回答揭示真相。

七、倾听和观察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注重倾听和观察,通过被讯问者的言语、姿态、表情、语气等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倾听和观察可以帮助侦查人员察觉到被讯问者可能隐藏的信息,并根据观察到的细节进行深入讯问。

八、针对性追问和碎片化提问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根据被讯问者的回答进行针对性的追问,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问题,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此外,碎片化提问也是一种有效的技巧,可以将一个问题拆分为几个部分,逐步获取被讯问者的回答。

论检察讯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检察讯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因 此 , 察 讯 问 的功 能 也 应 围绕 这 五 个 方 面展 开 。 检 这 五个 方 面 具体 体 现 了检 察 讯 问 所独 具 的法 律 监督 功 能 . 对 案 件 事 实及 证 据 本 身 进 行 审查 , 对 侦 查 活 动 既 也
为庭 审 讯 问
发 现 场 细节 的描 述 却 一 带 而 过 、 存 回 避 , 杨 某是 北 意 且
京 某 保 安公 司 的负 责 人 , 一 定 的 朋友 圈 子 , 有 找不 知 底
对 于检察讯问 、 审讯 问 , 庭 检察 人 员 ( 括 审 查 起 包 诉 的 办 案 人 员 、 庭 支 持 公 诉 的公 诉 人 ) 审 判 人 员 普 出 、
发 当 晚其 让 司机 甄 某 开 车 带 领 公 司里 的 三名 保 安 去 赵
某 居 住 的小 区等 候 赵 某 , 由甄 某 对 赵某 进行 指 认 后 , 三 名 保 安将 赵 某 打 伤 , 为 了不 让 赵某 认 出 自己 , 而 自己确
刑事 责 任 的人 ; 、 否属 于 不 应 追 究 刑 事责 任 的 ; 、 3是 4 有
19条 规 定 “ 民检 察 院审 查 案 件 , 当讯 问 犯 罪 嫌 疑 3 人 应 人 ” 第 1 5条 规 定 “ 法 庭 上 … … 公 诉 人 可 以讯 问 被 . 5 在 告 人 … …审 判 人 员 可 以讯 问被 告 人 ” 。为便 于讨 论 , 我
学 高 效 运 用检 察 讯 问 , 之 发 挥 应 有 之 作 用 , 检 察 实 使 是
实基 础 。
二 、 察 讯 问 的 功 能 与 特 点 检
问 前 , 问人 制 定 了详 细 的讯 问 提 纲 。 在 实施 讯 问时 , 讯

试论侦查讯问中精确语言与模糊语言的运用

试论侦查讯问中精确语言与模糊语言的运用

性语 言、 暗示性 语言 、 精确性 语言 和模 糊语言 等 , 本 文主要研 究 击 , 而 使其产 生错 觉 , 出错误 判 断 , 实招 供 , 到 以虚 击 实的效 作 如 达
可 精确语 言与 模糊 语言在 侦 查讯 问 中的运 用情 况 。 众所 周知 , 确 果 。那 么在侦 查讯 问 中, 以运 用模 糊语 言有 以下 几种情 形 。 精
将 给审 判工 作带 来很 多不 便 。像 讯 问犯罪 嫌疑 人 的姓 名或 住址 份 , 具体 日期 实在 记不清 了” 我记 得钱 是有 包装 的 , I ‘ 不是 信封 就
名字 , 用过什 么 曾用 名?… ‘ 罪嫌疑 人你 现在 家住 在什 么地 对准 确地 反映 出实 际情 况 。 , 查有关 人物 线索 和 积案 。 追 在不 明真
的真 实的讯 问意 图 , 又可 利用 被 讯 问人敏 感多疑 的心 理 , 旁敲侧
体 。侦 查 人员 正是通 过讯 问语 言与 犯罪 嫌疑 人进 行面 对面 的思 相 的情 况下 , 策略地 运用 语义 不 确定 的模 糊语言 , 觊可 掩饰 我方
讯 问中, 运用精 确语 言要 求侦 查人 员所 表达 的含 义 是确 定 的, 侦 查人员 和犯罪嫌 疑人对 特定 语言 所表达 的 内容都有 准确 、 同的 相
实做 如下 核 实: 占某 , “ 我们 找 你核 实一 下昨 天发 生 的案子 ” 占 “
理解 与认识 。 司法 实践 中 , 论 叙事 , 在 无 论理 或说 明 , 都要使 用精 某 , 歹徒对 你进 行暴 行时 , 当 是否 还有 其他 伤 害行 为。 ”
L g l y tm dS cey e aS se An o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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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治安案件的询问原则和技巧

浅谈治安案件的询问原则和技巧

浅谈治安案件的询问原则和技巧东宁县公安局绥阳边防派出所张春雷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中用得最普遍、最直观的证据,在民警对被询问人调查的过程中,被询问人往往在趋利避害意识支配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下,虚假陈述或不愿陈述,使案件调查陷于被动.在治安案件办理中,如何灵活运用询问技巧和方法,使当事人准确陈述事实,笔者结合在自己在派出所工作经验,浅谈一下办理治安案件中的询问策略和技巧一、治安案件询问中应遵循的原则一、有理有据原则在治安案件的询问初始阶段,切忌先入为主,先下结论,如:把你殴打某某的事说一下。

民警在询问调查取证过程中,首先应采集相应证据,了解事实真相,询问当事人才能把握主动权,做到有理有据、得心应手。

二、有礼有节原则询问有别于讯问,更不是审问,态度过于冷淡,提问生硬呆板,容易使对方产生反感,甚至形成敌对情绪而影响调查,所以既要严肃认真,又要有礼有节,树立执法的公正性,询问前,应首先准确表面自己的身份,如:我们是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的警察(出示警官证),今天找你调查某案件的情况,其次要警示当事人慎重对待,如: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你应当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询问过程中,要就事论事,讲道理,评是非,循循善诱,打消当事人消极抵抗的心理,使其愿意陈述事情真相。

三、全面细致原则询问笔录要求全面细致、重点突出,所以询问时应遵循七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并按照当事人陈述的方式记录下来,保持其真实性,涉及到受害人是否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和行为人的相貌特征、衣着情况、语音特点、明显标记、物品被损害程度等细节问题,要力求准确。

询问证人时,切记要问清证人与双方当事人或事件的关系,否则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四、有法可依原则办案民警应熟悉和灵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询问过程中,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面对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质疑和诘问时,能够有理有据、从容面对,又可以利用法律法规教育当事人,防止案件再次发生,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浅谈讯问的基本方法和策略

浅谈讯问的基本方法和策略

浅谈讯问的基本方法和策略如果说职务犯罪调查是一门艺术,讯问则是这门艺术中最重要的部分;倘若把讯问看作一把斗败对手之剑,那么运用何种招式使这把利刃发挥最大的威力,则是摆在每一名办案人面前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依据讯问工作的一般规律,以时间节点划分,笔者将讯问工作分为“讯问前、讯问中和讯问后”三个阶段。

一、讯问前(一)讯问前的三项基本任务(1)思考、明确本次讯问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①让思维站在本次讯问对案件调查全局影响的高度,找准突破口、命中要害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动一发而牵全身”。

首先,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每一次讯问,这样才能激发我们应对讯问工作的各项能量储备。

其次,要对通过本次讯问会对全案调查起到哪些作用和贡献做到心中有数,要有的放矢、带着目标上阵。

第三,研判本次讯问的关键点,摸准对手的“七寸”,争取攻其要害、逼其就范。

要知道,一次成功的讯问很可能是打开突破口、扭转攻守态势、全线击溃防线,甚至挖掘新战果的机会。

做好了这第一点,我们就为整个讯问工作的进行开了个好头。

②一人犯数罪、同种罪刑犯数次、共同犯罪等情形,其讯问方法和策略必有所区别,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个人既挪用、又贪污、甚至还受贿,其不同的犯罪行为的动机、手段、心理都是不尽相同的;再比如一个人多次贪污或者多次受贿,其党性、信念可能严重受损,对抗心理会加强;再比如共同犯罪中,分工不同、情节轻重不同,其订立攻守同盟的牢固性必然不同。

所以,面对上述不同情形,一定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依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待。

③不要期望一次讯问就破解全部问题,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职务犯罪调查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拨茧抽丝的过程,讯问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状况,有些甚至在我们预期之外,这就需要办案人要有处变不惊的定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

(2)吃透案件、全面了解被调查人①吃透案件的核心是要快速、系统梳理已掌握的事实和已固定的证据,这些就是调查人员手中的“底牌”,梳理得越清晰,构思“出牌技巧”才越有底气(知己)熟悉案情是奠定驾驭控制全案的基础。

论侦查中冤假错案的遏制——以侦查讯问为视角

论侦查中冤假错案的遏制——以侦查讯问为视角

论 侦 查 中 冤 假 错 案 的 遏 制
— —
以侦查讯问为视角
张 超
( 铁道警察学 院, 河南 郑州 4 5 0 0 0 3 )
[ 摘
要] 近年 来, 冤假错 案吸 引着人 民 的注意 , 刺痛
着人们的神 经 , 人们在谴 责公安 司法机关 办案不利的 同时 ,
也开始质疑 司法的公信力。通过对冤假错案的综合分析来 在此之前 ,须先引入刑讯逼供的一个上位概 案 以及今年的萧山案 、 张高平案 、 李 怀亮 案等等 。 非法讯问方法就 这些冤假错案刺痛着每一个 国人 的神经 ,在法治 念——非法刑讯方法。顾名思义, 进步的今天 ,冤假错案竟然能够走到审判执行这 是讯问时采用 的方法是不合法律规定的,即侦查 讯问人员以不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 的讯 问方法 的, 个环节 , 其原因不能不让人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的强调司法应当实现 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讯 问策略的讯问的一种讯问 公平正义 , “ 顺应人 民对公共安全 司法公正权益保 模式 。非法刑讯方法是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理念 是为现代法律明确禁止的。 障的新期待 ” 、 “ 让人 民群众在每一个 司法案件 中 的,

刑讯 逼供概 述
我 国刑事诉讼法第 5 4 条 明确规定 了采 用刑 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 的犯 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 述和采用暴力 、 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 、 被害人陈述 , 应予以排除。由此可知 , 非法讯 问方 法主要包括刑讯逼供或者威胁 、 引诱 、 欺骗等非法 的方法。 在这些非法讯问方法之中, 刑讯逼供是无 疑是 最 为重 要 的一 种方 法 ,也 是法 律 严格 禁 止 的 方法,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 程 中, 对 犯 罪 嫌 疑人 、 被 告人 采 取 肉刑 、 变相 肉刑 和精 神 折磨 等方 法 逼取 其供 认 犯罪 的行 为 。基 于 此, 本文着重研究刑讯逼供及其带来的相关 问题。 ( 二) 刑讯逼供的危害 1 刑 讯逼供是形成冤假错案的始作俑者 司法裁判 的基础是“ 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 准绳 ” , 这就要求在侦查阶段必须查明案件 的真实 情况 。 一个刑事案件发生之后 , 由于时间的一维性 以及 物 质在 交换 转移 过 程 中不 可避 免地 会 发生 丢 失 ,这使得侦查过程 中收集到的证据往往并不能 还原 整 个案 件事 实 ,尤其 是 案件 的一些 细 节性 问 题 。然 我 国刑事 诉讼 法 在对 证 明标 准规 定 的模 糊 性( 只是笼统地提到“ 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 分” ) ,这又使得侦查人员无法理解何 为案件事实 清楚 , 证 据确 实充 分 这一模 糊 的法律 语 言 , 于是 只 得按其主观上对证明标准 的理解 。对案件真实情 况的主观追求和无法还原整个案件事实的客观情 况之间的矛盾使得侦查人员不得不求助于犯罪嫌 疑人的口供 。 这使得通过讯问手段获得最直接 、 最 便捷的有价值的证据的手段在我 国始终得不到有 效遏 制 。然 而通 过刑 讯逼 供 获得 案件 真 实是 有 其 前提条件的 : 第一 , 刑讯逼供的对象经过证实确实 是本案真正的作案人 ; 第二 , 犯罪行为人在刑讯下 逼供的情况下所作 的供述必须是真实 的。从理论 上讲 , 只有 同时满足这两个前提 , 通过刑讯逼供发 现案件真实才是可能的。然而我国现行司法体制 和客观实际情况却不能确保这两个前提的实现 。 我 国刑诉法将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但还未经审判 机关判决的人称 为犯罪嫌疑人 ,这是 因为侦查权 指 向的对象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犯罪人 ,而是仅仅 是被 怀 疑犯罪 的人 。在 刑讯逼 供思 想 的主导 下 , 侦 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等 同于犯罪人 ,这无疑就是 本末倒置。当犯罪嫌疑人吃尽苦头被迫承认犯 罪

侦查讯问的实践误区及其应对策略

侦查讯问的实践误区及其应对策略

2018年3月第2期总第185期湖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Mar. 2018No. 2 Ser.No.185侦查讯问的实践误区及其应对策略曹晓宝(湖北警宫学院侦查系,湖北武汉430035)【摘要】在侦查讯问的实践中,既有乱抛证据、说服教育不讲时机、呵斥斗狠、急于求成等方式方法的问题,也有犯罪动机、目的讯问不到位、口供矛盾没有排除、从拒供到供认变化突然等讯问内容的问题,还有讯问地点、时间、参与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程序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不断提高侦查人员的讯问技巧。

运用讯问 技巧的要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牢固把握侦查讯问成功的前提条件;二是向犯罪嫌疑人推销“如实供述对自 己有利”的观念;三是因人而异运用适当的讯问策略;四是做好结束讯以确保侦查讯问的质量。

【关键词】侦查讯问;讯问技巧;讯问策略;讯问方法【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8)02—0073—07在刑事诉讼中,通过侦查讯问获取犯罪嫌疑 人的如实供述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近年来,随 着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一系列影响重大的陈年冤 案逐一昭白于天下,我们不难发现,每一起冤、错 案件的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的影子。

这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讯问难的问题,也反映出侦查 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侦查讯问能力不能满足现实需 要的问题。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了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以及对讯问过 程进行录音录像等一系列规定,使得侦查讯问面 临着更大的挑战,应对不当,就会走进误区,影响 侦查讯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侦查讯问实践常见的误区在侦查讯问的实践中,一些侦查人员尤其是 缺乏侦查讯问经验的侦查人员常常会有一些不好 的表现,应该引起注意。

(一)侦查讯问方式方法上常见的问题1.乱抛证据。

浅议侦查讯问中如何发现和利用矛盾

浅议侦查讯问中如何发现和利用矛盾

作 者 简 介 : 颖 : 18 - , , 南禹 州人 , 国人 民公 安 大 学诉 讼 法 学 专业 硕 士 研 究 生 , 究方 向 : 查 学 , 问学 。 张 t 9 7 )女 河  ̄( 中 研 侦 讯
侦查 讯 问是 指侦查 人 员 以揭 露犯 罪 、证 实 犯罪
和查 明犯罪 分子 为 目的对 犯 罪嫌 疑人 以问答 的 形式
侦查讯 问 中可 利用 的矛 盾是 客 观存 在 的 .但并 非 侦 查 人员 所 制造 的 .却需 要侦 查 人员 去 发现 并认 真 筛 选 分析 。 大 的方 面来说 , 从 侦查 讯 问 中的矛盾 可 以分 为三类 , 即犯罪 嫌 疑人暴 露 出 的心理 矛 盾 , 同犯 罪 共
受 到法 律严 重制 裁 的犯 罪嫌 疑人 一定 会 千方 百 计地
侦 查 讯 问 是 侦 查 人 员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正 面 审 查 . 一场 直面 相 向的心理 交锋 和智 慧较 量 。 是 要取 得 交锋 、 较量 的胜 利 , 国家 法律 、 策 和 已经 获 得 的 把 政 证据 作为 锐利 武器 固然 是 十分 重要 ,但侦 查 人员 对 犯罪 嫌疑 人 的心理 进行 研究 。 用合 理 的讯 问策 略 、 使 方法 也是 非 常必要 的。 由于不 同犯 罪 嫌疑 人 在讯 问 中暴 露 出来 的矛盾 各有 不 同 , 以讯 问 的策 略 、 法 所 方 也就 呈现 出复 杂 多样之 势 。虽然 犯 罪 嫌疑 人所 涉 嫌
出的心理 特点 也各 不相 同 ,但 是针 对 他们 的抵 抗 行 为进行 讯 问却并 非没有 规律 可循 。 矛 盾是普 遍存 在 的 , 侦查 讯 问过程也 不 例外 。我
嫌 疑人 的心 理斗 争便 开始 了。一 方 面犯 罪嫌 疑 人对 自己逃 避措施 的 自信 心不 够 , 并且 受 到侦 查人 员 “ 坦

不矛盾律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不矛盾律在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罪嫌疑 人供 词 中的逻 辑矛盾 在侦查 讯 问 中 ,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为 了 掩 盖 罪 有 迹 , 卸 罪责 , 避惩 罚 , 保 护 同伙 , 常 歪 曲 事 推 逃 或 常 实, 虚构 情节 , 编造 口供 。这 些 口供 , 的是 受 审 前 有 就 已编 好 的 , 的是 在受 审 时 临 时编 造应 急 的 。既 有
维普资讯
20 0 6年 1 1月 第 6期
北 京人 民警察 学 院学报 J u a o e igP o l‘P leC l g o r l f i e pe oi ol e n Bj n S c e
Nov.2 06 。0
o 6 N .
遵循 侦查 讯 问的原 则 , 结合 优 秀 讯 问人 员 多 年
的讯 问经验 , 笔者认 为 不 矛盾 律 在 侦查 讯 问 中 的运 用, 主要 体现 在 以下几个 方 面 :

因而 据此 就可对 犯罪嫌 疑 人 的供 词 “ 是否包 含 逻 辑 矛盾 ” 出确切 的判 定 。正 由于不 矛 盾律 具 有这 一 做 功 能 、 用 , 而在 寻找 、 现犯 罪嫌 疑 人供 词 中 的 作 因 发
中的具体运 用 , 便具 有十分 重要 的意 义 。
述 与断 定” 否 则 , 不 能 自圆其 说 , 易 出现 逻 辑 ; 就 容
矛盾 。显然 , 矛 盾 律 的 内容 、 求 , 人 们 识 别 、 不 要 是 判定其 思维 、 达 是 否包 含 逻辑 矛 盾 的理 论 依 据 , 表
地发 现 矛 盾 。因 为 只 有 这 样 , 能 进 一 步 抓 住 矛 才 盾、 揭露 矛盾 , 使犯 罪嫌 疑人 就范 。 迫 那 么 , 侦查 讯 问 中 , 样 才 能 及 时 地 发 现 犯 在 怎

论侦查讯问中的攻与守

论侦查讯问中的攻与守

S N I GY WU E JN E
论侦查讯问中的攻与守
薛 东生
《 孙子 兵法 ・ 形篇 》 中说 “ 不可 胜者 , 守也 ; 可胜 者 , 攻也 。守则不 足 , 则有 攻
余 。善守者 , 藏于九地之下 , 善攻者 , 动于
九天之上 , 故能 自保 而全 胜也 。” 可见攻

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又要尊 重嫌疑人 犯 。累 犯 对 公 安 机 关 侦查 破 案 有 一 定 的
的人 格 , 发 他 产 生 重新 做 人 的 欲 望 。而 反侦查经验 , 审讯 人员防范心理较重 , 激 对

把 握 主 动 , 力 处 于 进 攻 要 达 到 这 样 的 效 果 ,就 必 须 在 审讯 前 做 他 会 把 自己裹 得 严 严 实实 的 ,而 初 偶 犯 努
退却 ,进攻不 等于蛮干 ,攻与 守只是形 式 ,其 目的是 要让犯罪嫌疑人 如实供述
违法 事 实 。笔 者 拟 以 自己 的亲 身 实 践 , 谈 有礼有节 , 既让嫌疑人感 到压力 , 使他如 只 能 适 得 其 反 。 比如 ,审 讯 累 犯 与 初 偶 谈 审 讯 中攻 与守 的辩 证 Nhomakorabea关 系 。
解嫌疑人所持 的心理态度。比如 , 因债务 二人 都有共同的顾虑 ,一是儿 子正在上 表上我们要 看透她 内心所想所 思。在与
审讯 人员发现 , 她对此事也 纠 纷引 起 的非 法拘 禁 案 与 一般 的绑架 大学 , 各方 面都 优秀 , 他们 怕 自己的错误 她 的谈话 中 ,
觉 案 、民间纠纷 引起 的伤害案 与故意杀人 行为影 响儿子的前途 ;二是所 经营 的家 很 后 悔 , 得 对 不 起 她 的 丈夫 万 某 。这 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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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侦查讯问中矛盾的运用
[摘要]利用矛盾法是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常用的方法之一。

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矛盾和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利害关系上的矛盾是利用矛盾法讯问时主要运用的矛盾。

[关键词]矛盾;讯问;犯罪嫌疑人
矛盾是普遍存在着的,而且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盾。

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时时有矛盾。

侦查讯问阶段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着的。

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矛盾和同案犯在利害关系上的矛盾是侦查讯问中的主要矛盾或者矛盾的主要方面。

而犯罪嫌疑人心理上的矛盾则贯穿于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矛盾和同案犯在利害关系上的矛盾的始终。

因此,本文只阐述了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矛盾和同案犯在利害关系上的矛盾的利用方法。

一、利用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的矛盾
长期的侦查讯问经验表明,在具体的侦查讯问中,讯问人员不能仅仅是消极地等待犯罪嫌疑人供述中出现逻辑矛盾,而应该积极主动地寻找、发现甚至有时候更需要想方设法科学地设计出讯问的策略或合理地设置好一些“圈套”,去制造矛盾。

一般来说,设置越多的合理的“逻辑圈套”性问题的,犯罪嫌疑人暴露出矛盾的机率越大。

如,某地审理的一起凶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警方根据相关人员的举报,将重大嫌疑人王某逮捕。

在最初的几次讯问中,王某谎称“到电影院时间为当天晚上7点半,10点30分电影结束”,并以此为据向警方证明自己没有时间作案,始终不承认罪行。

针对这种状况,讯问人员利用不矛盾律的基本理论,严谨地制定出了讯问的策略,巧妙地设置了一系列“逻辑圈套”,对其进行了如下讯问。

“当天晚上你一直在电影院看电影吗?”“是的,我一直都在电影院,从未出去过,即便是卫生间。

我可以发誓。

”“这样看来,你一定很熟悉电影的内容?”“那是当然!”为证明自己所说属实,王某还主动复述了电影的内容。

然而,讯问人员知道,这只能证明他看过这部电影,并不能证明观看电影的时间就是那天晚上。

对此,讯问人员根据不矛盾律原理,又暗设了一个圈套,进而对王某说:“十分巧合,当天晚上我也去同家电影院看了和你同场的电影,演到一半时,影片突然中断,你还记得影片中断时,正在播放什么情节吗?(实际上并无此事)”“……或许,当时……我打瞌睡了,没有印象。

”“你没在电影院睡着吧?”“没有,不过当天确实有些累,不在状态。

”“观众当时反应很大,你没有发现?”“哦,我记起来了,有些观众表现不满,有人破口大骂,还有人吹口哨,场面十分骚乱。

”“是吗?你记得很清楚吗?其实影片并没有中断,现场并没有出现混乱现象。

”“啊,
我再好好想想……”王某吞吞吐吐,难以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如实地交代杀人的经过。

为什么此次讯问能够快速地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显然这是因为讯问人员严谨地制定出了科学的讯问策略,合理地设置了一系列逻辑性“圈套”,致使犯罪嫌疑人在回答一系列“圈套”性问题的时候,数次出现前后“矛盾”,连续地出现相互否定,将矛盾暴露得淋漓尽致,致使犯罪嫌疑人在矛盾中难以自拔。

二、利用共同犯罪嫌疑人在利害关系上的矛盾
首先,收集、整理矛盾,分清矛盾的主次。

在利用同案犯罪嫌疑人利害关系上的矛盾前,侦查人员应仔细分析各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在纵向同伙间的利害关系上,把他们之间的各种矛盾和斗争的材料收集起来,分清主次矛盾,筛选出可以加以利用的矛盾。

其次,找准利用矛盾的突破口,依次讯问。

讯问共同犯罪嫌疑人时,要根据各个犯罪成员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原因、犯罪经历、成长经历、受教育情况、个性特点、心理状态等,选择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作为突破口。

之后根据获取的口供,对其他成员依次讯问,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各个击破。

最后,要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矛盾。

要仔细研究犯罪集团组织内部各成员的地位和作用,弄清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利害得失情况,充分运用其尔虞我诈、相互倾轧的典型事例,致使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矛盾加剧,相互披露,充分暴露内情。

其中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激发矛盾法。

同案犯罪嫌疑人在关押期间,无法相互联系,最担心同伙不能坚守攻守同盟而“变心”。

尤其是那些社会阅历浅的犯罪嫌疑人,既希望攻守同盟,又怕自己失去主动,错失立功减刑的机会。

于是想方设法试探摸底,对侦查人员提到的同伙的名字,十分敏感,担心同伙抢先供述犯罪事实。

针对他们这种心理,在侦查讯问中,讯问人员可以有意地运用含蓄的语言暗示其同案犯已经供述了罪行并揭发了他的罪行,但又不知道是谁揭发了他的罪行,从而激发犯罪嫌疑人的怨恨心理,根据自己的片面的信息去推断“告密者”,并反过来揭发“告密者”的犯罪行为。

当侦查人员不了解被揭发的“告密者”的犯罪行为时,无疑扩大了侦查讯问的“战果”。

在实践中,有时故意拉长某一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周期,在其能看到,又不会影响讯问工作的情况下,连续提讯另一犯罪嫌疑人。

一段时间后,没有被提讯的犯罪嫌疑人在猜疑心理支配下,便会出现其他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述犯罪事实的错觉。

待时机成熟时,侦查人员即可对未被提讯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式讯问,此时往往可以一举突破口供,促使他反过来揭发同伙罪行或者供述犯罪事实。

此方法的特点,是利用同案犯之间的互相猜疑心理,并创造猜疑的情境,使犯罪嫌疑人产生联想并造成错觉,这就是发挥犯罪嫌疑人之间矛盾作用的关键。

2.公开揭露法。

在讯问中,直接把犯罪嫌疑人与同案犯之间的矛盾公开揭露出来,促使其产生或
激化嫉恨心理,加剧同案犯之间的矛盾,离间其关系,从而揭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

这种方法适用于案件中发现的矛盾较多且比较可靠的情形。

或告知同伙已经揭发,并具体点出只有他们才知道的某些事实情节;或者揭露同伙之间在利害关系上存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如受辱之仇,霸妻之恨以激怒犯罪嫌疑人,从而有利于查明案件真相。

对于态度顽固,“死守”同伙的犯罪嫌疑人,更应该使用这种方法,揭发触动其心理上难以愈合的创伤,加剧他们之间矛盾冲突,使之揭发同伙的罪行,达到讯问的目的。

3.暗示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讯问过程中不直接向犯罪嫌疑人揭露矛盾,而是用模糊、含蓄的讯问语言等形式暗示,促使犯罪嫌疑人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思考和联想进行判断,产生错觉,让其误认为办案人员已经查明案件全部事实,无法再继续隐瞒下去,从而不得不如实供述的方法。

这种方法使用于掌握的矛盾不多的案件,讯问人员在运用此方法时,可以运用相关的言辞暗示和情景暗示等方法进行。

此外,运用这种方法时还应注意,暗示的具体内容要与本案有关,但又不是关键的人、事、地点等因素;或是案件的某一情节,甚至是只有同伙才知道的事实。

运用暗示法还需注意,所暗示的内容要经过核实,必须是同案犯之间确实发生的次要的事实。

4.政策攻心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讯问的适当时机,利用犯罪成员之间的猜疑心理,给犯罪嫌疑人讲明同伙成员的虚伪性以及攻守同盟的不牢靠性,以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刑事政策的精神所在。

一是指明犯罪集团必然瓦解和犯罪分子的利己本质;二是告诫他们执迷不悟,不主动尽快坦白,势必会造成被动,而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三是激发他们从思想、立场、感情上与犯罪集团决裂;四是造成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已经坦白的错觉。

这种方法适合那些与侦查机关接触较少,反复讯问经验少的犯罪嫌疑人,他们被关押后担心自己的罪行暴露,所以一经传讯,就神色紧张,很不自然,畏罪心理严重。

这时直接向其宣讲法律政策,告诉犯罪嫌疑人谁先坦白罪行,就会争取主动,得到从宽处理。

特别是对犯罪组织中的从犯、外围人员,使用这种方法非常奏效。

这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前几种方法配合使用。

[参考文献]
[1]朱孝清.试论讯问的策略方法[J].人民检察,2001(10):48-51.
[2]侯英奇.侦查讯问学[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35.
[3]季宗堂.审讯侦查与实践[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11
-13.
[4]王怀旭.侦查讯问研究与应用[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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