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兽药残留
《食品卫生学》课件——农药和兽药残留及其预防
三、食品中常见的农药和兽药残留及其危害
2.有机磷农药:目前农药中毒性最大,毒性有强弱之分。 分类 • 高毒类:甲拌磷、对硫磷、氧化乐果 • 中等毒类:乐果、乙硫磷、甲基乙酯磷等 • 低毒类:马拉硫磷、乙酰甲胺磷等
、数量少。在生物体的蓄积性较低。
三、食品中常见的农药和兽药残留及其危害
2.有机磷农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化学结构相似的有 机化合物。目前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量最大。 毒性: 慢性毒性: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和视觉损失的表现。 急性中毒:胆碱能神经功能紊乱而出现一系列神经系统 中毒症状。 迟发性神经毒作用 多数有机磷农药无明显的三致作用 中毒机理: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
4. 拟除虫菊酯类 特点:
• 高效低残留,高抗性, • 多属中等毒性或低毒性 • 在生物体内蓄积性低 • 急性中毒主要是神经系统症状 • 慢性中毒少见 • 对皮肤有刺激和致敏作用
三、食品中常见的农药和兽药残留及其危害
常见兽药残留的毒性 急性毒性 慢性毒性和三致作用 过敏反应 激素样作用 产生耐药菌株和破坏肠道菌群的平衡
四、预防控制措施
• 登记注册管理 • 生产许可管理 • 经营管理 • 使用管理 • 执行残留限量标准 • 调整农药和兽药的品种结构 • 消除残留于食品中的农药和兽药 • 尽可能减少农药和兽药的使用
课后作业
同学们查阅资料,结合个人的饮食情况,简要说明食品中有机 磷农药残留的危害及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农药残留的方法)。
农药和兽药残留及其预防
案例
2019年3月1日,从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鹿城区公安分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悉,这是温州市首 例因贩卖药残农产品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去年,执法人员对鹿城区德政农贸市场周某销售的韭菜进行抽检,检出含有氧乐果 、腐霉利成分,其中腐霉利超出限量值13倍,高毒农药氧乐果超出限量值120倍。
《农兽药残留》课件
生物检测法
利用生物体内特定酶或 微生物的活性,检测农
兽药残留。
分子生物学方法
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检 测农兽药残留中的特定
基因。
检测步骤
01
02
03
04
样品采集
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确保 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样品处理
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预处理,包 括粉碎、混合、提取和净化等
步骤。
检测分析
农兽药残留的危害
01
健康风险
农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等。长期
摄入含有超标农兽药残留的食品,会增加患癌症、生殖系统疾病和神经
系统疾病的风险。
02
生态风险
农兽药残留对生态环境也存在潜在危害,如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生物多
样性等。农药和兽药的滥用会导致土壤、水源和生物体内残留过多,对
根据所选的检测方法,进行具 体的实验操作和数据分析。
结果判定
根据实验结果,判定农兽药残 留是否超标,并给出相应的安
全建议。
检测仪器与试剂
检测仪器
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质谱 仪、光谱仪等。
试剂
甲醇、乙腈、丙酮等有机溶剂, 各种酶、抗体、抗原等生物试剂 。
03
农兽药残留标准与法规
国际农兽药残留标准
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03
经济风险
农兽药残留问题会影响农产品的出口和国内市场销售,给农业生产带来
经济损失。同时,农兽药残留问题也会影响消费者的信心,降低食品行
业的声誉。
02
农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
检测原理
免疫分析法
利用抗原和抗体的特异 性结合反应,检测农兽
药残留。
农兽药残留
急性中毒表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
轻度中毒:头晕、无力、多汗、胸闷、恶心、食欲 不振,瞳孔缩小、血中胆碱酯酶活力下降20-30%。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有流涎,大汗、 呕吐、腹痛、腹泻、气管分泌物增多,轻度呼吸 困难,血压和体温升高,神志清楚或模糊,肌肉 纤颤等,血中胆碱酯酶活性下降50-75%。
• B. 优点杀虫的药效快,选择性高,不伤害天
•
敌,大多数品种对温血动物和鱼毒性较低,
•
易被土壤微生物所分解,不留残留。而且
•
它们被微生物分解生物分解所产生氨基酸
•
和脂肪酸,又可作为土壤微生物的营养来
•
源,促进微生物的繁殖,同时还提高水稻
•
蛋白质和脂肪的含量,改进大米品味。
氨基甲酸酯类毒性
• 急性毒性毒性抑制胆碱酯酶 的神经毒,但这种抑制是可 逆的
食品加工过程农药残留量的影响
• 常用的加工方法可不同程度地降低农药残留量, 但特殊情况下可使农药浓缩,重新分布或生成毒 性更大的物质
• A.如表面加工方法可减少残留:如洗涤去皮等 • B. 油性加工,农药易溶于脂肪中,如油料作物 • C.有些可与组织细胞中的酶和酸作用,增加农 • 药代谢和降解,可产生较大毒性的代谢
重症中毒:除上述症状表现外,瞳孔小似 针尖,呼吸极度困难、肺水肿,肌纤颤更 加明显,大小便失禁,昏迷及惊厥等。血 中胆碱酯酶活性可下降75%以上。
慢性中毒:迟发性神经炎,急性中毒后第 二周产生神经系统症状,下肢运动失调, 神经麻痹。
慢性中毒国外有观察,对记忆力、血液系 统和视觉损伤的表现。
拟除虫菊酯类
兽药残留的控制
• 1. 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 • 2. 加强药物的合理使用规范 • 3. 严厉查处违禁药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 4. 谨慎使用抗生素 • 5. 饲料生产过程中药物添加剂污染的控制:药物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农兽药残留解析
1 引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既是食品安全监管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而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
《“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结合食品安全实际抽检工作,以及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每年都会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以此对监督抽检的适用范围、产品种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与结论提出统一要求。
2020年度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发布,笔者对《细则》中的农兽药残留部分进行重点解析,并对比2019年《细则》中的农兽药残留部分抽检项目及抽检品种的变化情况,分析了2020年抽检项目的特点,以期为监管人员、检验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
通过提取2019年与2020年《细则》内容中的文字信息,笔者从食品分类、风险等级、检验项目这3个维度整合了两年的数据进而形成规范格式的数据库,并将以上数据分别从抽检样品品种与相对应的检验项目进行作差比对。
此外,笔者对农药残留检验项目和食品类种、农兽药残留检验标准和判定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农兽药残留解析□ 陈羽中 戚平 黄秋婷 陈婷 宋安华(通信作者) 广州市食品检验所以及两年间的变化情况这3个维度进行了数据输出,结合本单位抽检情况归纳了统计信息并进行分析。
2 农兽药残留检验项目种类2.1 农药残留检验项目和食品类种2020年度的《细则》共涉及检验项目124类,其中,农药残留检验项目89类。
以化学成分分类概括以上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有机氯、有机磷、烟碱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及常见油脂类理化指标等,共涉及食用农产品48细类,具体分类情况见表1。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每年都会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目前,2020年度的《细则》已经发布,笔者对《细则》中的农兽药残留部分进行重点解析,并对比2019年《细则》中农兽药残留部分抽检项目及抽检品种的变化情况,分析了2020年抽检项目的特点,以期为监管人员、检验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参考。
兽药残留事例
兽药残留事例兽药残留是指农畜产品中残留有兽药成分。
由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越来越高,兽药残留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尽管现代兽药有着严格的使用规定,但仍然存在兽药残留造成的潜在危害。
以下是一些兽药残留事例。
首先,我们来说说典型的兽药残留——抗生素。
抗生素在畜牧业中广泛应用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特别是猪、牛等家畜。
然而,当兽药被动物消化吸收后,会残留在动物体内的组织和排泄物中。
如果动物被屠宰并成为人们的食物,其中的残留抗生素也就会被人们摄取。
长期摄入过量的抗生素残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潜在风险,如耐药性增强、过敏反应等。
另外一个例子是激素类兽药的残留。
激素类兽药用于促进动物的生长、增加肉类产量和改善肉质。
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种激素类药物,能够抑制动物体内脂肪的积累,使其瘦肉比例增加。
然而,瘦肉精使用不当或超量使用会导致兽药残留。
当人们食用含有瘦肉精残留的肉类制品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如内分泌系统紊乱、生殖系统异常等。
除了抗生素和激素类兽药,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兽药在农畜产品中残留。
比如驱虫剂、防蠕虫剂等。
这些药物用于控制畜禽体内的寄生虫和蠕虫,以保证其健康生长。
但是,当药物残留在肉类和蛋类中时,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风险。
特别是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等群体更容易受到兽药残留的影响,因为他们的免疫系统娇弱或身体对化学物质的代谢能力较弱。
兽药残留的风险并非来源于一次摄入,而是长期摄入导致的。
毕竟现代监管体系下,对于食品和农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的限制是有的。
然而,饮食习惯是兽药残留问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比如大量的肉类摄入、过多的肉类加工品摄入等,都会增加兽药残留的风险。
为了保障农畜产品的食品安全,各国相继颁布了相关的兽药残留标准和监管措施。
生产者需要严格遵守兽药使用规范,确保合理使用兽药,并留意兽药禁用期,以避免兽药残留。
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兽药残留的抽检和监管工作,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有质量保证的产品,避免过度的肉类摄入,保持均衡的饮食。
农业部235号公告(兽药残留)
附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注释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由附录 1、附录 2、
附录 3、附录 4 组成。 1、凡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
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 的,见附录 1。
2、凡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 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 见附录 2。
acid
产蛋鸡禁用
乙酰水杨酸
Aluminium hydroxide 所有食品动
氢氧化铝
物
Amitraz
牛/羊/猪 仅 指 肌 肉 中
双甲脒
不需要限量
Amprolium
家禽
仅作口服用
氨丙啉
Apramycin
猪、兔
仅作口服用
安普霉素
山羊
产奶羊禁用
鸡
产蛋鸡禁用
Atropine
所有食品动
阿托品物Biblioteka Azamethiphos鱼
甲基吡啶磷
Betaine
所有食品动
甜菜碱
物
Bismuth subcarbonate 所有食品动 仅作口服用
碱式碳酸铋
物
Bismuth subnitrate 所有食品动 仅作口服用
碱式硝酸铋
物
Bismuth subnitrate 牛
仅乳房内注
碱式硝酸铋
射用
Boric acid and borates 所有食品动
所有食品动
碘化钠和钾
物
― ― Sodium and
potassium-iodate
碘酸钠和钾
Iodophors including: 所有食品动
兽药残留检验项目
兽药残留检验项目
兽药残留检验项目是针对农产品和食品中是否存在兽药残留进行的检验项目,主要目的是保障人类食品安全和动物健康。
常见的兽药残留检验项目包括:
1. 抗生素类:例如氯霉素、磺胺类、四环素类等;
2. 激素类:例如瘦肉精、雌激素类、孕激素类等;
3. 抗寄生虫胺类:例如硝唑酮、氨膦酸等;
4. 甾体类激素:例如黄体酮、泼尼松、地塞米松等;
5. β-激素类:例如沙丁胺醇、索美塞封等;
6. 禁用兽药:例如硫酸四氯化碳、硝酸沙他唑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农产品和食品,可能存在不同的兽药残留检验项目。
检验一般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或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等方法进行分析检测。
[法律]兽药残留超标典型案例
兽药残留超标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李某在某家禽养殖场养殖三黄鸡。
2021年8月6日至10月18日,李某给三黄鸡每日喂食某品牌中期配合饲料861(该饲料含有抗球虫药物尼卡巴嗪)。
同年10月11日至17日,李某未执行饲料标签上明示的休药期5日的规定,分6次向某禽业专业合作社销售尚在用药期的三黄鸡9700羽,净重11592千克,销售金额共计15万余元。
某市农业农村局对上述养殖场内的三黄鸡进行检验,其中尼卡巴嗪残留量为686μg/kg,超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尼卡巴嗪200μg/kg的最大残留量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立案及判决结果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销售金额1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李某钦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争议焦点及典型意义本典型案例聚焦老百姓关注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彰显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的坚决态度,体现其参与食用农产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成效。
为防治鸡球虫病,兽药尼卡巴嗪被允许在商品饲料中添加使用。
李某在饲养、销售三黄鸡过程中,没有执行饲料说明书上关于兽药尼卡巴嗪休药期的规定,将尚在用药期的三黄鸡予以出栏销售,导致流入市场的三黄鸡中兽药尼卡巴嗪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三黄鸡是老百姓餐桌上常见的禽类农产品,禽类养殖业的从业人员应当严守底线,尽到科学谨慎饲养的注意义务,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市场端开展兽药残留排查行动,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将尼卡巴嗪等兽药纳入禽畜类农产品日常检验范畴、对生产端开展养殖户走访、加强用药知识培训指导,形成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合力。
农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农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尤其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更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种类繁多,来源复杂,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为了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们需要对农村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
一、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的类型及特点(一)农药残留农村地区农药使用较为普遍,但部分农民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使用现象,导致农药残留问题严重。
一些农药生产厂家生产质量不达标,农药成分超标,也会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过高。
(二)兽药残留农村地区兽药使用同样存在问题,部分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追求利润,滥用兽药,甚至使用违禁兽药,导致兽药残留问题严重。
一些兽药生产厂家生产的兽药质量不达标,也会导致兽药残留问题。
(三)非法添加农村地区一些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如塑化剂、吊白块等,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四)假冒伪劣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微生物污染农村地区食品加工条件相对简陋,部分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忽视食品卫生,导致食品微生物污染问题严重。
农村地区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卫生条件较差,也容易导致食品微生物污染。
二、农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一)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二)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使农民在生产、经营、消费过程中,能自觉地遵循食品安全规范。
(三)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检测的投入,定期对农产品、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四)严格执法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生活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在农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首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药残留超标农药是保障农作物生长的必要手段,但过量使用或不当使用会导致农产品残留农药量超标。
这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农药使用管理来解决这一问题。
二、兽药残留超标畜禽养殖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如果残留在食物中超出标准限值,同样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定期检测兽药残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三、假冒伪劣产品农产品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既欺骗了消费者,又损害了农产品行业的良好形象。
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和加强监管执法是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有效途径。
四、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添加剂虽然在食品加工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添加过量会影响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测、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是防止超标的关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二、提高农民素质农民是农产品的生产者,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他们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和化肥,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他们选择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五、推动产业升级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提升整个产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应对措施
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应对措施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兽药及兽药添加剂的广泛应用,在畜禽疾病预防、治疗,保护畜禽健康,促进畜禽生长,减少畜禽发病和死亡,提高畜禽养殖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兽药及兽药添加剂使用知识的缺乏和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个别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厂家,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者,铤而走险、违背国家兽药、饲料生产、使用规定,不择手段,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添加违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等药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治疗畜禽疾病过程中存在用药大剂量,重复用药,滥用药等现象,从而造成畜禽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超标,使动物产品品质下降,不仅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影响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创汇,直接制约我国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本文结合长期从事兽医一线工作的实际,对兽药残留的危害和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1 兽药残留的危害因为兽药残留不能用肉眼发现,只能通过科学的方法检测才能确认,所以兽药残留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很容易被人们忽视。
当人们长期食用含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后,药物不断在人体内慢慢蓄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对人体产生毒性作用,造成严重的后果。
1.1 引起食用者急、慢性中毒兽药残留被称为人体的“隐形杀手”,可引起人的急、慢性中毒。
一次性食用了含有大量兽药残留的动物性食品,会导致人发生急性中毒反应,出现头疼、心慌、烦躁、血压下降,等不良现象,严重的可造成死亡。
如果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慢慢蓄积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食用者慢性中毒。
如氯霉素残留在人体内超量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磺胺二甲基嘧啶残留能引起人的甲状腺癌;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残留,能引起人听力障碍;四环素类药物残留能够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出现四环素牙;硝基咪唑及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能引起人体细胞染色体突变和致畸作用;激素类的己烯雌酚残留可导致人体内分泌紊乱,能引起女性早熟及子宫癌和男性雌性化,造成儿童发育异常、性早熟和肥胖等现象;红霉素、泰乐菌素残留容易造成人的肝损害和听觉障碍;食用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超标的动物内脏,会出现肌肉震颤,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的可致人死亡。
第五章3讲义农兽药残留
二、兽药残留定义
兽药残留: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 组织(FAO/WHO)食品中兽药残留联合立法委 员会的定义,兽药残留是指动物产品的任何 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或)其 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
三、我国兽药残留安全问题
▪ “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中毒事件 ▪ 鲜牛奶中抗生素残留 ▪ 进出口贸易受挫
5、烹调
农药的理化性质决定农 药的去向: • 挥发、分解 • 产生更毒的代谢物 • 结合或转移到食品的 某一成分中
一些蔬菜可用沸水焯一 下,然后再烹调食用。 高温:氨基甲酸酯类杀 虫剂随着温度升高,分解 加快。
温 馨 提示
均衡饮食很重要,吃得种类多一点,不要偏食。
小心反季节蔬菜和大棚菜,尽量选购当令盛产的蔬果。 改掉爱购买外形美观果蔬的习惯。 连续性采收的农作物应特别加强清洗次数及时间 选购具有特殊气味的洋葱、大蒜;需去皮才可食用 的,或有套袋的果蔬。 中间有空心,形状不规则且又硕大无比的草莓,一般 是激素过量所致。
除方法
水果削皮后几乎可除 掉全部农残,不管水溶 还是脂溶。
除外层叶可除蔬菜中 的农残。
4、储藏
耐储存果蔬最 好不要放在冰
箱里保存
空气中的氧和蔬菜中的酶等活性物质与残留农 药反应,可以使农药氧化降解。在正常室温下, 每放置24小时,果蔬中的化学农药的平均消失 率为 4.8%。但如果在低温下放置,则会使残留 农药的下降率相应减少。因此,耐贮的果蔬放 置一段时间可以减少农药残留量,降低其毒性。
农药的分类
大多为酸性,在 碱性环境下分解
失效
按来源分类
▪ 有机合成农药: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 酯等。有机农药应用最广,但毒性较大。
▪ 生物源农药:包括微生物农药、动物源农药和植物源农药 三类。如:苏云金杆菌杀虫剂、昆虫激素、大蒜素。
兽药残留限量新标准
兽药残留限量新标准
兽药残留限量新标准,即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GB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20年
4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规定的兽药品种增加了76种,增幅为%;残留豁免
品种增加了66种,增幅为75%;残留限量增加了643项,增幅为%。
新标准还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
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
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
值一致率达90%以上。
此外,新发布的标准还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
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请注意,该标准仅适用于原始初级动物性产品,不适用于加工后的制品,如餐饮烹饪加工食品、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产品、乳制品(奶粉、奶酪、黄油、冰激凌)等。
生产经营者需加强原辅料控制,源头控制好进货关。
如需更多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相关的信息,可以访问中国政府网官网查看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兽药残留总结
兽药残留总结兽药残留问题是当前农产品安全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兽药残留不仅会影响动物本身的健康,还会对食品环节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从而对人类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以下是关于兽药残留的总结。
一、兽药残留的来源兽药残留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1.合理使用兽药:合理使用兽药可以提高病兽存活率、减少经济损失。
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导致兽药残留过高。
2.劣质兽药:一些劣质的兽药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这些兽药不仅不能治疗疾病,还会对动物体内器官造成伤害,导致兽药残留过高。
3.非法使用兽药:一些兽药虽然被禁止使用在食品动物上,但是仍有人为了治疗疾病或者提高养殖效益而非法使用兽药,这样就会导致兽药残留过高。
4.环境污染:环境中的污染物质会进入动物体内,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这些污染物质包括农药、有害金属等。
二、兽药残留的危害兽药残留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动物有害:兽药残留过高会对动物体内器官造成伤害,导致乳腺炎、肝脏病、肺炎等疾病,影响肉类和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2.对人体健康有害:食用含有兽药残留的肉类和乳制品,会导致人体体内兽药元素超标,从而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例如不孕不育、过敏等。
3.对环境有害:使用兽药过多或者不当,会导致兽药残留产生环境污染,如排放渣土、兽粪等,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三、兽药残留的预防控制目前,解决兽药残留问题的根本方法是从源头控制兽药残留,以下是预防控制兽药残留的几个方面:1.管理好养殖场:要加强养殖场的管理,建立健全养殖记录,实行动物健康检查和疫病防控措施,减少使用兽药数量和频率。
2.使用合法饲料:应使用合法的饲料,对饲料中含有的兽药残留进行检测,保障饲料安全。
3.强化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动物药品管理制度和兽药残留检测体系,制定行业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操作流程,避免违法使用兽药。
4.科学用药:根据动物生长情况、疾病类型和疾病程度,科学合理使用兽药,减少用药量和频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总结
兽药残留总结
兽药残留是指农畜产品中残留的兽药及其代谢产物。
兽药残留对人类健康和环
境造成潜在危害,因此对于畜产品的兽药残留监测与控制至关重要。
兽药残留的来源
兽药残留主要来源于畜禽的使用和饲料中添加的兽药。
畜禽生长过程中常常需
要使用兽药来预防和治疗疾病,但如果使用不当或超量使用,就会导致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的危害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长期摄入含有兽药残留的畜产品可能导致慢性
中毒,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2.环境污染:兽药残留还可能通过畜禽粪便等方式进入土壤和水体,
对环境造成污染。
兽药残留监测与控制
1.定期监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畜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进行监测,
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2.加强管理:加强对畜禽饲养管理的监督,规范兽药的使用和饲料添
加,防止兽药残留。
3.加强宣传教育:向养殖户和消费者普及兽药残留知识,引导他们正
确使用畜产品,提高健康意识。
成果与展望
近年来,我国对兽药残留监测工作加大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仍然面
临一些挑战,如监测手段和技术需要不断改进,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未来,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兽药残留的监测与控制工作,保障畜产品安全,确保人民健康。
以上是对兽药残留的总结,希望能引起社会对畜产品安全的关注,保障人类健
康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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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摘要:随着农兽药的使用,使得我们所食用的动植物食品中残留了农兽药,不同的农兽药会分别对我们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的危害,所以人们越来越关心农兽药残留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影响。
关键词:农兽药残留;动植物食品安全;人体健康;
Abstract: With the use of pesticide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s, making the pesticide and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the food we eat, different pesticides and veterinary medicines were we cause different hazards to human health, so people are increasingly concerned about the impact of pesticide and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food safety. Keywords: pesticide and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plant and animal food safety; human health;
一、农兽药的使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人类的数量明显上升,因此需要充足的食物提供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的动植物产量也需要提高来满足我们的需求,然而在动植物的生长过程中有许多种因素使得产量降低,虫灾、疫症等灾害在动植物的生长过程中影响尤为严重。
因此人们为降低这些灾害的影响,在动植物的生长过程中加入农兽药以降低灾害提高产量。
然而在农兽药的使用时间越来越长的时候,许多病虫灾害都对农兽药起的较强的抗药性,为了保证食品的产量,在动植物生长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加大农兽药的使用量来保证产量,这样也使得食品中农兽药的残留量逐步增加,对人体的危害也越来越明显,引起人们的对食品安全的质疑。
农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残留农药是指蔬菜在喷施农药后残留在蔬菜表面的农药及有毒代谢物、降解转化产物和反应杂质的总称。
蔬菜大多数生长期短,病虫害比较严重,种植过程中需多次施药,加上施药后采摘间隔短,造成蔬菜农药残留过量。
当农药残留在人体内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将无法避免地发生各种病变,毫克级的有机磷类农药即可致人畜于死地。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由农药残留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所占比例越来越高。
占总中毒死亡人数的20%左右。
常见的残留农药主要是有机磷类农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如甲拌磷、甲胺磷、氧化乐果、对硫磷和三唑酮、甲氰菊酯、氯氰菊酯等。
兽药可以添加到饲料和饮水中来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其中很多药品可以起到加速生长作用。
如可以加速蛋白质沉积,降低脂肪在屠体沉积来增加瘦肉率。
但是,在肉制品和其它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及兽药的代谢产物残留对消费者健康起到严重的危害作用。
兽药残留主要有以下的危害:有些残留会引起食物中毒。
如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 9个区、300多人。
“瘦肉精”又称盐酸克伦特罗,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如果被人食用后,发生急性中毒会表现出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动,手抖甚至不能站立,头晕,乏力等症状。
还有些药物的危害表现为过敏反应及变态反应。
一些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磺胺类药物、四环素和某些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能使部分人群发生过敏反应。
这些抗菌
药物残留于动物食品并进入人体后,就会使部分人群致敏,产生抗体。
当这些被致敏的个体再接触到这些抗生素时就会与抗体结合生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发生过敏
反应,轻者出现寻麻疹、发热、关节肿痛及蜂窝组织炎等,严重时会发生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
兽药残留的另一危害是在饲料中长期使用抗生素,许多细菌产生了耐药性,这种耐药菌株很容
易在动物与动物,动物与人之间转移。
如果不加以控制兽药抗生素的滥用,将会导致人得病后无药可治的后果。
因此,对肉品中兽药残留进行检测,保障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三、如何减少农兽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尽管农药有毒性,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但全面禁止农药也是不现实的。
只有高度重视农药污染,积极面对农药残留毒性问题制定有效的防治控制措施才是正确的态度。
(1)积极贯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的方针。
在病虫草害的防治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要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因地制宜的合理运用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措施,从而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控制病虫害的目的。
(2)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为了安全地使用农药,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选用本事毒性低、安全性大的农药品种,也就是对非防治目标生物的毒性接近于零的农药,淘汰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如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呋喃丹等,从根本上解决因高毒农药造成农药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中毒问题。
(3)合理使用农药。
根据农药的性质和病虫杂草发生的规律,合理的使用农药,以最小的用量获得最大的防治效果,这样既降低了用药成本又减少了农药对环境的污染。
兽药残留是指给畜禽使用兽药或添加剂后,药物以其原形及其代谢产物的形式蓄积或储存在动物的细胞、组织、器官或可食性产品中。
兽药残留的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兽药自身质量的问题;二是兽药在使用过程中违规。
使用的主要兽药有抗微生物制剂(包括抗生素、化学治疗制剂)、驱寄生虫剂和激素类以及其他生长促进剂等,尤其是近年来,为预防和治疗家禽和养殖鱼患病而投入大量抗生素、磺胺类化学药物,造成药物残留在食品动物组织中,伴随而来的是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随着膳食结构的不断的改善和对动物性蛋白需求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肉制品,奶制品,鱼制品等动物性食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食品兽药的残留也引起了普遍的关注。
制定动物性食品安全法,加强兽药残留监控。
尽快制定对兽药安全使用和违法使用处罚的法规,制定国家动物性食品安全的法规,把兽药残留监控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大对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的监控力度, 严把检验检疫关, 严防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入市场, 对超标者给予销毁和处罚, 严格执行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以保障动物性食品的食用安全性。
加强对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的管理。
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禁止不明成分的兽药进入市场,加大对违禁兽药的
查处力度; 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控、严禁使用农业部规定以外的兽药作为饲料添加剂;对上市畜产品及时进行兽药残留检测,若发现兽药残留标者立即禁止上市并给予处罚。
这样在源头和终端两个环节控制,才能促使经营者按规定使用兽
药及饲料添加剂,才能使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值真正降到最低限度。
(2)加大宣传力度, 从畜牧生产环节控制兽药残留量。
通过各种媒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让广大饲养者认识到兽药残留物对人体健
康的危害。
加强饲养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兽药,从畜牧生产环节控制兽药残留量。
严格规定和遵守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以及休药期等,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未被批准的药物;严禁或限制使用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或可能具有/ 三致0作用和过敏反应的药物,尤其是禁止将它们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对允许使用的兽药要遵守休药期规定,特别是对饲料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等。
(3)加强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兽药残留分析方法的研究, 建立药物残留分析方法是有效控制动物性食品中药物残留的关键措施。
完善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特别是快速筛选和确认的方法,加大筛选兽药残留试剂的研究和开发力度。
积极开展兽药残留的立法和方法标准化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使我国的兽药残留控制与国际接轨。
(4)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测,合理降低兽药残留量。
食品加工企业要做好原材料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 采用适当的加工方法如热处理、烹调等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如金霉素、土霉素在烹调过程中可转变成异金霉素、A和B阿朴氧四环素,较为安全。
(5)搞好兽药的开发与研究,研制/ 三无0兽药产品。
重视中兽药、微生态剂和酶制剂等高效、低毒、无公害的兽药或药物添加剂研制、开发和应用。
如微生物制剂、中草药和无公害的化学物, 尤其是中草药添加制剂和微生物制剂。
研制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无公害、无残留、无污染的兽药产品,实现无公害绿色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