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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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招标文件

ZB-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一、招标邀请函

**单位将对**厂房进行招租招标,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请参加的单位、人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标的综述

此次项目标的为**单位位于浦口高科二路的厂房,详见下表。

**招租一览表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投标,对该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均严格对照执行。

3、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上述文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另须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作废标处理。

4、经营范围:

(1)本次招标要求见浦口高科二路厂房招租一览表。该房屋可以用作简单加工、组装或公司办公,严禁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和噪音的项目等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其他经营范围。

(2)不得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

(3)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详见浦口高科二路厂房招租一览表。投标单位须提供转账的电汇回单复印件或由投标单位开具的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方可参与投标(现金、现金缴款单及银行本票一律拒收)。未中标单位如无违规行为给予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换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账户:

账号:

开户行:

6、标段划分:本次招租招标为1个标段。

7、投标报价

(1)本次招租招标,按房屋建筑面积报价(元/M2·天),详细报价格式见《投标报价表》。

(2)本次招租招标,设有底价(详见**招租一览表),投标报价三年的平均日租金不得低于底价。

8、现场勘验及答疑

(1)本次招租招标,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勘验。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招标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招租招标,招标人将不组织集中答疑,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承租人须知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营,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租赁期限

(1)总租赁期为三年,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出租人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等费用约定详见承租人须知第6条。

(2)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租赁合同到期,若无违规行为,在承租人办理完退场手续后10日内,出租人将给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承租人必须及时交纳租金,租金采用预付方式,每半年一付。中标人需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期租金。以第一期租金缴纳时间为基准,每期租金均须逐期提前15天预付。

(2)中标人须按通知及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15内付清第一期租金,否则招租人可以重新确定承租人,并有权没收中标人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

5、转租禁止约定: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承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标的整体或部分房屋、场地对外出借、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装修改造

(1)此次招租招标的房屋均由承租人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人承担。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单位资产经营管理处及总务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2)承租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人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出租人无偿获得,出租人不予经济补偿。

7、租赁期间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水、电、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必须与学校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合同附件)。

9、承租人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0、承租人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人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人无关。

五、评标办法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本标采用单因素评标法评标。

3、关于中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三年总价)的最高价中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企业法人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需有法人及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3、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4、企业运营方案,包括企业简介、发展规划、组织架构等(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5、投标报价单(按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报价)。

6、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七、关于废标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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