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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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保障房管理及可持续发展——“十二五”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思考

本期聚焦:保障房管理及可持续发展——“十二五”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思考

文章 编号 :0 9 6 0 ( 1)5 0 0 — 5 10 — 0 02 20— 0 8 0 0 中图分类号 :23 F9 文献 标识码 : A 作者 简介 : 邢海峰 ( 6-) 男, 1 8 9 博士 . 研究员 .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城 乡规 划管理中心 副主 任 . 究方向 . 乡规划及其管理政策 。 研 城
t e lc fAfo d be Ho sn u py p o lm s At r s n , h fo d b e Ho sn o s u t n a e h a k o fr a l u i g s p l r b e . e e t t eA f r a l u i g c n t ci sh v p r o b e u c e n alr es aet r u h u ec u ty b t o a h e es c o l ft e1 t i eYe rP a e n l n h do g c l o g o t h o n r , u c iv u hg a h 2 h Fv - a ln a a h t t o as e e d n t ee tb ih e to r a o a l n fe tv u p y s se fAfo d b e Ho sn . lo d p n so h sa l m n f e s n b ea d ef c ie s p l y tm o f r a l u i g s a T r u h a ay i o e c u e a a e i a t o h f r a l o sn o iy t e p p rr ie h h o g n lss f h a s st th v mp c s n te Afo d b eH u ig p l , h a e a s st e t h c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住保[2010]3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9.28
【实施日期】2010.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
腾退办法》的通知
(京住保[2010]30号)
各区、县政府:
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北京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原住房腾退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京建发[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京建发〔2011〕88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地组织并指导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新时期我委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兴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利于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的原则,经委2011年第四次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时原则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

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设置如下:组长:隋振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常务副组长:朱和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冯可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宋海立(中共北京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成员:人事处、综合处、法制处、监察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市场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住房保障办公室、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造价管理处、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注册中心,注册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工作,确保“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北京市西城“十二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北京市西城“十二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西城区“十二五”时期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1年3月目录前言 (1)基本概况 (1)(一)规划范围及年限 (1)(二)规划依据 (2)市政部分一、西城区“十一五”时期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及成就 (3)(一)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3)(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 (3)(三)旧城平房区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 (8)二、主要存在问题 (9)三、西城区“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10)四、西城区“十二五”市政基础设施总体发展思路及目标 (11)五、“十二五”时期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重点 (14)(一)重点功能区基础设施保障 (14)(二)重点工程项目 (16)六、保障措施建议 (23)(一)旧城改造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23)(二)切实发挥规划指导作用 (23)(三)加大服务型政府建设 (23)(四)加大宣传力度 (23)交通部分一、西城区现状交通基础设施情况 (24)(一)城市道路 (24)(二)公共交通系统 (28)(三)停车系统 (30)(四)自行车与步行系统 (31)(五)交通管理系统 (32)二、现状问题和症结探寻 (32)(一)现状问题 (32)(二)症结分析 (34)三、西城区“十二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目标 (37)(一)北京市交通发展目标 (37)(二)西城区“十二五”期间交通发展目标 (37)四、西城区“十二五”交通系统建设规划 (42)(一)规划原则 (42)(二)西城区“十二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43)五、实施建议 (54)前言基础设施是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公共设施,包括公共工程、交通设施等,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城市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先导地位。

“十一五”时期,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市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首都发展向国际化大都市跨越、加快推进“三个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关键时期,也是北区、南区实施行政区划合并后西城区的重大发展机遇期,《西城区“十二五”时期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市政、交通各专业发展和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各专业、各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北京市市情及北京考点试题及答案(三)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北京市市情及北京考点试题及答案(三)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北京市市情及北京考点试题及答案(三)1、单选题如今,许多外国人喜欢游览北京的胡同,原因是_____A: 旅游消费的钱少B: 北京胡同有独特的历史文化C: 北京胡同的环境好D: 北京胡同交通方便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试题分析: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其职能众多,文物古迹丰富,其中北京胡同已经成为一种特色的文化,与老北京的建筑风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久远的历史产物,在世界其他地方难以看到,所以许多外国人喜欢游览北京的胡同。

2、单选题有中国“硅谷”之称的是_____A: 北京中关村B: 清华大学C: 中国科学研究院D: 北京大学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试题分析:北京的教育、科学和文化发达,这里不仅集中了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众多科学研究机构,而且荟萃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百余所高等院校,所以北京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北京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

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目前首都北京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是_____A: 人才缺乏B: 沙尘暴C: 水资源缺乏D: 交通拥挤、住房紧张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试题分析:北京位于华北地区,冬春季风大,多沙尘暴,所以B正确;北京人口密集、城市集中、工农业发达,所以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住房紧张,所以C和D正确;北京高校密集、科研机构众多,人才密集,所以A错误。

4、单选题下列关于北京市地势特点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A: 西北高,东南低B: 东北高,西南低C: 西北低,东南高D: 东北低,西南高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试题分析:北京市西有太行山,北有燕山,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部,省内的永定河、潮白河都有西北流向东南注入渤海,故选A.5、单选题关于北京自然环境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A: 气候冬冷夏热,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B: 大致位于116°E、40°SC: 由于北京处于干旱地带,无河流流经D: 北京市处在华北平原北部,北面、西面多山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试题分析:北京市大致位于116°E、40°N,地处华北平原的北部,北面是燕山,西面是西山,属于半湿润地区,有潮白河、永定河等河流流经,属于温带季风气候,故选项D符合题意。

试析公租房退出机制及其完善

试析公租房退出机制及其完善

试析公租房退出机制及其完善论文摘要自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以来,公租房逐渐成为“安居工程”中的一项新措施。

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迅速发展,庞大的外来人员涌入城市,公租房暴露出很多自身的不足,尤其是不完善的退出机制,导致住房分配公平有效的目的难以实现。

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不仅有利于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

论文关键词公租房退出机制住房保障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发展至今,已经建立起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廉租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作为一项新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了部分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效改善了社会矛盾,逐渐成为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力军,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但是,回顾近几年我国公租房的发展历程,发现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不完善的退出机制一直是困扰我国住房保障的瓶颈。

确立科学的退出机制,才是促使有限的公租房得到高效利用、落实安居工程的“生命线”。

本文将通过分析公租房“僧多粥少”的现状,探讨退出机制的立法规范,提出从严格准入到后续保障等的一系列完善退出机制的合理建议。

一、公租房目前,我国对公租房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就其特点来看,它是面向城镇中等收入偏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出租的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

建设公租房是政府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和新就业职工等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过渡性方法。

(一)公租房的产生随着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许多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的改善。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涌现大量外来人口,导致居民的住房刚性需求随之增长。

房地产市场的畸形繁荣,商品住房价格“高高在上”,城市中存在大量的无力购房者,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外来打工人员以及刚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等被称为“夹心层”的社会弱势群体。

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于“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京政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实施规划(二〇一二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展实施引导第三章发展建设重点第四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第二个五年建设时期;是首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新城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形成系统、规模发展的重要阶段。

通州、顺义、亦庄等重点新城作为调整城市空间结构、疏解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主要载体,迎来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新城的重要机遇期。

充分发挥重点新城在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巨大潜力和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战略,促进实现“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规划范围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市域城镇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为通州新城、顺义新城、亦庄新城。

同时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的新要求,规划统筹研究了亦庄新城与大兴新城的整合发展,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统称为“亦庄-大兴新城”。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新城建设以“强化重点、示范带动;分类发展、全面推进”为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创新、机制适应、改革突破的基本方针,以全市统筹的产业布局带动提升新城产业层次和产业特色,以市级及新城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改善新城的生活服务水平,以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城的市政及交通支撑条件,加快形成与承载首都功能相配套、与区域城市群相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新城。

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全文

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全文

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序言跨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我们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洗礼的全球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首都北京在成功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之后,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风险挑战,制定科学的战略安排对首都立足新的阶段变化、向更高发展水平迈进至关重要。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首都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的五年规划,是首都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二五”期间首都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批复。

第一篇新时期的战略选择第一章过去五年的发展成果“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克服重重困难,成功举办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盛会,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办任务,积极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力推动了全市的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过去五年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最高、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首都经济实现重大跨越。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总量达到13777.9亿元,人均超过1万美元。

经济发展高端化格局初步形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初具规模,首都经济特征进一步显现,第三产业比重达到75%。

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变迁研究

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变迁研究

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变迁研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北京市住房问题逐年加剧,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就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变迁进行了研究,总结出以下几个阶段和主要措施。

一、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住房改革初期,实行单一制度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重点是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

在此期间,首先实行了住房制度的改革,取消了“生产队、公社、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住房,实行住房的commodity化。

同时,为了解决无住房家庭的住房问题,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单一制度”措施,实行了国家分配的住房保障制度,确定了城市住房制度和农村住房制度的划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通过单位分配获得住房,农业和城市不区分住房。

不仅有住房保障,还有针对住房政策,如公积金制度、倡导居民购置自有住房等。

二、 90年代中期至2000年初:住房体系初步形成,增加人才住房保障90年代中期至2000年初,北京市住房问题持续严重,城市规模扩大,居民租房比例增加,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的住房保障难度加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开始建立灵活多样的住房保障体系。

此时,政策主要措施是建立以住房保障制度为核心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对房屋的调控,强制执行房屋征收制度,增加人才住房保障措施,建设筹集经济适用房、公共住房、廉租房等等,同时推广了共有产权房模式,为低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实际的住房保障。

三、 20世纪初21世纪初:住房保障政策进一步细化20世纪初至21世纪初,北京市住房问题有所改善,人性化住房保障政策层出不穷,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

针对新市民住房保障困难,北京市改革公租房制度,推行“租赁为主、分类施策”的房地产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和无房职工住房供给机制的创新。

为了强化购房税收调控,北京市实行购房限贷政策,增加了购房人购房的门槛成本,促进了租赁市场发展。

另外,还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如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优惠购房等等,用以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探讨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探讨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探讨摘要: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

中央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各类保障房建设,将新建各类保障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期末使保障房的覆盖率达到20%。

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保障房建设,完成“十二五”保障房建设任务,资金将是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对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予以探讨。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渠道一、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等。

为实现“住有所居”,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是新建各类保障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期末使保障房的覆盖率达到20%。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发展目标,将建设、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100万套,竣工70万套。

如此规模的保障房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

因此,建设及完善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分析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政府投入政府投入是保障房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为确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落实保障房建设资金,国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住房保障资金,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专项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

尽管政府投入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比较多,但资金规模是有限的。

首先各地财政收入不均衡,经济不发达地区预算投入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与其投资规模相比远远不够;其次,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只能作为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不能支持其他保障房项目;再次,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近几年全国各地土地成交量锐减,成交价格也受到打压,导致地方政府与出让土地相关的财政收入普遍减少。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研究报告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研究报告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调研报告市场部武冯1、中心简介: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企业,承担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收购和运营管理的基本使命。

2、中心成立背景“十二五”期间中国保障房建设力度前所未有,每年要新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资金需求量之大也是前所未有。

而90%资金需地方政府解决,资金是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方面,公租房还贷周期长借钱难,筹资难度也比较大。

在中央规定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中,土地出让净收入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但在房地产调控下,土地市场普遍比较冷清,一些城市土地出让收入大幅降低。

另一方面,由于信贷政策的收紧,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遍很难申请到开发贷款。

保障房项目虽然可以申请到开发贷款,但是银行没有给予优惠政策。

利率和贷款期限没有优惠。

“经适房或限价房的情况还好一些,因为销售款可以相对快一些回笼。

但出租方式的公租房,面临的资金压力更大。

如在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土地、建安等建设成本大约1万元/平米,如果是企业持有的话,以公租房每月每平米租金20元来计算,即便不计算利息,也要40年才能还清。

而且银行也不可能提供期限这么长的贷款。

”为此,各地纷纷建立保障房建设投融资平台,北京市成立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陕西省成立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公司,湖南在加快组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

3、中心概况级别:市国资委下属一级国有企业,正局级。

资金: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作为投资中心出资人。

由市财政直接以货币形式注资100亿元,且市财政每年还注入资本金,对投资中心进行增资,确保投资中心可持续运转。

是北京市一次性注资最大的国有企业。

出资: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作为出资人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C座4层领导:第一任总经理为金焱决策机构:北京市政府设立的投资中心管理委员会,为投资中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发展规划、审批年度建设及融资计划、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年度预决算等。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是指为了满足广大住房困难群
体的住房需求,提高城市住房供应保障水平,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规
划和建筑设计指导性文件。

下面将从规划目标、重点措施、建筑设计导则
等方面对该导则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规划目标主要包括:
提高低收入者住房条件;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数量;提高保障性住房建筑
质量和居住环境;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创新;促进社会公
平和谐发展。

其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该导则提出了以下重点措施: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建设和财政资金投入;创新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积极推进住房
租赁市场发展;加强刚性需求群体保障;提高保障性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

最后,该导则还给出了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导则,主要包括:合理规
划设计保障性住房布局;注重节能环保,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合理设计住
房户型,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注重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服务;
加强住房安全设计,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体来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旨在通过提高低收
入者住房条件,增加住房供应量,改善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探索建设模
式和运营机制创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同时,在建筑设计方面注重
合理规划、节能环保、多样化需求、社区配套和住房安全等因素。

通过这
些规划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城市住房供应保障水平,促进
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省“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全省“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 十二五”住房保 障规划编制的牵
头部门 ,要加强与各相关部 门的沟
通 ,定 期 向主 管 市 领 导 汇 报 工作 , 充 分 发 挥 主 动 性 ,取 得 相 关部 门 的 支持 与 配合 。 四是 要 按 时 完 成 编 制
工作 。 “ 十二五 ”住房保障规划编 陈海勤副厅长发表讲话 制工作时间 紧、要求高、任务 重 , 各省 辖市 主 管部 门耍 抽调 精 兵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 乡 长 出席座 谈 会 ,各 省辖 市 住 建局 将 ,组织专 门人员收集相关资料 , 建设部 、国 家发改委等六部委 《 关 ( ) 委 、房 管局 ( 房产 管理 中心 ) 统计、汇总相 关数据 ,确保 “ 十二 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 制工作 的通 主管领 导参加会议并作情况汇报。 五”住房保 障规i  ̄ 期上报。 J ,u
文 ・ 包 键 钢 图/
知 》精神 ,8 8 月1 日,省住房 和城 会议 由 厅 总经 济 师邢 兆 昆主 持 。
乡建 设 厅 召开 全 省 “ 二 五 ”住房 十 陈 海 勤 副 厅 长 认 真 听 取 了各 省
保障规划编制座谈会。 陈海 勤副厅 辖市的汇报 ,并提 出明确要 障规 划 编 制 座 谈 会 在郑 州召 开
是思 想上要高度重视 。各省辖市主 管部 门要召开专题会议 ,及时安排 部署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要认真 负 责。凡是规划编制中涉及 的数据要 准确 ,依据要可靠 ,文字结构要严
谨 。 三 是 要 加 强 沟 通 协 调 。 作 为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与布局政策研究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与布局政策研究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与布局政策研究2004年,北京市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05年1月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在明确北京城市的性质和定位的同时,提出了“把北京市建设成为我国宜居城市的典范”的要求。

2005~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稳定住房价格、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等一系列通知,旨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土地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

而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设,正是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方针落到实处的重要内容。

按照市政府2007年公布的《北京“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两限房”或“两限商品住房”,即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是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限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房项目开发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一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分析1998年以来,在国家房改政策的指引下,北京市的住房保障体系架构基本形成,主要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两部分。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提供给中低收入的城镇居民以及危旧房改造、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搬迁的城镇居民,廉租住房主要是以租金补贴的方式提供给最低收入的城镇居民。

1.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关于加快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等政策,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主要通过土地划拨、减半征收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承担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开发贷款利率、落实税收政策等措施,利润控制在3%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是无房户和未达标户(未达标户是指现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住户);城近郊八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远郊区县可自行制定标准。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是北京市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制定的一项指导性文件。

该导则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的目标、原则、要求和措施等内容,旨在投资、推进和建设北京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一、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目标是:满足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住房需求,实现居民住房的普惠性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二、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原则是:市场导向、需求导向、公平合理、可行性、可持续性、社会和谐等。

三、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要求包括:住房类型和布局、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功能配置和基础设施、绿化环境和景观设计、交通与停车等方面的要求。

四、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措施主要包括:统一标准和规范、优先用地和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财务支持、项目评估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等。

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的要求,北京市政府要求各地区、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时,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住房的类型和布局应该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例如老年人、残疾人、单身人士等,以及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

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要符合国家建筑节能和环保的要求,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功能配置和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教育设施和医疗设施等。

绿化环境和景观设计要注重营造宜居的居住环境,增强居民的生活质量。

交通与停车要合理规划和设计,以方便居民的出行和停车。

为了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北京市政府将优先用地和政策支持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还将提供资金保障和财务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住房建设,增加住房供给量,改善住房短缺的局面。

对于已经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将定期进行评估和综合评价,确保住房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另外,政府还将加强对住房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住房项目的合法合规。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北京市市情及北京考点试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北京市市情及北京考点试题及答案

1、单选题如今,许多外国人喜欢游览北京的胡同,原因是_____A: 旅游消费的钱少B: 北京胡同有独特的历史文化C: 北京胡同的环境好D: 北京胡同交通方便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试题分析: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其职能众多,文物古迹丰富,其中北京胡同已经成为一种特色的文化,与老北京的建筑风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久远的历史产物,在世界其他地方难以看到,所以许多外国人喜欢游览北京的胡同。

2、单选题有中国“硅谷”之称的是_____A: 北京中关村B: 清华大学C: 中国科学研究院D: 北京大学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试题分析:北京的教育、科学和文化发达,这里不仅集中了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众多科学研究机构,而且荟萃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百余所高等院校,所以北京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北京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

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目前首都北京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是_____A: 人才缺乏B: 沙尘暴C: 水资源缺乏D: 交通拥挤、住房紧张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试题分析:北京位于华北地区,冬春季风大,多沙尘暴,所以B正确;北京人口密集、城市集中、工农业发达,所以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住房紧张,所以C和D正确;北京高校密集、科研机构众多,人才密集,所以A错误。

4、单选题下列关于北京市地势特点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A: 西北高,东南低B: 东北高,西南低C: 西北低,东南高D: 东北低,西南高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试题分析:北京市西有太行山,北有燕山,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部,省内的永定河、潮白河都有西北流向东南注入渤海,故选A.5、单选题关于北京自然环境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A: 气候冬冷夏热,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B: 大致位于116°E、40°SC: 由于北京处于干旱地带,无河流流经D: 北京市处在华北平原北部,北面、西面多山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试题分析:北京市大致位于116°E、40°N,地处华北平原的北部,北面是燕山,西面是西山,属于半湿润地区,有潮白河、永定河等河流流经,属于温带季风气候,故选项D符合题意。

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房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垦总局(局、办、内蒙古海拉尔农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指导各地做好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宗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解决快速城镇化带来的住房新问题,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1、目标合理,标准适度。

各地要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家庭人口结构、住房支付能力以及土地资源禀赋等约束条件,综合平衡政府财力和各项公共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制定住房保障目标,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

2、因地制宜,统筹协调。

要统筹兼顾城乡差别,区别对待区域差异,着力解决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实行分层次住房保障。

要注意做好同住房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统筹考虑各类保障性住房、各类保障群体之间的关系,做好目标任务、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的有机衔接,充分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3)3 选址与规划 (4)4 建筑设计 (6)5 住宅装修与设备设施 (11)条文说明 (12)编写依据及参考文献 (30)1 总则1.0.1 为加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依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建设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1.0.3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1.0.4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并与区域周边环境以及北京市居民的生活习俗相协调。1.0.5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与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及条件相结合。1.0.6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1.0.7保障性住房应符合适应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0.8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参照本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建设规范、规定等要求。2 术语2.0.1 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为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1.廉租住房指政府以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2.经济适用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3.政策性租赁住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2容积率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h㎡)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与居住区用地(万㎡)的比值表示。2.0.3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2.0.4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2.0.5 使用面积系数房屋按套计算面积时,使用面积系数为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加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比率(%)。3 选址与规划3.1 一般规定3.1.1 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3.1.2 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3.1.3充分考虑规划用地周围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部有保留价值的地形地物、植被、河流、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3.1.4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3.1.5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功能完善、规模适当、形式丰富。3.1.6 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住房和设施。3.2 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3.2.1选择地质条件适宜、环境适宜的区域。3.2.2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宜临近城市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交通换乘枢纽等,考虑居民的出行要求。3.2.3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考虑居民的就业要求。3.2.4应建设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配套设施能够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同期投入使用。3.2.5 保障性住房宜与两限住房小区、普通商品住房小区搭配建设。3.3 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应坚持节约城市建设用地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以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为主,原则上不建低层住宅。在城市用地紧张的现状条件下,优选中高层与高层住宅,远离城市中心的新城和郊区,可以适当考虑多层住宅和中高层住宅。3.4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合理确定容积率、住宅建筑净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以保证良好的居住环境。3.4.1保障性住房的容积率宜控制在1.6—2.5。3.4.2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净密度宜控制在20%—30%。3.4.3 以小区形式独立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建设不小于25%。3.5 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通风和噪声控制标准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3.5.1住宅建筑布局应充分考虑冬季日照、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充分利用夏季自然通风,住宅的主要朝向宜选择北京市最佳朝向。3.5.2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宜进行小区的风环境、声环境和日照环境的计算机模拟,以保证适宜的居住环境。3.6交通与停车3.6.1小区道路应安全便利。机动车道路应满足消防、防灾、救护等通行要求。3.6.2 小区室外设施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3.6.3小区停车位的规划设计应按以下的要求设置:1. 廉租住房可不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可设置公共访客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应按照不高于0.1辆/户的标准设置。应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可与自行车停车位综合考虑。2. 位于公共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可按0.1辆/户标准设置;位于其他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按0.2辆/户标准设置;并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可预留一定的停车用地。3.6.4小区道路应考虑自行车与步行的出行便利。3.7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北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进行建设,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同期交付。3.8 小区的规划设计,应安排5套/100套的老年住宅和无障碍住宅。3.9 室外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3.9.1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护和物业管理。3.9.2 注重绿化环境设计,选择适宜北方种植的树种,注重植物的高低搭配和四季变化;设置适当的建筑小品,丰富和美化环境。3.9.3 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和车辆停放,减少噪音。综合考虑人行道的布置,方便步行与室外活动,创造安静、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3.9.4 综合考虑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的设置。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注重居民的交往空间的塑造,有助于居民的交流与和谐相处,有助于老年人的室外活动和交往。3.9.5 为居民锻炼和儿童玩耍设置足够的室外健身器械与儿童活动器材。3.9.6 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并留有安全防护距离。3.9.7 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有条件地区宜设置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设施,应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和卫生设施。3.9.8 注重节约能源,推广太阳能的利用,可设置中水处理系统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4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该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代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4.1.2保障性住房应独立成套建设,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4.1.3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满足居住建筑“经济、适用、美观、安全”的基本要求。4.2 廉租住房套型标准4.2.1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30至50㎡。套型可按照Ⅰ型、Ⅱ型两种类型设计,符合表4.2.1规定。表4.2.1 廉租住房的套型标准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4.2.2 廉租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小套型的卧室可以和起居室合并。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指标:卧室:双人8—10㎡单人6—8㎡起居室(厅):8—12㎡兼起居室的卧室:10—15㎡厨房:4—5㎡卫生间:3—4㎡4.3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4.3.1 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以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可按照Ⅰ型、Ⅱ型两种类型设计,符合表4.3.1规定。表4.3.1 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标准注2:表中居住空间数指卧室、起居室(厅)等独立的房间数。4.3.2经济适用住房应独立成套,套内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每套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小套型的卧室可以和起居室合并。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指标:卧室:双人9—12㎡单人6—8㎡起居室(厅):9—15㎡兼起居室的卧室:12—18㎡厨房:4—6㎡卫生间:3—5㎡4.4 保障性住房套型的“紧凑、精细化”设计4.4.1 单元优化设计在单元平面的紧凑化设计中,优化单元设计,减少公共走道,可以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在公共交通核与设备、管井的紧凑化设计中,通过设备、电气管井的紧凑布置,并与核心筒、走廊紧密联系,以减少公摊面积。减少公共面积,提高套型使用面积系数。保障性住房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宜控制在70%以上。4.4.2 套型优化设计合理紧凑的套型设计应该做到分区合理,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具体应该符合以下规定:明确的功能分区,实现“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通畅的交通流线;复合利用套内空间,实现户型的紧凑化。4.4.3套内居住功能空间的适宜尺度。1. 对户型大小的决定因素除了组成住宅的各功能空间的数量外,就是各功能空间的尺度,进深和开间尺寸是决定套型面积重要的因素。在功能齐全的前提下,对居住空间的适宜尺度做出判断和选择,使得居住空间尺度合理,是小户型设计的重要内容。2. 保障性住房层高应为2.7至2.8m,房间净高设计中,卧室、厅的室内空间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低于2.10m。局部净高低于2.4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以坡屋顶覆盖的内空间作卧室、厅时,其净空低于2.10m的面积不应大于该房间使用面积的1/2,且最低处净高不宜低于1.5m。4.4.4居室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居室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可以提高居住空间的实际使用率,尽力符合大多数住户的实际使用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应该从厨、卫的管线综合与精细化设计、居室的室内综合设计、阳台飘窗和储藏空间的布置几个方面来考虑。1. 厨房和餐厅的精细化设计:1)厨房应尽量与一个卫生间相邻,节约设备管材,降低施工成本,同时便于今后改造;2)厨房与起居室或餐厅就近布置,注意增大厨房的交界面,隔墙应为轻质型,便于灵活改造;厨房宜采用推拉门,以节约空间。餐厅不宜采用大空间,必要时可以将厨房、餐厅合并使用;3)提倡厨房空间的复合利用,如封闭热炒间与开放式操作备餐间的组合;4)厨房电器、灶具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要求厨房的空间布局和管线设置更加科学合理;5)厨房宜设置服务阳台,方便储藏、放置杂物;6)各种竖向管线宜集中敷设,并在墙角处形成管线区,横向管线宜设于设备下部;7)当厨房与客厅或餐厅空间复合设计时,宜采用壁锁式灶具和泄爆系统以及报警、排风等系统来保证安全;8)厨房的排油烟机排气推荐采取独立外排系统替代排气通风道,并应设置窗式通风构造器来引入新风,并注意避免短路。2. 卫生间的精细化设计:卫生间的精细化设计中,在满足功能分离的基础上,宜利用空间的立体复合来节约空间,提高空间使用效率。1)卫生间应按洗漱与洗浴、座便功能分开,供多人同时使用;2)注重卫生间空间的立体复合利用,如独立坐便器与晾衣空间、散热器的综合利用、洗浴间与储藏空间、浴盆与晾衣空间的复合利用、洗脸盆下放置洗衣机等;3)考虑老年人使用需求,设置报警器和预埋扶手连接件;4)优先采用淋浴间或考虑淋浴间与浴盆相互替换的可能性;5)宜采用推拉门、折叠门以节约空间,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推荐用外开门。3. 居室综合设计:1) 在设备配置上,居室散热器的布置宜采用壁挂式铜铝复合式散热器,安装于较大墙垛处或门后,以节约室内空间;厨房内的散热器宜布置在门后,也可布置在与操作台相对的一侧墙面上;卫生间的散热器可以放在台盆下或浴缸非喷头一侧实体墙面上,也可置于门后;2) 在电器配置上,照明开关、插座和分户强、弱电箱设计既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还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和住户的使用习惯,亦应与家具布置相协调,并为住户可能的改造预留一定的条件。住宅玄关空间宜安排电气的分户强、弱电箱、照明开关和可视对讲装置。强、弱电箱尽可能紧凑布置,减少所占墙面长度,也可以布置于餐厅等次要的空间的阴角墙面上,但不能占据居室的主要墙面或对景墙。照明开关在墙面上的落位,水平距离门洞边宜150mm,高度距地宜1300mm,应保证开关不被开启门扇和家具遮挡。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房间外。居室内的强电和弱电插座,既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还应与家具布置相协调。厨房、卫生间的插座一般应为防水防溅型并设有漏电体保护装置设计。3) 利用阳台开敞化设计来拓展套内使用空间。通过阳台与客厅的连接等设计手法提高居室的空间舒适度,每套住宅的阳台建筑面积宜控制在3㎡以下,阳台的进深控制在1.5m以下。4) 应该设置面积合适的储藏空间,可用家具代替或变化局部隔断,增加储藏空间。4.4.5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为了使居住空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来适应多种居住形态,应该在结构、设备、电气、空间组织等方面来实现功能空间的互用与分合,提高空间形态的适应性。4.5 采光通风4.5.1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1. 住宅采光标准符合表4.5.1要求。表4.5.1 住宅采光标准2. 住宅房间的开窗尺寸要符合一定的要求。住宅主要房间的采光窗设计还应综合考虑景观、对视、节能等因素。开窗宽度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起居室(阳台门洞)≥2.7m主卧室≥1.8—2.1m次卧室≥一般在1.5m左右3. 注意单元的优选。优选板式塔楼,面宽大,有利于采光通风。每标准层3—4户采光通风最好,一般小高层(11层以下)每标准层3户为宜,12—18层每标准层4户为宜,考虑到减少交通核与公摊面积,18层以上每标准层8—10户为宜。4.5.2通风要求1. 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2. 居住空间应做到无通风死角,可采用新型户式通风系统(包括采风机、送风管道)。3. 厨房的油烟宜直接外排,并采用窗式通风器,采取防倒灌、串气、串味的有效措施;卫生间应采用竖向集中风道。4.6 噪声控制保障性住房的分户墙及楼板应满足住宅隔声标准要求,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5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应小于或等于65dB。临街住宅的门窗应有隔声措施。4.7保障性住房必须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应选择合理的建筑体型、窗墙面积比以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其建筑布局、朝向、间距等应充分考虑采光、通风的要求并注重对太阳能资源的利用。4.8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的适用。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区中无障碍住宅的比例在5套/100套。4.9保障性住房外立面设计,除了满足健康、富有特色等基本要求外,推荐使用能够节约成本和能耗的建筑造型和建筑材料,同时注意建筑材料的环保性;保障性住房的外立面设计建议减少对飘窗、落地窗的使用。5 住宅装修与设备设施5.1 全装修5.1.1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实行工业化全装修。5.1.2 保障性住房全装修设计推行与住宅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同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5.1.3 保障性住房装修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资源节约、环保等要求的建筑材料及住宅部品,优先采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5.1.4保障性住房全装修造价应予以控制。5.1.5保障性住房的装修标准应不低于表5.1.5的基本要求。5.1.5 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项目基本标准5.2 设备设施与技术集成5.2.1住宅应设室内给排水、电气、电讯与燃气设施。寒冷地区应设置采暖系统和设备,且应优先采用区域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并应设分室调节装置。5.2.2保障性住房的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计量表,应分户设置且便于管理。5.2.3保障性住房的厨房应配置案台、灶台、洗涤池、吊柜,并预留安装排油烟机的条件。5.2.4保障性住房的卫生间应设洗浴器、洗面器、便器。住宅内应设置洗衣机位。5.2.5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宜积极利用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用于冲厕和绿化。5.2.6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节能产品(光源、灯具及附件)。5.2.7保障性住房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于2007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并指出要加快建立和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随后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北京市在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本导则的目的,是在总结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进行分析,保障性住房除了具有普通住房的一般特征外,根据其自身和使用者的特点,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为今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提供依据,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理化和标准化,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有据可依。1.0.2 北京市政府在2007年初的两会后,将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建立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北京市政府提出,要建立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制定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售住房。1.0.3本导则的适用范围,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理由是,保障性住房不同于普通商品住房,在遵守国家相关规范的前提下,还要有针对性的设计导则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1.0.4 2006年,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明确了北京市近远期住房建设发展的目标和时序,提出“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为了深化《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的有关内容,针对当前住房保障的一些问题,又编制《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明确了规划的目标、规模和用地布局等。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两者的要求,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发展的总体方向。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中还要考虑与区域周边环境以及本地生活习俗相协调,尊重原有的环境和文脉特色。在不破坏周边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周边的有利条件,节约和合理地利用资源。1.0.5无1.0.6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住宅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最为重要的载体之一。节能省地型住宅是指在保障住宅功能和舒适度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开发、建造、使用、维护等过程中,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到首位,尽量减少能源、土地、水和材料等资源的消耗,并尽可能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充分做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住宅,即“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提高住宅的节能,大力推广节能和环保技术的应用。比如,住宅的保温节能技术、污水处理和中水循环利用技术、太阳能技术、环保和可循环利用材料的运用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应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用。1.0.7 2006年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从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个方面,对住宅性能优良程度做出评价的指标规定,与《住宅建筑规范》配套适用。体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产业政策,倡导土建装修一体化,提高工程质量,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保障性住房是我国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为参考,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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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一般专项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月目录前言 (4)第一章“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状况 (5)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5)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起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6)三、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实施体系 (7)四、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组织管理体系 (9)第二章“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2)一、指导思想 (12)二、基本原则 (12)三、发展目标 (13)第三章“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 (14)一、进一步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完成100万套建设收购任务 (14)(一)加强供应计划管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14)(二)加强规划布局引导,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14)(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15)(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设高品质保障性住房 (16)二、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17)(一)坚持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和规模 (17)(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统筹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7)三、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和分配制度,科学有效配置住房保障资源 (18)(一)完善资格审核管理机制 (18)(二)完善房源分配管理制度 (18)(三)完善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9)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19)(一)健全后期管理机构,完善后期监管机制 (19)(二)创新物业服务模式,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19)(三)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政府回购机制 (19)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20)(一)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棚户区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20)(二)加大旧城人口疏解安置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力度,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 (20)(三)加大农村抗震节能住宅新建和改造力度,保障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安全 (21)第四章保障措施 (22)一、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工作 (22)二、做好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2)三、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平台 (22)四、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 (23)五、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和实施成果的宣传 (23)前言住房保障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

为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决策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重要部署,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结合北京实际,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

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成就,科学把握“十二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考虑北京人口资源环境因素,着眼于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对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动北京向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状况“十一五”时期是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更多的市民切实享受到住房保障工作成果,对于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一五”时期,累计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48.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2.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2.9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6.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6万套;其他首都功能核心区保护性改造、城乡结合部整治、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定向安置住房14万套。

建设收购规模完成原定计划目标3000万平方米的近1.5倍。

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从2006年的115万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2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套数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比重由2006年的5.8%提高到2010年的61.5%,增加了55.7个百分点。

累计投放保障性住房用地3603公顷,占同期住宅供地的45.5%。

到“十一五”期末,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1059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7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9%。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解决了约4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十五”时期的2.5倍。

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起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统筹考虑首都实际,全面总结“十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先后印发或修订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管理办法,出台了近100个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动态调整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收入标准从“十一五”期初的人均月收入580元调整至“十一五”期末的960元。

2007年底实现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应保尽保”,2010年底实现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应保尽保”。

规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方式,“暗补”变“明补”,明确补贴数额,加强和规范廉租家庭后期退出管理。

二是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科学确定住房、收入、资产标准。

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户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

明确了再上市交易年限,并采取提高补交土地收益比例、政府优先回购等政策措施,严格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

三是建立和完善限价商品住房制度。

2008年本市推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供应对象主要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

限价商品住房既具有商品房属性,又具有保障属性,对于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为有效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2009年本市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合理衔接。

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转变住房保障供应方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并有利于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城乡结合部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筹集定向安置住房房源,加大农村抗震节能住宅新建和改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三、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实施体系“十一五”时期,在不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紧紧围绕“建设、审核、分配、管理”四个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实施政策制定、建设计划、土地供应、建设过程等“十公开”,打造保障性住房“全程阳光工程”,确保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建设管理。

落实“四个优先”措施。

优先安排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在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区域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安排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先办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手续,完善绿色审批机制。

严把“五道关”。

规划设计上,组建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委员会,编制规划设计指导图集,提高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水平;工程建设上,鼓励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方式,优选实力强、信誉好、水平高的大型骨干企业作为建设主体;建材使用上,大力推广使用绿色、环保、节能建材,组织开展住宅产业化试点;工程质量上,加大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网格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行工地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竣工交用的保障性住房实现市政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交用。

二是创新审核机制。

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严格资格准入,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

即街道初审,将原来全市一个窗口受理申请调整为全市314个街道(乡镇)全部开设资格审核窗口,区县复核,市级备案;分别在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区县进行两次公示。

同时建立了日常审核和定期复核联合审查机制,通过保障性住房审核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与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车管、社保、地税等系统数据的信息比对机制,提高审核准确性;对已入住廉租家庭和轮候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进行定期复核。

截至“十一五”期末,共计审核备案家庭23.06万户。

三是推进分配公开。

建立了“公开摇号、顺序选房”房源分配制度,严格实行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

摇号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摇号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社会公示。

“十一五”期间累计公开摇号107次,全部做到阳光透明。

四是规范后期管理。

加强保障性住房入住后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出租、出借、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创新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模式,试行业主入住前成立业主大会,组织开展物业承接查验试点,推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工作体制,构建市区街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全面加强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土地供应、规划布局、资金保障、项目推进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各区县政府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了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街道(乡镇)成立住房保障科,切实承担本区域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资格审核、分配和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机制,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与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约谈和考核问责。

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机融入到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梳理工作流程,认真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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