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公共机构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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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厂能源计量器具能及时有效的配备和得到合理妥善的管理,以确保得到准确可靠的能源消耗数据,经本厂节能降耗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后勤是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部门,并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入库和贮存。
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
3、供销科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采购。
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4.1 能源计量配备率表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单位:%能源种类进出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电力 100 95水 95 80蒸汽 95 80煤 100 95可回收利用的余能 80 —-4。
2 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表2 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能源种类电力煤蒸汽水其它单位 kW/月 t/月 GJ/a t/月限定值4.3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表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衡器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0。
1I类用户 0。
5sII类用户 0。
5进出用能单位有功电能表 III类用户 1。
0交流电能计量IV类用户 2。
0V类用户 2。
0 气体流量表(装置)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蒸汽2.5 管径不大于250mm 2。
5 进出用能单位水量水流量表(装置)计量管径大于250mm 1。
5用于液态、蒸汽能源的温度计量 2.0 温度仪表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1。
0用于气态、液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
0 压力仪表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1。
0 注1: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
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
注2: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
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Wh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II类用户为小于I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Wh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III类用户为小于II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Wh及以上的上费用户;IV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315kWh以下的计费用户;V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4。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2.能源计量用具装备 . 使用和保护管理制度(一)、计量用具的装备管理制度1、要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用具装备一定知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各要点用能单位购入或储藏或使用的各样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一定进行分门别类独自计量。
各要点用能单位能源分派使用过程的购入储藏、加工变换、生活耗费、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节一定进行分项计量。
2、要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用具装备一定切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用具装备和管理公则》( GB17167-2019)要求。
3、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用具的申购由安全环保质检科依据各单位申请及实质需要填写采买计划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署名后报送供给科采买。
4、重点用能单位申购的能源计量用具到厂后,供给科应会同安全环保质检科共同查收,合格者入库,并成立历史记录;不合格者退货。
5、要点用能单位领用能源计量用具时,一定到安全环保质检科开领料单,并经分管领导赞同署名,到供给科领取。
6、要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用具若发生故障,在三包期内,计量维修人员不得自行打开维修,应联系厂家维修;出包修期的计量用具方可自行维修。
7、要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用具报废时,一定有检定部门出具的不合格书面报告,并报经分管领导赞同,方可报废并进行记录存案。
(二)、能源计量用具使用和保护管理制度 1、要点用能单位一定成立能源计量用具台帐或完好的能源用具一览表。
台账或一览表中一定列出计量用具名称、型号规格、正确度登记、丈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址、检定状态。
2、要点用能单位一定成立完好的能源计量用具档案,内容一定包含:计量用具使用说明书;计量用具出厂合格证书;计量用具近来有效周期内的检定证书;计量用具保护养护记录;计量用具其余有关信息。
3 、未经专业培训或对计量标准性能不认识的人员,禁止使用计量用具。
4、计量用具一定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超出检定有效期的计量用具,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确保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精准,保证能源量值的准确可靠,便于指导生产经营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相关部门所使用的能源检测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
3 职责企管部职责:企管部是公司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负责全公司能源计量器具添置审核。
新添置的能源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负责整理器具的档案、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后统一交档案室备案保管。
统一组织全公司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检查、考核,对公司内部执行能源计量监督。
掌握信息,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公司的能源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
负责对使用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检查、考核。
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外委检测和校验工作。
部门、车间(班组)职责:负责本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做好能源计量使用记录台账。
负责建立,管理本部门能源标准器,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为生产、经营出具能源计量数据,提供能源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
营销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
生产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水、用蒸汽计量器具数据的抄录,数据于当月26号12:00点前报送能源科。
4 能源计量器具购置和报废外购能源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
经能源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营销部进行购置。
外购的能源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或出具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普通能源计量器具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能源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价值较大的能源计量器具(200元以上)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培训讲稿
➢ 五、配备率要求
➢ a)计算方法
➢ 公共机构应根据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配备准确度等 级不低于GB17167规定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能源资源计量器 具配备率按式(1)计算:
➢
➢ 式中:
RP=N3/N1×100% ...............................(1)
➢ RP ̄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 N3  ̄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实际配备数量; ➢ N1  ̄ ̄公共机构依据第5章、第6章配备原则标准要求应配能源
和插座、电梯、供热锅炉、电热水炉等,其各类能源和水消耗 量应单独计量。 ➢ b)符合表1要求的公共机构固定用电设备的电力消耗量应单 独计量。
➢ 表1 公共机构固定用电设备电力消耗量限定值
使用时间/(h/a) <400 额定功率/KW >50
400~2000 20~50
>2000 10~20
注1:对于备用的固定用电设备,可以与在用设备合并计量。 注2:对于消防、防汛等应急使用设备,可以不予计量。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 配备和管理要求》宣贯
➢ 各位公共机构计量管理人员:
➢ 大家好!
➢
首先先跟大家说说什么是计量,什么是计量器具。JJF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 “计量”(metrology)定义为
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它
属于测量,源于测量,而又严于一般测量,它涉及整个测量领
➢ 2、分区计量:
➢ a)行政区
➢ 固定用电设备额定功率之和超过10KW的行政区,会议室、资 料室和办公室等,其电力消耗量应单独计量。
➢ 注:固定用电设备是指除中央空调和照明系统以外,在固定位置使用的用电设备,如 分体空调、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音响设备、实验检测仪器等。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2012年6月一、任务背景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
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
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获取准确可靠的能源资源消耗基础数据,实施能源资源监测和节能管理打下基础。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一、目的为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合理配置计量器具,确保计量性能稳定,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山东XXXXXX有限公司。
三、术语和定义3.1一级能源计量:是指进出公司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
3.2二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进行成本或消耗核算的能源计量。
3.3三级能源计量:是指生产车间内部对装置、系统、工序、工段和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
四、职责4.1生产部4.1.1负责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生产车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4.1.2必要时参与能源计量器具技改项目的评审。
4.2技质部4.2.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实物资产的管理。
4.2.2对能源计量器具报废提出评判意见,按程序进行报批。
4.3生产车间4.3.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识别、配备工作,建立能源计量档案、台帐及管理办法。
4.3.2负责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五、工作程序5.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5.1.1能源计量的种类本制度所指能源为:煤炭、焦炭(无烟煤)、水、电、煤气、蒸汽、空气、成品油(柴油、汽油)等。
5.1.2能源计量的范围a输入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b输出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耗能工质;c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d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耗能工质;e生产车间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5.1.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原则a公司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要充分考虑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指导作用,要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b公司能源计量,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求。
c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
5.1.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5.1.4.1公司按能源计量的范围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5.1.4.2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1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应安装能源计量器具。
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范文
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范文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能源计量配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能源节约和减排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能够准确测量能源消耗和使用情况,满足能源管理的需求。
(二)安全、稳定:能够正常运行,保持长期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高效节能:能提供精确的能源消耗数据,协助能源管理工作,推动节能减排。
(四)公平公正:能够保证各使用单位之间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建设能源计量配备。
能源计量配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能源计量仪表:应选用国家标准计量仪表,具有合格的计量性能和准确性。
(二)计量点布置:应根据用能设备、系统的特点和用能特点,布置合适的计量点。
(三)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应选择合适的数据传输方式,确保计量数据的实时传输。
(四)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应选用可靠、安全的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建设能源计量配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需求调研:各使用单位应明确自身能源计量配备的需求,包括测量点的数量、类型、精度要求等。
(二)能源计量设备选型和采购:各使用单位应选择合适的能源计量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布置计量点: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布置计量点,并进行验收。
(四)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并进行验收。
(五)能源计量配备验收: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能源计量配备的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三章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规定,正确使用能源计量设备。
第七条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维护和校验:定期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1862-15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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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和能源三级计量管理网络要求执行,一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二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5%,三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2%,综合配备率为95.6%。
(2)、计量器具的添置由各使用单位按照计量检测点控制需要《计量器具添置申报表》,报设备课及(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3)、购买的计量器具设备课应会同使用单位、仓库进行货物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验收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采购负责退货、调换,仓库严格把关。
(4)、计量器具的领用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签批领料单,领出的计量器具由设备课统一建立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纳入当年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5)、计量器具的操作使用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方法来执行。
(6)、设备课应制订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按国家计量法规定对计量器具执行周期检定校准,凡是属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及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强制检定,周检率达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达98%,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性、可靠性、真实性。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或者说:载能工质是不作原材料、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 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如压缩空气、氧、氮、氢、水、水蒸气 等。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计量器具是用来测量并能得到被测对象确切量值的一 种技术工具或装置。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必须符合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是以能量计量为对象的计量器具。能源 计量器具是以计量目的划分而不是以计量器具本身的 特性来划分的。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能源计量范围: a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 b )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
c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 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d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 e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 余能资源。
指作用对象将输入的能源转化成有用的另一种或多种 形式的能源。 “作用对象可回收的”: 指在技术改造前予以排放的、技术改造后予以利用的 裕压、余热等资源。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第二节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2.1 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条旨】要对不同种类的能源进行分类计量。
【释义】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equipping rate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 数。
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 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条旨】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定义。
GB/T 18603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确保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精准,保证能源量值的准确可靠,便于指导生产经营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相关部门所使用的能源检测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
3 职责3.1 企管部职责:3.1.1 企管部是公司能源检测、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
3.1.2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3.1.3 负责全公司能源计量器具添置审核。
新添置的能源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负责整理器具的档案、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后统一交档案室备案保管。
3.1.4 统一组织全公司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检查、考核,对公司内部执行能源计量监督。
3.1.5 掌握信息,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公司的能源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
3.1.6 负责对使用部门能源计量器具的检查、考核。
3.1.7 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外委检测和校验工作。
3.2 部门、车间(班组)职责:3.2.2 负责建立,管理本部门能源标准器,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为生产、经营出具能源计量数据,提供能源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
3.2.3 营销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购置。
3.2.4 生产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水、用蒸汽计量器具数据的抄录,数据于当月26号12:00点前报送能源科。
4 能源计量器具购置和报废4.1 外购能源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
经能源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营销部进行购置。
4.2 外购的能源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或出具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GB17167规定的能源使用单位计量设备配备与管理
GB17167规定的能源使用单位计量设备配备与管理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GB规定的能源使用单位计量设备配备与管理》的相关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能源使用单位计量设备的配备和管理要求,旨在提高能源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能源节约和管理。
计量设备配备要求根据GB标准,能源使用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强制性计量器具检定和定期检验要求的计量设备。
其中,重要的能源消耗设备应配备智能计量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
计量设备管理要求能源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管理制度应包括计量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维护、检定和定期检验等环节。
同时,能源使用单位应建立计量设备档案,记录计量设备的基本信息、检定结果等。
监督检查与处罚根据GB标准,相关部门将对能源使用单位的计量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总结《GB规定的能源使用单位计量设备配备与管理》的规定对于提高能源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使用单位应按照该标准要求,配备符合检定要求的计量设备,并建立健全的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通过合理的配备和管理,能够促进能源节约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以上内容为《GB规定的能源使用单位计量设备配备与管理》的相关介绍。
根据GB标准的要求,能源使用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强制性计量器具检定和定期检验要求的计量设备,并建立健全的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监督部门将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
通过遵守该标准,能够提高能源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能源节约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3.21•【文号】国管节能[2014]152号•【施行日期】201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7167)、《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29149)等国家标准,现就“十二五”后两年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能源资源计量重要性的认识能源资源计量是统计、监测及管理能源资源消费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合理评价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和用能效率的根本保证。
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不到位、计量器具配备率低等问题,已成为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制约性因素。
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切实把加强计量工作作为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计量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督促公共机构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计量器具配备率是衡量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完善计量器具配备作为“十二五”期间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重点,督促公共机构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切实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制度(试行)为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的有限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二、引用文件GB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三、术语和定义能源计量器具: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
四、职责分工(一)装备工程部1.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公司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电力除外)及指导协助各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3.负责能源计量器具计划审核、采购、验收、检定(校准)、报废等工作。
4.负责统计厂际间能源计量数据。
5.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二)各生产单位1.负责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3.负责本单位能源量的统计。
4.动力部负责电力计量器具的配备。
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1 -(一)能源计量器具的种类及范围1.本制度所称能源是指我公司所产生和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包括焦炭、煤粉、水、煤气、蒸汽、电力、压缩空气、氧气、氮气等。
2.能源计量范围:(1)输入公司、各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输出公司、各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公司、各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公司、各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公司、各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1.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2.满足公司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三)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1.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1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
主要用能设备应按表1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表1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能源种类电力煤粉、焦炭煤气蒸汽、热水水其他单位KW t/h m3/h Mw t/h GJ/h限定值100 1 100 7 1 29.26注:1、对于可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2012年6月一、任务背景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
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
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获取准确可靠的能源资源消耗基础数据,实施能源资源监测和节能管理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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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2012年6月一、任务背景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领域。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主要表现。
计量是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对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出了基本要求。
之后,为贯彻落实该通则标准,我国先后制定了冶金、有色、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2010年11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施行了第132号总局令《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能源计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作为重要的用能单位,存在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善、缺少相应的分项计量手段、基础数据难于获取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十分需要研究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对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及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各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和管理需求,提出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配备指标等要求,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获取准确可靠的能源资源消耗基础数据,实施能源资源监测和节能管理打下基础。
?二、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被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0】87号)正式批准立项,计划项目号:20100232-T-469,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组织起草。
三、标准制定的依据与编制原则1.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确定标准的组成要素。
2.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1)科学性和规范性;(2)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实用性;(3)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等相符合;(4)尽量与相关的标准、法规接轨;(5)充分考虑我国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客观情况和实际需求。
四、工作过程标准起草从2011年10月开始,可以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成立起草小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得到任务后,马上组织标准制定工作。
起草组由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
第二阶段:调研和文献收集及分析2011年10月开始,在国管局节能司的组织下,起草组组织编写并向全国范围发放了数百份定量调查问卷,并在四川、广西、福建、甘肃、青海、江苏和北京等地陆续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具体详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标准调研报告》,为摸清各地区、各类型、各级别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现状提供有力参考。
此外,起草组通过多种途径起草组收集了相关资料,重点分析和研究以下相关标准、文件和资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167)、《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等。
第三阶段:标准草案起草2012年3月,依照编写提纲起草了标准草稿。
2012年3月—5月,起草组先后组织多次工作组研讨会,对标准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意见征求第五阶段:标准审查五、标准条款释义条款释义:本条说明了标准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公共机构各类能源和水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包括计量种类、范围、配备原则和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是公共机构各类能源和水计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计量制度、人员、器具和数据。
本条还指出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机构,即包括国家机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组织。
条款释义:本标准作为在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框架下专门针对公共机构指定的具体标准,首先要遵循GB17167 中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在本标准中加以引用。
条款释义:定义直接参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注解内容,是为便于对不同规模公共机构的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管理,考虑其实际的情况和特点,将公共机构划分为三类,即大型、中型和小型,其中大型公共机构参考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建设部等《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定义。
《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的重点用能单位,包括:(一)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二)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客运、货运企业和沿海、内河港口企业;或拥有600辆及以上车辆的客运、货运企业,货物吞吐量5千万吨以上的沿海、内河港口企业;(三)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或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宾馆饭店、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贸企业、在校生人数1万人及以上的学校。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基于以上的内容,故此将大型公共机构划定为在校生人数在1万人及以上的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公共机构,中型和小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细分。
需要特殊说明两点,一是本标准所指公共机构,为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对于拥有多个办公区、合署办公、办公区部分出租等特殊形式,均以其独立统计核算的范围界定;二是根据目前我国公共机构的特殊性和实际能耗水平,并没有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作为划分依据。
条款释义:参考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制度》中对于能源资源统计种类的划分。
条款释义:参考GB 17167-2006中的相关条款。
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一参考GB 17167-2006中的相关条款,首先要实现分类计量的要求,即诸如电、煤、气、水等均应分别计量。
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二要实现分级计量的要求,即分户、分区、分系统和设备三级。
首选,分户计量考核的是进出公共机构(即GB17167中所指的进出用能单位),体现单位内外有别;其次,为便于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体现功能有别,根据公共机构日常工作的管理特点,将其划分为行政办公区(含办公室、会议室等)、业务办公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医院的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学校的教室,以及科技、文化、体育场馆等)、保障服务区(含餐厅、食堂、厨房、公共浴室、宿舍或公寓等)、特殊功能区(含数据中心或信息机房,实验室,医院的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以及其他区域(含对外服务的场所、外包场所、绿化等),这些功能分区应实现分别进行计量统计;最后,依据GB17167中的关于主要用能系统和设备的单独计量要求,体现用量有别,再结合公共机构自身的用能特点,对于一些重要的公共机构用能系统和设备在本标准中单独进行了规定。
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三参考GB 17167-2006中的相关条款,并根据公共机构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细化。
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四考虑的是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即所谓的精度要求,首先应满足GB17167的要求,其次根据节能管理中的工作需要,如实现节能监测、目标考核以及能耗水耗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应配备较高精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条款释义:配备原则之五针对基础较好、有条件实现的公共机构,优先选用高精度、智能化、能够实现远程传输和在线校准等多功能的能源和水计量器具,体现先进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条款释义:根据配备原则,在配备要求中按分户(进出公共机构)、分区(功能分区)、分系统和设备(主要用能系统和设备)三级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公共机构办公类型,分为独立办公和合署办公两类,其中独立办公的公共机构,包括拥有多栋建筑和单栋建筑,进出公共机构的各类能源和水均需要进行计量;其中拥有多栋办公建筑的公共机构,每栋建筑的用电和用水应实现单独计量,实行热力改造的建筑的热力应单独计量。
条款释义:针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进出公共机构的各类能源和水均需要进行计量;对于供暖、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或系统,目前没有单独计量条件的,可以采用分摊(如按人数、面积等)的形式。
条款释义:根据公共机构日常管理的特点,按功能分区,包括行政办公区(含办公室、会议室等)、业务办公区(含国家机关的办事大厅、学校的教室、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处、各类场馆等)、保障服务区(含用餐场所、浴室、公寓等)、特殊功能区(含数据中心、实验室、检查室、手术室、图书馆等)、其他区域(含对外服务和外包场所等)。
对于行政办公区,针对各类公共机构所属的大型会议室、资料室、独立办公室等场所,如果其所有固定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超过2kW,应该单独计量。
条款释义:对于业务办公区,针对各类公共机构所属的行政中心或办事大厅,医院的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场所,如果固定用电设备额定功率之和超过5kW,应该单独计量。
条款释义:对于大中型公共机构(主要指大专院校等)所拥有的大型教室,当人数超过200人,电力应单独计量,同时如果教室中的各类固定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超过5kW(严于GB17167),也应单独计量。
条款释义:对于科技馆、体育场(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各种类型的场馆,各类能源和水的消耗应单独计量,与外包区域分开,如果其中包含游泳馆、公共浴室等场所,用水应单独计量。
条款释义:对于保障服务区,针对规模较大的(即大中型)公共机构所属的餐厅、食堂、厨房等用餐场所,电力、水、天然气等燃料应单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