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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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违章违规行为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违章违规处罚的原则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平公正、依法从重、从速从严。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分类与处罚第五条违章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和一般违章违规行为。

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二)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行为;(三)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从事危险作业的行为;(四)故意隐瞒、虚假报告安全事故的行为;(五)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的行为;(六)逃避安全监管的行为;(七)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将根据不同的行为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一)停产整顿;(二)罚款;(三)吊销执照;(四)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责令停业整顿;(六)撤销职务;(七)其它行政处罚措施。

第七条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二)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三)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行为;(四)未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的行为;(五)其他一般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章违规行为,将根据不同的行为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限期改正;(四)通报批评;(五)记录违规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和权利保障第九条检查部门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有以下程序:(一)制定处理意见并告知违章违规方;(二)听取违章违规方的陈述和申辩;(三)做出处罚决定并告知违章违规方;(四)违章违规方有权提出复议或申诉。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

其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具体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可能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如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安全技术措施等;
2. 违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如未经培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备等;
3. 擅自更改或者停止使用安全设备、设施;
4. 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
5. 对事故隐患未立即整改或不按规定报告;
6. 对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不作处理。

根据上述违章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罚措施:
1. 警告或口头批评,以提醒违规人员注意安全;
2. 罚款,以经济处罚方式促使企业或个人重视安全;
3. 暂停生产或业务,以强制执行安全要求;
4. 撤销或暂停安全生产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
5. 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违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培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

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

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违规行为处理与惩罚规定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指导组织内部及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行为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定义、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旨在维护组织的秩序和正常运营。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一、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是指组织内部及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工作纪律方面的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工作中的疏忽大意等;2. 行政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如滥用权力、徇私枉法、泄露机密、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等;3. 财务经济方面的违规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虚假报销、违规采购等;4. 职业道德方面的违规行为:如侮辱他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违反保密协议等。

二、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发现违规行为后,应按照以下处理程序进行处理:1. 事实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2. 听证程序:对涉案人员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解释,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3. 组织决策:依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意见,由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并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4. 处理决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低岗位级别、停职、解聘等。

5. 公示通报: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通报,以警示其他相关人员,并维护组织的声誉。

三、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根据不同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相关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2. 书面警告: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书面警告,记录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以便日后查证。

3. 绩效扣减:对于工作纪律方面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绩效扣减的方式进行处罚,降低相关人员的绩效评级。

4. 降低岗位级别:对于严重或者多次违规行为,可以降低相关人员的岗位级别,以示警告和惩戒。

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违章处罚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明确了工程项目现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现象和实际例子,规定了处罚额度。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标段的工程项目。

2、职责工程指挥部、监理部有关人员对违章事例按细则规定数额执行罚款。

直接对应违章人的所在单位。

3、目的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违章处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的文明施工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以下称《细则》。

4、内容4.1、违章的分类4.1.1、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造成事故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及领导原因来区分,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

4.1.2、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因素区分,违章可分为习惯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二类。

4.2查处违章的原则4.2.1、坚持违章必究,同时按违章处罚《细则》中所含内容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谢绝说情。

对性质恶劣,拒绝警告、整改、有意延续违章的行为,在原处罚数额的基础上增加2-10倍的处罚。

情况紧急时下达停工整顿命令。

4.2.2、因违章而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按事故等级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执行《各类事故处罚细则》4.3、作业性违章4.3.1、作业性违章定义:指在施工中不遵守《电力建设施工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4.3.2、作业性违章主要指施工人员个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

4.4、装置性违章4.4.1、装置性违章定义: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技术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设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4.4.2、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违章。

4.5、指挥性违章4.5.1、指挥性违章定义:指各级领导,甚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作业组织与指挥行为。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最新范文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最新范文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常见的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杜绝意外伤害,特针对常见的违章违纪行为制订本处罚实施细则,务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处罚20-50元/次; 2.特殊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如工作服、防砸劳保鞋、反光背心、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防止意外伤害,违者处罚20-50元/次;3.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或长发披肩上岗,违者处罚20-50元/次;4.不准酒后上岗,违者处罚50-200元/次;5.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20-50元/次;6.不准在作业场所寻衅滋事、打架骂人,违者处罚100-500元/次; 7.不准在生产中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煲电话粥,违者处罚20-50元/次;8.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未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制度,处罚20-50元/次;9.不听从纠正“三违”警告、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处罚20-50元/次;10.不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会议,处罚20-50元/次;1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减发工资300-500元/月(超过三个月另行处理);12.特种作业(如锅炉、蒸压釜等)无记录、签字不规范,处罚20-50元/次;13.严禁无证人员临时替特种作业人员顶岗代班,违者处罚50-100元/次;14.作业前不检查周边环境、不顾他人安危自顾作业,处罚30-50元/次;15.两人或多人配合作业未统一口令和步骤,贸然采取行动,处罚30-50元/次;16.作业时冒险、蛮干(不应做、不能做的强行做),处罚30-50元/次;17.行车起吊走车时和下面有人员时必须提前打铃示警,违者处罚30-50元/次;18.行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顶经过,违者处罚30-100元/次;19.地面人员必须无条件主动避让行车,违者处罚30-50元/次; 20.行车起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起吊高度未超过2m就开始走大车,处罚30-50元/次;21.行车工因操作不当致使管模管桩从高处掉落,处罚30-50元/次; 22.行车钢丝绳跳槽未发现或强行使用,导致更换钢丝绳,处罚30-50元/次;2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30-50元/次;24.高空作业随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处罚20-50元/次; 25.高空作业的工具、材料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处罚20-50元/次;26.易燃易爆、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吸烟或乱扔烟头,处罚20-50元/次;27.损坏、撤除或不恢复作业场所的防护护栏和隔离设施,处罚30-50元/次;28.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处罚20-50元/次;29.无视危险告知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处罚20-50元/次;30.跨越、手扶或脚踏正在运行的链条机、钢丝绳、离心机、卷扬机或其它传动转动设备,处罚20-50元/次;31.岗位操作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伤害和损失,处罚20-100元/次;32.岗位操作工发现设备故障或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报修,否则发生设备设施损坏如烧电机、飞模、撞坏护栏等,处罚30-100元/次; 33.岗位操作工明知机械设备的制动、信号、显示、传动、安全保护等主要部件失灵已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立即停机报修,仍然带病作业,处罚30-100元/次;34.机修工完成维修任务离开时未关闭乙炔氧气阀门、未取下焊条头、未收拾皮管电线工具、未复原和整理打扫现场,处罚20-50元/次; 35.机修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维修作业,处罚处罚30-50元/次;36.机电工在检修、保养、更换机电设备时带电作业,处罚30-50元/次;37.现场低压配电箱临时接线不规范、使用后未关闭箱门或者配电箱搁放水杯、手套等物品;处罚20-50元/次;38.叉车、铲车厂区超速行驶、违规载人或钥匙不随人走,处罚20-50元/次;39.搅拌机内作业未执行“五步骤”、高压釜作业未执行“五保险”、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设监护人,或者进行其它需要采取断电、挂牌、设监护人等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特殊作业时未严格执行,处罚50-100元/次;40.车间各类材料、备品备件、工具仪表等必须摆放有序、规范整洁,符合现场定置管理要求,违者处罚主管人员30-50元/次。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1.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处罚细则。

2.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本处罚细则所称违章违规,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分类第一节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4.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从事需要安全规定的活动,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5.未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或隐瞒、谎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6.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7.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或者安全生产培训不达标,属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节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8.未制定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9.未建立或不按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0.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1.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实施等工作,属于违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节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划分12.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节,将违章违规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级别。

13.轻微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无明显影响,但已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14.一般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一定影响,但尚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5.严重违章违规行为,指行为对安全生产产生严重影响,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16.轻微违章违规行为,一般采取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

违章违纪惩罚制度

违章违纪惩罚制度

违章违纪惩罚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员工的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保护企业利益,提高工作效率。

适用于企业全部职能部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二、违章违纪行为定义1.违章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2.违纪行为:指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三、违章违纪行为及相应惩罚1.逾期未提交工作报告•行为定义: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作报告,导致工作进展不明确和信息传递耽搁的行为。

•惩罚措施: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扣除绩效工资。

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行为定义: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惩罚措施: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停止工资增长或降低岗位等级。

3.违规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行为定义:员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公司设备和资源用于私人用途或违反企业政策的行为。

•惩罚措施: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第三次违规停职检查。

4.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行为定义:员工未经授权将公司商业机密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惩罚措施:立刻停职调查,有关泄露行为的员工依照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5.干架斗殴•行为定义:员工之间发生肢体冲突或使用暴力手段解决矛盾的行为。

•惩罚措施:立刻停职调查,经核实属实的,予以解雇处理。

6.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行为定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为本身谋取私利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惩罚措施:立刻停职调查,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属实的予以解雇处理。

四、违章违纪行为处理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发现、报告违章违纪行为。

2.立案调查由特地小组依照程序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证词,确保处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惩罚决议依据调查结果和严重程度,订立惩罚决议。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行为处罚管理规定一、惩罚范围序号类别违章违纪行为惩罚标准(元)1个体劳动保护1.1未穿戴好本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501.2下井时,不按规定携带照明灯具;502违反劳动纪律2.1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派班指令;1002.2违反派班纪律;502.3班后未准时进行交班;502.4损坏通风设施;20XX.5酒后上岗、班中饮酒;20XX.6脱岗、串岗、提前离岗;20XX.7上班期间打架斗殴;3002.8在井下场所睡觉、睡岗;20XX.9不参与班前会或安全活动502.10乘罐时,抢罐、挤罐、嬉闹,不听从有关人员指挥;5002.11辱骂安全管理人员3002.12当有违章行为发生时,在场人员未准时制止;1003爆破作业违章行为3.1在巷道贯穿、与空区相通的作业点,未设置警示或防护等安全设施;20XX.2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场所未设警戒;20XX.3雷管、炸药混放及未入箱上锁;20XX.4爆破后放炮器钥匙挂在放炮器上而未随身携带;20XX.5放炮前及放炮后未将放炮母线端头暴露部分拧结短路;20XX.6放炮母线发生破损、接头未进行绝缘包裹有联电、短接可能的;20XX.7爆破后未准时撤除警戒;1003.8凿岩作业的同时进行装药;20XX.9工作结束后,未将剩余的起爆器材交回爆破器材库;20XX.10进入漏斗内进行顶炮或进入采场进行装药;20XX.11起爆破点之间的距离未达到安全距离;503.12爆破时,对周边可能造成破坏的设施未进行有效防护;1003.13爆破后,未按规定时间利用局扇进行通风,或局扇出现故障后未在交接班时未交接说明;1003.14炸药、雷管混装背运;20XX.15响炮后,未达到规定时间后进行验炮;20XX.16爆破器材存放点不符合安全规定;1003.17爆破器材帐物不符;5003.18单人从事爆破作业;1003.19爆破后,未进行彻底通风进入作业现场;1003.20火工品存放点放置杂物;1003.21领用爆破材料,未按规定放入专用箱内或袋、包的行为;1003.22领用雷管、炸药后,将雷管、炸药混装运送的;20XX.23爆破材料使用三轮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辆运输的;20XX.24未按规定两人分别携带雷管和炸药的(不准放入衣袋里);20XX.25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运送到爆破地点,不得中途暂放、不得乱丢乱放,违反规定的;20XX.26除爆破作业外,其他人员不得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1003.27爆破作业人员丢失爆破器材被捡到交回矿山的,按1000元/每(发、管)累计惩罚领用者;1000元/每(发、管)4顶板管理违章行为4.1作业面无找顶钎;504.2作业前未“敲帮问顶”安全检查;504.3撬渣时,无人监护;505绞车工、信号工违章行为5.1擅自离岗、脱岗者违规一次;100同一人违规两次;300同一人违规三次;自动离职5.2在岗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违规一次;警告同一人违规两次;1005.3未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不全;机房、操控室脏、乱、差;查出一次赐予当班者;警告同一当班人员二次违规每人罚款;1006溜井管理违章行为6.1溜井未准时安装格筛;1006.2溜井内倒放杂物(泥沙、砂浆、铁器、毛石等)和水等;1006.3溜井内倒放大块矿石;20XX.4运矿时,放空溜井;20XX.5溜井口无照明,或照明损坏后未准时修复;1006.6溜井口无警示标志牌,或标志牌损坏后未准时修复(故障修复时间为24小时);1006.7交班时,溜井口未挂防护栏杆;1007检修作业违章行为7.1不是机修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氧焊、电焊、切割机;507.2砂轮机启动旋转不平衡而未准时进行调整,惩罚机修班负责人;507.3砂轮机未安装防护罩或损坏未准时更换;未接地保护的惩罚机修班负责人;507.4砂轮机禁止侧面磨削;不准正面操作;不准共同操作;若违规,惩罚操;507.5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507.6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1007.7现场内的危急场所无警示标志;507.8现场内孔、洞无挡板、盖板;507.9检修现场无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507.10电气设备检修无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20XX.11高压设施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制度;1007.12单人检修,无人监护;507.13高处作业前,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1007.14动火时,未采取牢靠保护措施;20XX.15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1007.16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到5m507.17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507.118氧气瓶、乙炔瓶无防倾倒装置;507.19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1007.20启动已停机挂牌设备;5007.21卷扬、信号工等关键岗位,交其他人员操作;3007.22在动力空压机站、卷扬机房、信号房、油库等场所,未禁止无关人员进入;508定置管理违章行为8.1炸药、起爆器材、充填材料未定置摆放;1008.2行车路线上有大块矸石、铁件等未准时清理;508.3风管、水管、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和安全要求;509有轨运输违章行为9.1未按规定检查电机车的灯、铃、刹、连接器、过流保护装置;509.2司机离开工作室时,未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钥匙、拌紧手刹;509.3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3009.4非机动车辆未经允许进入主运输巷道;3009.5电车通过弯(岔)道、矿仓、坡度大的区段,前方有障碍或有行人时,未减速、未发出信号;1009.6发觉前方有异常状况未马上停车;20XX.7电车未停稳前摘挂钩;509.8电机车超速行使;1009.9电机车无照明、喇叭、制动不灵;509.10电机车车头运送爆破器材或列车载人;3009.11在卸矿桥及矿仓两侧上下人员;20XX0电耙作业违章行为10.1电耙开动前没有确认电耙道内是否有人的,未空载运转三十秒后就开头作业的;10010.2电耙绳接头超过25厘米;5010.3电耙阻力过大而强制运行的;5010.4漏斗口上方有浮石,未准时处理;5010.5开动电耙前未检查顶柱及电器设备安全状态;5010.6电耙安全设施不全;5010.7电耙四周杂物太多;5010.8下班后,闸刀手柄未拉下来;5011电器设备违章行为11.1开关无盖;5011.2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5011.3开关板设置不合要求的;5011.4电缆和照明线的悬挂或安装不符和安全要求的;5011.5电缆与铁质(水)管交叉敷设、或平行敷设安全距离5012人行道违章行为12.1人行道架设不符和安全要求的;5012.2人行道平台的选料、架设不符和安全要求的;5012.3人行道无照明;5012.4入井人员携带金属物件(钻杆、找顶杆、撬杠、工具等导电体)肩扛高度不得高于1.8米(防止接触电机车架空导线上);20XX3中孔装药作业违章行为13.1用金属重物敲击桶体;10013.2装药器与地面之间垫有绝缘材料;20XX3.3装药时,输药管口直接面对人体;10014采场管理违章行为14.1采空区边界区域无明显标识;5014.2采空区边界区域无安全防护网;5014.3在采场底部结构放置杂物;5015凿岩作业违章行为15.1打眼工进入工作面未先做好四件事:检查通风、检查并处理顶(帮)浮石、喷雾洒水)、检查凿岩设备是否完好;5015.2打干眼、老眼;10015.3开风、水前未先联系好,风、水管接头不牢固;5015.4跨越在凿岩机上进行打眼;5015.5打眼时未随时留意顶、帮板的变化状况,发觉问题未准时停机处理;5016防尘通风违章行为16.1凿岩时,未湿式作业;10016.2掘进爆破前,未对通风设施进行必需的安全防护,而导致通风设施损坏;20XX6.3掘进爆破后,未进行二次通风;10016.5损坏通风仪器、仪表;10016.6压入式通风时,风管口距作业面超过20米;10016.7风机的电缆、闸刀、起动装置、按钮开关不单独;5016.9移动、检修风机未切断电源;10017高处作业违章行为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包括天井作业);50018三轮车使用管理18.1下班后不得将三轮车从作业点开回宿舍停放,按规定停放在作业地点的安全地段;10018.2作业人员(包括机修人员)不得乘坐三轮车上下班;10018.3未经矿山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三轮车或借给他人使用;10018.4未经矿山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拆卸他人三轮车上的零部件或停用的待修的三轮车上的零部件;100二、对个人“三违”的惩罚:1、因“三违”造成一般未遂事故,对“三违”责任者处以一次性罚款500元,赐予违章者警告一次,并记入职工个人档案,全年个人发生“三违”造成两次一般未遂事故,因“三违”造成较大未遂事故,对“三违”责任者处以一次性罚款1000元,赐予违章者记过一次,并记入职工个人档案。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常见的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杜绝意外伤害,特针对常见的违章违纪行为制订本处罚实施细则,务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处罚20-50元/次;2.特殊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如工作服、防砸劳保鞋、反光背心、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防止意外伤害,违者处罚20-50元/次;3.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或长发披肩上岗,违者处罚20-50元/次;4.不准酒后上岗,违者处罚50-200元/次;5.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20-50元/次;6.不准在作业场所寻衅滋事、打架骂人,违者处罚100-500元/次;7.不准在生产中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煲电话粥,违者处罚20-50元/次;8.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未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制度,处罚20-50元/次;9.不听从纠正“三违”警告、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处罚20-50元/次;10.不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会议,处罚20-50元/次;1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减发工资300-500元/月(超过三个月另行处理);12.特种作业(如锅炉、蒸压釜等)无记录、签字不规范,处罚20-50元/次;13.严禁无证人员临时替特种作业人员顶岗代班,违者处罚50-100元/次;14.作业前不检查周边环境、不顾他人安危自顾作业,处罚30-50元/次;15.两人或多人配合作业未统一口令和步骤,贸然采取行动,处罚30-50元/次;16.作业时冒险、蛮干(不应做、不能做的强行做),处罚30-50元/次;17.行车起吊走车时和下面有人员时必须提前打铃示警,违者处罚30-50元/次;18.行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顶经过,违者处罚30-100元/次;19.地面人员必须无条件主动避让行车,违者处罚30-50元/次;20.行车起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起吊高度未超过2m就开始走大车,处罚30-50元/次;21.行车工因操作不当致使管模管桩从高处掉落,处罚30-50元/次;22.行车钢丝绳跳槽未发现或强行使用,导致更换钢丝绳,处罚30-50元/次;2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30-50元/次;24.高空作业随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处罚20-50元/次;25.高空作业的工具、材料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处罚20-50元/次;26.易燃易爆、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吸烟或乱扔烟头,处罚20-50元/次;27.损坏、撤除或不恢复作业场所的防护护栏和隔离设施,处罚30-50元/次;28.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处罚20-50元/次;29.无视危险告知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处罚20-50元/次;30.跨越、手扶或脚踏正在运行的链条机、钢丝绳、离心机、卷扬机或其它传动转动设备,处罚20-50元/次;31.岗位操作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伤害和损失,处罚20-100元/次;32.岗位操作工发现设备故障或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报修,否则发生设备设施损坏如烧电机、飞模、撞坏护栏等,处罚30-100元/次;33.岗位操作工明知机械设备的制动、信号、显示、传动、安全保护等主要部件失灵已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立即停机报修,仍然带病作业,处罚30-100元/次;34.机修工完成维修任务离开时未关闭乙炔氧气阀门、未取下焊条头、未收拾皮管电线工具、未复原和整理打扫现场,处罚20-50元/次;35.机修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维修作业,处罚处罚30-50元/次;36.机电工在检修、保养、更换机电设备时带电作业,处罚30-50元/次;37.现场低压配电箱临时接线不规范、使用后未关闭箱门或者配电箱搁放水杯、手套等物品;处罚20-50元/次;38.叉车、铲车厂区超速行驶、违规载人或钥匙不随人走,处罚20-50元/次;39.搅拌机内作业未执行“五步骤”、高压釜作业未执行“五保险”、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设监护人,或者进行其它需要采取断电、挂牌、设监护人等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特殊作业时未严格执行,处罚50-100元/次;40.车间各类材料、备品备件、工具仪表等必须摆放有序、规范整洁,符合现场定置管理要求,违者处罚主管人员30-50元/次。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模版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模版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违规违章行为的管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处罚方案、组织实施以及监督落实。

第五条对于其他违法行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处理,本制度不再适用。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六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二)私自带人进入单位或违规带人进入工作区域;(三)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喝酒、赌博等违规行为;(四)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侵吞公款等违法行为;(五)泄露单位商业秘密或其他涉及单位利益的行为;(六)故意损坏单位设施设备或其他财产;(七)擅自转让、贩卖单位的产品或资产;(八)擅自泄露、传播单位的业务信息;(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方式第七条鉴于不同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本制度设定了以下处罚方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降职;(五)辞退。

第八条口头警告是对一些轻微违规行为的警告,仅作为警示,不进行记录。

第九条书面警告是对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的警告,将会在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条记过是对一些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将会在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

记过记录的时长为6个月至1年。

第十一条降职是对一些十分严重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将会在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的职务降级处理。

第十二条辞退是对一些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将会在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并作出解雇处理。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第十四条被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的员工,应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建设,各种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然而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及路面上进行的交通活动中,不规范的行为和安全意识淡薄现象依然存在,给行车和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由此,为了保障施工生产和交通的安全,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处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施工生产及交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施工、修缮、交通管制、交通事故处理等。

三、违章类型及处罚措施1.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持续扰民: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擅自改变交通路线:警告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倒车不慎碾压行人:对当事人给予处罚并进行赔偿;•工地管理不规范:责令整改,并要求重新制定安全制度、整改方案和管理措施;•违规变更施工计划:警告并责令恢复原计划,并要求重新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2.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未通过机动车驾驶证或资格证考试便操作机动车:罚款¥100,同时要求参加机动车驾驶证或资格证补考;•非机动车投放卫生不良: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50,情节严重者并进行通报批评;•乱停乱放: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0 或¥100 不等;•非法占据机动车道:处以罚款¥200,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社会治安处罚;•疲劳驾驶或酒后驾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罚款¥1000 同时拘留时间不少于15天。

四、处罚实施流程当发现违章行为时,相关执法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填写并签署违章处理通知书,由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及处理意见,执法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如果当事人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实施效果和意义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施工生产及交通活动行为,促进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

同时通过处罚来确保违法者得到惩罚,提高施工生产及交通活动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自觉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六、总结作为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视,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行为不良、规则淡漠等问题的一种有效的惩罚措施。

各类违章违纪、各种假期和各类事故的处理标准

各类违章违纪、各种假期和各类事故的处理标准

各种违章违纪及事故的处理标准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维护公司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各项制度能够较好的贯彻执行,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各类违章违纪处理标准2.1 对于下列违章违纪行为:每月发生一次减免奖金5分,多次发生累加处理。

(1)在规定的接班时间迟到。

(2)参加各类学习、会议、集体活动迟到。

2.2 迟到处理标准(1)月度内迟到一次,且<2小时,减免奖金分10分;超过2小时不超过4小时减免50%奖金,超过4小时免奖;(2)月度内迟到两次,合计≤4小时,减免奖金分50%;月度内迟到两次,合计>4小时减免全月奖金;(3)月度内迟到三次,不论时间长短,减免全月奖金。

2.3 对于下列违章违纪行为,每月发生一次减免奖金10分,多次发生累加处理。

(1)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服、袒胸露腹、工作鞋趿拉着穿的。

(2)工作时间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背心、裙裤、短裤的。

(3)不按规定时间填写记录的。

(5)在各类工作记录、帐册上乱写乱画,未造成后果的。

(6)长运扇、长明灯、长流水。

(7)下班后未按规定锁(关)门窗的。

(8)监控、电动门、安全设施有问题不及时修也未汇报的。

(9)无故不参加内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

(10)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布置的资料及考核结果的。

(11)不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的。

(12)对本部门出现的违章违纪问题无处理意见的。

(13)不遵守公司公共秩序的。

(14)不及时开关二道门,造成外单位人和车辆随意进入的。

(15)擅自带外单位人员进入储存现场的。

(16)私自调整发货顺序,造成发货秩序混乱,影响运输的。

(17)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的。

(18)乱倒垃圾、丢弃废物、乱倒剩饭的。

(19)上级查出的问题,不进行落实的。

(20)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无正当理由,而又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21)3#院管理人员长期没有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检查或未查出问题,但被公司管理部门或人员每月查出大量问题(10条以上)。

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制度

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制度

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保障企业各级员工的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对于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本制度进行严厉处理。

二、违规违纪行为的分类1.违规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未能依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工时、纪律和程序执行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未经许可私自离岗、外出或旷工;–擅自向外界透露公司机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私自使用公司资源;–滥用职权、违反操作规程;–有意损坏公司资产;–私自决策、擅自签订合同;–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2.违纪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有心违反公司条例和规章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偷窃、贪污、挪用公司资金或资产;–违反公司安全政策;–进行虚假报销或假冒他人签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企业形象;–与竞争对手勾结、泄密;–侵害他人隐私;–私自接受或索取贿赂;–散布谣言、诋毁他人;–误导领导、不履行职责;–其他违反法律、道德、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1.举报和初步调查阶段:–员工对他人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应供应详实的事实和证据;–人力资源部门将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调查,必需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供应帮助。

2.处理决策阶段:–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人力资源部门将形成处理看法,并进行呈报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审核;–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应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管束,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理决策。

3.处理决策方式:–轻度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诫勉谈话、批判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停职、开除、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4.处理结果通知和执行:–处理决策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通知相关员工;–被处理的员工应按处理决策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处理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记录。

各类违纪惩处细则

各类违纪惩处细则
1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消极怠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视情节予以行政警告处分,人事相关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12、工作时间从事股票证券交易活动的,或利用病、事假,从事以谋取经济收入为目的之活动的。
视情节作行政警告以上处分,人事相关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1、在公司管辖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等。
5、携带产品,货物出门未办理审批手续,并拒绝接受保卫部门检查者。
扣款20-200元/次;视情节作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6、扰乱公司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影响公司安全生产;侵犯、损坏集体或他人财物及人身权利行为者。
扣款20-200元/次;视情节作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反社会道德及影响企业声誉行为的。
10-50元/次。
9、违规使用贵宾厕所者。
扣款50元/次。
10、违反集体宿舍相关管理制度。
扣款10-100元/次。
11、以非正当手段,仿造公司餐点票证或其它方式,多领、冒领快餐、点心者。
扣款100-200元;视情节可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1、出席朝礼、会议等无故迟到者。
扣款10元/次。
2、同一办公场所,当无人接听电话时,故意不接听电话者。
13、未经批准,违规启用空调者。
扣款50- 100元/次。
14、对出国人员未及时申报者,以及管理部门未及时申报责任担当。
扣款50- 100元/次。
15、未按规定实施下班离司点检制度者。
扣款20-200元/次。
16、上班时间擅自使用各类文体娱乐设施进行活动者。
扣款100元/次,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17、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司电脑中安装未经许可软件者。

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表

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表
贝雷支架、满堂支架预压前未经验收合格
2000元/处
责令停止作业
8.8
贝雷支架、满堂支架支架安装拆除未按方案顺序进行
1000元/次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9、施工现场-模板施工
9.1
模板螺丝未上满,未设置弹簧片、垫片。
100元/处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9.2
模板螺丝、对拉螺杆未上紧
100元/处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表
类别
序号
违规内容
处罚措施
备注
1.综合管理
1.1
未及时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00元/人
限期上报
1.2
未及时上报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和使用登记证
500元/台
限期上报
1.3
未及时上报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200元/台·次
按时上报资料
1.4
电工未及时上报电工日志
100元/次
按时上报资料
1.5
拌合站、油库、发(变)电房未采取避雷措施
500元/处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5、施工现场-临边或高空作业
5.1
钻机成孔后不施工时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500元/处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5.2
泥浆池未设置围栏,无安全警示标志
1000元/处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5.3
梁板架设后临边无护栏,无安全警示标志
200元/次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3.15
起重设备超载吊物
500元/次
责令停止作业, 立即整改
3.16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架桥机等)结构出现变形
1000元/处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是用来规范和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法规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1. 违规操作: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设备、未经培训操作机械设备等,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处罚。

2. 人员安全保护不到位:包括未佩戴安全帽、未穿戴安全鞋、未使用安全绳等,一般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3. 环境卫生问题:如施工现场垃圾未及时清理、污水排放不规范等,一般会要求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4. 过度工时:施工现场工人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一般会要求停工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5. 施工计划不合理:如施工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安全隐患,一般会要求停工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细则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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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 元: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 元: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 元: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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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的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
处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杜绝意外伤害,特针对常见的违章违纪行为制订本处罚实施细则,务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处罚20-50元/次;2.特殊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如工作服、防砸劳保鞋、反光背心、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防止意外伤害,违者处罚20-50元/次;
3.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或长发披肩上岗,违者处罚20-50元/次;
4.不准酒后上岗,违者处罚50-200元/次;
5.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20-50元/次;
6.不准在作业场所寻衅滋事、打架骂人,违者处罚100-500元/次;7.不准在生产中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煲电话粥,违者处罚20-50元/次;
8.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未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制度,处罚20-50元/次;
9.不听从纠正“三违”警告、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处罚20-50元/次;10.不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会议,处罚20-50元/次;
1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减发工资300-500元/月(超过三个月另行处理);
12.特种作业(如锅炉、蒸压釜等)无记录、签字不规范,处罚20-50元/次;
13.严禁无证人员临时替特种作业人员顶岗代班,违者处罚50-100元/次;
14.作业前不检查周边环境、不顾他人安危自顾作业,处罚30-50元/次;
15.两人或多人配合作业未统一口令和步骤,贸然采取行动,处罚30-50元/次;
16.作业时冒险、蛮干(不应做、不能做的强行做),处罚30-50元/次;
17.行车起吊走车时和下面有人员时必须提前打铃示警,违者处罚30-50元/次;
18.行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顶经过,违者处罚30-100元/次;
19.地面人员必须无条件主动避让行车,违者处罚30-50元/次;20.行车起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起吊高度未超过2m就开始走大车,处罚30-50元/次;
21.行车工因操作不当致使管模管桩从高处掉落,处罚30-50元/次;22.行车钢丝绳跳槽未发现或强行使用,导致更换钢丝绳,处罚30-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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