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1年调控政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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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近十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一、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二、1998—2002年: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心是房改对策: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23号文件强调,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的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在“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建设部当时的保守算法,“最低收入者家庭”和“高收入者家庭”分别占了城市居民家庭总数的10%上下,可以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最低的也要占到居民人数的80%以上,高的甚至占到总人口的95%。

1999年中央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三、2003—2005年:确立房地产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121号文件),调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

8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011年福建省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公示

2011年福建省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公示

姓名毕业学校参加考试院校成绩钱春林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重庆大学合格许丽珍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重庆大学合格张汇慧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重庆大学优秀乔丹洋福建省福州市第三中学重庆大学优秀张端杰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重庆大学合格郑巽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长安大学合格王映城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长安大学合格陈庆煌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重庆大学合格陈嘉伟福州格致中学北京化工大学B雷铭海福建省邵武市第一中学北京化工大学B杨帆福州第三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喻芷白福州第三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王嵩鹏龙海第一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魏琮人莆田第二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吕冬蕾厦门海沧实验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邹倩玮厦门市第一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周可佳漳浦第一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张思雨漳州市第三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陈静娴漳州市南靖第一中学中国海洋大学合格吴国栋福建省东山县第一中学西南大学合格燕翔泉州市第一中学合肥工业大学合格陈彦彬福建师大附中华中科技大学取得自主选拔入围资格陈正玮莆田第二中学华中科技大学取得自主选拔入围资格高雅诗福州市第一中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通过林灿成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学华南理工大学合格褚梦婷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华南理工大学合格林瀚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华南理工大学合格陈玮峥福建省宁德市第一中学华南理工大学合格吴柏禧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华南理工大学合格华南理工大学合格卢赟福建省漳州实验中学(原漳州一陆锐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北京邮电大学通过林心怡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邮电大学通过陈悠扬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邮电大学通过陈彦杰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邮电大学通过周嫣然福建省福州市第一中南京理工大学B王学明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B等林心怡福州八中西安交通大学B等何嘉博福州第三中学西安交通大学A等林毅鸿漳浦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B等吴文逸福建省永安市第一中学西南交通大学合格周婧福州市第一中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通过吴敏厦门双十中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通过陈卓琳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通过林晨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林经纬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卓少逸福州格致中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通过郑旭晨福建省福州市第一中学中南大学合格陆梅莉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通过陈凯玲福州三中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通过吴晓福州十八中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通过黄若迪福建省福州第八中学中央财经大学入选陈珊珊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中央财经大学入选林宇杰福建省福州格致中学中南大学合格朱警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中南大学合格廖怡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北京交通大学通过肖潇福建省福州市第一中学中南大学合格林然锋福建省东山第一中学中央财经大学入选蔡长景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中南大学合格叶崴厦门双十中学中南大学合格翁公羽福建省长乐市第一中学中南大学合格魏知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交通大学通过黄扬洋福建省建瓯第一中学中央财经大学入选柯宇晨福建漳州一中中国传媒大学合格段伊伊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国传媒大学合格陈菲尔福州一中中国传媒大学合格王君君厦门外国语学校中国传媒大学合格陈舟杨福建省闽侯县第一中学西南财经大学合格叶又秸顺昌一中复旦大学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陈晶琪: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刘怡萍厦门外国语学校复旦大学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郑航群福建莆田擢英中学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邱遥堃福州市第一中学复旦大学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陈羽浓福建省仙游一中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陈鑫盛厦门市双十中学复旦大学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林冬杰福州市第一中学复旦大学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谢清莹福建省晋江市第一中学复旦大学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刘明沛福建省厦门外国语学校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何非同[莆田市]莆田第一中学山东大学B级戴清林漳州市芗城中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格黄轲[莆田市]莆田第二中学四川大学合格徐徽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通过郭晅尧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通过林辛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河海大学认定入选张锦福建省仙游县第一中学河海大学认定入选郑婷婷莆田哲理中学河海大学认定入选陆梅莉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河海大学认定入选何逸[南平市]邵武第一中学四川大学合格徐晨宇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陈正颖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林敏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郑敏珊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李桐厦门外国语学校清华大学通过肖陈豪厦门一中清华大学通过陈鹭虹厦门一中清华大学通过黎敏讷厦门外国语学校清华大学通过苏江柳厦门同安一中清华大学通过林声巧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清华大学通过彭怡晴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江南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陈熙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蔡杨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吴俊杰宁化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陈建泉安溪一中清华大学通过林俊杰安溪一中清华大学通过施聪聪厦门外国语学校清华大学通过黄逸群南安市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林艺城漳浦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曾炜赫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刘焰邵武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谭志鹏长汀一中清华大学通过韩凌志厦门外国语学校南开大学合格黄家垚晋江市季延中学兰州大学合格李鹏博仙游一中兰州大学合格蔡诗雨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兰州大学合格张金壕晋江市养正中学兰州大学合格陈韶洪泉州一中兰州大学合格兰志文永春美岭中学兰州大学合格曾毅豪福建省泉州市第五中学南开大学合格张思怡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合格章鹭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南开大学合格周君福州第一中学南开大学合格吴康承福州屏东中学华中农业大学通过郑志博福建省三明市永安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李雅婷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天津大学合格杨辉平潭县城关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黄夏楠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杨震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谢承宏闽清县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许正忞厦门外国语学校浙江大学通过赖奕多龙岩一中浙江大学通过黄泓三明市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郭书韦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柯淑强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陈茜帆厦门六中浙江大学通过林杰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刘杰福建师大附中浙江大学通过高琰昕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卢钟楷厦门外国语学校浙江大学通过徐晨宇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林振伟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黄小非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黄晓鹏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郑家仪罗源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林灯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钟汀烨厦门外国语学校浙江大学通过刘梦怡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浙江大学通过凌煜林福州第二中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格方凌福州三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入选吴连周福州第八中学北京林业大学合格杨欣欣福建泉州市第一中学北京林业大学合格何创东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格刘烁洁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大附中华北电力大学(北京)通过杨林满福建省福州一中华北电力大学(北京)通过陈正东福州市第四中学武汉理工大学合格陈敏妹福建省连江尚德中学武汉理工大学合格陈菁福州市第三中学武汉理工大学合格苏畅福建省龙岩市第一中学武汉理工大学合格叶璇福建省福州市第一中学山东大学A级余新晨宁德市第一中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合格杨毅仙游侨声文化学校华中师范大学合格吴智钊福建泉州外国语中学华中师范大学合格黄超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严豪福清一中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林旺腾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戴清强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陈泓钢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黄达譞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林颖达厦门一中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陈正颖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蒋金生尤溪一中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吴秋迪连江一中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吴俊杰宁化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施志国福安市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魏巍古田县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张振宇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肖杰锋安溪一中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潘郭炜长乐一中中山大学A类张少松福州三中中山大学A类张宜遐永安一中中山大学A类钟宁静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施晓铭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洪静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南京大学通过黄经纬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南京大学通过李栗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南京大学通过吴婧龙岩一中南京大学通过邱钊蓉福建省厦门市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陈灵珊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詹丹妮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何燕杨漳州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林婧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林余颖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杨锦琼安溪县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凌冰清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郭淑茹龙海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姚妙钰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査伟强福建省德化县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吴江平福建省晋江市养正中学厦门大学B李政星福建省漳平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王偲吟福建省漳州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王融坤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B档章元珏宁化第一中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B档毛宏自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B档林弘杰永春一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A档陈晴虹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叁等奖曾梦云福建省龙岩市第一中学武汉大学自主选拔贰等奖陈成斌泉州第七中学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叁等奖傅艺三明二中北京大学合格张祺昀福州第三中学北京大学合格刘焰邵武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魏强厦门外国语学校北京大学合格王默儒厦门双十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林俊杰安溪一中北京大学合格林佳侃三明二中北京大学合格邱遥堃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叶又秸顺昌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陈鹏莆田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陈逸鹏漳浦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林轩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罗兰永安一中北京大学合格傅青松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林弘杰永春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黄锐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赵晓航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高融坦厦门双十中学北京大学合格刘怡萍厦门外国语学校北京大学合格林曼欣厦门外国语学校北京大学合格王立豪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周晔泉州五中北京大学合格李羿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邱家华厦门一中北京大学合格张楚福州第三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沈丹瑾厦门双十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阮焱东福安市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蔡晓烨宁德一中北京大学合格张驰泉州七中北京大学合格陈代伟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叁等奖肖伟集泉州五中北京大学合格黄伟彬泉州七中北京大学合格杨帆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孔辰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王婧琦泉州五中北京大学合格王冰山长乐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王诗桪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毛鹏丽福安市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芮思佳泉州五中北京大学合格杨黄石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陈正勋泉州七中北京大学合格杨颖兮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王冰山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厦门大学A黄楚云福建省泉州市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吴陈昕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黄斯玮福建省泉州市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洪静泉州市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张司晴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张竞妍莆田第一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陈舒婷漳浦第一中学南京大学通过潘晨毅厦门双十中学北京大学合格高泉祀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南京大学通过胡益粦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南京大学通过李楚舒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南京大学通过刘梦怡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南京大学通过金子琳厦门一中北京大学合格黄晓霖泉州五中北京大学合格郑煦之厦门外国语学校北京大学合格张超然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林弘杰永春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江娟铭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林杨睿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林毅坤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庄雨诗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陈琪琪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丁湘琳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韩凌志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大学B吴雪萌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柳漪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蔡婧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陈喆滢龙岩一中中国人民大学通过余航宁德一中中国人民大学通过待邵武第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张凯希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李晴圆莆田第六中学厦门大学B肖跃坚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陈文心福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尤恩铭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余航福建省宁德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黄佳敏厦门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金子琳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林慧颖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陈正颖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兰昕福建省龙岩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何宏宇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邱少勇福建省漳浦县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张逸真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通过张楚福州第三中学厦门大学B林诗鸿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肖钦杰泉州第七中学厦门大学A林婷婷晋江市侨声中学厦门大学A黄杰福建省仙游私立第一中学厦门大学A陈珅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章韵洁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谭婧厦门市科技中学厦门大学B高雪杉厦门市科技中学厦门大学B刘潇楠厦门市科技中学厦门大学B刘诗璟福建省厦门市集美中学厦门大学B吴克寒厦门一中厦门大学B王舟童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大学B方照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冯康巍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大学B林心田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王嘉珺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黄梦茜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大学B程晟厦门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李芸芸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叶崴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陈竹秋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陈圣福建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王晟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大学B汪春凤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李响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大学B刘梦怡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严可婧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厦门大学B黎放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大学B陈琳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厦门大学B刘紫荷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蔡冰滢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厦门大学B蔡婧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苏琳福建省漳州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汤昱薇福建省顺昌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卢立莆田第二中学厦门大学B邱遥堃福州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张竞妍福建省莆田市第一中学厦门大学B李璟厦门外国语学校中国政法大学合格张宇宁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华南理工大学合格郭杰炜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通过吕慈航[厦门市]厦门双十中学山东大学A级庄晨帆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清华大学通过郭程秀龙岩一中浙江大学通过王娱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浙江大学通过陈超凡福建省福州市第二中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通过吴鸿毅晋江市养正中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合格郑宇哲仙游一中中山大学A类曾菁菁福清一中南京大学通过黄天仪厦门一中北京大学合格赖翔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清华大学通过陈超超宁德一中浙江大学通过林婧婷晋江市第一中学浙江大学通过蔡若茜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选拔A档陈博理厦门外国语学校北京大学合格柳新漳州市第一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施志国福安市第一中学同济大学合格董张帆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同济大学合格陈羽浓福建省仙游一中同济大学合格林坤松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过林渠远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过刘书荣闽清县第一中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给予A类政策吴昊闽清县第一中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给予C类政策黄秋华沙县第一中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给予B类政策陈玮峥福建省宁德第一中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给予B类政策胡丽婷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同济大学合格李海清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同济大学合格赵磊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同济大学合格黄晨曦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同济大学合格刘与轩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同济大学合格刘雨舟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同济大学合格黄紫茹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同济大学合格杨欣欣福建省泉州第一中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合格王祥福建省漳州市一中北京中医药大学合格彭雅婧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湖南大学合格戴玉霖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湖南大学合格黄玮福州市第一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洪荣灿厦门外国语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皮超厦门外国语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吴秋雨福建师大附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欧阳逸涵长乐一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彭悦福州第一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林臻漳州市第一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林子辰福建省闽侯第一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格陈逸鹏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过林倩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壹等奖。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厦教综[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综〔2010〕12号)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招办、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讨论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厦门市201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

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承担。

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

二、考试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

(二)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计算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满分值20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2、升学成绩计算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6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0%;(5)体育分;(6)照顾分。

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

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

2011年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路透1月28日电---继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八条"之後,上海和重庆亦分别宣布从今日起开征房产税,税率为0.4-1.2%.且财政部亦将即日起对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徵收营业税.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周三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购房不足五年交易的,将不再区分"普通"及"非普通",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徵收房产税;并将此前"深圳版"限购令全面铺开,各地本地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以下为重点城市及省份最新调控政策一览:* 上海 *时间: 1月27日细则: 自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的新购住房徵收房产税,暂定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0.6%的房产税,对低于上年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则暂减为0.4%.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米的,新购住房暂免徵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徵收房产税.* 重庆 *时间: 1月27日细则: 自1月28日起对个人新购高档商品房、存量增量独栋别墅、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徵收房产税.税率为0.5%-1.2%,其中价格超过均价2倍(含2倍)的按0.5%税率徵收,3倍以下按0.5%徵收,3-4倍按1%徵收,4倍以上按1.2%徵收.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北京 *时间: 10月25日细则: 自12月1日起预售资金将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格规定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专有账户,购房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广州 *时间: 10月15日细则: 本地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须具1年纳税声明),限新购一套房.非常住家庭不准在广州购房;未满18岁市民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增值税徵收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对普通商品住房按2%的税率预征,对非普通商品住房按3%的税率预征,对别墅按4%的税率预征.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市地税局将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密切关注,并由市地税局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南京 *时间: 10月12日细则: 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贷款.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後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杭州 *时间: 10月11日细则: 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徵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上海 *时间: 10月7日细则: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後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深圳 *时间: 10月1日细则: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厦门 *时间: 10月1日细则: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浙江省 *时间: 9月30日细则: 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北京 *时间: 4月30日细则: 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厦门限购令政策对商品住房价格影响——厦门房价静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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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两 套 及 以上 无 纳 税 、社 保 证 明
购 规
成交 量开 始大 幅下行 ,部分楼 盘率先 降价 ,政 策后续威 力 逐渐 呈现 。但 随着 国 际经济形 势与 国 内通 货膨胀 等经 济 因 素影 响 ,厦 门 房 价 在 2 0 1 2年 一 月 份 开 始 了 “ 猛抬 头” , 由集美 区 “ 领 衔 ” 的成 交量 出现 “ 井 喷 ” 趋 势 ,持续 不 到八个 月 的 “ 国八 条 ” 效 应 影 响渐 渐 减 小 。相 比全 国大 中城 市平均 房价 同步下 降 ,厦 门房价 的稳 步上 升形成 了鲜 明对 比 ,这 也就说 明 了其研究 的价值 。基 于 以上现象 ,我 们 的 问题是 :厦 门的 限购政 策是否 对房价 有影 响?它 们能 否在未 来 降低厦 门房价 ?为 回答这些 问题 ,本 文通过 厦 门 房 价及 其他 数据对 限购 政策进 行静 态分析 。
城 市规划与管理
中国市场 2 0 1 3 年第2 8 期 ( 总第7 4 3 期)
口口 厦 门 限购 令 政 策对 商 住 房 价 格 影 响

厦 门房 价 静 态 分 新
徐丽林 ,黄小春 ,吴晋宁 ,阮 元 ,卓 田 ,刘力铭
(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 ,福建 厦 门 3 6 1 0 2 1 )
无论 “ 国八 条 ” 或 “ 厦 门八 条 ” 都 是 以调控 房 地 产
1 前

需求为 目 标 。但是这些政策在调控的同时,区域因素——
这一 点容易 被忽 略掉 。因为房 价是 由需求 和供给 双方 共 同 决定 的 ,后 者 的政策反应 会最 终影 响政策 的效果 。直 觉上 来说 限购会 降低需 求从 而降低 价格 ,就短 期而言 需求会 被 降低 ,但长 期 ( 或 是在 一 个 周 期 内 ) 限购 不 符 合 供 需 关 系 ,当需求 大于 政策影 响时 , 政 策威 力将 被大大 削弱 ,通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建设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1]42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建设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1]42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建设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3.02施行日期2011.03.02文号厦府办[2011]42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城市建设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1〕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厦门市城市建设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林国耀(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林德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办主任)陈添友(思明区政府副区长)林延勋(湖里区政府副区长)王良睦(集美区政府副区长)林世粦(海沧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叶振杉(同安区政府副区长)齐晓玲(翔安区政府副区长)成员:林聪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高居东(市委文明办副主任)李伟建(市监察局副局长)张皡(市发改委副巡视员)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郭金炼(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吴振志(市规划局副局长)周昌益(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王伟军(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陈宗团(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子鹭(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吴新成(市工商局副局长)林国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严琪(市旅游局副局长)张剑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超英(厦门电业局副局长)许显峰(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陈泽顺(市公路局局长)刘忠佺(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文杰(市清淤办主任)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城管办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各相关工作小组。

厦门中考政策改变

厦门中考政策改变

厦门市2011年中考中招方案一级达标校招定向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集美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翔安一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导报讯(记者沈晓丽崔晓旭)厦门市2011年中考中招方案昨日发布。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大变化是,明年厦门一中、双十中学、集美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翔安一中这6所省一级达标校将首招定向生,这6所学校将拿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

据悉,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该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线下50分。

导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中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明年厦门的中考中招方案变动比较大,在录取呈现方式、考试项目、方式、时间,投档分构成和投档总分等九大方面做了相应的调整。

其中,考生比较关注的有:明年厦门中考将试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思想品德、历史科目从开卷考改为闭卷考,物理和化学分值再度提高,体育考试必考项目从短跑改为长跑,取消文化竞赛加分等。

此外,明年中考还将取消二、三级达标校择校生的招生指标,岛外部分省一级达标校面向岛内的招生指标也有变化,其中厦门十中、海沧实验中学面向岛内的招生名额,明年将从今年的120名调整为100名,启悟中学明年将向岛内招生100名。

接下来,导报记者将选取考生和家长最为关心的五大变化,为您一一解读。

1.定向生录取6所省一级达标校首招定向生明年,厦门将试行部分省一级达标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的做法,这类招收的学生称为定向生。

定向生招收将按片区来划分,每个片区试行两所,每一所将拿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分配到本片区内的公办学校。

市教育部门表示,今后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定向生比例。

招生范围:按片区来划分据介绍,明年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同安一中、翔安一中将招收定向生,这六所学校普通生计划中的20%将用于定向生。

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将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集美中学、外国语学校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翔安一中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2011年厦门房地产市场发展回顾及预测

2011年厦门房地产市场发展回顾及预测

言其心智实否【论坛】2011年厦门房地产市场受新“国八条”政策及地方调控细则影响,房地产投资增幅回落、土地市场交易量减少、楼市量价先抑后扬逆势上涨,10月后量跌价滞、二手房市场交易低迷。

一、2011年厦门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情况2011年,“新国八条”政策及厦门地方调控细则出台,“限购”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市场运行正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和发展态势。

(一)投资增幅回落1-9月厦门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38.96亿元,同比增长13.85%,环比回落10.49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15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44225亿元,同比增长32.0%。

(二)土地交易量减少2011年4月厦门公布了全年计划供应出让62幅地块,供应土地面积241.78万平方米,比2010年成交土地面积减少43%。

截止到10月31日,厦门仅出让了39幅地块,与原计划全年62幅地块的供应量相差甚多。

9月土地集中放量,使前三季累计土地出让金额达100亿元。

分析: 1-9月厦门整个土地市场交易相对惨淡,政府仍根据房产市场的变化趋势适时调整供地步伐,但在调控政策影响下,政府推地和企业拿地更趋理性,土地市场面临较大压力。

(三)商品房交易量逆势上涨1-9月,厦门商品房销售面积297.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6%;其中,住宅销售181.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4%。

至9月末,全市2011年前三季度商品房待售面2011年厦门房地产市场发展回顾及预测○ 李友华言其心智实否【论坛】积215.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2%,其中,住宅待售面积72.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6%,占商品房待售面积总量的33.8%。

分析:2011年初厦门新政细则颁发,使一季度全市住宅供销比呈急速下调态势,经历二季度短期调整,三季度呈迅速上涨态势,在全国各地都处于跌势中,这种现象实属罕见。

虽然经过限贷、加息等政策影响,厦门楼市依旧坚挺,一枝独秀,量价齐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6号2011年11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逐步消除中外资企业融资政策差异,缓解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难问题,在前期政策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资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境内金融机构在向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时,可以接受债务人提供的外汇质押,质押外汇来源仅限于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除外)内的资金。

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行应按照境内外汇划转等规定,凭质押贷款合同办理相关外汇划转。

外汇质押项下人民币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如债务人未发生违约,所质押外汇由质押账户开户行审核相关凭证后划回原资金划出账户。

如债务人发生违约,由贷款行按未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金额以及当日该行挂牌的现汇买入价,计算应收外汇金额并直接办理结汇,剩余部分外汇划回原资金划出账户。

三、外汇质押币种仅限于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的外币。

四、办理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上月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情况(附表1和附表2)。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应于每季度初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汇总上报上季度辖内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情况(附表3)。

商品房限购城市数升为十四个调控效果已显分化

商品房限购城市数升为十四个调控效果已显分化

商品房限购城市数升为十四个调控效果已显分化作者:楚楚来源:《时代中国》2011年第01期10月19日,大连限购令的出台使我国采取限购措施的城市数量升至14个。

在此之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3个大城市出台了限购令。

这是在9月29日“国五条”提出限购之后,各地随后纷纷出台的楼市调控地方性细则。

根据各城市颁布限购令的宽严程度,深圳、南京直接对第三套房“限购”,被称为“严厉版”的限购令,而上海、杭州等其他城市对原有住房既往不咎,每个居民家庭仍可再购一套新房,由此被称为“温柔版”限购令。

“严厉版”和“温柔版”限购令目前产生的调控效果已开始出现分化,深圳、南京成交量锐减,退房潮涌动,投资客几乎销声匿迹;而上海、杭州等地仍波澜不惊,房价甚至继续走高。

各地限购政策一览深圳: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北京: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广州: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十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购房家庭是指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厦门: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杭州: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9•【字号】厦府[2011]171号•【施行日期】201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1〕17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推进厦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结合我市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本市实际,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二、改革目标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为契机,通过五年改革试点,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于2012年底前实现各区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内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试点具体目标如下:2011年秋季起,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从公办学校扩大到民办学校,实现全市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各区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效保障,开齐开足国家和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厦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

厦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

厦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的精神,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1〕693号)(一)1.再生资源回收发展迅速。

截至2011年6月,厦门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站点)共1616家,其中:回收企业460家,回收站点1156个,从业人员共计2万多人。

废旧物质回收率高,据不完全统计,厦门市废旧物资年回收量约为30万吨,总值约82.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形成。

自2006年,我市组织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建设工作以来,初步建立了社区绿色回收点、回收中转站、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中心三位一体的回收体系。

到2010年末,我市已建成规范化社区绿色回收点60个,在建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中心1个,启动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处理基3.再生资源回收主体实力增强。

在回收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市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了行业集中度的提高。

一批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资本充足,利用原有网络的优势,采取连锁经营等现代发展模式,促进了行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到2010年末,累计新建或改造46个社区绿色回收点、14个中转站,承担着厦门市40%以上的废品收购,50%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一些大型企业营业额已突(二)1. 再生资源回收重要性日益突出。

再生资源回收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后发优势,有利于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并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作为七项重点工程之一;再生资源回收有利于解决大量废物遗弃或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是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宜居城市、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于促进和扩大低收入人群就业、2. 再生资源回收潜力巨大。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答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答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解答●什么是家电以旧换新?以旧换新补贴实行的时间是?“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推广实施期从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哪些家电可以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什么?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是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

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是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

补贴上限为:●以旧换新的家电品种是否必须一致?家电以旧换新交旧品种与购新品种不要求一致。

如:消费者交售一台旧彩电,可以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补贴范围内的5种家电中的任何一种。

●购买以旧换新的家电有数量限制吗?有。

个人购买新家电的,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不超过50台。

●什么人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凡在本省境内的拥有福建省户口的个人和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

交售废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

顾客具有当地户口,但身份证非当地地址的,购买人在申领补贴时需同时向销售企业出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商品也不再享受以旧换新政策。

●交售的废旧家电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1、电视机: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2、空调: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3、冰箱: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4、洗衣机: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线路板等主要部件齐全;5、电脑:显示器、机壳、电源、主板、CPU、内存条等主要部件齐全。

●回收企业多长时间上门回收旧家电?1、先收旧后换新:回收企业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与购买人约定上门收购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2、先换新后收旧:销售回收一体企业在为顾客运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

●旧家电如何交售给回收企业?两种方式:1.消费者通过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联系回收企业,与回收企业预约,回收企业上门回收。

福建省2011年第4号附件1税金调整文件

福建省2011年第4号附件1税金调整文件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号)规定,现将有关地方教育附加征收问题公告如下:一、对省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自2011年1月1日(含)之后发生“三税”纳税义务的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征收率为2%,与“三税”同时申报缴纳。

二、对已经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自本公告公布后,其所涉及的2011年1月1日(含)起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统一修订为2%,修订后所调增的应纳费款不再单独告知。

三、对因政策调整而应予补征的地方教育附加,各级地税机关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征工作。

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在其账户内存入足以补交按规定计算的地方教育附加费款,以便划转入库。

— 1 —对委托代征的,各级地税机关应及时加强与代征单位联系,与代征单位重新协商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按规定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调整后的征收和补征工作。

对纳入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围的中央独资企事业单位,各级地税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按照规定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管和补征工作。

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号)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分送: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印发— 2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21号)《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中的第三点“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明确如下:一、纳税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用地成本为零,不再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并入房产原值。

如纳税人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将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并入房产原值。

二、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

上述租金以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为准。

三、宗地容积率是指一个地块上的建筑物总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以厦门市规划局核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载的为准。

(一)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以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作为占地面积A,再以A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比确认其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容积率高于0.5的,以该宗地的全部地价并入房产原值。

(二)同一宗地分期开发,在申报房产税时,应按该期(栋)房产建筑面积占该宗地上的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配比地价并入房产原值。

为便于我市房产税的征管实际及房产税税源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经研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21号)《通知》和本通知都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1.31
•【字号】厦府办[2012]31号
•【施行日期】2012.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厦府办〔2012〕31号)
本办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厦委组〔2007〕111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厦人〔2011〕160号)和《市府办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厦府办〔2009〕130号),我办2011年度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完成,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17名:
苏国辉、赵雪晖、周毅、孙建辉、林愿作、罗跃雄、毛凯、廖兆平、柯佳育、江鹭燕、黄捷、吕曙辉、白延蜻、张小博、林国兴、郭晓敏
王宇(单列)
二、先进25名:
王跃平、柯孙团、唐跟伟、林志强、曹国华、李奋发、黄瑞荣、洪军、黄海、张达、陈子能、洪鸿根、刘平、钟寅翔、曾沿沿、韩秉臣、戴伟东、林黎虹、谢飞国、陈文权、王钊、吴东晓、李志宏、王朝晖
李建军(单列)
三、表扬3名:
林锐、王育梅、张军伟
四、其他人员均为称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1年厦门房地产政策

2011年厦门房地产政策

【限购】“厦门家庭”在厦禁购第三套房随着《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出台,厦门版“限购令”正式升级,这也是本次新政出台最受关注的点。

与去年9月30日厦门出台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相比,新政更加严厉。

根据《意见》第六条“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意见》强调,我市还将适时根据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对限购时限进行调整。

【限价】新建住房价格将进行调控我市将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多样化的供地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第一条“合理确定我市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我市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以及本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此外,还将严格执行将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保障房】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4.3万套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第二条“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2011年,全市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4.3万套。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1]4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1]4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1.26施行日期2011.01.01文号厦府[2011]41号主题类别土地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1〕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1〕5号)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通知如下: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如下表:类区行政区调整后征地补偿标准(万元/亩)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按时交地奖励金总包干补偿价1思明区7.75113.7湖里区7.75113.72集美区6.030.89.8海沧区6.030.89.83同安区最高6.01.9(含调剂费)0.68.5最低5.11.9(含调剂费)0.67.64翔安区最高5.31.9(含调剂费)0.57.7最低5.11.9(含调剂费)0.57.5二、各区可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划分区片,在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之间制定具体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厦门市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通知》(厦府〔2010〕57号)关于同安区、翔安区征收农用地每亩增加补偿1万元用于引导农民办理社保的规定,调整为用于征地补偿费用,具体由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根据区域情况自行调剂支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发改经体[2011]3010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1]30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157号)精神,现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

请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更好地发挥厦门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经验与示范。

附件:《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 号)和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进一步发挥国家赋予厦门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窗口”、“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为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全国深化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11(145)号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11(145)号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1〕14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展顺利。

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二十个省(区、市)。

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发布),现就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境内代理银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代理银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其他银行,境内结算银行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间需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跨境资金划转。

在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60-出口贸易结算”和“62-进口贸易结算”。

在办理资本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70-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结算”和“71-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兑付”。

待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再按新的业务种类予以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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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巩固和扩大房地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确定我市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以及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我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2011年,全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4.3万套。

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入,有效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的收入和住房标准,进一步解决本市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逐步分类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解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1月28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指导价,同时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可根据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厦门银监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多样化的供地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严格执行将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

建立闲置房地产用地的常态化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和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处置闲置土地。

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并适时根据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对限购时限进行调整。

七、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国土房产部门要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加快建立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
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并确保在今年10月底和国家城乡住房与建设部联网。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新闻媒体要对我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

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市发改、财政、国土房产、建设、规划、银监、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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