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12
新宁物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2011-04-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宁物流2010年度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情况如下:一、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制度的情况(一)新宁物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锦融投资”)和新加坡籍自然人杨奕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雅军先生和杨奕明先生,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锦融投资除控制新宁物流外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奕明先生除参股新加坡keeping private limited(金融投资企业)和attentive insurance agencies pte LTD (保险代理企业)两家公司外,未控制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及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企业。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雅军先生除投资公司股东锦融投资外无其他控股和参股的企业。
3、控股、参股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控股子公司19家,参股子公司1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注:1、新宁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所控股的下属子公司,苏州新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持有新宁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80%的股份。
2、苏州新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30%的股权。
3、201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购买昆山雅涛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新宁物流: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0-041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召开时间:2020年6月11日下午14:30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760号)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王雅军先生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9,169,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为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987,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7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为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182,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8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为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见证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表决结果:同意138,667,8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6%;反对501,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二、市场分布
近 1 年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项目主要分布于企业采购系统、科研系统、教育系统, 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567 个、13 个、7 个。其中企业采购系统、体育系统、卫生系统项目总金额较高, 分别达到 81918.43 万元、247.00 万元、10.40 万元。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1.3.1 代理项目规模结构 近 1 年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项目数量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总代理项目 数量的 40.2%。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42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1.4 大额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四川银行新一代核心系统群建设项 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20 记录。
1899.0 1890.0 1495.8
1490.0 1164.9 1164.9 1057.0 1057.0 1054.0 1054.0
新宁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0-042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08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王雅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的指定方及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方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在上海市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京新智造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5%的股权;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15%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拟设立公司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合资公司注册登记相关手续,以及除本议案已决事项以外的其他有关公司设立事项的相关决策,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雅军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杨海峰先生、董事者文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的通知(上证发〔2020〕86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贯彻《证券法》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的相关要求,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详见附件)。
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文件第一节申请文件清单第二节财务报告报送要求第三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及核查要求第四章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第一节一般性信息披露及核查第二节重大资产重组第五章中介机构要求和文件编制第一节证券服务机构要求第二节主承销商核查意见第三节法律意见书第六章非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要求第一节申请文件清单第二节财务报告报送要求第三节挂牌条件等事项第四节信息披露要求第七章附则附件附件1:《XXX公司关于面向普通/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附件2:关于XXX公司债券电子版申请文件与承销机构存档纸质文件一致的承诺函附件3:发行人诚信信息查询情况表附件4:住宅地产企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附件5:城市建设企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附件6:报告期各期末全口径有息债务情况披露格式附件7: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运用(参考文本)附件8:关于豁免披露信息的说明附件9:《XXX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便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编制、提交申请文件,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新宁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22
证券代码:300013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1-012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3日以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
独立董事陈纪元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会,授权独立董事俞雪华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由王雅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雅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雅军、杨奕明、陈纪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雅军为主任委员。
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奕明、俞雪华、张维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维宾女士为主任委员。
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雅军、张维宾、俞雪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俞雪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新宁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6
证券代码:300013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0-009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3月13日以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雅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董事长王雅军先生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此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陈纪元先生、俞雪华先生、张维宾女士递交的《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公司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03.11万元,同比增长27.67%,营业利润3,058.85万元,同比下降4.4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35.61万元,同比增长27.3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09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0705号”《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该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新宁物流证监会回复函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2日,贵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928]号(以下简称“《反馈通知》”),就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反馈要求。
现将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需要说明的问题逐一回复如下(除非本回复中另有所指,本回复中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审阅。
目录问题一、申请材料显示,新宁物流拟向南通锦融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南通锦融为新宁物流实际控制人王雅军控制的企业。
南通锦融承诺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以确定价格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补充披露王雅军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问题二、申请材料显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及交易完成后对亿程信息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投入。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亿程信息在建项目,是否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及具体情况。
2)对亿程信息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是否包含了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问题三、申请材料显示,若亿程信息在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的,超出部分的50%作为奖励对价由新宁物流以现金方式向曾卓、罗娟支付,公司将以此作为交易对价调整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索通发展并购预案公告模板
关于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XX一、预案概述1. 预案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 交易对方:薛永、三顺投资(全称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3. 交易标的:欣源股份(全称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4.9777%的股份4. 交易价格:不高于12亿元5.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6.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7. 交易目的: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旨在收购欣源股份,进一步拓展锂电负极材料业务,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
二、交易方案1.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本次交易价格不高于12亿元,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2. 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17.73元/股,共计发行约6780.61万股。
3. 支付现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现金部分。
4. 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支付交易现金部分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1. 欣源股份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品以及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2. 欣源股份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欣源股份净资产为2.1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2亿元,净利润为0.54亿元。
3. 欣源股份竞争优势:欣源股份采用全工序一体化生产,在负极材料业务上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生产成本可控,更具成本优势。
四、交易风险提示1. 行业风险:锂电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波动较大,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业绩波动。
2. 交易标的整合风险:交易完成后,公司需对交易标的进行整合,可能面临整合风险。
3. 市场风险:本次交易涉及的资金规模较大,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预案生效条件1. 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湘潭鑫茂物流有限公司与马华亮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
湘潭鑫茂物流有限公司与马华亮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5【案件字号】(2022)湘03民终5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焱罗蔓莉曾波毅【审理法官】李焱罗蔓莉曾波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湘潭鑫茂物流有限公司;马华亮【当事人】湘潭鑫茂物流有限公司马华亮【当事人-个人】马华亮【当事人-公司】湘潭鑫茂物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俊伟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俊伟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俊伟【代理律所】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湘潭鑫茂物流有限公司【被告】马华亮【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一,刘某、温某、郭某的证人证言,因上述三人均与上诉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可信度低,本院不予采信。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鑫茂公司与被上诉人马华亮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人证言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鑫茂公司与被上诉人马华亮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从事物流运输驾驶员工作,并加入了该公司的“鑫茂物流车队群”,接受公司的管理,并且被上诉人的基础工资也是由上诉人发放,综合本案一系列的证据及事实,可以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同时,郭杏枝系上诉人鑫茂公司的高管,其所作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并不能影响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上诉人主张其与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被上诉人与案外人郭杏枝形成雇佣关系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新宁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2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王雅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与该分行或其辖下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并且亿程信息将以自有房产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62号2301-2313、2404房合计14套为该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亿程信息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与该分行或其辖下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亿程信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300013新宁物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0-103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宁物流”)于2020年11月0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95号)。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实,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说明如下:1、补充说明公司与运富商贸、铭华供应链合同签署、预付款项发起及审批流程,说明预付款项的具体明细,包括发生时间、累计发生金额、日最高占用额、交易内容,运富商贸、铭华供应链与你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你公司是否已向预付对方采取调查和追偿措施。
回复:(一)签订的采购合同相关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进行审核,亿程信息与惠州市运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富商贸”)、深圳市铭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华供应链”)合同签署及款项支付均已按如下流程进行了审批:(1)采购合同审批情况采购员→部门负责人→供应链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公司法务→子公司负责人→财务管理副总→财务管理总监→股份财务总监→股份公司法务→中台营运中心→事业群副总→事业群总经理→股份总裁→股份董事长。
(2)款项支付审批情况采购员→供应链负责人→中台营运中心→财务部负责人→财务管理总监→股份财务总监→事业群总经理→股份总裁→股份董事长。
(3)预付款项具体明细单位:万元(二)关于运富商贸、铭华供应链与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的说明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将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与上述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比对后,未发现存在直接关联关系。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物的仓储、集装箱堆存及有关配套业务;保税仓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新宁物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三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信息披露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的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六条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第一时间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当使用事实性描述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对相关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董惠良杨靖超张海龙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300013新宁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博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本次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本次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骨干人员,具体考核名单见下表: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以上“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同期权的行权条件。
即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亦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新宁物流: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商誉减值测试 (1) 关键审计事项 商誉及其减值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宁物流公司管理层在咨询了君合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独立律师意见和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独立律师意见及诉讼进展后对 深圳新宁因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 9,210.33 万 元。
由于对相关诉讼索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是否充足,需要依赖管理层的判断 与估计,并且涉及的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诉讼索赔计提的预计负债识别为关键 审计事项。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新宁物流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宁物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3-15 16-19 20-149
审计报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会师报字(2020)第 2961 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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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11-02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5日以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雅军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双流新宁捷通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成都市双流县综合保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双流新宁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保税区内仓储及有关配套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拟设立公司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及除本议案已决事项以外的其他有关公司设立事项的相关决策,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成都双流新宁捷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