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与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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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罪名一览表

刑法分则罪名一览表

刑法分则罪名一览表
以下为刑法分则常见罪名一览表:
1. 故意杀人罪:指妨害他人生命,造成该人死亡的行为。

2.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动手打人、用刀、棍等凶器打人、斗殴等行为,造成他人身体损伤或死亡的行为。

3. 强奸罪: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利用被害人无法抵抗等手段性侵他人行为。

4. 抢劫罪: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非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手段或者其他方法,盗夺公私财物的行为。

5. 偷盗罪: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盗窃、侵占等。

6. 贪污罪: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私分或者受贿索贿等行为。

7. 聚众斗殴罪:指故意组织或参与三人以上的斗殴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8. 赌博罪: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非公共场所以赌博为目的,组织、参加、开设赌博场所等行为。

9. 毒品犯罪:指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毒品等行为。

10. 诈骗罪: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的行为。

以上仅为常见罪名一览,实际上包含的罪名还有很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遗弃罪

遗弃罪

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特征】(一)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被遗弃的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被遗弃者是家庭中的下列成员:(1)因年老、伤残、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因而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虽有生活来源(如退休金等),但因年老、伤残、疾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3)因年幼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上述人员情况虽然各不相同,但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和扶养,就无法生活下去。

遗弃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主要就表现在这里。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遗弃行为。

按照刑法的规定,遗弃行为的内容是?拒绝扶养?。

所谓扶养,是指扶助和养育之意。

扶助是就体力而言的,养育是就物质和经济而言的。

因此,对?扶养?应作广义解释,它不仅是经济上的,而且包括了生活上的护理和照顾。

有义务提供而又拒绝提供经济上或生活上必要的帮助、供给或照料的,就应视为遗弃行为。

拒不扶养的遗弃行为,大致上有以下二种形式:(1)积极的作为。

如父母将刚刚生下不久的女婴丢在他人家门口。

(2)消极的不作为。

如子女对年老、多病又无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加照顾,放任不管,故意逃避责任等。

(三)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扶养义务而且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

这里的扶养义务,一般基于法律的具体规定,或由立法精神推定。

此外,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还须具有扶养的能力,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特征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对被害人的遗弃必须出自故意。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以下情节可视为?情节恶劣?: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引起群众义愤的;或者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经屡次教育,拒绝改正使被遗弃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或者遗弃手段十分恶劣,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被害人的行为的,以上种种情况,都可视为情节恶劣。

遗弃罪怎么判刑?

遗弃罪怎么判刑?

遗弃罪怎么判刑?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行为,只要被法院判定有罪了,那么就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况,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遗弃罪来讲,同样如此,只不过不同的犯罪在具体判刑上面是不一样的。

遗弃罪怎么判刑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

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

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5.03.02•【文号】法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3.02•【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为此,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1.依法及时、有效干预。

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作者:张睿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4期摘要: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在各方面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区分两罪显得较为复杂。

而我国刑法虽然已经对其作出规定,但过于简单,仅靠法条难以对其做出准确的区分。

且二罪规定刑罚不同,不能准确判断这两个罪名,极有可能会出现不公正的判决,既对公民的权利造成损害,也阻碍司法公正。

关键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两种犯罪,二者构成界限明晰,但司法实践中界限相对模糊。

尤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以及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罪之间,更是难以区分。

正确区分二者的界限,才能准确的定罪量刑,这样才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权利。

一、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理论上的几种观点主张目的说的认为二者的界限应在于行为人实施犯罪时的犯罪目的。

所谓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

故意杀人罪的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故意伤害罪的目的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二者本身有质的差别,两罪的区分也在于此。

只要犯罪目的是剥夺他人生命的,不论其后果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犯罪目的是损害他人健康的,无论其结果是被害人受伤还是死亡,都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主张故意说的认为故意的内容是二者本质差别,只有根据犯罪故意的实际内容才能区分这两种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他人死亡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就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不论死亡的结果是否发生,其行为都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主张工具或打击部位说则认为,在确定犯罪的性质时,由于行为人通常可能会为了逃避承担刑事责任而作不实的陈述甚至捏造虚假的供述,所以此方面难以判断,唯有客观事实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比如行为人只要使用可以导致他人死亡的工具或者击打可以致命的部位,就可以判定为故意杀人。

遗弃罪立案标准

遗弃罪立案标准

遗弃罪立案标准遗弃罪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实施遗弃行为,严重侵害了被遗弃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将从具体的立案标准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遗弃行为的主体,一般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弃行为严重侵害了被遗弃者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构成遗弃罪。

比如,父母长期不给予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等必需的照顾,导致子女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就构成了遗弃罪的行为。

其次,对于遗弃行为的客观情况,主要是指遗弃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般来说,遗弃行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实施遗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二是被遗弃者必须是未成年子女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三是遗弃行为必须是长期的,而不是偶发的或者短期的;四是遗弃行为必须严重侵害了被遗弃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对于遗弃行为的主观情况,主要是指实施遗弃行为的故意和主观恶意。

在立案时需要证明实施遗弃行为的主体是有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遗弃者的生活困难,却仍然故意实施遗弃行为。

同时,还需要证明实施遗弃行为的主体是有主观恶意的,即实施遗弃行为是出于对被遗弃者的恶意或者对被遗弃者的不满。

最后,在立案时还需要考虑到遗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遗弃行为不仅仅是对被遗弃者的一种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种危害。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到遗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更好地保护被遗弃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非常严格的,需要充分考虑到遗弃行为的主体、客观情况、主观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构成遗弃罪,从而进行立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希望通过对遗弃罪立案标准的深入了解,能够更好地保护被遗弃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认定构成遗弃罪的判几年

认定构成遗弃罪的判几年

认定构成遗弃罪的判几年可能大家的身边都出现过不抚养年幼的孩子、不赡养年迈父母的情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行为其实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但如果此时情节比较恶劣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了。

此时自然就会受到《刑法》的评价,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通常遗弃罪判几年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可能大家的身边都出现过不抚养年幼的孩子、不赡养年迈父母的情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行为其实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但如果此时情节比较恶劣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了。

此时自然就会受到《刑法》的评价,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通常遗弃罪判几年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遗弃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里指的行为人必须有扶养义务,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的人。

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三)、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二、遗弃罪的认定我们在认定是否为遗弃罪的时候主要区分遗弃罪与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一)、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杀⼈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涉嫌故意杀⼈罪和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

同是实施⼀个打的⾏为,为何却区别巨⼤?对此,许多被告⼈家属很是困惑,特别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未遂容易混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之间界限难定。

店铺⼩编为⼤家分析。

故意杀⼈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编认为,其实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来分析,特别是犯罪主观⽅⾯来看,区别起来并不难。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未遂区别两者在犯罪客观⽅⾯都导致了被害⼈的伤害结果。

关键在于犯罪主观⽅⾯的不同。

故意伤害的主观⽅⾯是⾮法损害他⼈⾝体健康,并没有剥夺他⼈⽣命的故意;⽽故意杀⼈未遂的主观⽅⾯则是⾮法剥夺他⼈的⽣命权。

被害⼈未死亡的原因是出乎犯罪嫌疑⼈意志以外的原因。

因此两罪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主观⽅⾯是否有剥夺他⼈⽣命的故意。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区别与上述故意伤害及故意杀⼈未遂类似,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在客观上都导致了被害⼈死亡。

区别关键还是在主观⽅⾯。

故意伤害致死在主观⽅⾯,犯罪嫌疑⼈仅仅只是具有伤害被害⼈⾝体健康的故意,对于死亡结果的发⽣,主观上没有故意。

⽽故意杀⼈则完全不同,其主观上就存在⾮法剥夺他⼈⽣命的故意。

从表⾯上来看,仅从犯罪主观⽅⾯就能够轻松地区分上述两组犯罪。

但现实司法实践中却远⾮如此简单。

特别是犯罪嫌疑⼈在被刑事拘留后,往往处于本能会避重就轻,⼀般都会说,⾃⼰仅仅是想对被害⼈⾝体进⾏伤害。

显然仅仅从犯罪嫌疑⼈交代来判断其主观⽅⾯是不稳妥的。

那么,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依据什么给犯罪嫌疑⼈的⾏为定性呢?⼩编认为,任何⼀个犯罪⾏为,都可以分为主观与客观两个⽅⾯。

从主观⽅⾯来讲,就是其有意识、有意志的思维活动。

⽽客观反⾯往往是主观⽅⾯的客观及外在表现。

也就是⾏为⼈在有意识、有意志⽀配下实施某种⾏为即表现于外部的事实特征。

从司法实践来看,判断犯罪嫌疑⼈⾏为到底应该定何罪应该结合整个案情,从犯罪嫌疑⼈使⽤什么样的犯罪⼯具?⼯具的杀伤⼒如何?⼯具是否预先选择?伤害的具体部位、打击的⼒度如何?该⾏为是否有所节制?犯罪时间、地点及环境的选择、犯罪嫌疑⼈的犯罪预谋情况、犯罪嫌疑⼈与被害⼈之间关系及⽭盾等等多⽅⾯进⾏全⾯分析,⽅可相对准确的判断适⽤罪名。

刑法罪数分类口诀

刑法罪数分类口诀

刑法罪数分类口诀刑法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罪数分类是对犯罪行为进行细分和归类的一种方式。

为了便于记忆和理解,人们常常使用口诀来帮助记忆刑法罪数分类。

下面就介绍一个简单的刑法罪数分类口诀,并按照相关刑法格式进行论述。

一、滥用职权类:内部职务犯罪、徇私舞弊犯罪、玩忽职守犯罪,人民利益侵害事大事。

滥用职权类是指以公务人员的身份,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侵害人民利益的罪行。

例如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

这类罪行严重损害了公正、公平和社会秩序。

二、侵犯财产类:盗窃犯罪、抢夺犯罪、诈骗犯罪,财产归我不归你。

侵犯财产类是指通过盗窃、抢夺或者诈骗等手段,为了获取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不当利益的罪行。

这类罪行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三、危害人身类:故意伤害犯罪、强奸犯罪、绑架犯罪,人身安全受威胁。

危害人身类是指以暴力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对他人进行身体伤害、侵犯人身权益的罪行。

例如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

这类罪行侵害了人的生命、身体和自由,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稳定。

四、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类:妨害公务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非法拘禁犯罪,理顺秩序是法治需要。

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类是指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干扰政府工作,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的罪行。

这类罪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妨碍了政府正常运转和人民生活的安宁。

五、危害公共安全类:危险驾驶犯罪、爆炸犯罪、恐怖犯罪,公共安全警钟鸣。

危害公共安全类是指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的罪行。

例如危险驾驶、爆炸、恐怖活动等。

这类罪行危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六、危害国家安全类: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间谍罪,国家安全担忧情。

危害国家安全类是指威胁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或者为外国提供情报等行为的罪行。

这类罪行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威胁国家的独立、统一和安全稳定。

七、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走私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市场秩序保护严。

司法考试判断不作为犯罪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判断不作为犯罪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判断不作为犯罪答题技巧一、不作为犯罪之实质与分类:1、实质,用口头语来说,就是需要积极作为去防止(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危害结果发生而未作为的犯罪。

2、分类:A 纯正不作为犯(如第261条、第311条、第313条):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只能”二字是关键词。

B 不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以不作为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简言之,该种犯罪既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形式实施。

二、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四个步骤:1、危险相关性的判断法益已经处于危险之中,作为犯罪构成的危害结果即将发生,解救这种危险在客观上是否高度依赖于行为人的某种作为。

一般来说,在司法考试中,这一步可以略去,因为没有相关性的情形实在不具有可考性,出题人一般会告诉你,也几乎肯定会告诉你——危险正等待你的解救,那么,进入下一步吧。

2、应否作为的判断:判断行为人是否有某种作为的义务(以下简称为保护义务)、也即“应否作为”的问题,(务必注意,如果不是以下四种情形,否定保护义务):★①法律明文规定了行为人应作为。

就刑法而言,如第261条(法定扶养)、第311条(在国安机关调查间谍犯罪时协助提供证据)、第313条(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规定之义务,此外包括其他法律法规的义务★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行为人应作为,如值班医生、执勤消防队员、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相应职责等③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应作为,如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④行为人先前的创设危险的行为(先行行为)要求行为人应作为,完整的表述是“行为人先前的行为导致刑法保护的法益处于危险状态,行为人负有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

”先行行为既是难点,又是考点:难点和考点之一:先行行为是正当行为的,不构成作为义务之来源(较难理解,如实在理解不了就记住它再慢慢理解,这实际是刑事政策的问题,而非形式逻辑的问题)。

正当的先行行为可以免除作为义务,如甲欲杀乙,乙正当防卫将甲打成重伤,乙没有救助的义务,虽然甲因乙不作为而死亡,但乙不构成犯罪。

刑法中的五个常见犯罪类型解析

刑法中的五个常见犯罪类型解析

刑法中的五个常见犯罪类型解析在社会中,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刑法对各类犯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惩罚。

在刑法中,有五个常见的犯罪类型,它们分别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诈骗罪和抢劫罪。

下面将对这五个犯罪类型进行解析。

首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个人财产安全。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盗窃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实际对他人财物进行非法占有的行为。

盗窃罪的刑罚根据被盗财物的价值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其次,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人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侵犯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身安全。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伤害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实际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根据被害人伤势的轻重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再次,贩卖毒品罪是指犯罪人非法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

贩卖毒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健康和安全的犯罪行为。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实际进行毒品的制造、运输或贩卖。

贩卖毒品罪的刑罚根据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接下来,诈骗罪是指犯罪人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社会信任和经济秩序。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

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实施诈骗行为,并意识到其危害性。

实施行为是指犯罪人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实际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被骗财物的价值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读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读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读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读释义是对我国刑事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说明,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刑事法律。

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和相关法律文书的解析,可以为实践中的法律适用提供指导和参考。

以下是对部分常见刑法条文的解读释义。

1.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或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妨碍公共秩序的正常进行,危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

2. 贪污罪(第385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窃取公共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主要特征是侵占或非法收受的财物属于国家或者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群众集体所有。

3.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以主观意图为要素的,需具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明确主观意图。

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第245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指对他人非法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侮辱、体罚、虐待等一系列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行为。

5. 贩卖人体器官罪(第279条)贩卖人体器官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

贩卖人体器官是指将他人的器官出售给他人,以谋取非法利益。

6. 渎职罪(第397条)渎职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明知违法依然故意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7.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经营活动,以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财物,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制造社会恐慌的犯罪组织。

解读释义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人们理解法律条文的真实含义,从而正确适用法律。

需要明确的是,以上只是对部分常见刑法条文的简要解释,实际应用时需综合考虑法律的具体文本、相关司法解释、案例法等多方面因素。

浅谈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浅谈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浅谈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作者:石朋波来源:《学理论·上》2009年第08期一、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及特征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部分故意伤害罪的主体。

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或者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重伤的结果。

故意伤害罪的客体是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4周岁,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必须具有故意杀人的心理态度。

从概念上讲,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比较明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这无疑也对他人的生命权造成了侵害。

但是,由于行为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权利,因此,仍属于伤害罪的范畴,同杀人罪有原则的区别。

二、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在理论上的几种观点(一)目的说这种观点认为,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在于犯罪目的的不同。

因此只有根据犯罪人的犯罪目的来认定、判断有关案件的性质。

其理由是:犯罪目的是犯罪活动的出发点,它统帅犯罪活动的全过程,贯彻在犯罪活动的一切方面和整个过程的始终,并实现在犯罪结果上。

犯罪目的在认定杀人罪和伤害罪中的重要作用是客观存在的。

故意杀人罪的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故意伤害罪的目的是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这一点是故意杀人罪的质的规定性。

这两种罪之所以能区别,就是因为它们具有杀人目的和伤害目的这个不同的质的内在属性,而这种内在属性又决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以及带来的符合规律的结果。

八种暴力犯罪包括哪些

八种暴力犯罪包括哪些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八种暴力犯罪包括哪些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

其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

一般所说的八种暴力犯罪是指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以下是对这几种犯罪的简单介绍。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提供(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提供(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

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

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天津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刑法常见罪名及其构成要件总结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指犯罪人故意实施暴力行为,给他人身体造成轻伤或者重伤,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实施暴力行为,给他人身体造成轻伤或者重伤。

三、强奸罪:强奸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主观有意实施该行为;客观方面是实施性关系,即犯罪人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以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四、抢劫罪:抢劫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在人员较少的或者没有其他抵抗的情况下,抢夺他人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主观有意实施该行为;客观方面是抢夺他人财物,即犯罪人将他人财物非法剥夺;以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五、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犯罪人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毒品,并以牟利为目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毒品;以及以牟利为目的。

六、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被害人许可的情况下,盗取他人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主观有意实施该行为;客观方面是盗取他人财物,即犯罪人把他人财物非法侵占为己有。

七、故意破坏财物罪:故意破坏财物罪是指犯罪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破坏他人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物的破坏,并有预期的结果;客观方面是破坏他人财物,即犯罪人对他人财物进行了毁坏。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

故意杀⼈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我国公民是具有⼈⾝权利的,如果⾮法侵犯公民⼈⾝权利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意伤害他⼈⾝体是属于侵犯⼈⾝权利的⾏为,那么故意杀⼈和故意伤害怎样判定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故意杀⼈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的⾝体权,故意杀⼈罪⼀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命权。

区别故意杀⼈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杀⼈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命,希望或放任他⼈死亡结果的发⽣,⽽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体,并不是剥夺他⼈的⽣命。

即使伤害⾏为客观上造成被害⼈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致打击⽅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引起。

⾏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

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等同。

同样,也不能将杀⼈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谈。

对于故意杀⼈未遂来说,没有将⼈杀死,并⾮由于⾏为⼈主观上不愿作为,⽽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作为。

被害⼈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

⽽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没有死亡,完全是在⾏为⼈的意料之中。

判断犯罪⼈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分析案情。

根据发案原因、⾏为发展过程、犯罪⼯具、⾏凶⼿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与被害⼈平时关系、致⼈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综合分析判断。

对于那些⽬⽆法纪、逞胜好强、动辄⾏凶、不计后果⼀类的侵害⼈⾝权利的⾏为,尽管犯罪⼈与被害⼈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动机和⽇的,但⾏为⼈在⾏凶时,对⾏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的态度。

所以,应按⾏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为的性质。

致⼈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罪;损害他⼈⾝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遗弃罪

遗弃罪

马永顺律师推荐来源:未知作者:admin一、概念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

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

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

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

刑法分则罪名 法考

刑法分则罪名 法考

刑法分则罪名法考一、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为了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有预谋实施杀人行为;客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实施一系列危害生命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故意杀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也相对较重。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我国实行死刑缓期执行政策,大部分故意杀人罪犯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如故意杀人罪犯主动投案自首或立功立业,法院也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刑罚。

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其他场所,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盗窃罪是一种财产犯罪,主要针对的是财产权益的侵害。

要构成盗窃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犯罪人以秘密手段进行犯罪行为,即悄悄地进入他人住宅或其他场所;成功实施盗窃行为,即从被害人处获得非法财物。

盗窃罪的刑罚较为灵活,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法院可以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

三、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实施殴打、打击、踢踹等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轻伤或重伤的犯罪行为。

与故意杀人罪相比,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伤害结果,即被害人是否死亡。

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主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并有预谋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客观方面,犯罪人必须实施一系列危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害人的身体受伤。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程度与伤害的严重程度有关。

一般而言,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而造成被害人重伤的故意伤害罪则会面临更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

四、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等手段欺骗他人,导致他人财产受损的犯罪行为。

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实践中,除了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少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由于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足以构成犯罪外,多数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其社会危害性程度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对这些犯罪而言,就有一个因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而决定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

我国刑法分则大体上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体现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区分罪与非罪的:(1)以情节严重、恶劣与否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虐待罪、遗弃罪以“情节恶劣”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侮辱罪、诽谤罪则以“情节严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

(2)以后果严重与否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交通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

(3)以是否有引起某种结果的严重危险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生产、销售假药罪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划分构成犯罪的界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以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为构成犯罪的界限。

(4)以数额大小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诈骗罪、抢夺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

(5)以是否使用法律规定的犯罪方法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是否使用暴力作为构成犯罪与否的标准。

(6)以行为是否在特定时间内或地点实施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资敌罪、拒绝履行军事义务罪只有在战时实施才构成。

(7)以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定犯罪对象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等。

(8)以是否“明知”、“故意”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运输假币罪、窝藏、转移、隐瞒、销售赃物罪等。

(9)以是否具有特定犯罪目的或意图作为界限。

如诬告陷害罪必须是“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才构成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必须“由于泄愤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才构成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必须是“以出卖为目的”等。

(10)以是否具有首要分子、直接责任人员、领导人等特定身份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其处罚的对象仅限于首要分子;强迫职工劳动罪,只有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才可构成;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其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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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与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遗弃罪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遗弃罪害人的身体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

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
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

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

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

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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