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学第二章(2012年本科生(法学.))
房地产法律实务
房地产法律实务第一章:房地产基本概念与框架1.1 房地产法律定义及范畴1.2 房地产市场体系与监管机构1.3 房地产权利与义务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与销售2.1 房地产开发许可程序与要求2.2 房地产销售准备工作与条件2.3 房地产销售合同与风险防范第三章:房地产租赁与管理3.1 房地产租赁合同要素与权益3.2 房地产租赁纠纷及解决方式3.3 房地产物业管理规范与责任第四章:房地产拆迁与补偿4.1 房地产拆迁程序与规定4.2 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与方式4.3 房地产拆迁纠纷处理方法第五章:房地产投融资与税务5.1 房地产投资方式与风险管理5.2 房地产融资渠道及相关法规5.3 房地产税务筹划与税种解读第六章:房地产合同审查与诉讼6.1 房地产合同审查程序与注意事项6.2 房地产合同纠纷起诉与证据收集6.3 房地产诉讼案例分析及判决解读附件附件一:房地产开发许可证样本附件二:房地产销售合同范本附件三: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本附件四: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表附件五:房地产投资风险评估模型附件六:房地产诉讼案件法律文书示例注释:1.房地产开发许可证:依法发放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凭证,授权其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
2.房地产销售合同: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房地产租赁合同: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房合同,规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租金等。
4.房地产拆迁补偿标准:依法拆迁房地产时,依据相关规定向被拆迁人提供的补偿标准。
5.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房地产时所面临的市场、政策、信用等各种可能导致投资亏损的风险因素。
6.房地产诉讼案件法律文书示例:指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过程中所制发的各类法律文书,如诉状、判决书等。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一至附件六。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请参阅注释部分。
全文结束。
《房地产法学》 (2)
房地产法学考核题名词解释1.不动产登记薄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
《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
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出让,出让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也不能出让。
3.抵押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
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
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5.物业管理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简答题1、《工程质量条例》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作出了哪些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法学房地产法笔记
房地产法(1-3章)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一)房地产、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一、什么是房地产,什么是房地产权答: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
房地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它们是作为统一的商品而进入交换领域的。
二、什么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具有哪些特征。
答:房地产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活动的总称。
特征:1、综合功能;2、多级市场;3、法定形式;4、部分限制;5、国家适度干预.三、怎样认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答:1、基础性。
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2、先导性。
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广义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工业、商业、运输业等国民经济基本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先导性物质条件。
(二)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调整一、什么是房地产关系答: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两种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关系的交织与分解答:1、因对行政机关就土地、矿产、森林的权利归属处理不服而引起的争议应列为行政管理性质的关系。
2a、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
2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
2c、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房地产法学第二章房地产物权与房地产物权体系.
制作:湖北大学商学院 姜虹
• 二、房地产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权能)
第二节 房地产所有权、建筑物所有权
–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㈠房地产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占有、使用、 收益、处份(最终处份权) – ㈡房地产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排除他人干涉 – ㈢房地产所有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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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房地产物权及其体系
• 一、物权的词源
制作:湖北大学商学院 姜虹
• 二、房地产物权体系:
–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 的权利,包括所有权、房地产用益物权和房地产担保 物权。 (《物权法》第二条第3款) – ㈠动产物权 – ㈡不动产物权(主要指房地产物权) – 房地产物权P23:权利人依照国家法律对其所享有的 房地产享有直接管理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以及排除他 人干涉的权利。 – ㈠房地产所有权 – ㈡房地产他物权
制作:湖北大学商学院 姜虹
第二章 房地产物权与房地产物权体系
内容提要:(本章
课时)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房地产物权及 其体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房地产所有 权、房地产用益物权和房地产担保物权等 内容。
本章学习重点与难点:
房地产物权的概念及体系;房地产物权优 先效力的表现及其例外;房地产所有权与 权能的分离的意义;房地产用益物权的特 征与内容;房地产抵押物权的特征与效力。
• 1.对特定房地产房地产所有权主体的限制:个人不 能取得土地所有权 • 2.因公共利益,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 地产 • 3.因保护耕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用途上受到限制 • 4.因抢险、救灾,可征用单位和个人的房产
房地产法学教案二
房地产法学教案
第二章房地产管理体制
房地产权属的概念在我国房地产立法上并无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房地产权属是指房地产权利的归属,表明的是房地产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
从房地产权属的含义可以看出,房地产权属和房地产权利是两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概念。
房地产权属制度简介
房地产权属的概念在我国房地产立法上并无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房地产权属是指房地产权利的归属,表明的是房地产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
从房地产权属的含义可以看出,房地产权属和房地产权利是两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概念。
所谓房地产权利是指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民事财产权利,包括房地产物权、债权和继承权在内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
作为民事权利的房地产权利本身与权利主体并无必然联系,平等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房地产权利的享有者,也就是房地产权利只强调权利本身。
而房地产的权属则是与权利主体相关联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既可以将一定的房地产权利赋予一定的主体,也可以限制一定的主体享有某种房地产权利。
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法律规定的特定主体(国家机关、非营利的单位)拥有(尤其是新产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亦有限制。
在我国,房地产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房屋所有权、房地产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房地产抵押权等。
本章仅着重阐述房屋所有权、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相邻关系三个方面的内容。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
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本旨在提供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以便读者了解并应用于相关领域。
以下是各章节的细化内容:第一章:房地产概述1.1 定义及范围:详细解释房地产的概念及其涵盖的范围。
1.2 房地产市场分类:介绍住宅、商业、工业等房地产市场的分类。
1.3 房地产投资:探讨房地产作为投资的特点和风险。
1.4 房地产开辟:讨论房地产开辟的过程、流程和相关规定。
第二章:房地产所有权2.1 所有权定义:解释房地产所有权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2.2 房地产登记:介绍房地产登记的目的、程序和相关规定。
2.3 房地产转让:详细阐述房地产所有权的转让过程及注意事项。
2.4 房地产抵押:探讨房地产抵押的定义、种类和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房地产租赁3.1 租赁合同:说明房地产租赁合同的要素、签订和履行流程。
3.2 租金支付:解释租金支付的义务和相关规定。
3.3 租赁期限:介绍租赁期限的设定和终止方式。
3.4 租赁违约:详细阐述租赁违约的后果和处理方式。
第四章:房地产开辟与规划4.1 开辟流程:解释房地产开辟的普通流程及各阶段的法律要求。
4.2 土地规划许可:介绍土地规划许可的程序和要求。
4.3 建造许可:详细阐述建造许可的规定及审批程序。
4.4 房屋质量保证:探讨房屋质量保证的要求和相关责任。
第五章:物业管理5.1 物业管理服务:详细解释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和职责。
5.2 物业管理合同:介绍物业管理合同的要素和履行方式。
5.3 物业费用:探讨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规定。
5.4 物业管理违规行为:详细阐述物业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附件:1. 《房地产登记申请表》2. 《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本》3. 《房地产开辟项目规划申请表》4.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所有权:指房地产的合法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房地产所享有的权利。
2. 登记:将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等事项及其其他相关权益登记在相关部门的行为。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第一章、第二章)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1.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1.1.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1.1.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1.1.4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1.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1.2.3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房地产法规1.3.1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调整的对象(理解记忆)1.3.2房地产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类型(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类型(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1.3.3房地产法律事实房地产法律事实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事实的中行为的分类(能够举例)、事件(能够举例)1.3.4房地产法规体系1.房地产政策法规体系的组成(对每一种能够举例)2.区别房地产法律、房地产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房地产部门规章1.3.5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体制知道有哪些机构(了解)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2.1我国现行土地制度概述2.1.1土地制度的概念土地制度的组成: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理解记忆)2.1.2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理解)2.1.3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4种基本制度(记忆)2.1.4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概念(记忆)、土地管理法第43条临时用地的两类(了解)2.1.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的6个步骤(记忆)临时用地使用的相关规定(了解)2.1.6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特点(记忆)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了解)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理解)2.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范围及审批出让范围(理解,了解)批准权限(了解)2.2.3(略)2.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最高年限(记忆)出让年限的计算(理解,会计算)出让年限届满和续展(了解)2.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回和终止制度收回的三种类型(理解记忆)终止的原因(理解)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2.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法律特征(理解记忆)2.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了解)2.3.3划拨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相关规定(理解、了解)2.3.4应当无偿收回和可以无偿收回的条件(理解、了解)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2.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记忆)2.4.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记忆,理解)2.4.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整幅地块转让的条件(记忆)、分割转让的条件(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年限(理解,会计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理解,记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条件(理解,了解)2.5国有土地租赁2.5.1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区别(理解)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理解)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了解)2.5.2国有土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转让和抵押相关规定(理解)承租国有土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理解)。
房地产法律法规
房地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法律法规合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开辟、销售、租赁、物业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条房地产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恪守商业道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房地产交易各方应当依法签订合同,诚信履行合同,保护各自权益。
第二章房地产开辟第六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土地使用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招标采购、施工管理等。
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保证开辟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等方面。
第七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商品房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合理确定房价,确保商品房供应和购房者的利益。
第九条房地产开辟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商品房合法交付、合法使用、合法转让。
第三章房地产销售第十条房地产销售企业应当诚信守法、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购房者权益。
第十一条房地产销售企业应当在宣传广告中真实、准确地介绍商品房的性质、质量、价格等信息。
第十二条房地产销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四章租赁管理第十三条房地产租赁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物业管理等手续,并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租赁安全。
第十四条房地产租赁企业应当诚信守法、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对承租人依法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房地产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和押金,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租赁押金。
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特点制定物业管理规范、预算和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赋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或者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地产法学(2012年本科生(法学2)
3. 重庆模式 早在2005年9月,重庆就开始了农村土地制度的 变革。当时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给江津的48户农 民提供巨额担保贷款,支持他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附作物入股和现金出资等方式,成立重庆第一 家土地合作的公司,与澳门企业合作生产柑橘。 2007年中旬,重庆获批“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 验区”,旋即重庆市工商局推出《服务重庆统筹城 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允许农民以土地直接入股创 办合作社或公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股田公司”。 同时,该市还探索土地流转的其他方式,如“住房 换宅基地、社保换承包地”
房地产法学
授课教师 沈萍
prosp@
2012年9月3日
一、本课程的目标
阅读能力
法律分析和推理 能力
培养法律人的法律思维
政治家和思想家的政治视野
和思考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将选择有代表性:
判例 议题 著作
二、授课方法: 1、方法:课程首先强调课 堂讲授、个人阅读 2、程序:
1.不具有可行性,成本过重,难以实行。 来自两笔成本:收购资金。纵观各国的土地国有化无谓 乎两种方式:(1)国家公权干预,强制性的无偿剥夺。 会使国家和农民的关系恶化,极大地挫伤农民的生产 积极性,这种方式不可采用。(2)由国家作为买方, 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对价收买农地归国家所有。以收 买方式国有化,从理论上讲是不会挫伤农民的生产积 极性的,但是需要巨额的收购资金,根据我国的国情, 国家财政是无法承担这笔资金的,退一步讲,即使财 政能负担的起,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收购价款能否 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也颇值得怀疑,故以收买方式国 有化因成本过大且落实困难也行不通。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
文学(5本)
1.《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02年版。
房地产法(本科)房地产法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_0001-四川电大-课程号:5107073-标准答案
房地产法(开放本科)房地产法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_0001四川形成性测评系统课程代码:5107073 参考资料、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50 分。
)1. 房地产抵押合同从( )A. 公证之日起生效B. 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C. 主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D. 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标准答案】:D2. 房屋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A. 应当将租金上缴国家B. 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C.租赁关系无效D. 应当由国家终止租赁关系【标准答案】:B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未经登记时产生的法律后果为()A. 无效B. 不成立C. 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D. 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标准答案】:D4. 拆迁补偿的对象有()A. 违章建筑B.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C. 临时建筑D. 改建成永久性建筑的临时建筑【标准答案】:B5. 征收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的,必须由( )A. A.省级人民政府批准B.C.D.B. 国务院批准C. 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 乡级人民政府批准【标准答案】:B6.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如果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的,国家可以( )A. 处以罚款B. 要求其在一个月内马上动工C. 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退回土地出让金D.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标准答案】:D7. 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是()A. 能源项目用地B. 交通项目用地C. 公益事业用地D. 水利设施用地【标准答案】:C8. 房地产转让时,对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A. 只转让房屋所有权B. 只转让土地使用权C. 同时转让D. 可由转让合同约定【标准答案】:C9. 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的是()A. 业主委员会B. 业主大会C. 房地产开发企业D. 建设单位【标准答案】:D10. 由于自然条件原因,王某进出自己的庭院必须从邻居张某的庭院通行,在此情况下,张某对自己庭院的房屋所有权行使()A. 有所扩张B. 受到限制C. 效力不足D. 需要救济【标准答案】:B、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50 分。
房地产法学
房地产法学第一编房地产法学概述第一章房地产法学第一节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第二节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三节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房地产法的性质与地位第二章房地产法律关系第一节房地产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第三节房地产法律事实第二编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第三章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国有土地所有权第三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四章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概述第二节划拨建设用地的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第三节划拨建设用地的市场化第四节划拨建设用地制度的完善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概述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方式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六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概述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和程序第七章建设用地租赁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用地租赁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第八章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第一节集体土地征收第二节城镇房屋拆迁制度第三编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第九章房地产开发第一节房地产开发概述第二节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第十章建设工程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第二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制度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四节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第五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四编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第十一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房地产交易概述第二节房地产转让概述第十二章房屋买卖第一节商品房买卖第二节二手房买卖第十三章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合法方式第一节房屋继承与遗赠第二节房屋赠与第十四章房地产抵押第一节房屋抵押第二节土地使用权抵押第十五章转让房屋使用权的合法方式第一节房屋租赁第二节房屋交换第五编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第十六章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第一节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第二节土地登记概述第三节房屋登记概述第十七章物业服务管理制度第一节物业服务管理概述第二节物业服务管理法律关系第三节管理规约第四节物业服务合同第十八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第一节房地产中介服务概述第二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第三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管理及其法律责任第十九章房地产价格管理和税费管理第一节房地产价格管理第二节房地产收费管理第三节房地产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缩略语表。
房地产法学
房地产法学【课程编码】020331001 【课程类别】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学分数】2 【适用专业】法学【学时数】34 【开课学期】5一、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全面领会房地产法的立法精神,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一)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 2学时(理论授课2学时)主要内容:第一节房地产相关概念一、房产、地产及其相互关系二、房地产产业的概念与法律特征第二节房地产法一、概念与特征二、房地产法调整对象三、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我国房地产法的发展一、发展的几个阶段二、房地产法的调控政策第四节房地产法的存在形式一、房地产法的渊源体系二、房地产法的内容体系三、房地产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教学要求:掌握房地产法的定义,理解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了解房地产法的地位和体系。
重点、难点:重点与难点是房地产法的定义、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
(二)第二章房地产法律关系 2学时(理论授课2学时)主要内容:第一节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征第二节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第三节房地产法律事实教学要求:掌握房地产法律关系以及房地产法律事实,理解房地产法律事实的定义、种类。
重点、难点:重点难点是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分类、特征、构成。
(三)第三章房地产登记制度 3学时(理论授课3学时)主要内容:第一节房地产登记概述一、登记法律制度的功能二、登记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三、房地产登记法律机关第二节土地登记法律制度一、土地登记的一般特征二、我国土地登记的特征三、土地登记的类型与程序第三节房屋产权登记一、房屋登记的主要特征二、国有和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三、抵押权登记四、地役权登记五、房屋预告登记六、不动产异议登记教学要求:掌握房地产登记的定义和特点以及房屋产权登记的定义及程序,理解土地登记的原则和土地登记的申请,了解土地登记的类型。
《房地产法》课程笔记
《房地产法》课程笔记第一章:房地产导论1.1 房地产是什么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
房地产是财产的一种形式,可以用于居住、商业、工业等多种用途。
房地产的价值通常受到其位置、大小、用途、建筑质量等因素的影响。
1.2 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房地产法是指涉及房地产的所有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
房地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的产权归属、转让、继承等问题。
(2)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如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房地产项目审批等。
(3)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
(4)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交易和持有过程中的税收问题。
(5)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涉及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和效力等问题。
(6)房地产纠纷解决机制: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解决途径和程序,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2.1 房地产开发带来了哪些法律问题?房地产开发是指通过土地开发、建筑物建设等手段,将土地转化为房地产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1)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等法律问题。
(2)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3)房地产项目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建设审批等。
(4)建筑设计规范: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环保和功能性。
(5)施工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商品房销售,包括售楼广告、认购书、买卖合同等。
2.2 怎样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成为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步骤:(1)具备资质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等要求。
《房地产法第二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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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ppt
3、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
(1)补偿原则:使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农民生活水 平不降低,进一步提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在费用计算标准上,照顾到各地存在差异的实际, 采取区别对待、公平合理的原则,规定一个标准 幅度,留给各地灵活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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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ppt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 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上述第2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 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批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级审批
除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享有审批权外,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 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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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 续的程序:
A.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 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 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B.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 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 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 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 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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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区分共有人不得请求标的物的分割,一般共有 人通常可请求其应有部分的分割。
3、成员权 (1)概念 基于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关
系而形成的,区分所有人作为建筑管理团体之成 员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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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学名著(五)
(5本)
1.《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伯尔曼 贺卫方译,中 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2.《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达维德著,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 3.《比较法总论》克茨著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昂格尔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
2.《悲剧的诞生》尼采 广西师大出版社2002年版。 3.《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韦伯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4.《精神分析引论》弗洛伊德 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5.《人论》卡西尔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
西方法学名著(四)
(5本)
1.《宪法学教程》狄骥著,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2.《行政法与公法精要》奥里乌著,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3.《法律的概念》哈特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4.《法律帝国》德沃金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 朱塞佩 格罗索的《罗马法史》 • 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 • 西塞罗的《论义务》《论共和国论法 律》、《西塞罗三论老年 友谊 责任》 • 霍贝尔的《原始人的法》 • 巴洛的《罗马人》 • 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 • 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
(二)集体土地征收中的疑难问题
2004年3月,我们国家将宪 法的第十条和第十三条进行 了修改,规定:“国家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 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和公 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 者征用并给与补偿”。
5.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 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 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 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 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 地使用者的行为。挂牌出让方式也是按“价 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大部分类似于 拍卖方式,只是其竞买的时间相对延长,有 利于竞买人理性投资,避免盲目冲动行为推 高土地价格。
土地征收行为作为经济法规制的 政府经济行为,一方面,具有行 政强制性,被征地单位必须为公 共利益需要而交出土地;另一方 面,被征地单位和政府之间可就 征用补偿进行协商,法律没有理 由也没有必要规定补偿费的最高 限额。但为了保护被征用者的利 益,法律应就补偿范围和标准提 供一个底线
•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 •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 • 黑格尔的《历史哲学》 • 汤因比的《历史研究》 • 霍布斯鲍姆关于《资本主义社 会发展》的三卷本 •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
2.国家行政行为 土地征收行为是国家依照 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的 强制剥夺私人或集体土 地所有权的国家行政行 为。
(1)公共征收是行政主体行使公共权 力时的一种特权,是私人所没有的权 力。 (2)从土地征收的程序来看,从申 请、核准,到实施、补偿、安置,行 政机关在整个过程中都居于主导地位。 (3)土地征收争端以行政程序解决。
3.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以简称出让方)发布招标 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 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 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此种方式主要
是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
目用地
4.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 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 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 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适用于竞 争激烈、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 活性的项目用地。
5.《法律的经济分析》波斯纳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年版。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一、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方式
(一)划拨
概 念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 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 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的特征
出让方式
80%
协议
13%
招标
5%
挂牌
2%
拍卖
房价构成
农地征用费用
城市建设配套费
建造、销售成本 出让金 税费支出 利润
2002年7月1日 国土资源部出 台《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规 定》(第11号令) 规定:
•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 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 牌等公开的方式出让,禁止以协议方 式出让经营性土地
(3)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并不是 无偿的,土地征收后,国家要 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这种补偿意味着国家对土地所 有权的取得是支付了对价的, 同时,被征收人也有获得补偿 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很显然 是一种民事权利。
(4)土地征收虽具有强制 性,但并不意味其是一种 行政行为,国家不可任意 为之,各国法律都明确规 定国家实施土地征收行为 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 需要”,“公益性”是 “强制性”的基础。
土地使用后期的低效率
3、年限届满时对不动产的处置
确定首先将期限届满的情形分为两大类: 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和未申请续期。其 次,再将申请续期的情况分为两大类: 准予续期和续期未获批准。准予续期的, 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办理土地登记,这种情形不涉及对土地 使用者的补偿问题;未申请续期或申请 续期未获批准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但对于这种情形下,对土地使用者如何 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提及。
5.《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分析》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1999年版
三、联营 四、联建(共建、参建) 五、土地征收
(一)征地行为的性质 1.民事行为 (1)征收是权利原始取得的 一种方式,国家直接依据法律 的规定取得特定权利,供给用 地者,原权利人丧失其土地上 的权利。
(2)土地征收行为 是国家基于最高所 有权而行使的能够 引起物权变动的物 权行为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 四)
文学(5本)
1.《堂.吉柯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
2.《红与黑》司汤达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
3.《贝姨》巴尔扎克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4.《九三年》雨果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5.《约翰.克利斯朵夫》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四)
第一个垄断:政府垄断房 地产开发的一级市场
史上最严房产新政能抑制房价 吗?
v 政府不但掌握出让土地使用 权的权利,还掌握“由谁来 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权 。
•
《物权法》第137条第2款 规定:“工业、商业、旅游 、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 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 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 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 式出让。”
招拍挂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
特定竞买者“量身定做” 一次性大面积出让房地产用地 公开出让标的有瑕疵的土地。有的 地方直接将尚未完成地上附着物 拆迁补偿的“毛地”、以及还不 具备建设条件的“生地”直接以 公开方式出让
(二)出让的期限 1、最高年限 2、续期规定 续期期待权 如果可以多次续期就是变相的将土地所有 权让度给土地使用者?
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3年版 4.《莎士比亚悲剧四种》莎士比亚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8年版
5.《傲慢与偏见》奥斯丁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五)
史学(3本)
1.《全球通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
2.《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孔飞刀三 联书店1999年版 3.《现代世界体系》沃勒斯坦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适用 面窄
只能由其本人亲自行使
客体只能是国有土地
具有无偿性,没有期限
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的区别
适用范围 不同
性质不同
法律属性和实 现方式不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使
占有权。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 对土地实际控制的权利。包括 事实上的控制和法律上的控制。 前者如在土地上进行建筑、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界标、围 墙或者其它方式表明自己对某 一地块拥有合法使用权;后者 是指经过土地权利登记而确定 并表明其排除他人占有的合法 地位。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市、 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 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 人民政府裁决。”
3.土地征收行为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 (1)从土地征收权的产生来看,土地 征用行为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 (2)土地征收法律制度是克服市场失 灵和政府失灵的产物 (3)从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 来看,土地征收行为是一种经济法调 整下的政府经济行为。
史学(5本)
1.《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2.《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三联书店1958年版 3.《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4.《封建时代》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5.《美国与中国》费正清 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四)
哲学(5本)
1.《共产党宣言》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人民出 版社1995年版
(三)出让价款的收取和分配
第一、地方政府随意减免地价 南宁市自2004年至2011年间,通过 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形式减免土 地出让收益达7亿元之多。 其次,对出让金缺乏严格的监督管 理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 五)
文学(5本)
1.《鼠疫》阿尔贝.加缪 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2.《情人》杜拉斯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法律专业文史哲本科必读(五)
哲学(5本)
1.《时间与自由意志》柏格森 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
2.《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萨特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8年版 3.《西方哲学史》,罗素 上卷 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4.《沙乡年鉴》利奥波德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