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管理的博弈分析
城市拆迁主体的利益博弈
理论探讨城市拆迁主体的利益博弈一一基于帕累托改进的视角分析郭荔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摘要】拆迁作为城市化进程中正常的新陈代谢,却成为矛盾集中和頻发的汇聚点,城市改造的顺利实施和因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分析了拆迁主体的经济行为,拆迁各方主体的利益博弈及对“帕累托改进”的实现,提出了从引导政府职能回归,完善信息披露建立有效市场,实现司法最终裁决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拆迁帕累托改进博弈一、问题的提出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必然导致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结构的调整,城市拆迁不仅是城市化进程中正常的新陈代谢,同时也是城市土地资源使用权的重新配置过程,土地资源使用权的重新配置势必对各方利益要做重新调配,会不可避免的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城市拆迁改造的过程是一个有助于社会总财富增大的过程,满足卡尔多一一希克斯改进,通过对被拆迁者依法实施合理补偿,从而实现帕累托改进。
基于我国土地国有性质,为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有效降低拆迁过程中潜在的高额交易成本,现行法律对拆迁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由于政府处于拆迁利益博弈之中,且拥有裁量权,致使被拆迁者的博弈地位下降,利益易遭到损失,为此如何提升弱者(被拆迁者〉的博弈地位,实现多方利益主体均衡博弈,走出“囚徒困境”,化解拆迁矛盾,是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帕累托改进的重要条件。
本文从帕累托改进的视角分析城市拆迁各方主体的利益博弈,探讨化解城市拆迁矛盾,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帕累托改进的解决之道。
二、各方利益主体的经济行为分析1.政府的经济行为分析:在拆迁各方中,政府应当在拆迁中扮演着维护公共利益的角色,但事实上,政府在拆迁中是最重要的利益主体,直接或间接扮演着“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自身利益与拆迁具体事务紧密结合。
政府出于吸引投资加快城市建设和官员自身政绩考虑,一方面通过掌握的公有土地资源获取利益,另一方面出于招商引资考虑会给予开发商诸多特权和优惠,降低拆迁补偿标准,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博弈中的城中村改造
盟, 比如在拆迁过程 中 , 提供 一定 的拆迁优先 奖金 , 随着一部分村 民的拆迁 , 即使不想拆迁 的村 民在孤 掌难鸣 的情 况下也不得不 随 之搬迁。4 利诱 。村委会通 过与村 民签订 的阴 阳两 份合同 , ) 给予 村 民标准赔偿 以外 的一定形 式的赔 偿 , 前提是私 下协议 的部分 不 能公 开 。这样 就导致 了村 民的分裂 , 他们 背靠 背 , 相不 了解谈 互
判 的情 况 , 下 协 议 又 可 以减 少 村 民 的 攀 比 。但 是 这 种 私 下 协 议 私
迁是对其影响最大的主体 , 也是与 自身利益关联 的最直接 者。城 中村 的改造不仅直 接涉及 到他 们 的房屋 、 宅基 地等 私人财 产 , 更 关系到他们在改造后的生活来 源如何解 决等切身利 益。因此 ,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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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3卷 第 2 4期 20 0 7 年 8 月
S ANXI ARCHI H TE( URE
山 西 建 筑
V0 _ 3NO 2 l3 4
Au . 2 0 g 07
・5 ・ 3
文 章 编 号 :0 962 (0 7 2 —0 30 10 —8 52 0 )40 5 —2
博 弈 中 的 城 中 村 改 造
邢 村民建立 了博弈模型 , 并介绍 了博弈过 程, 探讨 了参 与人 的策略 空间, 并根 据实 际情 况提
出了相应的建议 , 以达到 多方共赢 的 目的, 从而促进城 中村 改造 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 中村 , 城 博弈 , 目, 项 策略 中图分 类号 : U94 2 T 8 . 文献标识 码 : A
我 国现 阶段城市基础建设 的资金 有限 , 资金 的瓶 颈已经成 为 收入情况计算 , 可能根据家庭人 口情 况计 算 。村 民和村委会在 也 制约我 国改善投资环 境 的重要 问题 , 因此 , 如何 通过 商业 运作 引 这个 阶段成为 了博弈 的双方 。
基于博弈理论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探究——以呼和浩特市为例
Vo . 6 No 4 13 .
J l 0 7 uy2 0
基 于博 弈 理论 的城 中村 改造模 式探 究
— —
以呼 和 浩 特 市 为 例
赵 秀 清 ,车 艳 ,赵 莉 莉
(. 1 内蒙 古 师 范 大 学 地 理科 学 学 院 , 内蒙 古 呼 辛 浩 特 0 0 2 ; . 辛 浩特 市规 划 局 , 蒙古 呼 辛 浩 特 0 0 2 ) 口 102 2呼 口 内 口 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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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卷 第 4期 6
20 0 7年 7月
内 蒙古 师 范 大 学 学报 ( 自然科 学 汉 文版 )
J un l fIn rM o g l r lUnv r i ( tr l ee c iin o r a n e n oi No ma ie st Nau a in eEdt ) o a y S o
定 因素 ;房 地产开 发商 发现 城 中村 改造能 够给 日益 紧缺 的城 市 建设 用 地 提供 土 地资 源 , 带来 丰厚 的 利 益 可
回报 , 又担 心城 中村拆 迁过 程 中产生的 重重矛 盾 难 以解决 , 但 以及 市 场 的不确 定性 , 巨大 的 交 易成 本 被 吞 使 没或 降低 正常 收益 ;村民希 望 自己的居住 环境 和 生 存 条件 得 到 改 善 , 又担 心房 产租 金 和 集 体股 金 被 取 消 但 以后 , 活得 不到保 障[ . 此 , 城 中村 改 造 过 程 中 , 府 、 发商 和 村 民 三 方通 过 系 统 、 面 的博 弈过 生 1因 ] 在 政 开 全 程[, 2 实现 各 自的利 益最 大化 , ] 最终达 到改 造系统 的动态 平衡 , 完成 城 中村改 造.
浅析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利益主体的博弈
业 和 复 杂 的 问 题 需 要 从 招 标 的 准 备 工 作 开 始 ,进 而 在 工 程 实
施 中 加 强 合 同 管理 .直 到 工 程 结 束 以 合 同 为 基 础 进 行 工 程 的 结 算 。 这 个 过 程 有 时 历 时 几 年 时 间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发 生 很 多 事 实
不 能按 合 同规 定 的时 间 确认 时 ,分 包 商 ,材 料 商 收到 总 包人 债 权 转让 通 知 后 .同意 受 让 债 权额 度 为 总包 所 欠 分 包或 材 料 商 的债 务
额度 。
浅 修 ; 城 房 拆 管 条 析 改 I 市 屋 迂 理 省 中 益 体 博 利 主 的奔
_王 玮
[ 摘
丘 璐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针对 技 术风 险 建 筑企 业 应该 努 力提 高 自身 的技 术 水平 . 3) 能 够 自己解 决 的尽 量 自己 解决 ,不 能 自 己解 决 的 ,应 及 时 与发 包 方 、监理 单位 共 同协 商 解 决 ,尽 量 避 免 风 险 。 4. 对诉 讼 仲 裁 中的 风险 针 应 积极 做 好 事 后补 救 。对 企 业 外部 而 言 一是 积 极 地诚 恳 地
求政 府最 大 限度 地 保 护 广 大 群 众 的利 益 。
与 对 方 沟 通 倾 诉 .讲 明风 险 发 生 的 主 客 观 原 因 .该 赔 礼 道 歉 的 : 赔 礼 道 歉 .以 求 得 对 方 宽 容 谅 僻 二 是 本 着 友 好 、 互 利 、 合 作 的原 则 .积 极 与 对 方 协 商谈 判 .以 求 公 平 合 理 化 解 风 险 三 是 即使 到 了起 诉 应 诉 等 阶 段 . 无 论 是 索 赔 的还 是 反 索 赔 的 都 要 采 - 取 积 极 主 动 的 措施 .能庭 外 和 解 的庭 外 和 解 . 以减 少 诉讼 成 本 . 不 能 和 解 的 ,也 要 积极 做 好 起 诉 应 诉 准 备 . 以求 得 到 公正 判决 ,
拆迁过程政府与农民关系的博弈机制与策略分析
研究探讨 Research352拆迁过程政府与农民关系的博弈机制与策略分析叶青(厦门市湖里区殿前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福建厦门 361000)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6344(2019)01-0352-01摘要: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农民采用多种实用主义方式以获取实利,而政府部门则会采用多种策略主义方法达到拆迁的目的。
所以说,农民行动和政府行动彰显了拆迁过程中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并非对抗且不可变,而是可以通过有效的调适措施协调两者的关系。
基于此,文章将拆迁过程作为研究背景,重点阐述政府和农民关系的博弈,提出相应的调适策略,希望有所帮助。
关键词:拆迁;政府;农民;博弈机制;策略0 引言目前阶段,征地拆迁过程中所引发的政府和农民矛盾日益激化且备受关注。
要想确保在征地拆迁常态背景下实现政府和农民的良性互动,不仅要强调道德的作用,同样也必须深入实践。
究其原因,导致征地拆迁中政府与农民矛盾主要是行动策略所致。
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并分析拆迁过程政府与农民关系的博弈机制、策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拆迁中农民的行动策略1.1诉苦在拆迁中,诉苦是农民最常使用的行动策略,也是权利表达的传统形式。
农民在陈述困难的过程中,以达到的施加相关主体,使其产生同情情感。
一般情况下,诉苦的形式包括两种:其一,部分家庭困难拆迁户会向拆迁人员诉苦,讲述拆迁后对于生活的担忧与所面对的困难;其二,新建房屋村民会向拆迁人员讲述接受拆迁后的经济损失,特别是精神与物质方面。
之所以诉苦会成为拆迁过程中农民常使用的行动策略,最主要的原因是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农民可以利用网络发布帖子,一旦拆迁人员无视其困难与损失,即可借助网络力量,对政府征地拆迁违规行为进行披露,以获取社会关注,使拆迁工作障碍重重,达到向政府试压的目的。
1.2软磨硬泡通常情况下,软磨硬泡的类型包括两种:1)拆迁户畏惧政府且害怕和政府对抗吃亏,不对政府劝说做出反应,而是利用“拖”的方法,对拆迁人员加以逼迫,一旦临近拆迁日期期限,即可直接增加补偿的金额。
公权与私权的博弈——以房屋拆迁为例
所谓 公权 是指 享有 的主 体 是具 有公 民身 份 和这 些 公 民通 过 用权转 让 的拆 迁行 为都规 定在 “ 强制 拆迁行 为” 之中, 该规 定 实质
民主 的 方式 组织 的 国家 。公权 的存在 最 主要 还 是为 了更 好 的保 上为政 府 强力介 入 强制拆 迁提 供 了法律 理 由。 房 屋拆 迁过 程 中, 障私权 。 解 决调私 权之 间 存在 的纠 纷 , 通 过法 律 手段 和经 济手 段 社会 管理 者一 般会 本着 公 共利 益 的名义进 行拆 迁 。从 而 为政 府 以及 行政 手段权 力介 入公 民的私权 提 供 了规范 指 引。 由于上 述规 范 不符 合
( 二) 城 市拆 迁问题 凸显
最近 以来 , 随着 我 国城市 化进程 的加快 , 城区 改造 , 重 大项 目
求 。这就 可 能造 成 二者利 益 博弈 的 困境 。典 型 的公 民社 会公 权 的落户 , 这就 产 生了大 量 需要拆 迁 的房屋 建筑 , 而 由此行 为 引起 与私权 是 和谐 的 , 从 体 制的 角度来 说, 公 民社 会 是建 立在 能很 好 的法律 纠纷 的数量 持续攀 升 , 房 屋拆迁 案例 占信访 案例 的很 大比
典型的公民社会公权的落户这就产生了大量需要拆迁的房屋建筑而由此行为引起与私权是和谐的从体制的角度来说公民社会是建立在能很好的法律纠纷的数量持续攀升房屋拆迁案例占信访案例的很大比规范公权的滥用拥有成熟民族法沿观念的经济和行政体制之上重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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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狈 代 商 业 MoD RN u I E s E B sN s
二 、博 弈模 型
( )假 设 前提 一
假 设 拆迁 过 程 巾各拆 迁 -f 求 一身 i¥追 c 利益 最大 化 、需求 偏好 多样 化 、 限 性选 有 择及 机 会土 义f t 经 济行 为均 _能存 在 。 r,  ̄i等 j u 『 ( 二)博弈要素 参 与 人 :政 府 、开 发商 和被 拆 迁 人。 策略 :政府的行动策略是供给 有制 岌 ,供给 现有 制度 , 行 带度 创新 ;丌 发商 进 l j 叮采用 的 策略有 信息 垄 断 ,胡萝 lJ 、口 J人俸 ; 被 拆迂 人可 采取 的 策略有 拖 延战 术 、 L ̄i 攀 -r I : 弄虚 作假 等 。 表 3 政 府 和被 拆迁 入 奔襁 箍 信息 :假 设 每 个参 人 知道 其 他 参 与 人采取 了什么行 动 , 也知 道其 他参 与 人的 支 付值 。 支付 :参与 人的 支f 受 诸 多冈素 影响 , 、 f 根据 以上 分 析 ,政 府 可 以 使用 各种 行 由十 资料 有 限 , 很难 给 【具 体 的 函数 解 忻 叶 I 政 资 源 阻 J被 拆 迁 人最大 收益 的情 况 发生 , 卜 式 , 能进行 假设 并 利用逻 辑 分析 得 …有意 使 妥协 ,由 丁信息 不对 称 , 府得 到的 r 政 口 1 义的结 论 。 报 也 会人 于被 拆迁 人得 到的 同报 。 ( )博 弈 过程 三 白先 ,政府 和开 发 商 ; ‘ 三 、结论与建议 政 府 决策 者 昕 占有 的组 织 资源 和 开 发 征地 拆 迁 的 实 质是 利益 博弈 ,其 过 程 商所 占有 的经 济资 源相互 补 充 , l 没有隶 _ 者 就 足 一 个 运 用 政 府权 进 7 q益 重 新 的过 7 - 属天 系 。因此 ,决策 和 升发 商的 博 该 程, 强势的理念基础和复杂的制度环境的存 存 在精 炼 贝叶斯  ̄ f均衡 解 。如 丧 l 示 : lb g 昕 在, 使地 方政 府 不 仅愿意 而且仃 能 力_ 7 丰导 : - I 1政府和开发 商博 弈得益 益 博弈 。行 政压 力体制 下 , J 拆迁 是地 方 f地 下 开 政 府为 完成指 标和 任务 不得 不选择 的可行 妥协 l 不妥协 政府 l妥协 I ( ,6 l( ,1) 4 ) 0 0 性 方 案之一 。 鉴 丁此 ,提 出 以下 几 建 议 : l 不妥协 I (0 ) l( l 2 1,0 C ,C] 1 、建立 合理 的拆 迁 利益分 配机 制 ,兼 表 中 ,假定 l 为政 和开 发商 委协 顸政 府 、 发商 、 0 被拆 迁 人等各方 面 的利益 的最大 收益 ,在一 方妥协 ,另一方 不妥 协 的 2 、规范政 府 行为 ;3 、确 定 合理 的拆 辽补 偿 前提 下 ,妥协 方 叫报 为 0 ,小妥 协方 为 l ; 标准 ,公平补 偿 ; . 经营性 用地 拆迁 的 0 4 建立 双方都 妥协 的前 提 下 ,政府 的 同报 为 4 J 市 场 化机 制 ,在制 度设计 ,政府 应建 立倾 ,_ f 发商 为 6 1 C 的值 【可 能 为 0 ;C 和 2 叮 ,因为可 听 民意 的 制度 化半 台 , 公 民一 个参与城 市 给 能经 过多 次谈判 ,双方 仍末达 成协 议 ,交 易 建设 的公 机 会 , 同时将 政府 强制性 拆迁 严 失败 , 可能 为 负 ,因为 艮使 达成 协 议 , 也 ¨ 双 格 限制住 “ _ 公 廿利益需 要 ”的 范围 ,也 以 方的 多}谈判 会花 费谈判 成本 及由 丁谈 判带 欠 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国 来的 一 系列其 他 成本 。恨据 以 L 分忻 , 大 最 收益 是达 不到 的 , 博弈 的最终 解 该 是互 卡 仃 【 考 文献 】 参 妥协 ,这 就 是精 炼 叽叶 斯纳 什均 衡 觯 。 1 袁 卫 东 . 价 拆 迁 成 本 制度 选择 [J 地 J. 其 次 , 发 商和被拆 迁 人 ; 中 国房 冲 立 2 0 ,1) n S 6. 0 ;(0.(4-4 ) 5 _ 者 占有 的社 会 资 源 不平 等 , l l仔 二 州E 1 『 2 、钟 i 。 城 市房 屋 拆 迁 中的博 在信 息 不对 称 ,双 方 的利 润有 可 A. 为 负 , E 都 弈 分析 A S 法[】 重 庆 :重 庆 大 J D. . 学 ,2 0 , . 0 8 (0 1) 冈为不 断对抗 币谈 判是 需要 付 出成 本的 。 u 开 3 陈君 . 地拆 迁 :政 府 主 导 的 利益 征 发商 会 想方设 法 降低 成本 , 而这 个策 略和 被 博 弈— — 以 0区为 例[]浙 江:浙 江 大 D. 拆迁 人 的收益 是 负相 关的 , 于是 被拆 迁 入会 学 20 , ) 06( . 4 不满 ,进而 不断博 弈 。但 是 ,开 发商 还掌 握 4 吴尤 可 . 市房屋拆 迁 中的利益 关 系 城 着很 多 信息 , 并且 它还 可 以就拆 迁 问题和 政 博弈 分析[ . D 武汉 华 中科技 大学.06( ] 20 ,) 4 府 讨价还 价 ,所 以 , 是否 有精 炼 叶斯纳 什
“拆迁”中的博弈
“拆迁”中的博弈陈文兴
“拆迁”是多年来国内媒体、各类
人等使用率很高的一个名词,而且在人
们的意识中,往往和政府滥用权力、暴
力、官员腐败、普通百姓受损、“钉子
户”、群体事件等连在一起,很少会给
人快乐的联想,其实这个词远远没有反
映“拆迁”问题的本质。
从字面和现有
规定看,“拆迁”指的是指依法取得拆
迁资格证书的组织,自行或接受拆迁人
委托对城市、农村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
动产所有者、使用者等进行拆迁动员,
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
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行为。
因此,拆
迁行为涉及的只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权利
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依据民事法律安排
的程序进行解决即可。
“拆迁”能和那
么多复杂的问题扯在一起并如此令当代
中国人纠结的根本原因,是背后的国家
对不动产征收的补偿、与此相关的利益
链、各类主体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
的进行博弈、在博弈时有没有充分的制
度供给确保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得以均
衡的问题。
‘]暇J J一、。
E§:±,执法行为、:*6日LL I:。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成长的烦恼”——用博弈论的视角浅析城市建设拆迁中的利益冲突
2006.12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成长的烦恼”——用博弈论的视角浅析城市建设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储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9)摘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成长的烦恼”——城市化建设拆迁中的利益冲突随之凸显。
本文从另一种视角,将被拆迁人、政府和拆迁人在这样一场利益冲突中的行为引入博弈论的框架之中。
在博弈论原则的指导下,分析利益冲突产生的根源,探寻解决该冲突的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拆迁利益冲突博弈论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2-171-02一、背景:城市化“成长的烦恼”所谓城市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①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时间顺序来看,城市化在经历了五十年代稳步推进期和六十至七十年代的畸形发展期后,从八十年代起进入快速发展期。
1992年以来,城市化逐渐走上正常轨道。
在未来十年内,将有1.5-2亿农村人口转移进城,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可能达到60%左右。
根据国际城市化进程的历史经验,城市化水平在40%-70%之间,是加速城市化时期,而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正处在30%这一加速点以上。
在中国城市加速成长的过程中,相生相伴的是“成长的烦恼”。
随着“经营城市”理念的提出,全国各地各种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大面积铺开,在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同时,也侵害了相当一部分被拆迁人的利益,在一定层面上而言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城市化加速推进中“成长的烦恼”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或引发纷繁复杂的诉讼,或引燃散发着糊焦味的自焚,在所谓的“旧城改造,城市扩张”的进程中层出不穷,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
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1~7月份,全国因房屋拆除引发三级以上事故共5起,造成26人死亡,16人受伤;2002年1~8月份,建设部受理来信共4820件次,其中,涉及拆迁问题的占28%。
城市房屋拆迁中“钉子户”的博弈逻辑——以N市被拆迁户为例
以 N 市被 拆 迁 户 为例 陈 绍 军 刘 玉 珍 ,
[ 摘 要]随 着 旧城 改造 和新城 扩 建 , 市房屋 拆 迁 中利 益 冲 突不断 , 迁矛盾 凸 显 ,钉 子 城 拆 “
户” 的产 生成 了城 市房屋 拆迁 矛盾 中特有 的现 象 。而利 益格局 失衡 以及 “ 利” “ 争 是 钉子 户”
目前 , 于 维 权 活 动 的 解 释 框 架 主要 有 三 关 种, 即斯 科 特 (0 7 的“ 20) 日常 的反 抗 ” 李 连 江 与 , 欧博 文 ( 9 7 提 出的“ 法抗 争” 于建嵘 (0 3 19) 依 , 20 )
提 出 的 “ 法 抗 争 ” 应 星 ( 0 2 在 《 河 移 民 上 以 。 20) 大
学 。( 南京 2 0 9 ) 1 0 8 从 上世 纪 9 O年 代 以来 , 市化 进程 不 断加 城 快 , 市拆迁 与改 造力度空 前 。 城 与此 同时 , 各种矛 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具 有重 要 的理 论 意 义 与实 践 意义 。本 文拟 从个 案 人手 , 并借 鉴 “ 程一 事 过 件” 的分 析方 法 对 N 市 “ 子 户 ” 钉 事件 进 行 细 致
钉子户 , 英文称 作“ lu ” 大致 的 意思是 Hod p , 敲竹 杠 , 价还价 的意思 。《 讨 现代 汉语 词典 》 的解
释 是 “ 长 期 违 规 办 事 , 以 处 理 的 单 位 或 个 指 难 人 ” 可 见 ,钉 子 户 ” “ 身 ” 是 太 好 , “ 。 “ 的 出 不 与 刁
第 2 卷第 1 8 期 21 0 1年 1月
东 疆 学 刊 Do g in o r a n j gJ u n l a
Vo. 8 No 1 2 .1
"城中村"改造的博弈模型分析
【 关键词 】“ 中村” 城 ;改造 ;博弈 ;和谐共赢
“ 中村 ” 是指位 于城 市规 划 发 展 区 内的村 城 建设 用地 已经 或 即将 被 城 市 用地 包 围的村 落 。这 些 村落在 社 会 、经 济 、土 地 利 用 、景 观 等 方 面 , 具 有 明显 的 由 乡村 向城 市 转 型 的过 程 特 征 ,并 在 转型期内存在乡村 与城市要素的混合形态,既具 有 较高程 度 的城 市化 特 征 ,又 保 留浓 厚 的农 村 特 点 。 随着 各 大城 市在 近域 空 间 上 的快 速 推进 ,位 于城市边 缘 的村 庄 已被 建 成 区深 深 地 包 围 ,而 原 来 近郊 区的独 立村 庄 也逐 渐 成 为 现代 化 工 厂 和 生 活 小 区所 包 围下 的新 的 “ 中村 ” 城 中村 ” 产 城 。“ 生的社会 、经 济 、环 境 等方 面 的诸 多 问题 亦 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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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 0 7年第 3期
●公共经济研 究
中 图 分 类 号 :F 6 .6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0 49 ( 07 3~ 0 3— 4 02 09— 9 7 2 0 )0 0 6 0
“ 中村 " 改 造 的 博 弈 模 型 分 析 城
① 收 稿 日期 :20 0 0 0 7— 7— 7
作者简介 :韩兆柱 (9 5一) 16 ,男,河 南沈丘人 ,博士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学 系主任 ,教授 ,研 究方向 :政 府改革与公共政策 ;黄钦 (9 3一) 18 ,男,广 东惠州人 ,燕山 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研究生 ,研究方向 :政府治理与 公共政策 ;王胜会 ( 9 7一) 17 ,女 ,河北清河人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研 究生 ,研 究方向 :政 府治理与法治。
城市拆迁中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机制的博弈分析
城市拆迁中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机制的博弈分析
张 晓兵 张薇 , 艳 , 马
( . 阳师 范学 院 建 筑 工程 学院 , 1安 河南 安 阳 ,5 0 2 4 50 ;
2安 阳市建 筑设计研 究院 , 南 安 阳 ,5 0 0 . 河 4 50 )
摘要 : 国城 市化进 程为 经济发 展起 到 了巨大的推 动作 用 . 是 由于城 市拆 迁补偿 等 问题 处理不 当引发 了 我 但
大量 的群 体性 突发 事件 。文章 运 用动 态博 弈模 型 分析 了城 市拆 迁过程 中地 方政府 与住 户之 间的 动 态博 弈 和利 益 分配过 程 , 通过 甘 肃 陇南事 件进 行 实证 分析 , 最后 提 出关 于减 少城 市拆 迁 引发 群 体性 突发 事 件 、 完
善城 市拆 迁和补 偿机 制 的政策 建议 。
关键 词 : 市拆 迁 ; 体性 突发 事件 ; 态博 弈 ; 急管理 城 群 动 应
Ab t a t C i e e u b n z t n h s p a e u e r l n p o t g o r e o o c d v lp n ,b t a s s r c : h n s r a iai a ly d a h g o e i r mo i u c n mi e e o me t u lo o n b o g ta l t fc s s e p c al h me g n y d e t mp o e a d i g i h e l i n I h sp p r t e r u h r e , s e i l t e e r e c u o i r p rh n l n t e d mo i o . n t i a e , h o o i y n t g me t e r s u e o a a y e t e p o e so e g me a d t e d sr u in o e e i ew e h o e n n a h o y i s d t n lz h r c s f h a n it b t f n f sb t e n t e g v r me t t h i o b t a d h u e o d .I a s e c b s t e r o e s n f u e p c e n i e t c u e y d moi o n k s n o s h l s t lo d s r e h o tr a o s o n x e t d i c d n s a s d b e l i n a d ma e i t s me r c mme d t n c o d n l .T e p r o e i t v i i lr i cd n s fo h p e i g a a n O a o o eo n ai s a c r i gy h u p s s o a o d s o mi n i e t r m a p n n g i ,S s t a e s r h tb l y o e p o e s o r a iai n n u e t e sa i t f h r c s fu b n z t . i t o
拆迁博弈困局及破解从非合作博弈到程序正义
促使二者成为拆 迁 主 体 同 盟 , 其 必 然 是 非 合 作 的, 而拆迁多方 契合点 , 的利益分歧必然使博弈 结 果 进 入 一 种 无 效 益 的 纳 什 均 衡 状 态 , 拆迁博 囚徒困境 ” 还原的博弈支付矩阵如下 : 弈困局得以形成 。 借鉴 “
拆迁同盟 拆 原住居民 拆 原住居民 不拆 -1 , -1 -1 0, 0 拆迁同盟 不拆 -1 0, 0 -8 , -8
拆迁博弈困局 : 非合作博弈的解释 一 、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 对原住居民的建筑进行拆迁实为城市扩
张改造的必要 。 作为提升各方利益的一种手段 , 拆迁应得到各方支持 , 但 、 “ 、 “ 强制拆迁” 自焚” 钉子户” 等饱含暴力与痛楚的现 我们不得不被充斥着“ 城市不能按原有规划的轨道继续 实所惊醒 。 诸多拆迁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 发展 , 政府 、 开发商 、 原住居民这三方都因这场博弈而遭受伤害 。 拆迁越来 越难 , 越来越慢 , 最终陷入困局 。 简言之 , 拆迁博弈困局就是指拆迁博弈进 程中博弈多方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造成博弈的非合作性 , 以致拆迁无 博弈各方均蒙受损失的一种僵化局面 。 法继续 、 — —拆 迁 博 弈 困 局 的 根 源。哈 丁 在《 博弈标准 的 缺 失 — 公地的悲 1. 中向我们阐明了公 共 物 品 因 产 权 难 以 界 定 而 被 竞 争 性 的 过 度 使 用 剧》 , 或侵占 , 造成资源枯竭的恶化局 面 。 而 后 著 名 的 “ 科 斯 定 理” 使人们更 “ 。拆迁博弈 加清楚的认识到 , 对产权的划分是市 场 交 易 的 基 本 前 提” 的目的是土地处置权利 衍 生 出 来 的 各 种 收 益 , 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等 有关产权不明晰尤其是博弈多方权利 义 务 关 系 的 混 乱 是 导 致 拆 迁 博 弈 困局的根源 。 产权由所有权 、 占有权 、 使用权 、 支配权和收益权等所组成, 其所有 出让等 方 式 处 置 资 产 并 享 有 相 应 收 益 且 受 到 法 律 保 者可以通过购买 、 而土地所附属的 建 筑 物 确 属 私 人 , 当政府根据城市 护 。 我国土地国有 , 化进程需要而必须改变 土 地 使 用 用 途 时 , 原住居民得到的主要是地面 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物 权 法 》 规 定 了 征 收 单 位、 个人的房 建筑物的赔偿 。《 屋及其他不动产 , 应当 依 法 给 予 拆 迁 补 偿 。 这 一 原 则 性 规 定 带 来 的 事 实是因原住居民无法得到因拆迁 产 生 的 其 他 成 本 。 而 建 筑 物 的 价 值 并 不等于建造该建筑的成 本 耗 费 , 主要还取决于不动产所处的地理位置 等附加价值 , 通常情况下 , 其附加值 可 能 远 远 超 过 其 建 造 成 本 。 从 这 个 引发拆迁非合作博弈的根源就在于, 因产权不明而引发博弈各 角度看 , 最终造成原住居民、 开发商和政府所拟定的标准 方权利 义 务 关 系 混 乱 , 大相径庭 。 — — —拆迁博弈困局的推手。当 博 弈 标 准 公权主体 “ 理性经济人 ” 2. 公权主体在拆迁博弈中的作为是否公正就必然受到大众关注, 不明 晰 , 但公权主体 “ 理性经济 人 ” 假 设 以 及 现 实 行 为 表 现, 引起原住户对代表 公正的政府官员行为动机的怀疑 。 “ 理性经济人 ” 是公共 选 择 理 论 的 基 本 假 设 , 它具有自利性和理智 性两大特征 。 在拆迁博弈 的 三 方 中 , 原住居民与开发商的利益是此消 可以理解的, 开发 彼长的 。 原住居民寻求自身利益最 大 化 是 十 分 正 常 、 商推进 拆 迁 的 背 后 必 然 是 利 润 在 作 祟 , 因此, 开发商必然是追求利益最 。而 公 权 主 体 在 拆 迁 博 弈 中 只 能 代 表 一 方 的 利 大化的 “ 理性经济人 ” 益, 但不能回避的一个关键问题是, 他还有代表他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 政治职业活动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 而每个政治生命都会寻求 的可能 , 政绩才是标杆, 才能供 和发展其存在的意义 。 而在当前的 评 价 体 系 中 , 他们获得更高平台来展 示 政 治 生 命 的 强 盛 。 当 公 权 主 体 被 置 于 “ 人民 公仆 ” 的地位不能公开寻 求 自 身 利 益 , 且 博 弈 源 头 标 准 缺 失, 那么他可 以转而采取合乎 自 身 利 益 的 行 动 方 式 来 保 证 自 身 利 益 的 以 合 法 地 实 当公权 主 体 能 从 拆 迁 中 获 取 经 济 与 政 绩 双 重 收 益 现 。 在拆迁博弈中 , 时, 其必然沦为拆迁博弈困局的推手之位 。 — — 拆迁博弈困局的 促 成 。 在 博 弈 标 准 与 公 正 的 裁 非合作博弈 — 3. 决者双双缺席的拆迁博 弈 中 , 政府权力寻租过程中与开发商存在利益 1 4 6
城市房屋拆迁经济补偿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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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市房屋 拆迁经济补偿 博 弈分析
口文 /曹小琳 甘元彦
提要 随着中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
二 、 弈概 念 及 参 与方 博 租 或 经 营) 而 开 发 商 的 收 益 为 I( " 开 , ,- 将 n q
展 , 国各 地 房 地 产 开 发 、 迁 工 程 大 面 全 拆
所谓博弈 , 是指研究 决策 主体 ( 即博 发 资 金转 入 其 余 地 块 开 发 ) 若 进 行 开 发 , :
如 被拆 迁 户 理 想 的 预 期 补偿 为 Z, 太 理 想 不 积展开。其 中, 由拆迁工作 引起的经济纠 弈参 与方 ) 的 行 为发 生 直 接相 互作 用 , 如 以 : ,不 纷甚至 个别恶性案件严 重影响 了社会 的 各 方 利 益 冲 突 时 , 何 采 取 决 策 , 确 保 的补偿为 z,而开发商理想收益 为 z, 以及 这 些 决策 间 的均 衡 问 太 理想 的 收益 为 Z。 和 谐 稳 定 。 本 文根 据 这 一 状 况 , 对 拆 迁 自身 获益 最 大 , 针 在 2 、假设政府不开发的收益为 A ( 税 纠纷 的 实质 —— 拆 迁 中的 经 济 补 偿 问题 , 题 。 城市 房 屋 拆 迁 过程 中的 博 弈参 与 方 通 常包 括 : 收) 若进 行开发 , : 其理想收益 为 B, 不太 采用博弈理论 , 分析 了政府 、 拆迁人、 被拆 迁人 三 方 的 经济 利益 关 系, 提 出相 应 的 并
1政府。他们 占有很多行政 资源 , 、 相 理想 收益 为 B 。 ,
是 3 、假设被拆迁人在政府和 开发商 强 政策建议, 对解决 当前社会 中这一热点 问 对 其余 各 方 具 有 信 息优 势 , 博 弈 中最 强 势 的 一方 。 如 , 市 的 规划 、 管 、 地 、 制 下进 行 拆 迁 , 获 得 补 偿 为 C 例 城 房 土 其 。 题 具 有较 强 的现 实意 义 。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问题频繁出现,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这个问题涉及到不同群体的权力、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复杂博弈。
本文将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对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权力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核心。
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和执行的不均衡,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往往拥有较大的权力优势。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拆迁,而拥有房屋的居民在面对拆迁时往往无法获得公正的对待。
此外,拆迁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力被滥用或借用,给居民带来了困难和不公平待遇。
其次,权利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基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公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保护。
但是,在房屋拆迁中,一些居民的合法权益经常被忽视或侵犯。
例如,居民往往没有获得充分的补偿,或者被迫接受低于市场价值的补偿。
此外,一些合法居住权被无故剥夺,居民被强制搬迁,造成了不必要的社会不稳定。
最后,利益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驱动力。
城市房屋拆迁往往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
对政府来说,拆迁能够释放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对于开发商来说,拆迁能够提供新的土地资源,推动项目的开展。
然而,对拆迁的居民来说,面对拆迁后的安置问题和经济损失,往往很难得到合理的补偿。
这种利益的不均衡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针对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
首先,需要完善法律体系,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控,防止权力的滥用。
其次,应该建立公正的补偿机制,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同时,政府和开发商应该切实负起社会责任,提供足够的安置解决方案,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应该加强舆论监督和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参与,确保拆迁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之,权力、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博弈是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核心。
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博弈与法律秩序
1 .加快 经济发 展 中凸显的 G D P导 向。 社 会对 经济 增 长保 持 高 的预 期值 , G D P增 长 目标 成 为各 级 政府 工作重 心 , 经济增 长成 为官 员政绩 考核 中的硬 指标 。 1 9 9 1 年和2 0 0 1 年 的《 拆 迁条 例》 制 定宗 旨的重 点是 “ 保 障建设 项 目顺 利进 行 ” 。 “ 当时 的 背景 是 我 国 经济 发 展 加 快 , 各 地无 不 大 搞 规 划 建设 , 架 桥 铺
第 1 期
童 列春 : 征 地拆迁 中的利益 博 弈与 法律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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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 济 发展需 要 , 各地 政府无 一例 外地依 赖土地 财政。 通 过土地 征收程 序 , 将 土 地 上 原 有 的权 利
人—— 房 屋所 有者 和耕 作者从 土 地上 清 出 , 变 为政府 可 以交 易 的土地 以换取 资 金 。 2 .土 地资 源溢价 带来 的暴 利 。 土 地从农 业 用地 变 为商 业 用地 时 , 其 市场 价 值 得 到释 放 , 土 地 溢价 利益 成为 各方 争夺对 象 。 地方 政府 借 助公 共 权 力 , 掌握 土 地性 质 、 用 途 转换 的决 定权 , 以发展 经 济和公
第 1 期 总第 1 1 8期
2 0 1 3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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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a n .2 01 3
征 地 拆 迁 中 的 利益 博 弈 与法 律 秩 序
“城中村”改造的博弈分析
[ 键 词 ] 中村 ; 弈 ; 关 城 博 均衡 ; 用 效 [ 图分 类 号 ] 3 4 5 中 F 0 . [ 献标 识 码 ] 文 A [ 文章 编 号 ] 0 49 4 (0 8 0—0 20 10 —9 0 2 0 ) 70 7 4
A t d n t e Re o t u to f Vil g -n c t n Ga e S u y o h c nsr c i n o la e i — iy i m s
de eop ra d vi a e s,a e s up g v l e n l g r l nd s t ame mode , i r du e he pr e s o a e The a tce a s hr gh d s us e he po iy l nto c s t oc s f g m . r il lo t ou ic s s t lc s c fpa tcp nt , a l z st ha orofalpa tcp nt pa e o rii a s nay e hebe vi l rii a s,a d p o os sr l v nts ge tonsa c di O g m e r s l ,i o — n r p e e e a ug si c or ng t a e u t n r
解 决 的 问题 。在 改 造 过程 中, 牵涉 到 开发 商 、 民 、 府 这 三 个利 益 主 体 , 三者 在 改 造 过 程 中策略 相 互 依 存 , 益相 互 争 夺 。 文 村 政 这 利 章 通 过研 究 这三 者 彼 此 之 间的 博 弈 , 分析 三 者 的行 为 , 并根 据 博 弈 的 结 果 给 出建 议 和 意 见 , 其 实现 自身利 益 最 大 化 , 到 动 态 为 达
城中村改造中的博弈关系与战略选择
・
3 2・
s 表示第 i i 个参与者的一个特定行动或战略 ,i:s代表 i S {l i 个参与者 的所有可选择战略的集合。 这里 igP d 分别代表 - 、、 , 政府 、 村民和开发商。向量 s ( s s 为所有参与者的战略 =s d ,,)
组 合 。翻
组合 中, 由于政府 和城 中村村 民都不看好改造 , 改造工作不
生活 。接受改造会为他们带来生活环境 的改善 , 但是又可能
和保障问题与村 民进行协商解决。因此 , 城中村的改造补偿 问题便成为村 民与开发商博弈的主要 内容。
二 、 中村改造 中博弈主体 的战略权衡 城
战略是博弈模型 的参与者在给定信息集情况 下的行动 策略 ,它表示参与者在什 么时候选择什 么行动 。一般地 , 用
中村 的改造 工 作 。 中村 的改 造 过 程实 际上 是 一个 复 杂 的 涉 城
会切断他们的生活来源 , 以 , 中村村 民只有在认为接受 所 城 改造能够保障未来的生活且能够得到足够的利益补偿的时 候才会接受和支持改造 。因此 , 政府和村 民在改造 中主要围 绕土地产权归属和既得利益的补偿展开博弈。 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关系。 政府在通过改造解决城 中村社会问题优化城市结构 的同时 , 以获得 丰厚 的土地资 可 源 以及改造后地价提升所带来 的财政 收入的大幅上涨 。因 此, 政府在改造过程中必定会制定相关政策 , 对城 中村 的土 地 开发 和建设统筹把握 , 确定合理 的开发强度 , 确保改造后 的城 中村与现代城市发展相协调 。 开发商是一个单纯追求利
首先假设 政府 、 村集体和开发商都为理性经济人 , 彼此之间 信息是完全对称的 , 改造后的城市化水平 的提高 、 民生活 居 环境的提升等都可量化 , 再进行效用分析 。 1 . 政府效用分析。假设 P E) ( 为政府在改造过程 中的收 益 ,。 C 为政府承担改造的全部费用支出 ,: C 为开发商或村 民 负责解决 的拆迁和建设费用 ,lC, C :政府 的效用函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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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管理的博弈分析3户 邑1, 刘贵文1, 彭小兵2(1.重庆大学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重庆 400045;2.重庆大学 贸易与行政学院,重庆 400030)摘要:城市拆迁管理是政府部门与拆迁人对策博弈的行为过程,城市拆迁管理政策的制定,要求充分考虑有关利益方的博弈与均衡。
研究城市拆迁中政府管理政策的决策环境,构建政府与拆迁人之间博弈基础上的城市拆迁管理政策决策模型并分析其均衡,以此作为完善政府管理行为的制度化等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最后提出完善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问题中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房屋拆迁;博弈论;公共政策理论中图分类号:T U7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329(2005)05-0129-05Ana lysis of Urban Recon structi on Ba sed on Gam e TheoryHU Yi 1,L I U Gui -wen 1,PENG Xiao -bing2(1.College of Constructi on Manage ment and Real Estate,Chongqing University,400045,P .R.China;2.College of Trade andPublic Ad m inistrati on,Chongqing University,400030,P .R.China )Abstract:The manage ment of urban reconstructi on is a p r ocess of ga me bet w een the government and devel op 2ers .It is hel pful that the interest and its equilibrium f or the relative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reconstructi on p r ocess are considered during the for mati on of govern ment polic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nvir onment f or the policy constituti on and establishes a model f or strategy making based on the ga me theory .This model p r ovides a basic foundati on t o i m p r ove the manage ment ability of the g overnment in the reconstructi on p r ocess .Finally,in this paper s ome strategic issues are suggested t o cope with the challenges fr om urban reconstructi on in Chi 2na .Keywords:urban reconstructi on;ga me theory;public -policy theory政府在城市拆迁中的管理行为,常常处于冲突和竞争的环境,政府扮演着城市拆迁行为的管理者、协调者,也充当城市拆迁中有关争议的仲裁者角色。
城市拆迁管理政策从出台到执行、再到修改调整的过程往往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等利益集团及政策相关人员多方博弈的过程。
并且,政府可以通过对拆迁博弈进行分析进而调整自己的政策行为,提高城市拆迁管理政策的理性和效率。
在这里,博弈论中的一些基本原理可以为完善政府管理行为的制度化等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因此,政府的城市拆迁行为的调整乃至整个拆迁管理制度的变迁亦是博弈的结果,政府正确行政的关键在于确立和完善博弈的规则。
本文尝试在对政府城市拆迁管理的探讨中引入博弈论的基本思想,从动态的角度把握城市拆迁管理政策制定的理性和睿智。
1 城市拆迁管理博弈模型的建立1.1 城市拆迁中政府的管理政策环境分析从事城市拆迁的政策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们常常会发现,现实拆迁政策的实际运作情形与人第27卷 第5期2005年10月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Journal of Chongqing J ianzhu University Vol .27 No .5Oct .20053收稿日期:2005-05-08作者简介:户 邑(1970-),男,重庆人,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建筑管理研究。
们精心构筑的理论模型常常相去甚远,探究起来发现,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所构筑的理论模型,忽视了政府这一拆迁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相关的其他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忽视了政策存在的冲突环境和政策生命的依存关系。
一般而言,政府在城市拆迁中的基本职能是通过不同程度的干预来达到协调不同矛盾与冲突的目的,进而达到社会的公平和发展。
而城市拆迁管理政策便是这种干预的重要体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既是一项行政行为,也是一项经济行为,政府、拆迁人、被拆迁居民是具有不同利益的主体定位。
不论是政府与拆迁人、被拆迁人之间,还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行政行为、拆迁行为以及被拆迁居民行为的最优选择都是在各利益相关者互动博弈中形成的。
城市拆迁管理政策的出台过程,是政府与特定博弈方———拆迁人进行博弈的结果[1]。
显而易见的是,一项城市拆迁管理政策最终能否有效和可行(达到目标、解决问题),也取决于这个博弈过程最终的解与政府政策目标是否吻合。
在这里,政策利益集团的存在可能会引起政策的不适当变化,并对政策发展产生扭曲性的影响[2],譬如,政策制定者或政策执行者与某一利益集团进行勾结,进而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和国家的利益。
事实上,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了房屋拆迁的主要理论依据,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必将是房屋拆迁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主体。
由于房屋拆迁的终极目的是为获取土地,我国在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绝对垄断的前提下,为保证拆迁中的土地流转有序以及其用途符合城市规划,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设置了城市拆迁主管部门,对房屋拆迁实施监督管理。
由于房屋拆迁活动十分复杂,环节很多,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到广大被拆迁户、承租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有必要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管理。
然而政府管理具有市场竞争行业的房屋拆迁,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因此,如何使拆迁政策的运行过程沿着预期目标前行而不至于发生重大的偏离和扭曲也是政府应着力解决的重心。
1.2 基本的假设城市拆迁的直接利益主体是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这是较为典型的三个局中人博弈问题。
由于三人博弈一般无法用得益矩阵表示,通常只能通过文字描述和函数式加以表达[3],因此,我们在总体博弈框架下,肢解出政府与拆迁人在城市拆迁管理的两两博弈模型,在认为政府选定的拆迁人具备完全的拆迁资质的前提下,作如下假设:令t为拆迁人进行城市房屋拆迁时能够考虑被拆迁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限度(如补偿标准、定价机制等)[4],当拆迁人能够完全从被拆迁人和国家的利益出发进行拆迁,t=1;当拆迁人完全不顾国家和被拆迁户的利益进行违规操作时,t=0。
当拆迁人按规定的限度要求进行拆迁,或虽没有按照的限度要求进行拆迁但经政策执行机关查处后改正的,则拆迁行为为拆迁人带来的效益(拆迁功能和拆迁成本之差)表示为e(t)=e0,其中拆迁功能是指拆迁人的拆迁工作给城市的改造、经济的发展和被拆迁人居民利益得到补偿、实现拆迁人利益增值的功能,包括拆迁人所得到的经济利益及其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拆迁成本是指拆迁人实现某一拆迁功能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及社会成本的价值总和[5]。
拆迁人进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时能够考虑国家利益和被拆迁人利益的限度为t时的拆迁效益为e(t)=e,令Δe= e-e0。
拆迁效益函数表达如下[6]:e(t)=i1exp -i2t-l1expl2t-c1expc21-t-u其中i1,i2,l1,l2,c1,c2均为大于0的统计常量,u为小于0的统计常量。
假设城市拆迁按照规定的要求t0进行拆迁导致拆迁事故造成的损失为l(t)=l0,则按照要求l进行拆迁工作造成的拆迁事故损失为l(t)=l。
拆迁事故损失是指因拆迁行为而造成物质财产的损坏、生命和健康的丧失(如被拆迁人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导致自焚或暴力对抗等)。
一旦出现拆迁事故损失,不但造成拆迁人拆迁成本的增加,而且还会导致社会损失,令Δl=l-l。
拆迁事故损失函数表达如下[7]:l(t)=l1exp l2t+l3,l1,l2>0,l3<0其中l1,l2,l3均为统计常量。
假设政府(监察机关等相关机构)部门对城市拆迁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两部分成本:主动检查监督成031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第27卷本q 和根据社会举报的调查成本p 。
一般地,p >p 。
政府部门主动检查的概率为x,社会举报率为m;并且,为避免社会举报事件和政府部门主动检查事件重合,可认为m 以1-x 为基数。
同时假设对所有的举报事件政府部门都将作相应的调查处理。
无论是社会举报还是主动监察,一旦发现t <t 0,则责令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k (t )=k 。
假设政府部门犯错误(把违规拆迁当作不违规拆迁)的概率为r ,拆迁人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拆迁的概率为y,违规拆迁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概率为v 。
1.3 模型的构建令局中人1为政府相关部门,局中人2为拆迁人。
局中人1的纯战略空间为S 1={α1,α2,α3,α4,α5},α1为主动监察并得出正确结论,α2为主动监察并得出错误结论,α3为根据社会举报进行调查并得出正确结论,α4为根据社会举报进行调查并得出错误结论,α5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
局中人2的纯战略空间为S 2={β1,β3,β3},β1表示拆迁人按照要求进行拆迁,β2表示拆迁人违规拆迁经发现后改正,β3表示拆迁人违规拆迁经发现后仍不改正。
于是,局中人1的混合战略空间可表示为:σ1={x (1-r ),x r ,(1-x )m (1-r ),(1-x )m r ,(1-x )(1-m )}(1)局中人2的混合战略空间可表示为:σ2={y,(1-y )(1-v ),(1-y )v}(2)两局中人战略式博弈模型如表1所示。
表1 城市拆迁管理的博弈矩阵拆迁人β1β2β3y (1-y )(1-v )(1-y )v 政府部门α1x (1-r )-q -l 0,e 0k -q -l 0,e 0-k k -q -l,e -kα2xr -q -l 0,e 0-q -l,e -q -l,e α3(1-x )m (1-r )-p -l 0,e 0k -p -l 0,e 0-k k -p -l,e -k α4(1-x )m r -p -l 0,e 0-p -l,e -p -l,e α5(1-x )(1-m )-l 0,e 0-l,e -l,e2 博弈的均衡分析2.1 博弈的纯战略纳什均衡1)由表1可知,当e 0≥e 时,若政府选择战略α1,拆迁人选择战略β1的支付要大于选择β2、β3的支付,即拆迁人在政府采取战略α1时的最优反应是β1;同理,若政府选择α2,α3,α4或α5时,β1仍然是拆迁人的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