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3年全国最低工资执行标准2023年6月更新
山西 山西二类
1880
22 20 18
21.3
2021/8/1 2021/8/1 2021/8/1
2023/1/1
20.2
2023/1/1
山西 山西三类 安徽 安徽一类 安徽 安徽二类 安徽 安徽三类 安徽 安徽四类 陕西 陕西一类
1780 2060 1930 1870 1780 2160
陕西 陕西二类
内蒙古 内蒙古一类 1980
内蒙古 内蒙古二类 1910
内蒙古 内蒙古三类 1850
宁夏 宁夏 宁夏 甘肃
甘肃
宁夏一类 宁夏二类 宁夏三类 甘肃一类
甘肃二类
1950 1840 1750 1820
1770
19.1 21 20 19 18 21
20
2023/1/1 2023/3/1 2023/3/1 2023/3/1 2023/3/1 2023/5/1
1660
1900 1750 1600 1810 1580 1430 1830 1730 1680
17.9
17.4
19 17 16.2
2021/9/1
2021/9/1
2021/4/1 2021/4/1 2021/4/1
15.4
2021/4/1
18 18 22 21 20
19.6
18.3
17.2
18 17 16 17.5 15.3 14 16.3 15.4 9
备注
上海 北京 天津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 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 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 深圳 广州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 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 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 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 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 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 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 洪山区、武汉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 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襄阳市襄州区,枣阳 市,老河口市;宜都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鄂 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黄冈市黄州区;咸宁市咸安区,嘉 阳新县;十堰市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南漳县,保康县,宜城市,谷城 县;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 市,洪湖市;沙洋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云梦县,安陆市,大悟县,孝昌县;团风县,红安县,麻 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随县,广水 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 萧山区、富阳市、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 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 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县、浦江县、武义县、 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 县、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 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 蓬莱区、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河南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一类行政区域
二类行政区域
三类行政区域
郑州市
市区(含上街区)、新
郑市、荥阳市、新密
市、登封市、中牟县
开封市
市区
开封县、杞县、尉氏县、通许县
洛阳市
市区(含吉利区)、
新安县、栾川县、
偃师市
伊川县、孟津县、
周口市
市区、项城市
西华县、扶沟县、沈丘县、
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县
驻马店市
市区
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正阳县、
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遂平县
济源市
济源市
省直管县
(市)
巩义市汝Biblioteka 市、永城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固始县、
邓州市、鹿邑县、新蔡县
许昌市
市区、长葛市
禹州市、鄢陵县、
许昌县、襄城县
漯河市
市区
舞阳县、临颍县
三门峡市
市区、义马市、渑池
县、灵宝市、陕县
卢氏县
南阳市
市区
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
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
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
商丘市
市区
民权县、虞城县、睢县、
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
信阳市
市区
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
光山县、息县、新县、潢川县
宜阳县、洛宁县、
嵩县、汝阳县
平顶山市
市区(含石龙区)、
舞钢市
宝丰县、郏县
叶县、鲁山县
安阳市
市区
林州市、汤阴县、
安阳县
内黄县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162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7〕29号)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市政府决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一、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将我市各县(市)、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在本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的1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将本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三、本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新乡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新政文(2017)162号附件.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2日——结束——。
新乡市城镇低收入标准标准
新乡市城镇低收入标准标准新乡市城镇低收入标准。
新乡市城镇低收入标准是指在新乡市城镇地区,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城镇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以便政府能够有针对性地对这部分人群进行帮扶和扶持。
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新乡市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确定依据。
一般来说,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
在确定城镇低收入标准时,通常会参考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等指标,综合考虑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城镇低收入标准。
其次,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确定对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和扶持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确定城镇低收入标准,政府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城镇低收入人群进行帮扶和扶持,包括提供社会救助、补贴、就业培训等措施,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增强生活保障能力,促进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脱贫致富。
在确定城镇低收入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情况。
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确定不能过低,否则会造成一些实际生活中的低收入人群无法得到相应的帮扶和扶持;也不能过高,否则会造成财政负担过重,影响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在确定城镇低收入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标准。
总的来说,新乡市城镇低收入标准的确定对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和扶持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确定城镇低收入标准,政府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对城镇低收入人群进行帮扶和扶持,促进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脱贫致富,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希望新乡市政府能够在确定城镇低收入标准时,充分考虑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标准,为城镇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加有力的帮扶和扶持。
2024年最新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各省市区县)
1860
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 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
1610
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
1450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和兰州新区、嘉峪关市
2200
22
威海市所辖市 (区)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 平阴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
、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
二档 、昌邑市、临朐县、 昌乐县。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
1740
17
三档
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 衡阳市、邵阳市 岳阳市: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 常德市:其他区县市(管理区、高新区) 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一档 二档 三档
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序号 省份
1
北京市
2
上海市
3
天津市
4
重庆市
5
河北
6
山东
2024年最新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各省市区县)
档次
一档 一档 一档 一档 二挡
一档
地区
北京
月最低工 资标准
2420
上海
2690
天津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 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 隆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规章制度-河南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
河南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2019年河南省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
资标准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小时最低标准12元。
提醒:如工资低于标准可投诉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
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
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郑重提醒:
用人单位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其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备受关注
的话题。
根据最新发布的数据,河南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有了一定的提高,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河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情况。
首先,河南省省会郑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500 元,其中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 元。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反映了城市发展水平的提高,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保障。
其次,洛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400 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每人每月 550 元。
作为河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洛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为城市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提高了生活水平。
再次,开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300 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每人每月 500 元。
作为河南省的重要文化古都,开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河南省其他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这些提高反
映了河南省经济发展的稳步增长,也为城乡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善。
总的来看,河南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是对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城市发展水平的一种体现。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河南省各地能够继续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8•【字号】新政办〔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8日新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治欠保支长效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统筹做好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治欠保支长效制度,主要包括落实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制度、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制度等。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2000-2014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00年到2013年共经过七次修改,封丘县属于三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0元/月(豫劳[1999]43号,1999年7月1日实施)、240元/月(豫劳社劳资[2004]8号、2004年10月1日实施)、320元/月(豫劳社劳资[2005]16号、2005年10月1日实施)、450元/月(豫劳社劳资[2007]16号、2007年10月1日实施)、600元/月(豫人社劳资[2010]3号、2010年7月1日实施)、820元/月(豫政[2011]70号、2011年10月1日实施)、960元/月(豫政【2012】104号、2013年1月1日实施)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七、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2〕10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
河南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项城市
西华县、扶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沈丘县、
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县
驻马店市
市区
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正阳县、
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遂平县
济源市
济源市
省直管县
(市)
巩义市
汝州市、永城市
兰考县、滑县、长垣县、固始县、
邓州市、鹿邑县、新蔡县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 知
豫政〔2014〕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知。
许昌市
市区、长葛市
禹州市、鄢陵县、
许昌县、襄城县
漯河市
市区
舞阳县、临颍县
三门峡市
市区、义马市、渑池
县、灵宝市、陕县
卢氏县
南阳市
市区
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
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
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
商丘市
市区
民权县、虞城县、睢县、
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
信阳市
市区
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
光山县、息县、新县、潢川县
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
由于各地生产力水平不同,公民的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因此,我国各省的最低工资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总的来说我国东部的发展水平较西部高,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呈现出良好态势。
河南位于我国中东部,其经济发展水平出中上水平,为了了解▲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信息。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一条为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最低工资保障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23年全国最低工资执行标准2023年9月更新
16.2
2021/9/1
2021/4/1 2021/4/1
2021/4/1
新疆 新疆四类
1540
15.4
2021/4/1
青海 西藏 四川 四川 四川
青海一类 西藏一类 四川一类 四川二类 四川三类
贵州 贵州一类
1880 2100 2100 1970 1870
1890
18 20 22 21 20
2022/4/1
2022/4/1 2022/4/1 2021/4/1
江西 江西二类
1730
17.3
2021/4/1
江西 江西三类
1610
16.1
2021/4/1
江苏 江苏一类 江苏 江苏二类
2280 2070
江苏 江苏三类
1840
22
2021/8/1
20
2021/8/1
18
2021/8/1
山西 山西一类
福建 福建二类
2000
2360 2300 1900 1720 1620 2030
1960
20
22.2 22.2 18.1
17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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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2022/4/1
2021/12/1 2021/12/1 2021/12/1 2021/12/1 2021/12/1 2022/4/1
2022/4/1
福建 福建三类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井陉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灵寿 县、赞皇县。 承德市:平泉市、承德县、滦平县、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张家口市:塞北区、察北区、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蔚县、张北县 、赤城县。 保定市:定兴县、望都县、博野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 易县、蠡县。 衡水市:枣强县、故城县、景县、安平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 邢台市:临西县、广宗县、临城县、新河县、柏乡县。 邯郸市: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 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 郑州市市区(含上街区)、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洛阳市市区(含 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平顶山市市区(含石龙区)、舞钢市;安阳市市 区;鹤壁市市区;新乡市市区;焦作市市区、沁阳市、孟州市;许昌市市区、长葛市;三 门峡市市区、义马市、渑池县、灵宝市、陕县;济源市济源市;漯河市市区;省直管试点 县(市)巩义市;平顶山 开封市市区;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宝丰县、郏县;林州市 、汤阴县、安阳县;淇县;辉县市、新乡县;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濮阳市 区;禹州市、鄢陵县、许昌县、襄城县;舞阳县、临颍县;卢氏县;南阳市市区;商丘市 市区;信阳市市区;周口市市区、项城市;驻马店市区;汝州市、永城市 开封县、杞县、尉氏县、通许县;叶县、鲁山县;内黄县;浚县;卫辉市、延津县、获嘉 县、原阳县、封丘县;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南乐县;淅川县、南召县、唐河 县、社旗县、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民权县、虞城县、睢 县、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息县、新县、潢川 县;西华县、扶沟县、沈丘县、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县;确山县、西平县、汝 南县、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上蔡县、遂平县;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1•【字号】新政[2005]38号•【施行日期】2005.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新政[2005]38号)为积极响应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有条件的地方施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号召,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好地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现就建立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建立起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标准有别和综合配套的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总体工作目标是:2005年5、6月份调查摸底,筹措资金;7月份受理申请,办理审批手续;8月份开始发放保障资金。
坚持低标准起步,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重点保障特困户,年底前初步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农村低保制度。
二、基本原则农村低保制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及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原则。
坚持政府保障与劳动自救、社会帮扶相结合;坚持物质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生活保障与扶持生产相结合;坚持保障标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坚持资金保障与农村各项政策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要相互衔接。
三、保障对象和标准的确定(一)保障对象凡常年居住在我市农村、且具有本市户口、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的村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要积极推进并逐步完善分类施保政策,农村低保实行差额补助和区别不同情况提高补助标准两种形式,即:对家庭有劳动力且有一定收入但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保障线的,补齐与保障线的差额;对由无劳动力的重残人、60岁以上老人组成且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家庭,以及低保对象中的特定独生子女户(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其父母一方已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应视情况提高20%-30%的补助标准。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17)43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17)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2日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乡低保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三)公开、公平、公正;(四)以人为本、因户制宜;(五)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六)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
第四条城乡低保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管理、资金发放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低保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城乡低保的调查、评议、公示、宣传等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
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
新乡市是河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地方。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生活成本也在不断上升。
因此,制定并执行最低生活标准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至关重要。
首先,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应包括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务。
例如,食品、衣物、住房、医疗保健、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应当被纳入考虑范围。
这些项目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确保人们能够获得这些基本生活需求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制定最低生活标准时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最低生活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此外,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最低生活标准的执行得到落实。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贫力度,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提高生活水平。
最后,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注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总之,新乡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确保人们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需求,才能够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希望新乡市能够加快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步伐,让更多的人能够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河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文 张路羽)
河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河南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至今已经调整了九次。
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附:历年调整时的文件。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三、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2〕10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新政办[2019]8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新政办[20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9年,市政府决定继续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为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稳定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4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二、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标准水平(一)提高高龄老人津贴标准,年满80-89周岁的非特困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特困老人,每人每月发放90元。
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二)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提高到不低于5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提高到不低于3860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
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四维彩超和血清学筛查率为5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为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0%。
继续对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人乳头瘤病毒(HPV)基因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市妇联)、卫健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市区新建和改建公厕100座以上,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6万户。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及农村敬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
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6]83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30
【实施日期】2006.05.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的通
知
(新政办[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顺利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全市城乡低保暨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高标准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是省委、省
政府2006年为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新建农村敬老院10所、改造提升10所,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30%”,已写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市委、市政府2006年承诺为群众拟办的实事之一。
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不仅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必将对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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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1」70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
用人单位应当在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的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对用人单位执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对违反《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