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税收问题浅析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医疗机构是一个面向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组织,其中包括了医院、诊所、护理院和药房等不同的形式。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税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其经营成本和利润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对医疗机构的涉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一些税收筹划的建议。
1.医疗机构的税收种类医疗机构在缴纳税费时需要根据其不同的收入类型和经营形式,分别缴纳以下税种:(1)增值税:医疗机构从销售医疗服务或销售医疗用品中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其中,医疗服务按照普通税率征收,销售医疗用品按照17%的税率征收。
(2)企业所得税:医疗机构需要按照法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在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医疗机构从雇员获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上缴个人所得税。
(4)消费税:医疗机构销售部分特殊药品或非药品,需要缴纳消费税。
医疗机构在缴纳税费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1)开票不规范:一些小型医疗机构开票不规范,经常出现开错发票等问题。
(2)税率适用不当:医疗机构税率适用不当的问题在一些医疗机构中较为突出,如部分机构以药店的形式出售药品,但却缴纳了普通服务的增值税,导致税费支出过高。
(3)税收筹划不足:一些医疗机构没有有效的税收筹划措施,导致税费成本较高,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1)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医疗机构应当在企业规划之初就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比如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合法避税的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2)规范开票行为: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范开票行为,开具足额、正确的发票,避免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罚款和税费追讨。
(3)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合理利用相关税收政策,来减少税负。
(4)加强税务咨询:医疗机构要及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和法规,并对企业在税务上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建议。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作为服务于公众的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遵守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进行税收筹划。
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人民的医疗需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不同于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提供无偿医疗服务或以社会福利为目的运行。
在税收政策方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一定的优惠和特殊待遇,本文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1.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提供医疗服务,并以社会目标、公益宗旨为主的机构。
其主要特点有:•平衡收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社会捐赠、政府补助等非商业性资金支持的形式运行,收益主要用于投入医疗服务的改善与发展。
•公开透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其财务状况、治理结构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无偿服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关注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
2.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税收政策上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免税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税收免征的政策,如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具体免税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免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营利性经营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纳税人的收入主要来源是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且利润主要用于实现社会福利目标。
•增值税免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纳税人的收入主要来源是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且纳税人不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特殊政策。
2.2 免征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除了免税政策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待遇。
•印花税免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开展捐赠活动时,可以免征印花税。
这样可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并减轻企业的负担。
•土地使用税免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用于医疗服务的土地上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有利于降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提高其服务能力。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随着中国税制的改革,营业税逐渐被消费税取代,公立医院也不再享受免税政策,开始面临税收管理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和税收管理的情况,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收入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以药品销售为例,过去公立医院是由药品流通环节的药品经营企业代缴增值税,现在公立医院自身要独立承担增值税的缴纳责任。
公立医院的非营业收入也有可能被征收营业税。
公立医院接受慈善捐赠所得,以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现在则可能要缴纳营业税。
这就意味着公立医院在税收管理方面面临更多的挑战和责任。
公立医院作为公共机构,其宗旨是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在营改增后的税收管理中,应该充分考虑公立医院的特殊性和非盈利属性。
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收入应该享受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以参考其他非盈利组织的做法,对公立医院实行一定的减免税政策,降低其税负。
对于公立医院的非营业收入,应该充分考虑其社会公益性质,尽量不征收或减免税收。
对于慈善捐赠所得,可以设立一定的免税额度,超过免税额度的部分再征收税款。
针对公立医院涉税范围的变化,税收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指导和监督。
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税收政策宣传,确保公立医院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需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税务检查和稽查工作,确保公立医院的纳税行为合规合法。
还可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税收优惠申请和审批工作,为公立医院提供更好的税收服务。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和税收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困难。
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和有效的税收管理,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公立医院能够顺利进行税收缴纳,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研究和探讨,为公立医院的税收管理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浅谈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
浅谈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随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收入呈现多元化趋势,税收与医疗机构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税收是国家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医疗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主体,税收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
医疗卫生机构应怎样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并进行切实可行的税收风险控制?是所有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问题,现在我仅就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企业所得税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公立医院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吗?该不该交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公立医院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很大一部分公立医院没有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也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甚至大部分公立医院管理人员认为公立医院不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近年来很多地方已经在开展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一些公立医院也逐渐开始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由于这方面工作开展较晚,税务知识有限,很多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对于如何申报,成本如何归集,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有很多疑问,并且由于医疗业务与非医疗业务占用的成本费用难以准确划分,给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带来很大难度。
下面我们分别从收入和成本和所得税税率三方面,对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二、公立医院收入该如何申报随着人民健康需求多元化发展,公立医院业务种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
公立医院既要承担医疗工作,还要承担科研、教学等任务,既有医疗业务收入也有非医疗业务收入。
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公立医院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
总体来看,公立医院收入呈现多元化,哪些是应税收入、哪些是免税收入、哪些是不征税收入如何申报,需要我们仔细分析。
公立医院取得的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科研教学收入;其他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收入)。
浅谈公立医疗机构应免征企业所得税
浅谈公立医疗机构应免征企业所得税听缪身,西浅谈公立医疗机构应免征企业所得税垂塑兰型塑至三r牛近两年来,一些税务部门对卫生机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缺乏正确的认识,出现了向公立医疗单位收取税费的现象尤其是企业所得税我国卫生机构长期以来一直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挟定》中指出:"公立卫生机构是非营利事业单位,继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事业单忙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宇[1997】75号文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字[19981148号文什)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应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原因分述如F:1从公立医疗机构的性质看《医院财务制度》第三条明确了医院的性质:"医院是最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福利是经济学的分配概念,是政府或社会团体通过再分配形式给劳动者或社会成员的一种物质帮助和照顾.在我国,这种卫生保健领域的福利分配是通过政府办公立卫生机掏并给予补贴,减免税收,卫生机构非营利性和政府的服务价格政策体现的所谓"公益",泛指公众的,公共的』益.或使公众共同受益公益事业是一种行业性质的界限划分卫生机构的设施与提供的服务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共同需求,体现了发展卫生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需求.共同受益的本质特征.现代社会中,公益事业多由政府兴办,或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予以支持."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卫生机构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不以谋求利润为目的.卫生服务是由掌握卫生科学知识的专业人员,运用所掌握的技术并借助必要的设备,药品等手段,进行防病治病,保护和增进^民健康的特殊专业服务,其服务本身具有公益性.公立卫生机构的设施与提供的服务是为了满足人们维护健康的共同需要,并采取公共消费的形式,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因而,也不承担为社会提供积累的义务:也就是说,从医院的性质上讲就可以确定公立医疗机构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2从公立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办法看《医院财务制度》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医院宴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十条又规定:"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人预算管理."也就是说,医院的收支业务是全部纳^财政预算管理的,符合《通知》所明确的"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中的第二条.即"经国务院,省级^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或省级财政,计划部门共同批准,并纳^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要纳人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就免征企业所得税.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人财政预算管理.所以,医院收^免缴企业所得税税务部门在认可医院已纳人财政预算①河南省漂河市第三人民医院462000②河南省潍河市卫生局462013(I2000年第2期'中国卫生经济'第19卷(息籍204期)R【f)7管理的同时,还要求医院拿出人库凭证或缴款证明,这是对医院预算管理办法不甚了解的原因.医院预算管理办法和行政单位,教育系统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一样,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收^要先缴财政,财政审核返还后才能列收列支.而医院预算管理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医院的正常业务收^不作为预算外收人上缴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只在年初核定_一个收支数额因此.也就没有人库凭证或缴款证明不同的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也不同,这就与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征收规定是一个道理.3从财政,物价,计划等政府职能部门干预医院收支业务看公立医疗单位的事业收人不像工商企业单位的销售收人.销售收人越多,在生产成车一定的情况下,企业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会大力支持他们的生产经营:《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院药品收人实行'核定收人,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人总额,超出核定部分的收^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方面医院收^要纳^财政预算,另一方面还要严格控制药品收^,逐步降低药品收人占医院收人的比重,相对也就控制了医院总收人的增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8年11月下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药品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计价格【199812196 号文件J,规定医院以实际进价为基础{从前以批发价为基础).加销货方给予的不超过5%的折扣率和规定差率制定零售价.价格以外其他形式的折扣一律禁止.限定了医院药品收^的差价率,降低了药品收^的进销差价额,也就是说限制了医院药品的营利额.而相应的财政补偿机制却没有改变.我国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一直实行计划管理,政府统一制定1996年7月,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单位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价费宇[1996】175 号),制定了医疗收费标准,至今未变=由于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供.特别是技术劳动性服务价格明显偏低,但医疗单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否则,要受物价部门处罚政府职能部门之所以核定医院药品收人总额.控制药品进销差价率,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降低全社会医药费用增长速度,减轻国家,单位和居民的负担.体现政府的福利性,公益性政策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的经济活动属于非营利性.其本身很难跳出计划经济模式,不能把医院经济话动视同于其他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就违背了卫生事业的性质和宗旨,丧失了医疗卫生工作的公平性,背离了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指导思想.『收稿日期l999一】2—25lc编辑遇勇^)59。
医疗机构税收征管现状与对策
医疗机构税收征管现状与对策吴春发罗建忠刘勇兵自1999年国家对医疗机构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医疗机构税收管理政策。
但在执行中由于现行审批体制的缺陷,税收征管往往处于一个征与不征左右为难的境地,由此带来很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假借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来规避税收,因此作为地税部门,如何运用税收手段促进医疗机构公平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管理现状由于历史观念、体制、政策等方面原因,医疗机构一直处于税收征管“边缘地带”。
(一)非税论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长期以来,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医疗机构从事公益事业,是国家规定的免税单位,有别于企业等市场主体,具有服务性和公益性,因而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收费票据也不需要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范畴。
这种错误观点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现行定性标准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卫生部《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作了原则性规定,指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如何确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并没有一个具体的、统一的认定标准体系。
据调查,在执行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往往是按照医疗机构自身的规定和资金来源确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容易导致一些组织、机构或个人投资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被界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了本不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现行审批机制不健全,税务管理难以实施。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虽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并由接受其登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但没有明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谁共同核定,对税务部门参不参与认定工作也没有作出进一步规定。
据调查,一些组织、机构、个人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设立时一般是由民政部门批准为非法人社团组织或事业法人,一般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于是他们利用税务登记办证时间差,在不办理税务登记即脱离税务管理的情况下,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营性质。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也面临税收管理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公立医院的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就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进行探讨。
一、公立医院涉税范围公立医院是政府行政机构的一部分,从性质上来说,其不同于一般企业性质的纳税主体。
但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公立医院日益商业化,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公立医院也开始参与商业活动,并且与一般企业在经济活动上并无差别,因此其涉税范围也逐渐扩大。
1. 诊疗服务公立医院开展的诊疗服务是其主营业务,根据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公立医院在诊疗服务中所增加的价值可以计入应税基数,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诊疗服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保、自费和普通预约患者,其中医保结算的费用在税收管理上也有一定规定。
2. 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公立医院作为医疗机构,也会在医院内设立药房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这些商品的销售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公立医院内的门诊部、急诊部等也会进行一定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3. 科研开发公立医院往往会参与一些科研开发项目,这些项目往往具有一定的经济投入和产出,其收入也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4. 培训和教育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往往需要进行专业培训和教育,公立医院会对外开展一定的培训和教育服务,这些培训和教育收入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以上即是公立医院涉税范围的一些主要方面。
由于公立医院的涉税范围宽广,税收管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税收管理营改增后,公立医院的税收管理变得更加严格和规范,税务机关也对公立医院的税收进行了一定的监管和管理。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如何有效地进行税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纳税义务的履行公立医院作为纳税主体,需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如按时足额缴纳增值税、及时申报纳税情况等。
医疗机构涉税问题探讨
入 和房屋租 金 收入 的营业 税 、 城建税 、 教育 费 附加 , 另外还 有房 产税 , 印花税 . 个人 所 得税等
医疗机构 涉税 问题探讨
()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5 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 。
() 产 租 赁转 让 所 得 。 6财
() 7 其他所得。
在效益 比较好 的医疗机 构 , 个人所 得税 额 减少。 额较高 , 通过税 收筹划调整分配方案 制定分 配政策 , 以使职工降低个人税负 可 增加合法 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 特许权所得 , 利
为了支持营利性 医疗机构的发展 .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 , 所得税包括 :
优惠: 对于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 对其 自产 自用的制剂
() 2 对企业单位或个人承租承包经营所得应按 “ 对企业事业单
20 企 研 6 063 业 究 9 0
维普资讯
维普资讯
医疗机 构随 着社会 环境 的变化 和 营运模 式 的改变 越 来 越关注 税 收 问题 在医疗 机构 曰 常运 行成 本 中 . 收成 本将 成 为医院成 本 的重要 组成部 分 、在涉税 问题 中如 伺合 理规 避税 收 税 问题 少税 收受 责成 本 . 为各级 医疗机 构 在财务 管理 中需 认真 考虑 的 问题 减 成 我 国的各级 医疗 机构 分 为营利 性和 非营 利性两种 , 包括 各级 各类 医院 、 门诊部 、 区医疗 社
净 收入 。在 支 付 给 个人 所 得 方面 最具 筹划 息 , 股息, 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 偶然所得
医疗机构税收优化策略与操作指南
医疗机构税收优化策略与操作指南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机构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税收优化是医疗机构提高经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结合医疗机构的特点,探讨医疗机构税收优化策略与操作指南。
一、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概述医疗机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医疗机构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税、减税等。
医疗机构应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
二、医疗机构税收优化策略1.增值税优化策略(1)优化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选择正规供应商,确保进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降低进项税额。
(2)合理选择税率:医疗机构应根据业务特点,合理选择增值税税率,降低税负。
(3)固定资产折旧:医疗机构应合理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降低增值税税负。
2.企业所得税优化策略(1)捐赠支出:医疗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规划捐赠支出,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同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3)税收优惠政策:医疗机构应了解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积极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化策略(1)合理计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医疗机构应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计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避免多缴税款。
(2)充分利用减免政策:医疗机构应了解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积极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
三、医疗机构税收优化操作指南1.加强税收筹划:医疗机构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进行税收筹划,实现税收优化。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能力。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医疗机构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医疗机构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机构在收入、支出、资产等方面均有一定规模,涉税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分析医疗机构涉税情况,探讨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医疗机构涉税分析1. 收入涉税情况医疗机构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收入、药品销售收入、医疗器械销售收入等。
在纳税时,医疗机构需要合理核算这些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医疗机构可能还面临着医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这也需纳入到涉税范围中进行合理申报。
医疗机构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设备购置、房屋租赁、医疗设备维护等。
在支出方面,医疗机构需要注意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开支,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优惠,降低税负。
医疗机构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存货等。
在资产方面,医疗机构需要合理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做好资产的评估和税收申报工作,合理避税,规避税务风险。
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税收筹划是指合法、合理地通过选择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所规定的措施,来减少应纳税额,降低税收负担,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对医疗机构而言,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1. 降低税收成本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税收筹划,医疗机构可以合理调整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投资原材料库存、设备更新等方式,将资金合理运作,达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效率。
3. 规避税务风险税收筹划还可以帮助医疗机构规避税务风险,合法避税,降低纳税风险。
医疗机构可以科学合理地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避免潜在的税收风险。
税收筹划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至关重要,能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避税务风险,保障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和稳健发展。
三、医疗机构税收筹划建议1. 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及时掌握各项税收政策和税法规定,合理运用相关政策优惠,降低税收成本。
2. 专业人士辅助医疗机构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人员或者聘请专业的税收筹划顾问,进行全方位的税收筹划工作,确保筹划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医疗行业的投资税收政策解读
医疗行业的投资税收政策解读在当今社会,医疗行业被广泛认为是一个充满潜力和机会的领域。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以及对健康的关注度提升,医疗行业的发展势头愈发迅猛。
然而,在投资医疗行业时,投资者也应该考虑到相关税收政策的影响。
本文将对医疗行业的投资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并合理规划投资策略。
1. 增值税政策医疗行业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有一定特殊性。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医疗行业的一些特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是免征增值税的。
这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预防保健服务等。
而对于一些高附加值的医疗服务,如美容整形、不孕不育技术等,将按照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
投资者在医疗行业进行投资时,需了解相关的增值税政策,以确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收益。
2. 所得税政策医疗行业的所得税政策通常也存在一些特殊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经营收入主要分为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销售收入。
其中,医疗服务收入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实际应纳税所得额的20%减少纳税额。
此外,对于一些基层医疗机构或者特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还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投资者在进行医疗行业投资时,需要充分了解医疗机构的所得税政策,以确定企业的获利情况和税务负担。
3. 关税政策医疗行业的发展与医疗设备的进口息息相关。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于一些重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械,可以享受进口关税减免政策,以促进医疗行业的发展。
对于一些特定的医疗器械和医疗用品,如人工智能医疗设备、新型医疗器械等,更是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
投资者在考虑医疗设备进口时,应该了解相关的关税政策,以确保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4. 土地使用税政策医疗行业的发展通常需要用到一定的土地资源。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医疗机构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或者降低税率。
投资者在进行医疗行业投资前,应该了解当地土地使用税政策,以便在项目规划中合理评估土地成本。
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分析及完善建议
财会审计95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分析及完善建议哈尔滨正品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姜立岩摘 要:医药企业作为当代国民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涉税管理一直受社会公众普遍关注,随着《企业所得税》的变革,医药企业的水务处理程序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本文主要通过医药企业涉税问题的分析爱,提出相关完善意见。
关键词:医药企业 涉税 分析 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医药企业的发展迅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百姓了“药难买,吃药贵”的困境,同时随着征税管理力度加大,医药企业税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
现如今医药企业的税务管理的环节较多,工作量加大,监督力度不够等现象,被一些不法企业所利用,在法律政策中寻找漏洞,减少大量应纳税款的发生。
一、医药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 从长期的税收征管实践来看,医药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中容易出现税务管理问题,企业在处理税务时受政策影响,容易混淆会计处理方法,行业存在违规使用发票及各种手段偷税、逃税等一系列问题。
(一)税收管理制度落后。
医药行业经营方式多样化,经营渠道复杂化,使税务管理面临一个新的挑战机会。
一些医药企业领导认为,医药经营具有公益性,税收管理可有可无,在企业管理思想上就产生了怠慢。
有些税务人员在企业机制改革后,不能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来探索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有效措施,忽略了税收管理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
政府在征税程序上过于简化,没有深究逃税企业责任,增加不法企业逃税、漏税行为。
当前我国办法许多关于企业涉税处理方法,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导致医药行业在涉税处理上存在差异化。
一是在睡前抵扣中,《企业所得税法》中权责发生制和《发票管理办法》中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准作为报销凭证存在衔接差异。
二是政策所涉及的税务处理方法上模糊不清,表现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针对利润定义和计算方法上存在差异。
(二)行业特征性增加了税收管理难度。
医药企业所涉及的分支机构较多,挂靠公司的分支机构,早已拥有自主核算,独立经营权利。
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引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社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很多国家,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采取了各种税收政策来促进其发展和公益服务的提供。
本文将探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相关问题。
1.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
它们通常由政府、慈善组织或者其他非盈利机构出资设立,专门用于提供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健康宣教等公益活动。
2.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目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支持这些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促进全民健康。
通过减免税收或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希望能够激励更多的医疗机构参与到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中,以满足社会的公益需求。
3.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减免政策在很多国家,政府给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些税收减免政策,以促进其发展和运营。
这些减免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常可以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其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包括医疗服务收入等,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用于营利活动。
3.2 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常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这意味着其购买的医疗设备、药品等用于提供医疗服务的物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减轻其负担,以便更好地提供医疗服务。
3.3 捐赠税收优惠政府通常对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捐赠资金或物品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一定的捐赠税收优惠。
这意味着捐赠方可以在纳税时按照一定比例抵扣所捐赠金额,减少个人或组织的纳税额。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更多的人和组织参与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事业中。
4.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影响与意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社会的影响和意义不可忽视。
首先,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了更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到公益服务中。
这样可以扩大医疗资源的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摘要】本文围绕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展开讨论,强调了对这一议题的重要性。
在医疗机构税收风险分析中,我们需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医疗机构也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则呈现了不同筹划方案的效果。
结合税收合规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医疗机构可以更好地规避风险、减少税负。
在我们总结了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更深入了解医疗机构税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进行税收筹划,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关键词】医疗机构,涉税分析,税收筹划,风险分析,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合规,风险防范,必要性,研究方向,总结。
1. 引言1.1 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对于保障医疗机构合法合规经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税收合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作为税收的纳税主体,了解并遵守税法法规,可以有效降低税务风险,避免因税收问题导致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和筹划,可以有效优化税务筹划方案,降低税负,提高税收效益。
税收筹划还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合理规避税收风险,确保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节约税收成本。
加强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对于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税收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背景医疗机构作为服务于人们健康的重要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税收问题。
研究背景部分将探讨医疗机构涉税分析和税收筹划在当前社会环境中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作为特殊行业,在税务方面存在着许多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属性和服务性质,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常常存在差异性,需要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
医疗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税收风险,包括税务合规性、税负过重等问题,需要有针对性的筹划和防范措施。
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对其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了解和分析这些政策,可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并提升竞争力。
浅谈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关 政 策 。 依 法 自主 经 营 、 章 纳税 。 照
缴纳 房 产 税 ? 分 析 : 利 性 医疗 机 构 取 得 的 收 入 , 接 用 于 改 善 医 疗 卫 生 条 件 营 直 的, 自其 取 得 执 业 登 记 之 日起 , 3年 内可 以 免 征 房 产 税 。 0 0年该 医疗 21
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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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 1年
第 1 期 1
浅谈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周 忠 【 摘
石家 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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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医疗机构随着社会环境的 变化和营运模式的改变 , 越来越 关注税 收问题 。 医疗机构 日常运行成本 中, 在 税收成本将 成为医院成本
元
出租 房 产 应 纳 房 产 税 额 = 0 1 %= 08万 元 9x2 1.
合 计 应 纳 房 产 税 4 . + 08 5 .6万 元 53 1 .= 61 6 治 疗 、 复 和 提 供 预 防 保 健 、 生 、 划 生 育 方 面 的 服务 , 及 与这 些 康 接 计 以 33 车 船 税 - 服务有关 的提供药 品、 医用 材 料 器 具 、 护 车 、 房 住 宿 和 伙 食 的 业 救 病 根据 20 0 7年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车船 税 暂 行 条 例 》 依 照 《 例 》 除 条 规 务。 自 21 对 非 营 利 性 医疗 机 构 从 事 非 医疗 服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如 租 赁 收 定 免 征 车 船 税 的 纳 税 人 外 .都 应 当 依 照 规 定 缴 纳 车 船 税 。 所 以 , .. 2
使用税 。
医疗机构税收问题浅析
浅析医疗机构税收问题长期以来,卫生费用增长幅度过快,医疗资源投入缺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医疗效劳事业的开展.作为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间接补助的税收优惠,在医疗机构的运营和开展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快速健康开展和药品医疗体制的深化改革,国家逐步开放医疗市场,允许具备一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医疗卫生效劳业,使医疗事业得到较大的开展,以及近年来农村医疗保险的开展,民营、个体医疗卫生服务业口益增多,各类诊所、保健所、医疗效劳中央等医疗效劳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开展.而目前,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治理普遍存在着重视不够, 税源不清,疏于治理的现象,造成税收治理的漏洞.一、造成税收治理漏洞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对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熟悉缺乏.无论是税务治理还是医疗机构都普遍存在着医疗机构属国家免税单位,这也有历史留下的熟悉,长期以来,医院一直享受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多数单位认为自己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取得的任何性质的收入都不应该缴纳各项税收,认为没有应征税收的错误熟悉,造成税务治理不到位.二是医疗机构主动纳税的意识又不强,主动申报纳税的意识淡薄,造成医疗机构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纳入税务治理;而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医疗机构纳税意识也不强,给税收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一定程度地造成税收流失.三是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在对待涉税问题上,存在一定的保护主义思想,不能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医疗机构税收问题浅析二、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上述错误熟悉的形成跟长期以来实行的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有必然的关系.〔一〕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演变.1、在1994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上就有“医疗效劳机构提供的医疗效劳免征营业税〞这一原那么规定,这也是征纳双方所认为的医疗机构免税的根源所在.2、到了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0] 42号文即?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改变了过去对所有医疗机构都免征营业税的规定,将医疗机构区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而实行区别对待,规定了营利性和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及纳税治理.非营利医疗机构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营利医疗机构通常不给予减免税,但为鼓励其开展,对其用于机构开展的收入给予减免税.具体来说该文件对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如下:〔1〕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效劳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根据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效劳收入不得亨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效劳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3〕取得的非医疗效劳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局部,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5〕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药房别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6〕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该文件的突出特点是制定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征税的税收政策:〔1〕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开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口起,3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效劳收入免征营业税;〔2〕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这个很好的规定明确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不是免税的,但也还有三年的免征各项税收的规定, 这同样使征纳双方思想麻痹,没有引起对医疗机构应该纳税的足够重视.3、2021年起实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样规定了“医疗效劳机构提供的医疗效劳免征营业税〞,同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21] 61号文即?关于公布假设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标准性文件的通知?,废止了财税【2000】42号文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中有关营业税规定,也即从2021年起不管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效劳均免征营业税,又回到了2000 年之前的政策规定.而财税【2021】61号文的这条规定比较笼统不明确, 疑问在于这条规定是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效劳不再征税呢,还是对所有医疗机构的所有行为均不征营业税.〔二〕税务监管力度缺乏,缺乏对医疗机构纳税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约束,现行税法不要求非营利医疗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和日常活动的纳税申报,只是根据事业单位代扣代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办理代扣登记治理,税务机关的作用难以发挥.一是局部医疗单位取得房屋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长期挂往来帐,没有单独核算及申报纳税.大多医疗单位取得的房租等非医疗收入不开具正式发票,以收据入账,或不开票、不记帐.二是大局部医疗机构仅就职工的根本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另外发放的根本工资60%-70%的劳务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项提成、补助等均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此外,一些医疗机构代扣外聘专家的坐堂、出诊费应纳个人所得税,不是根据“劳务报酬所得〞而是根据税率较低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是医疗机构缴纳印花税儿乎是空白.多数医疗机构在签订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药品采购合同时均不缴纳印花税,尤其是药品釆购合同,中等以上规模的医疗机构金额一年即可达千万余元,有的医院我至连经营帐簿也未贴花.三、对当前医疗机构的税收治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全面的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非营利医疗机构应及营利性组织一样,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全部进行税务登记,同时无论征不征税,均应按期进行全面申报.由于对医疗效劳的税收政策并不是将其作为营业税的不征税行为,而是作为营业税的免征工程.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必须根据?征管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的规定和地方税务部门的要求, 计算应纳税款,并向主管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纳税人未按?征管法? 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一律不得亨受减免税照顾.那么医疗效劳作为免征工程就应该申报免税收入是多少,以便计算统计免税额,便于掌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医疗卫生事业给予的财政支持情况.2、增强政策引导,弄清医疗机构中哪些是应税和非税范围.本人认为财税【2021】61号文只是废止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并不是说对所有医疗机构的所有行为均不征营业税,由于营业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对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只是医疗效劳,也就是说在医疗机构中,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免税的,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并不是长期免征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而是有一定的免税期的,过了免税期限应当恢复征税.同时在2007年起实行修改后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方法?,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车辆不再免征车船税.对于这些政策,我们税务管理人员要熟悉掌握,并要把这些政策宣传到位,提起重视.3、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增强征管举措,严格纳税治理制度,增强纳税意识,提升纳税遵从度.4、要增强部门合作.税务部门应增强及卫生治理部门联系,及时主动向卫生治理部门了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情况、变更情况,弄清哪些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便增强税务治理.5、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医疗机构不仅要增强其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还要检查其有无其他应税工程收入,同时要增强对哪些“专科门诊〞的专家、主治医生等高收入个人和药品采购印花税的纳税检查.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更要增强其检查,催促其增强财务治理,标准其申报应税行为,逐步把医疗机构税收引入正轨,增加税收收入.。
医药行业涉税风险及对策建议
医药行业涉税风险及对策建议医药行业的涉税风险,那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话题。
咱们都知道,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让它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市场竞争,还要应对繁琐的税务。
这就像是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可能摔得粉碎。
而这些风险,真的不是个小事。
咱们说,医药行业关乎每个人的健康,税务出错可就影响到很多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了解这些风险,做好防范工作,实在是重中之重。
咱们得明白,医药行业的涉税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
比如,药品的价格、税率的适用问题,还有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税收优惠。
一变,咱们就得重新调整自己的策略。
说实话,像这种多变的环境,真是让人觉得心累。
不知道的情况下,贸贸然做决定,结果可能就是上了税务局的黑名单。
哎,谁愿意成为那样的“网红”呢?然后就是合同问题了。
医药行业的合同可不少,有供货合同、服务合同,甚至还有合作开发合同。
可是,签合同时,如果没注意到其中的税务条款,后面可就麻烦了。
比如,合同中注明的付款方式,如果没有明确的税务处理,等到税务局来查账的时候,那就尴尬了。
大家都知道,少一个税字,后果可就大了。
这种事情,有时候就像闹着玩一样,让人哭笑不得。
再来谈谈发票。
医药行业的发票管理也是一大难题。
大家都知道,发票在税务管理中可是个关键角色。
发票开错了,或者发票管理不当,后果可不是小事。
前一阵子,我听说有个药企因为发票问题被罚得体无完肤,真是让人心疼。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大家要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系统。
发票可不能随便开,得有章可循,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税务筹划也是个不可忽视的环节。
听起来高大上,其实就是合理避税。
聪明的企业总是能在合法的框架内,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税务筹划方案。
比如说,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合理安排资金流动。
这样一来,既能减轻税负,又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何乐而不为呢?就像做饭,调料放得恰到好处,味道自然就不一样了。
行业合规性。
如今,税务局可不是善茬,监管可严格得很。
医药行业的合规性要求更是高得离谱。
很多企业在合规上不走心,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及涉税处理方法
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及涉税处理方法医疗机构在税收方面的政策主要包括纳税优惠、纳税申报以及纳税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涉及税收的处理方法包括税务筹划、税收合规和税务争议解决等。
一、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1.纳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医疗机构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额;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享受奖励扣除政策,例如人员培训、研发投入等支出的全额扣除。
2.纳税申报政策:医疗机构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情况。
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
医疗机构应准确申报税负,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并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3.纳税检查政策:税务机关可以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检查或定期抽查,核实其纳税情况是否合规。
医疗机构应配合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如实回答问题。
如发现纳税违法或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医疗机构税收处理方法1.税务筹划: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手段来降低税负。
包括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资金流动等策略。
但需要注意,筹划要合法合规,并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税收合规:医疗机构应加强税收管理,确保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具体操作包括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准确申报纳税。
3.税务争议解决:医疗机构如遇到税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诉、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首先,可以与税务机关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和解。
如无法解决,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诉,要求重新审查;若仍然不满意,可进行行政复议;如果仍不能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纳税优惠、纳税申报和纳税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税收的合规性和优化税收负担,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税务筹划、税收合规以及税务争议解决等方法来处理税收问题。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
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探讨随着营改增税制的全面推广,公立医院纳税管理的范围和方式也得到了重大变革。
营改增将以增值税为主导的税制取代了原有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双重征税模式,体现了优惠政策和税收平等的原则。
下面,本文将就营改增后公立医院涉税范围与税收管理进行探讨。
一、营改增后,公立医院纳税管理的相关政策(1)公立医院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公立医院虽然是国有单位,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立医院也是一般纳税人。
但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发布关于完善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公立医院的增值税是可以享受优惠的。
这个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1)公立医院服务项目的销售额、包括急诊、门诊、住院治疗、检查和治疗、手术、康复、体检等均免征增值税。
2)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费,按0%征收增值税。
这是对于少数有偿服务的公立医院而言的,具体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实施规定上有所不同。
3)公立医院自购的医疗器械、设备、药品、耗材等,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本身不征增值税,属于零税率。
4)公立医院办学以及科研项目所得,在一定条件下按照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执行。
(2)公立医院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票的开具公立医院在营改增后仍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般方案是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其中普通发票适用范围广,比如住院治疗、药品销售,专用发票多用于医疗器械和设备的采购、修理、租赁等。
专用发票开具需要认真核对信息,避免误开、漏开。
(3)公立医院与非税局征管单位的统一开票营改增的重要举措是推行统一开票。
公立医院在开具税务票据时,需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进行开票;而民企则依照税法的规定直接到税务局开具普通发票。
营改增后废除了营业税,故公立医院的营业税问题不再存在。
公立医院的所得税问题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内部的所得分配问题。
对于公立医院内部的分配,税务部门需要仔细审核,并对医院所得税进行计算。
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
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前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来进行医疗服务的机构,而以服务社会、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
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是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医疗资源不足的缺陷,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其税收政策与实际情况。
现状目前,我国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半税收费率征收印花税、资源税、环保税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减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负担,提高她们的经营效益,保障正常运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需面对不少困难。
问题核心问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纷繁的免税政策,虽减轻了其财政负担,但也使得这些机构不能享受更多优惠,如不能像营利性医疗机构一样筹集资金,无法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这直接影响到了社会公平生态的建设。
经费问题另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国家财政拨款和服务收入。
然而,由于医改导致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难以通过收费来获得足够的经费。
而且,社会捐赠也存在着程序不公、资金缺乏披露等问题。
这些困难使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获利能力大幅下降,无法有效地保证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的更新换代。
管理问题由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存在着一些严重的管理问题。
例如,组织架构不合理、管理体系不完善,出现了“一股势力”、“一肚皮念头”、“一言堂”等问题,导致了医疗服务质量难以达标,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信誉。
对策完善政策针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面临的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
例如,政府可以加大对这些机构的资金支持,提高对其收费标准的审查力度,鼓励扩大规模,以此来弥补免税所带来的收益减小。
除此之外,应当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架构,加强财务监管和公示制度,严禁权力滥用,确保医疗服务水平和诚信形象、公信力的提高,增强公共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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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疗机构税收问题
长期以来,卫生费用增长幅度过快,医疗资源投入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医疗服务事业的发展。
作为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间接补助的税收优惠,在医疗机构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快速健康发展和药品医疗体制的深化改革,国家逐步开放医疗市场,允许具备一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业,使医疗事业得到较大的发展,以及近年来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民营、个体医疗卫生服务业日益增多,各类诊所、保健所、医疗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
而目前,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税收管理普遍存在着重视不够,税源不清,疏于管理的现象,造成税收管理的漏洞。
一、造成税收管理漏洞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对医疗机构税收政策认识不足。
无论是税务管理还是医疗机构都普遍存在着医疗机构属国家免税单位,这也有历史留下的认识,长期以来,医院一直享受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多数单位认为自己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取得的任何性质的收入都不应该缴纳各项税收,认为没有应征税收的错误认识,造成税务管理不到位。
二是医疗机构主动纳税的意识又不强,主动申报纳税的意识淡薄,造成医疗机构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纳入税务管
理;而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医疗机构纳税意识也不强,给税收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一定程度地造成税收流失。
三是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在对待涉税问题上,存在一定的保护主义思想,不能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
二、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错误认识的形成跟长期以来实行的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有必然的关系。
(一)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演变。
1、在1994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上就有“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这一原则规定,这也是征纳双方所认为的医疗机构免税的根源所在。
2、到了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0】42号文即《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改变了过去对所有医疗机构都免征营业税的规定,将医疗机构区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而实行区别对待,规定了营利性和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及纳税管理。
非营利医疗机构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营利医疗机构通常不给予减免税,但为鼓励其发展,对其用于机构发展的收入给予减免税。
具体来说该文件对非营利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如下:(1)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
免征各项税收。
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3)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4)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5)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6)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该文件的突出特点是制定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征税的税收政策:(1)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2)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3)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这个很好的规定明确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不是免税的,但也还有三年的免征各项税收的规定,这同样使征纳双方思想麻痹,没有引起对医疗机构应该纳税的足够重视。
3、2009年起实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样规定了“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同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9】61号文即《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了财税【2000】42号文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中有关营业税规定,也即从2009年起不论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均免征营业税,又回到了2000年之前的政策规定。
而财税【2009】61号文的这条规定比较笼统不明确,疑问在于这条规定是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再征税呢,还是对所有医疗机构的所有行为均不征营业税。
(二)税务监管力度不足,缺乏对医疗机构纳税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约束,现行税法不要求非营利医疗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和日常活动的纳税申报,只是按照事业单位代扣代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办理代扣登记管理,税务机关的作用难以发挥。
一是部分医疗单位取得房屋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长期挂往来帐,没有单独核算及申报纳税。
大多医疗单位取得的房租等非医疗收入不开具正式发票,以收据入账,或不开票、不记帐。
二是大部分医疗机构仅就职工的基本工资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而另外发放的基本工资60%-70%的劳务工资、奖
金津贴以及各项提成、补助等均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此外,一些医疗机构代扣外聘专家的坐堂、出诊费应纳个人所得税,不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而是按照税率较低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医疗机构缴纳印花税几乎是空白。
多数医疗机构在签订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药品采购合同时均不缴纳印花税,尤其是药品采购合同,中等以上规模的医疗机构金额一年即可达千万余元,有的医院甚至连经营帐簿也未贴花。
三、对当前医疗机构的税收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全面的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非营利医疗机构应与营利性组织一样,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全部进行税务登记,同时无论征不征税,均应按期进行全面申报。
因为对医疗服务的税收政策并不是将其作为营业税的不征税行为,而是作为营业税的免征项目。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必须按照《征管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地方税务部门的要求,计算应纳税款,并向主管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纳税人未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一律不得享受减免税照顾。
那么医疗服务作为免征项目就应该申报免税收
入是多少,以便计算统计免税额,便于掌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医疗卫生事业给予的财政支持情况。
2、加强政策引导,弄清医疗机构中哪些是应税和非税范围。
本人认为财税【2009】61号文只是废止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并不是说对所有医疗机构的所有行为均不征营业税,因为营业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对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只是医疗服务,也就是说在医疗机构中,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免税的,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并不是长期免征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而是有一定的免税期的,过了免税期限应当恢复征税。
同时在2007年起实行修改后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车辆不再免征车船税。
对于这些政策,我们税务管理人员要熟悉掌握,并要把这些政策宣传到位,提起重视。
3、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做好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加强征管措施,严格纳税管理制度,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
4、要加强部门合作。
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卫生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主动向卫生管理部门了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情况、变更情况,弄清哪些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以便加强税务管理。
5、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对医疗机构不仅要加强其个人所得税的检查,还要检查其有无其他应税项目收入,同时要加强对哪些“专科门诊”的专家、主治医生等高收入个人和药品采购印花税的纳税检查。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更要加强其检查,督促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其申报应税行为,逐步把医疗机构税收引入正轨,增加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