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开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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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星级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及省、市在永各单位党(工)委、总支、支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星级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xx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星级党组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坚持“量化目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和星级评选,进一步明确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类别和层次,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整改有内容、晋级有目标,通过年初分类定级、年内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升级,努力实现“先进上水平、一般增活力、后进得转化”的目标,整体提升全县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分类定级和星级评选的方式方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星级党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分类进行。

进行分类定级和星级评选的基层党组织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政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总支、支部。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按照“先进”、“一般”、“后进”三个档次进行划分;星级评选按照五个星级、七个层级(后进、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党建示范点)进行划分。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我县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星级量化考评细则。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星级评选工作,总体按照我县制定的基层党组织星级量化考评细则,以“百分量化”方式同步进行、同步完成。

在基层党组织星级量化考评细则中,按照“五个好”标准,从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服务群众等五个方面分别设定分值,总分为100分。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优秀党员、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优秀党员、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党员模范作用的教育,强化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党建《基本标准》的要求和保持先进性建设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民主评议党员(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要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全院广大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党纪观念,达到“提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师生员工,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精神,本次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以党员日常的工作、学习、思想、作风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二是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内外广大群众意见;三是坚持评议与表彰相结合的原则,优秀党员应是在民主评议中广大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中央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主要内容,结合当前新的形势任务和我院实际,针对教职工与学生的不同特点,提出以下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关于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

关于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

关于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活动通知】尊敬的各位成员:你们好!我们学校将于近期举办一次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同学和教职员工。

为了使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向各位发出以下通知。

一、评选活动概述1. 活动主题:表彰与成长同行,共同书写荣耀2. 活动时间:XX年X月X日(星期X)XX:XX-XX:XX3. 活动地点:XX校区XX会议室4. 评选对象: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5. 评选类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评选内容及流程1. 提名阶段(1)个人自荐:所有希望参与评选的同学和教职员工可通过填写提名表格或邮件自荐的方式报名参加。

(2)推荐提名:学生可推荐其他同学或教职员工担任候选人,需附上推荐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3)提名材料:个人自荐或推荐提名需提供个人简介和过去一年内的突出表现、获奖及证明材料。

(4)提名截止时间:XX年X月X日(星期X)XX:XX。

2. 评审阶段(1)评审委员会: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和评选工作。

(2)初审: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人的提名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3)公示:公示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置举报通道,接受对候选人的投诉和异议。

(4)复核:评审委员会对投诉和异议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和决策。

(5)最终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素质和综合表现,进行最终评选,确定评选结果。

3. 颁奖典礼颁奖典礼将在评选结束后举行,届时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对他们的杰出贡献进行赞扬和肯定。

三、参选要求和注意事项1. 参选要求(1)学生要求: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学生均可参选,无学分挂科和违纪记录。

(2)教职员工要求: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均可参选,无失职行为和违纪违规记录。

2. 注意事项(1)提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未经提名人同意,不得擅自提名他人。

(3)评选活动全程公开、公正,不得干预和操纵评选结果。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创建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方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创建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方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 国 共 产 党广 西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文 件师 党〔2010〕28号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创建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方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按照《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师党〔2010〕19号)的要求,校党委决定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创建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方案评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基本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在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党组织中创建一批适应新形势、有推广价值的示范点,同时评选出一批党支部优秀活动方案,培育一批时代特征鲜明、高校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示范点和活动方案,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不断推动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的创建(一) 示范点工作项目经调研,拟在以下工作设立示范点:1.创先争优活动;2.贯彻落实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3.学习型党组织建设;4.高校党支部建设;5.教师党员发展;6.党员教育与管理;7.分党校建设;8.在学术团队、重点实验室、重大项目组、人才小高地等教学科研单位和学生社团建立党支部;9.网上党建;10.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先锋同行;11.其他具有工作基础和工作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

(二) 活动步骤1.申报。

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川商机党[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川商机党【2012】18号)厅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近年来,厅机关和厅属各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走在前头”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对推进我省“两个加快”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迎接党十八大胜利召开,机关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评选表彰近年来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和促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推进我省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根据川直工委〔2012〕62号通知精神,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一)凡党的关系在我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均属于评选表彰范围。

(二)机关党委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含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1个),优秀党员45名(含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含推荐省直工委表彰的1名)。

(三)为体现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采取指导性分配原则,确定评选表彰名额(分配名额详见附表)。

根据相关规定,在职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此次评选表彰的对象。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建工作。

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XXX〔xxxx〕xx号XXX关于印发《XXX移民办公室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XXX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已经办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主题词:建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通知XXX xxxx年 x月 xx日印发XXX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XX县委组织部《XXX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X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就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喜迎”这一主题,全面落实省委《三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扎实推进,破解难题、务求实效,把握方向、提升成效”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增强基本队伍,创新活动载体,完善工作制度,用好场所阵地,发挥功能作用,力争实现“五个提升”,努力使机关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XX县移民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促使机关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要求,把开展基层组织建年活动与移民工作任务相结合,联系各科室工作职责及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高标准找差距、高要求定目标、高质量抓整改,立足岗位职责,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员干部综合素质。

与建设学习型组织,深化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业务知识培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升发展意识。

通过开展扫尾功坚、主题教育、争先创优、结对帮扶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推进“建设队伍、服务中心”两大任务,努力达到“讲性,强化员意识;重品行,塑造员形象;作表率,实践为民宗旨”的工作目标。

关于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

关于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

关于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为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隆重纪念建党八十五周年,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的活动。

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的类型、名额及范围(一)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

在各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二)党风廉正建设先进集体2个。

在各基层党委(总支)、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三)优秀共产党员60~70名。

在党组织关系属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按正式党员数的0.5%控制。

同时在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中进一步评选出10-15名特别优秀者,作为我们身边的“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给予重点宣传。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在基层党支部书记以上的专兼职干部、党务工作部门或者从事党建理论研究等单位的从事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中评选推荐。

(五)党风廉正建设先进个人4名。

在党组织关系属本校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2、领导班子党的观念、群众观念和全局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成绩显著,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3、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党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4、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建,积极探索党建新思路、新方法,关心、凝聚和团结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生动、活泼、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方面成绩突出。

党建工作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查考评工作通知

党建工作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查考评工作通知

党建工作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查考评工作通知各乡(镇)党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关于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进发展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黔南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党建发〔2012〕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对我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扎实推进我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查考评工作。

一、督查考评内容(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1、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情况。

2、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推进“十大工程、百项任务”情况。

3、动员部署阶段、调查研究阶段的材料(文字材料、声像材料)收集整理、建档情况。

(二)深化拓展“四帮四促”活动开展“联乡驻村”工作情况1、深化拓展“四帮四促”、“科(局)领导下基层”、“中层干部下基层”、“两万干部下基层”、“创先争优春风行”、“联乡驻村”派出干部到位情况及联系驻村工作进展情况。

2、帮助基层加快发展的情况。

3、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情况。

4、帮助加强基层党建的情况。

(三)村级基础档案规范化建设情况(各乡镇党委)1、村级工作文书档案管理情况。

2、村干部档案管理情况。

3、农民党员档案规范管理情况。

(四)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晋级提升”工作情况1、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调查摸底、分类定级情况。

2、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晋级提升”工作情况。

(五)开展“问责风暴”和“效能亮剑”专项活动情况。

1、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情况。

2、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教育的情况。

3、查找问题、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4、开展民主评议情况。

(六)开展全国、省、州、县先进党组织推荐工作、“五好”党组织命名推荐工作及全国、省、州、县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工作的情况。

临夏市红园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

临夏市红园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
展 的质量。至 目前 , 共编发工作 简报 1 O 实首 问责任制 、 限时办结 制 、 服 务承诺 “ 民情接 待” , 开通 “ 民情 热线 ” , 自觉接
期, 各社 区编发工作简报 2 5期。
制、 挂牌上 岗制 、 责任追究制 、 服务对象 受各方面监督 ,大力开展便 民服 务活
的意见建议 , 共征求到意见 建议 1 3条 , 队伍发展 。上半年 , 建立健全党工委及 了老年人生活。“ 七一” 前夕 , 街道召开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 加强 薄弱环节 的 基层党支部及学员的台账。发展党员 8 了庆祝建党 9 1 周年暨创 先争优破解难 工作 , 以促进基层 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 名 , 按期转正 6名 , 培养 入党积极 分子 题表彰大会及庆 “ 七一 、 喜迎十八大” 文 目标 任务 的圆满完成。

业 风

F A z H A N ・ H A N G Y E F E N G C A |
临夏市红 园街道
基层 组织 建设年 活动成效 显著
全市基层组 织建设 年活动 动员会 越 。加大阵地建设力度 , 将列入全市破 性代理” 为服务宗 旨, 通过利用街道 、 社 后 ,街道党工委及时召开班子会议 , 进 解难 题活动 的河湾社 区无办 公场所 的 区信息化服务平台( “ 魅力红园” 网、 “ 农 行研究部署 。 成立了 由街 道党工委书记 难事 ,积极协调相关部 门进行修建 , 已 政通” 短信群发平 台 、 L E D滚动屏 、 发放 为组 长的领导小组 ,并下设 办公 室 , 抽 完成 7 0 %建设任务 , 年底前装修并投入 宣传资料 ) ,大力 宣传党 的各项惠 民政 调 5 名干部具体负责。
小组 ,对各社 区开展活动 情况进行 督 设 。按照社区党支部达到“ 五个好 ” 、 共 度 , 发放“ 民情联系卡” , 记写 民情 日记 , 查, 并提 出整改意见 , 不 断提高活 动开 产党员达到“ 六带头” 的要求 , 完 善并 落 聘请 民情联络 员 , 设 立民情信 箱 , 开展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粤司办[201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10〕108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党委(组),省监狱局、劳教局党委,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省律师协会党工委,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党委,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党支部:《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党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活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经验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

联系人:江励丽,电话:(020)86350275。

广东省司法厅二○一○年六月七日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11号)精神,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对在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刻领会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遵循创新争优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谋划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亚运安保等重点工作部署和安排。

要把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放在组织和动员广大基层党组织及党员推动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上。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关于奖励创先争优实施方案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关于奖励创先争优实施方案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关于奖励创先争优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基层组织力,我们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并对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目标与任务1.提高基层组织力。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使基层组织在思想政治、组织制度、党风廉政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2.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基层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促进基层组织创新发展。

鼓励基层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1)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推进实施阶段(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问题,确(2)开展教育培训。

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基层组织成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落实工作任务。

对照实施方案,逐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督促检查阶段(1)开展自查自纠。

基层组织要对照活动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2)加强督查指导。

上级部门要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定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基层组织进行整改。

(2)表彰奖励。

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基层组织继续发挥作用。

四、奖励措施1.设立优秀基层组织奖。

对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组织,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设立优秀个人奖。

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3.给予荣誉激励。

对获奖的基层组织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卫生院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卫生院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宣和中心卫生院2023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行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党支部组织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按照局党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行方案》文献精神,结合我院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这一主题,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为目的,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改善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努力使支部党建工作走在前,切实让党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目的规定(一)总体规定:1、抓贯彻。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卫生局党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规定,全面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

2、全覆盖。

坚持一抓到底,抓到党员,每名党员都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与进来。

3、求实效。

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4、受欢迎。

贴近基层需要,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重要目的:1、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巩固党支部建设成果,打牢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

2、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促使党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3、支部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强化卫生院党支部的服务功能,切实贯彻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服务群众、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4、支部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支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更趋完善,支部生活更加规范,“评星定格”、党务、政务公开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有制度得到很好贯彻,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一、项目背景基层组织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础和支撑。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加强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标本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旨在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乡镇和村级组织能力不断提升,提高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发展水平和居民幸福感。

三、活动方案1.开展组织训练和业务培训。

加强对基层组织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组织工作的素质和水平,增强组织工作的感召力和号召力。

2.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

规范组织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完善组织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的效益和规范化程度。

3.推进组织服务水平。

全面提高乡镇和村级组织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实现以民生为中心的发展。

4.加强组织活动组织的创新性。

培养基层组织创新的思维方式,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并且深入推进组织与社会的融合,提高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5.加强组织和社会建设的联系。

增强组织和社会之间的互动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建立和完善组织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机制。

四、实施措施1.政策支持。

为基层组织提供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对于优秀的组织和群众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组织创新。

重视基层组织的创新性,鼓励组织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创新性的建议,并且创新组织工作模式和方式,提高组织的效益和质量。

3.服务保障。

加强基层组织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扶持和推广优秀的组织和服务模式,提高乡镇和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4.人才培养。

加强年轻基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提供更加广泛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培养优秀的组织干部队伍,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五、活动推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推广和宣传,充分调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报道,广泛地宣传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内容和意义,以建设更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为目标,不断推进基层社会建设和组织建设。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本院各支部:在我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院内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七一”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为我院教育科研改革发展作出积极奉献。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定。

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突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支部党员为完成教育科研工作和促进教育科研改革发展,艰苦奋斗、不断进取;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效果突出;重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秀共产党员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党性观念,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表现突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党组织的领导;遵纪守法,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大胆开展工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改革发展作出较大奉献,教育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群众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钻研党的建设理论,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表现突出;热爱党务工作,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在党的建设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脚踏实地,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际,为单位的教育科研改革与发展作出了较大奉献;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内外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11•【字号】直工字[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直工字[2010]8号)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使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头,省直工委决定2010年在省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方针,结合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增强机关党员的素质能力,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五大基本建设”和“三大培训”,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1、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

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工作在省直机关全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党政群机关一般以处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处室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处室合并建立党支部;企事业单位一般以车间(室、部)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流动性较大的单位,一般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支部。

社区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社区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结合社区党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坚持把服务型社区创建作为工作总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优化社区环境、服务居民群众”为落脚点,充分借鉴学习实践活动中抓党建、促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弘扬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使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新形势下社区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共创和谐社区作出积极的努力和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正确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关系,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深化创先争优。

社区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突出重点,破解难题;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着眼长远,形成长效”这个原则,全面完成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年既定目标。

(二)主要目标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巩固提升。

结合党建示范单位和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巩固扩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全面提高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素质。

社区党委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提高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等能力。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提高社区党委发展党员质量,使党员教育培训成效明显,服务群众、带头致富、帮扶贫困能力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全文如下: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现就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办法

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办法

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着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把项目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活动坚持先备案、再实施,先实施、再申报,先申报、再评估,先评估、再评审的原则,以党建项目化、项目品牌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第三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评选100个。

按照1:1.5的比例自下而上,差额申报。

第四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工作由中共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市委创先争优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由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审组负责。

评审组成员由市委创先争优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区县各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党建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六条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工)委组织处(部)按照市委要求,负责组织基层党组织做好项目选题、备案、申报工作,负责出台支持政策、指导项目实施工作,并组织开展本区县本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评比活动。

第七条全市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是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和申报主体。

第二章评比范围第八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应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新实践新做法,应立足于解决深层次问题,有利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已获得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表彰的项目,不重复参评。

第十条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的党建工作创新项目不参评。

第三章评比标准第十一条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创新性。

工作亮点突出,在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有突破;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具有首创性或领先性;能够创造性地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二)可操作性强。

工作目标明确,计划详细,方案可行,保障有力,责任清晰。

(三)实施效果明显。

能针对性地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项目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6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02〕20号)和《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农村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持先进性、增强凝聚力,提高服务水平、巩固执政基础”这一主题,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破解难题,勇当先锋”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把“建设年”活动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以“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

具体目标任务是:1、乡村两级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完善,村两委关系进一步理顺,所有符合条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都建立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明显扩大。

2、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团结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坚强领导集体,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明显增强。

3、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干部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普遍掌握一门以上致富适用技术,领办、创办一个以上发展示范项目,结对帮扶一户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联系带动一批农户增收致富;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全面展开,有条的无职党员认领了一个或多个公益性岗位;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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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开展“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致富先锋”、“教学能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致富先锋”、“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5日----2012年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在机关党员中,围绕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大棚蔬菜等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突击手”评选。

2、在学校党员中,开展“教学能手”评选。

3、在社区党员中,开展学习星、团结星、帮带星、关
爱星、奉献星“五星党员”评选。

4、在农村党员中,开展“致富先锋”评选。

四、活动要求
(一)开展“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致富先锋”、“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统筹开展好此次活动。

(二)各党支部评选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要求推荐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握好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

(三)每个候选人须填写《XX镇“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致富先锋”、“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事迹材料一份,于2012年4月26日前报送至镇党建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评办法
本次评选设“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致富先锋”、“教学能手”各10名,评选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附:XX镇“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致富先锋”、“教学能手”评选活动评选推荐表
2012年4月 13日
XXX镇“重点工作突击手”、“五星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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