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合同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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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条:合同变更
1.1 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转让方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1.3 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合同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2.2 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3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六章 合同法

第六章 合同法

一、合同效力的含义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可以通过法院获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二、合同的生效
要件:
1.合同的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
成立时生效; 需批准、登记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合同法的作用
1.能够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能够促进我国经济效益得提高; 4.有助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得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法制建设的发展; 5.有助于增强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பைடு நூலகம்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
1.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行为;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本身具有相对性。
二、合同的种类


撤销权的消灭: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丧 失该权利;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六、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
被确认或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处理方法: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合同违约的责任。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六条订立合同的能力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合法性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履行合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履行合同的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合同的质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十二条履行合同的数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的性质、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1. 履行完毕;2. 合同解除;3. 债务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 债权人免除债务;6.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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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介合同中设置的缔约条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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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二]田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某电脑公司供职,从事计算 机软件开发。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 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约定田某的月薪 是3000元人民币,在电脑公司的劳动期限为5年;如田某在 5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调离或辞职,应向电脑公司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工作了一年之后,离职到月薪、福利待 遇均比该电脑公司优厚的某软件公司工作。在挽留其继续 在电脑公司工作无望的情况下,该公司要求田某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拒绝支付,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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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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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通知 积极的作为行为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
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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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通过 1999年10月1日起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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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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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 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 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 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厂 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 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钢材。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 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其他相关法律关系。

第三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合同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平等地进行交易。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要约与承诺】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第六条【合同的成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

第七条【形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除外。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由法律规定的地点履行。

第九条【履行方式】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2.履行合同的方式及时间因合同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第十条【不履行合同的责任】1.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与合同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以本法为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本法自_年_月____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概要性内容。

具体条文及细节可参照正式法律文本,确保完整与准确性。

此法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旨在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合同履行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六章第一节讲义

合同履行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六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六章第一节讲义合同履行概述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的履行,即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

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内容实施的行为,如交付货物、完成工作、提供劳务及支付价款等。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一)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依《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具有两个功能:一是规则功能,二是补救成文规则不足的功能。

(二)依情事变更原则调整合同的内容1.情事变更原则的含义情事变更,又称情势变更,即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关系建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料的变化,并致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合同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平衡。

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丁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2.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1)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

这主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建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税收的增减直接影响了产品的成本。

(2)情事的变更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致。

(3)情事的变更未为当事人所预料,且不能为当事人所预料。

(4)情事的变更发生在合同关系发生以后、消灭以前。

若发生在此期间以外,即使发生情事变更,也不适用此原则。

(5)情事的变更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失衡,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以上五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方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来调整合同关系,以重新平衡当事人的利益。

3.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后果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后果在于调整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合同法

合同法

•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由于丙的原因, 造成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的主体是( ) • A、甲 B、丙 C、甲或丙 D、甲和丙连带
• 甲与乙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依照约定,甲 运货上门。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在运 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的司机丁违章逆 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在本 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 A、甲 B、丙 C、甲与丙 D、丙与丁
2、客体有问题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 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农民甲去外地经商,将自家的打谷机留给 自己的兄弟乙使用。乙后来也决定到外地 打工,觉得打谷机没有什么用处,如果长 期闲置,容易贬值,遂将打谷机以公道价 格卖给丙。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 A.由于乙没有处分权,因此买卖合同 无效 • B.如合同签订后,甲将机器赠与乙, 则合同确定有效 • C.如丙订立合同之后知道乙没有处分 权,则合同无效 • D.如果机器已经交付给丙,则合同有 效
第六章 签约合法公平 履约诚实守信
一、合同法的概念
• 1、什么是合同?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合同法的概念 •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为 当事人的有效合同是( ) A、汽车买卖合同 • B、房屋租赁合同 • C、图书受赠合同 • D、银行借款合同
(2)代理问题 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②超越代理权 ③代理权终止后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 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而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目的,适用于境内的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活动。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用于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欺诈。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确定合同的内容和条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要件:1.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和相对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3.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第七条合同的形式一般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九条合同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合同的内容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予以效力确认或者变更。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恶意串通、欺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的约定应当具备公平、合理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商业通行规则等因素确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内容和条件,但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未履行合同义务;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3.履行合同义务迟延或者拒绝履行。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 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 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保证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地履行作担 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 6.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新要约。
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从何时开始享有合同
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七、缔约过失责任
▪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 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

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三节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当事人名称、姓名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其他内容
二、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第四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四)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五)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1.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一般无效。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 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迟到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 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 到承诺(一般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 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除外)。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 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 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 法律约束力。
案例2--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 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 提货。 问:该电报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三)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P132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 合同;
3.撤销权的行使
(1)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2)行使方式:意思表示 (3)行使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主张合同作为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数量等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与合同约定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履行合同,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具体规定如下: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 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
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 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 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第六章合同法案例一

经济法第六章合同法案例一

《合同法》第174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 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 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学校与服 装厂未约定付款日期,依据《合同法》161条 和171条的规定,学校应在服装厂交货时付款。 而学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在服装厂交货 时支付货款。因此,服装厂可以行使同时履 行抗辩权而拒绝学校先提供服装的请求。由 于,学校在服装厂交货时未支付货款,违背 了法律规定,因此,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合同有 效成立后在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 法定事由暂时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到期合同义务 的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1) 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在互负义务而又无先后履 行顺序的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合 同义务时,可以拒绝对方履行请求的权利(2) 后履行抗辩权,即互负义务而又有先后履行顺 序的合同中,后履行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合同 义务时,可以拒绝对方履行请求的权利。(3) 不安抗辩权,即在互负义务的合同中,应先履 行合同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财产显著
在本案中,米勒需要凌晨3点开车去上班, 经常一天要在底特律高速路上奔波150多英里, 如果他的汽车轮胎一大早在高速路上坏了,又 没有备用轮胎的话,他会被危险地困在高速路 上,直到天亮才有人救助。因此,缺少备用轮 胎严重贬低了汽车对米勒的价值,而米勒发现 备用轮胎欠缺的第二天要求道奇公司弥补,公 司是有机会及时弥补的。所以,道奇公司的行 为构成根本违约,米勒有权利解除合同。
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的行为(P333)。
在本案中,B公司并不是真正想与甲公司订 立合同,而是假借订立合同阻止甲公司与A公 司订立合同,显然,B公司对合同最终未订立 存在恶意,其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故甲公 司有权起诉B公司。B公司由于恶意地违反了先 合同义务,致使甲公司未与A公司订立合同, 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其行为符合缔约过失责 任的要件,故B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 责任。

第六章 合同法(练习题)

第六章 合同法(练习题)

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第六章合同法一、判断题:1、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既可以在生效前撤回,也可以在生效后撤销。

()2、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原则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和补充。

()3、依法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合同无效。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的,不得因此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5、管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合约,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世戈教的,否则违宪。

()6、合约中签订合同存有违约金的,损失需用违约金补偿而不另行索赔。

()7、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8、当事人对合同中的债务是须绝对的和无条件地履行的。

()9、第三人在当事人的合约履行职责中没单一制的法律地位,只纯粹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无法主张或分担违约责任。

()10、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适用《合同法》的是()。

a、婚姻关系协议b、领养关系协议c、抵押合约d、买卖合同2、如果()的内容合乎要约收购规定的,视作要约收购。

a、拍卖广告b、招标广告c、招股说明书d、商业广告3、甲、乙订立买卖一幅国画的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缔约责任:()。

a、甲方到期拒绝付款b、乙方到期拒绝交付该国画c、乙方国画被盗后,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致使到期不能交付d、甲方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解除合同4、分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

a、继续履行b、赔偿损失c、采取补救措施d、支付违约金5、下列不属于衡量合同是否生效要件的是()。

a、当事人意思则表示与否真实b、当事人与否具备适当的行为能力c、犯罪行为内容与否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d、《合同法》规定的合约主要条款与否具有6、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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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 1.时间 • 在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但当 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 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 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 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 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 合同订立是缔约方为达成协议而进行的接触、谈 判磋商、达成合意的全过程,是动态行为和静态 协议的统一。 • 一、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 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 (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 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 的方法。
• (二)合同的分类 • 1.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而分类, 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 2.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 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 必要而分类。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4.按照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 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 式合同 • 5.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 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 6.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而进行的分类,分为 主合同和从合同。
• 三、可撤销的合同 • (一)概念与特征 • 概念: •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或对其内 容进行变更的合同。
• (二)种类 •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 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重大误解而作出 意思表示 • 2)必须是对合同的重要内容发生误解 • 3)误解系因表意人自己的过失所致 • 4)行为后果造成了表意人较大的损失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 一、合同的生效 • 合同的效力即是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 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 的法律约束力。 • 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就合同 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合同的有效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能够产生 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 • 合同生效则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 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 2.地点 •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 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 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四、缔约过失责任
要约人(offeror) 受要约人(offeree)
• 2.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 即要约应包括准备签定合同的主要条件。 (2) 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 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是希望他 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 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 诺的以外,为有效承诺。
3)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 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 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 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对不同的合同,规定了不同的生 效情况: •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有效的合同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 •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即主体合法; • 2)意思表示真实; •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后生效。 • 3.当事人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 件或约定附期限。
• 二、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 行效力的合同。 • 无效合同当然、绝对、自始的无效,国家 不予承认和保护。
• (二)种类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第三人利益。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主体 (2)行为人须有恶意且存在意思联络 (3) 须有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受损之后果
• 2.显失公平的合同 构成要件: • 1)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失去公平 • 2)显示公平的状况在合同订立时即已形 成,而非合同履行时才形成
•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 同。
• 1)欺诈,指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以使他人产生误解,进而作出意思表示。 • 2)胁迫,指采用能对他人产生精神上、情绪上 或其他主观或客观情势的紧张、恐惧等压力,而 迫使其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 3)乘人之危,指一方利用对方陷于危难境地之 事实,为自己之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不真实 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2)要约撤销(revocability)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 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 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6.要约的失效 •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三)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 (2)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 面对面或以通讯设备交谈达成协议。 (3)其他形式
• 二、合同的订立方式 • (一)要约(offer) • 1.要约的概念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在商业贸易中也称为发价、发盘、报 盘。
②格式条款中的免责规定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 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 损害的免责条款。 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规则: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 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 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 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3.承诺的效力 1)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 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 诺的除外。
• 2)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为新要约。

迟到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交错的要约”
• 4.要约的法律效力 • 1)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要约 人要受到要约的约束。 • 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受 要约人具有了承诺的资格。
• 5.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撤回(withdrawal)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 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在通常情况下,要约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也 可以向不特定的相对人提出。 • 《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 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 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 约。
• 3.要约的生效时间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特定系统接 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系 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末指定特定系统 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 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 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 起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 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为无效的 合同。 • 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欠缺。
• 种类:
• (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 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 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 为人承担责任。 •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பைடு நூலகம்经权利人追认 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 同有效。
• (一)概念 •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诚信 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 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法定情形 1.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 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撤销权消灭 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 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四) 法律后果 • 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 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 款的效力。
第六章 合同法
Contract Law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
• 2.特征: • 1)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 2)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 法律行为 • 3)合同均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 • 4)是债的的发生根据之一。
• (二)承诺(acceptance) • 1.承诺的概念 • 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如由代理 人作出承诺,则代理人须有合法的委托手 续。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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