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式司法的提出,以法官被捅和“扶不扶罗生门”为视角》读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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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讹事件看法

扶老人被讹事件看法

扶老人被讹事件看法篇一:扶不扶老人相关评论相关评论最近被别人教训说,当看到老人摔倒的时候千万别去扶,否则会给自己找麻烦的,很多人这么说,到底是什么让大家对一个摔倒的老人有如此道德顾忌?先来细数一下近年来老人摔倒的事件。

20xx年11月的彭宇事件像是老人摔倒案的开端。

彭宇将被人撞倒后骨折的老人送进医院后,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他是“肇事者”,在一审时法院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45876.6元损失赔偿。

此案在08年二审时和解。

20xx年11月14日,重庆初二学生万鑫扶起摔倒的老人,但老人及其子女称其是肇事者,起诉并要求其父母赔偿。

一审时多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驳回老人诉讼请求,老人不服上诉。

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

20xx年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称司机为肇事者,看了录像后,才真相大白。

20xx年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当他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反被婆婆称是被他的电动车撞倒。

而之后民众对老人摔倒的反应是什么呢?20xx年末福州一位八旬老人摔倒路边,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

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20xx年1月10日早上,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许大妈去菜市场途中摔倒。

当她向周围的人投去求助的眼神时,却无人愿意上前搀扶。

最后,她不得不用了很多时间才自己挣扎着站了起来。

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路上长达半小时,多名行人路过却无人帮扶,老人最后被救起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讹人!”从彭宇事件到老人猝死事件,让每个人都觉得心寒,无论在这场道德与非道德,正义与非正义的较量中谁输谁赢,结论都直直指向了社会道德的沦陷和人与人存在的信任危机,让我们不得不对自己要实行的道德行为做一番深切的思考,老人摔倒,到底是扶还是不扶?在我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必须扶。

关于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通用22篇)

关于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通用22篇)

关于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通用22篇)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尤其作为作文里的重要分类的议论文,议论文的语言讲究抽象性、概括性和严密性,表达要求准确、鲜明。

这类型的作文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篇1“扶不扶”这个社会问题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然而这问题已经是从06年便开始困扰着大家。

好心人扶起老人,不料被老人反咬一口成为了推到老人的罪魁祸首。

这简直是千年冤案,让大家人心惶惶。

好心一点的人呢便也是想尽办法证明不是自己推到的老人再扶起老人,比如找路人作证等等。

而还有一些人呢,为了不引火上身,果断忽略了倒地的老人。

现在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大家“扶不扶”的问题了,连网络上都以此事来开玩笑。

比如:一个年轻小伙看着摔倒在地上的老人,年轻小伙走过去,问老人,“老人家,我每个月工资不到2000可以扶你么?”老人一脸深情的说:“小伙子,你走吧,我再等下一个人。

”网络上都在讽刺着这扶不扶的恶劣现象,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作为?这个世界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家园,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应该和平共处不是么?想象一下,你在街上看到老人摔倒你不愿去扶起,倘若有一天,你的父母摔倒在地,你难道不希望别人会扶起他们?我们都应该将心比心,你今天扶起一位老人说不定改天就会有别人扶起你的父母。

而老人们也不再诬陷好心人,这世界将会多美好?社会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来让社会变得更美好!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篇2六年级要组织一场辩论赛,主题是如今最热门的话题:“假如一个老人倒在地上,你是扶还是不扶?”要求一个班级选两个同学参加辩论赛。

六(3)班的班长凌清竹和语文课代表连影一起被老师和全班同学推举出来,他们将和六(4)班同学组队。

抽签的时候,他们抽到了反方:“不该扶”。

如期而至的辩论赛进行得十分激烈,伴随着主持老师的一声“结束”,反方队员的亲友团欢呼起来——反方胜了。

关于扶不扶问题的道德讨论 共24页

关于扶不扶问题的道德讨论 共24页
豆瓣网友的意见
陈子兔:想扶不敢扶。
毛毛的小白:我不能操纵别人的想法 和作为,但我至少做到不被环境影响, 做自己觉得对的事。
冰凌水瓶:其实很多人想扶的,但是 对法官以及老人的子女太没信心了。 不过,我想我会先拍照,再拨110说明 情况,然后过去扶吧。唉,好复杂……
“不扶”与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背道而驰,人们 的行为似乎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实际上,“扶不扶”远不止是居高临下的道德话题,更是切
切实实的技术问题。
来自深圳市急救中心的抽样数据显示,2019年4月10日至4 月19日短短10天内,“120”一共接报14例中青年猝死病例,其 中男性12名,女性2名。年龄最小的才22岁。而发现这14例猝死 病例的大多数是路人,报警原因多为“看见有人晕倒”。
2019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 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 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 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 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2019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好人网首届“搀扶老 人奖”评选结果在当天正式揭晓。
爱 莫 能 助 。
救普知识及率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法国的急救培训普及率为其总人口40%,德国更是高达80%。而据 中国红十字会的统计,截至2019年初,全国培训合格的救护员仅有 1000万名,尚不足全国人口的1%,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一些医护人员告诉记者,每当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 大多是围观者多,但施救者少,面对突发情况,不少群众也是有心
是什么导致了这一情况的发生? 有人倒地了却如此少人伸出援手 是怕承担责任? 是习惯于冷漠与无视? 还是只是缺少急救常识?

“扶老人”反思

“扶老人”反思
(一)反咬农夫的蛇,时有出洞 自南京反诬的“徐老太”横空出世后,各地纷纷上演“农夫与蛇”的故事,而各地媒体 无不添油加醋,皆以“彭宇案”相匹配,加剧社会道德的失血。笔者以时间为序,罗列一排, 述而论之,绝对触目惊心: 1、天津许云鹤案: “4、5 米远,倒地定然受其影响” 2009 年 10 月 21 日上午,天津市民许云鹤与王秀芝老太太之间发生了纠纷。年近 70 岁 的王老太称自己被许云鹤驾车撞倒在地;许云鹤则认为自己并没撞人,他主动停车,下车搀 扶,是助人为乐。2011 年 6 月 16 日,与南京鼓楼区法院如出一辙, “伟光正”的天津市红桥 区法院下发判决书, 判许云鹤赔偿王老太 108606 元。 判决书中说: “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 4、 5 米远,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 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影响” 。此案再证了“助人为乐”有风险,出手须谨慎! 2、重庆万鑫案: “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2009 年 11 月 14 日,重庆初二学生万鑫扶起摔倒的张老太,但张老太及其子女坚称万鑫 就是肇事者,起诉并要求其父母赔偿 3 万多元。一审时有多名证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也驳 回张老太诉讼请求,但是老人不服继续上诉。直到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了。经历此案, 比较开朗的少年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下滑,并哭问父母“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来 源:2010 年 11 月 14 日《重庆晚报》 ) 3、辽宁樊光案: “说句对不起就这么难吗?” 2011 年 3 月 20 日下午,辽宁省朝阳市 62 岁老人石秀春被摩托车撞倒后,路人樊光好心 拨打 120 求救。事后,石老太家属认定樊光是肇事者,甚至石老太及其家属在见到樊光面后 大打出手,双双受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樊光只得举牌求线索,幸好在视频证据面前, 警方最终认定了樊光是清白的。然而夸张的是,石老太及家属竟然大闹朝阳市交警支队事故 处理大队, 就因为处理大队找到了证明樊光无辜的视频。 讹人不成, 便找出具证据的人泄愤, 实在令人无比心寒! (来源:2011 年 4 月 8 日《辽沈晚报》 ) 4、江苏殷红彬案: “被撞头发晕,却能清楚地记得车牌号?” 2011 年 8 月 27 日,江苏南通警方接到报警,一位老人一口咬定一辆大巴车将骑三轮车 的她撞倒后逃逸。但南通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大巴车驾驶员殷红彬所述与老太太所描述的情 况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开车行驶中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 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当时,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 事。口说无凭,难洗其诬。不幸中的万幸,大巴车上安装的监控录像系统还原了事情真相, 还了殷师傅清白。此事件若无视频证据,殷红彬绝对也是彭宇和许云鹤同样的下场。 (来源: 2011 年 8 月 30 日《现代快报》 ) 5、武汉胡师傅案: “如此冤枉好人,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2011 年 8 月 28 日下午, 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 看到一位婆婆在避让其他拥挤车辆往后退时,不慎摔倒在地。他见状赶紧扶起婆婆,不料婆 婆一口咬定是他的电动车撞倒了她。她的右肘有点破皮,并称身上有点痛,胡师傅一点办法 都没有, 便想赔 200 元了事, 但手里没那么多钱。 在现场的 3 名目击者均为胡师傅打抱不平, 甚至与胡师傅素不相识的陈老师掏出 80 元想帮他了结此事, 却遭到目击者舒女士的极力反对,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蜿蜒山路上的法官精神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虽简单,但却十分感人。

故事发生在滇西北山区。

主角是泥腿法官老冯、因学历原因最后一次工作的杨阿姨和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岗位上的阿洛。

由他们三人组成的马背场,从心胸狭窄的小路一路走来。

其实,应该叫鸡肠道,从鸡头村开始,到鸡肚子村,最后到鸡尾村。

行进的路线如此戏剧,按老冯的话说,每次完成这条线路,都觉得自己像一泡鸡屎一样拉了出来。

电影里多次萦绕山间原生态的民族歌声、随山路颠簸而晃动不止的镜头、演员们有些木讷、呆板的表演,让导演刘杰自己都笑称**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影片的剪辑师更是这样评价:不用任何技巧,无论摄影还是叙事,都是最原始的。

讲故事就是单线条平铺直叙,什么插叙、倒叙、循环叙事这些全都不玩,老老实实讲老冯的一个星期。

摄影上,我不同意用任何广角镜头,人的视角该多少,摄像的视角就多少,俯拍追拍都不用,只用自然光,单一的平视视角。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就是这样一杯纯净的白开水,却征服了挑剔的评委,无声无息地夺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隐喻如此美好影片中关于国徽的七个情节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处,大学毕业后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往马背上绑东西,一个说不上是什么日用品的大物件,被他绑在了国徽上面,正好遮住了国徽,老冯非常生气,立刻将那个大物件重新安置了地方。

第二处,要**了,老冯让阿洛就地取材,将国徽挂在柴火垛上,他上下左右校正国徽端正度的认真劲,带着些许骄傲。

第三处,夜宿摩梭老大妈家,由于阿洛疏忽,没有将国徽从马上卸下,半夜马被偷了,国徽也没了踪影,老冯跳脚大怒,痛批了阿洛,自己也像丢了魂似的局促不安,说出了国徽丢了,还要啥子脸的狠话。

第四,草海发现国徽,老冯直接去拿回来。

他完全忘了眼前的草海是一个大嘴巴的血盆。

如果不是杨阿姨及时劝阻,悲剧就会上演。

五是老冯让摩梭人想办法找回国徽。

他们问是金、银、铜还是铁。

东施效颦观后感优秀范文800字

东施效颦观后感优秀范文800字

东施效颦观后感优秀范文800字《东京大审判》在一种沉重而肃穆的气氛中缓缓揭开了序幕,黑底白字,简洁而富有历史的韵味,主人公有力而深沉的叙述。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东京审判观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东京审判观后感1“每个中国人必看的一部电影”《东京审判》,这部110分钟的电影控诉那些真实的历史画面,但由于它所叙述的史实和演员们出色的表演,《东京审判》不失为一部历史大片。

以审判二战时日本战犯为题材的《东京审判》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法国等11个国家的法官对28名甲级战犯长达2年的审判过程。

影片的结尾,各国法官在量刑问题上产生很大分歧,中国法官梅汝璈从法律角度痛斥了日本战犯大肆掠夺中国资源以及违反人道的滔天罪行,在投票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时,终以6比5的票数将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7名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这部戏很多镜头都让我难以忘怀。

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开头,是因为法官的座次问题,梅汝敖坚持一定要按日本签定投降书的顺序排列法官的座次,因为这关乎这中国的尊严,这是一个中国人的坚持,铮铮铁骨,义正词严,最终,法庭只能对梅汝敖说:你成功了“中国会因为有你这样的斗士而自豪!”梅汝敖回答到:“我不是斗士,我是法官,中国的法官”这句话让我震撼,它表达了一个中国人的自豪和自信,让我为中国有这样的一个法官而感动。

在法庭上,第一次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进入法官问讯时,东条英机、板垣真四郎等战犯却异口同声地说道“我无罪”。

这是无视国际法律、无视人道主义的军国主义表现。

在审判过程中,东条英机、板垣真四郎等说,“我们出于同情和友谊”,“我们是热爱和平的日本人”,“我们是自卫战争,不违反国际法的战争”,“日本没有侵略满洲的任何行为”。

更加令人痛恨的是,在抗日战争中,日本竟杀死了二百零一万五千多个中国人!第二次让我震撼的是当进入判决阶段时,梅汝璈慷慨激昂的讲话,紧揪住了我的心。

11个法官有序的报出意见,随着最后一个“赞成”漫天的乌云突然消散了,真有拨云见日,花开月明之感。

最新观拍案

最新观拍案

观拍案第一篇: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观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昨天晚上江西二套《拍案》报道了一则《扶不起来的老人》。

说的是深圳863公交司机见义勇为做好事反被讹诈的事件。

某日司机陈师傅将车停靠站台等候上下车乘客,在车子启动之前看了一下反视镜,发现有一老人摔倒在站台的台阶脚下,这时陈师傅毫不犹豫走出驾驶室将老人扶起来,看到老人摔得不轻,遂将老人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并且自己掏了2千元钱为老人办了入院手续,等到老人的家属到医院后司机将要离开时,却被反咬一口说是司机在关后门时夹到了脚跟因此才摔倒的,提出要司机负完全责任,当时司机苦无证据,有口莫辩,才回到单位后的几天时间里,伤者家属天天到司机单位吵闹,提出要司机要拿3万元交医院手术费,面对此事,司机心里压力特别大,只好报警求助,警察通过调取站台附近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实真相,监控视频清楚显现,是老人在踏上台阶时不小心摔倒的,于是警察将视频送到医院让受伤老人和他儿子看,本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证明司机是清白的,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老人及她儿子在铁证面前仍睁着眼睛说瞎话,一口咬定就是司机造成的,并非要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不可。

调解毫无结果。

再说公交公司,在得到公安调查定性的结论后,对陈师傅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召开了表彰大会,号召全体员工向陈师傅学习,还给予了3000元奖励。

事已致此,真相已明,铁证如山,但受伤老人及家属还是不予承认是自己摔倒。

面对这等无赖,明知是讹诈,公安皆怎么作为?我们并没从电视中看到法律应采取的有效措施,记者也没向观众作进一步交待,却是不了了之,让观众十分寒心和气愤,我想今后再有老人摔倒路人还敢扶吗?这个事件给人的教训太深刻了!我们强烈呐喊,对这样的无赖和讹诈行为必须绳之以法,以平民愤。

好人受讹诈,法律应该是坚强的后盾,惩治邪恶,匡扶正义,要彰显公安司法的威严,否则,好事今后还会有人敢做?报道中的此案,记者或节目主持人不仅要告诉人们案情的事实真相,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报道弘扬正义,鞭笞邪恶。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5篇范文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5篇范文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马背上的法庭,驮起传递中国司法的温度的重担,在社会主义司法进程中,深深刻下“人民”二字。

巡回审判工作的新发展,也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一】不拘一格的名字,还让我误以为是法国电影呢?中国人咋的也能如此诗意?看完整部故事后,却再也难说是诗意或浪漫,而是纯粹和艰辛。

初看海报,我也误以为这是日本二战后的生活纪实片,酷似日本人的头像,加上呐喊的表情。

还是说故事好了。

“在云南西北蜿蜒的红土路上,缓缓的走过来这样一支队伍:五十几岁的法官老冯,即将因政策变动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第一次下乡参加马背法庭的彝族大学生阿洛。

队伍的最后,是他们的特殊成员——一匹老马。

在普米族的山寨,老冯热心的处理了猪拱罐罐山的事件,在摩梭人的沼泽,阿洛因为不甚,丢失了象征国家权利的国徽,老冯一行人求助当地的女长老,终于找回了国徽。

最后,他们走到了阿洛新娘子的家乡……在这里,因为一个意外发生的小案件,他们的命运和情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由于和老冯的见解和看法的不同,阿洛带着新娘子逃跑了,背叛了这条在他看来没有前途和希望的路。

退休的杨阿姨留在寨子里了,失去了相濡以沫的伙伴,忽然衰老的老冯一个人走上了那条孤独的路……”有人说这部电影可以载入中国电影史册,我赞同。

其一,是反映我国基层法制战线上的纪实片,真实记录反映了西部地区偏远山区,村民对于法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萌动,深刻反映了我国的法制史;其次,拍摄手法原生态,展现了彝族以及以走婚为主要形式的民风民俗;如果,你是一名依然在关心着国家建设发展前进的人,那么你应该看这部电影,从村民的质朴的眼睛中,我们将获取前行的动力;如果你是一名知识分子,你应该看这部电影,因为关心本身就代表着知识分子的一种姿态。

2023最新-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优秀9篇】

2023最新-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优秀9篇】

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优秀9篇】老人摔倒了,是扶还是不扶?现在最热门的话题也莫过于此。

很多人发表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说扶,有人说不扶,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里是可爱的小编为家人们整理的扶不扶的个人看法议论文【优秀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扶不扶议论文作文1100字篇一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

——题记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讲到了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

在今天的节目中,主人公是一位大客车司机和已经81岁高龄的老奶奶。

片中,8月28日大客车司机殷红彬叔叔驾驶大客车路过立交桥时,看到一位老奶奶倒在桥上,于是就靠边停车,好心将老奶奶扶了起来,结果却被老奶奶说成他是肇事者。

万幸车上装有摄像头监控,又找到了车上乘客的证词,最后才还了司机叔叔的清白。

看到这里,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假如你碰到这样的老人,你扶不扶?”我很干脆地回答:“扶!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妈妈又问:“假如老人说是你肇事怎么办?”“那我就先打110和120,然后找来一些人一起扶,也可以互相证明。

”妈妈又问:“假如周围没有人,你怎么办?”“那我还是要先救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可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呀!”“冒着很大的风险也要扶啊!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要是老人摔倒,大家都不扶,那该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啊!再换位思考一下,我也有老的一天,假如我也摔倒了,旁边有人看着,却不扶我起来,那该是多么的寒心啊!再说了,也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冤枉人的,一个人不能代表所有人。

”妈妈听了我的话,赞许地点了点头。

节目中讲的一些真实的故事,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思考。

有一位年轻人因为扶老人不周,导致了老人的死亡,他心里十分内疚,曾经四次登门,要求赔偿老人家人,均被拒绝。

老人的家人拒绝的理由是,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

有一位小姑娘和一位阿姨帮忙吧老人扶了起来,并送往医院,旁边有些人还劝阻他:“你现在扶了,到时候老人赖上你该怎么办?”可是小姑娘不听,把老爷爷送往医院以后,又通知了家人。

观《南平红荔》有感

观《南平红荔》有感

观《南平红荔》有感“少年审判庭就是一座桥,我们要让这些孩子从这座桥上过去,穿过他们人生的障碍,不掉下水。

”观看电影《南平红荔》时,庭长詹红荔同志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着。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詹红荔法官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芙蓉,倾心帮扶挽救失足少年,用自己的职业操守维护了一方少年的心灵净土,展现了新时期法官的精神风貌。

影片故事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教育意义深刻,全面阐释了法律无情人有情的大爱涵义。

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个冷酷无情地对犯罪者惩治宣判的地方,然而詹红荔法官让我对司法部门和法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充满敬仰的同时,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生活中每一个生命都是需要用心去呵护的,就算是犯了罪过的人也不例外。

廊桥、山路、村庄、豆腐铺处处都有詹红荔法官忙碌的身影。

正是詹红荔法官的无私奉献与关爱,才让一个个犯过罪的孩子有好的归宿,找回一度丧失的自我,将更多犯罪止步法庭之外。

詹红荔法官走过的一座座乡村廊桥,同时也是她为失足孩子们架起的一座座心灵之桥。

詹红荔法官认为少年审判庭的特殊性在于审判和惩罚并不是目的,因为孩子们今后的路还长,最重要的是如何引导他们脱离歧途,走上正道。

所以她在对待少年犯这个特殊的群体时,总是能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

正是这种大爱无声的境界,正是这种人间最真挚的感情,让詹红荔法官在工作中不知疲倦,充满激情,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失足的孩子,让他们折断的翅膀再次愈合,从而得以展翅高飞。

当一个人怀着高度的责任感去面对一份工作时,他就是一个具有高尚情操的人,就是一个值得人们爱戴的人。

看完电影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整部电影的构图取景既漂亮又饱满,特别是在群山环绕下的乡村田野之间,处处透着雄壮和秀美,而“糖桥”的首尾照应更是整个主题的点睛之笔。

但最浓墨重彩的无疑是法官詹红荔这个主角了。

在我看来,整部电影一共分为三条故事线,依次为:詹红荔作为延平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的工作始末;那些曾经犯过轻罪,却受到社会各处压力的孩子们;詹红荔在脱下法袍之后,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的心路历程。

[转载]扶不扶是法官愚蠢判决引发的道德危机(大爱无疆)

[转载]扶不扶是法官愚蠢判决引发的道德危机(大爱无疆)

[转载]扶不扶是法官愚蠢判决引发的道德危机(大爱无疆)博友四大山人问我老人摔倒扶不扶,万一老人告到法院,又没有任何证据的话,法院会判谁赢?大家知道,这是个老问题,自从南京彭宇案开始至今,也有七八年了,许多媒体都发起过“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大讨论,就连央视也不例外,在我的印象中,央视起码发起过两次,还不包括在新闻中的零星报道和评论。

说实在的,对于这些所谓的讨论,我基本是看了标题后就不忍心看下去,怕会引起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如果说央视发起“你幸福吗?”、“你爱国吗?”等之类问题还可以让人理解,毕竟是主子养的,讨好主子,为主子脸上添金也说得过去,而发动“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大讨论,我觉得是把无良、脑残发挥到顶峰级别了。

按此程度发展下去,说不定哪天会发出“父母该不该赡养?”、“孩子该不该抚养”等讨论,把人类乃至在动物界都是最基本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放在桌面上辩论,估计也只能发生在特色中国的特色媒体上了。

回到问题的始作俑者——彭宇案。

至于彭宇与老人是否真的相撞了,我们不讨论,我关心的是当时法院在审案时的争论焦点、审理认定结论以及判决结果。

当时争论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二是:应赔偿的损失数额。

最后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

但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判决结果一出来,舆论顿时哗然,“扶不起”、“不敢扶”、“扶一次,宝马变宝来”、“不是哥不想扶,而是哥不是土豪”等等成为网络上的热词热句,直至去年的春晚都把扶不扶的问题搬上小品舞台,引发了公众对社会公共道德的质疑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在这场道德危机中,媒体扮演着很不光彩的角色,为吸引眼球,不负责任地扩大、转移事情本来面目的报道,起得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法官的愚蠢和短视引起的,说的稍微好听点,是犯机械化的教条主义错误,没有理解法律精神,盲目引用法律原则做出一个愚蠢判决。

马背上的法庭法律角度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法律角度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法律角度观后感第一篇:马背上的法庭法律角度观后感《马背上的法庭》影评《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讲述了我国西南山区法院巡回审判的故事,以老冯、杨阿姨、阿洛三个人物的视角来叙述,我认为与其说该片是一部电影不如说是一部反应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关于法制的一部纪录片,因为该片比较客观真实的反应了我国广大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的法制建设、法制观念、法制水平落后的情况。

看到这样一部电影对于我自己来说是心情比较沉重的,原因有两点:其一是我国的法制建设水平在很多地方还严重滞后,对于我们法科学生来说是一个很现实的挑战;其二是我来自滇东北山区,曾有过一次随着在法院工作的亲戚一起下乡巡回审判和调解的经历,有很多情形非常相似。

电影中的几个主人公我相信在现实当中是有原型存在的,并且在我国西部落后地区可能普遍存在。

其中老冯所代表的是能将国家法律与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相结合解决纠纷矛盾的乡村派法制工作者;杨阿姨所代表的是我国长期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法制一线的工作人员,虽然其业务水平不高,但是却在贫困落后地区法制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我们是不能忘记这些人的;阿洛代表的是我国在新时期通过正规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但是其实际司法经验不足,是一名坚持奉行书本知识的学院派法制工作者。

影片的主题主要在表现乡村派与学院派的思想碰撞;国家法律在实际运行中的效力;法律与传统习惯之间的关系;法与情的关系。

很多法社会学家主张法律应该分为书本上的法与运行中的法,我认为影片中的阿洛所坚持的就是书本上的法,其对于法律的理解完全依据国家所制定的法,在司法实践中也倾向于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法律进行,这在影片中所描写的猪拱罐罐山事例表现最为明显。

但是阿洛忽略了一个问题,书本上的法在运行中是不一样的,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法律实际执行效果往往不如立法者预期的好,运行中的法律效果可能会打折扣,如果依据阿洛的观点对该案例不予受理,这样一方面是很好的坚持了法律的规定,但是这样操作的社会恶劣影响是非常大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冲突和矛盾。

观《马背上的法庭》有感

观《马背上的法庭》有感

观《马背上的法庭》有感《马背上的法庭》源于云南省西北部宁蒗县法院基层法官的真实故事。

影片一开始就告诉我们“在云南西北部的山区,山路险峻,道路崎岖,地广人稀,散居着十几个少数民族”。

为解决此处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纠纷问题,马背上的法庭就产生了。

影片中,老冯、杨阿姨和阿诺组成一支流动的法庭队伍。

影片通过几个案子,反映了法制在中国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执行的困境,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基层法官对工作的无私奉献,以及国家法律制度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

影片中,法庭第一次出现是这样的:国徽挂在墙上,原被告双方的桌子上各贴着一张字条“原告”、“被告”。

很简陋的法庭。

这从一方面反映了云南少数民族边远地区贫穷落后的状况,又从侧面反映了此地区打官司难的局面(所以才会出现马背上的法庭,亦称流动法庭)。

两妯娌因为分家和一个酸菜坛子而闹上法庭。

但在法庭上,两人一直沉默不语,事情在法庭上没法解决。

之后冯法官在两妯娌家摔了酸菜坛子,各赔2.5元,再加上杨阿姨的劝说,此事才解决。

这个案子,让我们看到有时用法律是不能解决家庭纠纷的,有时要动用法律之外的手段。

另一方面,也让我们看到冯法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官。

影片中,一个村民被拱了祖坟,要求另一个拱了他家祖坟的村民赔偿两头猪和一场法事,阿诺根据其所学的法律知识不作处理,结果那两个村民各找了人,差点打起来。

冯法官最后作了个判决:那个村民赔一头猪给被拱了祖坟的村民,并赔一场法事。

但拱了别人祖坟的村民不让被拱了祖坟的村民将猪拉走,理由是祖先托梦说的。

最后是冯法官将猪拉到被拱了祖坟的村民家里,此事才解决。

按照法律来说,阿诺的做法并没有错,就像他说的“是猪拱了祖坟,损失又不大,没必要赔偿,做法事是封建迷信的事情,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冯法官并非不懂法,他这么处理考虑的是如果此事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一场刑事案件,会丧失少数民族人民对国家司法的不信任。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国家法律制度与少数民族的习惯法的冲突。

在处理两者冲突的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制定,2004年修正)第4条第4款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那么可以理解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就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或者是遵循民法上说的“公序良俗原则”。

王琇玮——思修课讨论课感悟《扶不扶》

王琇玮——思修课讨论课感悟《扶不扶》

王琇玮——思修课讨论课感悟《扶不扶》第一篇:王琇玮——思修课讨论课感悟《扶不扶》关于“扶不扶”及相关问题思考2006年11月20日,江苏南京,彭宇案开庭。

一审判决彭宇赔偿受害人百分之四十的损失。

彭宇不服判决结果,上诉,同时联系媒体声称助人反被讹。

媒体迅速跟进,一时间引起全国热议。

至此,一场声势浩大的道德审判正式拉开帷幕。

有人说,这是社会道德滑坡的征兆。

彭宇案后,相继有多地发生类似事件,缺少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让案件审理屡屡陷入僵局,进退维谷,更有小悦悦事件给人心致命一击。

网络上世风日下呼声愈演愈烈,猜忌、怀疑、不信任成了社会普遍问题。

一切的发展都似乎符合当初的预言,大有类似“丁蟹效应”的“自我应验”趋势。

于是,号召国民提高道德修养,批判社会风气,指责道德沦丧,一切似乎都变得合情合理。

然而,这究竟是真的预警还是一次夸张报道带来的负面作用?作为一切的起源,彭宇案事实到底如何,众说纷纭中,已无人在乎。

人们一味相信着媒体,相信着这是一个被救助者对救助者的以怨报德的故事,是道德滑坡的“代表作”。

然而是时候让真相如同当今的流言一般广为人知了。

彭宇案于2011年终审,彭宇承认与原告徐寿兰发生碰撞,经过法庭调解,最终双方和解。

这一场被称为“道德滑坡的征兆”的案件,其实只是一场巧合诸多的乌龙。

然而在媒体的刻意炒作下,我们记住了彭宇的冤屈,高喊着人心险恶、人心不古,犹豫着对需要救助的人的救助,却丢失了最终的真相。

因此我认为,彭宇案不是道德滑坡的罪魁祸首,真正的幕后黑手是刻意炒作不正确事实并且没有更正事实的诸多媒体,而他们的帮凶,则是未经查证就轻信媒体的我们。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飞速,可还是逃离不了老祖宗所谓的“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的预言。

彭宇案的一审被广泛关注,可是决定了最终事实的终审却鲜少有人问津,因为人们早已经扛着道德沦丧的大旗在阳光下吼叫,哪有时间和心思去关心一个“开路的小兵”最终的结局。

我们只是一味地责怪老人讹人,一味地哀叹好人难做。

读《扶不扶老人集社会双重焦虑》后感

读《扶不扶老人集社会双重焦虑》后感

读《扶不扶老人集社会双重焦虑》后感摘要:救死扶伤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但近年来社会对是否救助跌倒老人这一事件争议颇大。

针对路人扶不扶摔倒老人,腾讯网民起了投票,近13万名网民参与。

其中62.54%的网民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33.45%的网民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做决定,仅有 4.01%的网民觉得,应该扶老人,认为“这是起码的公德”。

多数网民普遍担心被赖上,后悔都来不及。

关键词:救死扶伤投票赖上后悔一、对“彭宇案”的看法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赔偿40%损失费计45876.36元。

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上医院的行为纯属做贼心虚。

曾经,救助被撞、摔倒老人被视为一种壮举,必会被大家冠以有美德、良知之士的美称。

但是一个又一个“彭宇案”的翻版,再次伤害了公众早已千疮百孔的良知。

于是,当我们遇到老人摔倒时,因怕变彭宇第二,不敢上前扶起老人。

最终导致尊老爱幼、救死扶伤这种传统美德变成了人与人的不信任,由义无反顾变成了退避三舍。

行善还有诸多顾忌,不得不说是社会的悲哀。

但是,我觉得“彭宇案”的不公不应模糊我们的社会良知,“彭宇案”不应成为贴在社会良知身上的魔咒,更不能泯灭人性应有的光辉。

众所周知,美德张扬下的社会充满人性的温暖,人类在这种具有人性温暖的世界里不断前行。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坚定扶危济困的信念,这不仅是美德和良知的要求,更是为了保证我们生存的世界充满温暖和爱。

对于义无反顾伸出援手的他们,我们应该给予无私而热烈的掌声,给予那些曾因之遭遇冤屈的人真诚的喝彩。

此外,国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以惩治讹诈行善者的不道德者。

社会上总有一些道德沦丧者,利用他人的善心以致富。

马路扶人别讹感想

马路扶人别讹感想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把我扶起来吧!别害怕,我不讹人!”——说话的这位老大爷姓康,今年78岁,前两天,他一个人出来溜达,在过马路时不小心摔倒了,焦急万分的老人怎么也爬不起来。

一辆辆汽车擦身而过,就这样半小时过去了,终于,一位好心的的哥王铁军将老人扶了起来,并且把老人送回了家。

老人上车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讹人。

4年前,南京一位老太太下公交车时摔成骨折,把年轻人彭宇告上法庭,但彭宇声称,自已不仅没有撞她,反而是搀扶好的人。

一个彭宇案,放大了一些人并不阳光的心理。

在实践道德行为和忌惮恩将仇报的天平上,利益成为了最大的砝码。

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把一次善意之举用经济杠杆去衡量它的价值?想想看,我们的父母可能有一天也会倒在路边街头,当韶华逝去,终有一天我们也需要别人的援手。

你愿意为这样的帮助付出多大的代价?深刻教训刘志伟表示,“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

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首先,应高度重视“彭宇案”反映的办案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法院调查的原始证据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发生相撞的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据此判决的结果是适当和正确的,二审之前当事人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

但案件审理中出现警方丢失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一审判决说理、表述不当等问题。

虽然相关人员在事后给予了停职、调离和警告的处分,但加强政法队伍制度建设和思想业务建设仍刻不容缓。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导作用,要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有机融入司法裁判全过程。

其次,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

“彭宇案”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00字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00字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00字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800字1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让我十分有感触的电影,且不说电影所获得的荣誉(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正式竞赛片)。

单就从电影本身出发,其深入中国的乡土题材,以及从小人物身上所折射出的时代大变革的视角都是我十分欣赏与喜爱的。

下面我来说说这部电影。

一、法律现代化任重道远电影第一幕第一句台词:“这次你提前离岗退养,是法官职业化的要求,相信你能理解,希望你站好最后一班岗。

”由此告诉观众这注定是一部意味深长、发人深省的片子。

几句刻板生硬的话却交代了一个发展变革的时代背景—法律现代化—政府为推进法治现代化,满足法律职业化的要求,通过政治命令,至上而下强制推行。

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权利被搁置一边,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杨阿姨被迫下岗,没有选择、没有争辩、没有反抗,唯有默默的忍耐与接受。

“站好最后一班岗”影片正好从这里开始。

镜头逐渐远去,在这个西南边陲的小镇上,人民法院的吉普车驶向村庄渐行渐远。

山路蜿蜒崎岖、九转回肠,汽车上下颠簸缓慢前行。

第一次走这条“送法上山”之路的阿洛也晕车了,看似普通的一次路途,开始就充满了艰辛。

我们从深层次理解,这条“送法上山”之路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作为现代法律典型代表的法学专业大学生的阿洛晕车不适,则说明现代法律在此水土不服,往下这注定是一条难走的路。

二、法官形象“你的脸面不值钱,你衣服上的天秤徽也不值钱啊。

”这是阿洛在看到老冯为原告牵猪后说的一番话,阿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接受了4年正规系统的现代法学教育。

在他眼里,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肃穆的,法官是威严的。

但在这次送法上山的过程中一切都与他所憧憬的相去甚远,失灵的法律,简陋的法庭,牵着猪子满街跑如乡野村夫一般滑稽可笑的法官老冯。

这时的阿洛内心充斥着茫然、失落、还有些许愤怒。

难道这就是法律吗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拥有2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法官,老冯依靠其个人的智慧而不是法律处理了许多棘手的案件,例如“摔坛子、买小猪”我十分敬佩老冯对工作的热爱和自我奉献的精神,但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得更长远些,冯法官今天可以花5块钱摔个坛子,150块钱买个小猪,或许他明天也可以这样做,可他能够几十年都如此吗那么试问如果以后没有人买这只小猪,同样的案件怎么解决表面上老冯看似把纠纷处理的妥妥帖帖,实则是将法律的现代化与落后的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掩盖住了。

五年级读后感作文读书体会600字

五年级读后感作文读书体会600字

五年级读后感作文读书体会600字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感动美国法院的爱心》,主人公是一位修鞋的老人。

这位老人在法院门外修鞋,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法院开庭,他就会随着人流进入法院,去旁听各种案件的审判。

一天,一个满脸悔意的年青人被带进法院。

老人认为这个青年又是一个在公共场所“酗酒闹事”人。

那是只需被告人委托别人交一小笔保释金,便可判一年“监外守行为”。

老人悄悄地问起他的犯罪经过。

青年诚恳而内疚地告诉老人,由于父母早已离异,他一直跟着爷爷过。

因喝醉酒打了人,他感到对不住年迈的爷爷,自己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又有一个很好的女友……说着青年泪流满面。

开庭时,老人从容地走向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做青年的担保人,保释青年出去。

法官想了想说:延期三周判决。

三周后,老人亲自陪同青年返回法庭。

这是老人说: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作证说: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作证,青年三周来滴酒未沾,一直勤劳工作,照料祖父,空余时间还去教堂做义工。

法官一见大喜,当场释放了青年,并象征性地罚了一美分。

青年从此变成了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以后的17年中,老人又为2千多人做担保,他的爱心改变了两千多人的命运。

读了这篇短文,我认为,老人宽容的爱最终改变了美国法律的历史,这是爱的伟大和它的神奇。

朋友,不要吝惜你的爱,奉献出来,你会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五年级看图作文冰糖葫芦我的最爱600字“卖冰糖葫芦,一元一串!”这阵阵叫卖声,把我从甜甜的梦里拉了出来。

我拉开窗帘向外望去,看到的是一个小车上的玻璃箱里那一排排晶莹鲜亮的冰糖葫芦,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往事。

那也是一年冬天,我从家出来,四处闲逛,看到一个老爷爷推着车子在卖冰糖葫芦,我走上前去买了一串,咬了一口,甜甜的,脆脆的,十分好吃,我不由自主地问:“老爷爷,这是什么地方的冰糖葫芦,这么好吃?”“孩子,这你不可以不知道呀,这是咱家乡的冰糖葫芦呀!”于是,我从那时起就知道了,家乡的冰糖葫芦是最好吃的。

那老爷爷还告诉我冰糖葫芦的制作方法:首先把山楂洗净,再把里面的籽拿出来,接着用签子把山楂穿成串儿,然后熬糖浆,最后把串成串的山查蘸上糖浆,并冻上,这样,冰糖葫芦就做成了。

“扶不扶”拷问人心和法治

“扶不扶”拷问人心和法治

“扶不扶”拷问人心和法治如果全国法院都对“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优势证据”规则有共识,以跌倒来讹诈的个案绝不会蔓延如此。

更有效的利器还在于,对业经证实的讹诈者加大惩处力度。

自“南京彭宇案”后,见人跌倒扶不扶俨然成了“全民大拷问”。

在不少“跌与扶”的纠纷中,被讹诈的好心人能得以恢复清白,多有监控的证明。

问题就在于:如果恰好事发地没有监控,或监控数据丢失了呢?从法律上来说,“好心人”本不需要四处求助、自证清白。

如果跌倒方主张撞伤赔偿,就应首先拿出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失具有关联性。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最基础的证明规则,它首先加诸于“主张方”,而不是抗辩方。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并不需如刑事诉讼一般,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

但在此之下,也应达到“优势证据”标准。

“你没撞人,为何要陪护送医?”这只是一种假设,而且是颇显偏执的假设。

如此反问,实在构建不起“优势证据”。

在跌倒还是帮扶无法查明、“事实不清”之下,不利的诉讼后果应由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充分的原告(赔偿的主张者)来承担。

任何法律,都不支持让违法者得利。

讹诈者明明没有任何证据,却非要将帮扶的好心人认定为责任人。

这在性质上已然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一些“跌倒者”不但虚构事实,且讹诈的金额巨大,理当严惩。

当然,并不是每一起讹诈都需要动用刑法来规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都可以成为遏制讹诈者的法律利器。

好心人往往不愿追究讹诈者的责任,是因摔倒者确有可怜之处。

但默认讹诈恶行蔓延,又是对全社会的不负责任。

个中权衡,也需好心人乃至全社会费心思量。

先拍照再施救能否解困“扶不扶”?郑州一名老人不慎倒地,头上和脸上流血,现场多名市民站在老人旁边,拿起手机拍照后,老人被扶起。

近年来,“扶不扶”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和让人颇为纠结的沉重话题。

“先拍照再施救”,或不失为走出“扶不扶”困局的智慧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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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式司法的提出,以法官被捅和“扶不扶罗生门”为视角》读后
有感
今早在法律读库公众号里读到一篇文章。

文章名为《保姆式司法的提出,以法官被捅和“扶不扶罗生门”为视角》,文章作者丝毫不隐晦的批评了希望法院能主动替劳动者调查取证的网友们。

笔者通读全文,想就此文谈谈自己的观点。

何为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什么程序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法律后果如何?这些问题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证据规则中都有详细的条文规定。

人民法院是代表司法公正的权威机构,公民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诉诸法院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们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说明他们相信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案件真相,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在司法裁判的实践当中,人民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情况少之又少,甚至还听一些“有经验的”律师学者们戏言“有关系的就能调动法院为他主动调查取证”。

心寒啊。

文章中作者说到,舆论在“劳动争议纠纷”和“扶老人纠纷”二者中对前者的恻隐倾向性更大。

后又以己身的法官视角展开了一系列分析论证,无端加指媒体舆论“先脑补了所谓的事实”,然后一气呵成将读者的视线吸引到法院如何如何无故无偿无怨无悔必须积极主动替所有当事人收集证据,取证之后毫无例外判决弱势一方胜诉。

但是该作者没有看到,“扶不扶罗生门”事件中,是两个相对平等的主体,双方都是自然人,发生纠纷时运用证据规则来证明案件事实是符合现行法律和道德需求的。

而在劳动争议纠纷当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显是两个不对等的主体,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法人机构,法律同情弱者实为必须。

否则为何在证据规则中会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在医患纠纷中由医院对因果关系负担举证责任?在环境污染损害纠纷中要求加害人对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纠纷当中要求产品生产者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文章中作者又指出舆论媒体是因为占领了道德的至高峰所以社会大众都选择盲目倾向舆论,并发问“道德上正确是不是一定意味着逻辑上、法律上可行?”笔者想说的是,此案中法院依法依申请主动调查取证是有法可依,且合乎道德和逻辑的。

文章中作者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在回答之前又假设了一个“法院和法院在办案时都以道德标准事先脑补了一个所谓事实”这样莫须有的前提,可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所有的法律工作者都如文章作者一样在对事情展开分析讨论前先进行一次子虚乌有的假设,并且在分析过程中又加上明显为主观臆断的种种,据此得出的结论你敢信吗?读者服吗?什么劳动者和劳动争议肯定是用人单位败诉等等,法律从业者都知道,法院调查取证不代表取得的证据就一定对劳动者有利,甚至不代表法院取证就一定是非常顺利的,一份证据本身就存在在那里,且正是证明案件事实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

一方不提供,另一方凭一己之力无法取得,此时为何不能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还原案件事实,为受害者的合法利益“撑腰”?让侵权方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不正是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存在的最大意义吗?
不持立场、不失理性、不带偏见的在法定的弱势一方申请下为他们取得还
原案件真相的证据,依照所取得的证据和法律进行客观公正的判决,有错吗?
媒体舆论并未要求法院判决像新闻报道一样吸引眼球,只是希望能尽微薄之力监督法院依法保障公民权益,有错吗?
以上。

如有不妥,敬请指正。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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