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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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豫人社职业[2010]71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0]71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直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为建立健全我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准入机制,规范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设立,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参照本标准完善本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已开办的省直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对照本设置标准尽快完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河南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省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准入机制,规范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省属在郑单位、中央直属驻豫单位,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培训的省直民办培训学校,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设立省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举办者投资办学,须经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

第六条举办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400人,开设专业不少于3个;举办设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开设专业不少于2个。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具有现代职业技能的劳动者,提高广大群众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发挥社会力量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办学资格合法、机构设置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有保障、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行公司化管理,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技术服务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职业技能培训,是指针对不同需求人群实施各类培训活动,开展各级各类各专业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包括中、高级技工、应用技能型人才和管理人员等不同教育层次和专业的培训。

第四条学校设在市环湖路南段 135 号,根据教育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对外招生。

第五条本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可与其他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章办学任务第六条本学校的办学任务是:(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结合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培养面向市场的、从业能力强、竞争力强、具有职业道德和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人才。

(二)开展职业资格鉴定。

承担国家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委托或授权的技能鉴定工作。

(三)开展技术服务。

为区域经济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引进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和技术交流服务。

第七条本学校相关教育培训活动的安排、课程选择、教材使用和师资组织应当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市场需求和学生群体需求。

第八条本学校除了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必须实行统一招生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才艺培训之外,不得以高额学费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违规招生或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学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有关教育培训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行职业素质拓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等,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条本学校实行公司化管理,通过持股人的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股东代表的参加公司会议,对学校进行法人治理,经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决定,聘请校长、副校长、秘书长、财务主管人员等管理人员;对全体教师实行聘用制度,聘请业务经验丰富、教学经验好、道德素质高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规模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诚信、创新、卓越、服务”,以诚信为本,不断创新,追求卓越,提供优质服务,为学员提供最好的职业培训体验。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独立性。

第五条公司管理结构本公司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管理机构,为公司全面管理和监督提供保障。

(一)公司董事会1.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3.董事会职责:–决定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和筹资事宜;–认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公司监事会1.公司监事会是本公司监督机构;2.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监事会主席;3.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工作,评价其运营管理绩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安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三)经理层1.经理层是本公司具体执行机构;2.经理层由总经理、分支机构经理等管理人员组成;3.经理层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和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公司的计划、决策和规定;–负责公司经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规划咨询、职业人才招聘等。

第七条公司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场实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证书培训、职业规划咨询等。

第四章公司资本和股权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股权1.本公司的股权共计1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2.公司股权结构:董事长持有20%、副董事长持有15%、董事持有20%、独立监事持有5%、普通股东持有40%。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运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校指经注册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机构,旨在为学员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学员。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确保办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学校宗旨第五条:职业培训学校的宗旨是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培养应用型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各行业人才的需求。

第六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七条:学校制定学员的学习管理制度,明确学员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要求。

第八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完成作业和实践实习。

第九条:学员须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校鼓励学员之间的互助学习和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共同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专业化师资队伍,选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学员,热爱教育事业,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五章学员权益第十四条:学校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学习权。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和成绩等,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内容、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保障双方的权益。

第六章校园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八条: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障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员的学习生活,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七章质量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培训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和行动指南。

第三条学校名称:______职业培训学校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学校地址:______第六条学校宗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设置的专业及课程设置,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第九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实践操作能力。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务、考试等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就业指导等工作;(三)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等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学生第十八条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入学新生符合国家招生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对在校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期进行注册。

第二十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服务;(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三)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四)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过批准设立。

本学校的目的是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青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学校的任务是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与创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职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学校依法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校训本学校的校训为:“敬业、创新、服务、卓越”。

第五条办学层级本学校办学层级为中层级。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进行学校日常管理。

1.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权力,由校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校董事会决策事项有:学校的发展规划、法律财务事务、重大经营事项等。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络,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落实校董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学校机构第七条教务部门本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1.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与教学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

2.教务工作: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等教务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行政部门本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学校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的日常管理。

2.后勤保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本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来自社会的聘请教师和本学校的专职教师。

聘请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师资配备本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建立科学、严格的师资管理制度。

(完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完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xx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xx人才。

第五条校址:四川省xx市。

第六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局.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xxxxxx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学校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物会计报告。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者:XXXX单位(或个人),金额:XX万元。

第十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培训,培训层次为XX级。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第十二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十三条办学规模: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届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七)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由董事长提议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教师、学生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属于营利性民办企业法人单位。

公司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教育设施、设备和资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办学层次为: 短期培训:*************。

办学形式为业余,办学规模为校舍面积*****平方米,有充足的教学设施,投入资金****万。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到位前,股东按认缴注册资本数额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12月31日前缴足.** 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年12月31日前缴足.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职业培训事业,提高社会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以灵活的教学模式、高水准的课程体系、专业的教学团队,为社会劳动者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校的校训是“勤奋、创新、卓越、服务”,其教育理念是“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本校采用理事会+校长负责制的组织形式,理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本校负责领导、指导和监督本校发展的机构,理事会的职责是制定本校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财务预算等,同时审议和决定本校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理事会的成员由不超过七名理事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从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校长是本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负责制是本校的行政管理机制。

校长负责实施理事会的决策,管理本校的日常工作,负责本校的人事、财务、物资等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目的是培养社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化经济的要求和就业市场的需求,提高他们就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九条本校实行课程落实“以质量为核心”教学原则,建立多样化的教学方法,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条本校的教学内容、方式、评价标准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职业市场的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进行科学制定。

第十一条本校实行选任制、聘用制、用人合同制,注重人才培养和选聘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章行政管理与财务第十二条本校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第十三条本校的财务管理严格遵照国家财政、税务和审计等管理制度,定期制定年度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和审批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X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的家政人员。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学校地址:xxx第三条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 ,xxx。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三)专业设置:礼仪(四)办学区域:xxx(五)年招生规模:xxx(六)办学形式:xxx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第六条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为xxx。

其职权是:(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都由法人筹划;(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第七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都由举办人独自决策。

第八条学校的校长:xxx,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征得学校法办人的意见后,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第九条学校的校长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由举办人发起组建成立学校理事会,举办人议定校长人选(或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订聘任书后授予校长权利和义务。

当学校校长的日常工作管理、发展规划以及财务预算方面出现较大失误时,由校长答辩后,举办人表决解聘或继续聘用。

第十条学校的校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开展;(三)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管理与教学经验;(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篇一: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及业务主管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培养人材。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举办者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 %。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二)培训形式: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实行学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须单数, (3—25 人)】。

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者其他办法产生)。

每届任期年【最长 4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荐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变更或者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培训学校章程范文

培训学校章程范文

培训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学校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培训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学校是为满足社会对职业教育培训需求而设立的专业机构,以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为目标。

第三条:培训学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校),校址设于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校的所有制形式为____________(国有、民营、合作等),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本校的宗旨是提高学员的职业技能,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本校设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招生办、财务处、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校长是本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整体工作。

副校长辅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师培训工作。

第九条:招生办负责组织招生工作,招募合适的学员。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后勤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和校区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机构设置。

第三章:招生与培养第十三条:本校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根据不同专业和培训项目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本校实行完全成绩制,所有课程设有考试。

学员需达到及格标准方可毕业。

第十六条:本校可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实际需求提供进修、进阶、升级等不同培养项目。

第十七条:学校需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十八条:本校应定期对学员进行评估,及时了解培训效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本校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进行教师培训。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员的档案,保存学员的学习成绩和培训记录。

第五章:学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经费应主要用于教学设施的建设、教师的培训和待遇、教材教具的购置等与培训教育相关的支出。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为XXX。

第二条学校性质为个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美术、音乐、书法等艺术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为根据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办学层次为初等教育,办学形式为业余。

第五条学校办学地址为邮编。

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___和登记管理机关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为XXX。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___)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为XXX元;出资者为XXX,金额为XXX。

第十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为等。

本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XXX。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的产生方式应在章程中载明。

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在章程中应载明哪些事项应当经过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为XXX,性质为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办学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学校的审批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

接受XXX、XXX、XXX、XXX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学校地址为XXX软件楼二楼201、203教室;XXX图书馆三楼西侧。

第二章办学范围学校业务范围包括计算机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学制为非学历学校。

第三章管理体制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利机构,每届任期为一年,成员为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本学校工作人员的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本校下列事项具有决定权:聘任或解聘校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制订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董事会议可召开会议。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可设副董事长1名。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指定聘任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学校全称)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

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提议时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权利:(一)变更举办者;(二)罢免、增补董事;(三)聘任或解聘校长;(四)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五)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六)审核预算、决算;(七)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八)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九)批准由校长提出的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十)变更学校名称、层次、类别、性质、地址;………………。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机构基本信息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位于[具体地址]。

本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本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是提供[具体业务范围,如:语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性质本机构的办学宗旨是[例如: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综合素质的人才]。

本机构为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第三章办学层次与规模本机构办学层次为[例如:初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和教育规律进行调整。

本机构的办学规模为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具体数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第四章培养目标与形式本机构的培养目标是[例如: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为实现这一目标,本机构将采取[例如:全日制教学、业余制教学、线上教学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章课程设置与招生本机构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标准和市场需求,确保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组织机构与管理本机构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机构的重大事项决策。

同时,本机构设立校长(或执行校长)负责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本机构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机构的高效运转。

第七章权利与义务本机构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各项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机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章程,积极参与机构的各项活动,共同推动机构的发展。

第八章资金与财务管理本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学费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同时,机构应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监督。

第九章章程修改与终止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属于本机构的董事会(或理事会)。

在需要修改章程时,应经过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审议并通过,并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二条法定依据本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

第三条宗旨和任务本机构的宗旨是根据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本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提供职业培训课程,并开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研究、咨询等工作。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培训课程的开设、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职业教育研究与咨询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机构性质本机构为非营利性机构。

第六条机构领导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负责机构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机构部门本机构设立以下部门:1. 行政部门:负责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2. 教务部门:负责职业培训课程的开设和教学管理工作;3. 研究咨询部门:负责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研究和咨询服务;4. 学生事务部门:负责学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财务管理本机构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九条师资队伍本机构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招聘符合资格的教师,并注重教师的培训和发展。

第十条学生管理本机构对学生进行招生、培养和管理,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管理本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职业培训课程的质量,提高学员的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本机构应妥善管理学员和教师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章程修改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的内容,供参考。

特此公告。

日期:(日期)签字:(签字)。

民办职业培训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活动,保障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_____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性质是:由_____(举办者姓名)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机构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人为本,注重实践,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

第五条本机构的办学地址为:_____。

第二章办学内容第六条本机构的办学层次为:_____。

第七条本机构的办学形式为:_____。

第八条本机构的办学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

第九条本机构的招生对象为:_____。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由_____人组成,其中包括举办者、教职工代表等。

董事会(或理事会)设董事长(或理事长)1 名。

第十一条董事会(或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本机构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任,对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议;(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董事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本机构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_____人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或理事会)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

民办技校学校章程制度

民办技校学校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技校,是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学校内部组织和运行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宗旨,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校性质与任务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技校系由个人或集体投资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五条学校任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市场需求,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服务。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董事会由举办者、学校校长、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重大决策。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以下内部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人事处:负责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五)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教师与职工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按照国家规定招聘教师。

第十二条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履行教师职责。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实施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五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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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濮阳兰韵麦秆画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濮阳市高新区政和路35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不设立分支机构。

结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劳动者职业技能,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能人才。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兰韵工艺品有限公司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兰韵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一)办学规模为:年培训2000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麦秆画制作技能培训。

(三)办学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教育(四)办学范围为:;(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麦秆画设计麦秆画制作(六)招生对象为: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培养的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就业岗位。

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及性质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万元,由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财产作为办学出资。

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

如为联合办学,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学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

)第十二条学校经费来源。

注册资金为万元。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二)政府资助;(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的合法学费等收入;(四)捐赠;(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学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的是举办者的持续投入、办学积累,也可以是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合法收入。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四章学校的决策机构与组织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设(理事长、董事长)1人。

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人。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最低不少于5人。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人数应有确定比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其成员。

)构)每届任期年。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任期一般3-4年。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就任前,原(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职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涉及举办者的,由举办者推荐;涉及教职工代表的,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的变更,由决定。

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学校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一次)。

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应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或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二)检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第十八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成员。

(至少10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既不委托又不出席的视为弃权。

第十九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

会议记录或纪要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它决策机构成员)以及学校校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并推选-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单位的财务:(二)对理事(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理事(董事)或者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理事(董事)或者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理事、董事或者其它决策机构成员)及财务负责人。

第五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学校法定代表人为,身份证号,居住地。

(章程中应明确载明×××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理事长、董事长、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校长担任。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在中国内地定居的中国公民。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六章资产管理与经费使用第二十四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校长(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会计制度中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监督,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后,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六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

(要求〈或不要求〉。

本条是办学章程必列条目)第二十七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不低于25%)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本条内容限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填写。

要求合理回报及比例由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会议确定。

合理回报的比例、回报的操作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示与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及向社会公示的与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等相关材料报审批管理机关备案。

(此内容限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填写。

)第二十九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本条内容限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填写)第三十条学校存续期间,学校经费和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办学宗旨和办学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七章学校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学校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四)举办者自行要求解散,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五)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如:连续两年未招生的;办学许可证失效的等其他事由。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7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要求,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三条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章程。

学校章程修改的程序为:,。

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并在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于年月日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六条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本章程一并向社会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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