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编号: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四人字[2013] 号1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职责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规定和要求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薪酬、福利、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与具备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等事项。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对拟派遣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培训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三章使用与考核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公司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确保其工作量与正式员工相当。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续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考核期内,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等假期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资。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严重失职等原因,公司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将其退回。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评估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评估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一、岗位评估1.1 概述劳务派遣企业作为劳动力资源供应商,需要对所提供的岗位进行评估,以确保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与客户单位的要求相匹配。
1.2 岗位评估内容1.工作内容:明确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包括岗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和知识等要求;2.工作环境:评估岗位所在的办公环境、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确保派遣员工能够安全、舒适地完成工作;3.工作时间:确定岗位的工作时间要求,包括加班、夜班和轮班等情况;4.工作量:评估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
1.3 岗位评估流程岗位评估流程如下:1.派遣企业与客户单位沟通,了解客户单位对岗位的要求;2.派遣企业组织评估团队,对岗位进行评估;3.评估团队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4.评估团队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岗位评估报告;5.派遣企业与客户单位共同对岗位评估报告进行确认,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派遣员工的需求。
二、薪酬制度管理办法2.1 概述为了保证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合理、公平,劳务派遣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奖励。
2.2 薪酬制度管理原则1.公正公平: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公正、公平的薪酬标准;2.灵活变动:根据市场情况和员工绩效,对薪酬进行灵活调整;3.激励和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给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4.合法合规: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2.3 薪酬制度管理流程薪酬制度管理流程如下:1.制定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包括薪资结构、薪资福利和绩效考核等;2.薪酬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并分析薪酬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市场薪酬水平、岗位价值等;3.薪酬调整和奖励:根据薪酬数据分析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需求给予适当的奖励;4.薪酬绩效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薪酬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情况,为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派遣人员的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用工单位及其所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国家鼓励劳务派遣,但严格禁止劳务派遣公司非法利用派遣的手段规避用工单位的劳动法规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条件和范围第四条劳务派遣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过审批机关备案;(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派遣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派遣内容、期限、薪酬等事项;(三)派遣的劳务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务派遣的范围应当在用工单位非本单位特殊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中使用。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障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不得侵犯其基本劳动权益。
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同时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七条用工单位有义务为派遣人员提供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派遣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八条用工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确保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九条用工单位有义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派遣期限、薪酬待遇及其他事项。
用工单位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依法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劳务派遣双方的责任与制裁第十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为派遣人员提供合法、合规的工作岗位和保障,对派遣事项及派遣工资等合法要求作出答复。
同时,切实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报酬、休假等进行规范管理,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对自身管理失当、违法违规吸纳劳务派遣人员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结构方案(2012版)
劳务派遣工薪酬及休假待遇管理办法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公司从外部劳动力市场引进劳务派遣员工(其中包括公司检测服务可能用到的司机、探伤工、厨师以及其它辅助工种。
),优化公司原有用工结构,充实人力资源队伍。
为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目前涉及用工人员主要有无损检测工、司机、厨师三类人员,薪酬待遇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工资性补贴和非工资性补贴四部分。
一、无损检测工人员1.1工资部分规定1.1.1、技加综合工资:根据劳务派遣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技加综合工资共分为五个档次。
第一档:对于刚派遣到公司的初始见习操作人员,个人岗位工作水平未达到探伤工Ⅰ级理论和技能操作要求或工作第一年期间不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2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900元/月,加班工资300元/月);第二档:工作满一年或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内就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35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350元/月)。
后者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三档:执行第二档技加综合工资满两年按15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100元/月,加班工资400元/月);第四档:取得任意一项NDT中级证,并能独立承担NDT二级相应资质工作的人员,按18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350元/月,加班工资450元/月),其资格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五档:取得任意一项NDT高级证并具备独立从事NDT高级工作能力的人员,按27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800元/月,加班工资700元/月)。
如有持证但不能独立从事NDT高级工,按第四档执行,待符合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1.1.2、劳务派遣工入职后,公司根据入职年限、入职理论与技能操作考核结果确定起始技加综合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工技加综合工资晋升申请由所在项目经理提出,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X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海事协管员以外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XXX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薪酬构成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船水手、VTS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综合协管、勤杂人员等,不同岗位执行不同岗位工资标准。
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分为若干层级,每一层级又分若干档次。
津(补)贴包括年功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里程补贴、夜班津贴、岗位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等。
福利由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劳保、节日慰问费、夏季防暑饮品、教育培训等组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月度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劳务派遣人员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当地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劳保以实物或购物卡的形式在每季度末发放,该季度工作不满两个月的职工及离职人员不享受。
节日慰问费分每年劳动节、国庆节、春节三次发放。
夏季防暑饮品由用工单位统一发放。
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组织。
第七章其他福利待遇除上述规定外,其他福利待遇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五XXXX控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我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劳务派遣人员,为因我公司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派遣的人员(不包括物流外来劳务工)。
第三条首次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
第二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使用、条件、适用范围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我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等统一派遣,由我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及用人部门考核。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根据我公司办公室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进行。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将我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按公司岗位需要确定。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及犯罪记录;(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三)不低于中专学历;(四)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岗位的,须持有效的职业技术资格、上岗证书原件;(五)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他特殊条件。
第七条劳务派遣适用范围:(一)辅助性岗位;(二)项目需要临时派遣用工。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公司直接派遣和办公室与派遣公司共同招聘、用工部门推荐的形式用工。
如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推荐聘用劳务派遣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将计划(用工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实际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二)凡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需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和本人所在街道、区、县开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技术工种、特种岗位需要提交相关的上岗证件。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
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 -10%原则.第二条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
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X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第九条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月薪制第十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第十一条工资总额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薪酬福利制度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薪酬福利制度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__________(派遣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接受派遣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向甲方租赁劳务人员,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劳务派遣管理薪酬福利制度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务派遣人员及岗位1.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务人员。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岗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二、薪酬福利1.甲方应确保派遣人员的薪酬福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薪酬,并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3.乙方应提供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年假、病假、节假日慰问等。
三、管理和培训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乙方应对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违约责任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XX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学院工作的人员。
劳务派遣机构为用人单位,学院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不是学院教职工,与学院之间仅产生用工关系,不产生劳动关系。
第三条学院应按照以下原则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一)总量控制、按需设岗;(二)严格审批、择优使用;(三)强化考核、规范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申请第四条学院二级单位(团队、课题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论证后申请使用少量劳务派遣人员。
凡涉密及具有一定行政管理权限的岗位,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关键岗位,均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根据岗位性质,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分为以下三类:(一)管理辅助岗位。
主要从事支撑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主要从事实验技术、图书档案文博、工程技术、编辑出版、会计、医疗卫生、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等与专业技术相关的辅助工作;(三)科研助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
主要从事科研团队、课题组相关科研辅助及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劳务派遣岗位设置数量及申请流程。
(一)不论用工经费何种来源,学院按照不超过全院正式教职工总量的10%,控制全院劳务派遣用工总体规模。
每年3月、9月学院集中组织二级单位申请用工计划;(二)党政机关原则上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正式岗位人员空缺或确因专项工作需要,需要设置劳务派遣岗位的(包括职能部门使用专项经费,但岗位设置在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科研财务助理),须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提请学院机构与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三)教学科研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正式教职工数的5%。
在上述规定比例内且用工费用自理的,由单位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版doc范本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依法组织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五条用工单位在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应当及时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纳入本单位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用工单位同岗位的正式职工相当,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的应当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正式职工合同。
第二章劳务派遣机构的义务第八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依法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九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精选派遣适合的劳动力,确保其能胜任所派遣岗位的工作。
第十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建立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及时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义务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所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四章违约和责任第十五条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违反本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给劳务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歧视或虐待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两份)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合同文档示例: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目录:1. 引言2. 定义和术语3. 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和管理4. 劳务派遣工的招聘和管理5. 劳务派遣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6. 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7. 劳务派遣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8.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9. 劳务派遣工的纪律和奖惩10. 劳务派遣工的合同终止和解除11. 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12. 附件1. 引言本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确保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劳务派遣工的部门和员工。
2. 定义和术语(1)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本公司的需求,向本公司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由本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公司:指依法设立,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与本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公司。
(3)劳务派遣工: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本公司工作,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本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劳动者。
3. 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和管理(1)本公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
(2)本公司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事项。
(3)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劳务派遣工的满意度等方面,确保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
4. 劳务派遣工的招聘和管理(1)本公司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标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工。
(2)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劳务派遣工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及时调整和优化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安排。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实施方案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实施方案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应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实施:一、基本工资1. 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性质、工作经验和市场行情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2. 基本工资应当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
二、加班费1. 按照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2. 加班工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并于下个工资发放日一并支付。
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1. 公司应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缴纳比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
四、奖金和福利1. 公司可根据员工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金和其他奖励。
2. 公司还应给予劳务派遣人员带薪年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税收扣除1. 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确保依法合规缴纳税款,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便是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实施方案,希望公司能够依法合规执行,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执行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方案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在薪酬方面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
此外,公司还应加强薪酬管理,确保薪酬的公平合理性,同时加强对薪酬方案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在制定薪酬方案时,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当地劳动部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政策法规,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达到或超过相关规定,保障其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需求。
另外,公司还要加强对薪酬支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薪酬的及时足额发放。
对于加班费、奖金和福利待遇,公司也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发放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在薪酬管理方面,公司还应加强对薪酬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不断优化薪酬结构,提高薪酬的竞争力和激励性。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与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最后,公司应加强对薪酬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员工了解薪酬政策和待遇,提高员工对薪酬方案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务工(临时工、外派员工等)的工资支付、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进行管理的制度。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资支付:明确劳务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周期和基准,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的工资。
2. 工资核算和结算:规定劳务工工资核算和结算的程序,包括计算工资的依据和项目、薪资结构、工资核算周期等。
3. 加班工资和绩效奖励:明确劳务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以及绩效奖励的设定和发放方式。
4. 福利待遇:规定劳务工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如餐饮、住宿、交通、通信等。
5. 社会保险:确保劳务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6. 薪资保密和公开:明确薪资保密原则和层级,同时保证劳务工享有公开询问和投诉的权利。
7. 绩效考核和晋升:建立劳务工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晋升和晋级等。
8. 纠纷处理:规定劳务工工资待遇纠纷的处理程序和途径,保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劳务工的权益,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声誉,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设定和执行工资政策,确保劳务工的工资待遇公平合理。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与公司其他员工保持一致。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派遣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保障派遣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派遣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和工作内容,结合公司薪酬体系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八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加班人员进行加班工资的支付。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统一规定。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派遣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便核对个人信息。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调整:根据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变动、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公司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六条派遣人员有权查询自己的薪酬信息,公司应予以配合。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得到合理保障,激发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细则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细则
一、总则
(二)本细则所称劳务派遣企业及派遣人员,是指依法签订劳务派遣
合同,并通过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出去的个体劳动者。
(三)本细则所称派遣单位,是指接受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用人
单位。
(四)本细则所称派遣期间,是指劳务派遣企业和派遣单位签订的劳
务派遣合同有效期内。
(五)本细则适用于劳务派遣企业和派遣单位所有派遣人员,不含因
工作特点等原因,另行签定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
二、工资待遇
(一)派遣单位应向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其金额不低于派遣地最
低工资标准。
(二)派遣单位拟定薪酬制度,应当综合考虑派遣人员的工作和贡献、市场普遍薪酬水平等因素,设定合理的薪酬标准,以反映派遣人员实际工
作成果。
(三)派遣单位可以向派遣人员支付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派遣单位
和劳务派遣企业双方另行约定,并纳入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奖惩制度
劳务派遣人员奖惩制度一、引言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一种就业形式。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行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至关重要。
二、奖励制度2.1 个人表彰•优秀表现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个人表彰,如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
•先进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批先进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励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向优秀者学习。
2.2 团队奖励•优秀团队奖:对在团队合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劳务派遣团队给予奖励,如集体旅游、团队奖金等。
•优秀项目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给予奖励,激发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2.3 薪酬激励•绩效奖金: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薪机制: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年限、职业技能等因素,制定加薪机制,激励其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惩罚制度3.1 违纪处罚•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记过:对违纪行为较严重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记过处分,影响其晋升和升职。
•记大过:对违纪行为严重、犯罪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记大过处分,可能导致其解聘。
3.2 绩效扣减•绩效扣减:对工作成绩不达标、工作质量不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绩效扣减,影响其薪酬待遇和晋升机会。
•奖金扣减:对因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误导致经济损失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奖金扣减,以警示其注意工作细节和责任意识。
3.3 岗位调整•岗位降级:对严重违纪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降级,降低其职位和薪酬待遇。
•岗位调整:对工作表现不佳但有潜力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给予其更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培训机会。
四、奖惩制度执行与监督4.1 执行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奖惩制度,确保其公正、合理。
劳务派遣薪酬管理规定
***********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规定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等政策,参照相关厅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情况,规范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统一工资标准,确定调整方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省局机关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三、职责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负责组织本规定的修订和实施。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核算,指导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社保等事项。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工资总额管理及基本薪酬工资、奖金的审核。
四、原则人岗相适原则: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根据岗位职责不同,薪酬实行适当区别。
激励原则:实行职责、薪资分类管理,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
五、薪资结构薪资结构包括:底薪、工龄津贴、加班补助、绩效工资、政务风险津贴、年终奖金。
底薪:一般劳务工作人员每月2900元;行政受理工作人员每月3300元。
工龄津贴:按为局系统工作年限计算,从第一年算起,每工作满一年,从第二年起,每月发放50元工龄津贴,依次递加。
工龄津贴累计不超过20年。
加班补助:非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每半天100元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值班时间按值班费(每人每月200元)计发,出差期间的早起晚归时间不计加班,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短时间(不超过2小时)出车的不计加班。
绩效工资:根据岗位考核目标,结合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及员工的绩效业绩和工作表现,按人均每月800元标准测算,于月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政务风险津贴: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受理岗位,实行政务风险补贴,每月800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根据员工政务受理情况、投诉情况确定。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以每一年为计算期,根据工作表现、出勤状况、守纪情况等因素,综合考核合格以上,以本人12月份工资标准的50%为基数,参照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奖励标准的政策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人字[2013] 号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
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 规定和要求
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
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
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
(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
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
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4.3 项目劳务派遣辅助性岗位薪酬
4.3.1 司机
4.3.1.1 岗位薪酬:1600-2000元/月。
4.3.1.2 奖金: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5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发放(最多1500元),月行驶2000公里以上,全月无交通事故且无违章罚款,当月可以获得300元安全奖励,如果出现车辆违章,按施工管理科下发的《交通车辆违章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按月及时统计里程数以便发放里程奖
金。
4.3.1.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1.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2 厨师
4.3.2.1 岗位薪酬:1300-2000元/月。
4.3.2.2 奖金:项目厨师按月考核,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
金基数1300元/月,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表内容进行
部分修改,但需报公司人力资源科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奖金系数分配见下表:考核等级优良中合格差
考核分数96分及以上91-95 81-90 76-80 75分及以下考核系数 1.2 1.1 1.0 0.9 0.8及以下每月奖金=奖金基数*当月出勤天数/当月该出勤天数*考核系数
4.3.2.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2.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3 门卫、炸药库管理员、帮厨、保洁员等相关岗位
4.3.3.1 岗位薪酬:1200-2000元/月。
4.3.3.2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3.3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4 记录控制
4.4.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所有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档案的建立、保存。
4.4.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资档案
的建立、保存。
4.4.3 记录控制范围: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
厨师考核表
5 持续改进
5.1 持续改进内容:保持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平性、有效性。
5.2 持续改进方法:定期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6 考核
6.1 考核层级:人力资源科对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资发放、保存实施考核。
6.2 考核时间:公司所属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情况的考核主要体现在
人力资源科对项目的季度考核中。
6.3 考核内容及接口:
(1)工资发放及时性:未按时发放扣0.5-1.0 分。
(2)工资发放准确性:出现错误 1 次扣0.5-1.5 分。
(3)工资申报:不及时申报扣 1.0-3.0 分。
(4)记录控制:记录不充分、保存不完整扣 1.0-2.0 分。
7 附则
7.1 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科。
7.2 本办法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实行。
厨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月份:考核时间:年月日
绩效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分数
自评得
分(30%)
各部门考核
得分(70%)
项目经理
考核系数
工作内容(80分)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的工序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5 随时掌握食堂物资的库存,及时提出采购需求10
完成每日三餐主副食品采购工作,合理控制成本10
食材的合理存放,没有食物变质、异味等现象发生10 每日烹调根据员工口味及时更新菜单,饭菜尽量做到无缺剩现象15 每天对餐厅的门窗、冷藏柜、电器开关、煤气阀门、水龙头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10
搞好餐厅、厨房及个人卫生,确保厨房用具、灶台、工装及时清洗、消毒10
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10
工作能力及态度(20分)
烹饪技术,菜肴可口程度 5
积极性 5
责任心 5
服务态度 5
小计
月度考核总得分=(自评得分*30%+各部门考核得分*70%)*公司主管领导考核系数月度考核总得分
考核人评价(期望、建议等):
考核结果确认
员工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部门考核人签
字
备注:项目经理部厨师考核:每个月2-3个部门负责人收集本部门意见轮流对厨师进行考核,最后取考核的平均分数。
工区厨师:每个月工区2-3人轮流对厨师进行考核,最后取考核的平均分数。
项目经理考核系数范围为0.7-1.2。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
序号岗位类别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路费备注
1 专业技术人员按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
办法执行
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
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50%
来回两趟
2 司机1600-2000元/月0.15元/公里里程奖、300
元/月安全奖
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20%
来回两趟
3 厨师1300-2000元/月奖金基数1300元/月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20%
来回两趟
4 门卫、炸药库管理
员、帮厨、保洁员
等相关岗位
1200-2000元/月-
不超过公司正式员
工过节费的20%
来回两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