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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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秩序,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制定本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1.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

2.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目标和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工作。

三、安全宣传教育1.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包括安全培训、演练等活动,并定期进行。

2.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包括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

3.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培训,建立相应的记录和考核制度。

四、安全巡逻和监控1.制定安全巡逻和监控计划,并明确巡逻和监控的范围和频率。

2.安排专门的安保人员进行巡逻和监控,确保单位内外的安全。

3.定期对巡逻和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包括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类型。

2.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对办公区、生产区、仓库、车辆等的检查。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整改台账和跟踪制度。

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1.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各类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安排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七、安全监督和考核1.设立安全监督和考核机构,由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督和考核工作。

2.制定安全监督和考核制度,包括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3.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并对评分结果进行公示。

八、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1.对安全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2.建立安全违纪违法行为的记录和核查制度,确保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

3.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采取报警、移交公安机关等措施。

九、保密工作1.建立保密制度,包括对重要信息的保护、保密责任制和保密教育等内容。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8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8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8篇第1篇j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2篇区大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3篇某某委机关平安保卫制度范例第4篇某市住建局机关平安保卫制度第5篇区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6篇人防机关平安保卫制度质监局第7篇县委机关平安保卫制度第8篇xx区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1篇】某某委机关平安保卫制度范例为做好机关平安保卫工作,确保某地委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某地委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平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平安保卫制度。

2、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额现金。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

不准会客和参与消遣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值班时,必需由2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仔细负责,具体填写好值班巡逻状况记录。

办公大楼晚10点上锁,早晨6点开门。

5、宿舍区夜间平安保卫,由各单位值班人员与大院门卫共同负责。

每天夜间,由1名值班人员会同门卫搞好巡逻,由门卫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6、某地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状况进行检查。

一次不到岗者,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单位盖章后交某地委办公室;两次不到岗者,通报批判。

对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厉处理。

【第2篇】xx区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xx区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平安,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平安防范。

二、机关平安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便利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平安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平安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协作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平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详细工作人员。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安全保卫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环境的平安和谐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

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定人定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或报告。

二、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查询和登记,有效制止买卖、收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大楼影响上班秩序。

三、协助做好有关上访人员的说服和引导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大楼工作秩序。

四、落实内部防范措施。

值班人员在上下班前后要及时开、关好大小门,每天下班后巡查大楼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关闭,发现未关闭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

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五、门卫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局内的监控系统的应用,熟悉监控器材的性能并能灵活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

六、严格机关大院管理。

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七、加强电梯和消防楼道管理。

上班时间电梯和消防楼道保持打开,下班后或休息日关闭消防楼道。

八、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财务室、档案室、电梯设备、消防设施、中心机房、票据房、消防水泵、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九、发现偷盗等违法分子,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十、认真做好局内报刊、杂志、信函、包裹、材料等物品的签收、分发和及时送达要件、急件。

十一、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进入大厅或办公场所玩电脑,不得在值班室玩牌娱乐,搞好值班室和值班岗位的环境卫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3篇)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3篇)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办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____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办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

门卫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

全办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人事秘书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

各科、队、站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

非本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办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

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严禁干部职工家属到办公室打电话、玩电脑。

三、严格机关大院管理。

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财务室由计划财务科负责;档案室、消防设施由人事秘书科负责;通信机房由通信站负责。

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六、落实安全责任。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2)是指为了维护人防机关的安全,保障其正常运转,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防机关安全防控制度:包括基础设施的保护、出入口的管理、电子设备的监控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防机关的安全环境。

2. 人防机关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和人民群众隐私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确保其不被泄露或非法获取。

3. 人防机关应急预案制度:制定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恶劣天气、恐怖袭击等,以保障机关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人防机关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规定,确保机关人员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事业单位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事业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单位内部人员、财产和信息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单位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安全保卫设施与器材1. 事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和器材,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等。

2. 安全保卫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人员出入管理1. 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身份进行核实。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单位内部,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九条车辆管理1. 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 严禁非法车辆进入单位内部。

第十条仓库与实验室管理1. 仓库与实验室应设立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使用、报废等制度。

2. 仓库与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盗门窗、报警系统等。

第十一条信息化安全管理1.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

2. 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关保卫工作制度

机关保卫工作制度

机关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保障机关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机关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机关主要领导是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机关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机关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机关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机关保卫工作是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

在机关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保卫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机关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保卫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卫工作人员,保证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三)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加强对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素质;(四)对本机关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五)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六)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七)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八)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机关各部门应当设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保卫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三篇)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三篇)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安全保卫工作是指为了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秩序,防止事故发生和保护员工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以下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和制度:职责:1. 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4. 配备和维护安全设备,如监控系统、报警器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 协助单位各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安全联络和合作,建立安全信息交流机制。

制度:1. 安全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

2. 出入管理制度:建立出入登记、身份验证和访客管理制度,控制单位人员和外来人员的进出。

3. 巡视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计划和频次,对重要区域和岗位进行定期巡视,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措施和职责。

5. 安全培训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报警处理制度:建立报警器和紧急通信设备,并规定报警处理的流程和责任人。

7. 审计和评估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发现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一些常见职责和制度,具体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二)安全保卫工作是保障单位、机构和个人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预防和处理各种安全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和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1. 安全监控:安全保卫人员需要负责监控单位的安全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火灾报警等设备。

同时,他们还需时刻注意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政府保卫工作制度

政府保卫工作制度

政府保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国政府机关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保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提高政府机关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三条政府保卫工作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政府保卫工作要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保卫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本机关的保卫工作。

保卫部门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卫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政府机关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政府机关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保卫制度,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三)组织进行政府机关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指导、协调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五)处理政府机关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六)组织开展政府机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政府机关保卫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等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政府机关的安全稳定。

三、保卫措施第八条政府机关要加强对出入口、办公区、重要会议和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设置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九条政府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监控,防范网络攻击、泄露等安全风险。

第十条政府机关要加强对重要物资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要加强对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卫工作职责,违反本制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卫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三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三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一、机关单位领导责任制机关大院内各单位、部门为具体治安责任单位,其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应履行的责任是:1、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要害部位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疏导和化解内部纠纷,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本单位有轻微违法、违纪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控工作。

3、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影响稳定的不安全事端,并做好疏导工作。

4、向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保卫部门提出改进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整改影响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治安隐患。

6、按照“自主自理、积极防范、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方针,各单位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通过日常内部治安管理和检查,对存在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向单位领导提出的书面整改建议,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治安隐患。

7、对因管理不严、防范不力、处置不当、隐患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或因内部矛盾纠纷调解不力而发生重大____的单位、部门、予以公开通报,给予经济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因严重失职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机关保卫科长责任制机关保卫科长对单位____领导负责。

行使对在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机关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权,行使单位部门之间治安管理工作的协调权、督办权。

具体责任是:1、在分管领导直接领导下,制定机关治安保卫计划,认真履行内部治安管理职能。

2、指导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制教育,督促各部门制定重点要害部位领导和岗位人员职责,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保卫力度,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

3、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影响单位稳定的不安定事端苗头,并及时向领导报告;积极调解、疏导内部矛盾纠纷,消除单位各类不安定因素。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6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6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一、机关全体成员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强化安全意识,共同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以主管局长为首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各科室设安全员一名,主管科室设在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以便落实上级精神,开展工作,并和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状。

三、各科室负责人对全科室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贵重设备、重要部位、____资料的所在房屋____防盗设备,保证国家财产和____的安全。

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四、门卫人员要高度负责,按规定时间开启大小门,对所有进院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盘问,指挥其将车辆停放到规定位置。

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不准商贩进入院内。

五、按上级要求坚持好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门卫要坚守岗位,对机关进行一次严重检查(包括门窗、照明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六、配备部分消防器材放于明显便利之处。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源,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七、____工作人员夜间和节假日来机关,要向门卫人员说明,尽量不带外人到机关逗留,以免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

____年____月____日机关安全保卫制度(2)是指建立在国家安全理念指导下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安全组织建设、安全责任与职责划分、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安全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

一、安全工作组织建设1. 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设立为保障机关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设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党委书记或政府首长担任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设立机关安全委员会和机关安全办公室等机构,明确各级机关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 安全工作人员配备与培训机关安全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是保障机关安全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

在每个机关中应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其他工作人员兼职从事安全工作。

机关安全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学习安全保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进修和知识更新。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是指机关单位为确保机关安全,保护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和机关人员人身、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保卫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体制、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单位领导层对机关安全的主要责任,并分配任务、厘清职责,确保机关安全工作的高效实施。

2. 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机关安全管理体制,设立安全保卫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机关安全工作。

3. 安全保卫措施: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和规范,包括安全警戒、巡逻巡查、门禁管理、通信保密等措施,以防范和制止各类安全威胁和风险。

4. 安全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及时完善安全制度和措施。

同时,定期进行内外部安全风险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6. 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件处理程序等。

明确机关对各类安全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以便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件。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的正确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保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1. 简介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是为了保障政府机关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2. 目的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政府机关的机密文件、设
施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保障政府机
关的正常运转。

3. 职责和权限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明确了各级机关内部的职责和权限分工。

各级机关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安全工作,并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4. 安全保卫措施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包括以下措施:
- 机关内部物理安全措施:确保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包括安装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
- 信息安全措施: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信
息安全管理制度;
- 人员安全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背景审查和培训,建立健
全人员出入机关的登记制度,加强对人员的考勤管理和监控。

5.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应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如火灾、恐怖袭击等。

机关内部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
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

6. 监督和评估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和改进。

同时,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工作人员和公
众对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7. 法律法规依据
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
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是对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制度的简要介绍。

该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保障政府机关的安全和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稳定,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其他临时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安全保卫职责第四条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机关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机关办公室设立安全保卫小组,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机关大门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需登记姓名、单位、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八条机关内部实行门禁制度,员工需佩戴工作证出入,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证明进入。

第九条机关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条机关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机关内部禁止私自拉接电源、乱扔垃圾、乱堆放物品等行为。

第十二条机关内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品。

第十三条机关内部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时,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小组,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小组,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安全保卫制度(10篇)

安全保卫制度(10篇)

安全保卫制度第1篇:为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青岛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性质将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确保安全。

办公室统一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机关下班后、节假日期间非加班和值班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机关。

如有急事或需加班应向办公室说明情景,值班人员应进行登记。

三、坚持值班制度。

市社机关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并检查当天值班情景。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由值班人员所在处室进行调整,不得空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来文来电,要认真登记,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

如发生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迅速向领导报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机关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室、财务处)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配齐防火器材设施,有关人员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

机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机关全体人员都要增强安全保卫观念,坚持警惕,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发现可疑情景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取与危害机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七、若发现空岗1次者,向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若空岗2次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安全保卫制度第2篇:一、编制目的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下管理制度。

二、管理规定1、指定安全保卫工作职责人,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2、各施工队及劳务队应密切配合项目部,进取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为工程的顺利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口角,杜绝违法违纪的重大事件的发生。

4、有义务与违法违纪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5、各人私有物品应谨慎保管,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文(5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文(5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文【单位名称】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以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为核心,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覆盖。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必须依据风险评估、安全规划和保障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具备科学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特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让每个相关人员都积极参与、主动负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必须保护员工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尊重员工的人身尊严和个人隐私,严禁侵犯员工的人身权益和隐私。

第六条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加强与社会公安机关、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规划、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等。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责任,指导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证照的管理,在本部门内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九条各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保卫工作,时刻保持警觉,发现,上报和纠正安全隐患,严禁以任何形式破坏单位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条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进出管理制度、押运制度、摄像监控制度、重要设施保护制度等。

第十一条在单位的各个区域和区域内的关键点,必须设置安全设备,如门禁系统、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确保安全的可控性和可见性。

第十二条在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

第十三条经常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隐患的及时处置和解决。

第四章处理突发事件第十四条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救援,同时迅速报警。

机关单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四条机关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科学、规范、效果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综合防范。

第五条机关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机构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安全保卫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组织安全保卫培训和演练,及时掌握安全保卫情况等。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制定不同级别、不同领域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

第十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检查与监督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应急预案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安全保卫措施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章安全保卫责任第十五条机关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对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并成立安全保卫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统一安全保卫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负责。

机关保卫处规章制度

机关保卫处规章制度

机关保卫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保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的保卫工作,包括机关大楼的保安、门卫、巡逻等工作。

第三条机关保卫处是负责机关内部保卫工作的具体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和警卫及相关工作。

第四条机关保卫处由机关领导任命,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和分工。

第五条机关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保守机关秘密,维护机关内部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机关领导应当全力支持和配合机关保卫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机关保卫处应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卫工作水平和效能,确保机关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机关保卫措施第八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制定保卫措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加强对机关大楼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加强对机关人员和来访人员的身份核实,确保安全准入。

第十一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加强对机关办公区域的监控和保卫,确保安全有序。

第十二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加强对机关重要场所和重要物品的保护,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加强对机关重要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章机关保卫处职责第十四条机关保卫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机关内部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和警卫及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二)制定机关安全预案和保卫措施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三)负责调查和处理机关内部的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四)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五)负责机关内部保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六)负责机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机关保卫处应当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协助机关领导处理相关事务。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单位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保卫机构的要求,制定本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物质安全、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法律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研究、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领导机构和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安全保卫委员会,主要负责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安全保卫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人员组成,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安全保卫委员会主任,负责落实上级安全保卫机构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安排和监督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制定安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协调处理突发安全事件,提出安全改进意见等。

第三章安全保卫制度第七条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包括物理防护措施、技术防范措施和人员防范措施等。

第八条物理防护措施包括:安装安全门禁系统、电子监控设备,加固重点部位的门窗和墙壁,设置安全报警装置等。

第九条技术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安全体系,采用密码和加密技术保护重要信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等。

第十条人员防范措施包括:严格落实人员准入制,建立人员身份识别和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划定部门职责,确保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第十二条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迅速控制和消除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各部门和人员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密切配合,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和传递信息,确保各级应急指挥部能够准确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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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

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和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安全。

第四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领导责任。

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第六条主管部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

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

(五)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第七条局各股室、单位责任。

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保险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办公楼管理
第八条采取楼层管理单位负责制,每层由所在单位负责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加强值班工作。

实行局机关股室股以上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进办公大楼,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验。

第十一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第十二条机关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条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十四条要害部位(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中心机房、动力设备、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动力机房、锅炉房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

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第十六条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

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第十八条各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

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机关公务车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具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

第二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禁止在配电间、动力机房、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

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

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十条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年终总结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对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范措施不落实,以致发生案
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

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

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协助公安局部门破案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在抢救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记功、晋级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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