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12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12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店铺为考⽣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详细解析,供⼤家复习参考。欢迎阅读了解。
12、甲为出售⼀台挖掘机分别与⼄、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3⽉1⽇,甲胁迫⼄订⽴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1⽇,甲与丙签订合同,丙⽀付20%的货款;5⽉1⽇,甲与丁签订合同,丁⽀付全部货款;6⽉1⽇,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均要求实际履⾏合同,就履⾏顺序产⽣争议。关于履⾏顺序,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戊、丙、丁、⼄
B.戊、丁、丙、⼄
C.⼄、丁、丙、戊
D.丁、戊、⼄、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就同⼀普通动产订⽴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均要求实际履⾏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受领交付的买受⼈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民法院应予⽀持(戊为第⼀顺序);(⼆)均未受领交付,先⾏⽀付价款的买受⼈请求出卖⼈履⾏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民法院应予⽀持(丙先于丁⽀付价款,丙为第⼆顺序,丁为第三顺序);(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付价款,依法成⽴在先合同的买受⼈请求出卖⼈履⾏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民法院应予⽀持(⼄为第四顺序)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解析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b.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解析
1、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C.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3、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
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篇一: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ss=txt>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答案【b】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
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答案【c】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
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
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答案【a】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带答案和解析
1、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2、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
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
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
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
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
3、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
4、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16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1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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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W研究所设计了⼀种⾼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A.在L国购买由⼄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的防撞性能
D.在L国未经⼄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专利法》第六⼗九条第⼀项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售出后,使⽤、许诺销售、销售、进⼝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条第⼀款规定,发明和实⽤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未经专利权⼈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产经营⽬的制造、使⽤、许诺销售、销售、进⼝其专利产品,或者使⽤其专利⽅法以及使⽤、许诺销售、销售、进⼝依照该专利⽅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法第六⼗条规定,未经专利权⼈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本案中,在我国,甲公司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的防撞性能的⾏为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1、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2、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3、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23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2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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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23题
23、⽥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将其送⾄医院,医院使⽤进⼝医疗器械实施⼿术,⼿术失败,⽥某死亡。⽥⽗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系列违规操作,应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医疗损害适⽤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承担举证责任
B.医院实施该⼿术,⽆法取得⽥某的同意,可⾃主决定
C.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只能向⽣产者主张赔偿
D.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侵权责任法》第五⼗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医疗损害责任适⽤的是⼀般过错责任原则,原则上受害⼈就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
选项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五⼗五条规定,医务⼈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同意。医务⼈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五⼗六条规定,因抢救⽣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或者授权的负责⼈批准,可以⽴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据此可知,医院实施该⼿术,若⽆法取得⽥某的同意,应当取得⽥某近亲属的书⾯同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56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5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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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56题
56、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清偿,遂提出以⾃⼰所有的⼀幅古画抵债,双⽅约定第⼆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债务
B.双⽅交付古画的⾏为属于履⾏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偿付借款本息⽅式履⾏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江苏省⾼级⼈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与债权⼈约定以债务⼈或经第三⼈同意的第三⼈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所有,⽤以清偿债务的⾏为。据此可知,王某与丁的约定为代物清偿协议,王某交付古画的⾏为属于履⾏借款合同义务,⽽并⾮意味着原借款合同失效。
选项C正确。《江苏省⾼级⼈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款第⼀项规定,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续前,债务⼈反悔不履⾏抵债协议,债权⼈要求继续履⾏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的,⼈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要求继续履⾏原债权债务合同的,⼈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可知,以物抵债协议为要物协议,须清偿⼈现实地为给付⾏为并经清偿受领⼈受领的,才发⽣以物抵债的效⼒。因此,王某在现实交付古画前可以反悔,⽽继续以现⾦⽅式履⾏借款义务。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8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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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甲、⼄⼆⼈按照3︰7的份额共有⼀辆货车,为担保丙的债务,甲、⼄将货车抵押给债权⼈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将戊撞伤。对此,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承担担保责任
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追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五条第⼀款规定,赔偿权利⼈起诉部分共同侵权⼈的,⼈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承担同等责任。据此可知,若戊放弃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对甲应承担的赔偿份额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百⼋⼗⼋条规定,以本法第⼀百⼋⼗条第⼀款第四项(⽣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第六项(交通运输⼯具)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效时设⽴;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据此可知,虽然未办理抵押登记,丁依然享有抵押权,故丁应优先于戊受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答案【B】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答案【C】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A】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答案【D】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8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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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科⿍有限公司设⽴时,股东们围绕公司章程的制订进⾏讨论,并按公司的实际需求拟定条款规则。关于该章程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股东会会议召开7⽇前通知全体股东
B.公司解散需全体股东同意
C.董事表决权按所代表股东的出资⽐例⾏使
D.全体监事均由不担任董事的股东出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四⼗⼀条第⼀款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三⼗七条规定,股东会⾏使下列职权:……(九)对公司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形式⼀致表⽰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件上签名、盖章。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解散需全体股东同意。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票。据此可知,董事表决实⾏⼀⼈⼀票,由《公司法》强制规定,此项内容不能由公司章程另⾏规定。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五⼗⼀条第⼆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例的公司职⼯代表,其中职⼯代表的⽐例不得低于三分之⼀,具体⽐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代表由公司职⼯通过职⼯代表⼤会、职⼯⼤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据此可知,监事中应当有适当⽐例的职⼯代表,不能全部由股东出任。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7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67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店铺为考⽣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详细解析,供⼤家复习参考。欢迎阅读了解。
67、4名⾏⼈正常经过北⽅牧场时跌⼊粪坑,1⼈获救3⼈死亡。据查,当地牧民为养草放牧,储存⽜⽺粪便⽤于施肥,⼀家牧场往往挖有三四个粪坑,深者达三四⽶,之前也发⽣过同类事故。关于牧场的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适⽤⽆过错责任原则
B.应当适⽤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C.本案情形已经构成不可抗⼒
D.牧场管理⼈可通过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免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损害的,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本案应适⽤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即牧场的管理⼈可通过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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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77题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77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店铺为考⽣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详细解析,供⼤家复习参考。接下来就跟店铺⼩编⼀起来做⼀下这道题吧。
77、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住A市东区。⼀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西县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
选项A.B正确。《民诉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夫妻⼀⽅离开住所地超过⼀年,另⼀⽅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在“夫妻⼀⽅离开住所地超过⼀年,另⼀⽅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向⾃⼰住所地(东区)的法院起诉。当然,原告也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南县)法院起诉。
选项C错误。西县既不是原告住所地,也不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故西县法院对本案⽆管辖权。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三⼗六条规定,⼈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受移送的⼈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移送。据此可知,受移送的西县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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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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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2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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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
合伙制度概述
笔记
编辑笔记
3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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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所以,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所以,A项正确。
B项: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潘某与商家在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所以不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补偿,所以,B项错误。
C项:《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同时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潘某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交易的性质没有产生误解,而且双方事前约定损益自负。所以,商家不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交易。所以,C 项错误。
D项:《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变更或者撤销:(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潘某与商家订立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并未显失公平。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
合同的订立
笔记
编辑笔记
4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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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甲公司委托员工唐某订购空气净化机属于委托代理合同,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收取回扣,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唐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正确,ABC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
代理权
笔记
编辑笔记
5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