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2008.5.15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四、工作步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认真查找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整治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具体措施如下:(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1)是与当前实行的“平安卡”工作相结合,以“平安卡”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控制和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2)是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3)是确保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五临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防护。
(二)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重点:(1)是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挖孔桩、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包括顶升、拆卸)等安全专项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审批和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
(2)是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琼建监[2008]98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琼建监[2008]98号)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督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个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厅将对18个市县实施全面督查,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督查,要提高检查和督查的频次和质量。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建建发[2008]11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8.05.12【实施日期】2008.05.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08〕111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5月上旬至7月底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现将《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浙江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8]91号)要求,结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努力构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建安[2008]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08.05.05【实施日期】2008.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建安[2008]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市政公用局、省冶金、农垦建管站、省建工集团: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6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精神,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附件:江西省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08]6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要求,结合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努力构建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重点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由于建筑工地容易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提高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本次行动的目标是:1.提高工地整体安全风险管理水平;2.减少事故发生的次数和严重程度;3.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行动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2)明确行动小组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3)建立工作台账,记录行动小组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2.完善安全生产体系(1)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建筑工地的各项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和意识;(3)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工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4)加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3.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升级(1)对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符合标准;(2)及时修复和更换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3)增设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安全禁区和安全通行道路。
4.加强现场管理(1)制定现场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违章施工;(3)建立施工安全档案,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宣传教育(1)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2)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激发工人对安全的关注;(3)定期组织安全讲座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技能。
三、工作要求1.每个建筑工地都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2.建立工地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各类安全隐患;3.按照安全责任人制度,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4.高危岗位必须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5.检查、回收和更新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和材料;6.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7.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8.对于不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然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和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整治。
为了全面排查和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特开展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目标1.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2.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消除或降低安全隐患和问题。
3.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任务1.组织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高空坠落、电气安全、脚手架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是否配备安全管理员,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发现后不及时整改,或发生事故后不落实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关注和支持。
四、工作步骤1.制定检查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组织安全检查,分阶段、分区域进行,确保全面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
3.及时整理汇总整改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4.加强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培训班和技能竞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六、评估和总结对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七、预期效果通过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有效排查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率,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同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1. 降低建筑工地事故发生率,实现零死亡、零伤残的目标。
2. 提升工地管理水平,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员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任务和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2. 安全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施工工地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3. 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周密的安全生产环境。
5.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设立工地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指示员工应遵守的安全规范和注意事项,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范。
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持证上岗并熟知操作规程,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7.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建筑工地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保障及时有效的救援和处置。
8. 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建筑工地应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通风设备、防护网、消防器材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四、实施步骤1. 组织筹备明确百日整治行动的目标和任务,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2. 实施落地全面落实任务和措施,包括责任落实、巡查监管、教育培训等,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3.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安全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考核奖惩机制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和发生事故的建筑工地,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建筑施工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行业,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一直是国家、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
然而,尽管政府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在建筑施工安全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监督不到位、人员管理不到位等。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们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目的1.全面查找和排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3.优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稳定。
三、重点内容1.全面排查和整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
2.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四、实施方案1.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范围和标准。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及时整改。
2.全面开展百日大检查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4.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和安全预警,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发现。
5.加强协作和沟通,与政府有关部门、施工方和业主单位建立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五、考核评价1.每天记录检查情况,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按照检查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发现即处理。
3.定期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筑牢安全意识。
4.按时提交相关汇总数据,及时反馈百日大检查工作情况。
六、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开展百日大检查旨在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皖建安明电[2008]35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8.04.29【实施日期】2008.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建安明电〔2008〕35号)各市建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8〕36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督查,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个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努力实现省厅年初制定的“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双下降10%”的工作目标。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厅对17个地级市实施全面督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市本级外)对所辖县实施全面督查,县(含县级市)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
其中市、县本级检查面。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地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工地作为建设项目的核心部分,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然而,由于一些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建筑工地事故频发,给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人安全意识,制定本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
本行动的实施,旨在通过加大工地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强化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培育建筑工地安全文化,切实解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建筑工地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施工前制定安全计划,灵活运用安全技术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全员参与,属地管理。
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工地安全。
(三)加强监管,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倡导文明。
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培育安全文化,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1.建立工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2.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岗位职责的落实。
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意识。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1.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工地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2.加大对工地隐患排查力度,分类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3.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
4.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曝光,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推进安全技术措施落实1.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一、背景建筑施工作为一项高风险、高危险行业,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百日督查方案。
二、目标本督查方案旨在从行业监管角度,通过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督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三、重点任务1、开展现场安全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安全隐患发现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2、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自我监督,落实主体责任。
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确保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安全,加强对中小建筑施工企业的指导和帮扶。
3、推进重点专项整治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如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高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分工、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督查方案及要求,对现场督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跟踪。
2、强化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力度;准确分析、判断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严厉整改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的培养,提高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4、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整改到位,并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以确保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五、组织保障1、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本次百日行动的开展,全力以赴推进工作;2、城市、县(市)建筑施工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3、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响应,认真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4、建筑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企业合作,促使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5、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等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共同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为了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督导,特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标督查要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主要目标,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全面查改安全生产隐患,划定事故隐患及程度,重点查改存在重大风险的地方,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可控。
二、督查时间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时间为100天。
三、督查人员督查人员由督导组、暗访组和专家组组成。
(一)督导组:由建设部门、安监部门等相关机构派出具有多年安全生产工作和管理工作经验的领导和技术人员。
(二)暗访组:由安监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选派能够深入基层实地检查、督促改进、抽查各方面工作的人员组成。
(三)专家组:由安全生产、消防、建筑等领域的专家组成,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四、督查内容(一)落实法律法规1.建筑施工企业有无取得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地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安全防护用品是否落实规定。
(二)危险作业管理1.各项危险作业是否落实包括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产生危险后应急的预案和措施。
2.各项危险作业是否落实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确保危险作业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特种设备安全1.各种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有证明文件及档案等;2.各种设备是否经过定期维修和检测,是否存在不良记录及处理情况。
(四)建筑材料、结构安全1.各项材料、道具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2.各种材料是否经过严格的选择、试验和审核等措施,确保建筑安全。
(五)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各种事故;2.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能否切实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评估与考核为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实时、精准的评估和考核,根据督查情况进行点评,制定量化考核方案,将评估结果以公开透明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建委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行动目标在百日攻坚行动期内,全面排查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终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无事故目标。
二、行动内容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流程。
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3. 排查安全隐患深入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加强监管和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三、行动措施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
2. 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系统。
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4. 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置设备。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联合监管机制。
四、行动要求1. 全员参与,形成共识。
2. 严格执行行动方案,确保行动效果。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
4.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行动评估定期对行动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行动顺利达成预期目标。
六、行动周期本次行动计划为期100天,从2021年5月1日开始,至2021年8月9日结束。
七、行动责任人本次行动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配合执行,行动责任人为市建委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一、目的和意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旨在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1.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
2. 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
3. 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4. 强化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安全监管。
5. 加强施工现场的临时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设置。
6. 推进危险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合规操作。
7. 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8.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实施措施1.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
2.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5.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6. 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7.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指导,提升施工工地管理水平。
8.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施工安全的关注度。
9.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监管,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3. 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纠正到位。
4. 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施工安全情况。
5. 做好应急管理和事故应对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和培训,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7.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机构的合作交流,共同推进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五、保障措施1. 增加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的有效落实。
3. 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黑建安[2008]12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8.04.29【实施日期】2008.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建安[2008]12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现将《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08]2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21号)的部署,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为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目的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完成全年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专项行动领导省建设厅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史殿臣副组长:李文芳柴千成员:高立志、阎琪、各市(行署、总局)建设安全主管局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方案一、背景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为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将对全市的各类企业进行为期百日的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二、目的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的目的是:1. 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发现和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范围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的范围涉及全市各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生产厂家、交通运输企业、商业企业等。
四、内容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2. 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3. 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4. 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5.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6.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情况7. 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和工作效果情况五、方案1. 策划督查方案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督查范围、方式、标准、分工和督查形式。
2. 成立督查组成立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的督查组,负责统筹协调本次活动的安排和实施。
3. 安排督查人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组成多个督查小组,根据督查计划进行分组、分配任务。
4. 实施督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取证录音、拍摄照片等方式,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方面的情况。
5. 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结合督查结果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6. 完善督查报告督查小组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根据各小组的汇总结果,形成详细的督查报告,交由市安全监管局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7. 公开督查结果及时公布督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并做好后续监督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方案为认真贯彻省交通厅、省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有关精神,改建工程项目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指导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以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落实监管责任,狠抓事故预防。
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二、项目部成立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2008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从5月1日起至7月31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化交通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督查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按照省厅《河南省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管情况。
特别是重大隐患工作要求,跟踪治理、整改情况。
3、各单位安全生产防火、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等。
4、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有关责任人追究情况。
5、奥运期间安全落实情况,行业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五、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对照百日督查方案,制定方案,加强指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2、定期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将行动信息及开展情况。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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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
专项监理督查方案
编写单位: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08-7-15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监理督查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认真查找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整治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具体措施如下: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
(1)是与当前实行的“平安卡”工作相结合,以“平安卡”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控制和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2)是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是确保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五临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防护。
(二)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重点:
(1)是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挖孔桩、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包括顶升、拆卸)等安全专项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审批和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
(2)是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8)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督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含顶升、拆卸)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三、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一)督促施工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所有实施平安卡管理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出入口有专人值班,所有工人必须凭卡进出、持卡上岗。
所
有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平安卡后才能上岗作业。
未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平安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我监理公司必须加强对施工企业建筑工人的管理,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工人未经考试合格取得平安卡上岗作业的,必须立即停止该工人上岗作业,要求施工企业对该工人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卡后才能上岗作业。
四、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一)组织参观专项整治示范样板工地。
学习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二)参加学习施工安全技术讲座。
重点是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支模、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普及科学的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和施工工艺、经验,以提高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安全水平。
五、总结经验,全面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项长期的、广泛的基础性工作,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要结合树立专项整治示范样板工地等有效措施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不断查找缺陷、堵塞漏洞,以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
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工作
(一)健全我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完善我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做到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2008-7-15
2008年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成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监理督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立军
副组长:李志雄
成员:李四强、胡习奎、秦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