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推出三项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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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

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

公积金2023年新规出台202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公积金缴纳金额上调在2023年的规则修订规则中,并没有明确的提出提高公积金缴纳比例,可是我国在之前实施了员工基本工资提高的政策,这使得公积金的基数增加,在工资增加的基础上,即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增加,也使得公积金的数额增加。

仅在12月9日,江苏一座城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限额上调到了28000元,较此前增加了3000元左右。

与此同时,从12月份开始,广州,茂名,长春,都开始将自己的公积金支付上限提高到最低。

如果你的公积金额度提高了,那么你的存款就会更多,公司也会给你提供更多的资金。

一,公积金的具体用途变宽公积金不但能用来买房子,有些城市的老式住宅区,考虑到老人们走楼梯不方便,就想着给他们安装一部升降机,说这升降机的成本,可以是自己的公积金,也可以是子女的公积金。

不光是加装电梯,只要是自己的亲属都可以经过本人的同意后,使用公积金账户的钱。

有许多城市通过了这样的提案,包括上海,长春,北京。

最重要的是从2020年起,我国大部分的地区通过了公积金支付大病医疗的政策,如果有了严重的医疗问题,就可以用公积金账户来支付医疗费用,像河北唐山就已经实行了这样的政策。

2. 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由于房价的飞涨,国家为了减轻年轻夫妻们购房的压力,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符合当地的要求后可以在购买首套房及第二套房的时候给予一定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增加至一百万元。

甚至部分地区,夫妻双方可以一起贷款近一百五十万元。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1•【字号】•【施行日期】200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规范监督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中心支行和中国银监会牡丹江监管分局(以下简称牡丹江银监分局),依据管理职权,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条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和相关手续的银行是本办法的被监督单位。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职责为:(一)财政部门监督职责市财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对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提出意见;2.参与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3.审核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年度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并提交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4.对管理中心执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9〕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0〕12号)情况进行监督;5.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真实性、分配的合法性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6.应当履行的其他监督职责。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牡丹江住房公积⾦的额度是多少经常有⽤户来问店铺⼩编,牡丹江住房公积⾦的额度是多少?为此⼩编给⼤家总结⼀下:
⼀、牡丹江公积⾦贷款上限最⾼40万。

购买商品住房现房的,套型建筑⾯积在90平⽅⽶(含90平⽅⽶)以下的,⾸付款⽐例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款的20%,最⾼贷款额度为40万元;套型⾯积在90平⽅⽶以上的,⾸付款⽐例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款的30%,最⾼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购买商品住房期房的,⾸付款⽐例不低于购买房屋价款的30%,最⾼贷款额度为30万元。

购买产权转让住房(⼆⼿房)的,以住房评估价格为参考值,最⾼贷款⽐例不超过评估价格的60%,最⾼贷款额度为20万元。

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付款⽐例不低于购买住房价款的40%,最⾼贷款额度为20万元。

购买拍卖住房的,⾸付款⽐例不低于拍卖住房价款的40%,最⾼贷款额度为20万元。

购买回迁安置住房的,⾸付款⽐例不低于住房增补⾯积价款的50%,最⾼贷款额度为10万元。

购买房改住房的,⾸付款⽐例不低于房改作价价款的50%,最⾼贷款额度为5万元;建造、翻建、⼤修住房的,贷款⽐例不超过建造、翻建、⼤修住房所需费⽤的60%,最⾼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额度数值均保留到千位)。

⼆、公积⾦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贷款利率按照⼈民银⾏的规定,⽬前实际执⾏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到期⼀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还款法两种⽅式。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牡政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牡政发〔20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7日牡丹江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8〕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

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包括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国有企业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福利性收入,如供热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及行业特点,企业分为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金融类企业和文化类企业,其中商业类企业分为商业一类企业和商业二类企业。

(一)商业类企业。

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牡丹江市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牡丹江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本文将对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服务内容以及社会影响进行介绍。

一、职责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以下职责:1. 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2. 收集、分析和统计住房公积金相关数据,定期向政府和社会公布;3. 监督和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保障职工的权益;4. 审核和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确保符合规定的提取申请得到及时处理;5. 指导和协助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加强行业合作和沟通;6. 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二、服务内容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还提供多个服务内容,以便广大职工更好地享受公积金制度带来的福利:1. 缴存服务:负责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确保缴存款项及时到账;2. 贷款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购房、租房等问题;3. 提取服务:审核和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确保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办理;4. 咨询服务:提供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咨询服务,解答职工的疑问和问题;5. 宣传教育服务:开展住房公积金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公积金的认识。

三、社会影响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对于推动牡丹江市的经济发展和促进职工的福利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1.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实施,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购房的资金支持,有效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2. 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职工的住房条件,提升其生活质量;3. 推动消费升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用于消费,有助于推动消费升级和经济增长;4. 增加社会就业机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若干意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若干意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牡政办发[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若干意见(牡政办发(200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促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扩大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势,帮助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放宽贷款范围(一)鼓励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努力拓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范围。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和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缴存住房公积金群体,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均应为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其改善居住条件。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品种,积极发展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和自建自住住房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取消借款人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区域限制,实现“同城通贷”(指在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只在缴存所在地购房贷款的区域限制)。

(四)适当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范围,具备条件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均可承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五)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装修贷款组合住房消费配套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相互带动。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2•【字号】牡政办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牡政办发〔2008〕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维护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民生、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提高认识,逐步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党的十七大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

改善民生尤以住房保障为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职工积累住房储金,同时让职工享受政策性低缴存低利率贷款购房的优惠政策。

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实物分配走向货币分配的重要改革,是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应切实给予保障和维护。

因此,全市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单位)要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政府目标办要对其进行考核。

二、严格执行缴存比例,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要求,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要求,把应由财政支付的资金,按部门预算规定结合预算内外资金予以安排,对不足最低规定比例缴存的,必须提高到5%缴存比例。

牡丹江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新版)

牡丹江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新版)

牡丹江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单位参保: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2、新农保参保:凡我市户籍在农村(居委会)的居民,均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省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1、单位参保:(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法人联系原件及复印件1份2、新农保参保:(1)户口簿和居民联系原件、复印件。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城乡居民参保:(1)1张一寸免冠彩照。

(2)联系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正常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

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

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所需资料: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联系。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度牡丹江公积金缴存基数

度牡丹江公积金缴存基数

度牡丹江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度牡丹江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度牡丹江公积金缴存基数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各缴存单位应按照牡丹江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核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其它单位可参照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牡丹江市(含五县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见附件。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情况核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核查。

各缴存单位应准备好职工用工名册、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工资核定表等资料以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单位须配合完成确定应缴存人数、实际缴存人数及提出整改措施等核查工作后,方可办理年度基数调整业务。

关于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关于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关于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依据该《暂行规定》,我省职工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延至30年。

公积金能干啥?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省内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贷款需啥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力量;已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或首期资金;购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全部权证》。

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县(区)级以上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公积金贷款所在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规定有啥新说法?依据该《暂行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

但具有偿还力量且个人信誉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 年,放宽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公积金贷款缺乏以支付住房总价款时,借款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受托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协商后确定,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均应与公积金贷款相全都。

贷款延期有啥影响?以50万元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期贷款年利率为3.25%,按等额本息计算,男性60岁退休为例。

假设一:某男35岁,要贷款买房子,他本来最多只能贷25年,新政后,它信誉良好,贷款可延至30年。

新政后他每个月的还款压力降低了。

新政前,累计还款总额为:730974.34元,每月还款2436.58元。

新政后,累计还款总额为:783371.37元,每月还款2176.03元。

假设二:某男40岁,他也要贷款买房子,新政对他肯定是一个利好。

尤其是如今买2套房子的优待政策,40岁买2套房也不会很吃力。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
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牡政办发[2010]47号
【发布部门】牡丹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5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牡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财综字〔1999〕149号)、《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字〔2005〕5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负责审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

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通知

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通知

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通知近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更新。

这些变化对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来说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就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通知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应这些变化。

一、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背景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而公积金提取政策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职工可以向公积金账户提取相应金额用于特定用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住房需求的不断增加,公积金提取政策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最新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内容1. 住房贷款提取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或者抵押贷款。

此次更新主要是对首套房的定义做了进一步明确,并且放宽了提取额度的限制,使更多的职工可以从中受益。

2. 住房租金提取针对租房一族,最新政策也做出了相应调整。

现在,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这一举措为那些暂时无法购房但需要支付高昂租金的职工提供了更多选择。

3. 个人账户余额提取除了用于住房方面,最新政策还允许职工在特殊情况下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比如在遇到重大疾病、失业、子女教育等紧急情况下,职工可以向公积金账户申请提取资金以应急。

三、如何申请公积金提取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在申请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提前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公积金管理规定,确保符合条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表等;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5个工作日左右;审核通过后,资金将会划入指定账户。

四、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带来的影响这次公积金提取政策更新对于职工和单位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职工来说,更加灵活的提取政策意味着可以更好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解决生活中的紧急问题;对于单位来说,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最新政策,确保员工福利待遇得到保障。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如下:全额提取:1、离休、退休的2、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由外地(市)调入我市工作在我市已经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在原居地购房无贷款的5、缴存人参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缴存人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缴存人服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8、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缴存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1、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的12、出境定居的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的,提取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流程(一)职工向本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单位对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

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证明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核实无误。

(三)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接到职工的.提取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的,做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做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将决定通知申请人。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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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公积金怎么提取

牡丹江公积金怎么提取

牡丹江公积金怎么提取?牡丹江公积金怎么提取?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15%(七)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八)调出牡丹江,并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九)非牡丹江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职工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口所在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十二)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牡丹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提取材料:一、购买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购房合同需显示没有贷款字样,如有贷款按照还贷要求提取)和“黑龙江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购房合同需显示没有贷款字样,如有贷款按照还贷要求提取)和“牡丹江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为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专管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证。

公积金贷款首次应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近12月还款明细;商业住房贷款的除需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25%)应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加盖财务印鉴)、公有住房租赁证或住宅房屋租赁协议、房租收据、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房屋租赁纳税证明、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出租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房产部门出具的承租方(以户口为单位)无房证明。

四、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部分还款凭证,部分还款申请书;提前结清的只需出示借款回收凭证、结清证明;提前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除需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及金融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家负责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管和管理牡丹江市内住房公积金的收缴、贷款、提取等业务。

作为一个重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拥有一支专业的工作团队和完善的业务流程体系,以确保市民收缴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顺畅和高效。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是指在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雇主或自主创业人员设立企业后,为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缴存一定比例的工资或收入的一项公益性保障制度。

缴存额度为每月缴存工资总额的12%,由企业和个人各缴存6%。

住房公积金是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建立的公共住房基金体系,旨在为市民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企业应当在当月的15日前将职工公积金缴存至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如果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支付单位应当扣发工资等待个人还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法定比例向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公积金,积累一定时间后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选择房屋贷款而实现购房的一种长期信用贷款。

贷款用途以购房为主。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根据市民家庭月收入、购房城市、房价等因素进行审核,以确保市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理、公正、透明。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在获得住房公积金资格并在特定的条件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到其个人账户或者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类别分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贷款赎楼提取、房屋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提取、遗属提取、退休、终止职务、死亡等情况下进行提取。

四、服务承诺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秉承客户为先的服务理念,注重服务创新与优化,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向客户提供以下承诺:1. 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核效率,缩短服务周期。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牡丹江住房公积⾦如何提取牡丹江住房公积⾦提取和使⽤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取职⼯住房公积⾦帐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并与单位终⽌劳动关系的;户⼝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牡丹江住房公积⾦如何提取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牡丹江住房公积⾦提取牡丹江住房公积⾦提取和使⽤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取职⼯住房公积⾦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并与单位终⽌劳动关系的;4、户⼝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资收⼊的规定⽐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住房公积⾦的,应当同时注销职⼯住房公积⾦帐户。

职⼯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的继承⼈、受遗赠⼈可以提取职⼯的住房公积⾦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也⽆遗赠⼈的,职⼯住房公积⾦帐户的存储余额纳⼊住房公积⾦增值收益。

职⼯提取住房公积⾦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管理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管理中⼼应当⾃受理申请起3⽇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办理⽀付⼿续。

缴存住房公积⾦的职⼯,在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管理中⼼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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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积金)政策'一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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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积金)政策'一览'整理(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许多用途,我们应当时刻关注住房公积金政策,让自己的钱得到应有的利用。

下面是我整理的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盼望能够关心到大家。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许多用途,我们应当时刻关注住房公积金政策,让自己的钱得到应有的利用。

那么在公积金有哪些政策发生转变?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进展新模式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字化进展新模式。

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数字化服务新模式,推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服务事项基本名目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指导意见强调,打牢数字化进展的数据和平台基础。

建立健全让数据用起来的机制,依法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和利用,推动实现各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形成“纵向贯穿、横向联通”的数据共享“立交桥、高速路”,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王旭东说,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1.64亿,到2025年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进展新模式基本确立后,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等规定必需当面办理的服务事项外,其他业务基本能够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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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推出三项新政策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新政主要调整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委托银行归集调整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归集,有效维护缴存人利益;
二是简化规范业务流程,6项业务纳入电子档案管理;
三是实现缴存业务通存通办,市区缴存网点增加到4个;
四是单位可签订托收协议实现按月自动缴存,并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基数调整、封存和启封等业务;
五是取消纸质票据,全部电子票据在线下载;
六是将港澳台同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享有同等待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主要调整五方面内容:
一是简化手续,取消5项提取要件,合并3项房产信息查档要件;
二是放宽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租房等6项提取时限;
三是实现跨行支付,提取转账银行增加到6家;
四是实现全市9个业务网点通提;
五是实现偿还(提前)公积金贷款、已到法定退(离)休年龄等3项提取业务网上办理。

个人住房贷款新政主要调整五方面内容:
一是本地及异地缴存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规定的均可作为共同借款人;
二是调整房屋套数及贷款使用次数限制,支持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停止受理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借款人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是调整贷款额度上限,商品房最高可贷60万,产权转让房(二手房)可贷最高50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最高可贷40万;
四是因法定原因可协商依法变更并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五是精简流程和要件,可以当天完成贷款申请、资格审核和借贷合同签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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