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及时报告本部门或单位的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3)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对本部门或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5操作程序5.1事故隐患排查1)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记录事故隐患。
2)排查内容应当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等方面。
3)排查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5.2事故隐患治理1)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整改,确保及时排除隐患。
2)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治理,直至排除隐患。
3)治理过程中应当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
5.3事故隐患验收1)对治理完毕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2)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未通过验收的事故隐患,应当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治理,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6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1.制定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2.负责执行业务范围内风险防控体系的防控方案。
3.组织日常检查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及时报告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
5.参与业务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上报。
3.加强对日常运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4.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5.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6.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5.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各单位部门负责。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设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
3.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投入。
4.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5.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 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企业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按时完成整改。
四、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等。
2.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企业应当根据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记录隐患排查情况。
3. 汇总隐患信息: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及时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隐患整改: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热门6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热门6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1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2篇【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一、公示的对象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二、公示的主要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三日内进行公示,主动理解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状况。
3、自隐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
三、公告的对象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对隐患整改状况进行公告。
四、公告的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告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1.每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并进行效果评价。
按效果评价情况分为a、b、c三级。
a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到位。
b级: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基本整改到位。
c级:隐患及问题未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安全科对当月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对隐患建立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情况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3.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根据安全科提供的月度统计分析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每月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向全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5.及时在行人斜井口利用牌版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第二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月份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批准:校核:编制:单位:年月日(公章)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为了保障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于本月____日开展安全大检查的下旬检查,在检查中查出如下各项隐患,但是都及时对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
1,雨天施工现场容易产生积水。
进入八月份以来,我项目施工进入了防汛度汛的关键时期,由于项目施工大部分属于土方开挖工程,在下雨天气容易形成多处积水深坑,影响施工作业的进度,针对此情况,对雨天容易形成积水的地方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模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主体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2.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事故隐患排查1. 安全生产设施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
生产设备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修,不得私自维修或继续使用。
2. 生产工艺流程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可行。
对于有安全风险的工艺环节,应加强监控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 企业场所企业应保持场所的整洁有序,确保通风良好,消除易燃易爆物品积存,减少火灾风险。
4. 用电安全企业应确保用电设备安装合理,线路接地可靠。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5. 有害物质管理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和污染。
对于存放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设置专门的标识和警示装置。
四、事故隐患治理1. 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隐患,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内容。
2. 整改验收企业应制定整改验收程序,并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 整改追踪企业应建立隐患整改追踪制度,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隐患的彻底消除。
五、其他规定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每次排查治理的时间、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情况等。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机制,对于发现并及时整改隐患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交通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指导从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等闭环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 号)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机构和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任命详见相关文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目标。
——应根据实际情况,外聘安全顾问或购买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3.2 职责3.2.1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责任;——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2 分管负责人职责——组织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并督促运行;——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和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3 各职能部门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的落实;——明确本部门各班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班组、岗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掌握本部门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如实记录,及时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验证等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3.2.4 各班组、岗位职责——各班组、岗位从业人员应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各区域、场所、岗位、作业活动风险得到全面控制;——各岗位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隐患排查,并依法履行隐患排查中的报告和整改义务;——各班组、岗位人员应参加教育培训,掌握职责范围内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一、排查隐患的时机和周期1.每月定期组织安全员或专业检查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2.在发生重大事故后,要进行事故排查,查清事故原因、追责及整改措施,并对排查过程进行记录。
二、排查隐患的内容1.对生产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运行情况、零部件的磨损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等现象。
2.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电线绝缘是否完好、电气设备是否合规、电箱内的电线是否整齐有序,以及线缆是否存在破损、过热等情况。
3.对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危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存放位置是否安全可靠、包装是否完好,并检查有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危险品操作证。
4.对生产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火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可用,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并且要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5.对人员行为操作进行检查,包括工人是否按照操作规程来进行操作、是否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以及整体工作秩序是否井然有序。
三、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处理措施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标注和整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将排查结果及整改措施报告给负责人,并制定整改计划和责任分工。
3.负责人要督促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清除,记录整改的过程。
四、隐患排查的纪录与总结1.每次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处理措施要及时记录并归档,保留相关纪录备查。
2.定期对隐患排查的过程、结果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对策,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排查效果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隐患排查的提醒与培训1.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增强员工对事故隐患的识别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加强企业、单位及个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2.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隐患排查1.企业、单位及个人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内容、时限。
2.排查应覆盖生产、运输、储存、工程施工等环节,重点关注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设备和工艺。
3.排查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表格和检查要点,确保全面、细致地排查隐患。
4.排查应注重综合性、系统性,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排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隐患分级1.排查出的隐患应进行分类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将隐患划分为一般隐患、重要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3.根据不同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理。
四、隐患整改1.整改应按照“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每个隐患的整改责任清晰明确。
2.整改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
3.整改过程中应注重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备案,确保整改工作的跟踪和追溯。
五、隐患复查1.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隐患复查,确认整改措施和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2.复查应由专人进行,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复查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对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安全培训1.企业、单位及个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3.培训应有明确的参训计划和培训清单,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七、考核奖惩1.对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对排查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隐患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
28号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17年修正)【范本模板】
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文件蒙永大字【2017】28号★关于修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全体人员: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特修改本制度。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小组人员职责分工》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主题词: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抄送:亳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蒙城县交通运输局、蒙城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蒙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司领导发:各科室蒙城县永大物流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yA36291 8DC3 跃36375 8E17 踗c39054 988E 颎20748 510C 儌27445 6B35 欵第三章理念第三条公司树立“消除隐患就是消除事故的理念”,公司安全机构和安全员应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隐患排查的定义第四条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四条公司主管领导:1、负责审批作业区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2、负责审批作业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3、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和首钢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4、组织并参加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5、按月组织研究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五条各作业区、部室领导: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首钢总公司和本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2、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有关专业上报;3、按月组织研究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公司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机电运输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机电运输事故隐患,强化我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工业煤矿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矿成立机电运输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成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长
成员:各区队主管队长、机电副队长(不跟班)、机电科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组织参加矿井事故隐患综合排查会议,组织召开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解决方案。
2、机电科长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
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
3、机电科科员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对各自所包的头面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隐患排查及督促治理。
4、各区队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运输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参加矿井事故隐患综合排查会议,组织参加分管专业事故隐患综合排查会议,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的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
三、机电运输系统主要排查内容:矿井主扇风机、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压风系统、供电系统等存在的系统问题、薄弱环节及管理重点。
四、机电科每月组织三次隐患排查会议,时间定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时间),会议由机电副矿长主持,机电科全体人员及各区队负责人、机电队长等系统内主要管理人员参加,排查应有排查记录及纪要。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系统内的各类单位和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门、客运公司、货运公司、机场、码头、车辆驾驶员等。
第三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安全为重点、预防为主导、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从事故后处理向事故前预防转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交通工具、道路设施、人员操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
第六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与其他相关工作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隐患排查工作第七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交通工具、道路设施、人员操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隐患排查工作的技能和意识。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档案,对排查工作进行记录并进行可追溯。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发现和报告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对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惩处。
第三章隐患治理工作第十四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依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录一、总则 (1)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 (1)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四、隐患排查内容 (3)4.1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3)4.2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4)五、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与整改 (4)5.1排查登记 (4)5.2公示公告 (5)5.3防范与整改 (5)六、责任追究 (5)七、记录 (5)一、总则1.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1.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工区或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2. 分级管理原则。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经理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3. 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五落实,即“方案落实、材料落实、资金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
三、制度内容和要求1. 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应设立相应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明确责任人,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 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公司应综合运用工作检查、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各个环节和岗位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登记: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在事故隐患登记簿上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事故隐患的描述、整改的措施和完成时间等。
4. 事故隐患整改的跟踪和验收:责任人应按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在完成后做好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启用。
5. 事故隐患的追责:对于未能按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6. 事故隐患排查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和岗位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评估排查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足之处。
7. 事故隐患排查的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办法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理措施。
五、附件1. 事故隐患排查登记簿2. 事故隐患整改计划表3. 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六、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进行制度的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以上是一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3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是指对于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1. 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包括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确定工作职责和任务等。
2. 安全隐患排查方法与技术: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和技术,例如,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设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等。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目标和标准: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要求,例如,减少安全隐患数量、提高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稳定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等。
4.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记录: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记录制度,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情况、治理措施和结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汇报。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并对责任人进行奖励或处罚。
6.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制度:开展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安全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防范意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杭州市交通在建工程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各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和隐患分级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木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道路运输企业违反安全生产和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或者因其他因素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行车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前款所称物的危险状态,包括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以及作业环境和条件存在危险因素。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道路运输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五条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T.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III-查治理工作制度,完善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隐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由安全员或分管安全的副站长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记录存档,排查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站领导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分管领导汇报。
二、重大隐患的公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对可能发生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
1、对可能发生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应立即停产停业,逐级上报,车站接到报告应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可能发生死亡1至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一次损失10-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乡政府挂牌督办,立即停止作业,专门配人专人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可能发生重伤事故隐患或者一次损失1-10万元的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挂牌营办,应当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并报上级部门复验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隐患的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1、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跟踪治理,发现可能有重大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站长报告,制订相应的治理方案,确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进行跟踪治理。
2、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登记,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待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核实确实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经有关当事人签字销号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1、对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本站将予以重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或未及时报告的、未落实整改措施等的,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作待岗学习,同时参照《职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第二次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给予除名处理。
某驾校教练员安全管理规定一、教练员要持证上岗,实行一车一教练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运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机电经理:
分管机电运输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旬组织机电运输方面的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
机电科长:
配合经理做好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机运部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
监督机电运输管理、技术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促进大家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严重的事故隐患,要亲自担负起督办、验收工作。
机电副科长:
配合机电经理、机电科长做好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编制机运部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
监督机电运输管理、技术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参与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对于严重的事故隐患,要亲自担负起督办、验收工作。
机电队长、副队长、技术员:
配合领导做好机电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每天至少一人对机电队作业区域进行巡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全矿井的重大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巡查,担负相应等级隐患的排查、整改、督办、验收工作。
运输队长、副队长、技术员:
配合领导做好运输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每天至少一人对运输队作业区域进行巡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副斜井绞车、主井皮带、大巷皮带、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大巷架空乘人装置等主要运输设备进行一次巡查,担负相应等级隐患的排查、整改、督办、验收工作。
二、隐患分级管理
1.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如下情况进行分级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相关科队进行治理,机电经理负责督办并指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B级隐患:是指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较大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按治理方案组织实施,由机电科负责督办,指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相关责任人或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治理,由队长、副队长负责督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2. 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 对于上级监管部门排查的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分级挂牌督办,进行专项安排处理。
5. 在整改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 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部门或人员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7. 建立隐患分级管理档案,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8.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9. 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每月末制定下月的定期隐患排查计划,结合本月排查情况指定下月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和参与人员。
隐患排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机电经理每旬组织一次机电运输专业的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
全面排查综采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各配电点、井下煤炭运输系统、1400架空乘人装置、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副斜井提升绞车、地面皮带运输系统、机电修厂房、地面安全生产重要岗位、洗煤厂、风机房等。
2.每天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和技术员对机运科责任区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主斜井、副斜井、地面运输系统、机修区域、35kv变电站、空压机房、风机房等。
3.岗位员工每日作业前先进行检查,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能现场处理的先自行处理,处理完成报予当班领导验收。
处理不了的报予科室由科室安排人员处理。
4.排查出的隐患逐项登入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5.排查发现危险较大的重大隐患,及时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四、事故隐患分级治理
1.事故隐患治理要负荷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
2.A级隐患,即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实施;治理方案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总公司。
3.B级隐患,即较大事故隐患,通常不能立即整改完成,需由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组织人员进行治理,治理工作由科长、副科长督办,由科长指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4.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通常现场就能立即处理,由相关责任人或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治理,由队长、副队长负责督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事故隐患治理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
6.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在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示;安检员现场监督。
五、督办、验收、公示
1.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
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
4.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5.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
6.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7.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8.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1.所有隐患排查工作实行信息化闭合式管理,隐患排查人、隐患内容、治理措施、督办人、验收人、验收结果均登入档案记录清晰。
2.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A级隐患和B级隐患进行通报,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各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减少隐患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3.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