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员工保密守则
员工保密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提高警惕,严守秘密。
2、熟悉保密法规和制度.掌握必须的保密技能。
3、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
4、禁止通过手机。
固定电话、普通传真机、私人信件等传递涉密信息。
5、禁止在互联网上传递涉密信息,禁止在接通互联网的计算机,非
涉密计算机或者非指定的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
6、禁止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和家庭生活中谈论涉密事项,禁止向
他人泄露涉密信息。
7、涉密期间,涉密人员个人及家属有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向保密办报告。
8、禁止私自复制,保存或销毁涉密载体。
9、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涉孑载体,防止丢失。
10、未经允许,禁止公开发表涉密内容的论文、文章。
11、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参观游览.探亲访友等。
12、因私出国的涉密人员在出国前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3、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定的人员范围内从事涉密活动。
对他人泄露、出卖我公司或国家秘密的行为敢于揭发并斗争。
14、当发现保密隐患或发现泄密事件时,应及时上报。
保密守则10不准
保密守则10不准保密守则是为了保护企业、组织或个人重要信息和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
恪守保密守则对于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护利益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十条保密守则,强调保密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第一条:保密意识保密守则的首要要求是培养和强化保密意识。
每个员工都应明确知晓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且时刻铭记责任与义务。
在处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机密,应牢记不泄露、不外传、不宣传、不处理。
第二条:保密责任所有员工有保护企业、组织或个人的信息和利益的责任。
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当牢记自己是保密任务的执行者和监督者,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严防失职渎职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培训企业或组织应提供保密培训,以增加员工对保密意识和规定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保密培训不仅仅是一次性的,而应是持续进行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息安全需求。
第四条:信息分类企业或组织必须对信息进行分类。
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制定不同级别的保密级别。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级别的规定,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五条:密码管理密码是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员工应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密码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也不得使用弱密码,以免遭受信息安全威胁。
第六条:信息存储和传输在信息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例如,在电脑、移动设备和云存储中存储和传输信息时,应使用加密技术,以防止信息泄露和外部攻击。
第七条:访客管理企业或组织应建立访客管理制度,限制访客进入涉密区域。
同时,员工应在访客入场和出场时密切配合安保人员的工作,不得临时调整授权或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八条:备份和销毁重要信息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将备份资料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同时,当信息不再需要时,必须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销毁,以防止被他人恶意获取。
第九条:远程办公在远程办公环境中,员工必须加强对信息安全的意识和保护措施。
例如,确保使用可靠的网络连接、定期更新和安装安全补丁、避免使用不安全的公共网络等。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当前涉密人员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必要开展涉密人员风险管理。
至于要怎么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措施呢?下面就不妨和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对各位有帮助!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篇1保密承诺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新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这是第一次将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将建立保密承诺制度纳入保密管理体系之中。
明确保密承诺的法律性质《现代汉语辞典》将承诺解释为“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
作为物权法或合同法上的承诺,是指受邀人承诺同意邀约人要约的意思表示。
当承诺人做出某项承诺时,就意味着他已经订立了一项约定或合同,并许诺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或义务。
保密承诺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其表现形式是签订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接触或者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自愿为自己设定具体保密义务、限制自身权益,从而不使国家权利受损的书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保密承诺书的一方是国家。
基于国家秘密属于国家所有和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这一根本前提,任何合法掌握或使用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和合法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自然人,都必须承担具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二是在保密承诺书中,无论是设定实体性义务,还是设定程序性义务,都是服务于实现保护国家秘密这个根本目的。
三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一种公法上的义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并不因承诺而产生,承诺内容只是保密义务具体化的一种形式。
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承诺不泄露接触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在国外早有立法先例。
如,美国1995年的第12968号总统行政命令《接触秘密信息的规定》、法国2003年的《法国1300号部际保密条例》、英国议会1989年修订的《公务员保密法》和保加利亚议会2004年修订的《保密法》等。
保密纪律十不准
保密纪律十不准保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纪律,对于个人、组织以及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执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保密纪律十不准:一、不准泄露机密信息任何人都不得将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机密信息可能包括公司的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新产品设计等,以及国家的军事情报、重要政策文件等。
只有经过授权,并且有明确需要知道这些信息的人才可以获得访问权限。
二、不准擅自复制或传播保密文件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准擅自复制或传播保密文件。
在处理保密文件时,应注意遵守相关的传输和处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三、不准私自更改保密文件保密文件应当原样保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其中的内容。
如果需要进行修订或更改,应该经过相应的流程,并由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四、不准谈论保密事项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谈论涉及保密事项。
在工作和社交场合中,都应当保持谨慎,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五、不准将设备借给他人个人的电脑、手机、存储设备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将其借给他人使用。
这些设备上可能存储着机密信息或个人隐私,必须保证其安全性。
六、不准在公共场所处理保密信息在公共场所,特别是网络咖啡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处理涉及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数据。
这些地方通常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应当避免在此类场所进行保密工作。
七、不准不按规定销毁保密文件保密文件在不再需要时,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销毁。
未经授权的销毁行为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因此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销毁。
八、不准擅自带出保密场所的文件和资料保密场所内的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带出。
保密场所通常具有严格的安全措施,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信息的外泄。
只有经过授权,并且有合理的需要,才可以将文件和资料带出保密场所。
九、不准将保密信息存储在未授权的设备上保密信息应当存储在经过授权的设备上,不得存储在任何未经授权的设备上。
这包括个人设备和未批准的网络存储设备等。
十、不准携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不准携带无关人员进入。
普通涉密人员保密规章制度
普通涉密人员保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涉密人员包括具有特定保密工作任务和职责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涉密人员保密制度是国家机密管理的基本制度,所有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涉密人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单位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人员保密规章制度遵循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涉密人员保密责任是保护国家和单位机密信息安全的责任,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可能泄露机密信息的行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涉密人员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定,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
第九条涉密人员在接触机密信息时,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确保信息不被窃取或泄露。
第十条涉密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应妥善保存机密信息,不得私自带出单位或外传。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遵循“知情、需要、权限”原则,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在传递机密信息时,应采取加密、密封等措施,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社交媒体上发布机密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单位机密。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应妥善保管涉密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应定期对涉密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保密检查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涉密人员应配合单位进行保密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九条发现泄密行为的,应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和保密部门可以对涉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和培训。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涉密人员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机密保密规定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对泄密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密制度(精选6篇)
保密制度(精选6篇)保密制度篇1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保密守则一、出国(境)人员须认真遵守出国(境)人员纪律及注意事项,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按照《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因私出国(境) 人员不得携带内部和国家秘密文件(含复印件)、技术资料、图纸、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电子载体等。
如发现无意携带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应当及时交由我驻外使(领)馆保管。
三、在国(境)外任何场合(含旅馆、车船、飞机内)都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私人通信、打电话、拍发电报等不得谈及内部事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在国(境)外遇到警方盘问或有意套问内部情况等无理行为时,要周密考虑,谨慎从事,不得随问随答或有问必答,应拒绝回答无关的问题。
必要时应尽快与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五、在国(境)外所携带的行李经过运输过程后,应即时检查有无异常迹象。
在旅馆住宿期间,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有锁被撬、箱内东西被翻乱等迹象,要立即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 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六、遇到或察觉外国情报机关采取政治毒害、物质利诱、色情勾引、栽赃陷害、寻找把柄等手段威胁、讹诈、策反时,要站稳立场,冷静应对,巧妙处置,并及时与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七、不随便要求外方提供内部资料或实物,如对方友好人士主动赠送,应将资(材)料送至我驻外使(领)馆,请信使捎带回国。
八、本守则所称因私出国(境)是指完全出于个人或家庭的私事需要,到国(境)外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出国留学、就业、旅游以及办理其他私人事务。
外国间谍机关、民间情报机构、少数不法商人窃取我经济、科技秘密的主要手段1、广泛收集我各种报纸、刊物、资料、报告等进行分析,从中获取情报;2、在经贸洽谈、技术交流时利用我方人员急于引进技术、设备或资金的心理,套取或索要情报;3、在参观访问时,通过观察、拍照、窃取样品等方法,猎取情报;4、以满足我方人员某种要求为诱饵,骗取情报;5、对我人员采用金钱收买、感情拉拢、色情勾引等手段窃取情报;6、利用外资企业的中方雇员搜集我方情报;7、策反我方的高科技人员搜集情报;8、对我出国(境)访问的经贸、科技等人员严密监控,利用技术手段获取情报;9、直接派遣情报人员入境搜集情报。
保密守则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
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
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摘要:严禁将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连接涉密计算机、涉密络及涉密存储设备,严禁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工作单位、职等敏感信息,严禁机关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会议或活动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应设置禁用标志;必要应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干扰设备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不准泄露党和国机关机密二、不准无保密保障场所办、存放密件、要切实做日常保管重加强节假日及下班期管理三、不准擅或指使他人复制、摘、销毁或私留存带有密级或涉及密级容件、确因工作要复印件应按等密级件管理四、不准非保密笔记或采取保密措施电子信息设备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机关密事项五、不准携带密件、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要携带须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机关密;不准连接电脑保存涉密件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机关密管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八、不准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著作、讲演涉及党和国机关密不得随将涉及密级容或可能造成定影响件、报告等有关材进行拍照、发朋友圈或进行络公开九、不准接受记者采访涉及党和国机关密;确因工作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机关密应事先报主要领手批准十、不准考察等活动携带涉及党和国机关密件、或物品;确因工作要携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机关工作人员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制、严禁手机及移动终端通信涉及国密事项二、严禁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三、严禁将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连接涉密计算机、涉密络及涉密存储设备四、严禁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工作单位、职等敏感信息五、严禁涉密公活动开启和使用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位置功能六、严禁申请码、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填与禁止公开涉密单位名称和地等信息七、严禁使用国电信管理部门进许可手机和境外机构、人员赠送移动终端设备八、严禁涉密场所使用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视频通话和连接九、严禁机密级以上会议或公活动带入手机及移动终端设备应设置禁用标志;特殊情况要携带须主要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十、严禁机关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会议或活动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应设置禁用标志;必要应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干扰设备。
保密行为十不准十严禁 (2)
保密行为十不准十严禁保密行为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保密行为的重要性在于维护机构和个人的利益,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机密信息泄露对机构和个人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密行为的十个不准以及相关的严禁行为,以帮助机构和个人加强保密意识和实施。
一、不准不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在处理机密信息时,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不做到遵守保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给自身和机构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不准未经授权擅自查看、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未经授权而擅自查看、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是对机密信息安全的严重威胁。
机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程序处理机密信息。
三、不准将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将机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可能导致机构和个人的重大损失。
机构和个人必须保证机密信息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共享。
四、不准未经授权复制或传输机密信息未经授权复制或传输机密信息可能引发机密信息泄露的风险。
机构和个人必须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复制或传输机密信息,并严格遵循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不准在不安全的场所处理机密信息在不安全的场所处理机密信息可能导致机密信息泄露。
机构和个人必须选择安全的场所来处理机密信息,如设有安全门禁、视频监控等措施的办公室。
六、不准随意更改、删除、篡改机密信息随意更改、删除、篡改机密信息可能对机构和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机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程序处理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更改、删除、篡改机密信息。
七、不准使用不安全的通信设备传输机密信息使用不安全的通信设备传输机密信息可能导致信息被截获、窃听,从而泄露机密信息。
机构和个人必须使用经过安全验证的通信设备来传输机密信息。
八、不准未授权擅自离开保密区域携带机密信息未经授权擅自离开保密区域携带机密信息可能面临机密信息泄露的风险。
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相关的出入保密区域的规定,不得擅自携带机密信息离开保密区域。
九、不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或访问权限处理机密信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或访问权限处理机密信息可能导致机构和个人的利益和机密信息的安全受到威胁。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XX公司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公司自身利益,加强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密人员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在公司的科研、生产、试验、经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中,掌握了国家秘密事项以及公司产生的有关技术秘密的人员,或按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划分三个等级:(一)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程度深、事项多、期限长的岗位上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即绝密级);(二)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程度深、事项多、期限长的岗位上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即机密级);(三)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程度深、事项多、期限长的岗位上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即秘密级)。
第四条涉密人员的岗位密级按以下标准确定:(一)重要涉密人员:依据公司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目录,在涉及机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一般涉密人员:依据公司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目录,在涉及秘密级秘密事项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对拟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事先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作出文字记载。
对涉密人员进行- 2-审查,主要是考评他们的自然情况、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情况、保密审查等。
填写《 XX 公司涉密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根据岗位涉密情况、按岗位定密程序及时确定密级。
第六条涉密人员密级的确定程序:本人填写《 XX 公司涉密人员密级审定表》(见附件 2)、所属部门领导提出意见、人力资源部和保密办公室共同审核、保密委员会审定。
保密办公室对公司的涉密人员进行登记,建立《XX公司涉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
第七条涉密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先签定《 XX公司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见附件4)。
并主动如实地向公司反映个人情况,接受岗前保密培训。
第八条涉密人员因工作需要岗位发生变动时,应重新确定密级。
保密工作守则精品
保密工作守则精品保密篇一各部门: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让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到达所期望的薪资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规定。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二、制度资料:1、公司每月所发放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询问、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资。
三、处罚:此规定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要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力资源部2023年02月28日保密制度篇二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
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
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
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
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涉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
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篇二】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三、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五、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涉密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涉密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1、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事项、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5、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着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6、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当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7、不在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报请保密领导小组同意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8、未经批准不得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已经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不得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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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所在单位:姓名:中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委员会本人是学校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的界定、审批程序确定的涉密人员,自愿与学校保密委员会签订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作为学校涉密人员,本人在享有涉密人员权利的同时,愿意承担相应的涉密人员义务,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十不准”。
★涉密人员的权利:1.依据相关法规,掌握、知悉、管理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应等级国家秘密的权利。
2.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会议、交流、展览等涉密活动的权利。
3.进入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场所的权利。
4.按照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涉密人员保密津贴。
★涉密人员的义务:1.保守国家秘密,不以任何形式泄漏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
2.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各级机关、学校制定颁发的各项保密制度、规定。
3.自觉接受各级保密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
5.发现泄密隐患和发生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学校保密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的查处工作。
★涉密人员的责任:1.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中的保密责任: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时,应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2.重大科研涉密活动中的保密责任: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 通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中的保密责任: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4. 宣传报道、数据信息交流、论文发表、出版工作中的保密责任: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5. 发生失泄密事故报告的责任: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3篇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3篇一、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资料、文件;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网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院领导同志阅文制度1、严守党和国家机密,自觉执行保密纪律,积极支持和做好保密工作。
2、坚持在办公室阅办文件,使用完后随即退回院机要秘书。
做到不乱放、不横传。
3、不携带文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严格履行文件管理制度,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会议带回的文件,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不拖延、不积压。
5、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严禁私自取走,因工作需要使用,须经机要秘书办理手续。
三、中层干部保密制度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保管好秘密文件,离开办公室时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阅完后及时退交秘书人员。
3、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回家阅办,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确因会议要求,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资料、文件要及时交党办、院办机要秘书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借阅手续。
5、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6、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7、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8、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积极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应严肃处理。
四、部门工作人员保密守则1、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
2、对文件、资料要及时阅办、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不丢失。
3、密级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不准给家属、子女及亲友阅读,要教育家属子女不要打听或旁听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秘密。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a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三、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五、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物品应存放在专用铁皮柜或保险柜内。
并按规定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b科室微机保密管理规定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
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
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
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c保密宣传教育规定一、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二、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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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十项保密守则
1、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事项、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5、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着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6、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当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7、不在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报请保密领导小组同意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8、未经批准不得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已经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不得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