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材料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人员伤亡等风险。
二、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或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4. 建筑物或工程本身的缺陷或潜在缺陷;5. 其他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风险。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双方约定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四、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双方约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五、赔偿处理1. 赔偿请求: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赔偿请求。
2. 赔偿核定:乙方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核定,确定赔偿金额。
3. 赔偿支付:乙方在核定赔偿金额后,应按照约定将赔款支付给甲方。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一切情况,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工期等。
2. 甲方应按时缴纳保险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
3. 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核定和理赔工作。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核定赔偿请求并支付赔款。
2.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保险咨询服务,协助甲方了解保险合同内容和相关风险。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保险人)和乙方(被保险人)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签订,为乙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 火灾、爆炸及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2. 意外事故(如倒塌、崩塌、坍塌等)导致的损失;3. 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4. 暴雨、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5. 盗窃、抢劫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
三、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1. 保险期间为建筑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 保险金额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价值确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保险赔偿1.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 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将进行核实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赔偿;3. 甲方的赔偿范围根据保险金额和损失情况确定,不超过保险金额。
五、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费用;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则视为解除合同。
六、合同解除1. 甲方在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2. 乙方在建筑工程项目结束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保险市场相关规定。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详细内容请参阅具体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甲方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或损坏;4. 机械设备损坏或故障;5. 其他意外事故。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甲方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及机械设备等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
3.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9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9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是一种为建筑行业提供保障的重要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产品,旨在覆盖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故。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为建筑工程施工方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多方面的保险产品。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主要包括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全责险、工程测试保险等多个险种。
1. 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是指对建设工程过程中因各种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的工程物理损失和施工过程中的财产损失进行保险赔偿的一种保险险种。
工程一切险主要涵盖施工期间的工程设备、施工材料、劳务费用等各种损失。
2. 承包人全责险承包人全责险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疏忽、违约等行为导致施工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将对其进行全面赔偿的一种保险险种。
3. 工程测试保险工程测试保险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测试评估,发现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对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进行保险赔偿的一种保险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正式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被保险人信息:合同中应明确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保险期限:合同应明确保险的起止时间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通常为工程施工的整个周期。
3. 保险责任:合同中应清晰规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标的以及保险范围等内容。
4. 保险费用:合同中应明确保险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信息。
5. 赔偿方式:合同中应详细规定保险理赔的方式和流程,包括事故发生后的报案程序、理赔申请流程等。
6. 解除合同:保险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7. 其他条款:合同中还应包括其他相关的条款和规定,如保险案件的协商解决、争议解决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方来说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标准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标准版)1. 定义本合同由甲方(被保险人)与乙方(保险公司)订立,针对在建建筑工程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对甲方进行保险赔偿。
本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风险。
2. 保险责任2.1 人身伤害和死亡保险公司对建筑工程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导致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情况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2.2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建筑工程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情况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各种建筑工程需要的财产。
2.3 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对建筑工程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3. 保险费用和赔偿金额3.1 保险费用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的保险费用为建筑工程总造价的2%。
具体的保险费用以签订合同时的协议为准。
3.2 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赔偿金额根据甲方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费用所规定的范围。
4. 保险期间和续保4.1 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建筑工程的施工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2 续保在建筑工程期间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续保。
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费用将根据新的协议进行调整。
5. 保险合同解除5.1 解除原因•甲方工程提前竣工并且经过验收合格;•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的;•乙方违约的;•乙方被监管机构撤销保险经营许可的。
5.2 解除程序当保险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已支付的保险费用按比例退还给甲方。
6. 争议解决甲方与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双方的协议选择适用法律进行解决。
7. 其他事项7.1 通知方式双方之间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通过挂号信、快递或邮件进行送达。
7.2 合同变更任何和本合同相关的变更,需经过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一、保险的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是为了保护建筑工程所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确保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
在建筑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意外情况,如火灾、水灾、盗窃等,这些事件可能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导致工程无法完成。
因此,通过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可以将这些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建筑方和投资方的财务压力。
二、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损失:保险公司承担因火灾、爆炸、货物运输事故、盗窃等原因导致的工程损失,包括工程材料、设备损坏或丢失等;2. 人身伤害:保险公司承担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导致工程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赔偿责任;3. 工程停工:保险公司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导致工程停工而造成的损失;4. 设备故障:保险公司承担因施工设备故障导致的工程延期和额外费用的赔偿责任。
三、保险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用一般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越大,风险越高,保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2. 风险评估:保险公司会对工程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用;3. 施工周期:工程施工周期越长,风险也就越高,保险费用会相应增加;4. 历史记录:如果工程所在地区有较高的风险记录,保险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四、保险理赔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件来进行理赔。
建筑方需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派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在确定责任后进行赔偿。
五、注意事项在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时,建筑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保险合同条款:建筑方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以免发生纠纷;2. 保险金额:建筑方需要确保保险金额能够覆盖工程全过程的风险,以免发生理赔时出现保额不足的情况;3. 投保时间:建筑方需要在工程开工前购买一切险保险,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4. 合同约定:建筑方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协议书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保险人)与乙方(被保险人)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旨在保障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意外风险及相关损失。
2. 合同条款2.1 被保险工程概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被保险工程的详细概况,包括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工程类型、工期等信息,以便甲方进行风险评估和保险金额确定。
2.2 保险责任2.2.1 本合同我方承保的风险范围包括几类: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火灾爆炸意外事故(如坍塌、物体打击等)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劫持等)2.2.2 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均可根据本合同的条款进行理赔。
2.3 保险标的2.3.1 保险标的具体包括内容:工程建筑和临时设施办公设备和施工机械车辆及其他动产工程期间的财产损失和责任2.3.2 保险标的应在施工期间及时向甲方验收并确认。
2.4 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2.4.1 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工程的具体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4.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协商一致。
2.5 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被保险工程的施工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2.6 索赔及赔偿2.6.1 如乙方发生保险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2.6.2 甲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将尽快核实索赔事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
2.6.3 如乙方与其他保险机构签订了类似的保险合同,甲方的赔付金额将按照合同的比例进行分摊。
2.7 合同解除和终止2.7.1 乙方有权在工程施工期限内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解约违约金。
2.7.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乙方违约或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3. 其他约定3.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1. 引言本保险合同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本合同由甲方(投保人)和乙方(保险公司)共同签订,并在双方的共同协商下制定。
2. 保险范围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施工工地及现场设备、施工材料、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等。
2.2 保险期间为建筑工程施工开始时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 保险金额应根据建筑工程的投保价值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双方应在投保时达成一致。
3. 保险责任3.1 保险公司对于因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火灾、爆炸、闪电等自然灾害;窃盗、抢劫、恶意破坏等意外事件;施工材料损坏、丢失等意外事件;施工工地设备损坏、丢失等意外事件。
3.2 若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未能全面履行赔偿责任,甲方可以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应及时进行核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出赔偿决定。
4. 保险费用4.1 甲方应根据建筑工程的投保价值和风险评估结果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4.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有权暂停对甲方的保险责任,直至甲方支付清楚为止。
4.3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要求续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续保。
5. 保险事故的处理5.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照片和其他必要的信息。
5.2 保险公司有权派遣人员调查保险事故的情况,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决定是否给予赔偿。
5.3 保险公司对于赔偿金额的决定应当合理,并在与甲方达成协议后尽快进行赔付。
6. 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中的任何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7. 其他条款7.1 本保险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解除,解除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提出书面通知。
7.2 本保险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补充。
8. 合同的解释与生效8.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属于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
8.2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建筑工程业主或承建商,并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保险合同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原材料等在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财产及责任风险。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内外装修、机械设备、电气系统、管道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
二、保险范围本合同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结构性缺陷或设计错误;4. 工人、技术人员等参与施工的人员在施工现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及伤亡赔偿责任;5. 因施工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6. 其他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预算及预估风险等因素,共同约定保险金额,并在保单中载明。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具体保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确定。
保费支付方式及期限应在保单中载明。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保险相关的一切资料,如工程预算、施工进度、人员配置等。
2.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施工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合理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3.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及理赔工作。
六、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金。
2. 乙方应对甲方的索赔请求及时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给出核定结果。
3. 乙方应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处理与保险相关的事务。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两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二)一、投保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是为了保护建筑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而设立的。
投保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试验阶段以及交付使用前的整个周期。
二、保险责任1.直接物质损失该项责任涵盖建筑工程过程中因火灾、爆炸、雷击、风灾、水灾、坍塌、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
2.间接物质损失该项责任保障由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不同原因导致的间接物质损失,例如工程延期、生产中断、机器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
3.第三方责任如果在建筑工程项目期间,由于工程施工等原因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发生,保险合同也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出资人利益保护保险合同还涵盖了出资人利益的保护,确保项目的投资者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在工程期间和完成后都能得到适当的保护。
三、保险标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的标的包括建筑工程项目内的建筑物、设备、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工程财物。
四、免赔额与赔偿限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设定免赔额和赔偿限额。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
赔偿限额则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最高赔偿金额。
五、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程风险来确定。
常见的影响保险费率的因素包括工程地点、工期、建筑物类型、工程施工方式等。
六、投保要求在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时,投保人需要提交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拟施工方式、相关承包商的资质证明、工程预算等。
七、索赔流程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投保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要求投保人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旦定损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八、续保与解除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在保险期满后可以进行续保。
如果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九、附加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可能还会附加一些特殊的条款,以满足特定的需求。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4篇)
2024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为了保障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和损失而签订的保险合同。
下面是一个3000字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示例。
保险合同全风险保险合同甲方(承保人):XXX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XXX建筑有限公司保险乙方在工程建设期间关于保险标的的意外损失或损坏,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确保双方权益,乙方按照以下问题和条件签订该保险合同。
一、险别和保险标的1. 险别:本保险合同适用于全风险险别,即承包人在建设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一切意外损失或损坏。
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机械、材料和临时设施等与建筑工程直接相关的物品。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合同总价的XX%。
2. 保险费:乙方应按照保险金额的XX%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三、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从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日期为止。
2. 暂停工作保险期限: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暂停超过XX个月,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相应时间。
四、保险责任和免赔额1.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标的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坏,甲方将根据保险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免赔额:a. 甲方不承担每次事故的免赔额。
b. 对于每一次事故,乙方应享受一定比例的免赔额减免,免赔额比例为XX%。
c. 免赔额只适用于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
五、赔偿方法和时限1. 赔偿方法:甲方应根据保险金额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替换或支付相应费用等。
2. 赔偿时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保险事故的发生,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XX个工作日内进行理赔处理。
六、保险合同解除1. 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 乙方自愿解除合同,提前通知甲方。
b.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保险合同无法履行。
c.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险合同无法履行。
2. 解除合同时,甲方将退还乙方剩余的保险费用,返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开发商,乙方系从事保险业务的合法机构,为转移和分散甲方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位于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安装等部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坍塌、裂缝等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本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双方约定的投保金额为准。
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损失。
2. 经双方确认损失金额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款项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免责条款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责任:1. 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等引起的损失;3. 核辐射等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 间接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2024精)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一、保险合同基本信息1.1 合同名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2 合同编码[合同编码]1.3 保险期限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2.1 保险人[保险人名称]2.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名称]2.3 受益人[受益人名称]三、保险范围3.1 保险对象3.2 保险责任3.3 免责条款四、保险金额和费率4.1 保险金额本合同所保建筑工程的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
4.2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为[保险费率],按照保险金额计算。
4.3 保险费支付方式保险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五、保险事故处理和赔偿5.1 保险事故通知和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的三日内,必须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要求填写保险事故报告。
5.2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保险事故报告后,将择期进行现场勘查,并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进行赔偿。
5.3 赔款的发放保险人在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受益人。
六、其他条款6.1 合同解除6.2 合同争议处理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
6.3 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七、保险合同生效和终止7.1 保险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保险合同终止八、合同补充和修改8.1 保险合同的补充对于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保险合同约定办理。
8.2 保险合同的修改本保险合同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
九、附件保险合同附件一:保险赔偿申请表保险合同附件二:保险事故报告表。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甲方(投保人):乙方(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订立1.1 甲方作为投保人,自愿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1.2 乙方作为保险公司,同意接受甲方的投保申请,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范围2.1 保险标的:位于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____路的建筑工程,具体包括:(1)建筑工程主体结构;(2)建筑工程附属设施;(3)建筑工程装修装饰;(4)建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其他物资。
2.2 保险期间:自工程破土动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保险责任: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等;(2)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碰撞、地面突然塌陷、突发性滑坡、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等。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元整。
3.2 保险费: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费率及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计算,甲方应支付乙方保险费人民币____元整。
第四条保险金赔偿方式4.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减轻损失。
4.2 乙方接到甲方报案后,应当及时派员进行现场查勘,核实损失情况。
4.3 经乙方确认的损失,乙方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4.4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赔偿金额后,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乙方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书面形式签订,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5.2 在保险期间内,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2020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2020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第一条责任范围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系按约定保险险种之一切险形式为建设工程投保一切险。
本合同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和保险费率,对建设工程投保一切险。
本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代理人即为本合同的承保机构。
第二条本合同属于一切险的方式,投保对象应属于建筑工程和工程设备。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所列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
包括工程造价、工程预备费、设计备份费、工程质量保证金及证书、图纸资料、工程借款本金、应付的利息利率、依法支付的罚款罚金、费用支出、担保责任、相关的合同的赔偿金、违约金、给付或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为对建筑工程承担一切灾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地震、风灾、水灾、恶劣气候、建筑工程事故、盗窃、骚乱、恐怖袭击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将投保对象的损失或费用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理赔。
第七条本合同投保门槛较高,投保人需提供相关的建筑工程资料及保险商规定的其他资料,确保工程的真实性及价值。
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八条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协商确定的,应按照实际取得的建筑工程造价来确定。
第九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为合同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投保人需按规定缴纳。
第十条本合同的保险费在投保时一次缴清,保险费支付后保单生效。
第四章保险期间和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一条本合同保险期间为工程施工开始时至竣工验收结束并颁发正式的竣工验收文件的时间段。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代理人,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保险事故的证明和资料。
第五章理赔过程第十三条保险代理人收到投保人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后,将对投保人提供的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进行核实。
第十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经保险代理人同意可在建设工程的整体价值之内其他事故承担风险。
投保人按照规定向保险代理人提供相关的报案手续及其他证明文件。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保险人)和乙方(被保险人)于[date]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1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标的是乙方承包的[name]工程,具体位置为[location]。
1.2 建筑工程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建筑材料、临时建筑物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2.1 本保险合同对保险标的因下列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雷电、暴风雨、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2)盗窃、抢劫、劫机、恶意破坏等人为因素;(3)意外事故、设备损坏、管理操作失误等原因。
2.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重建费、财产丢失、设备损坏等直接经济损失。
2.3 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和金额,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抢救或减少损失。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3.1 保险金额为保险标的的全额价值,即[name]。
3.2 保险费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支付,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
四、保险责任免除4.1 如乙方故意造成保险标的任何损失或虚报保险标的价值,甲方有权拒绝赔偿,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4.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增大,甲方有权减少相应赔偿金额。
五、索赔流程5.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如报警、报案等,并通知甲方。
5.2 乙方在通知甲方时应提供详细的保险事故经过、损失情况等相关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损失核实。
5.3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赔,并在核赔合理的时间内支付赔偿款。
六、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保险合同有效期为[date]至[date],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应在提前通知甲方后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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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精品合同 / Word 文档 / 文字可改2020 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保险条款第一条责任范围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2)雷电、水灾、爆炸;(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
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
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第八条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公司对每一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政府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额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2)保险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3)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5)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申请书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顺序│工程关系方│姓名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号│││──┼─────────┼─────────┼──────────────│所有人││├─────────┼─────────┼──────────────│承包人││1├─────────┼─────────┼──────────────│转承包人││├─────────┼─────────┼──────────────│其他关系方││──┼─────────┼─────────┼──────────────2│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期限├───────────────────┬──────────────3│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年月日├───────────────────┼──────────────│建筑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物质损失投保项目和投保金额├────────────────────────┬─────┬───│投保项目│投保金额│免赔额├────────────────────────┼─────┼───│(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材料)││4│(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3)包装工程项目│││(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5)场地清理费│││(6)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列明名│││称)││──┼────────────────────────┴─────┴───│物质损失总投保金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5│危险种类│赔偿限额│免赔额├──────────────────────┼─────┼─────│地震、海啸││├──────────────────────┼─────┼─────│洪水、暴雨、风暴││──┼──────────────────────┴─────┴─────│工程详细情况├────────────────────┬─────────────│体积:长、高、深度、层数、地下室层数│├────────────────────┼─────────────│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6├────────────────────┼─────────────│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建筑材料│├────────────────────┼─────────────│拆除项目│──┼────────────────────┴─────────────│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地形特点│├────────────────────┼─────────────│地质及底土条件│├────────────────────┼─────────────7│地下水水位│├────────────────────┼─────────────│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记录│──┼────────────────────┴─────────────│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下列各项:│(1)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有免赔额│8│赔偿限额免赔额│a人身伤害│每人│b财产损失│(2)总赔偿限额──┼──────────────────────────────────9│是否投保证期保险,如是,请列明保证期期限:──┼──────────────────────────────────10│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如是│,请列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和主要保险条件:━━━━━━━━━━━━━━━━━━━━━━━━━━━━━━━━━━━━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投保人签章(2)承包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程表(5)工地地质报告(6)工地略图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保险单号××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投保人姓名和地址│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物质损失──────────────────────┬──────┬────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免赔额──────────────────────┼──────┼────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3.安装工程项目││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另附清单)││5.场地清理费目││6.场地清理费││7.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8.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列明名称)││──────────────────────┼──────┴────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免赔额──────────────────────┼──────┼────地震、海啸││──────────────────────┼──────┼────洪水、暴雨、风暴││──────────────────────┴──────┴────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赔偿限额*│免赔额──────────────────────┼──────┼────1.人身伤亡││每人││总额││2.财产损失││──────────────────────┼──────┼────总赔偿限额││──────────────────────┴──────┴────保险期限──────────────────────┬───────────建筑期限:│加保的保证期限自年月日起│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年月日止──────────────────────┴───────────保险费总额──────────────────────────────────附加条款及批文━━━━━━━━━━━━━━━━━━━━━━━━━━━━━━━━━━保险公司投保申请书日期年月日保险单签发日期年月日*每次事故引起的损失的赔偿限额云博创意设计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