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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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

2022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

2022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一、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2022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22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2.2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浅析“营改增”后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营改增”后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园地TAXATION FIELD162浅析“营改增”后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杨占坡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管系 庞仙梅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管理系摘要: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掌握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从问题中提出发展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个体商户的税收征管工作是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个体工商户数目的上升也使我国的税收收入整体增加。

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营改增”实施以后,但个体商户的征管出现了许多现问题,使基层的税务管理人员难以进行正常的税务管理。

不解决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问题,将会影响我国的税收收入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的积极性。

一、“营改增”后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现状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一直呈现出新的特点,特别是地税税收收入呈下降趋势。

但是个体工商户却感觉自己的税收负担在加重。

税务部门的得出的结论和个体工商户自身的感受截然相反。

原因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许多个体工商户纳入国税征管,在税收征管方面比地税更加严格按照税法来执行,导致个体工商户名义税负下降,实际税负增加。

为了降低税负,个体工商户采用了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对我国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营改增”后我国个体户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国税控制严格,地税征管手段弱化许多个体工商户在国税缴纳增值税后,就想方设法逃避地方税的申报。

而地税系统失去了原来的“以票控税”的手段,导致个人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税收入不能做到应收尽收。

(二)个体工商户的税法遵从度下降,税务部门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都达不到起征点,税法意识淡薄。

因此一些个体工商户存在一证多店的情况,并与消费者达成默契不开发票。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征收方面,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标准,以确保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和税收公平。

一、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按照营业额征收,另一种是按照利润征收。

按照营业额征收是指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来计算税收,通常适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按照利润征收是指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利润来计算税收,通常适用于生产加工型的个体工商户。

在具体实施中,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可以根据其经营情况和特点进行灵活调整。

例如,对于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固定征收方式,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征收税款,以减轻税收负担。

同时,为了保障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政府也会对征收方式进行监管和调整,以确保税收公平和合理性。

二、个体工商户核定标准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营业额核定标准,另一个是生活必需品费用标准。

营业额核定标准是指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营业额来确定其纳税的标准,通常适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生活必需品费用标准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支付的生活费用,包括住房、食品、交通等方面的支出。

在核定标准的具体实施中,政府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例如,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会适当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生活必需品费用标准,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同时,政府也会对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进行监管和调整,以确保税收公平和合理性。

三、个体工商户管理政策个体工商户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注册管理,另一个是税收管理。

注册管理是指个体工商户在开业前必须进行的注册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方面的注册。

税收管理是指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和监管,包括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的管理。

在个体工商户管理政策的具体实施中,政府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最新知识]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怎么交税

[最新知识]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怎么交税

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怎么交税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怎么交税,个体工商户做账,一直被很多人关注,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文提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个体工商户超过定额怎么交税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低于三万,免征增值税。

超过的全额征税,对于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务局根据企业经营信息,如占地面积、员工人数、代理品牌、电量电费等,根据设定好的参数指标,计算得出定额标准,同时也结合开票数额来调整定额。

对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则根据申报数据判断,再结合开票数量和企业经营信息进行纳税评估。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

第二十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国税发〔2006〕183号文件就《办法》中”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中的”当期”解释为”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

因此,税务机关只要发现纳税人没有申报超定额税款的,均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补税及相应处理。

个体工商户,开发票超过定额,怎么办?开是可以,但有一点,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

如果个体双定户经营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20%(含20%,下同),应当提请主管国税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管国税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逃税是会增加罚款力度的。

工商户定额交税,只有定额发票。

如果你要开的金额很大,超过了定额,那没问题,请您一定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并缴清税款。

1。

可以去税务局再买定额发票,缺多少买多少,当场补税。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2006年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

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五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个体工商户税务管理要点

个体工商户税务管理要点

个体工商户税务管理要点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形式,其纳税义务和税务管理是广大个体工商户需要重视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个体工商户的税务事务,以下是个体工商户税务管理的要点。

一、纳税人资格与税种选择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拥有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地位。

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手续。

2. 在注册登记完成后,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二、税务登记与证照备齐1.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完成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2. 根据税务登记证的要求,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照,如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

三、税费的申报与缴纳1.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申报月度或季度税费。

根据不同的税种,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或纸质申报表进行申报。

2. 缴纳税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行。

缴费时应按时足额缴纳,以避免滞纳金的产生。

四、纳税申报与会计核算1. 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应具备基本的会计知识,掌握财务核算和记录的方法。

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并维护合理的账簿和凭证。

2. 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需要按期上报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五、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1.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法享受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按规定申请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 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规经营,并及时履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的申请手续。

六、税务筹划和合规风险防范1. 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法进行税务筹划,合理规避税收风险,降低纳税负担。

但筹划行为必须合乎税法的规定,不能以逃避税款为目的。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自然人依法独资经营,或者是自然人和自然人
以及法人合伙经营的个体经营组织。

个体工商户在纳税方面有着特殊的标准和政策,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首先,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纳税标准是以月收入减去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作为纳税依据,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缴纳。

而营业税和增值税则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业和营业额来确定税率和纳税标准。

其次,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和资料,确保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只有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信息,个体工商户才能避免因漏报、错报而导致的税收风险和处罚。

此外,个体工商户在纳税方面还可以根据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享受一定
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纳税,减少了纳税的复杂程度和成本。

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减少纳税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是根据其经营情况和所得收入来确定的,需
要按照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在纳税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可以根据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希望个体工商户能够加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合规水平,共同为国家税收事业做出贡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2006)16号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2006)16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6月28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六年八月三十日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

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其中个体工商户成为了创业者们的首选。

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债务、自由裁量经营管理的商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数量已经超过了6000万家,为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照营业额征收,另一种是按照所得额征收。

按照营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来计算税款,一般适用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按照营业额征收的税率比较低,但是对于销售额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来说,税负也比较重。

按照所得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和支出来计算税款,适用于生产加工、修理维护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按照所得额征收的税率比较高,但是对于收入较高的个体工商户来说,税负也比较重。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和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核定营业额核定营业额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

营业额是个体工商户的主要收入来源,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2.核定成本费用核定成本费用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包括采购成本、人员费用、房租等费用,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3.核定纳税人身份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身份有两种,一种是个人纳税人,另一种是企业纳税人。

个人纳税人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企业纳税人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注册成的企业。

4.核定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也是个体工商户核定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

总之,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和核定标准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和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2021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

2021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

2021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
以下是2021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相关参考内容:
1. 个体工商户管理范围:该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农民、个体服务业者等。

2. 个体工商户注册制度: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其经营活动、职工人数、工商银行账户等信息。

3. 政府扶持政策:政府应当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资金支持、贷款便利等。

4. 执法监督和惩罚措施: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

5. 维权机制:个体工商户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同等的维权权利。

在维权方面,政府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和诉讼代理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 信息化建设:政府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7. 税收管理: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纳税。

政府应当加
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公平、合理。

以上是2021个体工商户条例最新版相关参考内容。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月征收,另一种
是按季度征收。

按月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款应于每月底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和
缴纳。

税款的计算方式为销售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再按照税率
计算出应纳税额。

按季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款应于每季度末前向税务机关申
报和缴纳。

税款的计算方式与按月征收一样,但需要按季度累计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则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特
点而定。

一般而言,核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营业额核定,另
一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核定。

按照营业额核定的个体工商户,其核定标准通常为月销售额的
1%~3%。

按照生产经营规模核定的个体工商户,其核定标准则根据从业
人数、租赁面积、设备设施等因素综合计算而定。

最终,所有个体工商户都应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个体工商户数量的不断增加,税收征管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从个体工商户的定义和特点、税收征管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解决方案等方面展开研究,以期为解决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个体工商户的定义和特点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下,以营利为目的,自负盈亏,独立经营,不具有法人资格,并以自己或家庭成员劳动为主要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他们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了就业创业的重要力量。

个体工商户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规模小。

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都是小规模生产者和经营者,资金、人力资源都相对有限;二是灵活性强。

由于没有繁琐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决策程序限制,他们能够快速作出决策并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三是风险高。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风险较大,一旦经营不善或遇到市场波动,可能面临经营困境甚至破产;四是税负重。

个体工商户的税负相对较重,税收对他们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

二、税收征管现状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主要由国家税务部门负责。

他们通过征收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方式来实现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管理。

然而,在实际征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纳税意识不强的问题。

由于个体工商户规模小、人员有限,他们对于纳税义务和纳税了解不足,在纳税过程中容易出现疏漏和违规行为。

其次,存在缺乏监管手段和手段不足的问题。

相比于大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体工商户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和人力资源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了一些个体工商户存在逃避纳税行为。

再次,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税务部门和个体工商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税务部门难以全面了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从而影响了对其征管的有效性。

最后,存在征管成本高的问题。

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纳税程序繁琐、纳税成本高昂是很大的负担。

这不仅增加了他们的经营成本,也降低了他们的积极性。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指个体工商户按照一定的税收标准和税收周期进行的固定税额征收的方式。

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征收对象: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独资经营企业和个人合伙经营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2.征收标准: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和所属行业,制定相应的税收标准。

征收标准一般根据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数量、销售额等指标确定,并按照税收周期(如月、季度、年度等)进行固定金额的征收。

3.征收程序:征收过程包括征收标准制定、纳税人评定、税款计算与核对、税款缴纳等环节。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

4.税款的计算和缴纳:个体工商户应按照征收标准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进行。

5.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征收管理,包括对纳税人资格的核定、税务登记、资料报备、税务检查等。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的要求保持真实、准确的记账和报税资料。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一种简化纳税程序、降低税务成本的税收征收方式,可以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是指在国家主权之下,集中调整个体工商户税制比例、促进全面健康发展,以支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实施的有关税收的规定和政策。

第一步,了解税收基本概念。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是指国家采取的有关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政策,涉及小微企业税率、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减税政策等,旨在稳定企业经营状况。

第二步,根据税收情况实施税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一般以15%的税率计征,消费税和收入税如饮食业、住宿业、服务业按照《增值税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计算,财产税一般不征收。

各省市及政府还提出了一些减税政策,如简化纳税程序、减税、抵扣等,实施税收政策之前,应对不同税收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出最大作用。

第三步,从多方面推进税收政策。

一方面,政府应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税收逃避等现象;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改善管理模式,提高报税质量,对合法征税工作进行良好的把关,保证税收政策的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事项的疏失,有效避免“苦税”问题。

第四步,推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个体工商户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实施新的税收政策和改善税收制度,有利于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提高个体工商户降低税负的能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全面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是国家加强税收管理,有效支持个体工商户、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应通过相应的机制和措施,积极实施税收政策,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措施

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措施

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措施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措施**所**年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措施根据**征管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以及对**年个体定税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今年的目标,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1、加强个体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另外成立由*******负责的应急处理小组,由王平(***********)负责的"拔钉子"小组和由****负责的统计考核组.带领全所人员突破难点,打开局面,力争全面完成个体年度工作目标。

(户管数增长2%,按户次达征率增长20%,定税总额增长10%,达征户月平税负增长20元,入库收入增长10%)2、做好“回头看”的检查工作,一是检查辖区漏管户的,二是对定税的真实性的的检查,三是对定税的公平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市局要求的“八大”重点行业的定税情况,二是07年不达征而06年达征户的定税情况,三是购票户的定税情况,四是不达起征点户的实行动态管理的情况,五是全面定税公示情况。

具体要求:****材料市场、***茶叶、副食市场、达征率为100%,******路等所属重点路段达征率为80%,小型农贸市场可按次(日)征收,对已农改超的农贸市场有固定门点、月租金然500元以上的定税达征率在80%以上,分示面达100%。

3、做好摸底测算工作,明确工作方向,打攻坚战,针对去年对各管理员所管路段和达征率的情况分别下达户管数、达征率和定税总额三项指标(详见个体指标分解表),细化指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力争到6月底达到户管总数1800户,达征率53.75%,月定税总额35万元。

具体要求:一是对各管理员现所管户的达征率按月分解,按周通报,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二是每月每人净增长2户达征户,三是市场内定税额上升5%,市场外定税额上升10%,四是清理不达征的“空壳户”。

4、坚持市局要求的每月巡查制度,在巡查中不走过场做到人员、路段、情况三落实,提高巡查质量,在严格进行辖区巡查清漏的同时,对停业户,非正常户和不达起征点户一并清理,在人员安排上采取交叉进行方法,分管所长对重点路段亲自带队查,从中发现好的做法以之推行和不足之处加以改进,重要的是通过巡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定期定额又称双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

以下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的最新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最新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核定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场所、期限和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收入额(以下简称定额),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税务机关批准的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户)的税收征管。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配额核查。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收管理范围,分别核定各自管辖的税收定额。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定期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和地区选择一定数量的代表性定期户,对其经营和收入进行典型调查,进行调查分析,并填写相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应占行业和地区总户数的5%以上。

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面积、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核定:(一)按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为批准而计算或计算的;(二)按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三)按库存计算或计算审批;(四)根据发票和有关凭据;(五)根据银行的营业账户进行资金交易;(六)参照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相同规模和地区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批准。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第一篇: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问题和对策完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工作,一直是我们税务工作者积极探索和追求完善的老话题。

近几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大对个体户税收管理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个体工商业户自身利益驱动的特殊性和税务部门征管手段的滞后等诸多原因,在基层税收工作中,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始终成为一个难点。

解决这一难题,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下,对各级国税机关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既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也强化零散税源的征收,采取有效措施挖潜增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浅谈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一、当前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个体工商户不登记、不申报或申报不及时以及申报不实的问题普遍存在,税务机关虽然积极探索和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因基层现有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征管手段滞后等多种因素困扰,基层国税部门的工作难点主要表现在:(一)对个体税收征管认识不足部分单位、部门对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量大、收入小,将所有个体户都管好也不如管好一个大企业;有的税务干部认为个体征管难度大,花费很大精力,收效甚微,产生畏难情绪;还有的税务干部只注重税收收入,工作方法简单,缺少个性服务手段,出现个体工商户种种不配合现象。

(二)纳税户数难于准确掌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普遍具有零星、分散、规模小、分布广、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无证(税务登记证)经营,特别是在管理薄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及边远乡村)出现较多;部分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致使基层税收征收机关在工作中对无证经营户、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经营地址不变更税务登记证的纳税户数难以准确掌握,更谈不上有效、及时地管理起来。

(三)纳税定额难于准确核定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经营业务不填开发票,购进商品和原材料不索取凭证,有相当部分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的经营时断时续。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筹划与避税措施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筹划与避税措施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筹划与避税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成立个体工商户,开展自己的创业之路。

然而,在经营过程中,个体工商户也面临着税务规定和纳税问题。

恰当的税务筹划和避税措施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筹划与避税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有效降低纳税风险和成本开支。

一、合理选择纳税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核定征收或者简易征收的方式纳税。

核定征收需要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核定年度利润和税款,相对灵活,但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简易征收则基于营业收入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税,相对简单明确,但可能存在较高的税负。

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最适合的纳税方式。

二、合法合规申报税款个体工商户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合理合法的申报流程能够减少后期税务风险,避免罚款和滞纳金等额外负担。

同时,个体工商户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账务凭证和票据,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三、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给予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小微企业减免优惠、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等。

个体工商户应当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

同时,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也需要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四、规避税务风险和合理避税个体工商户在开展商业活动时应尽量遵守税法,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合理避税需要对税法规定有充分的了解,例如合理利用财务成本和费用抵扣,合理调整收入结构等。

但是,避税行为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背相关的税法规定。

五、主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个体工商户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

对于税务机关提出的查验、核对等要求,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凭证。

同时,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的税法政策,保持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的合规性。

六、请专业税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个体工商户可以委托专业的税务顾问提供税务筹划和咨询服务。

专业的税务顾问能够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特定情况,制定合理的税务策略,协助个体工商户合理避税和降低税务成本。

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新办法明年起施行

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新办法明年起施行

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新办法明年起施行随着个体经济的迅猛发展、税收法制的日趋完善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个体经济的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997年6月19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申报、纳税方式上已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各地定期定额征收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依照“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方便纳税,降低成本”的原则,对原《办法》作出了修订。

新《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沿用了原来的条款式结构形式,由十九条增加到二十八条,大部分条款都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突出体现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重新明确了适用范围。

将原《办法》规定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增加了“定额公示”程序。

之所以这样做,一是提高核定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原核定程序中只规定在定额确定后要公布定额,缺少征求意见的环节,使核定程序不够完整。

二是增强定额准确性,体现税收负担合理的原则。

定期定额户对定额持不同意见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核实。

“定额公示”还能够充分运用社会协税护税的功能,使税务机关采集的信息更加完整,真正起到民主评议定额的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体现廉政执法的原则。

——实行了简易申报。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

新《办法》对简易申报作了进一步规定,对纳税申报程序带来根本性的转变,同时还规定实际经营额超过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定额幅度的,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申报手续。

——进一步明确了定期定额户通过银行划缴税款所涉及问题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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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作者:————————————————————————————————日期:2浅议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自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个体经济得到了全方位迅猛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但是近年来,由于个体工商数量庞大, 经营零星分散,区域分布广, 交易灵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监控难, 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建账,而且营业额确定难。

尽管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专门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但上述原因仍致使个税征收管理难度大、执法风险和征收成本高,征管效益差,各种矛盾突出,收征管面临巨大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了重大部署,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这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一轮财税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结构性减税,并陆陆续续出台了新的措施,比如2012年营改增试点,个体户起征点提高到2万月每月等。

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服务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同时。

进入新世纪后,信息化迅猛发展,信息化电子政务办公已成为未来趋势。

税收征管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其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税收的发展,有严密的税法、没有高效的税收征管,不利于税收体系的健康发展,税收征管包括方方面面、形式多样。

在新的形势下,目前对于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征管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个体征管存在的一些问题1、个体工商户数量多、面广,城乡差距大,征管难度大。

个体工商户遍布城乡,点多、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也有流动经营;有长年经营,也有季节性经营等等,造成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难度。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困难与个体工商户自身的特点有非常重要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纳税户数难以确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普遍都是,零星、分散、规模小、分布广,不仅如此其中有相当部分还是无证税务登记证经营特别是在管理薄弱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及边远乡村出现较多,另外部分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致使基层税收征收机关在工作中对无证经营户、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经营地址不变更税务登记证的纳税户数难以准确掌握,更谈不上有效、及时地管理起来。

第二是纳税定额难于准确核定,个体工商户绝大多数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账簿也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有相当部分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的经营时断时续,即使设有账簿的业户大都有账外经营现象,除少数依法纳税意识强和财会制度比较健全的业户外,很多业户不能如实申报经营收入。

第三是城乡经济水平发展参差不齐,乡下经济不发达,客流量少,定税达起征点的话纳税人抵触思想大,会拿城里来比较。

2、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观念薄弱、纳税信用度低、税法遵从度小,税款征收有一定难度。

个体经济的从业人员组成繁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主体空前地重视对切身利益的拥有和追逐。

部分个体业主没有依法纳税的观念,而是开门就营业,他们不愿意纳税,更不会主动到税务机关登记纳税。

部分纳税户千方百计逃避税收的征管,依法纳税观念淡薄,偷逃税业户还相当的多,有的还抗税,甚至不惜采取暴力抗税,偷税、抗税、骗税还时有发生。

部分个体户没有固定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营业额变化、联系方式变更了也不会主动到税务机关登记,甚至有直接将店铺和税务登记证转让给他人的情况发生,还有的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就是虚假的,以上问题不同程度加大了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3、现行征管模式不能适应新形式下个体户的征管现行征管办法还是按照,,,,该办法对个体户的征管模式是“双定”及年终汇总申报,从实际工作看,该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形式,既造成了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给税务机关一线基层人员带来风险,又给纳税人带来很多不便利之处,同时效果也不好。

首先,现行模式要求“双定”的纳税人年终汇总申报,需要填写信息采集表、定额典型调查表、自行申报表及汇总申报表,绝大部分纳税人文化素质低,即使给其详细讲解甚至将模板让其对应填写,仍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填完,实际中遇到的纳税人多半一个多小时才能填完该表,一早上能完成四五户已经是很不错的速度。

其次,不需要发票且不需要缴税以及一本发票使用一两年的个体户,对年终汇总申报存排斥心理,不愿意大老远花费时间和交通成本跑到税务机关来填写几张汇总申报表,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不值得的。

有的打了几个电话仍然不来,有的就干脆联系不通。

因为不需要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他们认为税务机关没有措施针对未汇总申报的行为,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未申报由此变得更加理直气壮。

虽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现实中很少采取。

一是程序繁复,需要县局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是涉及面广,涉及的个体户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薄弱,如果对其罚款,动不动就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此时即使税务机关依法办事,但在服从稳定大局的情况下上级仍然会追究基层人员责任,并且最后处罚不了了之,这些情况使得基层人员不愿意行使强制措施。

再次,汇总申报浪费巨大人力物力,汇总申报需要填写的四张申报表,多数是没有意义的数据,且不说绝大部分个体户不会填写,就算填写的个体户,为了自身的利益填写的数据也不真实。

不达起征点的害怕如实填写会使得税务机关让其达起征点,填写的数据不真实,达起征点的害怕税务机关调高定税额填写的更不真实。

况且,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今天,仍然手工填写此类申报表,浪费印刷成本,也不方便纳税人。

对于不来填写申报表的个体户,税务机关即使主动去催促,但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太大,且收益低下。

有的偏远乡下光是来回就需要一天时间,留给办事的时间更少;有的纳税人不在经营地点,找不到纳税人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税务登记证上地址不准确,无法查找。

一个所一千多户个体户,如果严格按照征管法要求填写汇总申报的话,花大半年时间都不一定能完成。

最后,汇总申报流于形式,加大税务人员风险。

大部分个体户不会主动来税务机关填写汇总申报表,即使税务人员去其经营地址催促,效果仍然有效,但征管法又要求“双定户”年底必须汇总申报,并严格考核。

在这种矛盾下,税务人员只能进行虚假申报,没有收到汇总申报表也按照定税额度进行汇总申报。

税务人员没有申报权限的情况下推给大厅前台人员申报,有申报权限的情况下自行申报,不管何种情况,在没有收到资料的情况下进行申报,需要承担未来虚假申报责任,加大了税务人员的风险。

4、征收模式仍处于粗放管理阶段个体户定额核定不规范,近年来,推行了电脑核定定额的方式,通过测算行业统一的每平米月经营额,测量经营面积,划分地段等级,确定经营状况系数等定额指标,目的是解决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经营状况的个体业户定额不平衡的问题。

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情况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核定,纳税人的地段、经营面积、从业人数等定额要素没有合理应用,多数税收专管员凭经验定税,随意性很大。

不同税收专管员的风险意识、经验水平不一样,造成城乡同样规模的纳税人定额差别大,定额核定不准影响了税负公平的原则,极大地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税严肃性和纳税人的依法遵从度。

5、发票使用管理水平低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国家有关部门对现行普通发票的使用推广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手段不足,发票使用还没有涵盖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假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不断侵蚀发票应用领域。

与此同时,由于税控设备成本高、技术水平低,制约了税控装置的推行,对填开发票的比对力度尚显不足,“以票管税”的制衡机制尚未建立。

6、对个体税务违章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现阶段个体税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个体工商户在税收上违章、违法行为的普遍性。

在实际工作中,对《征管法》赋予的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权力极少运用。

一方面,受税收成本和效益的影响,不愿意使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个体税务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受相关部门配合的制约,对严重税务违章、违法行为往往不能依法给予有效打击,导致个体税收秩序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善。

对个体税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众检举的个体户,很少从堵塞税收漏洞、整顿税收秩序、公平税收负担的角度去主动查处个体户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处理力度不足,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处罚之后没有有效的管理,处罚也起不到其本应有的作用。

7、个体工商户账簿建立不完善,难以准确查账征收有的个体工商户缺乏建账能力,有的个体工商户有建账能力且经营比较好,但其仍然不愿意建账,还有的个体工商户虽然建账了,但是却建的假账。

个体工商户不愿建账的原因:首先建账增加了经营成本,个体户业主一般对税收知识知之甚少,无法准确地建立账簿,需要雇用财会人员为其记账,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

其次,建账增加了收入的透明度,健全的会计账簿,可以充分准确地反映出其经营状况、收入水平,这将会导致税负提高。

因此个体工商户更愿意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

二、基于新形势下关于个体户征管的一些建议1、抓大放小,重点管理达起征点的业户,加强监管接近起征点的业户,放开未达起征点的业户。

个体户规模小,就业形式灵活,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重要的创业方式,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国家也鼓励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并且,个体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不大,从税收征管效益上来说,个体户征管效益不大,但涉及的社会面确是非常广大。

因此很有必要抓大放小,提供宽松的税收征管环境让个体户蓬勃发展,对于远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可以少管或者不管,重在鼓励他们做大做强;对于临近起征点状态纳税人加强动态监管;达起征点的重点监管。

2、改变征管思路,简化现有征管模式前述的现有征管模式和现实工作的冲突,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来说,花费的巨大人力物力做没有太多意义的事情,还承担巨大风险;对于纳税人来说,感觉税务机关喜欢折腾纳税人,浪费他们的时间。

国税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也要求了要简化相应流程,优化服务纳税人。

对此,可以在适当情况下对征管法实施细则就行修改或者出台补充细则,简化汇总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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