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市、区保育院秋季招生入学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3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一)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
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咸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0)
咸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0)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上学年度在六年级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二、招生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三、招生范围(一)公办学校在本县市区内,按学区招收辖区内常住适龄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入学。
(二)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所在县市区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在本县市区内登记报名后仍有余额的,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其他县市区招生。
民办初中以本县市区内招生为主、外县市区招生为补充,不得跨市域招生。
具体招生比例由所在县市区根据当地义务教育资源、生源状况合理确定。
四、入学方式(一)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
(二)民办学校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
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区公办学校或就近其他公办学校。
(三)特殊群体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教育安置意见。
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招生程序(一)公办学校。
1.核定招生计划。
5月20日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精神,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信息登记(一)招生对象1.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今年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
今年初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市直初中”)招收对象为: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户籍小学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除外),持有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市直民办初中招收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内自愿选择登记该校招生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全市各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下旬开始招生,8月上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县(市)、江都区具体招生步骤和时序安排可依据本通知要求确定。
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区和生态科技新城,不含江都区,下同)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入学条件、招生入学时间,在各区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兰教发〔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小学、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现将《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2020年5月9日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更好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发〔2020〕4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202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区(县)为主”的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县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省、市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本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公办小学采取划片登记入学,公办初中采取对口划拨入学。
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
2020年大庆市一中机关附小学招生文件根据《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3、规范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随机均衡编班。
二、招生计划拟招收6个班级,每班50人,共300人。
三、年龄要求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9月1日(含)至20xx年8月31日(含)出生)。
四、招生片区仙游县鲤城街道城内社区、南桥社区。
五、招生对象及材料要求(一)片区内适龄儿童2020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xxx城内社区、xx社区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房产证明为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G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仙游县无房产的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具体要求: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2020年5月7日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要求,为做好城区(不含双阳、九台,下同)、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
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我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国家、省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公正公平。
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3.坚持市级统筹。
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招生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4.坚持属地主体。
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部门联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房管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17〕10号)和《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19〕34号)要求,确保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一、招生时间及相关事项(一)户籍在绵阳城区的学生入学1、招生原则: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各区(园区)招生政策公布时间:2020年5月13日。
3、办理入学相关事项:学生所属学区、入学具体登记时间、所需材料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于2020年5月13日进入所在区(园区)政务网进行查询,也可在就近学校的公告栏查询。
4、入学通知发放时间:2020年6月下旬。
本地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相关事项,请于2020年5月13日后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1、登记范围:绵阳城区以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
2、登记地点:各区、科学城教体局基教股(教育股)、各园区社发局。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
4、所需材料: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截止2020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4)截止2020年4月30日,在有效期内,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5)非一年级新生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2020年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方案
2020年秋季延平辖区小学招生方案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有关精神,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城区小学所有剩余学位继续面向一定范围和条件的对象实行电脑派位,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涉及房地产新增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有关划片事宜,依照南平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的意见执行。
三、录取要求1.根据“住、户一致”原则,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2.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
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进行电脑派位。
3.电脑派位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4. 严禁城区第一批招生的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实验小学武夷分校、南平实验小学江南分校、南平师范附属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南平市胜利小学、南平第二实验小学、南平市东山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等10所小学的“片内生招生对象”及“优先电脑派位招生对象”跨片区报名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原划片学校片内生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校的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存在以上3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四、入学年龄1.一年级新生招收2013年9月1日——(略)(即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的适龄儿童。
2.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3.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施教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模板】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6月9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6月13日至
6月21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2日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
9月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
附件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日至
5月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11日至
5月17日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
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3日至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4.27•【字号】滨教〔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管理机构,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一)制发方案。
2020年4月底前,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6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成本县市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同时将招生方案和招生政策网址链接报送市教育局。
(二)摸排报备。
2020年3—7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
6月30日前,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等,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区招生学校为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集体办理入学备案手续。
(三)组织报名。
8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组织招生报名。
招生报名期间,各学校要将本校招生计划、范围、条件等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二、招生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各县市区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2020年底前消除现存56人及以上大班额,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零承诺承诺书
四零承诺承诺书一、“四零承诺”修订的目的是什么?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及伊教联发(2020)21号文件精神。
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机制,在巩固2019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严密工作环节,将“四零承诺”纳入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纳入依法治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四零承诺”的内容是什么?零择校:义务教育按学区就近入学,没有择校现象。
零择班:阳光分班,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择班现象。
零择位:班级排位有一定的规则,没有择位现象。
零指定:选班级干部,评选优秀、先进公开公正,没有指定现象。
三、如何实现“零择校”1、招生对象:学前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截止8月31日) 的适龄儿童。
小学招收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8月31日) 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招生的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由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
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原则上不得招收。
2、招生办法:学前小班招生:以家长报名顺序为准,学位招满为止。
小学招生:按学区就近入学。
初中招生:按学区就近入学。
高中阶段招生:按录取分数线由伊春市教育局录取入学。
2.1学前入学办法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报名;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本地房产证或工作证明。
入园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2.2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1)遵循“两证齐全、两证一致”的原则。
两证是指户口本、房产证。
“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家长的户口本、房产证都要具备,并在指定的招生区域范围内,据此确定所入学校。
“两证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保持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
(2)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可以不必完全依照“两证齐全、两证一致”标准而全部给予录取。
(3)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就要严格审核两证,按照“两证”的效力从强到弱,对报名人员进行排序,两证齐全、两证一致---两证齐全但不一致---单证---租房。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京教组发〔2020〕1号)有关精神,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0〕5号),为依法保障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区教委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市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一)小学入学条件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海淀区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一方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2020西城区幼升小政策重点解读
2020西城区幼升小政策重点解读小学阶段对孩子和家长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也是充满挑战的开始,小偏整理了2020西城区幼升小政策重点解读,欢迎参考借鉴。
2020西城区幼升小政策重点解读第一点:幼升小“六年一学位”隆重推出自2020年起,西城区将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京京提醒:早在2016年西城区有某小学传出六年一学位政策(当时轰动被热议),后续几年幼升小招生中,该政策一直未被正式实行,2020年西城区六年一学位政策隆重推出,截止目前海淀、东城、朝阳、石景山、通州、昌平等多区已启动实施“六年一学位”,从北京市幼升小招生大趋势来看,未来六年一学位扩军城区将逐年增长,建议2021年幼升小及以后幼升小家长重点关注。
第二点:2021新购房幼升小多校划片自2020年7月31日后,西城区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家庭适龄子女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京京提醒:2020年西城区首次推0731新购房幼升小多校划片政策,这是继东城、朝阳和海淀之后,2020年首次公布的城区,2021年西城区幼升小的家长注意,未来在西城区买房择校将无法单校划片,将实行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从北京幼升小入学大趋势来看,新购房多校划片入学将逐渐增大,2021年幼升小的家长需要重点关注,买房上好学校将有风险性。
第三点:2020.07.31后户口迁入者多校划片自2020年7月31日后户籍从本市其他区迁入西城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将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京京提醒:2020年西城区率先推行7月31日后户口迁入者多校划片,这一政策为北京市首例推行城区,设定户口迁入时间门槛,也就是说,未来西城区幼升小适龄儿童,户口从外区迁入西城的儿童,将只能通过多校划片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入学。
天津市2020各区小升初学区划片!超全!
2020年天津市各区“小升初”学区片公布,这些信息一定要收藏!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公布《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小学阶段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25日和26日,今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划片入学。
·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对于实行多校划片形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特殊群体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2020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2020年天津市各区初中招生方案同时公布2020年天津小升初学区大全快看看你家孩子能上哪所学校初中招生今年天津“小升初”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免试就近入学:划片入学+随机派位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实行多校划片形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区,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各区划片一栏览2020年东丽区初中校学区片划分情况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以户籍为依据,本着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东丽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片,进一步明确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合教〔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
各学校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
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严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收中国籍学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招生入学管理责任。
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教基〔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县市区教体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县市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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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市、区保育院秋季招生入学电脑
派位工作方案
2020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市、区保育院秋季招生入学电脑派位工作方案根据
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20〕9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知》号)、
(抚府办发〔2018〕60号)精神和《关于印发〈2020年XX教育集团公办学校义务教育
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体发〔2020〕X号)、《关于印发XX市保育院
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体发〔2020〕X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
2020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市、区保育院秋季招生入学电脑派位工作,全
面实行阳光规范操作,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取信于民,促进教育公平,
特制定本方案:
一、派位计划(一)市属公办学校派位计划2020年市属公办学校初一年级免试就近入学招生
计划分别为XX一中600人,XX一中600人,XX二中600人,市实验学校900人。
其中
就近划片入学分别为XX一中355人,XX一中491人,XX二中381人;
市实验学校对口直升和就近划片入学900人。
剩余招生计划共573人全部用于电脑派位,分
别为XX一中245人,XX一中109人,XX二中219人,市实验学校无派位计划。
(二)市属民办学校初一年级派位计划1500人。
其中:XX一中实验学校500人,XX一中实
验学校500人,XX二中实验学校500人。
(三)市保育院派位计划375人。
其中:和园(老园区)125人,悦园(新园区)250人。
(四)XX区保育院派位计划125人。
二、派位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规范电脑派位工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规范操作,确保
派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分校按计划进行。
市属公办学校根据各生源学校填报志愿学生数,按比例确定派位计
划,分生源学校产生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名单;
市属民办学校和市、区保育院根据各招生学校派位计划在对应填报志愿学生(幼儿)中分招
生学校产生电脑派位录取名单。
(三)第三方独立操作。
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电脑摇号公司开发派位软件并独立操作。
(四)各方代表监督实施。
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
记者等相关人员到直播现场参与监督派位全过程。
(五)司法公证部门全程公证。
邀请民政公证处对派位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派位地点及参与人员(一)派位地点XX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
以全程现场直播方式进
行。
(二)现场参与人员1.技术人员: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电脑摇号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开发软件并具体实施。
2.操作人员:市属公办学校电脑派位邀请各生源学校家长代表作为本校电脑派位具体按键操
作人员。
各生源学校按电脑派位名额的3%确定家长代表,由各生源学校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
市属民办学校和市、区保育院电脑派位邀请申请报名学生(幼儿)家长代表作为本校电脑派位具体按键操作人员,按电脑派位名额的3%确定家长代表。
3.监督人员:邀请公证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相关代表
参与。
四、实施步骤(一)确定派位名单申请派位的学生或幼儿(家长代)网上填报参加电脑派位
志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填报志愿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电脑派位名单并公示。
已通过市属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和对口直升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市属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已拟录取市属公办学校和已通过市属民办学校直升入学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直接入学的拟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市属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二)操作程序1.确定随机编号。
对参加派位的名单进行现场编号,由公证员核对参加电脑派位名单,将核对无误的名单刻录到数据盘上(具体编号规则见附件1)。
2.封盘保密。
对摇号专用电脑及摇号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现场对数据盘、摇号电脑
进行密封交由公证员保管。
3.公示。
将已随机编号的电脑派位名单在市、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4.派位。
电脑派位前当场启封电脑和数据盘,将数据盘插入电脑导入数据,并开始正式摇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现场拆封摇号专用电脑,启动摇号系统,清空数据库。
公证员现场拆封数据盘,技术人员将数据导入电脑,并进行乱序。
(2)分组摇号①参加市属公办学校电脑派位以各生源学校为单位分组,一个生源学校作为一组。
参加市属民办学校和市、区保育院电脑派位以各招生学校为单位分组,一个招生学校作为一组;
②每组按派位名额以20人为单位分为若干个小组摇号,即每组摇出20个名额,不足20人的
以实际数额为一小组摇出;
③摇号只摇出报名学生(幼儿)的编号;
(3)摇号流程①参加市属学校(市、区保育院)摇号按键由学生(幼儿)家长代表先按“开始”键,参加派位的学生(幼儿)编号开始滚动,再随机按下“停止”键,显示屏显示中签的学生(幼儿)编号,摇号结果以显示屏最终显示为准,主持人宣读中签的学生(幼儿)编号。
②对每组摇号结果现场打印,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③摇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电脑故障,已摇出的结果有效,待恢复正常后继续摇号。
④摇号完毕后,由公证员确认摇号结果并宣读公证词。
五、时间安排(一)7月1日前,公布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并将参加电脑派位名单在市教育
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7月9日,进行统一随机编号并公示。
按填报招生学校志愿,对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幼儿)名单进行统一随机编号,分别打印参加电脑派位名单并备份数据盘,签字封存后交公证员保管。
同时在市、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布学生(幼儿)编号。
(三)7月10日上午,在XX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电脑派位。
先进行市属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在产生市属公办学校中签号后,当即在符XX属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名单中删除已经派位到市属公办学校的学生,产生参加市属民办学校最终派位名单,使用9日生成的编号,进行市属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最后进行市、区保育院电脑派位。
(四)7月10日下午,确定电脑派位全部拟录名单并公示。
六、保障措施(一)广泛宣传。
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除社会
疑虑,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平稳进行。
(二)精心部署。
市、区中招部门及招生学校要各负其责,认真审查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阳光操作运行。
(三)加强监督。
加强电脑派位操作全过程监督。
切实增加操作透明度,现场直播公开摇号全
过程,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操作,并由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严肃纪律。
参与电脑派位的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一经举报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