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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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实施细则4篇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4篇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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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一、前言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对

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劳动合同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劳动合同签订

1.签订主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应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信息,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2.签订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双方达成一致的意向,并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

3.签订程序: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签署的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履行公示程序,将劳

动合同的内容告知劳动者,确保劳动者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三、劳动合同内容

1.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明确约定,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明确。

3.工资支付: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时间和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得到保障。

4.劳动保护:劳动合同应当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四、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

1.变更程序: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签订书面协议,根据变更原因适时调整合同内容。

2.解除程序: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程序,解除通知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对方,并在法定程序下完成解除手续。

劳动合同法执行细则全文

劳动合同法执行细则全文

劳动合同法执行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细则。除本细则另有规定外,可适用《劳动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

2. 劳动合同的期限;

3. 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4.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及支付办法;

5. 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

6.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7.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形。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保证劳动者享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条件相符的权益。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有正当事由,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工作需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执行

在今时今日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各行各业的发展都需要制度的制定来进行管理。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执行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执行篇1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

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

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

xx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细则

一、总则

1. 本规章制度系本公司基于劳动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员工福利,维护双方利益,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生、合同工等。

3.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二、聘用与离职

1. 公司招聘员工,需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合格人才。

2. 员工应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资格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3.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联系方式、岗位、薪酬、合同期限等信息。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模板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模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

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3. 协商一致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4.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劳动者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

2.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面试,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

3. 双方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用人单位根据协商结果,制作劳动合同文本。

5. 劳动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2.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3. 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6.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 劳动合同的期限。

8.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9. 违约责任。

10.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指导细则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指导细则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实施指导细则

一、引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为了规范和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劳动部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本指导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得强制或者限制劳动者的自由。

公平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公平合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诚实守信原则: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劳动条件和个人情况。

法律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具体签订流程如下:

双方自愿达成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的意向,并明确各项劳动条件。

编制劳动合同草稿:用人单位按照双方达成意向,编制劳动合同草稿。

审查和修改:双方对劳动合同草稿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签订劳动合同: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保留劳动合同原件:双方各保留一份劳动合同的正本,用人单位还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劳动者书面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变更事项、生效日期等相关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到期、解除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赔偿或补偿。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到期自动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1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

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6篇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6篇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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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劳动合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加入公司时,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才能正式录用员工。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

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内容,并妥善保存。

第五条公司应每年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一次评估,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调整合同内容。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合同内容,否则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劳动合同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透露给他人。

第八条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有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第九条公司应在员工入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详细,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公司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轮岗情况、加班情况、休假制度、薪酬待遇、保险福利等内容,并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如有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员工的薪酬待遇和职务进行调整,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首先,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关系的第一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当事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口头

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工

作地点、工作内容等基本事项,以确保双方权益和义务明确。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用人

单位应当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劳动者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履行劳动合同,维

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双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

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关系的结果。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

合同可以通过解除、解雇、终止、强制解除等方式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

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

方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此外,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还对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对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女性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残疾人的就

业等情况都有具体的安排和规定。

总之,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保护劳动关系而制定

的重要法规。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

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制定也需要与时

俱进,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劳动关

系管理需求。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本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灵活就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三条公司按照合同制管理原则,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

第四条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时、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纠纷解决等条款。

第五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劳动者签字确认即生效。

第六条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押金、保证金或其他费用,违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合理的工资待遇。

第八条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取消、终止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九条公司应当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如岗位调整、工资调整等,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章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提前解除和辞职等。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应当提前一个月与劳动者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的协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解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2007-11-09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目录

一、总则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五、集体合同

六、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细化法律条

文并落实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于XX年XX月XX日正式生效。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进行全面解读,包括合同签订、劳

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

1.劳动合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劳动合同可以以

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劳

动报酬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并明确记载于合同中。

2.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劳动合同解除做出了详细

规定。包括经济性裁员、劳动能力丧失、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下的解

除程序和补偿标准等。

二、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

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并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加班、夜班、节

假日和高温等特殊工作条件,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津贴或加班费。

2.工资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发放工资的凭证和明细。

3.工资争议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明确了工资争议处理的程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时间和休假

1.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一般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

时每天,每周不超过44小时。超过以上工作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应

当支付加班费。

2.休假制度: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等多种休假权益。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各种休假的时长和计算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通用13篇)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通用13篇)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通用13篇)

公司制度实施细则篇1

第一条总则

1.为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管理

1.各部门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由_____部门统一负责。

2._____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设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_____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_____也可委托所属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受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要加盖被委托人的印章。

2.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3.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4.劳动合同订立后,由_____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鉴证。

5.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1.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报酬。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劳动纪律。

8.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

9.违反合同的责任。

10.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1.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合同、有固定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明确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报劳动部门予以审核。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临时用工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湖北省有关规定,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试用期根据上述年限可定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下面我们来看看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借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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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是本公司员工和公司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权

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所有本公司员工均须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自接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

书之日起须在六十天内自找单位调离,逾期将按自动解除

劳动关系处理。

第五条经本公司批准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也须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期限及其适用范围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本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基本情况决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短期固定期限、长期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三种。由于公司初创,所有员工均为公司第一批新

员工,所以此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均为短期劳动合同,即不

超过三年。

第八条所有员工均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今后新调入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应届毕业生)。

第九条以下情形适用短期固定期限合同:

(一)003年7月1日后调入公司的员工或招收的学士学位(含双学士学位)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三年;

(二)离岗病休、病养人员(不含按规定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者),合同期限为3-24个月;具体期限根据法定医疗期确定。

第十条待岗人员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2003年7月1日以前调入或招收的不适用长期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合同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以下情形适用长期固定期限合同:

(一)公司中层(含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合同期限为十年;

(二)招收录用的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合同期限为七年;

(三)部门经理和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合同期限为八年,此类人员同时为中层副职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合同期限为十年。

第十三条以下情形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员工;

(三)复转军人初次参加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公司派往国内外学习、培训的员工所签订合同期限不得少于《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

法》所要求的服务期限。如学习、培训后服务年限已履行

完毕,可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合同。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十五条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本公司根据董事会的聘任

决议,由董事长代表本公司与前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十六条本公司总经理与各职能部室、业务部门的中层岗位以下(含中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派往海外或其它特殊岗位工作或由本公司出资参加脱产

学习、培训而离开原岗位的员工,除应签订劳动合同之外,

还应与人力资源部签订相关的协议书。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延长、变更及解除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到期前九十天内,如当事人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签合同。

第二十条在合同期内,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范围内变更员工的工作内容,员工须服从本公司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经本公司确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从

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应在通知人力资源部后30日内办理完在手

业务并清理完所办债权债务,如非因员工个人原因致使债

权债务在30日内无法清理完毕的,则根据公司指定办理

移交手续。同时员工必须清理完毕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债权

债务。员工在未办理完成上述手续前,本公司有权要求其

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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